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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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律案例分析(3篇)

金融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甲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由于近年来房地产行业的高速发展,甲公司迅速扩大业务规模,但由于资金链紧张,导致公司经营状况不佳。

为了解决资金问题,甲公司于2018年向某银行申请贷款5000万元,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

某银行在审查甲公司贷款申请材料后,认为甲公司具备还款能力,于是同意向其发放贷款。

双方签订了《贷款合同》,约定贷款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5%,甲公司应在贷款到期后一次性偿还本金及利息。

二、案件经过1. 贷款发放及使用某银行在2018年6月向甲公司发放了5000万元贷款。

甲公司收到贷款后,按照约定将资金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

在贷款期间,甲公司按时支付了部分利息,但未能按照约定偿还本金。

2. 纠纷产生由于房地产市场波动,甲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未能按期完工,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

2019年,甲公司未能按时偿还某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某银行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并支付逾期利息及违约金。

3. 法院审理某银行与甲公司贷款纠纷案于2019年12月开庭审理。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对贷款合同的真实性、贷款用途、还款能力等问题存在争议。

某银行提供了贷款合同、贷款发放凭证、还款记录等证据,证明甲公司未按时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甲公司则辩称,由于房地产市场波动,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导致无力偿还贷款。

此外,甲公司还提出,某银行在贷款发放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要求法院判决某银行承担部分责任。

三、法院判决1. 审理结果经过审理,法院认为,某银行与甲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甲公司未能按时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构成违约。

某银行要求甲公司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2. 违约责任法院认为,甲公司未能按时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金融案例发法律分析(3篇)

金融案例发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银行与客户李某签订了一份贷款合同,约定李某向银行贷款人民币100万元,贷款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5%,贷款用途为个人消费。

合同签订后,李某按照约定从银行提取了贷款。

然而,在贷款到期后,李某未能按时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银行多次催收无果,遂将李某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未按时归还贷款的行为违反了贷款合同的约定,判决李某支付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法律分析1. 贷款合同的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贷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贷款,贷款人向借款人支付贷款的协议。

贷款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贷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在本案中,某银行与李某签订的贷款合同符合上述条件,故该贷款合同合法有效。

2. 借款人的还款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并按照约定的期限归还本金。

在本案中,李某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约定了贷款期限和还款期限,李某应当遵守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3. 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李某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构成违约。

4. 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在本案中,银行在贷款到期后多次催收无果,应当认为银行已经知道权利被侵害,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

5. 贷款损失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李某的违约行为给银行造成了贷款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判决结果法院根据以上分析,判决李某支付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贷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款人的还款义务、违约责任、诉讼时效以及贷款损失保障等问题。

金融法律案例分析(3篇)

金融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9年,某银行因违规放贷被当地银保监局查处。

经调查,该银行在2017年至2018年间,违反国家有关信贷政策,向多家企业发放贷款,贷款金额高达数十亿元。

这些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投资房地产、股票市场等高风险领域,导致银行资产质量严重下降,甚至出现坏账风险。

案件涉及多家企业和个人,社会影响恶劣。

二、案件经过1. 调查发现2019年,当地银保监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某银行存在违规放贷行为。

经初步调查,银保监局发现该银行在2017年至2018年间,向多家企业发放贷款,贷款金额高达数十亿元。

这些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投资房地产、股票市场等高风险领域,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信贷政策。

2. 介入调查银保监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某银行违规放贷案件进行深入调查。

经过几个月的调查,专案组查清了该银行违规放贷的事实,并掌握了相关证据。

3. 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银保监局对某银行作出如下处罚:(1)责令某银行立即停止违规放贷行为,收回所有违规贷款;(2)对某银行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给予行政处分;(3)对某银行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万元;(4)将某银行违规放贷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案例分析1. 违规放贷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信贷政策,合理确定贷款投向,严格控制贷款风险。

