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人犯罪处理
未成年犯罪已成年被抓如何处理

一、未成年犯罪已成年被抓如何处理按犯罪时的年龄即未成年人来进行处罚。
首先要看犯罪时的年龄,如果不满十四周岁的,不负刑事责任;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只对八种超暴力犯罪负责任;以满十六周岁的对所有犯罪行为负责;但不满十八的从轻处罚,而且绝对不处死刑。
然后,看有没有超过追诉时效,即一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如果在经过了上述期限后,司法机关就不再追诉了。
否则仍要执行刑罚。
如果是在14岁以前犯的,那么司法机关不会进行处理;如果是在14-16周岁犯的八种暴力犯罪的,被抓时没超过诉讼时效的,还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超过16周岁的,那么只要被抓到,没过诉讼时效的,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未满14周岁的人实施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不认为是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的行为,才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未成年人在14岁以前和14至16岁期间都实施了上述行为,那么只对14至16岁期间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14岁以前的行为不是犯罪,不能一并作为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了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都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未成年人在年满16周岁前后都实施了上一个问题所说的犯罪行为以外的其他犯罪行为,那么只追究未成年人在年满16岁以后的行为的刑事责任,对16岁以前的行为不作为犯罪一并追究。
三、对未成年被告人适用刑罚的基本原则未成年人犯罪,同成年人犯罪一样,刑罚仍然是对其最严厉的惩罚措施。
但由于未成年犯罪主体的特殊性,在对其刑罚的适用上同成年人有着很大差异。
《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惩罚为辅、教育为主的原则。
在未成年人犯罪中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

在未成年人犯罪中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今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有不断增多的趋势,怎样正确处理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现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一批保护未成年人和查办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法规也相继出台,总的来说,对未成年人犯罪查处有了宽缓的依据,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但是,根据全国检察长会议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和办理未成年人犯罪面临的严峻形势,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犯罪上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
一、认识检察机关执行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存在一些问题1、思想上重视不够。
没能正确地处理政策和法律的关系。
一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细致的,不能很好地运用政策解决,没有把刑事政策很好运用到执法中去。
二是没有把未成年人犯罪作为一个特殊群体,从社会和谐和关注长远的角度来特殊对待,只是简单地处理案件而不重视关心犯罪未成年人今后的成长,没能把眼前的法律效果和长远的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三是观念更新不够,对未成年犯罪处理上,一些先进有效的司法理念没能充分运用。
“该重而轻”的理念、“非犯罪化”理念、“非监禁化”理念和“非司法化”理念等等没能充分运用到办案中去。
2、组织上明确不够。
多数法院有少年法庭,专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
检察机关没有设立专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的部门,也没能建立一套专门的批捕、公诉未成年犯罪人的机制。
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和办理成年人犯罪混合在一起,一样处理,一样的打击,一样的程序,一样的关押。
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上,各地虽然开展了“青少年维权岗”等活动,但由于活动开展的不平衡,再加上活动的法律依据和规范的不统一、不一致,出现了处理未成年人犯罪不平衡、不一样的情况。
3、方法上创新不够。
有些办案人员不熟悉未成年人特点,不擅长做未成年的思想教育工作,问话简单粗暴,甚至威吓吓唬;有些不懂有关的法律政策,不掌握司法的“度”,不注重司法的社会效果,照搬法条,致使一些可不捕不诉的未成年人被关押、被起诉、被重判;有些执法中片面强调数量指标,够罪即捕,够罪即诉,造成可不捕的捕了,可不诉的诉了,没能体现对青少年犯罪应当体现的“从宽处理”政策,不利于未成年犯的改造。
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如何进行法律处理

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如何进行法律处理未成年人犯罪如何进行法律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罪行为。
对于这类犯罪行为,法律一方面需要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另一方面也要对其犯罪行为进行适当的法律处理。
本文将从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法律责任的界定、刑事责任年龄的设定以及司法程序等方面,探讨未成年人犯罪如何进行法律处理。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未成年人犯罪具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未成年人处于心智发展的阶段,对行为后果的认知能力较差;其次,未成年人常常受到社会环境、家庭教育等因素的影响,容易受到不良行为的诱导;第三,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多属于新兴犯罪类型,如网络犯罪、欺凌等。
二、法律责任的界定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法律界定了未成年人的法律责任。
对于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法律认定其无刑事责任能力,即无法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14至16周岁的未成年人,法律认定其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视犯罪行为的性质轻重而采取教育、矫治措施。
而对于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则根据其犯罪行为的性质轻重,可能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刑事责任年龄的设定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界定的未成年人开始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刑事责任年龄有不同规定。
在中国,刑事责任年龄为16周岁。
这意味着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如果犯下犯罪行为,可能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司法程序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时,司法程序尤为重要。
