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虞犯少年矫正教育制度对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启示
日本少年检察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少年检察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刘仁海;周舟【摘要】针对少年犯罪案件,日本少年法规定了由家庭法院主导的少年保护司法程序以及由检察官和普通法院共同主导的普通刑事司法程序.在案件移送制度方面,日本家庭法院相较于检察官具有受理案件的优先权.家庭法院经审理认为应当判处刑事处分的,须将案件移送检察官按照普通刑事诉讼程序处理.只有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检察官方可根据家庭法院的决定参与少年案件的审判.日本少年检察制度可以为我国未成年人检察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提供诸多有益借鉴.【期刊名称】《青少年犯罪问题》【年(卷),期】2016(000)003【总页数】7页(P76-82)【关键词】日本;少年司法;检察制度;家庭法院;保护处分【作者】刘仁海;周舟【作者单位】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正文语种】中文针对少年犯罪案件,日本少年法规定了由家庭法院主导的少年保护司法程序以及由检察官和普通法院共同主导的普通刑事司法程序。
该种少年司法运作双轨制模式的具体操作程序是:在经过搜查、调查等程序后,司法警察、检察官应将具有犯罪嫌疑的少年刑事案件全部移送家庭法院,由家庭法院对案件实施进一步的法律调查和社会调查。
在此基础上,家庭法院可以作出开庭审理的决定。
在对案件进行审理后,家庭法院可以作出不处分、保护处分以及移送检察官等最终处理决定。
对于移送检察官的案件,则由原先的少年保护司法程序转入普通刑事司法程序。
亦即由检察官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普通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进而由普通法院作出判处刑罚等决定。
如果根据事实审理结果,普通法院认为对于少年被告人应当适用保护处分的,仍然必须决定将案件移送家庭法院。
(一)“检察官先议主义”的取消根据日本旧《少年法》(1922年公布)第62条的规定,对于少年犯罪案件,由检察官具体裁量是否向普通法院提起诉讼。
只有在检察官认为没有必要判处刑罚而应判处保安处分的情况下,才可将案件移送少年审判所。
日本教育惩戒制度探究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教育惩戒制度探究及对我国的启示日本的教育惩戒制度相对于其他国家也存在一些特殊的地方。
基本上,日本的教育惩戒制度分为三种。
首先,是指对于学生在学校内,违反了学校规定或是纪律的行为,在教育者和家长的共同沟通下,惩戒措施可以进行相关的指导,例如口头警告、书面文章和纪律调查等。
一旦出现学生打斗、敲诈、抢劫等阴暗问题发生,学校就会发出一个特别的报告表统计在校行为不良的学生情况,然后进行各种形式的特殊惩戒。
第二种是指在学校之外发生了学生行为违法的事情,例如偷窃、携带药物、参与恋童癖以及杀人等,在日本的法律上可以依照不同情况判刑处理。
在学校方面固然要对学生的个人行为进行追究和矫正,但同时也会和学生的监护人和警方保持密切关系,以共同达成最佳的处理办法。
第三种是指,在学校内部教育惩戒已被证明效果不明显的极端行为,例如在学校内进行枪击事件和轰炸事件等。
这些行为都会被视为犯罪行为,针对其中惩戒被证明不会产生任何效果的行为,学校还会尽快寻求公安机关的协助,以维护整个学校的正常秩序。
日本的教育惩戒制度在运用上注重保持对学生尊重的态度,而在惩戒措施上有力度的缩减,注重引导和教育,这对我们我国也有着很大的启示。
首先,我国的教育惩戒制度需要更为具体的规章制度,特别是对违禁行为的严格明确的制度条目,这可以帮助学校更加规范化的进行惩戒行为。
此外,我国现在的惩戒方式不够科学,更应该引入一些新的、有效的、则能够更好地达到教育惩戒的效果的眼部验光广告,如调查问卷、心理辅导、家访等。
其次,尽管说我国的一些学校已经加强了对学生惩戒行为的管理,但是一些学校的惩戒方式却存在失误的现象。
例如,对于学生们的罚款、细节整理、体罚,这些方式对于被惩戒的学生是不公平的。
针对这些问题,学校应该建立起严谨的惩戒制度,避免对学生进行不公平的行为,进而影响学校的学风和教育形象。
最后,我想说的是,教育惩戒制度不是应该压制学生的,而是能够帮助学生的成长。
正如日本在惩戒的时候,不仅仅是单纯的惩罚,更是要结合教育原理,为学生们提供更新、更加科学的教育方式。
对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反思

对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反思【摘要】我国的少年司法制度在当前社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具有不可替代的意义。
