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平台首亮相 法院淘宝网上拍卖轿车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4.10.29•【文号】法〔2024〕238号•【施行日期】2024.10.29•【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执行程序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法〔2024〕2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指导意见》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行为,着力提升执行财产处置水平,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执行工作实践,就做好网络司法拍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1.尽职调查财产现状。
执行法院应当对财产现状进行调查,不得以“现状拍卖”为由免除调查职责。
对下列财产,应当重点调查以下事项:(1)对不动产,应当通过调取登记信息、实地勘察、入户调查等方式,调查权属关系、占有使用情况、户型图、交易税目和税率、已知瑕疵等信息;(2)对机动车,应当调查登记信息、违章信息、排放标准、行驶里程等对车辆价值有重要影响的信息;(3)对食品,应当调查是否过期、是否腐败变质、是否属于禁止生产销售物品等信息,防止假冒伪劣食品通过网络司法拍卖流入市场,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4)对股权,应当调查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期限、财务报表,以及股息、红利等对股权价值有重要影响的信息。
2.严格审查权利负担的真实性。
执行法院在财产调查过程中应当加大对虚假权利负担的甄别力度,案外人主张财产上存在租赁权、居住权等权利负担的,重点围绕合同签订时间、租赁或者居住权期限、租金支付、占有使用等情况,对权利负担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法拍车捡漏案例

法拍车捡漏案例法拍车捡漏是指通过参加法院拍卖会或者通过法拍网站等渠道,以较低价格购买法院拍卖的车辆,然后通过改装、修复或者再次转卖等方式获取利润的行为。
下面列举一些法拍车捡漏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这一现象。
1. 案例一:某车主因违规停车被罚款,无力支付罚款后车辆被法院进行拍卖。
一位购买车辆的人发现车辆虽然有一些维修问题,但整体状况良好,最终以较低价格购买了该车,并在修复后成功转卖,获得了一定利润。
2. 案例二:某人在法拍车拍卖会上购买了一辆事故车,经过修复后,将车辆外观进行改装,并进行了性能提升。
最终该车被成功转卖,获得了较高的利润。
3. 案例三:一辆豪华轿车因车主违规被法院拍卖,一位车行老板以相对较低的价格购得该车,并进行了全面的维修和改装。
经过精心打理后,该车焕然一新,并以较高价格转卖出去。
4. 案例四:某车主因未按时还贷而导致车辆被法院拍卖。
一位购买车辆的人发现该车虽然有一些维修问题,但整体车况良好,购买后进行修复后转卖,成功获得了一定利润。
5. 案例五:一位购车者在法拍车拍卖会上购得一辆事故车,车辆虽然损坏较严重,但有较高的修复价值。
购车者将车辆修复后,进行全面改装,最终成功转卖并获得了较高的利润。
6. 案例六:某车主因经济困难无法偿还车贷,车辆被法院拍卖。
一位购买车辆的人购得该车后,发现车辆虽然有维修问题,但整体状况良好。
经过修复后,成功将车辆卖出,获得了一定利润。
7. 案例七:一辆豪华SUV因车主违规而被法院拍卖。
一位购买车辆的人发现该车虽然有一些损坏,但整体状况较好。
购车者进行了维修和改装后,成功将车辆转卖,并获得了高额利润。
8. 案例八:一位购车者在法拍车拍卖会上购得一辆事故车,车辆虽然损坏较严重,但有较高的修复价值。
购车者将车辆修复后,进行全面改装,并成功将车辆卖出,获得了较高的利润。
9. 案例九:某车主因无法偿还车贷而导致车辆被法院拍卖。
一位购买车辆的人购得该车后,发现车辆整体状况良好,仅有一些维修问题。
淘宝网再现司法拍卖

淘宝网再现司法拍卖
19 家法院将参与
中拍协曾质疑电子商务司法拍卖无资质
时隔首期拍卖结束近一个月,电子商务网司法拍卖频道昨日再次显示4 辆轿车的拍卖公示,第2 期拍卖将于13 日开始。
根据首期拍卖,本次规则上做出了部分微调。
电子商务司法拍卖平台并不违法,关于拍卖合法性的争议并没有影响拍卖的进展。
连续两期参加拍卖的宁波北仑区法院办公室主任李瑛表示。
浙江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第2 期拍品上线显示省高院将电子商务司法拍卖这一创新模式进行到底的决心,该省试点的19 家法院都将参与。
