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相关理论
农业保险的概述

农业保险的概述农业保险是现代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要素,也是现代保险领域中的难点课题。
本文在简要阐述农业保险确立的基本理论依据的基础上,考察了有或无保险措施和政府补贴保费对农户收入分布的影响,以及农业保险自身效益问题,论证了政府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重要性与必然性。
关键词:农业保险,理论依据,效用,政府政策农业保险作为农业风险补偿的一种机制,在当今世界众多发达与发展中国家,已成为政府支持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实行政府参与对农业保险提供保费补贴的农业保险支持政策,目前已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与规模,并成为世界农业政策的重要走向。
因此,对农业保险的理论依据及其效用的研究,将有助于我们更好的理解农业保险理论的基本原理及其特点,指导并运用于实践工作。
一、农业保险的基本理论依据农业保险的确立,根据国内外专家学者的研究,其相关的理论依据可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1.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认为:农业保险是对农业总产品的一种必要扣除。
马克思根据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不可避免的客观性,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曾经指出:“如果我们把‘劳动所得’这个用语首先理解为劳动总产品,那么集体劳动所得就是社会总产品。
现在从它里面应该扣除:第一,用来补偿消费掉的生产资料的部分。
第二,用来扩大生产的再加部分。
第三,用来应付不幸事故、自然灾害等的后备基金或保险基金。
从‘彻彻底底的劳动所得’里扣除这些部分,在经济上是必要的,至于扣除多少,应当根据现有的资料和力量来确定,部分地应根据概率论来确定。
”①为了农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从农业总产品中也应该扣除这三部分。
农业保险费或农业保险基金就是农业总产品中的一部分。
2.农业保护理论;农业保护理论认为,农业是一个典型的风险产业,农业生产自身固有的特点,决定了它不仅要承担各种自然风险,还要承担各种经济的乃至政策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即市场风险。
时至今日,虽然科学技术已高度发达;但人类尚无完全控制自然灾害方面的能力,就世界农业总体来说,基本上是一个靠天吃饭的格局。
农业保险购买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

农业保险购买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引言农业保险是一种为农民提供经济保障的重要工具。
随着气候变化和自然灾害频发,农业保险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
农民对于农业保险的购买意愿往往存在差异。
为了更好地了解农民购买农业保险的意愿以及影响因素,本文对农业保险购买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分析。
一、理论基础1. 农业保险的定义农业保险是指在农业生产中,保险公司通过合同向农民提供经济补偿,以帮助农民减少农业生产风险和损失的一种保险形式。
农业保险旨在保障农民的收益,减少农业生产中的不确定性。
2. 农业保险购买意愿的影响因素农业保险购买意愿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个体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素和政策因素。
个体因素包括农民的风险态度、风险认知和个人特征等;经济因素包括保险费用、收入水平和经济风险等;社会因素包括家庭社会资本、社会支持网络和社会文化等;政策因素包括政府补贴政策、保险产品设计和销售渠道等。
二、研究方法本文选取了湖南省岳阳市的农民作为研究对象,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对农民的农业保险购买意愿以及影响因素进行了调查研究。
问卷内容包括农民的基本信息、风险态度、风险认知、家庭社会资本、保险产品知识、保费支付能力等方面的问题。
三、研究结果1. 农民的农业保险购买意愿研究发现,大多数农民对于农业保险存在购买意愿,但实际购买比例并不高。
有超过60%的农民表示愿意购买农业保险,但只有不到30%的农民实际购买了农业保险。
2. 影响农业保险购买意愿的因素(1)个体因素:农民的风险态度、风险认知对农业保险购买意愿有显著影响。
风险厌恶的农民更倾向于购买农业保险,而对风险认知程度高的农民更容易认可农业保险的重要性,从而提高购买意愿。
(2)经济因素:农民的收入水平和经济风险是农业保险购买意愿的重要影响因素。
收入低、经济风险大的农民更愿意购买农业保险以规避风险。
(3)社会因素:家庭社会资本和社会文化对农业保险购买意愿有显著影响。
家庭社会资本丰富的农民更容易获得家人和朋友的支持,从而提高购买意愿;而社会文化的包容性和宣传力度也会影响到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知和接受程度。
农业保险发展的碳减排作用:效应与机制

农业保险发展的减碳作用:效应与机制1.本文概述为了生成一篇关于农业保险发展的碳减排作用:效果和机制的文章的概述段落,我们需要首先了解文章的主题和研究重点。
本文将探讨农业保险如何成为减少碳排放的工具,以及这一过程中涉及的机制和效果。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日益严重,减碳已成为国际关注的共同焦点。
在此背景下,农业作为全球碳排放的重要来源之一,其可持续发展和减碳潜力正逐渐受到关注。
