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筹资和担保内部控制制度

集团公司筹资和担保内部控制制度
集团公司筹资和担保内部控制制度

集团公司筹资和担保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筹资和担保行为,加强财务风险管理,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担保法》、《关于印发 < 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 的通知》(财企〔2001〕325号)、《企业 财务通则》(财政部2006年第41号令)等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有关企业内部控制的相关规范,并结合集团 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筹资,是指企业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要,通过发行股票、债券、银行借款或集 团统借分拨资金等形式筹集资金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担保合同或者协议,按照公平、 自愿、互利的原则向被担保人(债权人、受益人)提供一定方式的担保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通号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 、集团公司所控制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以及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子公司)、子公司投资控股的企业(以上统称企业)

。 第二章筹资和担保的原则、范围和条件

第五条企业的筹资行为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 确保筹资方式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筹资 规模和筹资结构合理、筹资风险可控。筹资决策、审批和执行过程应有完整的书面纪录。企业筹资方案需 经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或上级单位批准的,应及时报请批准。

集团各企业筹资纳入全面预算管理,

企业应在年度财务预算中拟订筹资方案, 并遵从集团预算编制、上报、 批准、执行、监督和考核的过程管理。

企业权益性筹资、发行债券和资本性项目的筹资,属于重大财务事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 策,并应按《关于印发 < 通号集团公司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 > 的通知》(通财[2006]195 号)的要求办理。

第六条集团公司实行内部资金集中管理,对生产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实行统一筹集、 调配和使用,所 需银行借款由集团公司统借、分拨和统还。未经集团公司批准,企业不得自行筹资。集团实行统借统还筹 资的范围,仅限于集团内部已纳入资金集中管理系统平台的企业。

向集团公司申请统借分拨资金,是集团各企业筹集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主要方式。集团企业之间,经集团 公司批准,可以集团公司为中介,通过金融机构以委托贷款的方式进行内部资金调剂,委托贷款方式是统 借统还方式的补充。

第七条集团企业之间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无交易背景、无给付对价的直接资金拆借或者变相资金拆 借。集团各企业一律不得对集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拆借资金。

第八条 集团企业可以在以下范围提供担保:

(一)

全资子公司和分支机构; (二)

控股子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 (三) 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

第九条集团各企业一律不得对集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对外提供担

保。

第十条母公司在以下条件同时满足的前提下可以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一)子公司最近一期会计报表资产负债率限制在分公司不高于 于80%,

电缆企业不高于75%,其他企业不高于 65% ;

(二)

至担保日子公司不欠母公司应缴款项(不包括未到期借款)

; (三)

子公司上一年度不亏损,当年预算不亏损,当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预算为正值; (四) 在过去母公司为子公司的担保中未发生过连带责任损失。

第十一条担保按以下分类:

(一)融资类,包括:

1. 银行借款;

(通财[2008]72 号

) 企业内设机构、部门、分支机构不得 85%,集成企业(施工、设计)不高

(一)下述条件下,分拨资金的使用费率为银行基准利率下浮 10%

2. 融资租赁;

3. 一年期以上的延期付款保函;

4. 以现汇偿还的补偿贸易保函;

5. 其他融资性的备用信用证、远期信用证、银行本票、银行承兑汇票等。

(二)非融资类,包括:

1. 贸易项下或承包工程项下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及维修保函、付款保函等;

2. 一年期以下的延期付款保函;

3. 以实物偿还的补偿贸易保函;

4. 其他非融资性的备用信用证等。

第十二条凡应纳入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系统范围的子公司,

集团公司原则上不为其提供银行流动资金借 款担保。

第十三条对除银行借款以外的其他融资类额度(汇票等)和非融资类额度(保函等)以及基建、技改、 扩能等专项借款,在集团公司批复的额度、期限和范围内,企业根据需要可以申请集团公司担保。被担保 人原则上限定在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系统的合作银行范围内。

担保项目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 已进入重组、托管、兼并或破产清算程序的; 财务状况恶化、资不

抵债的; 管理混乱、经营风险较大的; 出现较大经营纠纷、经济纠纷,面临法律诉讼且可能承担较大赔偿责任的;

过去已经发生担保事项纠纷,或给集团公司造成担保损失,或不能及时交纳担保费的。 第三章筹资和担保的额度控制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融资类担保和统借分拨资金实行总额限制, 集团公司

上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 50%。

第十六条集团公司为一个子公司提供的融资类担保、 统借分拨资金、 他来源的短期借款余额之和的上限,按下述三种方法计算数额的较高者确定:

(一)

企业上年末净资产的 30% ; (二)

企业当年预算营业收入的 30% (电缆工厂按35% ); (三) 营运资金:(上年流动资产销售百分比-上年流动负债销售百分比 其中:流动资产销售百分比 =流动资产/营业收入

流动负债销售百分比=流动负债/营业收入

第十七条 集团公司为一个子公司提供的非融资类担保限额,按下述之和确定:

(一)

至本年初尚未到期的非融资类保函和信用证等所占用的银行授信额度; (二) 企业当年预算营业收入的 30%。

第十八条集团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应要求其他股东(不包括社会公众股)根据股权比例提 供共同担保或者反担保。

筹资和担保的费率

第十九条按照资金有偿使用的原则,集团兼顾企业筹资成本、风险控制和政策导向,确定内部统借分 拨资金的使用费率和担保手续费率。集团资金管理平台的运作,不以盈利为目的,若有息差结余,将以企 业在集团母账户的资金存量积数为分配基数,全额分配给企业,并定期公示。

第二十条集团公司分拨资金的使用费率以集团公司统借方式取得的银行借款利率为基础,

按照企业财 务风险的不同情况分别确定。目前,集团公司可享受银行基准利率下浮

10%的优惠,若该条件改变,下述

政策相应同比例调整。

1 .企业短期融资余额(内部分拨资金、外部借款、短期金融负债、应付票据之和,含本笔)不超过使 用该项分拨资金前

第十四条被担保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担保人不得提供担保:

(一)

(四

) (五) 上述两项之和原则上不超过 委托贷款之和,再加上子公司其 )X 当年预算营业收入

一期资产负债表净资产的30%,且企业前一期年累计经营现金净流量为正值;

2 .或应收账款比期初下降且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二)下述条件下,分拨资金的使用费率为银行基准利率下浮5%

1 ?企业短期融资余额(内部分拨资金、外部借款、短期金融负债、应付票据之和,含本笔)不超过集团公司核定的融资限额;