7 月9 日,宁波北仑区法院、鄞州区法院在浙江高院和电子商务网联合推出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开拍2 辆涉诉汽车,这是全国首次在购物网站拍卖法院的涉诉资产。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欧阳树英曾表示,按法律法规,有权从事网络司法委托拍卖的只能是取得资质等级拍卖公司,且拍卖应由拍卖师主持,抛开拍卖师搞司法拍卖如同无照驾驶。
不期望每次都成功
与首期拍卖的宝马7 系轿车相比,此次拍卖的4 辆轿车均为普通家用轿车,分别来自北仑区法院和鄞州区法院。
4 辆车的评估价最高不到8 万元。
上月,北仑区法院提供的宝马7 系经过53 次报价,最终以33.09 万元被吉林省一名竞拍人拍走,溢价率高达65.5%,远超出评估价。
这让之前担心拍卖冷场的法院大呼意外,李瑛坦言,成交价大大超出了之前预期。
第2 批拍品更适合普通用户,通过尝试不同类型的标的物,更了解网络司法拍卖的受众。
我们不期望每次拍卖都能成功,哪怕其中几次失败了也是正。
车辆拍卖公告(3篇)

第1篇拍卖单位:XX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时间:2023年4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拍卖地点:XX市XX区XX路XX号拍卖中心一、拍卖标的本次拍卖标的为以下车辆,具体信息如下:1. 拍卖标的名称:奥迪A6L 2018款2.0T 自动豪华型车辆识别代号:LSGFH2A26JF123456行驶里程:10万公里登记日期:2018年10月2. 拍卖标的名称:宝马X5 2019款3.0T xDrive30i 领先型车辆识别代号:L5KGJ3C25HF123456行驶里程:8万公里登记日期:2019年5月3. 拍卖标的名称:奔驰C级 2020款 C260 L 4MATIC车辆识别代号:L6CJG3C25HF123456行驶里程:6万公里登记日期:2020年6月4. 拍卖标的名称:丰田普拉多 2017款 4.0L 自动豪华版车辆识别代号:L7CJG3C25HF123456行驶里程:15万公里登记日期:2017年9月5. 拍卖标的名称:本田雅阁 2016款 2.0L 自动豪华版车辆识别代号:L8CJG3C25HF123456行驶里程:12万公里登记日期:2016年11月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用现场公开拍卖方式,竞买人须按照拍卖规则参加竞拍。
三、竞买资格1. 竞买人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有效身份证明。
2. 竞买人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能够承担拍卖车辆的相关费用。
3. 竞买人须遵守拍卖规则,不得恶意竞拍。
四、竞买保证金1. 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竞买人须在拍卖会前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
2. 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可退还给竞得人。
3. 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XX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XX银行XX分行账号:1234567890123456五、拍卖规则1. 竞买人须在拍卖会前向拍卖公司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拍卖资料。
2. 拍卖公司将对竞买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竞买资格。
3. 拍卖过程中,竞买人不得撤回出价,一经出价,即视为有效。
司法拍卖进驻淘宝的核心价值

司法拍卖进驻淘宝的核心价值
法院去电子商务网上搞拍卖,法官当店小二,这是浙江法院的首创。
两家法院都来自浙江宁波近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和北仑区人民法院正式以卖家身份入驻电子商务网,成为全国率先在购物网站上尝试司法拍卖的法院。
假如说电子商务体的流行是一种全民娱乐的话,司法拍卖进驻电子商务则少了一些诙谐,多了一些庄重。
两家法院此次拍卖的是两辆汽车,根据规定,整个司法拍卖流程包括报名交纳保证金、出价竞拍、支付拍卖成交款三个环节,司法拍卖需要核实竞买人的真实身份。
司法拍卖是法院日常工作之一,旨在通过对查封扣押物品的拍卖变现,最大限度地为债权人提供补偿。
但往往因为信息发布渠道有限,参与人数少而流拍贱卖,同时也不免给人留下暗箱操作的想象空间。
政府拍卖亦无法幸免。
宁波的两家法院与网民实时互动,这是一种工作方式的创新,可对原有拍卖的瑕疵拾遗补缺,也给政府拍卖以启示。
最近一段时间,温州车改备受关注,其饱受质疑之处不仅在于高额车补,更在于被疑为贱卖的公务车辆。
究其原因,信息公告之类很难引起公众极大关注,寥寥数语的描述也无法激起他们实际的竞拍欲望,一笔带过的中标者更是容易令人浮想联翩。
