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领导权力异化的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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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滥用的预防与救济途径

行政权力滥用的预防与救济途径

行政权力滥用的预防与救济途径行政权力是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律授权范围内所具有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取制约、约束和强制措施的能力。

然而,行政权力滥用的问题时有发生,给公民和社会带来了诸多不利影响。

为了预防和救济行政权力滥用,政府和社会应采取一系列合理的途径和措施。

为了预防行政权力滥用,政府应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和行政制度。

法律法规应明确规定行政权力的范围、权力运行的程序和规则,以及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和责任。

行政机关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督,确保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政府应加强行政权力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培训和教育可以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

通过培训和教育,可以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充分了解行政权力的边界和限制,增强对权力滥用的警觉性,减少滥用行政权力的发生。

第三,社会应加强对行政权力滥用的监督和舆论引导。

媒体可以通过报道和曝光行政权力滥用的案例,提高公众对行政权力滥用问题的警觉性和知晓度。

非政府组织可以运用公开信息、舆论监督和法律援助等手段,对行政权力滥用进行监督和制约。

政府和社会应积极鼓励公民参与行政决策和执行监督,通过信息公开、听证会议等方式,增加公民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参与度和监督力度。

同时,为了救济行政权力滥用,政府和社会应提供一系列救济途径和机制。

公民在遭受行政权力滥用时,可以选择提起行政申诉、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合法途径寻求救济。

政府应加强对行政救济制度的建设和完善,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可以得到有效保护。

同时,政府还应建立行政程序的公正性和快速性,增加公民救济的可及性和效力。

政府和社会应加强对行政机关的问责机制。

行政机关滥用权力时,应及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确保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逾越法律法规所授予的权限,必要时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政府应建立行政机关行为的监察机构,对行政机关的行政权力行使进行监督和管理。

综上所述,为了预防和救济行政权力滥用,政府和社会应采取一系列预防和救济途径。

浅议行政职权的滥用与防范措施

浅议行政职权的滥用与防范措施

浅议行政职权的滥用与防范措施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的一种特殊权力,它旨在促进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维护。

然而,随着行政权力的扩大和深化,行政职权的滥用问题也日益突出。

行政职权的滥用不仅会损害人民的权益,还可能导致社会不稳定和政治腐败。

因此,对行政职权的滥用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显得尤为重要。

行政职权的滥用表现为行政机关超越其法定职权范围或以不正当手段进行行使。

其具体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比如滥用行政命令、滥用执法权力、滥用行政处罚权力等。

这些行为严重侵害了公民的自由权利和合法权益,破坏了行政机关的公信力,也损害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造成行政职权滥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行政机关内外监督不力,导致滥用职权就无法得到及时发现和制止。

其次,个别行政官员为个人利益或团体利益而滥用职权。

此外,行政机关的组织体制和工作程序存在不完善之处,也为滥用职权提供了机会。

针对行政职权滥用的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防范措施。

首先,建立健全行政职权的审查和监督制度。

通过严格的审查程序和有效的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职权滥用的问题。

同时,加强对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建立健全的权力分立和相互制约机制,防止个别官员滥用权力。

其次,加强行政机关的师德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

通过加强行政机关干部的师德教育,培养他们的公仆意识和为民服务的精神,使他们清醒认识到自己的权力是为人民服务的,不得为个人或团体谋取私利。

此外,加强行政法治建设也是防范行政职权滥用的重要措施。

加强立法工作,明确行政机关的职权和限制,制定行政程序法和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为行政职权的行使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同时,完善行政机关的内部规章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行为的规范和约束。

最后,加强社会公众的监督参与。

建立行政机关与公众之间的互动机制,加强行政机关与公众的沟通和交流,让公众对行政机关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价,使行政机关真正成为人民的公仆。

总而言之,行政职权的滥用问题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必须加以高度重视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浅淡行政职权滥用的危害与防范措施

