(完整版)产学研合作实施办法
(完整版)产学研合作管理办法

产学研合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项目研发的创新能力,促使产学研合作项目规章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产学研合作是指由公司、高校和研究机构协调各自的资本、人力和技术资源,通过合作最大限度实现软硬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从而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活动。
产学研合作项目是公司技术研发创新提升重要途径之一。
第三条产学研合作的主要目的。
(一)通过产学研合作,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高提升技术含量与性价比,降低生产成本。
(二)通过产学研合作开发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推广新技术、新成果。
(三)通过产学研合作吸收、消化国内外先进技术,进行技术创新。
(四)通过产学研合作获取市场信息和技术支持,为技术中心开辟新的领域,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撑,加快项目开发生产周期。
第四条产学研合作的原则(一)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龙头,以效益为中心,以科技成果向现代生产力转化为重点,增强公司技术研发的科研实力,促进公司软件开发技术、网络在线应用技术等行业技术进步。
(二)大力推进与研究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实行自主开发与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相结合,从而促进公司技术研发进步,形成良好的创新机制。
(三)产学研合作项目与公司技术研发部门的科研项目紧密衔接,发挥整体优势,全面有效地提升公司技术研发的技术水平。
第二章产学研合作的责任与义务第五条充分利用公司技术研发经验优势和生产条件为高等院校提供良好的生产试验条件和校外实训基地,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研发活动的情况下,为学生的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第六条优先接纳与公司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的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到公司技术部门就业。
第七条与高等院校的专业学科合作,开展专题项目课题研究,为学校进行科学研究提供良好的生产试验条件,合作完成科研任务。
第八条针对学校的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目标、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九条根据公司技术研发人员的具体情况和高等院校的要求,推荐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作为学校的兼职讲师。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实施办法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顺利实施,明确项目组织与职责分工,规范项目发布、申报、评审、公示、立项、结题和验收等各个环节的顺利运行,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以下简称“高教司”)有关文件精神和指导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项目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促进教改、协同育人”为宗旨,通过汇聚企业资源,征集校企合作项目,由企业提供经费支持,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
第三条依照教育部高教司的指导原则,鼓励有能力的企业不以直接商业利益作为目标,通过校企合作、资源共享实现双赢目标。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由高教司统筹规划,企业发布需求、高校申报,校企合作共同组织实施。
高教司组织委托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工作组(以下简称“专家组”)开展项目相关标准制定、咨询和评审工作。
第五条企业的主要职责1.作为项目发布单位,根据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目标定位和自身发展需要,发布项目申报指南,接受高校项目申报,开展申报指南解读、高校合作洽谈、项目咨询工作。
2.落实申报指南承诺的项目支持经费到位,云平台、软硬件等价资源投入及实施部署。
3.按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相关文件要求规范项目运行,抓好过程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4.组织项目验收和企业内部评审,向高教司报送项目年度实施情况报告。
第六条高校的主要职责1.根据自身发展需要选择合作的企业及项目类别进行申报。
2.为项目实施提供所需的环境及政策等支持。
3.抓好项目组织实施、过程管理工作。
4.监督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报送有关报表、材料并督促项目结题与验收。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高校)的主要任务1.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组织申报材料进行项目申报。
2.按合同约定和项目建设方案组织项目实施,组织资源完成约定的任务目标。
3.与合作企业方成员一起,接受并配合专家组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评估,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及提出解决办法。
促进产学研合作实施方案

促进产学研合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产学研合作是指产业界、学术界和研究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通过共同合作开展技术研发、技术转移和人才培养等活动,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的发展。
在当前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背景下,产学研合作已成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的重要途径。
然而,我国产学研合作仍面临着一些问题,如合作机制不够完善、资源配置不够合理、创新能力不够强等,因此,有必要制定促进产学研合作的实施方案,加强合作各方的协同作用,推动产学研合作取得更好的成效。
二、实施方案。
1.建立健全产学研合作机制。
建立健全产学研合作的机制,包括建立合作协议、共建实验室、设立产学研基地等,明确各方的权责和利益分配,为合作提供制度保障。
2.加强资源整合和共享。
加强产学研合作各方资源的整合和共享,包括技术、人才、设施等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提高合作效率和成果转化率。
3.加强人才培养和交流合作。
加强人才培养和交流合作,建立产学研合作的人才培养机制,鼓励学术界和产业界的人才互相交流和合作,培养更多的复合型人才。
4.加强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加强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鼓励产学研合作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推动科技成果走向市场。
5.加强政策支持和激励机制。
加强政策支持和激励机制,制定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措施,鼓励各方积极参与产学研合作,提高合作的积极性和效率。
三、实施效果。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的推动,可以达到以下效果:1.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的发展,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
2.提高科研成果的转化率和产业化率,增强科技创新的实际效益。
3.促进人才培养和交流合作,培养更多的复合型人才,提高科技创新的人才支持力量。
4.加强产学研合作的机制建设和资源整合,提高合作效率和成果质量。
5.促进政策支持和激励机制,营造良好的产学研合作氛围,推动合作各方的积极性。
四、总结。
产学研合作是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通过建立健全的合作机制、加强资源整合和共享、促进人才培养和交流合作、加强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加强政策支持和激励机制等实施方案,可以有效促进产学研合作的发展,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的发展,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高校产学研合作实施方案