由于缺乏广泛参与性,公众看到的不是竞拍的过程,而是结果,望文生义式的想象和解读因此很难避免。
相对于传统发布信息公告的方式而言,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不仅更加平易近人,而且更加详尽可知,所拍卖物品的成色外观、数据参数等内容一目了然,更为重要的是,谁参与了竞拍以及最终花落谁家,所有这些公众感兴趣的。
苏州中院发布了2021年度苏州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典型案例

苏州中院发布了2021年度苏州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3.15•【分类】其他正文苏州中院发布了2021年度苏州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典型案例案例1拍卖公司以“一元拍新车”吸引流量,拍卖成功后不能交车,应赔偿差价损失(审理法院: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案情2021年5月,某拍卖公司在某网络拍卖平台发布拍卖公告,称以一元低价拍卖某品牌全新汽车,该汽车车商指导价为14.98万元。
王某参与拍卖并以22001元拍得此车,但某拍卖公司却以无车为由拒绝交车。
故王某诉至法院,认为某拍卖公司以“一元”低价吸引消费者,构成欺诈,要求某拍卖公司退还全款并三倍赔偿损失。
某拍卖公司认为该车辆系第三方公司委托拍卖,其对无货不知情,同意退还拍卖款,但应由第三方公司赔偿损失。
法院认为,王某通过某拍卖平台竞买车辆的行为为要约,页面显示竞价成功为承诺,王某与某拍卖公司的拍卖合同成立并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二十四条、第四十条规定,在买受人无法取得标的物的情况下,可选择由拍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故王某可要求某拍卖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某拍卖公司主张《竞买须知》约定“某拍卖公司作为委托方和买受人的中介人,只为买卖双方提供服务,但对卖方和买方的任何违约行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某拍卖公司作为委托方的受托人,对交易过程中的和交易后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委托方承担”,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但该条款系格式条款,未对买受人进行提示或说明且减轻了某拍卖公司的责任,故对买受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拍卖公司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某拍卖公司的违约行为仅为未交付汽车,不存在欺诈情形,法院综合专家市场估值意见,判决某拍卖公司退还全部货款,并赔偿王某案涉车辆的市场差价损失4万余元。
点评随着“互联网+”的兴起,电商产业飞速发展,线上购物已成为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拍卖也日益成熟,由此引发的纠纷日渐增多,出现了部分不良商家使用“一元拍卖”、“一元起拍”等噱头吸引流量,却因成交款过低而拒绝交付的情况。
网络司法拍卖 ppt课件

❖从普通汽车,到动辄数千万元的厂 房,再到用手摸不到的股权,司法 网拍的内容越来越丰富,温州中院 出台了《温州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实 施细则(试行)》,哪些东西可以 网拍,保证金如何确定,违约怎么 惩处,实施细则上一目了然。
网拍数额不断刷新
❖ 网拍数额不断刷新
❖ 点点鼠标就有机会将涉诉车子揽到名下,去年11月,永嘉县 人民法院率全市之先将司法拍卖会搬上网络。标的物上架数 日后开拍,在淘宝网上起拍价12.7万元的别克商务车,经过 38次出价,最终以17.4万元拍出。
❖ 项目公告:在线阅读司法竞拍协议。
❖ 付保证金报名:确保支付宝内有足够支付保证金的余额,支 付宝须通过实名认证,报名填写的证件号码与支付宝实名认 证填写的证件号码一致,暂不支持港澳台用户。
❖ 参与竞拍:输入的价格>前最高价+加价幅度
❖ 支付余款:按照竞拍协议要求,按指定汇款方式支付除保证 金之外的余款。
网拍保证金是否有明确的比例?
❖ 温州法院目前有10个淘宝账户(其中,洞头、文成 2家基层法院与中院共用淘宝账户)。与淘宝网一 般物品各位买家完全不受限不同,法院拍品对竞买 者设置了准入门槛:必须交纳网拍保证金。到底保 证金要交多少?《细则》给出了明确的答案:竞买 人(含申请执行人)参加竞拍需交纳保证金。保证 金数额由拍卖法院按标的起拍价的一定比例确定, 动产按起拍价的10%至30%确定,不动产按起拍价 的5%至20%确定。
房产网拍是否受限购政策影响?
