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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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一、政策定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二、目的: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根本目的,是要为农民建立起一种基本医疗保障机制,帮助农民减轻医药费用负担,从而提高农村医疗保健服务的可及性与公平性,使农民群众能及时享有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缓解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

三、意义:1、有利于农民用较低的费用,得到基本医疗保健服务。

2、有利于减轻患重病农民的经济负担。

3、有利于大多数农民在乡镇、村两级卫生机构就近就医,使有限的卫生资源得到有效利用。

4、有利于卫生资源流向农村卫生机构,提高乡镇、村基层卫生组织服务能力。

5、有利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有效保护劳动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6、有利于缩小城乡差别,保持社会稳定。

四、政策内容筹资办法:在县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具体筹资由乡镇政府牵头、村委会组织,以村委为单位收取每户应参合资金,并及时给参合农户开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印新农合基金补偿7元(从2011年8月15日开始执行);3、门诊重症慢性病补偿对符合门诊重症慢性病(纳入的病种)管理的对象,每年集中审定,实行“定点、定比例、定额”即时补偿的管理制度,在年度费用控制标准限额内,按70%的比例予以补偿。

(二)住院补偿1、普通住院补偿对政策范围内的费用,按不同医院级别和不同住院例均费用水平分别设置起付线及补偿比,实行“分段、分比例”方法进行补偿,年度封顶线100000元。

2、住院单病种补偿3、重大疾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补偿4、大病补充补偿各项补偿的起付线,封顶线,补偿比例都不同,乡镇级、县级、县以上、异地就诊起付线,封顶线,补偿比例也各不相同。

因特定情况而定。

五、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存在的问题1.仍有少数农民参合积极性不高,参合率有待提高2012年国家卫生部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新农合制度自2003年开始试点,到2008年实现了全面覆盖,参合人口数从试点初期的0.8亿,逐年稳步增长,截至2012年6月底,参合人口达到8.12亿人,参合率达到95%以上。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明白纸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明白纸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明白纸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当今中国农村医疗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让广大农村居民能够更好地了解和使用该制度,本文将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详细介绍,并提供使用上的一些建议。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概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国家为农村居民提供的一种医疗保障制度。

该制度以农村居民作为参保主体,由政府、居民和合作医疗组织共同参与运行。

其目的是为了解决农村居民医疗保障问题,提供基本医疗费用的补偿和支付服务。

二、参保对象和范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对象是农村居民,具体包括户籍农业人口和农村常住人口。

参保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等。

三、参保方式和费用农村居民可以通过村级合作医疗组织或乡镇政府参保。

参保费用分为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两部分,具体缴费标准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而异。

四、医疗保障和用药指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参保居民提供了一定程度上的医疗费用保障。

在享受保障的过程中,居民需要遵守一些规定和政策。

同时,合理用药也是良好医疗保健的一部分,农村居民应当按照医生的建议用药。

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优势和需改进的地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能够提供一定的医疗保障,使农村居民享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

然而,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参保率不高、报销流程复杂等。

政府和相关部门需要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改进,以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六、如何有效利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了有效利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居民可以加强宣传教育,了解制度政策,积极参保。

同时,发挥村级合作医疗组织和乡镇政府的作用,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和政策指导。

七、总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重要的医疗保障制度,为农村居民提供了基本医疗费用的补偿和支付服务。

农村居民和相关部门应积极参与和改进该制度,共同提高农村医疗保障的水平,实现全民健康目标。

(注:本文中所述仅供参考,具体操作以当地政策为准。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健康保障成为了农村居民关注的焦点。

为了追求更加公平、普惠的医疗保障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于近期推出。

本文将详细介绍该政策的相关内容,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准确、全面的宣传信息。

一、政策背景随着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居民对医疗保障的需求不断增加。

然而,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以及医疗资源分布不均等问题,传统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不能满足农民群众的需求。

为此,我国政府决定出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以确保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问题。

二、政策内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医保范围扩大新政策将医保范围从过去的基本医疗保障扩大至大病医疗保障。

