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医药卫生发展基金会关于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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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5年度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研课题计划和经费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5年度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研课题计划和经费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5年度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研课题计划和经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8.11•【字号】沪卫计科教〔2015〕032号•【施行日期】2015.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5年度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研课题计划和经费的通知沪卫计科教〔2015〕032号各区县卫生计生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委直属单位,有关医疗机构,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2015年度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研课题立项评审工作已完成。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研课题的通知》(沪卫计科教〔2015〕21号)要求,今年有关单位及行业协会共申报市卫生计生委科研课题999项,初审不合格17项,实际受理982项,其中:重点项目72项、面上项目486项、青年项目404项、计划生育类项目20项。

我委组织本市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了评审,根据“效益水平优先,兼顾学科布局”的原则,最终确定576项课题列入2015年度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研课题计划,其中:重点项目34项、面上项目320项(含行业协会推荐项目38项)、计划生育类项目10项、青年项目212项。

行业协会推荐项目由所推荐行业协(学)会资助;其余立项课题由我委给予经费资助,并将按计划任务书下达经费,今年共计下拨1640万元。

现将课题计划和资助经费下达给各课题承担单位(见附件)。

各市级医疗机构对立项课题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配套支持。

区县单位、社会办医疗机构需由所在区县或单位提供不少于1:1比例的配套支持。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计划任务书及相关财务制度的要求,加强专项经费管理,专款专用,按规定的支出范围和标准开支;加强对课题的管理和支持力度,确保课题按既定目标实施,并按我委有关规定定期汇报进展情况。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市优秀青年中医临床人才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市优秀青年中医临床人才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市优秀青年中医临床人才培养计划结业人员和优秀学员名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沪卫计中发[2015]017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8.31
【实施日期】2015.08.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市优秀青年中医临床人才培养计划结业人员
和优秀学员名单的通知
(沪卫计中发〔2015〕017号)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基层卫生系统中医药优秀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基层优秀中医青年人才骨干队伍,原市卫生局于2011年启动实施了上海市优秀青年中医临床人才培养计划,全市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50名青年中医医师经严格遴选成为该计划的培养对象。

通过三年的学习,陈文莉等47名同志完成全部培养计划,并通过结业考核,准予结业;其中倪欢欢等8名同志成绩优异,被评为优秀学员。

希望各区县、各有关单位继续努力,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做好中医药人才的跟
踪培养和科学使用,积极发挥中青年人才的作用,为中医药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优秀青年中医临床人才培养计划结业人员名单
2.上海市优秀青年中医临床人才培养计划优秀学员名单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8月31日
附件1:
上海市优秀青年中医临床人才培养计划结业人员名单。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市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市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市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年―2016年)立项名单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沪卫计中发[2014]026号【发布部门】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4.12.29【实施日期】2014.12.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市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年-2016年)立项名单的通知(沪卫计中发〔2014〕026号)各区县卫生计生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有关医疗机构,有关单位:为落实《上海市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年-2016年)》(沪府办发〔2014〕9号)精神,根据《关于发布<上海市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年-2016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沪卫计中发〔2014〕16号)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项目招标及相关评审工作。

经形式审核及专家评审,确定484个项目列入本轮中医药三年行动计划,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上海市中医药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上海市中医药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另行下发。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各项管理工作,积极落实相关匹配经费。

希望各方共同努力,按时、高质量地完成项目计划,为进一步推进本市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年-2016年)立项名单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年12月29日附件:上海市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年-2016年)立项名单。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2.20•【字号】沪卫发〔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委直属单位,各市级医疗机构:现将《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2月20日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2024年,市卫生健康委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二届市委四次全会要求,聚焦建设“五个中心”的重要使命,以医学科技创新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国家重大战略为牵引,以行业治理现代化为保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增进民生福祉,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中国式现代化健康根基。

一、围绕建设国际一流的医学中心城市,打造“顶天、强腰、立地”的高水平医疗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健康服务需求1.把握目标导向,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落实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分层分类推进国家试点和本市试点工作。

加快推进嘉定区国家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建设。

加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估,做好跟踪评价,开展试点单位和示范项目的中期评估。

启动新一周期医院评审工作。

开展全市医疗质量、绩效考核及行风工作专项督导督查。

依据“国考”导向,完善本市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深化推动闵行和青浦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区建设。

推进三医协同发展与治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医疗服务价格、药品耗材供应保障、卫生行业人事薪酬等制度改革。