本文旨在探讨农业保险在促进碳减排中的作用和潜在机制。
农业保险作为一种风险管理工具,可以为农业生产者提供风险保护,减少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带来的不确定性,从而影响他们的生产决策和行为。
在本文中,我们将首先回顾农业保险的基本概念和发展过程,并分析其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实施情况。
随后,本文将深入探讨农业保险如何通过影响农业生产方式、技术推广和资源配置来促进农业生产的低碳转型。
我们还将探讨农业保险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减少资源浪费和优化农业结构方面的作用,以及这些变化最终如何导致碳排放的减少。
本文还将讨论农业保险在不同农业模式和作物类型下的减碳效果,以及决策者如何通过设计和实施有效的农业保险政策来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减碳潜力。
本文将针对农业保险和减碳提出一系列政策建议,以期为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全球减碳目标提供参考和启示。
2.农业保险与碳减排的理论联系农业保险有助于稳定农业生产,降低气候变化带来的风险。
农业生产受气候、灾害等自然因素影响较大,农业保险提供风险保障,帮助农民抵御气候变化带来的生产风险,从而保持农业生产的稳定。
这种稳定的生产环境有助于减少灾害造成的农业生产损失,从而减少灾后恢复产生的碳排放。
农业保险可以激励农民采用更环保的农业生产方法。
农业保险的存在可以减少农民因采取环境保护措施而面临的经济风险,从而促使他们更积极地采用环保农业技术和管理方法。
这些环保措施,如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促进有机农业等,有助于减少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促进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影响农户购买农业保险因素以及农业保险政策

影响农户购买农业保险因素以及农业保险政策影响农户购买农业保险因素以及农业保险政策内容提要:本文在对中国农业保险补贴政策实施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分析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对农户购买行为的影响。
研究表明,在政策推动下农业保险得到了发展,但农业保险补贴政策仍有待完善;保险补贴对农户购买行为具有显著影响;在目前的保费补贴水平下农户对保险保费补贴的期望越高则购买农业保险越少,反之亦然。
一、引言我国是个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的国家,以家庭经营为主的单个农户更难抵抗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种植业和畜牧业又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因此为了抵御自然风险、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农民收入,客观上需要有效地利用风险转移机制,即发展农业保险。
国际经验也表明,农业保险是最重要的非价格农业保护工具之一,WTO的有关协议也明确规定允许政府在财政上支持农业保险。
实践中,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仍面临许多问题,对政府实施农业保险补贴政策也提出了现实要求。
我国于2007年安排10亿元资金在6个省份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 2008年又安排60.5亿元资金在全国继续实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政府的农业保险补贴理应能够提高农户购买保险的意愿,但有学者分析指出我国保险补贴试点地区农业保险补贴实施中存在诸多问题而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施红,2008)。
现有相关研究多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关于农业保险的理论研究。
有对农业保险的外部性及农业保险过程中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的研究(冯文丽, 2004),有对农业保险及理赔、有关政策性农业保险分析(张跃华等, 2005)。
二是关于农业保险险种和费率厘定、风险区域划分的分析(邢鹂等, 2006;陈妍等, 2007)。
三是关于农业保险需求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宁满秀等(2005)采用概率单位模型(ProbitModel)对影响新疆玛纳斯河流域部分团场和乡镇棉农购买棉花保险行为的因素进行了分析;张跃华等(2007)运用田野调查的方法对农业保险的需求进行了研究。
《2024年农业保险定价方式创新研究——农产品价格保险期权定价方法探析》范文

《农业保险定价方式创新研究——农产品价格保险期权定价方法探析》篇一一、引言农业保险作为分散农业风险、保障农民收益的重要工具,在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的加剧,传统的农业保险定价方式已难以满足市场需求。
因此,对农业保险定价方式进行创新研究,特别是引入期权定价方法,对于完善农产品价格保险制度、保护农民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传统农业保险定价方式的局限性传统的农业保险定价方式主要基于历史数据和经验公式,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作物产量、自然灾害风险等。