2 .且当年应收账款的增长比率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增长比率。

(三)不满足(一)、(二)项条件的,分拨资金的使用费率为银行基准利率。

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实行合理收费。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手续费率为5%0/年;为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在该子公司年初净资产30%以内的部分免收手续费,超过30%的部分手续费率为5%/ 年。

第五章子公司筹资和担保的申请程序

第二十二条子公司应在年度财务预算中编制《现金流量预算表》和《信贷业务规模预算表》,以上行文件上报全年资金需求和信贷业务担保需求。信贷业务需求经集团公司批复后,作为年度办理信贷业务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在集团公司批复的额度和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第二十四条在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系统指定的合作银行范围内并且在集团公司批复的融资限额内,子公司能在当地银行以信用方式(免保证),并且是以人民银行规定的最优惠利率取得银行借款的,经集团公司批准,可以在当地行办理。

第二十五条子公司以本企业资产抵押、质押、置换、保理或者其他保证等方式,获取银行借款或其他信贷额度的,应作为重大财务事项向集团公司请示,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六条企业申请集团公司担保,在同一家银行一个年度内,应在集团公司批复的信贷额度、品种和期限内以最高额担保的方式一次办理。

第二十七条集团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期限,融资类最长为一年,非融资类最长为三年。担保额度到期后,申请人要求担保续保或展期,应按本制度的规定重新办理。

第六章筹资和担保的决策和审批控制

第二十八条集团公司筹资和担保事项的决策,由总经理办公会或集团办公会做出。筹资和担保决策应

由参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为有效,并形成会议纪要。

第二十九条子公司的筹资和担保决策程序,应比照上述条款制订。子公司筹资和担保决策应作为重大事项向集团公司请示,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或者委托贷款事项,应由被担保方或借款方企业向集团公司提交请示报告,并附双方法定代表人签订的担保或委托贷款意向书。

子公司对所投资控股企业提供担保,应由子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交请示报告,并应附经参会人员签名的决策会议纪要和对方的申请文件。

第三十条筹资和担保决策实行利益冲突回避制度。与申请分拨资金或申请担保企业存在个人经济利益

关系、在该企业兼职或其近亲属系该企业任领导班子成员或会计机构负责人的,在研究审议该企业的分拨资金或担保事项时,应主动回避。

第三^一条集团年度融资方案的编制和审批

(一)集团资产财务部于每年初受理各企业上报的年度信贷计划,按照集团批复各企业的全面预算主要

指标和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核汇总和统筹平衡,编制集团年度融资方案,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二)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的融资方案,包括集团全年的整体融资计划、批准给各企业的分拨资

金额度、各企业的其他信贷品种额度和集团给企业的担保限额,由集团公司书面下达各企业。

第三十二条集团母公司自身(含事业部)的融资需求,由相关部门(事业部)提出申请,资产财务部审核后,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专项审批。

第三十四条 集团融资方案批准后,在限额内的企业日常流动资金滚动用款, 由资产财务部根据企业的 资金计划和资金存量情况统筹安排,首先使用所集中的存量资金,不足部分向银行借款。在总经理办公会 批复的融资方案项下,在统借资金总额不超过给企业分拨资金总额前提下的银行借款安排,由集团资产财 务部提出方案,总会计师审批。

第三十五条企业在集团融资方案批复的额度和期限内,

需要使用统借分拨资金时,应首先在集团资金 管理系统中填报用款计划,单笔或月累计不足 1000万元的应提前一个月申报,单笔或月累计超过

1000万 元的应提前两个月申报。批准额度内的企业统借分拨资金申请,由集团资产财务审核,总会计师审批。子 公司申请统借分拨资金的执行程序按照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申请统借分拨资金实施细则》

(财务函[2007]33 号)办理。

第三十六条 在集团总经理办公会批复的年度融资方案限额内的担保事项,企业应提前十个工作日申 请。年度融资方案以外的担保事项,企业应提前一个月申请。企业申请担保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担保申请书。详述担保事由、类型、金额、用途、方式、期限、本企业最近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 量情况分析。担保申请书应由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发;

(四)

(五)

第三十七条企业提交的资金分拨或担保申请由资产财务部负责受理、 审核和风险评估。审核主要是对

企业申请事项和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必要性以及内控制度的符合性进行审查;风险评估,主要是 对申请单位的资产质量、偿债能力、财务信用、现金流量、分拨资金的回收风险和担保事项的连带责任风 险进行评价和估量。经审核和风险评估,资产财务部认为没有疑义的,应在 10个工作日内给予企业明确答 复。资产财务部认为申请事项有疑义、有风险,或者认为有必要时,可以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

要求申请人对相关事项提供补充资料或进一步详细说明; (二)

要求申请人对资产财务部提出的资产购建等大额现金流出的限制条件提交书面承诺; (三)

会同监察审计部、生产经营管理部、科技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发展计划部等部门共同评审,提 出书面评审意见;

(四) 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三十八条企业从集团公司取得的统借分拨资金应按申请用途,

从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系统的银企直联 账户内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脱离系统监控。

统借分拨资金的期限最长为一年,到期不办理展期,企业仍需要分拨资金时,一律先还后借。

第八章筹资和担保的管理和责任

第三十九条 筹资和担保合同必须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人签字, 由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必须 取得书面授权书。筹资和担保合同书中的单位印章,必须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后方可盖章,盖 章后方可生效。

第四十条统借分拨资金协议书生效后,由集团总会计师和财务部门负责人联签后办理支付。

第四十一条 为简化程序,集团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涉及稳定、安全和突发事件的资金支持单项金额在 第三十三条 下述情况下的资金需求和担保申请需集团总经理办公会专项审批:

弥补企业经营亏损; 信贷规模超过集团公司内控制度限定的标准; 企业年内实际营业收入大幅度超过财务预算而导致的信贷需求超过年度信贷计划;

扶贫帮困资金;

其他专项用途资金;

集团年度融资方案以外的担保和筹资事项。

第七章筹资和担保的执行程序和风险控制

(一)

(二)

(三) (四

) (六) 担保合同和主合同文本。主合同为连续债务合同的,提供合同主要条款; 关系

本次担保事项的其他资料; 上次担保额度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尚未解除集团公司担保责任的债务清单。 (三)