2.对标国际一流,扩大高品质医疗服务供给。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发布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健康政策研究课题(自选)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发布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健康政策研究课题(自选)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发布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健康政策研究课题(自选)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4.02.05
•【字号】沪卫研究〔2024〕1号
•【施行日期】2024.02.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
正文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发布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健康政策研究课题(自选)项目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政策研究对本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支撑、引领和推动作用,结合本年度卫生健康工作重点和难点,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了自选类政策研究课题的申报和遴选工作。

经专家评审,最终确定了46个立项课题及依托单位。

各课题组要按照课题管理要求和课题计划任务书抓紧开展研究,确保按期、保质完成。

依托单位要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可匹配相应经费予以支持。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5日附件
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健康政策研究课题(自选)立项一览表。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关于印发《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关于印发《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沪卫计监督[2014]042号【发布部门】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发布日期】2014.09.18【实施日期】2014.09.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卫计监督〔2014〕042号)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妇幼保健中心、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卫生计生重要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规划(2014-2017年)的通知》(国卫监督发〔2014〕20号)的要求,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4〕708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于2014年8月至11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母婴保健法》和《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我委组织制定了《上海市开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有效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各项检查任务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2014年9月18日上海市开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一、监督检查主要内容(一)《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1.落实上述法律法规规章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及效果。

(1)地方立法和建章立制情况。

组织实施机构、人员及经费保障情况;有关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将母婴保健、计划生育、出生缺陷防治、生殖健康服务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情况。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3.04•【字号】沪卫医〔2024〕13号•【施行日期】2024.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机构: 现将《2024年上海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3月4日2024年上海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2024年,上海市医政医管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服务国家战略、城市发展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持续优化资源供给布局、强化行业基础管理、提升医疗质量安全、抓好医疗安全管理,不断推动本市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

主要工作要点如下:一、聚焦重大战略任务,促进优质资源提质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1.推进创建国家医疗中心,新建一批临床重点专科。

创建1-2家国家医学中心,加强现有国家医学中心能力建设,带动全市医学科学发展与整体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支持市级医院和区级医院新建一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提升重大、疑难疾病诊疗能力,开展临床专科能力评估;启动新一轮上海市临床重点专科规划研究论证。

2.加快区域医疗服务体系发展。

深化医联体建设,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构建城市网格化医疗服务新体系,探索医疗、人员、运营、信息一体化管理,推动门诊号源、检查检验、住院床位等医疗资源向社区下沉,实现内部资源共享,推进区域分级诊疗。

强化区属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为区域内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重点提升区域性医疗中心胸痛、卒中等急症、重症服务能力,打造成为辖区内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消毒供应、互联网医院等综合集成平台,充分发挥其在区域医联体中的牵头核心功能定位。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达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达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达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医药科研专项2016―2017年度课题计划及经费的
通知
【法规类别】科学研究与科技项目
【发文字号】沪卫计中发[2016]016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08.09
【实施日期】2016.08.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达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医药科研专项
2016-2017年度课题计划及经费的通知
(沪卫计中发〔2016〕016号)
有关区卫生计生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医药科研专项2016-2017年度课题招标的通知》(沪卫计中发〔2016〕7号),相关课题招投标及评审工作现已完成。

本次共收到申报课题340项,经形式审核及专家评审,确定106项课题列入本次中医药科研计划。

立项课题中包括重点类课题2项,普通类课题76项,青年类课题28项。

现将课题计划及经费情况下达给你们(见附件)。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及
科研管理规定,切实加强管理,按时、高质量地完成课题计划,为不断提高本市中医药科研能力及临床医疗水平作出应有的贡献。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医药科研专项2016-2017年度课题计划及经费一览表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8月9日
附件: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医药科研专项2016-2017年度课题计划及经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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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医药卫生发展基金会关于张恒等51名同志入选2016年“上海青年医师培养资助
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
【发文字号】沪卫计人事[2016]141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医药卫生发展基金会
【发布日期】2016.12.31
【实施日期】2016.12.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医药卫生发展基金会关于张恒等51名同志入选
2016年“上海青年医师培养资助计划”的通知
(沪卫计人事〔2016〕141号)
各区卫生计生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青年医师培养资助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卫人事〔2012〕105号)精神,经单位推荐、上级主管部门审核、专家评审及公示,市卫生计生委、市医药卫生发展基金会共同审定张恒等51名同志入选2016年“上海青年医师培训资助计划”。

现将入选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请各单位按要求做好培养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年“上海青年医师培养资助计划”入选人员名单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医药卫生发展基金会
2016年12月31日附件:
2016年“上海青年医师培养资助计划”入选人员名单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张恒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古杰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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