然而,这种方法在面对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时显得捉襟见肘。
尤其是当市场价格出现大幅度的异常波动时,传统定价方式往往无法为农民提供有效的风险保障。
三、农产品价格保险期权定价方法的理论基础期权定价理论为农产品价格保险的定价提供了新的思路。
期权定价方法主要基于金融衍生产品的定价原理,通过分析标的资产的价格波动、利率、时间价值等因素,来确定期权的合理价格。
在农产品价格保险中,可以将保险产品视为一种看涨或看跌期权,以期权的定价原理来为农产品价格保险进行定价。
四、期权定价方法在农产品价格保险中的应用(一)模型构建在应用期权定价方法时,需要构建一个合理的数学模型。
该模型应考虑农产品的市场价格、预期收益、风险偏好等因素,同时结合历史数据和市场预期,计算出期权的合理价格。
(二)参数设定在模型中,需要设定一系列参数,如标的资产价格、执行价格、无风险利率、波动率等。
这些参数的设定需要基于大量的市场数据和专业的分析。
(三)定价过程根据模型和参数,运用期权定价公式进行计算,得出农产品价格保险的合理价格。
这个价格应当能够反映保险产品的风险水平、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以及农民的预期收益。
五、期权定价方法的优势与挑战(一)优势1. 灵活性:期权定价方法可以根据市场条件和农民需求灵活调整保险产品的条款和价格。
2. 风险控制:通过精确的定价和风险管理,可以更好地控制保险公司的风险暴露。
基于博弈理论视角下农业保险政策性解读

基于博弈理论视角下农业保险政策性解读论文导读::农业保险的政策性与价格博弈。
其目的是发挥农业保险的政策性功效。
农业保险中农民的行为特点要紧表现为:第一。
且大多数股份制保险公司不敢轻易涉足。
因此在该农业保险市场价格博弈中。
论文关键词:农业保险,政策性,农民,保险公司,价格博弈,制度安排一、农业保险的政策性与价格博弈政策保险,是政府为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商业性保险公司难以经营的某些险种给予一定政府补贴而实施的一种保险业务[1]。
目前,世界各国的政策保险分为三大类:一是农业保险;二是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三是巨灾保险。
纵观世界农业保险的进展现状,各国均予以农业保险经济、政策、法律等方面的支持,其目的是发挥农业保险的政策性功效,并据以表达农业保险制度的社会、经济效应。
进展具有我国特色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既能表达农业保险作为现代支农方式的创新,同时又能发挥农业保险的利益外在性。
农业保险市场的行为主体要紧由农民、保险公司及政府三者构成。
从现时期我国农业保险进展实际情形来看,农业保险中农民的行为特点要紧表现为:第一,新时期农业风险的复合型、多变形及突发性加剧了自然灾难的强度、频率及变异性,农民期望农业保险规避农业风险;其次,农户小规模的经营结构,限制了农业生产的专业化,且经济行为独立制度安排,决策分散,均不同程度地抑制了农户对农业保险的现实需求;第三,现时期我国农产品市场化水平低,市场体系不完善,致使农产品比价扭曲及农业比较利益偏低,农民增收难。
加之国家对农业保险的宣传力度不够,农民缺乏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
就经营农险的保险机构而言,经营主体地位不明确,且大多数股份制保险公司不敢轻易涉足。
其缘故包括:一是农业保险标的独有的专门性,使得经营农业保险的主体赔付率居高不下;二是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农业保险市场普遍存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三是农业保险市场的供需矛盾,农业保险经营难以商品化[2]。
政策保险与非政策保险的区别在于国家干预与宏观调控等方面。
农业险理赔理论及实务要点

农业险理赔理论及实务要点农业险理赔是指农业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提供的农业险保单,对因自然灾害、疾病、虫害、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农作物、农产品、农业设施等遭受损失的情况进行理赔。
农业险理赔是保险公司履行赔付责任的重要环节,它对于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利益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将介绍农业险理赔的理论要点以及实务要点。
一、农业险理赔的理论要点1.理赔责任:保险公司对投保人因保险合同约定的风险所导致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投保人应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保费,以保险公司承担责任。
理赔责任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约定的权益关系,保险公司必须依法履行赔偿义务。
2.理赔条件:农业险理赔的条件是基于保险合同中明确的险别、投保范围和损失标准。
当投保范围内发生损失时,投保人必须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进行理赔申请。
同时,投保人需积极配合保险公司的调查核实和估损工作。
3.理赔程序:理赔程序包括报案、核实、估损、赔款支付等环节。
投保人在损失发生后,应当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保险公司将组织人员进行核实和估损,并依法确定赔偿金额。
一旦核定赔款金额,保险公司将向投保人支付赔款。
4.理赔金额的确定:农业险理赔金额由农业险保单投保金额和实际损失程度共同决定。
保险公司将根据农作物的生长期、损失率等指标,计算赔偿金额。
理赔金额的确定需要依据科学的评估方法,保证投保人的合法权益。
二、农业险理赔的实务要点1.精确的险别划分:在农业险的理赔过程中,要准确划分险别,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确定赔付范围。