30万元以下的,可先由总经理和总会计师联签办理支付,后补办相关手续,并由总会计师在下一次总经理 办公会上通报。

第四十二条 担保合同生效后,担保方应要求受益人和被担保方及时返回完整的担保合同(正本) 债务合同(副本

或复印件)和其他相关文件。对最高额担保合同约定的保函担保,被担保方应定期反馈额 度的使用和结余信息以及是否因违约而导致责任追索。

第四十三条企业财务部门对筹资和担保合同及相关文件要妥善保管, 并建立档案和台账。对担保和筹

资事项应实行动态管理,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对到期的担保事项要及时解除和清理。

对将到期的借款, 要有明确的还款来源,制定明确的还款计划,积极筹措资金,保证按时还本付息。一旦发现异常,应迅速 研究制订挽救方案,采取应急措施。

第四十四条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在对筹资和担保事项实行动态跟踪的过程中,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通过资金管理平台和财务 NC 系统,监控企业现金支出情况,发现未按批准用途使用担保或分拨 资金的,或出现其他违约行为的,可终止支付其他资金,并要求企业提前归还分拨资金;

(二) 通过资金管理平台和财务 NC 系统,监控企业的资金流向,对以逃避集团资金集中管理为目的, 无正当理由将资金转入非银企直联签约授权账户,脱离系统管理的行为,提出警示,并要求限期纠正。对 拒不纠正的企业,集团公司将停止对其提供信贷担保和资金支持。

(三)

检查专项分拨资金的合同执行情况。监督企业催收货款(工程款) 回分拨资金;

(四)

对分拨资金和担保企业进行资产处置、支付非经营活动现金和其他大额现金支出做出限制性规定; (五)

经常性关注分拨资金和担保的企业, 定期监测其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定期对担保项目进行跟踪 和监督,了解担保项目的执行、资金的使用、贷款的归还、财务运行及风险等方面的情况。对于异常情况 和问题,应当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报告;对于重大问题和特殊情况,应当及时向企业管理层报告。一

旦其生产经营情况或财务状况出现恶化,或分拨资金到期不能及时归还,或企业陷入严重法律纠纷,可能 导致分拨资金的回收风险时,可直接从企业的银企直联账户扣划应收的本金、资金使用费和合同约定的罚 金;

(六)

定期检查担保合同的到期情况,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终止担保关系,解除担保责任; (七)

定期(一般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向总经理办公会汇报集团融资方案的执行情况,包括外部资金筹 集和内部资金融通情况。

第四十五条 集团各企业因担保或资金拆借事项发生损失, 应先转入待处理财产损失, 迅速研究制订挽 救方案,责成专人负责督促被担保或欠款单位落实反担保责任或赔偿损失,必要时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第四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提供担保、分拨资金或者非法拆借资金,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要分清责 任,给予责任人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报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七条企业对确实无法追回的担保损失或非法拆借资金损失, 应上报集团公司处理。上报文件中 应写明损失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和处罚情况、企业整改措施,集团公司批准后按规定处理。

集团相对控股企业的担保、筹资事项,按照企业章程规定或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办理。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制度由集团资产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主 ,在该合同款项收到后及时收

第四十八条

企业内部控制——担保业务

企业内部控制——担保业务 12.3 担保评估与审批控制 12.3.4 担保风险评估制度 担保风险评估制度对企业相关负责部门及担保风险评估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有利于防范担保业务风险,为担保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下面是某企业的担保风险评估制度,供读者参考。 担保风险评估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1.防范担保业务风险,确保担保业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企业的担保政策。 2.规范企业担保风险评估工作,合理、客观地评估担保业务风险,确保风险评估为担保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2条责任部门 1.财务部担保业务负责人、审计部、法律顾问共同组成担保风险评估小组,负责担保业务的风险评估工作。 2.在担保经办人员受理担保申请,并经过财务部担保业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审核通过后,组建担保风险评估小组并开展担保业务的风险评估工作。 第2章担保风险评估程序规定 第3条收集担保风险评估资料 风险评估小组应认真收集或要求申请担保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申请担保人的营业执照、企业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能反映与本企业关联关系的文件等基础性资料。

2.担保申请书、担保业务的资金使用计划或项目资料。 3.近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等财务资料。 4.申请担保人的资信等级评估报告及还款能力分析报告等资料。 5.申请担保人与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复印件。 6.申请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条件和相关资料。 第4条评估担保风险 企业对担保业务进行风险评估,至少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1.审查担保业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 2.审查担保项目的合法性、可行性。 3.评估申请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评估内容一般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用于担保和第三方担保的资产及其权利归属等。 4.综合考虑担保业务的可接受风险水平,并设定担保风险限额。 5.评估与反担保有关的资产状况。 第5条撰写评估报告 1.担保评估结束后,担保风险评估小组应向企业财务总监提交担保风险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申请担保人提出担保申请的经济背景。 (2)接受担保业务的利弊分析。 (3)拒绝担保业务的利弊分析。 (4)担保业务的评估结论及建议。 2.担保风险评估报告按照规定经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通过后,为企业作出担保决策提供依据。

三九集团内部控制案例

三九集团内部控制案例分析

三九集团的前身是1986年退伍军人赵新先创立的南方药厂。1991年总后出资1亿元从广州第一军医大学手中收购了南方制药厂成立了以三九医药、三九生化和三九发展为一体的三九集团总资产达200多亿元。此后三九集团为加快发展偏离了经营医药的主业持巨资投向房地产、进出口贸易、食品、酒业、金融、汽车等领域采取承债式收购了近60家企业积淀了大量的债务风险。涉足过多陌生领域且规模过大难以实施有效管理给集团带来巨大财务窟窿。截至2003年底三九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欠银行98亿元。2005年4月28日为缓和财务危机三九集团不得不将旗下上市公司三九发展卖给浙江民营企业鼎立建设集团三九生化卖给山西民营企业振兴集团。自此“三九系”这一词汇从历史中消失。 二、从内控方面揭示的问题 1、放弃主业导致管理失控 三九集团本是以经营中药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企业但为扩大企业规模和效益却贸然进入了与医药毫不相关的房地产、进出口贸易、食品、酒业、金融、汽车等领域。这些产业与主业没有一点联系既不能与主业发展有效衔接还分散了注意力且这些非相关领域竞争激烈风险大原有管理人员很少有相关管理经验造成管理断档和管理真空。 2、集团内部管理制度存在缺陷 集团董事不重视财务管理用人不当内部监督控制制度没有落实好导

