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林业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合集下载

江苏省农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附录教学资料

江苏省农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附录教学资料

江苏省农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附录江苏省农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附录一、申报人必须提交的材料1. 按有关要求填写“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并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备用照片1张(免冠4c m×3cm大小)。

2. 按有关要求填写“江苏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

3. 提交由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4. 提交记载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完成继续教育情况、并经同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审验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5. 提交反映本人专业理论水平的证明材料。

6. 提交反映本人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1份,业绩成果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与成果相对应的公开发表的论文、调查报告、成果鉴定证书等复印件。

对立项课题,应提交立项申请表、阶段性情况报告书(含主管部门组织的三位以上同行专家的审查鉴定意见)。

7. 提交规定数量的论文、著作复印件(附原件)。

8. 提交规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或符合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原件)。

9. 提交个人破格申请报告及单位审核意见、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年度考核优秀和获单位表彰的有关证明材料。

10. 凡已实施执业资格考试制度管理的专业,申报时须同时提交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登记证书。

11. 提交江苏省农业委员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的其他材料。

12. 以上提交的所有材料的复印件,须经申报人单位核实、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核实的年月日,材料必须按高评委会要求的格式进行分类、整理、装订。

二、本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1. 重大:某一区域范围内规模大、影响深的。

2. 疑难:暂不分明,难以确定。

3. 主持:经某一级别部门认可或任命的,在工作中起支配、决定作用的。

4. 精通:理解透彻,应用娴熟。

5. 系统掌握:熟知并能应用自如。

6. 掌握:充分理解,较好地应用。

林业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林业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林业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林业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我有个朋友叫小李,他在林业这行混了好些年了。

有一天他一本正经地跟我说:“哥,你说我在林业干这么久了,咋才能当个高级工程师呢?这得啥条件啊?”我就跟他说:“嘿,你这可问对人了(其实我也是做了些功课的)。

”这就引出了咱林业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这件事儿。

咱先来说说基本条件。

从学历上讲,如果是大学本科毕业,那得取得工程师资格且受聘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要是硕士毕业呢,取得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博士毕业的话,取得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

就像搭积木一样,学历是个基础块,没达到这个时长和相应资格,那可不行。

专业知识这一块也很关键啊。

林业是个大学问,林业专业高级工程师得精通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

就好比树离不开根,在森林资源保护这个事儿上,那得熟知生态学原理,知道啥样的环境咋保护森林才有效。

好像我的另一个搞林业规划朋友老张,他在做规划的时候,那得把造林学、森林经营学这些知识都兜里面。

和同行聊天时,什么树种适合啥土壤,什么气候下采用啥种植方式,那是一套一套的。

这就是专业知识扎实的体现呗。

实践经验也相当重要。

人家可不是光在办公室瞅瞅文件的。

像我们知道的林区资源调查,高级工程师要么亲自上,要么得给出明确有效的指导方法。

就拿前阵子我跟着去的那个林区调查来说吧,带队的准高级工程师老王经验老丰富了。

他一看那些树木的生长态势,就知道这片林子有没有病虫害隐患的可能。

他还有自己一整套的样地调查经验,什么米字形取样,什么按照不同海拔分层取样,那都是他多年在山里摸爬滚打搞出来的。

高级工程师的实践经验那都是得在一个一个项目里积累的,从普通的植树造林项目到大型的森林资源开发与保护都是经验来源。

论文著作也是评审的闪光点啊。

你得在专业刊物上发表过论文,或者有相关的著作才行。

就像小李说的那样:“哎呀,我种树在行,写论文可愁死我了。

”我说:“你可别光会闷头种树,这论文也得写啊,这是你总结经验,向同行交流展示的重要途径啊。

2023苏州园林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2023苏州园林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2023苏州园林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2023年苏州园林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一、评审条件概述在园林行业发展的今天,苏州园林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是园林专业人士所关注的热点之一。

作为园林行业的领军人才,高级工程师的评审条件直接关系着园林建设和设计的质量,对于促进园林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探讨2023年苏州园林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势在必行。

二、学术背景要求1. 学士学位:作为苏州园林高级工程师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具备相关学士学位,这种学士学位应该是园林、园艺或者环境设计等相关专业。

2. 硕士学位:除了学士学位,硕士学位也是评审条件的必备要求。

硕士学位的学科领域可以是园林规划、景观设计等与园林行业密切相关的专业。

三、工作经验要求3. 专业工作经验:苏州园林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还包括具备丰富的专业工作经验。