现行制度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
为了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我们需要加强相关的预防和教育工作,并在司法程序中更加注重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保护。
应建立健全的未成年犯罪司法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救助工作。
最终的目标是加强对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重视,促进其持续发展,以确保未成年人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同时推动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关键词】少年司法制度、反思、现状、重要性、完善、必要性、预防、教育、保护、建立、健全、司法制度、救助、加强、重视、持续发展1. 引言1.1 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现状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现状可以说是存在一定问题的。
我国少年犯罪率逐年增长,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不断增多,犯罪年龄呈现年轻化趋势,这给社会治安和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现行的我国少年司法制度在法律法规、机构设置、教育预防等方面还存在不足,未能很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和利益,无法有效预防和打击未成年人犯罪行为。
一些监管机构和法律机构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不足,导致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权益保护不到位。
这些问题的存在,表明我国少年司法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以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社会稳定。
1.2 对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重要性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他们是社会的脆弱群体,需要特别关注和保护。
少年犯罪的存在,不仅影响着个体的成长和健康发展,也对整个社会秩序和稳定构成威胁。
建立健全的少年司法制度,对于预防和惩治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少年司法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多个方面。
完善的少年司法制度能够有效地防范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发生,提高社会治安水平。
对于已经犯罪的未成年人来说,注重教育和帮助,而不是简单的惩罚,才能真正改变其行为,使其重新回归社会。
日本少年矫正教育对我国专门教育的启示

日本少年矫正教育对我国专门教育的启示作者:黎禹珲来源:《荆楚学刊》2021年第03期摘要:日本少年院矫正教育经历了感化院、矫正院和少年院三个时期。
少年院是提供少年矫正教育的机构,具有学校的性质。
少年院的收容对象为虞犯少年、触法少年和犯罪少年,对应不同级别的少年院,同时根据非行少年的恶意程度采取分级处遇的对策。
少年院注重分级分类管理、在院者的权利保护,具有丰富详实的教育形式和内容,保持着较为开放的教育环境,以及对矫正教育视察监督的明确规定。
专门学校是我国对不良少年进行矫正教育的专门机构,日本少年院对于构建我国全新的专门教育制度具有重大参考借鉴价值和意义。
关键词:少年院;少年院法;矫正教育;专门教育;專门学校中图分类号:D926.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0768(2021)03-0069-10一、引言专门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对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矫治的重要保护处分措施。
专门学校是我国进行少年矫正教育的专门机构,也是专门教育实施的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收容教养制度剔除,修改为“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同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强调了矫正教育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重要性,而具体制度仍需待国务院出台制定。
