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土地交接管理办法
土地交换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土地作为国家的基本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
土地交换作为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一种重要形式,日益受到广泛关注。
为了规范土地交换行为,保障土地交换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土地市场的稳定,我国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
本文将重点介绍土地交换的法律规定。
二、土地交换的定义土地交换,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之间,通过协商一致,相互转让部分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土地交换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是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或者宅基地使用权等。
三、土地交换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法律,对土地交换进行了原则性规定。
根据该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之间,可以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交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土地交换的法律关系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该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之间,可以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交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对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交换进行了详细规定。
根据该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之间,可以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交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换进行了规定。
根据该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承包方之间可以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换。
”四、土地交换的条件1.交换双方均具备土地使用权人资格。
2.交换的土地使用权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交换的土地使用权不存在争议。
4.交换的土地使用权不存在限制转让的情形。
5.交换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五、土地交换的程序1.交换双方签订书面交换协议。
2.交换双方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交换手续。
3.土地管理部门对交换协议进行审核,确认交换协议符合法律规定。
土地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引言土地作为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其转让涉及多方利益,因此,我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定,以规范土地转让行为,保障国家、集体和个人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土地转让的基本概念、法律依据、转让程序、转让方式、转让限制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土地转让的基本概念土地转让,是指土地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将其土地权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土地转让包括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和土地所有权转让。
二、土地转让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5.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6.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7.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8.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三、土地转让的程序1. 土地转让申请土地转让申请人应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土地转让申请,并附具相关证明材料。
2. 土地管理部门审查土地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认转让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3. 土地评估对转让土地进行评估,确定土地价格。
4. 土地交易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转让双方进行土地交易,签订土地转让合同。
5. 土地登记转让双方持土地转让合同和土地评估报告,到土地登记机构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6. 土地交付转让方将土地交付给受让方。
7. 土地管理部门备案转让双方将土地转让情况报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四、土地转让的方式1. 出让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支付出让金的行为。
2. 转让转让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将其土地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3. 承包承包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其土地承包给农户使用,由农户支付承包金的行为。
4. 出租出租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将其土地使用权出租给他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5. 赠与赠与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将其土地使用权无偿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6. 继承继承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因死亡等原因,将其土地使用权转移给法定继承人的行为。
出让管理办法

出让管理办法一、背景简介近年来,我国土地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使得土地出让成为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了保障土地出让的公开、公平、公正,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市场的稳定发展,制定出让管理办法成为当务之急。
二、出让范围1. 建设用地出让:主要包括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等多类别用地的出让。
具体范围根据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确定。
2. 临时用地出让:主要包括临时性工地、停车场、仓储场地等短期使用的土地。
出让范围仅限于特定地段和特定时间段的使用,并在使用期限届满后进行还地。
三、出让流程与条件1. 出让流程(1)发布公告:相关部门在媒体及政府官方网站上发布土地出让公告,公示出让土地的具体信息、条件和要求。
(2)报名登记:有意向的开发商或企业进行报名登记,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文件。
(3)资格审查:相关部门对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排除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
(4)竞争性报价:合格的报名人按要求提交报价文件,包括投资计划、建设方案和出价等内容。
(5)评审确定中标人:相关部门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并评选出中标人。
(6)签订合同:中标人与土地出让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缴纳出让金: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土地出让金。