❖ 房产网拍是否受限购政策的影响?这是很多 竞拍者最想了解的问题。发布会上,法院给 出了表态:房产网拍不限购。不过,虽然司 法拍卖的房产不受限购政策的影响,但竞拍 成功者应在拍卖公告限定的时间内全款付清 房款。
有没有人竞拍成功后又反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规类别】审判机关【发文字号】法释[2016]18号【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日期】2016.08.02【实施日期】2017.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6年5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8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8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2016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85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法释〔2016〕18号)为了规范网络司法拍卖行为,保障网络司法拍卖公开、公平、公正、安全、高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网络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财产的行为。
第二条人民法院以拍卖方式处置财产的,应当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但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必须通过其他途径处置,或者不宜采用网络拍卖方式处置的除外。
第三条网络司法拍卖应当在互联网拍卖平台上向社会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全国性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
网络服务提供者申请纳入名单库的,其提供的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全面展示司法拍卖信息的界面;(二)具备本规定要求的信息公示、网上报名、竞价、结算等功能;(三)具有信息共享、功能齐全、技术拓展等功能的独立系统;(四)程序运作规范、系统安全高效、服务优质价廉;(五)在全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广泛的社会参与度。
最高人民法院组成专门的评审委员会,负责网络服务提供者的选定、评审和除名。
最高人民法院每年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已纳入和新申请纳入名单库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予以评审并公布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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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卖平台首亮相法院淘宝网上拍卖轿车
近日,浙江省法院系统与淘宝网合作开通的“司法拍卖平台”完成“首拍”,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和北仑区人民法院以卖家身份入驻,所拍一辆宝马7系轿车与欧蓝德轿车分别以33.09万元与6.7万元成交。
这场“特殊的拍卖”引发拍卖界从业人士颇多质疑。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甚至发表声明称,此种做法不符合当前拍卖相关法律法规,一旦推开将对拍卖市场的正常秩序造成极大影响。
司法拍卖是一种相当专业的活动。
但对于百姓而言,司法拍卖有别于其他拍卖的重要一点,就是价拍得越高越好,中间环节越省钱越好,这样,不仅能照顾相关当事人的权益,也能最大限度地体现社会公平。
从这个角度看,我们对于司法拍卖的“网络化”应该持何种态度呢?
“昨天上午,买受人到我们院来取拍品,真没想到人家是从东北那么老远的地方乘飞机来的。
”
7月13日上午,《法制日报》记者赶赴浙江,去采访因为尝试网上司法拍卖而深陷舆论风波中的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北仑区法院办公室主任李瑛在向记者介绍一天前买受人领取拍品的过程时,脸上呈现出惊喜的神情。
所谓买受人领取的拍品,正是3天前北仑区法院作为“卖家”参与淘宝网竞拍的那辆评估价为25.08万元、起拍价19.99万元,最终以33.09万元价格成交的宝马730轿车。
13天“围观”人次逾35万
7月9日,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法院和鄞州区法院依托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淘宝网联合推出的司法拍卖平台,正式开拍两件拍品一辆宝马7系轿车与一辆欧蓝德轿车。
截至当日上午10时,自两家法院于6月26日将两件拍品正式上线公告以来的13天里,网上“围观”人数已超过35万人次。
这一数字,是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林一在7月9日当天向《法制日报》记者披露的。
北仑区法院负责接待新闻记者的黄宇,记得拍卖上线公告后那段时间异常劳碌接听各地媒体打来的采访和询问电话,“一次至少也要说上半个小时”。
黄宇说,“本地媒体再加外地媒体,肯定超过几十家”。
“我们办公室里接到了500多个电话。
”北仑区法院的陈彦指着办公桌上的那部电话机告诉记者,拍卖上线公告后,来法院看车的有30多人,而从天南地北打到办公室的电话更是响个不停,有时到中午休息时间也歇不下来,即使拍卖结束仍有电话打来。
她曾笑着跟李瑛说,那些天听电话听得“耳膜都要震破了”。
身为北仑区法院对外委托拍卖办公室工作人员,陈彦来法院工作8年。
记者请她将眼下的工作状况与此前工作常态进行对比,陈彦毫不犹豫地说,无论从工作难度、强度来看,需要付出的精力和时间的确是大大地增多了。
记者询问该院“对外委托拍卖”工作在网络司法拍卖试水前的情况时获悉:
原来的工作主要是与受托的拍卖公司进行沟通,并对受托拍卖公司该次拍卖活动进行监督。
试水网络拍卖后,凡是拟定、公布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及至给双方当事人发送相关文书,接受咨询、介绍拍品、组织看样,在拍卖成交后制作拍卖确认书、拍卖回复报告等等繁琐且具体的工作,都要由法院自己来完成。
记者问李瑛:“你们法院对外委托拍卖办公室是不是为网上拍卖临时新成立的机构?”
“哪里啊!”李瑛说,最高人民法院为了防止司法腐败,要求评估、鉴定、拍卖与执行分离,北仑法院实行分离已有七八年了。
据这位主任介绍,对外委托拍卖办公室直属院办,是该院常设机构,工作范围包括拍卖、评估、鉴定三项。
目前,从事该项工作的专职人员4名,其中3名为正式编制,1名辅助人员,这一机构配备有资深法官,均为本科学历。
为缓解法院执行难试水网拍
“就凭网上资料,你们怎么就要一心买下呢?”