浅淡行政职权滥用的危害与防范措施

浅淡行政职权滥用的危害与防范措施浅淡行政职权滥用的危害与防范措施摘要:行政职权是政府各级行政机关执行法律,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并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实现对公共事务的管理,解决一系列行政问题的强制力量和影响力。

现今,我国仍然存在行政职权滥用的现象,本文着眼于研究行政职权滥用的范围界定,行政职权滥用的危害,分析行政职权滥用的成因,探索并提出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滥用职权行政职权行政机关行政职权滥用是行政机关权力使用不规范或者被恶意滥用的行为,集中反映于行政职权边界的突破和行政职权行使的随意性。

我国行政体制不健全、法律法规不完善、监督体系不规范等是造成行政职权滥用长期以来得不到有效遏制的重要原因,行政职权滥用所带来的危害后果是严重的,不仅损害国家行政机关的公信力和威严,还会侵吞公共财产和蚕食广大人民的合法权益。

为此,我国一直致力于打击行政职权滥用行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行政职权滥用的内涵及范围(一)行政职权滥用的定义和性质对于行政职权滥用行为,我国立法并没有做出明确的界定,目前学术界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狭义论认为,滥用行政职权就是滥用自由裁量权;二是广义论认为,滥用行政职权不局限于滥用自由裁量权,还包括羁束裁量权,即行政职权滥用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执行或违反法律,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或超出法律授权的范围管理公共事务及解决行政问题的行为或做法,包括其中进行的各种组织、控制、协调、监督等活动。

翻阅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可以发现行政职权滥用不仅仅是指滥用自由裁量权。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不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新形势下行政职权滥用的原因及防范措施

新形势下行政职权滥用的原因及防范措施

新形势下行政职权滥用的原因及防范措施薛建西北政法大学政管院 710122【摘要】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管理的过程中,行政职权的正确运用是非常重要的,关乎到社会经济能否健康发展、社会稳定、政府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对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着直接的影响。

目前,我国正处于深化改革的深水区及巩固阶段,必须加强和改进对领导权力下放的监督制约机制,充分认识行政职权滥用的危害性,健全适合我国国情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加大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力度,确保权力的规范运行。

本文中,笔者主要分析了目前我国行政职权滥用的原因即防范措施,希望能对行政职权的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运用起到一定的积极影响。

【关键词】行政职权;滥用;原因;防范措施目前,我国各级政府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依然存在着行政职权滥用的现象,其危害后果是不可小视的,行政职权的滥用影响党和和政府的形象、会导致公众法律信念的淡漠、导致政府政令的不畅通、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等,所以对此问题必须深入研究。

一、新形势下行政职权滥用的原因(一)权责不明确,监督体制不健全我国现行的行政权力制约体系,包括政党监督、权力机关监督、行政机关监督、司法机关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等。

主体广泛,本来是件好事,可是,由于职责权限不清,缺乏必要的沟通和协调,不仅没有形成“合力”,而且还出现了一些不该出现的问题。

例如,有的问题多方插手,几路兵马一齐“兴师问罪”,长期纠缠不清,弄得发案单位应接不暇,无所适从;而有的问题却又无人过问,出现“监督空白”,或者几个监督部门相互“踢皮球”,最后不了了之。

上述问题的存在,不仅严重影响了监督制约机构的威信,也大大弱化了我国行政权力制约机制的整体效能。

(二)监督权名不副实,法律法规不健全科学、有效的监督应当是硬性监督,即有明确的监督标准、合理的监督方式、严密的监督程序,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并处处受法律法规的保障和约束。

可是,目前我国制约行政权力所需要的法律规范还很不完备,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缺乏明确的监督标准,难以准确判断和及时纠正行政机关的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二是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在监督制约实践中难以操作。

行政领导权力异化的防范措施

行政领导权力异化的防范措施

行政领导权力异化的防范措施近年来,新闻媒体上不时传出有关领导干部违纪违规之事,纪检监察立案查处,无不令人民群众拍手称快,凸现出政法、监察机关工作的力度和决心,同时也反映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有待加强,要遏制行政权力异化现象,必须建立完善合理的制约机制。