这意味着,农村居民在发生大病时可以享受更高水平的医疗保障,减轻其经济负担。

2. 医保报销比例提高根据新政策,农村居民的医保报销比例提高至70%以上。

这一变化将显著减轻患病农民的负担,使他们能够更好地接受医疗服务。

3. 资金投入增加为了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有效实施,政府将加大资金投入。

这将有助于提高农村医疗机构的设施和设备水平,改善农村医疗条件,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4. 制度改革新政策对现有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行了改革,建立了更加公平、普惠的制度。

通过制度改革,农村居民可以享受与城市居民相近的医疗保障待遇,实现居民之间的基本公平。

三、政策亮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带来了许多亮点,值得我们关注:1. 公平性增强新政策的推出使得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在医疗保障的待遇上趋于公平。

农民不再面临因病致贫的风险,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得到大幅提升。

2. 负担减轻新政策将大病医疗纳入医保范围,并提高了报销比例,使得农村居民在面临大病时能够享受到更多的医疗保障,减轻其经济负担。

3. 服务质量提高新政策的资金投入将有助于改善农村医疗机构的设施和设备水平,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农村居民将能够获得更好、更可靠的医疗服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知识宣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知识宣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知识宣传随着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农村医疗卫生问题也越来越引人关注。

诚然,新农合的出现为农民提供了重要的医保保障,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何让农村居民更好地了解和参与新农合,仍然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因此,本文旨在通过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知识,增强农民对新农合的认识和了解,以便更好地保障农民健康。

一、新农合的基本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以农民为主体,由村民自愿参加、村民自筹、财政支持的新型医疗合作组织。

新农合的出现是保障农民健康的一大利器。

二、新农合的基本特征1. 以农民为主体。

村民自愿参加、管理,县负责指导和监督。

2. 村民自筹。

村民之间相互帮助、风险共担。

3. 财政支持。

对参合农民给予投保补贴与大病救助。

三、参与新农合的注意事项1. 新农合参保主体:人口普查登记或户口簿上的本村常住居民,65周岁(含)以下的农民,为参保人员。

2. 新农合户口的宽管问题:新农合参保人员具有使用“新农合证”就医的权利。

3. 新农合社保卡的申办:村民可到当地民政等部门申请新农合社保卡。

四、新农合的基本保障1. 新农合提供基本医保保障,例如普通疾病和住院费用报销等。

2. 保障程度根据不同地区而不同。

因此,不同地区的新农合参保人需要关注自己所在地的相关保障政策。

五、新农合的常见问题1. 新农合的保障程度不一,需要因地制宜地进行干预和改进;2. 新农合对大病的保障不足,需要进一步提升保障水平;3. 新农合管理人员队伍建设需要加强,提高服务水平和保障效益。

六、如何做好新农合的宣传工作1. 利用各种宣传媒体,扩大新农合的声势,引导更多的农民加入参保。

2. 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如宣传海报、讲座、新闻等形式,形成新农合文化,让农民感受到参保对他们一生健康的重要性。

3. 结合新农村建设,引导村民树立快速豁达、共同发展、实现团结、协作共荣的观念,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建设。

综上所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知识的宣传是十分必要的。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

新农合宣传资料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加对象:全县所有农业户籍人口,以当地户籍为基础,以户为单位参合,一户一证,持证就诊,凭票报销。

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能重复参加新农合。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程序1.参合农民在县内就诊时备齐以下资料:《合作医疗证》、《户口薄》、《身份证》、参合票据。

2、外伤病例实行先公示后补助,坚持有第三方法定赔偿责任主体合疗不予报销的原则。

参合患者因伤住院,提供村委会出具的伤情经过证明并由镇政府签署意见按程序审核公示予以报销。

(因驾驶机动车辆导致外伤住院报销的,还需驾证复印件)3、在省外定的医疗机构就诊医治的,需初诊医院(镇卫生院或县医院)开具的转诊审批表,报县合管办审查备案。

4、外出务工、上学人员补偿。

参合患者在县境外住院治疗的,出院后凭外出务工或相关证明,诊断证明、住院病历、住院收费票据、出院小结到镇卫生院办理报销审批手续,镇卫生院初审后报县合疗办审核。

5.正常分娩、剖宫产要求镇计生办出具生殖保健服务卡或计划内生育证明。

新生儿在当年可随母享受合作医疗补偿。

享受补偿时间是新生儿当年出生时间至当年12月31日,需《出生医学证明》。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政策规定(一)、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患者医药费补偿:患者医药费补偿分为住院费用补偿、门诊统筹补偿、特殊慢性病补偿。