在园林设计、园林规划等专业领域有着一定的实践经验,特别是在大型园林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实施方面有着丰富经验的候选人更容易通过评审。

4. 学术研究与实践经验:另外,对于园林高级工程师评审来说,对学术研究和实践经验的要求也颇为严格。

候选人需要具备在园林领域的学术研究能力和一定的实践经验,尤其是在解决复杂园林环境问题和推动园林技术创新方面有突出的表现。

四、专业技能要求5. 全面的专业技能:具备全面的专业技能也是评审的关键因素。

候选人需要展现出扎实的园林规划、设计和施工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能,能够熟练运用CAD、Photoshop、Sketchup等相关软件进行设计和施工管理。

6. 创新能力和实践应用:对于苏州园林高级工程师评审来说,创新能力和实践应用也是重要考量因素。

候选人需要展现出对园林行业的深刻理解和洞察,具备创新的设计理念和实践能力,能够在实际工程中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去。

五、综合素质要求7. 专业道德和责任感:综合素质同样是苏州园林高级工程师评审的必备条件之一。

候选人需要具备良好的专业道德和责任感,能够独立承担园林项目的规划、设计和管理工作,为园林建设和保护做出积极贡献。

江苏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各市人事局、知识产权局,省有关单位: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促进创造发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经研究决定,将工程系列中的知识产权专业单列,在我省工程系列评审委员会中,增加设置知识产权专业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并委托省知识产权局组建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和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为规范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并及时将有关意见反馈省职称办,以便进一步完善。

附件1: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资格标准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状况和趋势;有丰富的专业工作经验,具备知识产权信息分析、知识产权资产评估运作、知识产权战略制定与运用、知识产权预警及涉外纠纷应对等知识产权实际工作能力,在科技创新中获得或管理自主知识产权成绩显著;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论文、著作;有指导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熟练运用外语和计算机获取信息及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关于印发林业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关于印发林业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关于印发林业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人事部林业部关于印发《林业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人职发[199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事(劳动人事)厅(局)、职改办,林业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的规定,在科学技术工作者中实行专业技术职称(即资格)制度。

现将《林业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在评审林业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时遵照试行。

按照本条件评定技术资格,不受数量、岗位限制。

试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给我们,以便修订完善。

本评审条件自1994年1月1日起试行,有关评审办法另文印发。

附件:《林业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林业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一、总则(一)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林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林业科技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结合林业工程专业的特点,特制定本评审条件。

(二)按照本条件评审合格并获得相应技术资格的证书者,表明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其职务与工资待遇由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确定。

(三)本条件适用于从事林业工程的技术人员中、高级技术资格的评审。

林业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名称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四)林业工程包括森林培训、森林经营、调查规划、森林保护、野生动物、水土保持、园林绿化、森林勘察、森林采运、木材加工、林产化工、经济林果、林特产品以及相关专业。

二、申报条件(一)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申报工程师资格: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1.获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两年以上;2.获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4.经国家人事部(1989年前经国家科委)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专家,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5.获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及国家级星火奖的主要贡献者;或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资格条件

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资格条件

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林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林业科技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加强林业工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满足林业事业发展的需要,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初级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中级为工程师,副高级为高级工程师,正高级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第三条符合本标准申报条件的人员,可通过评审、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或考核认定的方式进行评价。

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者,表明其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可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第四条林业工程分为下列6类29个专业:(一)森林培育类:森林培育、森林经营、林木种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二)调查规划类:林业资源监测和调查、林业规划设计、林业资源认证和评估、林业信息技术;(三)生态保护类: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及繁育、水土保持、沙漠化和荒漠化(石漠化)防治、湿地保护;(四)景观绿化类:园林绿化、园林规划设计、森林(湿地)景观、花卉园艺、园林工程与建筑;(五)林业产业类:木材加工和利用、林产化工、林业机械装备、制浆造纸;(六)勘察设计类:林业建筑与土木、森林采运、林区道路工程、林区开发与规划设计、林业工程造价、林业工程监理。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五条本标准适用于下列从事林业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一)森林培育类1.从事本专业相关领域研发、推广、技术咨询的技术人员;2.从事本专业相关领域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制定的技术人员;3.从事本专业相关领域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开发应用的技术人员;4.从事本专业相关领域工程设计、生产管理、工程监理的技术人员;5.从事本专业相关领域调查、监测的技术人员;6.从事本专业相关领域设备生产的技术人员;7.从事林木种苗、营造林(更新)、森林抚育、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领域质量检验的技术人员;8.从事林木种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领域检疫检验的技术人员;9.从事林木种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领域品种鉴别的技术人员;10.从事本专业相关领域其他专业的技术人员。