【摘要】当前,我国腐败渎职事件时有发生,行政权力异化现象不断出现。

要遏制这些事件的发生,必须建立完善合理的制约机制。

【关键词】行政领导权力异化防范一、行政领导权力异化的表现行政领导权力异化主要表现为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而权力的异化最终必然导致腐败的产生。

具体地说有以下几点:1、滥用公共权力谋取私人利益行政领导权力的根本目的是要实现公共利益。

但如果缺乏相应的利益协调和权力制约机制,在权力行使过程中就有可能置国家利益于不顾,凭借机构或职务上的便利,非规范地运用或滥用公共权力满足私人欲望,管理者就变成贪官污吏。

腐败行为对国家形象和社会心理的影响是巨大的,严峻考验着社会的承受能力。

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说:“腐败如此盛行不衰,肯定有深刻的社会经济根源。

如果我们舍本逐末,只讲教育和‘严打’而没有解决源头上的问题,腐败蔓延的势头恐怕是很难得到遏制的。

”2、权力寻租现象突出当前我国处于政治、经济转型时期,相关的制度及法律还不健全,为权力腐败留下了生存空间。

在行政领导权力归少数人所有与支配的社会形态中,利益错位、权力角逐和特权化等腐败现象司空见惯。

权权交易、权法交易、权钱交易以及权力寻租的现象比较严重。

这些权力腐败现象涣散党心民心,损害政府公正形象, 使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危害,对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

3、对权力流程监督不力我国现有的监督体制缺乏“防患于未然”的措施。

我国大部分的领导腐败案件,都是在领导调离原岗位后,才被揭发出来,领导任职时的监督往往流于形式,走过场。

像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可以不按法律程序,直接干预土地批租和出让事务,造成国有土地资产大量流失。

近年来,媒体报道腐败案件中,受贿案多、案值越来越大,“集体腐败”特征明显,领导的部属及其身边工作人员,目睹了领导权力的“至高无上”,以致于习以为常,这些现象暴露了没有及时的监督与约束,领导们就容易将手中的权力异化。

推荐:对于公共权力的异化及其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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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共权力的异化及其应对策略摘要:政治权利是一种社会公共力量,又是一种以暴力为核心的物质力量,它具有普遍性、排他性、单向性和至上性的特点,对全社会成员普遍适用,具有绝对的权威性。

但是,当它凌驾于社会之上而不受任何监督和制约时,就会产生异化而产生腐败。

因此,只有对它进行有效地监督和制约,才能保证它在正常的轨道上运行,从而达到维护统治秩序、整合社会运行机制的目的。

关键词:政治权力;权力制约;权力腐败一、公共权力异化的涵义恩格斯曾对权力异化做过这样的论述:社会起初用简单分工的办法为自己建立了一些特殊的机关保护自己的共同利益。

但后来这些机关,其中最主要的是国家权力,为了追求自己的特殊利益从社会公仆变成了社会的主宰。

这种情况不但在世袭制的君主国内可以看到,而且在民主的共和国内也可以看到。

只要有国家、政府的存在,公共权力的双重倾向(即公共权力运作的公正性与公共权力运作的异化倾向)就不会消失。

同时,由于行使权力的官员是理性经济人,经济人的本性使他有满足个人欲望的内在倾向。

因此,公共权力的异化即是指权力的运行及结果与它的自身相背离。

公共权力是社会关系的产物,也是社会关系的体现,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离不开公共权力。

如果公共权力发生异化,会使政府面临信任危机,失去人民信任,从而使国家面临整合和控制危机,国家的正常秩序就会遭到破坏,正常的权力体系就难以高效有序地运行。

因此,必须预防与遏制公共权力的异化,保障公共权力的良性运行。

二、公共权力异化产生的原因在政府领域,公共权力的异化最为明显的变现形式即腐败。

腐败便是政府及政府公职人员利用职务和权力,谋取私人目的而滥用公共权力的行为。

事实上,无论是何种公共权力,从其产生起,就存在着否定这种权力公共性的异化力量。

这就是权力内部存在的四中矛盾:(一)支配与服从的单向控制权力是个人或群体将其意志强加于其他人的能力。

支配性是权力的重要属性,这与服从构成了权力运作的一对矛盾。

在共和国体制下,在具体的范围内,权力的支配与服从之间虽有单向的控制,但在更高的层面上,当权者本身也只能以人民权力的代理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接受人民的监督。

