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课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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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研究管理办法

课题研究管理办法

课题研究管理办法课题研究是大学生科研活动的重要方面之一,是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科研能力的重要途径。

为了规范和管理学生课题研究,制定课题研究管理办法是必要的。

下面是一份课题研究管理办法的草案,旨在指导学生课题研究的开展和管理。

一、总则1. 本办法是依据学校教育教学政策和要求制定的,适用于全体学生的课题研究活动。

2. 学生课题研究活动应该贯彻创新、实践、合作的指导思想,培养学生的科研兴趣和实践能力。

3. 学生课题研究活动应该遵循科学、公正、规范的原则,严禁剽窃和抄袭他人成果。

4. 学生课题研究的结果应该及时总结和发布,为学术交流和资源共享提供支持。

二、课题选题1. 学生可以自主选择课题,也可以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选择。

2. 课题选题应与专业相关,并具有一定的学术、实践价值。

3. 课题选题应经过指导教师审查和学校审核通过方可开始研究工作。

三、课题研究组织与管理1. 学生课题研究可以以小组形式进行,每个小组应该由2-5人组成。

2. 每个小组应有一名指导教师指导,并负责研究的组织和管理。

3. 每个小组应提交研究计划和进度报告,定期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工作的讨论和总结。

4. 学校应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包括实验设备、资料检索、经费等。

四、研究过程和成果评价1. 学生课题研究应按照科学的研究方法进行,包括文献综述、实验设计、数据分析等。

2. 学生课题研究应定期汇报研究进展,接受指导教师的评价和指导。

3. 学生课题研究应形成研究报告或论文,并参加学术交流和竞赛活动。

4. 学校应组织专家评审和学术评议,对学生课题研究的成果进行评价和鉴定。

五、学术道德和知识产权保护1. 学生课题研究应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严禁剽窃、抄袭他人成果。

2. 学生课题研究应尊重知识产权,严禁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专利权等。

3. 学生课题研究应注重保护个人隐私,对被调查对象的个人信息应予以保密。

4. 学校应建立学术道德和知识产权的监督机制,对违反规定者进行处理和惩罚。

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一、引言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是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手段。

为了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质量和效果,规范课题的管理和实施,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二、课题设立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设立应基于教育教学的需求和研究的前沿性。

学校要广泛征集教师和学生对教育教学问题的意见,建立健全的课题建议征集机制。

选题时应尊重研究人员的意愿,但同时要充分考虑学校的需求和资源条件。

三、课题立项课题立项应由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委员会审批。

委员会应由学校领导、学科带头人和相关研究专家组成,确保立项程序的公开、公正和科学。

课题方案应详细描述研究目的、方法、预期结果和时间计划等,并明确课题负责人和成员的分工。

四、课题资源支持学校应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资源支持课题的实施。

课题负责人可以申请研究经费、实验设备、图书文献和其他必要的研究工具。

学校还应鼓励并支持课题负责人申请国家和地方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拓宽课题的资源来源。

五、课题管理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机构要加强对课题的跟踪和督导,确保课题的顺利进行。

课题负责人应按时提交研究进展报告,并接受相关评审和指导。

务必保证课题研究的科学性、真实性和合法性。

六、课题成果评价课题完成后,应组织专家对其成果进行评价。

评价过程要公正、公开,专家应具备相应的学术和研究背景。

评价结果可以作为教师职称评审、学科竞赛和教育教学奖励的重要依据,提高教育教学研究的社会影响力。

七、课题成果推广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取得的成果应及时推广应用。

学校可以组织相关交流会、研讨班和培训活动,将成果分享给其他教职工并推广到其他学校。

对于一些具有较大创新和影响力的成果,可以申请专利保护和发表相关论文。

八、课题衍生项目基于研究课题成果,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机构可以鼓励和支持课题负责人申请衍生项目。

衍生项目是对课题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进一步研究和解决的延伸,旨在提高研究成果的实用性和可持续性。

2[1].中国教育技术装备发展史子课题管理办法

2[1].中国教育技术装备发展史子课题管理办法

《中国教育技术装备发展史研究》分课题、子课题管理办法第一条《中国教育技术装备发展史研究》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后立项为教育部重点课题。