高校产学研合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高校产学研合作已成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产学研合作是指高校、企业和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通过共同开展科研项目、技术转移、人才培养等方式,实现产业需求与科研成果的有机结合。
这种合作模式不仅有利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产业升级,还能够促进高校科研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升,为培养高素质人才提供更多实践机会。
二、实施方案。
1. 建立产学研合作平台。
为了促进高校、企业和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我们将建立产学研合作平台,为各方提供一个交流合作的平台。
平台将包括线上和线下两种形式,线上平台将提供合作项目信息发布、专家资源共享、成果展示等功能,线下平台将组织各类交流活动、项目洽谈会等,促进合作双方的深度交流。
2. 推动科研成果转化。
针对高校科研成果转化难的问题,我们将建立科研成果转化基地,引导教师和学生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产品或解决方案。
同时,我们将加强与企业的合作,推动科研成果向产业转移,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3. 加强人才培养。
产学研合作是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我们将积极引导学生参与产学研合作项目,提供更多实践机会。
同时,我们将与企业合作,共建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更多实习机会,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
4. 加强政策支持。
为了营造良好的合作环境,我们将加强政策支持,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鼓励高校、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展合作。
同时,我们将建立合作项目评价机制,对合作项目进行评估和奖励,激励各方积极参与合作。
5. 加强交流合作。
为了促进产学研合作的深度发展,我们将加强与国内外高校、企业和科研机构的交流合作,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拓展合作领域,促进合作项目的国际化。
三、总结。
高校产学研合作是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实施产学研合作方案,将有利于促进高校科研成果转化,推动产业升级,提升高校人才培养质量,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希望各方能够共同努力,积极参与产学研合作,共同推动合作事业取得更大发展。
产学研 实施方案

产学研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产学研结合是指产业、学术界和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旨在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加强产学研合作已成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的重要举措。
二、实施目标1. 加强产业与学术界的合作,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2. 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提高产业竞争力;3. 增强科研机构的科技服务能力,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三、实施步骤1. 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通过建立产学研合作联盟,建立产学研合作项目库,促进产学研资源共享,推动产学研合作项目的落地实施。
2. 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制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投入,推动科技成果向市场转化,提高科技成果的经济效益。
3. 加强科技人才培养加强产学研合作项目的人才培养工作,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共同培养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高层次人才。
4. 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建立产学研合作信息平台,提供产学研合作项目信息发布、对接和服务,促进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顺利开展。
四、实施保障1. 政策支持加大对产学研合作项目的政策支持力度,制定相关产学研合作项目的奖励政策,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参与产学研合作。
2. 资金支持设立产学研合作项目资金专项,支持产学研合作项目的研发和转化,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和经济效益。
3. 法律保障完善产学研合作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保障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顺利开展。
五、实施效果评估建立产学研合作项目的效果评估机制,定期对产学研合作项目进行评估,总结经验,优化实施方案,提高产学研合作的效益和成效。
六、总结产学研合作是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需要政府、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共同参与,共同推动。
通过建立健全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加强科技人才培养,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实施政策、资金和法律保障,评估实施效果,将产学研合作推向深入,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
大学产学研合作教育管理办法