防止滥用行政权限的举措分析

防止滥用行政权限的举措分析

防止滥用行政权限的举措分析近年来,滥用行政权限的问题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

一些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违反法律法规,给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带来了严重的损害。

为了防止滥用行政权限,保障公民权益,需要采取一系列的举措来加强行政监督和权力制约。

首先,建立健全的行政监督机制是防止滥用行政权限的关键。

行政监察机构应该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滥用行政权限的行为。

同时,要加强对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建立严格的行政程序和规范,确保行政权力的合法行使。

其次,加强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是防止滥用行政权限的重要手段。

行政机关应该主动公开行政权力的行使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要加强行政决策的公开透明,确保行政机关的决策合法、公正、公开。

只有通过公开透明,才能有效地防止滥用行政权限的发生。

第三,加强行政机关的内部管理是防止滥用行政权限的重要保障。

行政机关应该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行政权力的边界和限制。

同时,要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确保他们依法行使行政权力。

第四,加强行政诉讼制度的建设是防止滥用行政权限的有效途径。

行政诉讼是公民维权的重要途径,通过行政诉讼,可以有效地制约行政机关的滥用行政权限。

因此,要加强行政诉讼制度的建设,提高行政诉讼的效率和公正性,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最后,加强行政机关的监督和问责是防止滥用行政权限的重要手段。

行政机关应该建立健全的监督和问责机制,对滥用行政权限的行为进行追责。

同时,要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监察,确保他们依法行使行政权力,不滥用行政权限。

总之,防止滥用行政权限是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举措。

通过建立健全的行政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加强行政机关的内部管理,完善行政诉讼制度,加强行政机关的监督和问责,可以有效地防止滥用行政权限的发生。

只有在法治的轨道上行使行政权力,才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浅论行政职权的滥用及防范措施(毕业论文完本).doc

浅论行政职权的滥用及防范措施(毕业论文完本).doc

本科毕业论文目录摘要 (I)引言 (Ⅱ)一、依法行政的含义及必要性 (1)(一)依法行政的含义 (1)(二)依法行政的必要性 (1)(三)我国依法行政的现状 (2)二、行政职权滥用的表现、根源和危害 (2)(一)行政职权滥用的表现 (3)(二)行政职权滥用的根源 (4)(三)行政职权滥用的危害 (5)三、行政职权滥用的防范措施 (6)(一)精简机构,消除行政权力膨胀 (6)(二)提高行政执法主体素质,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6)(三)完善行政法规的建设,控制行政权的设立 (7)(四)完善监督体系,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 (7)参考文献 (10)摘要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之一。

在我国,依法行政的现状还不尽人意,行政职权滥用的现象时有发生。

本文首先分析了依法行政的必要性,总结了行政职权滥用的几种表现形式,从深层分析了造成行政职权滥用的几种因素以及行政职权滥用给社会造成的危害,最后从“精简机构;提高执法主体素质;完善行政法规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等几方面提出防范行政职权滥用的措施。

关键词:依法行政行政职权滥用防范措施I序言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之一,是现代民主法治国家行政管理的一项普遍性要求。

由于行政机构直接管理社会经济的具体事务,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所以,政府及其公务人员能否做到依法行政,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法治思想也不断深入,法律制度也不断完善,政府职能由权能型向服务型转变,这些都体现了行政职权的行使逐渐符合现代法治国家的要求。

然而,由于几千年来封建思想的影响,再加上行政权自身的特点以及监督体系缺乏等原因,我国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现状还不尽人意,行政职权滥用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行政职权滥用给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直接影响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