2023苏州园林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2023苏州园林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2023苏州园林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最新版)目录1.2023 年苏州园林高级工程师评审已开始2.评审条件详解3.申报时间和流程4.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及复议申请正文2023 年苏州园林高级工程师评审已开始2023 年苏州市园林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已正式启动。

根据相关规定,凡符合评审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评审,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

为了帮助广大申报者更好地了解评审条件和流程,以下是详细的介绍。

评审条件详解苏州园林高级工程师的评审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学历资历条件:申报者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在园林绿化相关领域工作满 8 年。

其中,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者,工作年限可放宽至 5 年。

2.专业年限:申报者需具备 10 年及以上的园林绿化相关工作经验,且担任过至少 2 个及以上园林绿化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3.考试成绩:申报者需通过国家或省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4.业绩成果:申报者在园林绿化领域取得显著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科研等方面。

同时,需提供至少 2 个及以上相关项目的成功案例。

5.奖惩情况:申报者在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且曾获得过相关领域的奖励或荣誉。

申报时间和流程1.申报时间:每年一度的苏州园林高级工程师评审申报时间通常为上半年,具体时间需关注官方通知。

2.申报流程:申报者需向所在单位提交评审申请,单位审核通过后,统一向苏州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材料。

申报者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业绩成果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审核公示:苏州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官方网站公示通过人员名单。

公示期为 7 天,期间如有异议,可向主管部门提出复议申请。

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及复议申请通过人员名单将在苏州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天。

如申报者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主管部门提出复议申请。

复议申请需详细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最新江苏省农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附录

最新江苏省农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附录

江苏省农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附录一、申报人必须提交的材料1. 按有关要求填写“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并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备用照片1张(免冠4c m×3cm大小)。

2. 按有关要求填写“江苏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

3. 提交由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4. 提交记载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完成继续教育情况、并经同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审验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5. 提交反映本人专业理论水平的证明材料。

6. 提交反映本人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1份,业绩成果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与成果相对应的公开发表的论文、调查报告、成果鉴定证书等复印件。

对立项课题,应提交立项申请表、阶段性情况报告书(含主管部门组织的三位以上同行专家的审查鉴定意见)。

7. 提交规定数量的论文、著作复印件(附原件)。

8. 提交规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或符合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原件)。

9. 提交个人破格申请报告及单位审核意见、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年度考核优秀和获单位表彰的有关证明材料。

10. 凡已实施执业资格考试制度管理的专业,申报时须同时提交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登记证书。

11. 提交江苏省农业委员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的其他材料。

12. 以上提交的所有材料的复印件,须经申报人单位核实、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核实的年月日,材料必须按高评委会要求的格式进行分类、整理、装订。

二、本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1. 重大:某一区域范围内规模大、影响深的。

2. 疑难:暂不分明,难以确定。

3. 主持:经某一级别部门认可或任命的,在工作中起支配、决定作用的。

4. 精通:理解透彻,应用娴熟。

5. 系统掌握:熟知并能应用自如。

6. 掌握:充分理解,较好地应用。

7. 熟悉:明其意,并能应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苏省林业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资格标准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和市场需求,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能运用先进的理论和技术,独立解决生产或科研中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有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引进、消化、吸收、推广新技术中取得良好效益;发表、出版或撰写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或学术、技术报告;有培养专门技术人才和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能较熟练地运用外语、计算机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森林培育、森林经营、调查规划、资源监测、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林政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森林生态、园林绿化、木材加工、林产化工、经济林果、林特产品、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森林旅游以及相关专业的规划、设计、生产、加工、研究、推广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或大学专科学历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五)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第五条继续教育要求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评审条件第六条专业理论知识要求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以及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等;熟悉《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实施(森林法)办法》等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时了解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和市场需求。

第七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国家级项目的参加者;或省(部)级项目的主要参加者;或省林业主管部门下达项目的主持者或主要完成人。