不同的险别对应的理赔条件、损失标准不同,需要有严谨的理赔流程来确保赔付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2.敏捷的理赔反馈机制:保险公司应建立快速反馈机制,及时对农业险理赔进行处理。
投保人报案后,保险公司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反馈,并及时核实损失和估算赔偿金额,以便投保人及时收到赔款。
3.完善的数据管理系统:保险公司要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系统,记录投保人的基本信息、保单信息、理赔情况等。
《农业收入保险优势与保险定价分析文献综述3800字》

农业收入保险优势与保险定价研究文献综述目录农业收入保险优势与保险定价研究文献综述 (1)一、国外研究综述 (1)(一)关于农业收入保险的产生与发展的研究 (1)(二)关于农业收入保险作用和优势的研究 (2)(三)关于农业收入保险定价的研究 (2)二、国内研究现状 (3)(一)关于农业收入保险的产生与发展的研究 (3)(二)关于农业收入保险优势的研究 (3)(三)关于农业收入保险定价的研究 (3)文献综述 (4)英文 (4)中文 (6)我国是农业大国,历史上发生过洪水、干旱、冻害、冰雹、沙尘暴等大规模自然灾害不计其数,农作物受损,一旦发生重大农业灾害,将破坏农民收入来源,大大减少农民收入,影响农民正常生活,严重影响农业经济快速稳定发展,因此,国家制定了农业收入保险,随着农业收入保险的实施,关于农业收入保险的研究也越来越多。
一、国外研究综述(一)关于农业收入保险的产生与发展的研究20世纪初,美国经历了两次比较大的自然灾害,1938年,美国政府颁布了《联邦农作物保险法》,极大地改善了当时美国农业收入保险制度的缺失。
此后,国外一些学者开始研究农业收入保险。
到1970 年代,该理论相对成熟。
Loren, W, Tauer(1985)分析各国出台的有关农业收入保险的法律法规,如美国颁布《联邦作物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法国颁布《农业互助保险法》、《农业灾害赔偿法》等法律法规。
Kir wan, Barrett E(2007)分析美国农业保险,加强农业生产保障和风险控制和销售。
农业可能发生的巨灾风险分散,保证了农业收入保险巨灾风险分散体系的运行,这是独有的再保险模式。
Peoples(2008)Brando A S P , Martin W J(2009),指出如果获得政府补贴,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将增加购买农业收入保险的意愿,因此这成为农业收入保险需要政府参与的理论基础。
(二)关于农业收入保险作用和优势的研究Gallenstein R(2017)指出推动农业收入保险高质量发展,为农业风险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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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相关基础理论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农业保险的一种特殊形态,为研究方便,提高研究结果的针对性,首先对农业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涵义、特征、功能以及范畴予以界定,并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生成与发展的相关理论作简要分析。
2.1 农业保险2.1.1农业保险的涵义一般而言,农业保险按其经营范围有广义与狭义之分,本论文主要讨论狭义的农业保险。
狭义的农业保险是指在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对有生命的动植物因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补偿的一种保险。
从形式上看,是投保人以支付一定比例的小额保费为代价,把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发生所造成的农业财产损失转嫁给保险人的一种防灾减灾手段。
简单的说,农业保险就是以植物、动物和微生物为保险对象的一类保险。
2.1.2 农业保险的特征农业保险具有一般保险的基本特征:①互助性。
农民通过参加农业保险,缴纳保费,由保险公司集中保费建立保险基金,在约定风险发生并受到损失时,保险公司从保险基金中支付赔偿金,从而将个人、局部损失,在多人、全局的保险基金中分摊,将一人的重损失,变成多数人的轻负担。
由于风险最终由所有投保人共同承担,所以具有社会互助性质。
②防灾减灾性。
保险公司为减轻灾害损失,一般会采取人工影响气象、动植物疫病防治以及能提高投保人风险抵抗能力而开展的科普宣传等措施,都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③经济性。
农业保险是一种经济保障活动,投保人通过以保费形式付出确定性成本,来保护农业生产的直接物化成本,甚至是保收入。
④法律性。
农业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农业生产者在投保时,作为被保险人需要与保险人签订合同,合同受法律保护,双16方根据合同履行权利义务关系,依照约定,投保人缴纳保费,保险人对投保人发生合同的损失给予补偿。
⑤科学性。
农业保险是以科学的方法分散农业风险的有效措施,其经营是以概率论和大数定律等科学的数理理论作为基础。
保险费率的厘定、保险准备金的提存都是以科学的数理计算为依据的。
同时,农业保险还具有不同于其他商业保险的特征:①地域性。
农业生产及农业灾害的地域性,决定了农业保险也具有较强的地域性。
②高风险性。
农业及农业生产特点,决定了经营农业保险风险是相当大的,展业成本高,盈利水平远远低于商业性保险,这是商业性保险公司不愿经营此项业务的主要原因,也是政府应给与一定政策扶持的主要依据。
③季节性。
农业生产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点。