新农合住院封顶线今年调整到每人每年1 3万元。

参合患者每人每年新农合补助封顶线调整为1 5万元(住院补偿、门诊统筹补偿、特殊慢性病补偿合计)。

1.住院费用补偿。

住院报销采用单病种定额付费模式和非单病种按比例报销两种办法。

(1)单病种:我县2012年度确定50个单病种。

每个病种同时制定入、出院标准,实行超支不补,节约归已的包干补助办法,对单病种患者实行入院减免补助,患者只需支付自付部分,同一病种,不同级别医院的定额及补助不同。

(见附件1)(2)非单病种:设置起付线和补偿比例(见附件2)参合患者一年内多次住院的,从第二次住院起,不再核减起付线。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资料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资料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资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New Rural Cooperative Medical Scheme,简称NCMS)是中国政府为解决农村居民医疗保障问题而推行的一项重要举措。

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农村居民自愿参加的一种互助互保医疗保险制度。

该制度旨在通过缴费方式筹集资金,为参保者提供医疗保障,并通过政府的资助进行补充。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特点和优势1. 覆盖面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范围广泛,将参保范围扩大到全体农村居民,解决了许多原来无法享受医疗保障的人群。

2. 保障程度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参保者提供了医疗费用的报销和部分预防保健服务,保障程度较高。

3. 负担较轻:参保者缴费金额较低,相对于个人患病时的医疗费用而言,负担相对较轻。

4. 保障范围广:参保者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享受费用报销,保障范围涵盖了基本医疗服务、大病救助和康复医疗服务等。

三、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步骤1. 了解政策:农村居民应该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包括参保范围、缴费方式、医疗保障内容等。

2. 选择参保方式:农村居民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参保方式,如通过合作医疗保险参保或通过当地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参保。

3. 缴费:参保者需要按规定缴纳相应的保费,一般为年度缴纳。

4. 借助医疗服务:参保者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享受相关医疗服务,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报销手续。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内容1. 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常见病、多发病和防疫等基本医疗服务的报销。

2. 大病救助:对于患有重大疾病的参保者,可以获得一定的救助资金。

3. 康复医疗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服务和相关费用的补偿。

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与展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2003年开始试点以来,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随着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医疗服务质量的不断提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保障农村居民健康权益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医保农合宣传标语

医保农合宣传标语背景随着医疗技术和医药费用的不断上涨,医疗保障问题愈发受到了人们的关注。

其中,农村地区因为资源匮乏、经济水平较低,医疗保障问题更加突出。

针对这一现状,中国政府推出了医保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百姓提供了更为全面和保障的医疗服务。

然而,仍有许多人不太了解医保农合的基本情况和优惠政策,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

目的本文档旨在给大家提供一些医保农合宣传标语,通过简短、通俗易懂的语言来传达医保农合的基本信息,增强百姓对医保农合的认识和信心。

这些标语可以在各种宣传材料中广泛应用,如宣传单、海报、横幅等。

标语列表1.“医保农合,健康之路更宽广。

”2.“签约医生关爱您,医保农合健康有保障。

”3.“农村合作医疗,让健康更亲民。

”4.“享受医保农合,告别看病难。

”5.“医疗费用负担轻,医保农合省钱又省心。

”6.“顾家有医保,心中无忧虑。

”7.“农民看病难,医保农合雪中送炭。

”8.“低保户优先享受医保农合保障。

”9.“医保农合,用爱为每一个人筑起保障之墙。

”10.“医保农合,共同营造和谐社会。

”结语通过以上标语,我们可以感受到,医保农合制度为农民提供了一个安全可靠的医疗保障体系。

加强医保农合宣传,能让更多人了解和接受这一制度,进而提高医保农合的覆盖率和服务质量。

同时,我们也希望政府和有关部门能够进一步完善医保农合制度,为广大百姓提供更为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宣传提纲

提纲2023-11-09•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内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优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广与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趋势与展望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案例分享录01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定义与特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种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和监督,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县为单位进行统筹,资金在县级范围内调剂使用,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以大病统筹为主,重点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相结合的基金管理方式,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门诊医药费用,统筹账户用于支付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历史与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经过多年的改革和发展,逐渐形成了现在的制度框架。