简言之,我国专门矫正教育虽然有相关明文规定,但大体仍处于制度建构的设想阶段。
可以看出,我国已将少年矫正列入未来的立法规划之中,开始着手于完善罪错少年的保护处分以及少年司法体系的建构。
少年非行在日本愈演愈烈,已经成为重要的社会与法律问题,关于日本少年矫正教育的制度体系引起了中国大陆和台湾两岸学者的研究和关注。
台湾中正大学的陈慈幸教授指出,“日本少年矫正制度实际上虽有本土法制之传承,但事实上承袭英美法制,并且历经多次法律修正才形成的当今体系” [1]。
程捷副教授指出,现今日本矫正体系的主要特色有三:一是根据不同主客观因素实行分类矫治;二是重视培养青少年复归社会能力的集体生活教育指导;三是引入被害人同理教育方法[2]。
日本教育惩戒制度探究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教育惩戒制度探究及对我国的启示【摘要】本文探讨了日本教育惩戒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首先介绍了日本教育惩戒制度的背景、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
然后详细分析了日本教育惩戒制度的概述、实施情况以及对学生和教师的影响。
接着对我国教育惩戒制度的现状进行了讨论,并总结了日本教育惩戒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最后提出了一些建议,展望未来发展。
通过研究日本教育惩戒制度,可以为我国教育制度的完善提供借鉴,提升学生学习积极性和教学质量,实现教育惩戒的有效管理和引导。
【关键词】日本教育惩戒制度、我国教育、启示、探究、影响、现状、建议、展望未来、总结、研究目的、研究意义、日本、惩戒、教育制度1. 引言1.1 背景介绍日本教育惩戒制度是日本教育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管理方式,旨在规范学生的行为,培养良好的学习态度和行为习惯。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日本教育惩戒制度经历了不断的改革和完善,逐渐形成了一套系统化的惩戒管理模式。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观念的更新,教育惩戒制度不断受到关注和探讨。
在当前社会背景下,教育惩戒制度的存在和实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方面,它有助于维护课堂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它能够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培养他们自律和责任感。
深入研究日本教育惩戒制度,不仅有助于我们了解日本教育体系的运作机制,还能够为我国教育惩戒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对日本教育惩戒制度进行深入探究,了解其具体内容、实施情况以及对学生和教师的影响,从而为我国教育惩戒制度的完善和优化提供参考和借鉴。
通过比较研究日本和我国的教育惩戒制度现状和效果,分析其中的差异和共同点,探讨如何更好地保障学生的权益,提升教育质量。
希望通过本研究,可以深入了解日本教育惩戒制度的优劣之处,为我国未来教育改革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1.3 研究意义教育惩戒制度是教育管理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对学生的行为规范和学习态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如何建立科学合理的惩戒制度,是当前我国教育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台湾地区少年虞犯处分措施对内地不良行为少年处遇的启示

刑, 虞犯不是罪犯 , 以违 反了罪行法 定 的原则。 所 对 于违反 比例 原则 一说 主要 理 由为 : 常逃学 逃家 经 的虞犯, 其他处分措施如保护 管束 、 安置辅导等足 以进行 矫 正更新 , 现有 目的和手段 之 间不 至合理 。 司法有“ 兜底 ” 的功 能 , 是否单凭保 护管束和 安置辅导足以对虞犯进行矫正更新呢?李茂生认 为,少事法” “ 将虞犯作为这个“ 之一 , 底” 一旦少年 越 轨突 破 , 府 “ 必须 透 过 更 具有 强 制 力 的 司法 政 即 迫使 少 年 回归到 底 线 圈 内 。 台 湾地 区少 年 司 法程 ”
法 理念 和制 度 。 虞 犯 的设 立 出发 点 在 于 预 防少年 ②
一
、
关于少年虞犯处分措施的争议
犯罪思想下 , 司法力量对“ 危险” 少年 的提前介 入。
20 年修正 的 台湾 地 区《 年事件 处理法 》 05 少
( 称 “ 事 法 ” 规定 该 法 调 整 的 对 象仍 为 两 类 : 下 少 ) 触犯刑 法 的少 年 和有犯 罪 倾 向及 可能 的 少 年 (日
得 已的手段 使 用 ;9 1规 定 将 少 年 投 入 监 禁 机 关 1.