因此,开展农业保险、必须充分考虑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和实效性,掌握各种保险标的的生长规律,以便在展业、承保、防灾防损和理赔过程中,能够及时准确的处置相关问题。
④周期性。
由于农业生产的产生对象是有生命的动植物和微生物有机体,通常要经历一个连续的生长过程。
不同年度之间、不同生长季节之间,农业发生自然灾害的损失程度往往有较大不同。
另外,各种自然灾害的发生,也具有一定的周期性。
这就要求农业保险的经营者要树立持续经营观念,增强时间维度分散风险的能力,在具体业务经营上要注重全程的风险防范与保险服务。
⑤分散性。
农业生产点多面广,经营分散且规模偏小,加之农村交通不便,给农业保险的展业和承保控制带来很大困难,增加了许多费用支出,出险后的查勘定损也难以做到及时准确。
2.2政策性农业保险2.2.1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涵义政策性农业保险是相对于商业性农业保险而言的,是指政府为实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目标实施的农业保险或建立的农业保险制度。
本研究中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指国家对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农产品的保险给与一定政策扶持和优惠的一种制度安排,其目的就是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事故的能力,促进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以上述界定看出,政策性农业保险只是农业保险的一部分。
理论上,17农业保险的险种可以覆盖所有的农产品,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险种一般限定在那些关乎国计民生、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起到重大影响的部分农产品。
这类险种往往社会公益性很强,保险的运行成本高、综合收益低,商业性保险公司一般不愿意经营或无能力经营,只能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经营范围。
从国家宏观调控层面上看,政策性农业保险有较强的政策意义。
体现了国家意志和产业政策导向。
从微观操作层面上看,这部分保险产品正外部性效应显著,在竞争的保险市场上难以成交。
而对那些单风险的农作物保险,如农作物冰雹灾难保险、麦场稻草火灾保险、烤烟火灾保险等,以及规模较小、价值较高的设施农业、高效农业的单风险保险或某些综合风险保险,如大棚蔬菜、花卉等,一般不在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障范围之内。
2.2.2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特有属性政策性农业保险除了具备一般政策性保险的国家宏观调控性外,还因为农业产业的特殊性而具有以下特有属性。
(1)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种制度安排。
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政策性农业保险就是为有效集中与分散农业风险,保障农业生产交易活动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而制定的约束政府、保险人、投保人行为的一系列规则。
科学的制度安排可以有效的促进农业保险事业和农业生产力的发展。
(2)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政府支持和保护农业的政策工具。
事实上,政策性农业保险就是政府利用保险的“外壳”,注入支持和保护农业的政策“内容”,通过法律、行政和经济等手段,运用保险机制为农业提供较为全面的风险保障,用以提高农业经济的稳定性,并逐步走上制度化的轨道,最终成为政府支持和保护农业的政策工具。
另外,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WTO规则也许得“绿箱”政策,逐渐受到其成员国的重视,许多国家在农业救济中,逐步以政策性农业保险替代传统救灾方式。
如美国,通过多次对农业保险法进行改革,逐步增加对农业保险的补贴率,充分发挥了农业保险在灾难救济中的作用。
(3)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国家对农业的净投入。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质是政府为农业提供全面风险保障所花费的一部分代价,也就是对农业的18净投入。
从一些国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扶持方式和环节来看,无论是对农业生产者进行保费补贴,还是对保险公司进行管理费用补贴、减免相关税收以及给予再保险扶持等,都是政策对农业的一种附加投入或补偿性投入。
政策性农业保险越发达,意味着政府对农业的投入就越大。
(4)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国民收入在农业生产领域的再分配。
一旦某区域发生农业灾害,保费将会在受灾者和非受灾者﹑受灾区域和非受灾区域之间进行再分配。
2.2.3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功能作用具体来说,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功能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1)转移和分散自然风险。
政策性农业保险本身并不能消除农业灾害事故,但是可以对农业实施合理有效的保护,减轻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