2003年,国务院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标志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正式建立。

经过多年的实践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保障农民基本医疗权益、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农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促进农村医疗卫生知识的普及和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

目的与意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的是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推动城乡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0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内容新农合的筹资标准由政府制定,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情况确定。

筹资标准筹资渠道筹资方式新农合的筹资渠道主要包括政府补贴、农民个人缴费和集体经济组织捐助等。

新农合的筹资方式主要是通过银行代扣、现金交纳和村干部集中收取等方式。

2012年社会医疗保险市场新农合的发展取向浅析

2012年社会医疗保险市场新农合的发展取向浅析当前,我国已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

在这一过程中,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一体化应该首当其冲,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向社会医疗保险发展是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一体化的重要举措。

实行社会医疗保险有利于克服新农合的一些制度缺陷和解决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从新农合制度方面说:合作组织具有成员性,容纳的成员数量有限;合作组织建立在成员间的利益和情感基础之上,自愿参与,容易解体和破裂;合作组织根据参合者所占的份额确定权利,具有人治的特点;合作组织由《章程》约束,维系的难度大。

新农合中存在的逆向选择、监督不力、政社难分等都与其制度本身有关。

就新农合运行情况看:体制没理顺,新农合由卫生部主管,而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管,这无形中强化了我国的二元社会结构;存在一系列的漏洞,如寻租、吃空额、道德风险等问题;还有基金征收难度大,管理不力,补偿机制不健全,成本难控制,效率难提高,权益难平衡等不足。

要解决这些制度缺陷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迫切需要新农合向社会医疗保险发展。

新农合向社会医疗保险迈进有利于巩固和发展新农合的成果,并改变我国二元社保结构状况。

社会医疗保险具有参加人数多、社会风险小、存续时间长、部分基金可继承、可以避免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实现更高层次的互助共济等优势。

这些制度优势是新农合所不具备的,而且我们实行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不是要丢掉新农合的优点,也不是照搬他国的社会医疗保险模式,而是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医疗保险,是新农合制度的升华。

新农合向社会医疗保险发展,不仅有利于结束我国医疗保障城乡二元状况,充分体现社保的公平公正原则和大数法则,增强医疗保险的抗风险能力,而且有利于解决新农合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实现更高层次的互助共济。

可见,实现新农合向社会医疗保险发展是“多赢”,同时也为结束其他领域社会保障的二元状况起示范作用。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工作的通知-朝政办发[2012]33号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工作的通知正文:----------------------------------------------------------------------------------------------------------------------------------------------------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工作的通知(朝政办发〔2012〕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提高全市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市政府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90元。

现就做好我市2012年新农合补偿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明确重点任务指标提高筹资标准。

将全市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90元,其中各级财政按每人每年240元进行配套补助,农民个人每人每年缴费50元。

稳定参合率。

2012年2月29日前完成参合缴费工作,农村户籍人口参合率要达到90%以上,常住人口参合率要达到99%以上,农村医疗救助对象参合率要达到100%。

提高补偿标准。

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补偿比例达到75%左右。

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当年统筹基金结余控制在15%以内,基金累计结余控制在当年统筹基金的25%以内。

二、调整和完善补偿方案(一)补偿模式实行门诊统筹加住院统筹的补偿模式。

新农合统筹基金划分为门诊统筹基金和住院统筹基金,门诊统筹基金占当年统筹基金总额的24%,住院统筹基金占当年统筹基金总额的76%。

(二)最高补偿支付限额门诊补偿与住院补偿的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为每人每年8万元。

(三)门诊补偿参合人员在门诊治疗,其补偿资金从门诊统筹基金中支付。

门诊统筹基金划分为村级门诊统筹基金、乡及乡级以上医疗机构门诊统筹基金。

在村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其补偿资金从村级门诊统筹基金中支付,村级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以不超过个人缴费的70%为宜,可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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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
1、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2、为什么要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和国家利民、惠民、爱民政策的具体体现,是为了保障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农村卫生工作的发展,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难题。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原则:
坚持在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下,农民自愿以户为单位参加,个人、集体、社会等多方面筹资的原则;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适度、持续筹集、科学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坚持以住院大额医药费用补偿为主,适当兼顾门诊费用,实行县办县管,全县统筹、分级负责的原则。