因此,我们必须重视行政执法主体的建设,逐步完善行政法规及监督体系,通过一系列措施防范行政职权的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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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领导权力异化的防范措施
近年来,新闻媒体上不时传出有关领导干部违纪违规之事,纪检监察立案查处,无不令人民群众拍手称快,凸现出政法、监察机关工作的力度和决心,同时也反映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有待加强,要遏制行政权力异化现象,必须建立完善合理的制约机制。

【摘要】当前,我国腐败渎职事件时有发生,行政权力异化现象不断出现。

要遏制这些事件的发生,必须建立完善合理的制约机制。

【关键词】行政领导权力异化防范
一、行政领导权力异化的表现
行政领导权力异化主要表现为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而权力的异化最终必然导致腐败的产生。

具体地说有以下几点:
1、滥用公共权力谋取私人利益
行政领导权力的根本目的是要实现公共利益。

但如果缺乏相应的利益协调和权力制约机制,在权力行使过程中就有可能置国家利益于不顾,凭借机构或职务上的便利,非规范地运用或滥用公共权力满足私人欲望,管理者就变成贪官污吏。

腐败行为对国家形象和社会心理的影响是巨大的,严峻考验着社会的承受能力。

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说:“腐败如此盛行不衰,肯定有深刻的社会经济根源。

如果我们舍本逐末,只讲教育和‘严打’而没有解决源头上的问题,腐败蔓延的势头恐怕是很难得到遏制的。


2、权力寻租现象突出
当前我国处于政治、经济转型时期,相关的制度及法律还不健全,为
权力腐败留下了生存空间。

在行政领导权力归少数人所有与支配的社会形态中,利益错位、权力角逐和特权化等腐败现象司空见惯。

权权交易、权法交易、权钱交易以及权力寻租的现象比较严重。

这些权力腐败现象涣散党心民心,损害政府公正形象, 使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危害,对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

3、对权力流程监督不力
我国现有的监督体制缺乏“防患于未然”的措施。

我国大部分的领导腐败案件,都是在领导调离原岗位后,才被揭发出来,领导任职时的监督往往流于形式,走过场。

像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可以不按法律程序,直接干预土地批租和出让事务,造成国有土地资产大量流失。

近年来,媒体报道腐败案件中,受贿案多、案值越来越大,“集体腐败”特征明显,领导的部属及其身边工作人员,目睹了领导权力的“至高无上”,以致于习以为常,这些现象暴露了没有及时的监督与约束,领导们就容易将手中的权力异化。

二、行政领导权力异化的原因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

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止”。

阿克顿解释权力腐败的铁律:“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

”造成我国行政领导权力异化的原因主要有:
1、制约行政权力的机制严重欠缺
我国尚未建立以权力制约权力的监督制衡机制,使权力失去制衡,从而利用或滥用手中的权力却可能不受制裁,或者往往以罚代刑,以党
纪政纪处理代替刑事制裁,致使某些严重渎职犯罪的人员得不到应有的惩罚。

当遇到权力行使对象不明、范围不清,或有利可图时,行政越权就可能发生;当遇到不利情况时,就可能利用权力进行规避。

2、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
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是指行政权的行使主体不遵守为行政自由裁量权所规定的有关的法律限制而实施行政违法行为。

法律法规无法预测一切将来发生的事件,只能规定一些原则,行政机关据自由裁量权可以有选择地采取相应措施。

行政自由裁量权解决了法律滞后和利益冲突的很多现实问题。

行政机关存在着以习惯代替法理的思维惯性,对社会事务的管理只考虑到政府的管理效率与便利,而不考虑公民权利保护。

不管是恶意腐化还是善意的滥用自由裁量权,都应受到控制。

在法制建设上,我们还是相信大卫·休谟的假定原则:对可能或潜在的无赖,只有从法律程序上予以循规蹈矩。

对于重刑主义和道德修养教育,不能迷信其作用。

3、非正常的“权力崇拜”
行政领导权力在行使过程中,容易产生“权力崇拜”。

从历史根源上看,漫长的封建专制制度推崇个人独裁专断,行使权力时具有很大的随意性;从政治根源上看,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公开性差,缺少制约与监督;从经济根源上看,比较落后的生产力和不发达的经济状况,使社会生产与分配关系矛盾突出,诱使权力行使者谋取私利。