一般而言,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会由专门的未成年人法庭或未成年人审判庭进行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要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尽量采取非刑事处罚措施,如教育、矫正、康复等措施,以期使未成年人改正错误,重新回归社会。
此外,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中,也需与教育部门、社会工作人员等相关机构进行密切合作,共同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的帮助和支持。
通过采取综合性的教育矫治措施,帮助未成年人认识到犯罪的错误性和危害性,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特别程序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原则和规定

1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2 分案处理的原则 3 不公开审理的原则 4 及时的原则 5 和缓的原则
1
必须查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准确出生 日期
3 诉讼工作应当更加全面和细致
2 案件由专门机构或专门人员承办
4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特别的诉 讼权利
5 严格限制强制措施的适用
6 相对和缓的办案方式
特别程序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的原则和规定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 程序的原则和规定
一.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 程序的概念和意义
二.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 程序的原则
三.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 程序教育、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 2 有助于解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增多的社会问题 3 有利于我国刑事诉讼程序的发展和完善
7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适用
8 实行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小测试
思考题
Thinking Questions
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

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规定》
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特殊的社会问题,对于这种情况的处理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和程序。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办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保护为主。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处理,应该以保护为主,注重教育、矫正和帮助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
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应该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
2. 适用特殊程序。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办理应当依照《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包括特别的审判程序、庭审程序和刑事救济程序等。
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应当特别注重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心理状况和家庭情况,尽量减轻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
3. 重视矫正教育。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应该采取矫正教育措施,督促未成年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帮助未成年人改正错误、改善行为。
在处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需要充分发挥社会教育机构的作用,结合未成年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教育措施,帮助未成年人重新融入社会。
4. 加强监护和教育。
未成年人的家庭和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办理和教育是至关重要的。
尤其需要加强对未成年人家庭环境的教育和帮助,增强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改善家庭
关系,预防未成年人再次犯罪。
总之,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和程序,重视保护为主、适用特殊程序、重视矫正教育,加强监护和家庭教育,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并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颁布单位:公安部颁布⽇期:1995-10-23执⾏⽇期:1995-10-23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录第⼀章总则第⼆章⽴案调查第三章强制措施第四章处理第五章执⾏第六章附则第⼀章总则第⼀条为了保护未成年⼈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教育、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严格依法办理未成年⼈违法犯罪案件,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条办理未成年⼈违法犯罪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针,应当照顾未成年⼈的⾝⼼特点,尊重其⼈格尊严,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三条办理未成年⼈违法犯罪案件,应当对违法犯罪未成年⼈进⾏法制宣传教育,主动向其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并明确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
第四条办理未成年⼈违法犯罪案件,严禁使⽤威胁、恐吓、引诱、欺骗等⼿段获取证据。
严禁刑讯逼供。
第五条办理未成年⼈违法犯罪案件,应当保护未成年⼈的名誉,不得公开披露涉案未成年⼈的姓名、住所和影像。
第六条公安机关应当设置专门机构或者专职⼈员承办未成年⼈违法犯罪案件。
办理未成年⼈违法犯罪案件的⼈员应当具有⼼理学、犯罪学、教育学等专业基本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并具有⼀定的办案经验。
第七条本规定是办理未成年⼈违法犯罪案件的特别规定。
规定中未涉及的事项,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章⽴案调查第⼋条未成年⼈违法犯罪案件是指:(⼀)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中华⼈民共和国刑法》第14条第4款规定由政府收容教养的案件;(三)已满16岁不满18岁的⼈予以劳动教养的案件;(四)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予以治安处罚的案件;(五)18岁以下未成年⼈的收容教育案件;(六)18岁以下未成年⼈的强制戒毒案件。