致集团内部信息不对称无法控制好集团的资金整个集团的资金使用混乱出现许多浪费与错误投向。 <1>从财务管理制度上看没有形成一套良好的财务监督体制集团资金使用混乱。集团的资金在5000万以下的赵新先从不过问至于资金流向以及资金效率更不重视。整个三九集团的资金管理是哪里需要资金不管合理与否资金就流向哪里当没有足够资金时只能就抽用别家子公司资金。2从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看采用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但是赵新先并没有通过财务监督以及其他各种监督控制制度对子公司的负责人进行监督。这直接导致了三个后果第一信息不对称。决策容易受到子公司经理的误导从而导致决策失误第二赵新先无法控制好集团的资金第三整个集团的资金使用混乱出现许多浪费与错误投向。3、权力过于集中 从形式上看三九集团确实也建立了现代企业的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等。但是其治理结构却流于形式。在整整20年时间里面赵新先在三九集团中占据着绝对主导的地位他超越了一切制度的约束以他的意志来决策。三九集团的财务以及人事决策都由赵新先一人决定。至于关系企业生死存亡的战略制定问题三九集团也有成立了以专家为主体的战略委员会但实际上真正决定企业的经营战略也是赵新先一人。三九集团的多元化战略决策、人事、财务决策体现的都是赵新先个人的意志。在这种决策机制下赵新先的个人决策失误直接就能够导致企业的失败。 三、问题的形成原因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可编辑)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可编辑) 精选资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总则为规范和加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定义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及全体员工参与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保障公司资产安全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应遵循的原则: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重要性原则。 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制衡性原则。 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

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成本效益原则。 内部控制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内部控制包括下列基本要素:内部环境。 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企业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是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信息与沟通。 信息与沟通是企业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监督检查。 内部监督是企业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实施内部控制体系的基础是有效实施内部控制的有力保障。 控制环境的情况决定了整个机构高层管理者的态度与基调同时也自上而下地影响了整个机构的内部控制意识公司须根据国家有关法

集团公司担保管理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担保行为,切实防范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及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担保行为主要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等。 第三条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责任主体,应当对公司所有对外担保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其主要职责是: (一)建立健全对外担保的各项工作制度,并对执行情况加强检查; (二)负责制定并审议本年度的担保计划和方案; (三)负责对外担保的决策并承担由担保行为产生的风险责任;

(四)审议对外担保的相关议案并作出相应决议,授权法定代表人签发对外担保合同,责成公司具体部门履约执行,并加强检查和日常跟踪、管理。 第五条公司财务审计部是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日常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审核担保业务相关材料,具体办理对外担保相关手续; (二)建立担保事项台账,详细记录担保对象、金额、期限、用于抵押、质押的物品、权利和其他相关事项,定期监测、统计、分析、报告。 (三)建立完善的担保风险预警机制,适时监控被担保资金的使用状况、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及偿债责任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启动预警机制,采取应对措施。 第六条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应根据要求,协助财务审计部同做好担保业务的审查和全过程监控工作。 第三章担保对象 第七条公司担保对象包括下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对没有产权关系、主营业务关联度不高的企业,原则上不得提供担保,确实需要担保的,在担保前报杭州市国资委审批。 第八条公司为所出资的全资、控股企业提供担保,以被担保企业的效益和偿债能力为主要依据确定对各企业的担保额度。对连续两年亏损、扭亏无望或资不抵债的全资、控股企业原则上不予担保。

集团内部控制制度之担保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担保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担保行为的内部控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公司的财产安全,防范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担保行为是指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以确保债权清偿为目的的保证行为,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第三条**公司的担保行为集中在公司公司总部办理,各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除非获得公司董事会和法人代表的书面授权,否则无权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四条**公司的担保行为以**集团内部企业为对象,?不得以本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或者个人债务提供担保。?总局的要求怎么办?对有业务往来的企业进行担保,需进行担保认定,此项工作有审计部负责。或直接由财务部,应考虑审计的专业性和对风险的判断第五条**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 第二节分工与授权 第七条**公司提供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对提保标的额不足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20%比例的集团内部担保事项,行使担保批准权。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20%比例的担保事项和为集团外企业提供担保的事项,由董事会提出预案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八条**公司的担保事项经董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由财务部办理担保事项的具体工作。 第三节实施与执行 第九条担保事项由被担保人提出书面申请,公司董事会收到担保申请后,在决定为他人提供担保(或提交股东大会表决)之前,应当掌握债务人的资信状况,对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同时要对拟提供担保的主合同的合法有效进行审查。 第十条对于担保标的额不足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20%比例的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应召集全体董事对是否提供担保进行表决。对于担保标的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20%比例的担保事项和为集团外企业提供担保的事项,则由董事会提出预案并报股东大会对是否提供担保进行表决。 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对担保事项做出决议时,与担保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股东或者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董事会秘书应当详细记录有关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讨论和表决情况。有关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及时公告。 第十一条建立并严格执行“谁决策、谁负责”的担保责任制度,将担保事项与决策责任人的经济利益挂起钩来,促使决策责任人审慎决策,防范担保风险。 **公司的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对公司造成损害的,要从严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 第十二条**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并及时通报监事会、董事会秘书和财务部门。?审计和法律?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

三九集团的财务危机 五要素分析

三九集团的财务危机 案例 从1992年开始,三九企业集团在短短几年时间里,通过收购兼并企业,形成医药、汽车、食品、酒业、饭店、农业,房产等几大产业并举的格局。但是,2004年4月14日,三九医药(000999)发出公告:因工商银行要求提前偿还3.74亿元的贷款,目前公司大股东三九药业及三九集团(三九药业是三九集团的全资公司)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已被司法机关冻结。至此,整个三九集团的财务危机全面爆发。 截至危机爆发之前,三九企业集团约有400多家公司,实行五级公司管理体系,其三级以下的财务管理已严重失控;三九系深圳本地债权银行贷款已从98亿升至107亿,而遍布全国的三九系子公司和控股公司的贷款和贷款担保约在60亿至70亿之间,两者合计,整个三九系贷款和贷款担保余额约为180亿元。 三九集团总裁赵新先曾在债务风波发生后对外表示,“你们(银行)都给我钱,使我头脑发热,我盲目上项目。” 集团因内部管理混乱,2003年底陷入资不抵债境地,生产经营难以为继,出现严重的信用和债务危机。2004年7月国务院批准对三九集团实施债务重组。 涉案领导被判刑 深圳市罗湖区法院近日对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原三九企业集团总经理、党委书记赵新先等四人滥用职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滥用职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赵新先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判处陈达成、荣龙章、张欣戎有期徒刑一年零七个月至一年零六个月。 用人需“疑”:建立有效的监督制度 从三九集团的上级单位到赵新先本人,在用人的时候都强调“用人不疑”,很少对他们所用的人进行一定的监督与控制。这是三九集团失败的重要原因。