(8)领取土地证书:中标人缴纳出让金后,领取相关部门颁发的土地证书。
2. 出让条件(1)投资实力:报名人需具备足够的投资实力和资金实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完成土地开发和建设。
(2)开发经验:报名人需具备一定的开发经验和管理能力,能够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土地利用、建设和管理。
(3)建设方案:报名人需提供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建设方案,包括项目规模、布局设计、环保措施等内容。
(4)出价合理:报名人在竞争性报价环节,需提出具有竞争力的出价,并能够保证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出让权益与义务1. 出让权益(1)土地所有权:中标人取得土地出让后,获得土地的所有权,并享有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权、转让权等权益。
建设部令1992[22号]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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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22号《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已于1992年11月6日经第17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
自1993年1月1日起施行。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四日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实施,科学、合理利用城市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并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的指导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的指导工作。
直辖市、市和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工作。
第四条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投放量应当与城市土地资源、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相适应。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应当与建设项目相结合。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城市规划实施的步骤和要求,编制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和计划,包括地块数量、用地面积、地块位置、出让步骤等,保证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有规划、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
第五条出让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应当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
出让的地块,必须具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
第六条规划设计条件应当包括:地块面积,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停车泊位,主要出入口,绿地比例,须配置的公共设施、工程设施,建筑界线,开发期限以及其他要求。
附图应当包括:地块区位和现状,地块坐标、标高,道路红线坐标、标高,出入口位置,建筑界线以及地块周围地区环境与基础设施条件。
出让管理办法

出让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了推动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并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制定了一套出让管理办法,以规范土地出让行为。
二、出让管理原则1. 公平公正:土地出让须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严禁任何形式的腐败现象。
2. 透明公开:土地出让需进行透明公开,所有相关信息必须向社会公示。
3. 依法规范:土地出让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要求。
4. 有序竞争:土地出让采取有序竞争的方式,公开招标或拍卖等形式进行。
5. 经济效益优先:土地出让优先考虑项目的经济效益,鼓励投资与创新。
三、出让流程及要求1. 提出需求:土地需求方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土地使用需求,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2. 审批审核:土地管理部门对土地使用需求进行审批审核,审批通过后需公示一定时期。
3. 出让方式确定:根据具体情况,土地管理部门决定采用招标、拍卖等方式进行土地出让。
4. 出让公告发布:土地管理部门发布土地出让公告,明确出让条件、竞买资格等。
5. 报名及资格审核:潜在竞买人按照规定时间内报名,并提交相关资格文件,进行资格审核。
6. 竞买活动:竞买人参与竞价或拍卖活动,最终确定竞买人。
7. 签订合同:土地管理部门与竞买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明确双方权责。
8. 履约保证金缴纳:竞买人按照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确保其履行合同义务。
9. 工程开发:竞买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土地开发,保证工程的质量与进度。
10. 审核验收:经过土地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竞买人方可正式使用土地。
四、出让管理效果与监管1. 效果评估:土地管理部门对土地出让后的效果进行评估,分析成果与不足之处。
2. 监督检查:土地管理部门对竞买人的施工资质、竣工验收等进行监督检查。
3.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行为,土地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
4. 强制执法:对于违约行为,土地管理部门有权采取强制执法措施,确保合同的履行。
土地移交管理制度

土地移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土地移交的管理,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保障土地权益的平等,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土地移交管理制度适用于国有土地、集体土地等各类土地的移交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土地移交管理制度遵循依法管理、科学合理、公平公正、保护环境的原则。
第四条土地移交管理涉及政府部门、土地使用单位、土地出让单位以及相关利益相关方的合作和协调,各方要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维护土地资源的安全和稳定。
第五条土地移交管理应当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符合节约资源、环境友好、科学合理等基本要求。
第六条土地移交管理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土地使用权的公平交易和公平竞争。
第七条土地移交管理应当依法保护土地权益,严厉打击违法用地和滥用权力行为。
第八条土地移交管理应当注重农民利益,促进农村土地的集约化管理和可持续利用。
第二章土地移交程序第九条土地移交程序包括土地出让程序、土地承包到期土地出让程序、土地置换程序等。
第十条土地出让程序包括确定出让范围和用途、发布土地出让公告、进行竞拍或挂牌等环节。
第十一条土地承包到期土地出让程序包括确定承包到期土地使用权归属、征求意见、发布出让公告、进行竞价等环节。
第十二条土地置换程序包括确定置换范围和标准、协商一致、签订协议等环节。
第十三条土地移交程序应当依法进行,并按照程序进行公示和审查,确保程序的合法和合规。
第十四条土地移交程序应当在土地使用单位、土地出让单位、政府监管部门等相关方的监督下进行,确保程序的公开透明和公正性。
第三章土地移交管理第十五条土地移交管理涉及土地权益的确认、土地货币补偿的确定、土地文书的签订等环节。
第十六条土地权益的确认包括土地权属的确定、土地使用权的确认等。
第十七条土地货币补偿的确定应当按照土地补偿标准进行,保障受益方的合法利益。
第十八条土地文书的签订应当经过法律程序,确保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九条土地移交相关费用应当依法收取,不得违规乱收费。