7月12日中午时分,来自吉林的父子俩走进北仑区法院,在办理《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手续过程中,李瑛忍不住好奇向父子俩询问。
在李瑛看来,吉林距宁波北仑逾上千公里,这父子俩在网上竞买那辆二手宝马车之前,从未来法院看过那辆车!人家的回答是,他们一直关注二手车市场行情,掌握宝马车的价格,他们的心理价位对应了竞买进程的节点。
另外,让李瑛听后感到欣慰的一句话是,“今天拍了个好价钱,省了很多费用,你们的工作做得很好”。
与买受人交流后,李瑛深深被网络的魅力所震撼。
“你知道,执行难是各地法院面临的棘手难题;你知道,司法拍卖竞买流拍或价格超低的情形在我们法官心里是什么感觉吗?窝心!”
在李瑛看来,实现拍品利益最大化一定程度上也能缓解执行难,体现了司法为民、司法公正。
这听上去似乎是大话,但李瑛对记者的具体解释是:“假设案件的执行标的为30万元,法院扣押的被执行人的财产通过拍卖拍到了33万元,那超出的3万元可以返还给被执行人,如果只拍了25万元,这意味着法院还要再去执行不够的5万元,如果执行不到,就可能引起上访,因为没解决彻底,人家对你法院工作有怨气。
”
记者从北仑法院得到如下一组统计数字:2011年,该院共拍卖二手车12辆,其中7辆为一次成交,1辆车在第二次拍卖时成交,4辆车在经历两次拍卖失败后流拍。
记者还从北仑区法院提供的相关资料中了解到:该院试水网络拍卖宝马车,全程历经36小时,共有36人报名参与竞拍并交纳保证金,公开叫价53次,最终以33.09万元价格成交,成交价比起拍价高65.5%。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拍卖当事人不承担任何费用,更没有发生佣金。
另外,买受人于7月11日中午12时通过支付宝支付余款,并于次日下午2时到该院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两小时后,法院作为拍卖人与买受人顺利办完交付手续。
为保障资金安全特设银行账户
“你知道法院实行的是阳光工资,收支两条线,我们法院在银行只设有诉讼费、执行款保证金账户。
”李瑛告诉记者,试水前考虑到资金安全,也考虑到法院诉讼费执行款账户中资金较多,涉及到其他债权、债务人的资金,该院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并被特批了一个网银账户,开户名称为“司法网络拍卖专用账户”。
“法院在银行开账户也不是任你想开就开的。
”
北仑区法院开设这一专用账户,事先得到了区财政局、市中国人民银行和上级法院的批准和支持。
这一特别账户的开设,确认保证金可通过支付宝支付和到法院交付两种方式进行支付,以方便竞买人支付保证金和拍卖余款。
来自北仑区法院的评价是:这一专用账户的好处在于不允许其他资金进入,以确保法院其他执行款与该账户不发生任何关系,由于该账户平时不动,一旦拍卖保证金进入,法院财务人员收到入账信息后立即转出。
保证金在该账户停留时间短暂,资金安全得以保障。
以此次网上司法拍卖拍品为例,据李瑛介绍,竞买人在交付保证金成交后,买受人用支付宝将钱转到法院开设的网络司法拍卖专用账户上,法院财务人员确认钱到后马上将其划拨到法院的诉讼费执行账户里,确保资金在网络上的安全。
网拍可防止司法拍卖腐败
“开拍前甚至拍卖过程中,有竞买意向的人随时可以报名,随时可以支付保证金,随时可以参加竞拍,在竞买结束前,法院不可能预测有多少人参加竞买,什么人参加竞买,更不知道最后现身的人是谁。
只要拍卖没有结束,你前面哪怕一次都没叫过,但你进来后可以一锤定音。
”
李瑛说,“由于这些竞买人信息是不可知的,谁想操纵这一过程都是很难的”。
更让李瑛认可的是,以往司法拍卖找家报社刊登拍卖公告,刊登拍卖公告的媒体受众有限,直接影响到社会关注面的大小,外地来北仑参加拍卖的人较少,而网络拍卖打破诸多局限,其公开性、保密性、社会关注面与之相比都具有无可比拟的极大优势。
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获悉司法拍卖公告的人数越多,社会关注度越高,参与竞买的人就可能越多,拍品竞价就可能提升,就会趋近实现拍品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从起拍价到成交价,我们两家法院选择的这两辆二手车拍到这个价位,超过我们的估价,我们都感到很惊喜。
”李瑛坦率地说,“实现拍品利益最大化,一方面当事人利益相对得到了更多保护,一方面也让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司法公正的宗旨得以切实体现。
”(本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