因此,在“权力崇拜”这一意识支配下,领导者有可能为追求权力而角逐,甚至把权力追求作为一切行为的主要目的。

其结果,导致行政领导权力手段
与目的的本末倒置。

事实上,行政领导权力虽是社会少数人行使的权力,但它是为全体社会公众服务的,是用于保障行政行为的顺利实施,是为了实现行政目的而采取的行政手段。

三、行政领导权力异化的防范 1、以道德制约权力
道德制约机制能潜移默化地起作用,效果更持久;道德制约机制侧重于事先预防,期望将问题解决在可能出现之前,通过增强抵御外部不良诱惑的能力而减少滥用权力的可能性;道德制约机制以春风化雨般的柔性力量去驯化刚性力量。

通过学习和教育使社会对政府官员的要求内化为道德信念,培养勤政廉政为公共利益服务的意识和品质,使之能自觉以内心道德力量抵制外在不良诱惑,行使好手中权力。

2、以权利制约权力
这是建立在承认公民的权利的基础上的。

一是让公民权利作为一种标识,提醒政府不要逾越权力界限。

当政府逾越、滥用权力或有不当行为时促使公民作出积极回应,提起行政诉讼,迫使政府纠正不当行为。

二是完善公民知情权的法律法规建设。

三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在制度与法律上给予保障,对不按规定公开的要有相关的处罚制度。

四是推行“电子政府”,通过网络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相关手续。

美国著名法学家博登·海默说:“在法律统治的地方,权力的自由行使受到了规则的阻碍,这些规则使掌权者受到一定行为方式的约束。


3、以权力制约权力
孟德斯鸠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

”对于行政领导权力的制约应与行政领导权力同生并存。

必须建立完善合理的制
约机制,以求最大限度防止和克服随时可能出现的变异。

我国的权力监督早在古代就有了。

封建社会的监督分为三类:一为谏官,主要针对皇帝;二为御史,主要针对官吏;三是采风,即社会舆论。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套法定监督机制,其中有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国家权力机关机关的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党员的监督;政府系统的监察部门对公务员的监督;反贪污贿赂局对违反刑法的犯罪分子的监督;有审计监督;有司法、检察、审判机关的监督;还有社会团体监督、民众个体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等。

但要使监督与制约机制真正发挥作用,必须分清部门职责和界限,做到有法必依;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建立预防腐败的新机制。

4、以规范行政程序制约权力
英国早在中世纪就形成了程序先于权利的诉讼原则,主要体现在越权无效和自然公正两大原则中。

行政程序是法治社会建立的必然要件。

对于中国愈演愈烈的行政腐败,行政程序的特殊疗效主要体现为遏制行政自由裁量权,防止行政权不适当地侵犯公民权利,并向受到侵害的公民权利提供救济渠道。

行政公开是是制止自由裁量权专横行使最有效的武器。

行政公开不充分,监督行政也不会完整。

5、以公共舆论制约权力
加强新闻舆论监督,通过对事件的批露、曝光与批评,引发、唤起舆论,使被曝光者不得不面对群众的压力与监督,从而产生积极的效果。

在新闻媒体发达的今天,我们应该广泛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对权力进行有效、及时的监督,以保证行政领导权力的正
确行使。

要继续完善“行政问责制”。

原卫生部部长张文康因“非典”引咎辞职后,已逐步形成了责任追究制度。

原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因黑龙江省水源污染请辞,原山西省省长于幼军因“黑煤窑”事件离任。

由此可见,责任政府的意识已在政府公务员中逐步形成。

【参考文献】
[1] 吴敬琏:中国腐败的治理[J].战略与管理,2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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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谢海生:对中国腐败问题的深层解构[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2(6)。

[4] 卢剑峰:行政权力的腐败治理[J].社科纵横,2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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