”某银行违规放贷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信贷政策,属于违法行为。

2. 违规放贷的原因分析(1)内部管理不善:某银行在贷款审批过程中,未能严格执行信贷政策,对贷款投向和风险控制把关不严,导致违规放贷现象发生。

(2)外部环境因素:房地产市场、股票市场等高风险领域的投资回报较高,吸引了大量企业进行投资,导致某银行违规放贷现象增多。

(3)监管缺失:当地银保监局在监管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某银行的违规放贷行为,导致违规放贷现象持续存在。

法律类金融类案例分析(3篇)

法律类金融类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成立于20世纪90年代,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一家具有一定规模的综合性金融机构。

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和金融创新的加快,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问题逐渐凸显。

特别是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余额持续攀升,严重影响了其经营状况和风险控制能力。

为了应对不良贷款问题,金融机构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强风险管理、优化资产结构、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等。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金融机构在不良贷款处置过程中遇到了诸多法律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处置效率,还可能引发法律纠纷。

二、案例分析(一)案例描述1. 不良贷款形成原因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主要形成于以下几个方面:(1)宏观经济环境变化: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速放缓,部分行业出现产能过剩,导致企业盈利能力下降,进而引发贷款违约。

(2)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不到位:部分金融机构在贷款审批过程中,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评估不够严格,导致不良贷款形成。

(3)金融创新不足:金融机构在金融产品创新方面存在不足,无法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导致客户转向其他金融机构,引发不良贷款。

2. 不良贷款处置措施为了处置不良贷款,金融机构采取了以下措施:(1)加强风险管理:金融机构加大了对贷款风险的监控力度,严格贷款审批流程,降低不良贷款形成。

(2)优化资产结构:金融机构通过出售、重组等方式,优化资产结构,降低不良贷款占比。

(3)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金融机构采取多种手段,如诉讼、仲裁、债务重组等,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

3. 法律问题及应对在不良贷款处置过程中,金融机构遇到了以下法律问题:(1)诉讼时效问题:部分不良贷款已超过诉讼时效,金融机构在诉讼过程中面临败诉风险。

(2)合同纠纷问题:部分借款人因合同条款理解不同,与金融机构产生纠纷。

(3)担保问题:部分不良贷款存在担保不足或无效担保,导致金融机构在处置过程中面临损失。

金融监管案例分析报告

金融监管案例分析报告

金融监管案例分析报告在当今复杂多变的金融市场环境中,金融监管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有效的金融监管能够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促进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通过对几个典型的金融监管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探讨金融监管的重要性、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方向。

一、案例一:某银行违规放贷事件(一)背景与经过某银行在发放贷款过程中,未能严格执行信贷审批程序,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评估不足,导致大量不良贷款的产生。

该银行的信贷员为了完成业绩指标,在审核借款人资料时敷衍了事,甚至故意隐瞒一些重要的风险信息。

同时,银行内部的风险管理部门也未能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对信贷业务的审查流于形式。

(二)影响与后果这一违规放贷事件给银行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不良贷款率大幅上升,影响了银行的盈利能力和资本充足率。

同时,也对金融市场的稳定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引发了投资者的恐慌情绪。

(三)监管措施与处理结果金融监管部门在发现这一问题后,立即对该银行进行了现场检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的处罚,包括罚款、警告、吊销从业资格等。

同时,要求银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完善信贷审批流程,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二、案例二:某证券公司内幕交易案(一)背景与经过某证券公司的部分员工利用未公开的重大信息,进行内幕交易,获取非法利益。

这些员工通过与上市公司的内部人员勾结,获取了公司即将发布的重大资产重组等内幕信息,并在信息公开前大量买入或卖出相关股票,从而赚取巨额差价。

(二)影响与后果内幕交易严重破坏了证券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这种行为不仅导致市场资源的错误配置,也削弱了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信心。

(三)监管措施与处理结果金融监管部门通过大数据监测和调查取证,发现了这一内幕交易行为。

对涉案的证券公司和相关人员进行了严厉的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对责任人处以高额罚款和刑事处罚。

同时,加强了对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的监测和打击力度,完善了相关法律法规。

银行金融法律案例分析(3篇)

银行金融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原告”)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于2010年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提供人民币2亿元贷款,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

