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申请支付审核单
天津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申请支付表(生支字5号)

年 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 名称 月 表号:津社保生支字5号 单位:人次,元 职工 退休
序号
小计
甲
人次数 实际发生额 生育医疗费 单位申请支付金额 自负拒付金额 社保审核支付金额 人次数 生育津贴 享受津贴天数 社保审核支付金额 人次数 实际发生额 产前检查费 单位申请支付金额 拒付金额 社保审核支付金额 人次数 流产、 实际发生额 引产医 单位申请支付金额 计划生 疗费 拒付金额 育手术 社保审核支付金额 (含终止 人次数 妊娠) 其他计 实际发生额 医疗费 划生育 单位申请支付金额 手术 拒付金额 社保审核支付金额 人次数 实际发生额 计划生育手术并 单位申请支付金额 发症医疗费 拒付金额 社保审核支付金额 实际发生合计 单位申请支付金额合计 自负、拒付金额合计 社保审核支付金额合计 申报单位 制表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章) 年 月 日
乙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1
2
3
一 式 二 联
第 一 联
Hale Waihona Puke 社 保 经 办 机 构 留 存 ¥: ¥: ¥: ¥: 万 万 万 万 仟 佰 仟 佰 仟 佰 仟 佰 社保机构 拾 拾 拾 拾 元 元 元 元 角 角 角 角 分 分 分 分
审核人:(签章) 复核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章)年 月 日
药费报销说明

(2)汇总明细(需加盖医院医保章);
(3)出院记录(需加盖医院病案室专用章);
(4)病案首页(加盖病案室章);
(5)诊断证明(需加盖医院医保章和诊断证明章);
(6)单位需按以下顺序排列并填报以下表格,必须由单位经办人员统一申报。
①《参保人员全额垫付住院医疗费交接单(参保单位)》;
⑤《医疗费申报凭证规范承诺书》。
特别提示:
(1)2010年申报垫付药费时应按医院级别分别粘贴。
(2)在全市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处方药需有专用发票、清单(盖医保专用章)和与之对应的定点医疗机构外购处方(盖医院外购章)。非处方药需提供专用发票和清单(盖医保专用章),不需外购处方。
2、住院医药费申报材料:
④《天津市城镇职工医疗费个人申报支付表》;
⑤《医疗费申报凭证规范承诺书》;
⑥ 相关证明。
三、表格填写要求
1、《医疗费申报凭证规范承诺书》应按申报类别如实填写。住院和门特填写基本医疗保险栏。
2、《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申请支付审核单》(津社保医支字11号表)勿忘填写医院名称和票据张数栏。
各参保单位及参保职工:
2010年医疗保险联网结算已全面实行,参保人员手持社保卡或身份证就可以在就医医院进行联网结算。如有特殊情况如医院网络故障、参保人员信息有误、或者因为其它特殊原因导致无法联网结算的,可以全额垫付。为了使垫付医药费的申报更加方便、快捷,现就2010年终医药费报销事项提示如下:
3、《天津市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申请支付审核单》(津社保医支字9号表)勿忘填写票据张数栏。
4、《天津市城镇职工医疗费个人申报支付表》按每张票据逐行、分项目填写,填写时对应收据项目(药品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填写,无对应收据项目填写其它项。有效票据为一组;
2号表-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申请支付审核单

社保机构(区)
社保机构(市)
制
制
制
表负
表负
表 负
责
责
责
(
(
(
72
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申请支付审核单
医 疗 医 疗 公民身份号
码 单位名称
住院日期
床位号 资格确认书
号 转出院名称
年
月
就
姓
性
名
单别位代
码
出院日期
级 别
科别
第几次住院/家床
转出院级别
年龄
住院天 数
表 号 单 位 人员类别
参保区县
职工/退休/老工 人
住院号
起付标准
医疗救助自负比例
转出院实收起付标准
自负
增负金额
14
合计
18
统筹 医疗机构申请金额 19 基金 社保支付金额 20
医疗 医疗机构申请金额 21 救助 社保结转金额 22
超起付标准自负比例金额 15 医疗救助自负比例金额 16
最高限额以上金额 17
万仟佰拾元角 万仟佰拾元角
① 社 保 机 构 留 存 ② 医 疗 机 分构 留 分存
医疗机构
出院诊断
家床诊断
自负比例
减负比例
实际自负比例
上次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剩余额
项目
序 号
甲
乙
发生金额
上次医疗救助支付限额剩余额
自费 增负
申报金额
拒付
审核金 额
药品费
01
检查费Βιβλιοθήκη 02治疗费03
手术费
04
一 式
床位费
05
两
医用材料
06
天津市医疗保险相关政策