为加强和完善课题的管理,促进课题研究顺利实施和按期完成,依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教育技术装备发展史研究》课题的研究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持“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继承发展,开拓创新,繁荣和发展教育装备科学,为教育装备改革和发展的实践服务,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提高教育质量服务。

第三条课题实行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重点管理与一般管理相结合,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

第四条课题主课题组全面把握课题研究内容和方向,制定研究进度、实施步骤和管理办法,组织和开展相关的学术交流活动,定期检查课题研究进展情况,按要求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提交年度课题研究报告和综合报告,汇总、评议、终审、提交课题研究成果,出版专著。

第五条建立课题专家组,其成员从协会专家库抽取。

专家组提供学术指导和专业咨询,分阶段评议研究内容,给出修改意见,终审主课题和各个分课题、子课题研究成果。

第六条申请分课题、子课题研究的负责人,须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

负责人根据课题申请书的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申请书,送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单位须承诺提供研究条件和承担课题管理职能及信誉保证。

负责人在规定日期内,将填写合格的申请书报送主课题组。

第七条分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领到课题研究方向后,应尽快确定具体的课题实施方案,按照主课题组制定的课题研究进度表提供课题研究进展材料,按时完成分课题、子课题研究成果,并按照主课题组和专家组的评审意见,修改研究内容。

第八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由分课题、子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请示,经所在单位同意,报送主课题组审批:1.变更课题负责人;2.改变课题名称,成果形式;3.对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4.因故延期、中止或撤销课题。

小学课题管理办法模版

小学课题管理办法模版

小学课题管理办法模版一、背景与目的学校作为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场所,课题管理对于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小学课题管理流程,提高课题管理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小学课题管理办法模板。

二、课题立项1. 确定研究方向:根据学校教育教学目标和需求,确定研究方向,保证课题的实用性和价值。

2. 指导教师推荐:学校教师应根据自身专业特长和兴趣向学校提出课题推荐,并提交推荐理由和研究成果,以供决策参考。

3. 课题审核:学校应设立课题审核专家组,对推荐课题进行审核,包括课题的创新性、可行性和科学性等方面的评估。

4. 课题立项:经审核通过的课题予以立项,指导教师进行研究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准备。

三、课题实施1. 研究方案制定:指导教师根据立项课题的要求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研究方案,包括研究内容、方法、进度计划等。

2. 学生选拔:学校通过调查问卷、面试等方式,选拔适合参与该课题研究的学生,确保研究团队的稳定和协作性。

3. 课题实施:指导教师根据研究方案的要求,组织学生进行课题研究实施,包括数据收集、实验操作、调查问卷、文献阅读等。

4. 研究成果记录:学生应及时记录自己的研究成果,包括实验数据、调查问卷结果、文献资料摘录等。

5. 研究成果展示:学生在课题研究完成后,应组织展示会或汇报会,向同学和教师展示他们的研究成果,增加研究的可见性和交流性。

四、课题评价1. 中期评价:经过一定时间的研究,指导教师和学校应对课题的中期进展进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 结题评价:课题研究完成后,指导教师和学校应对研究成果进行评价,包括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等方面的评估,并给予合理的奖励和鼓励。

3. 效果评价:学校应对课题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包括对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培养效果进行评估,并对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

五、课题管理1. 信息管理:学校应建立课题管理信息平台,包括课题立项、实施进度、研究成果等信息的记录和查询,方便管理和统计。

学校课题研究的规划管理办法

学校课题研究的规划管理办法

学校课题研究的规划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课题研究的规划与管理,提高课题研究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学科、专业及部门的课题研究工作。

第三条学校课题研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社会主义教育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服务国家战略,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校事业发展需求。

(三)注重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提高课题研究质量。

(四)合理配置资源,发挥团队协作优势,促进学科交叉融合。

二、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课题研究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校课题研究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条学校各学院、部门应设立相应的课题研究管理机构,负责本学院、部门课题研究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校设立课题研究基金,支持教师开展课题研究。

课题研究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学校鼓励教师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提升自身研究能力和水平。

三、申报与立项第八条学校课题研究申报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第九条课题申报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开展课题研究的能力和条件。

(二)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三)能够保证课题研究的时间和精力投入。

第十条课题申报人需填写课题申报书,提交学院、部门课题研究管理机构审核。

审核通过后,报学校课题研究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一条学校课题研究领导小组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确定立项课题及资助额度。