内部控制五要素分析 一.内部环境——重要基础 内部环境是企业建立与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重要基础。 作为集团总经理,党委书记的赵新先及其他领导人却滥用职权致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和一年零七个月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领导人的不正直不合格直接影响了企业的内部环境。 集团因内部管理混乱,2003年底陷入资不抵债境地,生产经营难以为继,出现严重的信用和债务危机。企业的信用问题也使得内部环境不够良好。 二.风险评估----重要环节 风险评估是企业建立与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 三九集团总裁赵新先曾在债务风波发生后对外表示,“你们(银行)都给我钱,使我头脑发热,我盲目上项目。” 任何项目的投资都存在风险,而三九集团在短短几年时间里,通过收购兼并企业,形成医药、汽车、食品、酒业、饭店、农业,房产等几大产业并举的格局。明显缺少风险评估的环节,或者说做不够好。 三.控制活动----重要手段 控制活动是建立与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 截至危机爆发之前,三九企业集团约有400多家公司,实行五级公司管理体系,其三级以下的财务管理已严重失控。由此可见企业相关部门的管理相当混乱,使得企业无法形成良好的运行体制。 四.信息与沟通----重要条件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存在问题与改进建议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存在问题与改进建议 中海集团财务公司 严李浩 集团财务公司是产融结合的产物。自1987年东风汽车财务公司——国内第一家财务公司成立至今,目前国内正式开立的财务公司机构总数已经超过120家,财务公司所在的企业集团涵盖了十余个行业。截止2010年底,我国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1.6万亿元,净资产总额为1861.76亿元。财务公司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产业集团的附属产业,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对财务公司的外部约束相对较弱,因此,加强内部控制对于提高财务公司防范非系统性风险的能力、提升管理水平至关重要。本文在讨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理论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我国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 一、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理论 所谓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了实现其经营目标,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会计信息资料的正确可靠,确保经营方针的贯彻执行以及提高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自我调整、约束、规划、评价和控制的一系列方法与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理论的前身是20世纪40年代的内部牵制理

论,并在20世纪70年代取得了较大发展,形成了基于企业层面的内部控制结构理论。但直到20世纪90年代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理论的提出,它才真正被金融机构所熟悉和应用。20世纪90年代国际金融机构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如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等,使全球金融界意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由于我国财务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存在较大差异,更凸显了财务公司加强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这些差异主要体现在:一是财务公司具有典型的产融结合特征。财务公司产生于实体经济,直接服务于实体经济。企业集团出于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金效率的目的,产生内部一体化或纵向一体化的需要,而设立财务公司。企业集团的主要精力在于实业,财务公司明显处于从属地位,集团对金融的管理能力一般要弱于实业。二是具有“内部性”。其股东是企业集团及其关联成员,服务的成员主要是其股东,股东与服务对象单一,这与商业银行存在明显区别。三是有向综合经营发展的趋势。财务公司既从事融资业务,又从事结算业务,还从事投资业务,跨市场经营必然加大其金融风险,对风险管控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财务公司的上述特点,必然造成财务公司的透明度较低,外部监督较弱,进而对内部监督和内部控制的依赖性更高。 一般来说,良好的内部控制要遵循如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内部控制设计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如《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等等;(二)相互牵制原则,公司必须在每项业务流程上配给足够的参与人员,一般不少于两个,从而形成人员之间的相互制约,避免因“一人操作”可能出现的事故和差错或因无人监督造成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现象,相互牵制原则可以及时发现或制止出现的问题和隐患,提升公司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

(完整版)企业内部控制的作用及意义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指企业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发现以及纠正错误和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和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与程序。内部控制的根本目的在于加强企业管理、合理分权;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保护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广义地讲,一个企业的内部控制是指企业内部管理控制系统,包括为保证企业正常经营所采取的一系列必要的管理措施。内部控制制度是现代企事业单位对经济活动进行科学管理而普遍采用的一种控制机制。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只要存在企业经营活动和经营管理,就需要有一定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之相适应。 然而,从当前的实际情况看,许多中小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相当不完善,存在了非常突出的问题,从而导致企业效率低下,影响了中小企业的经济效益,甚至影响了企业资产的安全性,严重阻碍了中小企业的发展,笔者试图运用专业的知识探究解决此问题的方法。 一、目前中小企业存在的内部控制问题 中小企业一般指资产规模不大,人员不多,管理幅度相对较小的企业。在具体的管理中授权方面要么过大,要么过小,甚至有一部分以家族式管理为主。该类企业数量众多,规模大小不一,组织结构多采用直线制或直线职能制——对于业务活动简单、稳定的小企业,一般采用直线制结构进行垂直管理,不设专门的职能机构,是一种最简单的集中式管理。对于中型企业,一般采用直线职能制结构进行管理,即以直线制为基础在厂长(经理)的领导下,设置相应的职能部门,厂长(经理)统一指挥与职能部门参谋、指导相结合,做到管理工作专门化。这样,既能保证统一领导,又可以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弥补了领导在专业知识和能力方面的不足,协助领导做出决策。但是,中小企业在内部控制方面出现了很多问题,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具体表现如下: (一)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目前,多数中小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全面,没有覆盖企业中所有部门和人员,没有渗透到企业各个业务领域和业务操作系统。尤其在财务部门,小企业会计工作秩序混乱,核算不实而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极为严重。如不少企业常规票据、印章分管制度,会计人员分工中的“内部牵 制原则”均未建立,甚至一些小企业连正规的财会部门也没有建立,会计、出纳 及财务审核一切工作均由一个人包办。原始凭证的取得和填制本身就不合法,以此为依据编制的记账凭证、登记账簿、编制的财务报表及进行的一系列财务分析等也就毫无意义。一些企业为了达到一些不可告人的目的,人为捏造会计数据、设置“小金库”、乱摊成本,隐瞒收入,虚报利润、恶意偷逃税款,为国家的宏观控制制造了相当的麻烦。究其原因,主要为以下三个方面: 1、与领导有关,领导本身就缺乏法制观念; 2、与组织结构有关; 3、与制度体系有关。从而使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和牵制,往往会造成管理脱节,产生漏洞。