医疗保险就医登记一、住院登记(一)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登记:在已实现住院联网的定点医院住院就医,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住院证于住院当日(特殊情况可在办理住院前2日内或之后5日内)在定点医院指定窗口办理住院登记。
(二)未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登记:由于网络故障等原因不能在医院办理住院登记的,参保人员应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或户口本和定点医院开具的住院证(加盖医保章)于住院当日(特殊情况可于住院3日内)到塘沽分中心医险科办理备案,开具资格确认书,持分中心开具的住院资格确认书交医院医保科,结算时可享受联网结算。
(三)临时外出的参保人员登记:参保人员临时外出的,比如旅游、探亲,因急症住院的,需在当地县级以上医院就医,并于一周内向参保分中心医险科办理备案。
二、转诊转院登记(一)在本市内转诊转院:由转出医院开具《转诊转院审批表》,参保人员或家属持此表和转入医院开具的盖有医保章的《住院证》、《医疗保险证》到分中心医险科办理转院手续。
例如:退休职工张某因病在我市A医院住院,因治疗需要该患者必须要转到B医院继续治疗,患者家属应在2日内持A医院开具的《转诊转院审批表》和在A医院住院期间的费用结算单以及B医院的《住院证》、《医疗保险证》到塘沽分中心办理转院手续,办理后在B医院的住院费用按转诊转院标准予以支付。
(二)异地安臵人员转诊转院:须由已经社保分中心备案的最高级(三级)医院出具转院证明,10天之内到参保分中心备案,转至居住地(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其它医院。
(三)转外埠医疗机构治疗: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办理转外埠住院,应办理本市转外埠住院登记,登记后在外埠发生的医疗费用才予以支付。
办理转外埠住院治疗的条件,首先要求转出医院应为转诊转院管理办法规定的转诊转院责任医院。
由责任医院医保科打印转诊转院登记表一式两联盖章后交参保人员。
全市转诊、转院责任医院名单:医科大学总医院、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第一中心医院、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天津医院(骨科)、环湖医院(神经外科)、第四医院(烧伤)、胸科医院、传染病医院、肺科医院(结核病)、长征医院(皮肤病)、滨江医院(肛肠科)、中心妇产科医院、眼科医院、天津市口腔医院、血液病医院、天津市安定医院, 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
医疗报销申报表格填写方法

医疗报销申报表格填写方法第一篇:医疗报销申报表格填写方法医疗保险垫付票据粘贴方法一、票据粘贴;票据粘贴时使用专用粘贴单-天津市城镇职工医疗费个人申报支付表(可复印)。
票据、明细、处方为一套。
在粘单正面(有表格的一面),和顶端对齐,从右向左粘贴,一张压一张,每张票据间隔1厘米,粘好后自左向右编号,处方和清单是哪张票据的,附在哪张票据后面,与票据右上角对齐粘贴。
每张粘贴单贴票不能超过15张票据(如果总票据超过15张,新粘单的票号要从16开始按顺序编写)。
粘贴顺序以发生时间从早到晚粘贴,票据的粘贴顺序号要和粘贴单填的顺序一致。
挂号小票统一粘贴在前面,也按一张票据对待。
粘贴好票据后按编号顺序、票据明细填写表格,表格内容没有的项填在其他项里,填写后汇总数据。
粘贴顺序:票据、挂号条、120票据、诊断证明(急诊留观)、社保卡或身份证复印件。
二、贴票样表医疗保险垫付报销表格填写说明一、承诺书:(医疗费申报凭证规范承诺书)首先依次在在社保分中心字样前的下划线处填:西青,填写年月日,申报的9号表或11号表份数以及申报总金额,最后单位经办人、部门经办人签字盖公章,填写日期。
(9号表、11号表分别填写)二、交接单:(医疗费申报材料交接单)交接单必须一式两份。
首先依次填写:日期、申报单位、申报类别,下方表格内按申报人数填写,最后填写本次申报,申报人签字。
门急诊报销三、9号表填写:(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大额医药费补助申请明细表)首先依次填写:单位代码、单位名称、年月、公民身份号、姓名、性别、年龄、人员类别、原始单据分数(只填写医疗机构项)。
然后参照粘单汇总数据,填写下方医疗机构的发生金额项(分项金额所加和的数要与合计金额一致),最后在申报单位栏里,制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填写日期。
四、8号表填写:(天津市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申请支付表)首先依次填写:年月、单位代码、单位名称。
然后参照9好表填写人数、发生费用以及合计栏,最后在申报单位栏里,制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填写日期。
天津医保结算单样本