四、实施与监督第十二条课题负责人应按照课题申报书中的研究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研究进度和质量。

第十三条学校课题研究领导小组定期对课题研究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四条课题研究过程中,如需变更研究内容、研究计划或负责人,课题负责人需向学校课题研究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五条课题研究完成后,课题负责人需撰写结题报告,并提交学校课题研究领导小组审核。

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修订)

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修订)

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修订)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落实科教兴滇战略,进一步促进云南省教育科研工作发展,扩大研究范围,提高研究水平,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云南省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先导性、前瞻性作用,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批准立项课题的管理。

第三条教育科学研究课题,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为教育决策服务、为繁荣教育科学服务,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学术自由,以云南省教育改革和发展中遇到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研究重点,不断提高教育科研成果的理论学术水平和实践应用价值。

第四条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课题面向全省,公平竞争,择优立项,保证重点。

第五条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由省领导小组及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规划办”)按照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重点管理与一般管理相结合,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章组织及职责第六条在省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领导协调下,建立课题评审专家库和学术委员会。

专家库成员由各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州、市领导小组”和“州、市规划办”)和各高等学校推荐产生,学术委员会从专家库中遴选产生。

学术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评审教育科学研究领域内的各类课题;评审优秀研究成果;协助检查、指导和参与全省教育科学重大、重点课题的研究工作;参与对教育科研课题结题验收鉴定活动;提供相关课题研究的建议和意见等。

由省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的教育科研评审活动原则上应由专家库成员为主组成。

学术委员会和专家库成员实行动态更替更新制度。

第七条省规划办是省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

各州、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高等学校科研处在业务上接受省领导小组及省规划办的指导。

子课题管理办法

子课题管理办法

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教育部规划课题“普通高中选修课课程开发与实验研究”子课题管理办法按照教育科研课题管理有关规定,本课题实行主持人负责制。

总课题组设领导小组、学术委员会和秘书组。

经总课题学术委员会审定、课题主持人和领导小组批准,可设若干子课题。

各子课题成立课题研究队伍,在总课题指导下,围绕总课题研究目标和内容开展研究。

一、总课题领导小组组长:万明春(重庆)组员:何奕飞(成都)曹全路(天津)杨昭(南京)陆建中(长春)王池富(武汉)麦曦(广州)二、总课题学术委员会1、职责:负责对子课题的立项审批,为子课题提供学术指导,负责成果评比及结题评审。

2、委员由领导小组决定。

三、总课题秘书组1、职责:全面负责总课题研究的日常工作。

包括总课题研究资料的收集与整理,与子课题的联络和与本课题研究有关的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协调、安排总课题研究活动等。

2、组员常务:唐果南万礼修(重庆)米云林(成都)霍晓宏(天津)肖林元(南京)白智才(长春)曹松林(武汉)张经伟(广州)四、子课题的选题、申报和审批程序1、子课题申请者依据总课题组提供的子课题参考目录结合当地和本单位实际选择拟定子课题的研究方向和选题。

2、填写子课题申请评审书。

3、撰写子课题研究方案。

4、完清申请子课题研究的其他有关手续。

5、向总课题秘书组提交子课题申请评审书及研究方案。

6、总课题学术委员会审定子课题,总课题组下达子课题立项通知书。

五、对子课题的指导与过程管理1、指导机构:总课题学术委员会。

各市可设立相应的指导机构,受总课题学术委员会的委托,对本市的课题进行指导。

2、指导形式(1)现场指导与培训、课题研讨会及活动(包括各子课题之间的交流与研讨活动);(2)通过《课题简报》、《重庆课改通讯》进行定期书面指导;(3)远程指导、咨询(包括电话、电子邮件等);(4)通过评奖、评比活动进行指导;(5)通过阶段性总结进行指导;(6)受子课题组邀请进行单项专门指导。

3、子课题过程管理与要求各子课题组应按照总课题组的要求,切实开展课题研究,积极参与总课题组组织的各项研究活动,收集整理好档案材料,完成研究任务,按时结题。

学校课题研究管理办法

学校课题研究管理办法

学校课题研究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学校课题研究旨在提高学生的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实践能力。