最新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最新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支持普惠金融发展,促进资金融通,规范融资担保公司的行为,防范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融资担保,是指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借款、发行债券等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行为;所称融资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融资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审慎经营,诚实守信,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称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地区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促进本地区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处置融资担保公司风险,督促监督管理部门严格履行职责。 国务院建立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负责拟订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制度,协调解决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对融资担保公司进行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牵头,国务院有关部门参加。 第五条国家推动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公司,建立政府、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合作机制,扩大为小微企业和农业、农村、农民提供融资担保业务的规模并保持较低的费率水平。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通过资本金投入、建立风险分担机制等方式,对主要为小微企业和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财政支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第二章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六条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应当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融资担保公司的名称中应当标明融资担保字样。 未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融资担保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融资担保字样。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熟悉与融资担保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从业经验和管理能力; (四)有健全的业务规范和风险控制等内部管理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可以提高前款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第八条申请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应当向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和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颁发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内部控制失效案例分析

国有企业典型内部控制失效案例分析 近年来,国内企业的重大危机接二连三地发生,整体来看,突出有三类重大风险:一是多元化投资,二是金融工具投机,三是生产安全事故。撇开生产安全事故不说,前两类风险具有明显的两大特点:一是风险发生对企业造成的损失巨大,动辄就会使企业“伤筋动骨”;二是同类事故在大型国有企业时有发生。鉴于此,我们称此两类风险为大型国有企业典型的高风险业务。下面我们通过案例对此两类重大风险做深入分析。 1.多元化投资 (1)三九集团的财务危机 从1992年开始,三九企业集团在短短几年时间里,通过收购兼并企业,形成医药、汽车、食品、酒业、饭店、农业,房产等几大产业并举的格局。但是,2004年4月14日,三九医药(000999)发出公告:因工商银行要求提前偿还3.74亿元的贷款,目前公司大股东三九药业及三九集团(三九药业是三九集团的全资公司)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已被司法机关冻结。至此,整个三九集团的财务危机全面爆发。 截至危机爆发之前,三九企业集团约有400多家公司,实行五级公司管理体系,其三级以下的财务管理已严重失控;三九系深圳本地债权银行贷款已从98亿升至107亿,而遍布全国的三九系子公司和控股公司的贷款和贷款担保约在60亿至70亿之间,两者合计,整个三九系贷款和贷款担保余额约为180亿元。 三九集团总裁赵新先曾在债务风波发生后对外表示,“你们(银行)都给我钱,使我头脑发热,我盲目上项目。” 案例简评:三九集团财务危机的爆发可以归纳为几个主要原因:(1)集团财务管理失控;(2)多元化投资(非主业/非相关性投资)扩张的战略失误;(3)集团过度投资引起的过度负债。另外,从我国国有上市公司的发展环境来看,中国金融体制对国有上市公司的盲目投资、快速膨胀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大型集团公司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汇编》

《大型集团公司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汇 编》 大型集团公司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汇编目录 第1章企业内部控制——资金 1、1 资金管理风险与关键环节控制 1、1、1 资金管理风险 1、1、2 资金管理关键环节控制 1、2 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1、2、1 资金管理岗位设置 1、2、2 资金支付授权审批制度 1、2、3 货币资金授权审批制度 1、3 现金和银行存款控制 1、3、1 现金收支控制流程 1、3、2 现金清查处理流程 1、3、3 备用金支付控制流程 1、3、4 现金管理控制制度 1、3、5 银行存款控制流程 1、3、6 银行存款控制制度 1、4 票据和印章管理 1、4、1 票据管理规范

1、4、2 印章管理制度 第2章企业内部控制——采购 2、1 采购管理风险与关键环节控制2、1、1 采购管理风险 2、1、2 采购管理关键环节控制2、2 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2、2、1 采购管理岗位设置 2、2、2 采购授权审批制度 2、3 请购与审批控制 2、3、1 采购计划编制流程 2、3、2 采购申请审批流程 2、3、3 采购申请审批制度 2、3、4 采购预算管理制度 2、4 采购与验收控制 2、4、1 采购询价比价流程 2、4、2 供应商选择流程 2、4、3 供应商评定流程 2、4、4 购货合同签订流程 2、4、5 采购验收控制流程 2、4、6 采购控制制度 2、4、7 验收管理制度 2、5 付款控制

2、5、1 付款审批流程 2、5、2 退货管理流程 2、5、3 付款控制制度 2、5、4退货管理制度 2、5、5 应付账款管理制度 第3章企业内部控制——存货3、1 存货管理风险与关键环节3、1、1 存货管理风险 3、1、2 存货管理关键环节控制3、2 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3、2、1存货管理岗位设置 3、2、2 存货授权审批制度 3、3 验收与保管控制 3、3、1 存货采购管理流程 3、3、2 存货采购控制制度 3、4 验收与保管控制 3、4、1 外购存货验收流程 3、4、2 自制存货验收流程 3、4、3 存货储存管理制度 3、4、4 仓库调拨管理规定 3、5 领用与发出控制 3、5、1 材料领用工作流程

融资担保公司资产比例管理办法

融资担保公司资产比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引导融资担保公司专注主业、审慎经营,确保融资担保公司保持充足代偿能力,优先保障资产流动性和安全性,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融资担保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经营管理各级资产。本办法中的资产比例应当根据融资担保公司非合并财务报表计算。 第三条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本办法对融资担保公司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资产分级 第四条融资担保公司主要资产按照形态分为Ⅰ、Ⅱ、Ⅲ级。第五条Ⅰ级资产包括: (一)现金; (二)银行存款; (三)存出保证金; (四)货币市场基金; (五)国债、金融债券; (六)可随时赎回或三个月内到期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七)债券信用评级AAA级的债券;

(八)其他货币资金。 第六条Ⅱ级资产包括: (一)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不含第五条第六项); (二)债券信用评级AA级、AA+级的债券; (三)对其他融资担保公司或再担保公司的股权投资;(四)对在保客户股权投资20%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优先股和普通股); (五)对在保客户且合同期限六个月以内的委托贷款40%部分; (六)不超过净资产30%的自用型房产。 第七条Ⅲ级资产包括: (一)对在保客户股权投资80%部分以及其他股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优先股和普通股); (二)债券信用评级AA-级以下或无债券信用评级的债券;(三)投资购买的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基金产品、资产支持证券等; (四)对在保客户且合同期限六个月以内的委托贷款60%部分,以及其他委托贷款; (五)非自用型房产; (六)自用型房产超出净资产30%的部分; (七)其他应收款。 第三章资产比例管理