大学产学研合作教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是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有利于高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有利于高校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课程改和实践教学改,有利于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为了进一步促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健全产学研合作育人体系,规范产学研合作教育各项工作的管理,完善产学研合作教育工作机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学校及院(部)与地方、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等在实习就业、人才培养、创新创业队伍建设、科技开发、社会培训、文化建设等领域开展的合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学校成立产学研合作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担任主任和副主任,成员分别由实验实训中心、教务处、科研处、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人事处、招生就业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和院(部)的负责人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一)研究、确立学校产学研合作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机制和方向;(二)领导、组织学校产学研合作教育工作的实施,审批重大产学研合作教育项目;(三)审定学校产学研合作教育工作政策、相关工作制度、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四)研讨和解决产学研合作教育工作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方法。
第四条学校产学研合作教育日常工作由实验实训中心统筹协调,归口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一)全面负责学校产学研合作教育工作,制订产学研合作教育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二)协调院(部)与企业、科研机构和行业的联系交流工作,建立定期、有效的联络机制,积极宣传学校办学理念和办学成果,开展校企间的广泛交流和社会服务的组织与指导;(三)建立健全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有效运行机制,构建适合我校实际情况的产学研合作育人体系。
第五条院(部)成立产学研合作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主任)和书记为组长,具体负责本部门的产学研合作教育项目开拓、实施和总结。
其主要职责是:(一)根据专业设置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产学研合作教育工作年度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二)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项目的调研与合作项目的洽谈,起草和制定产学研合作教育项目实施方案,代表学校与企业、科研机构签订相关合作协议(协议签署后交实验实训中心备案);(三)产学研合作教育过程的具体组织和管理工作(产学研合作教育方案的落实、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顶岗实习组织与实施、科研项目的研发和技术服务等);(四)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的需要,组建学校、企业、科研机构等各方人员组成专业指导委员会,完善委员会工作会议制度。
关于产学研合作实施方案

关于产学研合作实施方案产学研合作实施方案。
一、背景分析。
产学研合作是指产业、学术界和研究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旨在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动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
当前,我国正处于产业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的关键时期,产学研合作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产学研合作实施方案对于促进产业升级、推动科技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目标。
1. 加强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2. 提高产业创新能力,促进产业升级;3. 推动高校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促进学术成果的产业化;4. 建立健全的产学研合作机制,促进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三、实施内容。
1. 加强产学研合作的政策支持。
建立健全的政策法规体系,制定产学研合作的奖励机制和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开展深度合作。
2. 加强产学研合作的平台建设。
建立产学研合作的平台,促进产学研合作的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为产学研合作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3. 加强产学研合作的项目支持。
设立产学研合作的项目资助机制,支持产学研合作项目的开展,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4. 加强产学研合作的成果转化。
建立健全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推动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商业化,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5. 加强产学研合作的人才培养。
加强产学研合作的人才培养,培养具有产学研合作能力的高层次人才,推动产学研合作的深度发展。
四、实施机制。
1. 建立健全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建立产学研合作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明确各方的权责和利益分配,促进产学研合作的顺利开展。
2. 加强政府引导和服务。
政府加大对产学研合作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推动产学研合作的深度发展。
3. 加强企业参与和支持。
企业积极参与产学研合作,提供资金支持和技术支持,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4. 加强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支持。
高校和科研机构积极参与产学研合作,提供科技成果和人才支持,推动产学研合作的深度发展。
完整版)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