(二)参加起草国家及省有关法规、条例或本专业的各级技术标准,且为主持者或主要参加人。

(三)制定本系统、本部门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技术规定4项以上的主持者或主要参加人。

(四)市(厅)级以上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及技改项目的主持者或主要完成人。

(五)市(厅)级以上森林保护项目的主持者或主要完成人。

(六)市(厅)级以上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调查规划、林业专业调查项目的主持者或主要完成人。

(七)研究开发林业及相关专业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2项以上,且为主持者或主要完成人。

(八)林业技术服务、科技管理、技术培训、体系建设等工作的业务技术骨干。

第八条业绩、成果要求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获本专业发明专利(发明人),产品经有关部门批准生产、使用,并取得明显的经济、生态、社会效益。

(三)作为主要参加人起草国家及省有关法规、条例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本专业的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1项以上或企业技术标准2项以上,并经有关部门批准颁布实施。

(四)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林木良种繁育和品种改良工作,推广造林面积5万亩以上(市、县、乡相应递减30%)、增益15%以上或推广经济林面积3万亩以上(市、县、乡相应递减30%)、增益20%以上。

(五)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造林工程5万亩以上(市、县、乡相应递减30%),造林成活率85%以上,作业质量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六)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营林工程10万亩以上,作业质量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且林木蓄积年增长率10%以上。

(七)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培育林木良种合格苗10万株以上,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可。

(八)在森林保护责任区内连续5年或累计8年达到森林灾害控制责任指标,或在预防和扑灭森林灾害中应用新技术作出重要贡献。

(九)主持职责范围内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技术工作,辖区内森林受害率明显下降,防治率、监测覆盖率、种苗产地检疫率不断提高,达部省级标准。

(十)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与县以上森林调查或林业专业调查3次以上,经省以上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十一)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以上森林公园建设技术工作或重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有突出成绩,受到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表彰。

(十二)在勘测设计、木材加工、林产化工、经济林果等项目中,作为主要参加人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新产品或改善企业管理,提高工效或增加经济效益达20%以上的2项(或30%以上的1项),或所主持开发的新产品被评为国优、省优、部优或绿色食品。

(十三)在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与的林业综合服务工作和林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办好科技企业,加强科技成果、科技档案、业务培训与管理工作等方面有突出成绩,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认可或表彰。

第九条论文、著作要求取得工程师资格后,论文、著作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2篇以上。

(三)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1篇,以及在省级以上本专业学术会议上作为第一作者宣读、交流论文或专业文章2篇以上。

(四)撰写地市级以上本专业较高水平的技术培训教材、讲义5万字以上(公开发表或内部发行)。

(五)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1篇,以及为解决疑难技术问题而撰写的具有较高水平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或经同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已取得预期效果的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2篇以上。

第十条外语要求(一)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其应用水平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四)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二)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核),其应用能力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四)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应提交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三条从国内外引进的有特殊成就的人才,可根据本人实际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

第十四条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等见附录。

江苏省林业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资格标准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以及本专业有关的标准、规范、规程和法规,了解相关专业知识及本专业最新科技动态和市场发展需求,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能独立承担本专业工程设计、新产品开发、技术推广及生产、技术管理工作,有较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有一定难度的技术问题,业绩较显著,并取得有一定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引进、消化、吸收、推广新技术,发展产业化经营,开发新产品中取得较好效益;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专业性文章、论文、著作;有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能运用外语和计算机获取信息及进行学术交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森林培育、森林经营、调查规划、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林政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森林生态、园林绿化、资源监测、木材加工、林产化工、经济林果、林特产品、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森林旅游以及相关专业的规划、设计、生产、加工、研究、推广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报工程师资格: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二)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以下学历(学位)者,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工程师资格: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第五条继续教育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评审条件第六条专业理论知识要求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以及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熟悉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和技术规范等;了解《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江苏省实施(森林法)办法》、《种子法》以及《植物检疫条例》等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了解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和市场发展需求。

第七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参加完成市(厅)级以上下达的项目;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县级以上下达的项目。

(二)参与市以上有关法规、条例的起草或参加撰写本专业国家、行业、地方、企业产品技术标准。

(三)参加制定本部门、本地区、本专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技术规范(规程)3项以上。

(四)参加选育当地1种林木优良品种,或参加1个以上优质、高产、高效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转化与推广工作。

(五)参加县级以上营林、森林工业、林产化工生产性项目及技改项目的建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