担保业务内部控制

担保业务的风险防范和内部控制 中文摘要:本文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能使管理者发现企业在内部控制制度上存在哪些不足和缺陷,完善担保内部控制体系,对于防范担保业务存在的风险、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有重大的意义。 关键词:担保业务,风险管理 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 (1)涉及担保业务的上市公司数量多,且呈逐年增长的趋势 表1:2014-2016年我国涉及对外担保的上市公司数量情况

(2)担保金额巨大 表2:20012-2016年我国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发生额和对外担保总额情况 总额情况 (3)巨额担保和超负荷担保的现象频繁发生 表3:2016年我国4家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发生额占净资产比例情况

(4)违规担保现象严重 表4:2015-2016年上市公司违规担保情况 (5)关联担保现象严重 表5:2015年我国4家上市公司关联担保余额占净资产比例情况

(6)担保信息披露不规范 表6: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公告处罚上市公司担保信息披露问题统计表

二、研究意义 (1)有利于企业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规范企业的担保行为; (2)基于以上背景的分析,加强企业担保业务的内部控制成为了规范企业担保行为的第一要务; (3)本文通过对担保业务风险的分析,能使管理者发现企业在内部控制制度上存在哪些不足和缺陷,完善担保内部控制体系,对于防范担保业务存在的风险、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有重大的意义。 二、担保业务的含义 (一)法律角度 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担保是为了担保债权实现而采取的法律措施。 (二)企业担保 债权人为了防范债务人无法按期偿还债务的风险,降低资金损失的可能性,由担保人对债权人承诺,当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到期债务,担保人应当履行代为清偿到期债务

[实用参考]国有企业典型内部控制失效案例分析

国有企业典型内部控制失效案例分析 20RR-7-28 近年来,国内企业的重大危机接二连三地发生,整体来看,突出有三类重大风险:一是多元化投资,二是金融工具投机,三是生产安全事故。撇开生产安全事故不说,前两类风险具有明显的两大特点:一是风险发生对企业造成的损失巨大,动辄就会使企业“伤筋动骨”;二是同类事故在大型国有企业时有发生。鉴于此,我们称此两类风险为大型国有企业典型的高风险业务。下面我们通过案例对此两类重大风险做深入分析。 1.多元化投资 (1)三九集团的财务危机 从1992年开始,三九企业集团在短短几年时间里,通过收购兼并企业,形成医药、汽车、食品、酒业、饭店、农业,房产等几大产业并举的格局。但是,20RR年4月14日,三九医药(000999)发出公告:因工商银行要求提前偿还3.74亿元的贷款,目前公司大股东三九药业及三九集团(三九药业是三九集团的全资公司)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已被司法机关冻结。至此,整个三九集团的财务危机全面爆发。 截至危机爆发之前,三九企业集团约有400多家公司,实行五级公司管理体系,其三级以下的财务管理已严重失控;三九系深圳本地债权银行贷款已从98亿升至107亿,而遍布全国的三九系子公司和控股公司的贷款和贷款担保约在60亿至70亿之间,两者合计,整个三九系贷款和贷款担保余额约为180亿元。 三九集团总裁赵新先曾在债务风波发生后对外表示,“你们(银行)都给我钱,使我头脑发热,我盲目上项目。” 案例简评:三九集团财务危机的爆发可以归纳为几个主要原因:(1)集团财务管理失控;(2)多元化投资(非主业/非相关性投资)扩张的战略失误;(3)集团过度投资引起的过度负债。另外,从我国国有上市公司的发展环境来看,中国金融体制对国有上市公司的盲目投资、快速膨胀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某集团公司企业内控精细化管理流程和制度汇编(全套)_XX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汇编1.doc

某集团公司企业内控精细化管理流程和制度汇编(全套)_XX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汇编1 XXXX集团公司 公司内控精细化管理流程和制度汇编 XXXXXXXX有限公司 2011年1月 目 录 第1 章公司内部控制——资金 1. 1 资金管理风险与关键环节控制 1.1.1 资金管理风险 1.1.2 资金管理关键环节控制 1.2 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1.2.1 资金管理岗位设置 1.2.2 资金支付授权审批制度 1.2.3 货币资金授权审批制度

1.3 现金和银行存款控制 1.3.1 现金收支控制流程 1.3.2 现金清查处理流程 1.3.3 备用金支付控制流程 1.3.4 现金管理控制制度 1.3.5 银行存款控制流程 1.3.6 银行存款控制制度 1.4 票据和印章管理 1.4.1 票据管理规范 1.4.2 印章管理制度 1 第2 章公司内部控制——采购2.1 采购管理风险与关键环节控制2.1.1 采购管理风险 2.1.2 采购管理关键环节控制 2.2 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2.2.1 采购管理岗位设置

2.2.2 采购授权审批制度2.3 请购与审批控制2. 3.1 采购计划编制流程2.3.2 采购申请审批流程2.3.3 采购申请审批制度2.3.4 采购预算管理制度2.4 采购与验收控制2. 4.1 采购询价比价流程2.4.2 供应商选择流程2.4.3 供应商评定流程2.4.4 购货合同签订流程2.4.5 采购验收控制流程2.4.6 采购控制制度 2.4.7 验收管理制度 2.5 付款控制 2.5.1 付款审批流程 2.5.2 退货管理流程

2.5.3 付款控制制度 2.5.4 退货管理制度 2.5.5 应付账款管理制度 第3 章公司内部控制——存货3.1 存货管理风险与关键环节3.1.1 存货管理风险 3.1.2 存货管理关键环节控制3.2 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3.2.1 存货管理岗位设置 3.2.2 存货授权审批制度 3.3 验收与保管控制 3.3.1 存货采购管理流程 3.3.2 存货采购控制制度 3.4 验收与保管控制 3.4.1 外购存货验收流程 3.4.2 自制存货验收流程 3.4.3 存货储存管理制度

担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担保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健全内部控制机制,防范金融风险,保障公司运作体系安全稳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控制是公司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评价的动态过程和机制。 第三条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一)保证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贯彻执行;(二)保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三)保证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四)保证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及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完整和真实。 第四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一)全面性。内部控制要渗透到公司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机构、部门、岗位和人员;(二)审慎性。内部控制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公司的经营管理,尤其是设立新的机构或开办新的业务,都必须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三)有效性。内部控制具有高度的权威性,真正落到实处,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四)独立性。法律部为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独立于其他任何部门。 1