合同约定贷款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6%,还款方式为分期偿还。

然而,由于被告经营不善,未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截至2015年,被告尚欠原告贷款本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1.5亿元。

2015年,原告向被告发出《催收通知书》,要求被告在规定期限内偿还全部贷款。

但被告未予理睬。

无奈之下,原告于2016年将被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并支付逾期利息及律师费。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原告是否可以依据《借款合同》要求被告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2. 被告是否构成违约?3. 原告要求被告支付逾期利息及律师费的主张是否成立?三、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1. 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被告未按约定偿还贷款,已构成违约。

2. 被告的行为违反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原告贷款本金及利息。

3. 关于原告要求被告支付逾期利息及律师费的主张,法院认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金融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当事人请求支付逾期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至于律师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由违约方承担律师费。

因此,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逾期利息及律师费。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银行金融法律关系,以下是对本案的分析:1. 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款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具有法律效力。

原告有权依据《借款合同》要求被告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2. 违约责任的承担:被告未按约定偿还贷款,已构成违约。

金融法律关系案例分析(3篇)

金融法律关系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某银行(以下简称“银行”)被告:张某(以下简称“借款人”)本案涉及金融法律关系中的借款合同纠纷。

2018年5月,借款人与银行签订了一份《个人贷款合同》,约定借款人向银行借款人民币1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年利率为4.5%。

合同签订后,借款人按照约定向银行支付了首期款项,剩余款项于2018年6月1日全部到账。

借款人承诺在借款期限内按月支付利息,并于到期时一次性归还本金。

2019年5月,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银行多次催收无果。

随后,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支付剩余贷款本金及利息,并承担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

二、争议焦点1. 借款人是否应承担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2. 银行是否可以解除借款合同。

三、法院判决1. 关于借款人是否应承担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构成违约。

因此,借款人应承担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

2. 关于银行是否可以解除借款合同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对方有权请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解除合同。

”本案中,借款人逾期还款,已构成严重违约。

银行有权解除借款合同,并要求借款人支付剩余贷款本金及利息。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金融法律关系中的借款合同纠纷,以下是对本案的分析:1. 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本案中,借款人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贷款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违约责任的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本案中,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约定,借款人应承担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

3. 合同解除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金融现象法律分析案例题(3篇)

金融现象法律分析案例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金融欺诈案件频发,严重损害了金融市场的秩序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案例以某金融公司涉嫌金融欺诈案为例,对金融欺诈案件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二、案情简介某金融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主要从事投资、融资、担保等业务。

近年来,该公司通过虚假宣传、隐瞒真相等手段,诱导投资者进行投资,涉嫌金融欺诈。

具体案情如下:1. 虚假宣传:该公司在其官方网站、宣传册等宣传材料中,夸大公司业绩、投资收益,未如实披露投资风险。

2. 隐瞒真相:该公司未如实披露其资金链紧张、实际投资收益率低于宣传收益等事实。

3. 恶意操纵:该公司通过虚假交易、虚增投资收益等手段,诱导投资者加大投资。

4. 恶意欺诈:该公司在投资者提出退出时,故意拖延时间、拒绝支付本金和收益,甚至虚构投资项目,继续欺诈投资者。

三、法律分析1. 虚假宣传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九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本案中,该公司在其宣传材料中夸大公司业绩、投资收益,属于虚假宣传。

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广告主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隐瞒真相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方有权请求解除合同:(一)故意隐瞒与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二)故意提供虚假情况。

”本案中,该公司未如实披露资金链紧张、实际投资收益率低于宣传收益等事实,属于故意隐瞒与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

3. 恶意操纵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操纵证券市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该公司通过虚假交易、虚增投资收益等手段,涉嫌操纵证券市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4. 恶意欺诈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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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架构图