第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扭送、检举、控告或者投案⾃⾸的违法犯罪未成年⼈,必须⽴即审查,依法作出是否⽴案的决定。
论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
论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问题一直备受争议。
在现实生活中,少年犯罪案件时有发生,社会对于少年犯罪的惩罚方式也不断被讨论和改进。
针对这一问题,国家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刑法的执行,以此减少少年犯罪的发生。
因此,论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问题,必须从法律角度和社会角度两方面来简述。
法律角度分析在我国的刑法法律体系中,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追溯到1997年制定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该法明确规定了18岁以下未成年人对于违法行为的责任问题。
其中,14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是不承担的;14岁至16岁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应当区分为有限刑事责任和全责任两种情况。
有限刑事责任是指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但是属于犯罪行为领域内的轻微错误行为,或是属于很小的犯罪行为。
这些行为的被告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是不得超过法定最轻处罚。
如果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是因有精神疾病或者认识能力不足,导致其无法意识到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则应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全责任则是指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不符合有限刑事责任的情形,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相比成年人应作出相应的减轻处罚。
16岁至18岁的未成年人不受有限刑事责任的制约,应追究其完全的刑事责任。
不过,对于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通常会在量刑等方面进行适当的考虑和减轻。
此外,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要求必须有专业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机构设置,以确保对未成年人的刑事审判符合法律规定和刑事司法实践准则。
未成年人是社会最为脆弱和敏感的群体之一。
因此,需要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和利益,以使其在社会生活中获得良好的成长环境和机会。
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发生,通常是由于以下原因:1. 缺乏正确的家庭教育。
未成年人的行为受家庭教育所影响。
一些家长缺乏正确的引导和教育,导致过于宠溺孩子,让孩子缺乏自制力。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
一、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如下:
1.关于确定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年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实施了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
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
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周岁。
2.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把被告人犯罪时的年龄作为重要事实予以查清。
法律文书中要写明未成年被告人出生年、月、日。
对于未成年被告人犯罪时的年龄没有查清,而又关系到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处何种刑罚的公诉案件,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征
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征有:
1.共同作案性。
当前未成年人犯罪中,往往具有明显的地域性,以相同地域为基础,纠合在一起,共同作案。
2.偶发性。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与成年人违法犯罪相比,他们的动机往往比较简单,有时甚至表示出正常人无法理解的某种奇特的变态心理。
3.野蛮性。
野蛮性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表现特征。
未成年人由于自身特点遇事好冲动,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顾一切的去行动。
4.反复性。
由于未成年人的思想极易受外界条件的影响。
6.模仿性。
未成年人好胜猎奇,对外界事物具有强烈的模仿性。
三、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要注意未成年人的身心矛盾,未成年人存在精力过剩与调节能力低的矛盾,未成年人在生理上迅速发展,他们的活动量非常大,但是他们的自我控制能力相对
较低,如果在他们的青春期不注重加以引导的话,容易引发青少年犯罪。
未成年刑事案件诉讼流程介绍
解决流程适用主体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不满18周岁,法院立案时不满20周岁;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不满18周岁,法院立案时不满20周岁,并被指控为首要分子或者主犯的共同犯罪案件。
准备要件1、法律援助辩护。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社会调查。
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
3、强制措施。
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严格颜值适用逮捕措施,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和法院决定逮捕,应当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对于罪行较轻,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没有社会危险性或者社会危险性较小,不逮捕不致妨害诉讼正常进行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不批准逮捕。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及时罪行比较严重,但主观恶性不大有悔罪表现,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不逮捕不致妨害诉讼正常进行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也可以不批准逮捕。
⑴初次犯罪、过失犯罪;(2)犯罪预备、中止、未遂的;⑶有且首或者立功表现的;(4)犯罪后如实交代罪行,真成悔罪,积极退赃,尽力减少和赔偿损失,被害人谅解的;(5)不属于共同犯罪的主犯或者集团犯罪中的首要分子的;(6)属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粥水的未成年人或者系在校学生的;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般不得使用械具,对于确有人身危险性,必须使用械具的,在现实危险消除后,应当立即停止使用。