第五条公司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作用,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第二章公司管理决策的内部控制 第六条董事会负责审批公司的总体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批准各项业务的政策、制定和程序,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董事会定期与管理层讨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批准的各项战略、政策、制度和程序,负责建立授权和责任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建立识别、计量和管理风险的程序。 第七条公司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行风险管理职能,并制定和实施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风险的制定、程序和方法,以保证风险管理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八条公司建立涵盖各项业务的、全系统的风险管理系统,运用风险量化评估的方法,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种类风险进行持续的监控。 第九条公司设立新的机构或开办新的业务,必须首先建章立制,对潜在的风险进行计量和评估,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第十条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后评价制度,定期对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回顾和检讨。 2

国有企业典型内部控制失效案例分析(1)

国有企业典型内部控制失效案例分析 2009-7-28 近年来,国内企业的重大危机接二连三地发生,整体来看,突出有三类重大风险:一是多元化投资,二是金融工具投机,三是生产安全事故。撇开生产安全事故不说,前两类风险具有明显的两大特点:一是风险发生对企业造成的损失巨大,动辄就会使企业“伤筋动骨”;二是同类事故在大型国有企业时有发生。鉴于此,我们称此两类风险为大型国有企业典型的高风险业务。下面我们通过案例对此两类重大风险做深入分析。 1.多元化投资 (1)三九集团的财务危机 从1992年开始,三九企业集团在短短几年时间里,通过收购兼并企业,形成医药、汽车、食品、酒业、饭店、农业,房产等几大产业并举的格局。但是,2004年4月14日,三九医药(000999)发出公告:因工商银行要求提前偿还3.74亿元的贷款,目前公司大股东三九药业及三九集团(三九药业是三九集团的全资公司)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已被司法机关冻结。至此,整个三九集团的财务危机全面爆发。 截至危机爆发之前,三九企业集团约有400多家公司,实行五级公司管理体系,其三级以下的财务管理已严重失控;三九系深圳本地债权银行贷款已从98亿升至107亿,而遍布全国的三九系子公司和控股

公司的贷款和贷款担保约在60亿至70亿之间,两者合计,整个三九系贷款和贷款担保余额约为180亿元。 三九集团总裁赵新先曾在债务风波发生后对外表示,“你们(银行)都给我钱,使我头脑发热,我盲目上项目。” 案例简评:三九集团财务危机的爆发可以归纳为几个主要原因:(1)集团财务管理失控;(2)多元化投资(非主业/非相关性投资)扩张的战略失误;(3)集团过度投资引起的过度负债。另外,从我国国有上市公司的发展环境来看,中国金融体制对国有上市公司的盲目投资、快速膨胀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2)华源集团的信用危机 华源集团成立于1992年,在总裁周玉成的带领下华源集团13年间总资产猛增到567亿元,资产翻了404倍,旗下拥有8家上市公司;集团业务跳出纺织产业,拓展至农业机械、医药等全新领域,成为名副其实的“国企大系”。进入21世纪以来,华源更以“大生命产业”示人,跃居为中国最大的医药集团。 但是2005年9月中旬,上海银行对华源一笔1.8亿元贷款到期;此笔贷款是当年华源为收购上药集团而贷,因年初财政部检查事件,加之银行信贷整体收紧,作为华源最大贷款行之一的上海银行担心华源无力还贷,遂加紧催收贷款;从而引发了华源集团的信用危机。 国资委指定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对华源集团做清产核资工作,清理报告显示:截至2005年9月20日,华源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净资产25亿元,银行负债高达251.14亿元(其中子公司为209.86亿元,母公司为41.28亿元)。另一方面,旗下8家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合计高达73.36亿元,即这些上市公司的净资产几乎已被掏空。据财政部2005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报披露:中国华源集团财务管理混乱,内部控制薄弱,部分下属子公司为达到融资和完成考核指标等目的,大量采用虚计收入、少计费用、不良资产巨额挂账等手段蓄意进行会计造假,导致报表虚盈实亏,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案例简评:华源集团13年来高度依赖银行贷款支撑,在其日益陌生的产业领域,不断“并购-重组-上市-整合”,实则是有并购无重组、有上市无整合。华源集团长期以来以短贷长投支撑其快速扩张,最终引发整个集团资金链的断裂。 华源集团事件的核心原因:(1)过度投资引发过度负债,投资项目收益率低、负债率高,说明华源集团战略决策的失误;(2)并购无重组、上市无整合,说明华源集团的投资管理控制失效;(3)华源集团下属公司因融资和业绩压力而财务造假,应当是受到管理层的驱使。 (3)澳柯玛大股东资金占用 2006年4月14日,G澳柯玛(600336.SH)发布重大事项公告:公司接到青岛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青岛澳柯玛集团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处置事项的决定》,青岛市人民政府将采取措施化解澳柯玛集团面临的困难。至此,澳柯玛危机事件公开化。 澳柯玛危机的最直接导火索,就是母公司澳柯玛集团公司挪用上市公司19.47亿元资金。澳柯玛集团利用大股东优势,占用上市子公司的资金,用于非关联性多元化投资(包括家用电器、锂电池、电动自行车、海洋生物、房地产、金融投资等),投资决策失误造成巨大损失。资金链断裂、巨额债务、高层变动、投资失误、多元化困局等众多因素,使得澳柯玛形势异常危急。

公司的内控制度样本

******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参照本制度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企业董事会(或者由企业章程规定的经理、厂长办公会等类似的决策、治理机构,以下简称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企业基本目标的一系列控制活动。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内部控制的制订原则 1、合法性原则。本制度的制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2、全面性原则。本制度的制定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3、重要性原则。本制度的制订在兼顾全面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针对重要业务与事项、高风险领域与环节采取更为严格的控制措施,确保不存在重大缺陷。

4、有效性原则。本制度相关具体业务控制能够为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企业全体员工应当自觉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地纠正和处理。 5、制衡性原则。本制度制订的七项具体业务控制,涉及的企业的机构、岗位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并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确保不同部门、岗位之间权责分明和有利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6、适应性原则。本制度制订的七项具体业务控制,合理体现了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业务特点、风险状况以及所处具体环境等方面的要求,并随着企业外部环境的变化、经营业务的调整、管理要求的提高等不断改进和完善。 7、成本效益原则。本制度的制订在保证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前提下,合理权衡成本与效益的关系,争取以合理的成本实现更为有效的控制。 第二章货币资金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货币资金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六条资金内部控制的关键控制点: 1.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需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合理; 2.现金盘点和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应当按规定严格执行; 3.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销毁等应有完整的记录,银行印鉴和有关印章的管理应当严格有效。 第七条货币资金不相容岗位包括: 1.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 2.货币资金的保管和盘点清查; 3.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和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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