• 谭旭光
• 公司历届主要高管人员

• 公司已经形成了以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 策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经理层为执行机构,各司其 职、各尽其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机构,公 司机构的设置及职能的分工符合内部控制的要求。 (1)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等规定执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通知时间、 授权委托等均符合相关规定;股东大会提案审议符合程序, 能确保中小股东的话语权;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完整、由公 司证券部专门保存,安全措施到位;会议决议得到了充分 及时披露。 (2)董事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现由1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6名,独 立董事达到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有关规定。公司制 定了专门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选举实行了累积投 票,任免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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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分析
201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经济 形势和国内改革发展稳定的繁重任务 ,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 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 主线,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 及时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把稳增长 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国民经济运行 缓中企稳,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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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柴动力的优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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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重卡市场降幅较大,重卡市场销量延 续2011年下滑态势,全年销量重型卡车 63.6万辆,同比下降27.8%,公司共销售重 卡用发动机20.75万台,同比下降34.8%, 在14吨重卡市场配套占有率为32.6%,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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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凭借产品优势,全 年共销售重型卡车8.05万辆,同比下降 12.3%,低于行业下降速度,继续跑赢行业
• 优秀的自主品牌,还必须是服务过得硬的品牌。 潍柴创造性地推出了优质服务“新干线”,致力 于打造“中间产品服务链”。经过多年的发展, 潍柴已建立起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在国内建立 起40家驻外维修服务中心,1300家潍柴特约维 修服务站。为加快信息处理速度,潍柴启用售后 服务管理系统,服务信息全国联网,数据共享。 服务人员全天候、全方位、24小时服务,向用户 承诺:接到服务求助后,服务中心所在城市3小时 到位,一般地区24小时到位,边远地区48小时到 位,为用户提供快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同时, 在国外建立销售服务网点12个,产品远销30多个 国家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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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并得到了有效的 贯彻。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会计核算 体系,授权、签章、公章印鉴等内部控制环节能有效执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 况建立健全内部制度,保持制度建设的独立性。公司已设 立财务审计部门,内部稽核、内控体制完备、有效,审计 中对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和效率性重点关注,发 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公司设立有专职法律事务部门, 公司所有合同均经过价格部门的价格审核、财务部门的资 金审核、法律部门的合同条款审核后方可对外签约,对保 障公司合法经营发挥效用较大。
(4)经理层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总经理工作规
则》。对经理层授权明确,对经理人员的责任、职权等作 了详细规定,为经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制度保障。 经理层自公司成立以来,保持稳定,董事会、监事会根据 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经理层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经理 层不存在“内部人控制”倾向,无越权行使职权的行为。 经理层建立内部问责机制,管理人员的责权明确。经理层 等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履行职务,以“回报社会、回报股东” 的责任感维护了社会、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5)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 任公司共销售变速器45.2万台,同比下滑 35.5%,继续保持行业内绝对领先地位。
• 客车市场稳中有增,得益于城市交通发 展等有利因素,中国客车市场共销售 50.74万辆,同比增长4.0%,其中,校 车、燃气客车、新能源客车市场优异。
面对良好的市场形势,公司全年销售客 车用发动机2.25万台,同比增长20.4%, 其中销售大型客车用发动机2.16万台, 同比增长35.8%,市场占有率为27.2% ,同比提高5.6个百分点。
• 潍柴动力的发行价格为:20.47元; • 发行数量为19065.36万股; • 共募集资金390267.82万; • 总股本为:19.99亿股(属大盘股); • 流通股本为10.07亿股; • 该股从2007~2013年累计分红9次,分红金
额为25.48亿。
公司治理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HK2338, SZ000338)是由潍柴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作为主发起人,于2002年联合境 内外投资者成立的一家上市公司。自 成立以来公司完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进行运作、经营,有独立的法 人资格和完善的公司定资产投资总额约 36.48万亿元,增速较 2011年回落3.4个百分点 ,其中制造业投资12.49万 亿元,增速回落0.8个百分 点;房地产开发投资7.18 万亿元增速回落11.9个百 分点。受此影响,工程机 械行业销量大幅下滑。
国内工程机械行业主要产 品约销售68.13万台,同 比下降21.1%5吨装载机 市场销量为10.33万台, 同比下降36.3%。公司5 吨装载机发动机销售 6.26万台,同比下降 50.9%。根据行业数据显 示,公司在载重5吨以上 装载机的市场占有率仍 超过60%,继续保持这 一领域的绝对优势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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