天津医保结算单样本摘要:一、天津医保结算单简介1.天津医保结算单的定义2.天津医保结算单的作用二、天津医保结算单样本展示1.天津医保结算单的版式设计2.天津医保结算单的具体内容a.患者基本信息b.医疗机构基本信息c.费用明细d.医保支付金额e.患者自付金额三、天津医保结算单相关注意事项1.天津医保结算单的获取方式2.天津医保结算单的核对方法3.天津医保结算单的保存及报销问题四、天津医保政策简介1.天津医保的覆盖范围2.天津医保的缴费比例3.天津医保的报销比例及限额正文:天津医保结算单是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后,由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开具的一种费用结算凭证。
它详细记录了患者的就医信息、费用明细以及医保支付和患者自付的情况,对于患者了解自己的医疗费用及医保待遇情况具有重要意义。
天津医保结算单采用统一的版式设计,包括以下几个部分:患者基本信息、医疗机构基本信息、费用明细、医保支付金额、患者自付金额。
患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等;医疗机构基本信息包括医疗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费用明细包括项目名称、数量、金额等信息。
通过这些信息,患者可以清晰地了解自己的就医费用情况。
在拿到天津医保结算单后,患者需要认真核对各项信息,确保无误。
如有疑问,应及时与医疗机构沟通。
同时,患者需要妥善保存医保结算单,以备后续报销及查询。
在天津市,医保结算单可以用于门诊、住院、特殊疾病等费用的报销,但报销比例及限额会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覆盖了全体市民,包括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等。
职工医保缴费比例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居民医保缴费则由个人承担。
根据天津市医保政策,参保人员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时,可按照规定的报销比例及限额进行报销。
天津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报销指南

天津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报销指南高钟生;席振录【摘要】<正>《天津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津政办发〔2008〕176号)下发后,市社保中心本着高效经办和人性化服务的目标,制定了公务员医疗一站式报销流程,即【期刊名称】《天津社会保险》【年(卷),期】2009(000)003【总页数】3页(P34-36)【关键词】社保中心;国家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办法;统筹基金;基金支付;参保人;门特;最高支付限额;退休人【作者】高钟生;席振录【作者单位】天津市社保中心业务二处【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842.6《天津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津政办发〔2008〕176号)下发后,市社保中心本着高效经办和人性化服务的目标,制定了公务员医疗一站式报销流程,即患者在联网医院刷卡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自己只交纳个人负担部分,其他应由基本医疗统筹基金、大额医疗救助基金或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院先行垫付,再向社保中心申请支付。
目前,社保各分中心和医疗保险结算中心已开始受理垫付医疗费的申报,现就相关政策与经办工作分述如下:根据《天津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天津市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人员,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分别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费救助基金按照规定的比例和范围支付。
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累计在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的部分,在职人员补助80%,退休人员补助90%,副司局级以上人员补助95%。
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其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中5.5万元以下部分,公务员医疗补助比例同门急诊;超过5.5万元至大额救助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部分,公务员医疗补助均补助75%,不区分人员类别;超过大额医疗费救助最高支付限额部分,在职和退休人员补助95%,副司局级以上人员补助100%。
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单位申请支付明细表

诊 住院病种(出院诊断) 断 门诊特殊病
项目名称 甲
一、药品费 二、检查费 三、治疗费 四、手术费 五、床位费 六、医用材料 七、 合计 个 人 自 负 单6 07 08
发生金额 1
申报金额 2
拒付金额 3
审批金额 4 此 表 一 式 二 联 社 保
12 13 14 拾 拾 拾 拾 拾 元 元 元 元 元 角 角 角 角 角 分 分 分 分 分
分 中 心 留 存
申 报 单 位 制表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社 保 分 中 心 审核人(章): 复核人(章):
(章)
年
月
日
(章)
年 月 日
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单位申请支付明细表
年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
公民身份证号 本市就诊医院名称 住院时间 出院时间 姓名
就医类别:门特/外地/转外/留观 表号:津社保医支字11号
月
性别
年龄 外埠就诊医院名称 住院天数
人员类别 职工/退休/建国前
原始单据份数 本次自 负比例 %
. . . . . . . . 装 . . . . . . 订 . . . . . 线 . . . . . . . .
本次起付标准金额 自 费 项 目 金 额 增 负 项 目 金 额 合计 统筹支付 医疗救助 统筹支付 医疗救助 16 17 18 19 ¥ ¥ ¥ ¥
09 10 11 15 ¥
起付标准以上自负比例金额 医疗救助个人按比例负担金额 医疗救助最高限额以上金额 ; ; ; ; ; 万 万 万 万 万 仟 仟 仟 仟 仟 佰 佰 佰 佰 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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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就医类别:门特/计门/外地/转外/急诊留观/其他(住院)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 公民身份号码 人员类别 就诊医院名称 住院时间 病种诊断 上次统筹支付最高限额剩余额 项 目 序号 甲 一、药品费 二、检查费 三、治疗费 四、手术费 五、床位费 六、医用材料 七、输全血 八、成分输血 九、其它 十、 合 计 乙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8 19 20 21 22 社 保 机 构 超起付标准自负比例金额 医疗救助自负比例金额 最高限额以上金额 15 16 17 发生金额 1 出院时间 住院天数 ICD-10 姓 名 职工( ) 退休 ( ) 老工人 ( ) 自负比例 表号: 单位: 性 别 就医类别 第几次住院 单据份数 门特类型 Ⅰ()Ⅱ() 审核金额 5 级别 津社保医支字11号 元 年龄
日
(章) 年
月
日
43
上次医疗救助最高限额剩余额 自费金额 增负金额 拒付金额 2 3 4
距起付标准剩余额 个人自 负 本次起付标准金额 自费增负拒付金额 合 统筹基 金 医疗救 助 计 单位申请 社保支付 单位人(签章):
审核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章)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