从转移风险角度看,在政策性农业保险活动中,投保人以较小的代价,将自身在农业生产中所面临的自然灾害损失,通过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将损失转嫁给保险人,从而避免或减轻自身农业风险损失的不确定性,保证农业再生产得顺利进行。
从分散风险的角度看,政策性农业保险可将农业风险在受灾地区与非受灾地区之间进行分散,也可在受灾年份与其他年份之间进行时间分散,通过在空间上和时间上的分散,降低某地某时发生的集中灾害损失影响,为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稳定创造良好环境。
(2)促进农业防灾防损。
政策性农业保险贯彻“防灾、减灾、救灾、以防灾为主”的风险管理方针,在保险的条款、费率、理赔处理方面,都把防灾防损工作贯彻到工作的各个环节中。
特别是保险公司从减少赔款、提高经济效益的考虑出发,主动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的积极性较高。
通过保前检查、开展安全宣传、制订并落实防灾预案、奖励对防灾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等一系列措施来减少灾害的发生。
同时,还借助当地气象、农业、畜牧兽医等部门的技术和力量,积极开展气象预报、人工影响天气、,动植物病虫害检测和防治等工作,努力降低农作物损失和畜禽发病死亡率。
当灾害发生后,保险公司还通过对保险标的施救等措施来减少灾害所带来的损失。
19(3)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首先,在那些适合进行专业化生产的地区,农民为了回避农业生产的自然风险,多采用多元化的种植方式。
制约了土地、资金等要素整体利用效益的提高。
同时,随着农业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风险会以更快的速度扩大。
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规模经营的发展。
而农民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后,可将自然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促进土地等农业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推进农业生产的专业化、规模化进程。
其次,保费支出作为农业经营中的必要成本费用,通过计入生产成本转由社会承担,可以依靠社会力量逐步建立起一种可靠的农业风险保障、农业灾害补偿经济制度,稳固农业产业基础。
第三,通过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可以调动多方主体直接参与农业生产各个环节的风险管理和市场运作,动员多方力量提升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
第四,在农业科技应用方面,农业高新技术的应用往往与风险相伴而生,受此影响,一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难以得到有效推广。
农民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后,可以大胆尝试一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和新的生产方式,为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创造有利环境,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发展。
(4)改善农业生产者的经济地位和信贷地位。
一方面,有政策性农业保险作风险保障,可以明显提高农业生产者抵御农业风险的能力,增强其增加农业收入,扩大农业生产的信心,从而有助于提高其经济地位。
另一方面,农业自然灾害的多发性和损失的不确定性,是制约金融机构向农村贷款和农业生产者还贷的重要因素。
因为一旦农业生产的灾害损失得不到补偿,不仅原贷款无法按期偿还,而且还要增加新的投资恢复生产,使得金融机构信贷收支短期失衡。
这是金融机构不愿向农村贷款,资金从农村严重流出的重要原因之一。
而有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农业生产损失可由保险公司及时提供补偿,减轻金融机构因受灾而新增的贷款压力。
同时,农业生产能力的恢复又可增强农业生产者的还贷能力,降低信贷风险,促进农村金融业发展。
(5)增强农村社会保障能力。
长期以来,农民的社会保障是以土地为中心的非正规社会保障,其保障功能主要是体现在土地产出和农业收入两方面。
因农业是受自然灾害影响最大的行业,所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意20义不仅仅体现在支持农业发展上,更重要的是在当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通过保障农业生产,稳定农民收入,使政策性农业保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社会保障的功能,尤其是对低收入农户的生产,生活保障,效果更为明显,将成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有益补充。
(6)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一是政府通过对农业生产者的保费补贴,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补贴和再保险支持,可以有效解决“农业生产者保不起,保险公司赔不起”的两难问题。
同时,可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以有限的财政投入调动投保人,保险公司以及其他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农业防灾减灾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