出让土地交付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土地出让是指土地所有权人将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出让方与受让方之间应当签订出让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土地交付是指出让方按照合同约定将土地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接受土地的行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出让土地交付应当遵循以下法律规定。
二、出让土地交付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法律,其中规定了土地出让的基本原则、出让方式、出让合同等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我国房地产管理的基本法律,其中规定了房地产出让的基本原则、出让方式、出让合同等内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我国合同管理的基本法律,其中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内容。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是我国物权管理的基本法律,其中规定了物权的基本原则、物权设立、变更、消灭等内容。
三、出让土地交付的法律规定1.出让合同签订出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出让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出让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出让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等基本情况;(2)出让金的支付方式和时间;(3)出让土地的交付方式和时间;(4)出让土地的用途变更、转让、抵押等权利和义务;(5)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2.出让金的支付受让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
出让金的支付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期支付。
受让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
3.出让土地的交付(1)交付时间:出让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受让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接受土地。
(2)交付方式:出让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交付土地。
交付方式可以包括实物交付、过户登记等。
(3)交付条件:出让方应当保证出让土地符合以下条件:①出让土地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②出让土地符合规划要求;③出让土地不存在污染、地质灾害等问题。
土地调换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土地,作为国家的重要资源,承载着国家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的基本需求。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等。
土地调换是指土地使用者之间,按照法律规定,通过交换土地使用权来实现各自利益的一种方式。
本文旨在对土地调换的法律规定进行梳理和分析,以期为土地使用者提供法律参考。
二、土地调换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法律,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者之间,经依法协商一致,可以调换土地使用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是我国关于物权的基本法律,其中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我国关于合同的基本法律,其中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三、土地调换的基本原则1.合法性原则土地调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国家土地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
2.平等互利原则土地调换应当遵循平等互利原则,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协商,确保双方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3.诚实信用原则土地调换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隐瞒真实情况,不得采取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
四、土地调换的程序1.协商达成一致土地调换双方当事人应当就调换事项进行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签订书面合同协商一致后,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调换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补偿方式等内容。
3.办理变更登记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4.履行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确保土地调换顺利进行。
五、土地调换的补偿1.补偿原则土地调换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补偿原则,确保土地使用者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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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土地交接管理办法
1.目的
为确保在出让土地交接中,严格按照土地转让合同附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交接所出让的土地。
在政府监督下并与出让方办理相关手续,并且进行登记。
2.编制依据
依据《融创集团管理制度》、《天津公司管理制度》(2012版)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3.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程适用于天津公司所有获取土地的项目。
4.定义
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和土地交易招标的规定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
5.职责
(1)公司发展部:负责对接土地出让方;负责提供准确的土地转让合同、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负责监督交接的全过程并确认。
(2)项目开发部:负责落实各水、电、燃气、热力、市政等单位,了解能源和市政配套要求。
负责组织专业的测量队进行测绘,落实测绘部门放出规划红线。
(3)项目工程部:负责管理已完成接受的出让土地;负责土地的建设工作。
6.规程细则
6.1.细则
(1)公司发展部负责提供出让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
设计条件及附图。
(2)公司发展部负责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
规划设计条件应当包括:地块面积,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
度,停车泊位,主要出入口,绿地比例,须配置的公共设施、工程设施,建筑界
线,开发期限以及其他要求。
附图应当包括:地块区位和现状,地块坐标、标高,道路红线座标、标高,出入
口位置,建筑界线以及地块周围地区环境与基础设施条件。
(3)项目工程部工程副总负责组织在交接前应全面了解开发项目的占地面积、
容积率和绿化率等规划指标,场地现状内外水、电等能源配套设施情况,是否三
通一平,楼盘的地理位置,交通状况以及规划状况,项目周边自然条件、社会环
境、有无政策限制等。
(4)项目工程部负责对接项目开发部,落实各水、电、燃气、热力、市政等单
位,了解能源和市政配套要求,找到能源配套接口具体路径、位置。
为地块的七
通一平的实施做好前期工作。
(5)项目工程部协同开发部配合专业的测量队、地籍管理部门做指界工作,获
得土地地籍图。
(6)项目开发部负责落实测绘部门放出规划红线,项目工程部配合放线并做好
控制桩保护工作。
(7)项目开发部、项目工程部、公司发展部主办工程师填写《项目前期现状交
接表》,交接内容包括:项目地块红线控制桩点,高程控制点,水、电、燃气、
热力、市政配套等接口具体路径、位置,地块现状平面图等。
三方专业工程师现
场签字确认。
(8)工程副总、开发副总、项目总经理审批后,交项目部资料室归档。
(9)《项目前期现状交接表》三方签署并且审批完成后,即项目正式接管场地。
6.2.工作流程
熟悉出让地块规划内容及周边情况→现场确认场地现状及相关配套接口、位置→进行书面交接→审批→项目部正式接管场地。
7.相关附件及表格
附件一:《项目前期现状交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