个单纯 的法律概念进行定义 、 列举 。但是虞犯确定 的困难 性并 不 能否 定 虞犯 受 到少 事 法 调 整 的必 要
性, 如果将虞犯从少年司法程序 中转换到行政福利
程序中 , 一方面 , 台湾地 区还没有一个强大的福利
21 第 期 0 年 4 1
( 总第 8 ) 4期
查 圉 堂圭
青 少 年 研 究
No 4, 0 1 . 2 1
G nrlN .4 e ea。 o 8
日本社会矫正行刑制度及其启示

中, 探索 最小 限度 侵 害原 理 及 谦 抑 主 义 的具 体 形
式 , 为此 , 非 犯罪 化 、 非刑罚化 、 矫 正 的非 设 施 化 、
社会 矫 正行 刑 旨在 克 服 设施 内 行 刑 的封 闭化 , 主 张 在 正 常 的 社 会 生 活 中 实 现 对 罪 犯 的 矫 治 与 再 社 会 化 。二 战后 , 世界 各 国人权 保 障运 动蓬 勃 发 展 , 社 会 矫 正 行 刑 理 念 逐 步 转 化 为 行 刑 实 践 。 发 展 至 今 , 社 会 矫 正 行 刑 已 与 设 施 内 行 刑 一 并 成 为 各 国
不 断扩 大缓 刑 、 假 释 的适用 , 刑 罚 执 行 向非 机 构 化
发展 , 社 会矫 正行 刑制 度得 到长 足发展 , 罪 犯 的重
新 犯 罪 率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本 文 拟 对 日本 社 会 矫 正 行 刑制 度进 行 介 绍 , 一 方 面 是 基 于 日本 相 关 制 度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有先进 性 ; 另一 方 面 , 是 因 为 日本 社 会 矫 正 行 刑 制 度 的发展 是 在 政府 主导 下 进 行 的 , 这 与 英 美 国
接受 保护 观察 处 遇进 行 规 定 。第 四 , 1 9 5 0年 颁 布 的《 保 护 司 法 》, 确 立 了社 会 矫 正行 刑 的双执 行 主 体结 构 , 即 民 间 性 的 保 护 司 与 国 家 公 务 员 身 份 的 保护 观察 官共 同从 事保 护观 察事 务 。在强 调 国家 机构 对保 护 观察 工 作 领 导 的 同 时 , 重视 民 问保 护 司 的作用 , “ 允 许 被 处 以保 护 观 察 的对 象 指 名 自 己所 需要 的保 护 司 , 建 立 以被 保 护 观察 者 和 保 护 司之 间 的轴 心联 系 , 在 社 区 内人 为 地形 成 援 助 对
保护还是纵容?日本加重少年犯量刑对我国的启示

保护还是纵容?日本加重少年犯量刑对我国的启示每天原创,对得起天地良心的日志,尽在次元平行时代。
2015年10月29日星期四,农历九月十七次元平行时代第174期少年犯少年犯是令人感到沉重的话题,即将展开的人生陷入无底深渊。
我国偶尔会曝出恶性少年犯刑事案件,然而,法律对于青少年的保护,往往让这些未成年罪犯逃过较重的刑责。
由此,中国社会引发“保护过度”的说法。
既然未成年人可以减刑,可以减轻责任,那么杀人抢劫的刑责又需要谁来负呢?今天我们以日本的例子来聊聊这个话题。
日本的青少年保护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是1991年通过实行的,在青少年保护方面参考了美国,日本,欧洲等先进经验,应当说是一部比较成熟,也比较完备的法律。
世界上对青少年保护力度最大的发达国家是日本,然而,日本青保法从1948年通过以来,一直饱受质疑。
一方面,日本的青保机制无法杜绝家暴,离婚等问题对孩子造成的创伤。
另一方面,日本《少年法》对少年犯减刑,宽大教育的做法,饱受社会的质疑。
上个世纪80,90年代,日本社会接连发生恶性青少年杀人案,虽然都是孤案,数量也不大,但是对于青少年杀人的减刑,特别是监禁10年左右就会被释放,遭到日本社会舆论的疯狂攻击。
日本著名的“愤青”杂志,《文艺春秋》就经年累月地攻击日本的《少年法》是非不分。
日本法律规定20岁为成年人,而且15-19岁的杀人犯大多在杀人之后没有丝毫的反悔之意,甚至不少认为自己未成年,不会被重罚,主观恶性极强。
青少年加刑案通过世界各国对青少年总是不断保护的,但是,各国逐渐发现“保护”和“纵容”的界限变得模糊。