4、什么农民要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由于合作医疗具有互助共济性质,如果不要求农民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会出现老弱病残者参加、身体健康者不参加的情况,就不能发挥合作医疗互助共济的作用。

5、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规定是:
一、农民以户为单位参合(以户口簿为准),包括家庭成员中外出打工人员和中小学生;二、参合对象只限于本县农业户籍人员;三、在每年的11月份一次性缴纳参合费用,享受第二年度的补偿;四、农民按年度参合,中途不退出、不办理补缴手续。

6、农民在什么时间以及如何缴纳参合费用?
一、2013年度由乡镇政府及村民委员会负责集中收缴,时间
为7月1日至10月31日;
二、农民以户为单位集中缴纳,收缴原则为“整户参合、户不
漏人”;
三、低保户、五保户、特困户的费用由县民政局提供名单,由
县财政局负责支付。

7、参加合作医疗是否影响参加其它商业保险?
参加合作医疗不影响参加其它商业保险。

在享受商业保险的同时,可同时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政策。

8、参合农民患病如何就医?
参合农民患病可自主选择县、乡、村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因病情需要须到县域外就医的,需开具县级医疗单位转诊证明,先到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审核备案;因病情危重或急诊等就诊住院的,可在5日内带相关手续或证明到县新农合经办机构备案。

住院时须携带“参合证、户口簿及本人身份证”备查。

9、参合农民患病就医如何办理新农合补偿报销?
在县域内县、乡、村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及就诊的,执行“出院即报”,即参合农民住院时个人先预交住院押金,出院结算时按报销标准直接补偿。

在县域外住院就诊的,须在出院后一周内带备案审批表、结算单及病人住院的相关材料到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办理报销补偿。

10、2012年度门诊补偿的方案是?
2012年普通门诊补偿基金继续按人均40元配布,以家庭为单位实行限额补偿;慢性病门诊补偿基金按每人每年30元配布;普通门诊费用补偿不设起付线,乡村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例为80%,农民个人自付20%,家庭年度补偿上线为农户参合人数X40元。

慢病门诊补偿继续实行“定病种、定患者、定限额”三定管理,补偿为80%,农民个人自付20%。

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节育户补偿比例提高5%。

11、2012年度参合农民住院补偿的方案是?
2012年我县将住院补偿调整如下:
(一档)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90%,封顶线3000;
(二档)县中医院、县妇幼站、县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封顶线为10000;
(三档)县医院、市级专科医院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85%,封顶线12000;
(四档)县外市内二、三级定点医院、市外二级定的医院起付线600元,报销比例80%,封顶线15000;
(五档)市外三级定点医院起付线5000元,报销比例80%,封顶线40000。

以上前四档非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继续按定点医疗机构标准的二倍执行,参合农民在市外三级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起付线不变,补偿比例降低10%(如按保底比例补偿,则保底比例降低10%)。

参合农民未办理转诊指导备案手续转往市外就医的,各级别医疗机构补偿比例相应降低10%(如按保底比例补偿,则保底比例降低10%)。

多次住院年度最高补偿封顶由5万元调整为8万元。

12、参合农民享受的大额门诊慢性病种类包括:
心脏病合并慢性心力衰竭;高血压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急性脑血管疾病后遗症;慢性中及重度病毒性肝炎;肝硬化;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分裂症;白血病;癌症、肾透析;器官移植使用排异反应免疫调节剂等共计36种,其中2012年新增大骨节病、氟骨症、重症肌无力3种。

将恶心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血友病等门诊治疗费用列入特殊病种进行补偿。

13、哪些意外伤害参合农民住院不予享受报销补偿?
(一)因交通事故所致的意外伤害;
(二)因医疗行为所致的意外伤害;
(三)因工伤事故所致的意外伤害。

在单位、企业等用工单位劳动过程中造成的意外伤害;
(四)因违法犯罪、打架斗殴、刑事肇事等所致的意外伤害;
(五)因自杀、自残、酗酒、吸毒等所致的意外伤害。

14、农民参合证不得随意出借,出借参合证应承担的责任:
参合证是农民享受合作医疗的具体证明,不得随意借用。

凡出借参合证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全家当年享受新农合补偿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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