完整版)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
时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断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
八、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应经公司董事会审批后生效。
为了建立一个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创新机制,我们积极搭建平台,发挥科技资源整合互补效应,培育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加强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为了使产学研合作顺利开展,我们特制订了本制度。
产学研合作是企业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科技创新载体,开展科学研究、科研成果转化和科学技术市场的产业化。
在此过程中,必须实现平等互利,实现双赢。
产学研合作的形式主要有邀请专家来公司讲学、现场指导、提供信息服务等广泛合作,共同承担国家、省、市或某单位的相关课题,将高等院校和科研所某科研成果在公司转化为生产,并实现产业化,以及其他的合作。
在产学研合作中,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签订合作合同,明确各方的责、权、利。
公司产学研合作工作由总经理室负责,重大合作必须报公司董事会审批,公司产学研合作具体工作由技术中心负责管理。
产学研各方必须遵守各方的知识产权,有关技术的产权转移和扩散都必须按合同规定办理。
产学研的活动必须及时总结,定期研究,某项合作任务完成,及时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断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应经公司董事会审批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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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公司
产学研合作实施办法
xxxx发[xxxx]xx号
为加强公司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力度,提高公司的科研开发和成果转化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1.1 产学研合作,是指公司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通过共同合作开发或直接采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改进企业软件开发水平的技术创新活动,最大限度实现软硬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从而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活动。
1.2 产学研合作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并依法或依照合同约定享受利益、承担风险。
1.3 公司技术研发中心为产学研合作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产学研合作的
技术交流、组织管理、考核评价及协调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
2.1 公司技术研发中心要为产学研合作活动的归口部门,对产学研的运作
进行监督管理,熟知合作双方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按照双方约定开展合作。
2.2 公司技术研发中心每年邀请相关科研院所到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发现
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确定技术课题,定期召开产学研合作单位技术交流会议。
2.3 产学研合作的选题范围主要围绕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难题、公司技术研
发中心研究开发课题、行业共性技术难题、公司重大技术攻关课题等。
2.4 产学研合作成立研发经济实体的,必须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运行,公司必须有一名董事。
2.5 与科研院所共建的研究室,每季度必须向公司总经办汇报课题研发进
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及研究人员的工作情况等信息。
2.6 产学研合作课题组成员可以采用社会招聘、公司内部抽调等方式,课
题完成后解除聘用合同。
2.7 产学研合作机构人员管理,参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课题组组长负责
对课题组成员的管理与考核。
第三章合作模式及工作程序
3.1 根据公司技术创新体系及技术需求现状,产学研合作模式有以下几种
方式:
(1)技术转让:科研院所将所持有的技术成果按照合同约定转让给公司使用;
(2)委托开发:公司根据企业生产或产业发展要求,委托高校或研究院所对软件开发难题进行专题研究,并将其研究成果按合同的约定转化应用;
(3)联合研发:利用科研院所的基础理论扎实、研发能力强的技术优势,结合公司生产过程工艺熟悉、具有产业化和资金优势,由双方技术人员共建研
发实体,对某一课题进行联合研究开发;
(4)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由公司和高校科研单位共建人才培训基地,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高素质人才。
3.2 产学研合作工作程序:
(1)公司各单位提出产学研合作课题(项目)及意向合作单位;
(2)公司技术研发中心组织有关部门对产学研合作课题、合作单位进行考察,报公司领导审定;
(3)与产学研合作单位签定合作协议。
协议内容包括:合作形式、合作双方权利、义务、资金预算、成果管理、薪酬等事项;
(4)聘用产学研合作课题组负责人、课题组成员,确定课题组工作地点等事宜;
(5)资金注入,课题组开始工作。
第四章成果管理
4.1 公司产学研合作技术成果原则上归公司所有,课题组成员可以根据其贡献大小获得公司奖励。
4.2 公司产学研合作项目成果申报,由产学研课题组准备相关资料报公司研究所统一组织申报工作。
组织申报程序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科技成果管理办法》执行。
4.3 产学研合作成果应用推广
(1)产学研合作取得的科技成果由公司技术研发中心组织在公司各单位推广。
对具有重要推广价值的优秀科技成果,将优先列入公司科技成果推广计划予以支持,重大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2)科技成果的对外转让工作,必须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严禁以课题组或个人名义对外签订科技成果转让合同或协议。
4.4 对产学研合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除协议中应该给予的待遇外,可按照公司《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制度》对个人进行奖励。
4.5 对于双方合作开发项目所获得的经济效益,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对利益分成。
第五章资金管理
5.1 产学研合作经费列入公司年度技术开发费计划。
5.2 产学研经费来源必须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保证资金用于鼓励和支持产学研合作的各项支出,保证产学研活动顺利进行。
5.3 公司技术研发中心会同公司其他部门,根据国家、省、市政策要求,积极申请产学研合作项目资金支持,加大产学研资金的研发投入。
5.4 组建产学研经济实体,以技术成果入股的,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技术入股比例不能超过总股本的 35%。
5.5 产学研合作机构资金的注入必须在签定合同后,由产学研合作课题组提出资金申请,经公司研究所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后,按合同要求拨付。
5.6 研究室建立在科研院校的,其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将资产明细报公司财务部,课题结束时移交公司。
5.7 产学研合作经费必须单独建帐,专款专用,年终及项目终止由公司审计部门审计。
第六章产学研合作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6.1 公司建立产学研合作奖励机制,每年按科研量化考核办法规定奖励在产学研合作工作中做出奉献的人员。
6.2 对确实有发展前景和操作性量化的项目和机构,公司将在资金、政策和设备上给予重点保证和倾斜。
6.3 公司定期评选产学研合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具体根据产学研合作情况提出建议,经公司评审、决定后,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章考核
7.1 公司技术研发中心每年对所有产学研合作项目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课题结果认定及评价。
7.2 课题结题后,由公司技术研发中心负责对技术研究成果研发过程、经费使用情况及研究室管理等进行综合全面考核。
7.3 由于技术原因或研究试验条件变化,研究开发课题无法继续进行,需要终止课题研究的,必须有公司领导认定方可解散课题组。
第八章附则
8.1 本办法由技术研发中心负责解释。
8.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xxxx公司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