为了保证课题研究的顺利进行,以及规范管理,学校需要制定相应的课题研究管理办法。

二、课题的选题与定义学校应该确立明确的选题范围,根据学科特点、学生需求和社会需求等因素确定适宜的课题。

选题须紧密结合课程内容,既能满足学科要求,又能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

三、课题的组织与管理学校在推行课题研究时,应设立专门的机构或小组负责组织和管理课题研究工作。

该机构或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审核并确定学生的选题、制定课题研究计划,并监督和指导学生的课题研究过程。

四、学生参与课题研究的流程与要求学校应该为学生提供参与课题研究的机会,并制定相应的流程和要求,例如,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进行课题研究,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中期报告和最终成果报告等。

此外,学校还应鼓励学生之间的合作与交流,促进课题研究的互动和共享。

五、教师的指导与评估教师在学生课题研究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应该负责指导学生进行课题研究,并及时给予学生反馈和建议。

学校还应该建立完善的评估机制,对学生的课题研究过程和成果进行评估,以激励学生的积极性,并确保课题研究的质量。

六、资源支持与管理学校应该建立起相应的资源支持与管理机制,包括研究经费的申请与分配、实验室设备的使用、文献检索与阅读等。

资源支持与管理的有效实施,将有力地保障课题研究工作的进行,并提高学生的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

七、成果的评价与展示学校应该制定相应的评价机制,对学生的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估和奖励。

评价不仅应该关注学生的成果,还应该重视学生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表现出的科学态度和研究方法的运用。

此外,学校可以组织相关活动,如学术交流会或展示会,让学生展示他们的研究成果。

八、经验总结与分享学校应该促进课题研究工作的经验总结与分享,可以开展相关的座谈会或研讨会,让教师和学生分享他们在课题研究过程中的心得与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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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黑龙江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重大招标课题
《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模式、方法及实施策略研究》
子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模式、方法及实施策略研究》课题被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立项为“十二五”规划重大招标课题(课题批准号:ZHA1214001)。

为加强子课题管理,保证课题研究顺利实施和按期完成,提高课题研究质量与水平,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总课题组设组长一名,负责全面设计和整体推进课题研究工作;设常务副组长两名,负责课题具体研究执行工作;设副组长若干名,合作推进课题研究工作;在立项子课题数量较多的市(县、区)设课题实验区,并设负责人一名,负责实验区子课题的统筹管理工作。

总课题组下设项目办公室(简称“项目办”),设在省教科院基础教育研究所,主任由总课题组常务副组长担任,负责课题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条总课题组根据课题研究内容和实际需要,面向教育科研教研机构、基层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征集子课题。

项目办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子课题进行评审后,统一下达子课题任务书和立项证书。

第三条各子课题组在接到任务书后,结合本课题组和所在单位实际情况完善课题设计,尽快召开子课题开题会,原则上一个月内组织完成开题,并将开题报告发送到项目办(注:大庆市的子课题统一有大庆市教科所李静波负责,开题报告及相关材料发送到邮箱***************,大庆教育信息化QQ群: 172846597),视为正式启动课题。

第四条子课题实行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

各子课题组负责人、参加人和名称变更,研究内容做重大调整后要及时向项目办提交变更申请书备案。

第五条项目办定期审查子课题研究进度、实施步骤和管理办法,子课题组及时提供课题研究成果,每年底提交年度课题研究报告。

在课题实施过程中,子课题至少组织一次中期评估会议,向项目办报告研究进展情况,以便确保按预期进度与方向进行。

第六条总课题组采取“宽立项严结题”的管理政策,总课题项目办在2016年度及以后年度的6月份或12月份根据实际情况择期统一组织子课题结题评审会。

结题材料包括课题立项证书、任务书复印件,开题报告、年度研究报告、中期评估报告、结题研究报告、结题验收表(一式三份)、相关研究成果及佐证材料。

课题实验区也可与项目办协调合作,统一组织实验区内子课题结题评审会。

第七条总课题组实行月简报制度,每月底及时交流研究成果和相关信息资料;各子课题指定信息员一名,及时向项目办上报相关成果和信息,项目办将评定优秀信息员。

第八条项目办组织年度学术交流活动或考察学习活动,组织优秀研究成果评选奖励活动。

第九条子课题承担单位应将课题列入本单位工作计划,保障实施所需条件,确保课题研究的顺利进行。

子课题研究经费来源采取子课题申报单位资助、自筹资金等方式。

第十条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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