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中村改造研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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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房地产开发是支撑城中村改造顺利完成的最关键一环,其原因是唯有房地产开发才能使改 造后的土地在短时间内得到价值最大化的利用,从而在经济上支撑城中村改造。
背景与政策/城中村定义
城中村改造:从武汉部分重点村改造后土地用途看,城中村改造注重的是所在村的 城市功能再造,房地产开发仅为其中一部分
片区
征收土地地点 市良种场
村、长丰村
谌家矶街先锋村
米粮村城中村改造用地 桥梁村城中村改造用地
滨湖村城中村改 先锋村城中村改造用地 鼓架村城中村改造用地 建强村城中村改造用地
东湖村还建工程
柴林头村城中村改造用地
武昌区沙湖路、体育南路道路
武汉至宜昌铁路建设项目
先锋村改造地块
后湖街塔子湖村、后湖街跃 进村
塔子湖村城中村改造
后湖街黑泥湖村
人均农用地大于0.1、 小于或者等于0.5亩
以项目开发的方式改造,土地划分为四种类型:一是保留住宅用地及 建设新区的建设用地,二是开发用地,三是解决原村民劳动就业的用
地,四是储备用地
人均用地大于0.5亩
以统征储备的方式实施改造,逐步被征用,达到A、B类村标准后,综 合改造建设执行A、B类村改造政策
背景与政策/城中村定义
政府的强力推动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至关重要
• 2009年2月,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 《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的意见wenku.baidu.com中明确 提出了目标任务:“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底基本完成二环线内56个城中村综合改造 任务的总体要求。目前已基本完成。
• 2013年9月,武汉市委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要求8-10年 内基本完成三环线内及相邻重点区域的“三旧”改造工作。
城中村改造总述
背景与政策/城中村定义
城中村基本概念
什么是城中村。城中村是中国快速城市化进程中特有的现象,是在城市化加速的过程中,建成区扩张 使得原处于城乡结合部的村落被建成区包围而形成。一般实行农村管理体制,管理上不予城市接轨,区内 居住环境、治安环境以及生活配套条件差,且影响城市形象阻碍城市发展。
改造推动因素
城中村改造的客观需要
• 土地资源稀少。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和其他许多大城市一样,武汉也面临着土地瓶颈,因城市 发展、辖区不断扩大而形成的诸多城中村成为城市“耀眼的瑕疵”、脏乱差是其代名词,这些面 积不可小觑的城中村严重影响着大城市的形象。
• 房价的快速上涨又成为加快城中村改造的一个强大推手,这使得城中村村民、政府以及开发商有 更多的动力去进行城中村改造,以上种种因素形成了武汉城中村改造的客观需要。

依法将“城中村”的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
按照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标准及要求,改善“城中村”的公共设施,建设文明社区
按照城市管理规范要求,提升城市整体功能
《中共武汉市委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 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的意见》(武发〔2004〕13 号)
1. 就城中村改造本身而言,主体都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房企的参与只是其中一个环节或 者一个合作方;
黑泥湖村城中村改造
后湖街十大家村
十大家村城中村改造
居住用地、绿化用地、道路用地
居住、绿地、公共设施、道路、 外事用地、水域
商业、道路
居住用地
道路、绿化
道路、绿化
工业用地
居住、市政用地、绿化用地、道 路用地
居住、公共设施用地 绿化用地 绿化用地 绿化用地
市政设施用地、绿化用地 居住、绿化用地
居住、绿化用地
江堤乡红卫村
用地项目名称
HY-SX-K4统征地块;HY-SX-I统 征地块;HY-SX-H
土地用途 居住用地、道路用地、绿化用地
HY-SX-B统征地块
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绿地
汉阳区
东湖风景区 武昌区 硚口区 江岸区
永丰乡汉城村
HY-SX-F统征地块;HY-SX-H
江堤乡丰收村、江堤乡渔业 村、永丰乡汉城村
土地统征-HY-SX-LYZL
江堤乡太山寺村
武汉新区BL-K地块
永丰乡铁桥村 永丰乡五里墩村
永丰乡汉江村 永丰街四台村
铁桥村储备用地 汉桥村城中村改造 汉江村城中村改造
四台村储备地块
米粮村城中村改造用地
桥梁村 九峰乡滨湖村 和平乡先锋村 九峰乡鼓架村 九峰乡建强村
东湖村
杨园街柴林头村
水果湖街姚家岭村 舵落口村、额头湾村、东风
城中村规模
138个行政村,占地86.6平方公里,约占规划面积的20% 437个,人口47.3人 特区内200个
71个行政村,23.9万人 147个,35.7万人,213.8平方公里
表2:武汉城中村分类
类别
个数
A类
32个
B类
16个
C类
99个
分类标准
人均农用地小于或等 于0.1亩
改造建造方式 由改制后的村经济实体自行改造
在我国广州、武汉、长沙、南京、西安、太原、石家庄、深圳和昆明等大中城市都面临城中村问题。
武汉将城中村定位为:在《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城建设用地控制范围图(1997-2010)》确 定的城市建设发展预留地范围内,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后仅剩少量农用地、农民不能靠耕种土地维持生产 生活且基本被城市包围的行政村。
在改造启动之前,武汉市共有147个城中村,综合改造的总体范围包括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 昌、洪山等区,涉及总人口35.66万人,农业人口17.10万人,土地总面积21382万平方米,相当于武汉 市2020年规划建成区面积的1/4,村民住宅用地总面积37.94平方公里,私人房产总面积4000万平方米。
背景与政策/城中村定义
城中村改造:城中村改造并非单纯的房地产开发,而是集体经济与社会组织的城市 化
促进集体经济的管理模式转变,使其成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
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将“城中村”村民农业户口改登为城市居民户口

依法撤销村民委员会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


将“城中村”中改登为城市居民户口的人员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
道路广场用地
铁路用地
居住、中小学、绿地、规划道路
根据武汉《市规划局关于“城中村”综合改造土地房产处置及建设规划管理的实施意见》,武汉的城 中村按其人均农用地大小分为三类,并根据分类采取三钟改造方式。
背景与政策/城中村定义
武汉城中村基本情况
表1:主要城市城中村情况
城市
广州 西安 深圳 南京 武汉
改造开始时间
2001年 2002年 1997年 2005年 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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