防止未成年人被侵害和未成年人侵害他人是不同的概念,青保法的初衷是为了保护青少年,但是,当面对恶性刑事案件时,这个法律以“罪犯的未来”为理由,实际上构成了对犯罪的纵容。
从法理上而言,仅仅以年龄来轻判少年犯并没有什么事实依据,为什么21岁的人杀人要获得死刑,而19岁就没有?难道21岁的人就比19岁的人心智更成熟吗?这种偏袒明显造成了社会的不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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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虞犯少年矫正教育制度对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启示
一、虞犯少年概念的立法精神
日本的少年概念,是来自其相关的法律文件规定。
宪法性法律文件《公职选举法》,以及《少年法》、《未成年人饮酒禁止法》和《未成年人吸烟禁止法》等立法规定,都明确少年这一特殊主体是指年龄不满20岁的人,计算方法按周岁确认。
其中,日本《少年法》还规定了犯罪少年和触法少年两类主体需要进行司法保护的制度。
前者是指14岁至20岁的犯罪少年;后者是指14岁以下触犯刑罚法令的少年,两者都属于需要司法保护事件的范畴,即通过特定的司法程序进行调查与审判,并规定了审判程序中的抗告程序。
[1]
虞犯少年概念在日本《少年法》当中的确立依据,是指根据该少年的性格或环境,可以预测其将来有犯罪或触犯刑罚法令的危险性,年龄适用范围较为宽泛,专指20岁以下的少年。
在这一年龄段中的少年,如果具备了相应的构成要件,即表明其将来有犯罪或触犯刑罚法令的可能性,便被称之为虞犯少年。
所谓虞的含义,不是指一般的、抽象的犯罪概念,而是具有或然性的、具体的含义,有具体行为标准可资参考才能符合虞犯的概念。
[1](p2246)虞字之文义解释,在我国最早的辞书《尔雅·释言》中即有:虞,度也。
即预料、忖度之含义;另还有忧虑、忧患之义。
《左传·昭公四年》:君若苟无四方之虞?可以理解为担心之义。
日本《广辞苑》、《汉和辞典》对虞字解释为担心、忧虑之义,此仍符合中国古代汉字文义之本义。
根据日本《少年法》规定,犯罪少年、触法少年和虞犯少年,都应作为交付司法审判的少年对待,都需要进入少年司法审判程序,并进行司法保护。
显然,犯罪少年和触法少年作为已经发生了犯罪或违法行为而进入司法审判程序是很容易理解的,即按照法律规定必须交付审判;而虞犯少年也需要交付审判这一问题,则有必要进行深入的探讨。
日本《少年法》第3条第1项第3款对虞犯少年的行为类型进行了概括,以列举和归纳的方式阐述了其涵义:(1)具有不服从监护人正当保护的习性;(2)无正当理由而对家庭没有亲近感;(3)与有犯罪倾向的人或不道德的人交往,出入不健康场所;(4)具有损害自己或他人道德修养的习性。
少年若发生上述所列事由之一或全部,根据其自身的性格及生活环境所致,则可以预测其将来有发生犯罪或触犯刑罚法令的危险性之虞。
换言之,日本《少年法》设置的虞犯少年条款,不是由于该少年发生了违法犯罪之类的行为,而是从立法的价值目标着眼,本着期望少年健康成长的精神,认为其有必要进行性格矫正、以及调整生活环境,将其作为保护处分的对象加以对待,这是从司法程序上进行的特殊保护规制。
[2]尽管那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违法和犯罪行为,严格说来可能是违背道德、缺乏素养的行为表现,但其将来有违法和犯罪的可能性。
2003年初,日本政府成立了以首相为部长的青少年育成推进本部机构,发布了《青少年育成施策大纲》,其中特别强调了对于未满14周岁的触法少年以及虞犯少年,必须进行早期矫正教育。
这一作法与日本《少年法》关于虞犯少年的立法精神是一致的,以早期矫正教育为目标,及早发现有违法犯罪可能性的少年并展开少年司法保护程序。
二、虞犯少年表现形式分析
日本《少年法》对虞犯少年从法律涵义方面进行了具体列举,同时,对虞犯少年的表现形式也作出了更为具体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