法定代理人到场1、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无法通知、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也就是说,在询问和审判时,必须有成年人在场,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明确拒绝法定代理人以外的合适成年人到场,检察院可以准许,但应当另行通知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
刑事诉讼法解释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解释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是什么?在处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刑事诉讼法解释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一般就是按一般规定、开庭准备、审判、执行这四个流程来走的,考虑到嫌疑人的年龄问题,对案件处理环境会认真考虑。
在如今这个社会,由于未成年人的心智不成熟,常常会误入歧途。
因此,在刑事案件的处理中我国的法律对未成年人也有着严格的规定。
那么,刑事诉讼法解释规定中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是什么?接下来小编就带大家详细了解下。
▲一、刑事诉讼法解释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9次会议通过)第二十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四百五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第四百六十条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同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共青团、妇联、工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团体的联系,推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人民陪审、情况调查、安置帮教等工作的开展,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
第四百六十一条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审判人员进行,并应当保持有关审判人员工作的相对稳定性。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人民陪审员,一般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热心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工作,并经过必要培训的共青团、妇联、工会、学校、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退休人员担任。
第四百六十二条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可以设立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
尚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在刑事审判庭内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或者由专人负责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在刑事审判庭内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
具备条件的,可以设立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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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人犯罪处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日益突出。
对于未成
年人犯罪的处理,既要保护社会的安全和秩序,又要重视未成年人的
教育和改造,使其走上正确的人生轨道。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教育角
度和社会观念角度来探讨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人犯罪处理。
一、法律角度
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被认定为未成年人。
根据
刑法,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与成年人相比,对
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法律将更加注重保护和教育的因素。
针对未
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对其采取了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 适用教育措施:对于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法院将不追
究其刑事责任,但可以适用教育措施,如送往少年感化教育机构接受
教育。
2. 简化刑事程序:对于满十四周岁但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法院将依法简化刑事程序,并可以酌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3. 从轻处罚:对于满十六周岁但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法
院在量刑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二、教育角度
除了法律的规定,教育是对未成年人犯罪处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通过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可以帮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引导他
们走上正确的道路。
1. 重视心理辅导:未成年人犯罪多与心理问题有关,需要专业人士
进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解决内心的困惑和问题。
2. 强化法制教育:通过加强法制教育,让未成年人了解法律的权威
和意义,从而增强其法律意识,减少犯罪的可能性。
3. 加强家庭教育: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的成长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家长应该注重培养孩子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从根本上预防未
成年人犯罪的发生。
三、社会观念角度
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人犯罪处理还需要从社会观念角度进行思考和
调整。
社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态度应该更加宽容和理解,给予他们
改过自新的机会。
1. 避免二次伤害:社会应该避免对未成年人犯罪者的陷害和辱骂,
以免进一步伤害他们的心灵。
2. 建立更加宽容的社会环境:社会应该建立一个宽容与理解的环境,让未成年人有机会以正确的姿态重新融入社会,并接受良好的教育。
3. 加强社会关爱:社会各界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和照顾,为
他们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和机会,减少犯罪的发生。
总结起来,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人犯罪处理需要法律、教育和社会
观念的共同努力。
法律的规定为未成年人犯罪提供了明确的处理方式,教育可以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变行为,而社会的宽容和关爱则能够
为他们重新赢得希望和未来。
未成年人犯罪处理的目标是既保护社会
的法律秩序,又实现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改造,让他们能够在正确的
道路上继续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