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费用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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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交保险的法律后果(3篇)

公司未交保险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在我国,社会保险是国家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

企业作为社会保险的缴纳主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

然而,部分企业由于种种原因,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还会带来一系列的法律后果。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公司未交保险的法律后果。

一、行政责任1. 行政处罚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 责令改正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代缴,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代缴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二、民事责任1. 追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及滞纳金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 支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刑事责任1. 逃税罪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非法经营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能否起诉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能否起诉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能否起诉用人单位在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项。

这些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是保障职工权益的重要措施,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就会对职工权益产生不良影响,因此职工有权起诉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起诉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主要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其中《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的社会保险权利是其中之一;而《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未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并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会对职工权益产生哪些不良影响呢?首先,这会减少职工的社会保险待遇,因为职工的社会保险待遇与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有关,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就会导致职工社会保险待遇降低。

其次,这会影响职工的福利待遇,因为某些福利待遇与职工的社会保险缴纳有关,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就会导致职工福利待遇降低。

最后,这会造成职工心理上的不安全感,因为职工对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会产生不信任和不满,这会对职工的心理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那么,职工在起诉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时,应该怎么做呢?首先,职工应当收集有关证据,包括社保缴纳记录、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证据等。

其次,职工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诉讼请求中明确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最后,职工还可以通过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加大用人单位的监管力度,维护职工权益。

综上所述,职工有权起诉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由于社会保险缴纳是保障职工权益的重要措施,因此职工应当积极维护自身权益,通过诉讼等方式确保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职工权益的实现。

单位欠缴社保的法律后果(3篇)

单位欠缴社保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社会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失业、疾病等情况下的基本生活。

单位作为社保缴纳的主体,其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部分单位存在欠缴社保的现象。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单位欠缴社保的法律后果。

二、单位欠缴社保的法律后果1. 行政责任(1)责令限期缴纳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加收滞纳金《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逾期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按照规定加收滞纳金。

2. 民事责任(1)赔偿损失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①劳动者因未缴纳社会保险费而未能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②劳动者因未缴纳社会保险费而遭受的其他损失。

(2)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3. 刑事责任《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2)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3)故意泄露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社会保险信息的;(4)其他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

4. 其他法律后果(1)损害单位信誉单位欠缴社保会影响其社会形象和信誉,进而影响企业的经营和发展。

(2)损害劳动者权益单位欠缴社保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应有的社会保险待遇,损害劳动者权益。

(3)引发劳动争议单位欠缴社保容易引发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劳动争议,增加企业的管理成本。

三、总结单位欠缴社保的法律后果严重,涉及行政、民事、刑事等多个方面。

未依法缴纳社保的法律责任和风险有哪些?

未依法缴纳社保的法律责任和风险有哪些?

未依法缴纳社保的法律责任和风险有哪些?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缴纳社保或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都是违法的,那么针对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违法行为,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和风险呢?员工又要承担哪些损失和风险呢?本篇文章就来详细介绍下。

首先、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风险一、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要被处罚未依法缴纳社保包括不缴纳、未按时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下:1、不缴纳社保: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保登记,也就是不缴纳社保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2、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另外,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保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申请直接从存款账户划拨社会保险费。

如果存款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保费的,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提供担保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二、用人单位会被列入失信人黑名单根据人社部规〔2019〕2号《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的,将被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

根据发改财金[2018]1704号《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应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具备缴纳能力但拒不缴纳的,都列为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人。

企业不为员工缴纳社保有哪些法律风险

企业不为员工缴纳社保有哪些法律风险

公司不为职工缴纳社保有哪些法律风险一、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的规定,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都是违纪行为,均需要肩负相应的法律责任:1、劳动者有权排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劳动者能够排除劳动合同:(一)未依照劳动合同商定供给劳动保护或许劳动条件的;(二)未实时足额支付劳动酬劳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犯法律、法例的规定,伤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况以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例规定劳动者能够排除劳动合同的其余情况。

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排除劳动合同的;上述法律给予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权立刻排除劳动合同,不用书面通知,不用提早通知。

而且用人单位还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假如不支付经济赔偿金的话还应该支付两倍于经济赔偿金的赔偿金。

2、劳动者有权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可以补办以致其没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详见拙作《《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说(三)》齐精智律师解读》)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合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三)》第一条的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可以补办以致其没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在本条司法解说出台以前,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一般对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将未缴纳的社保直接赔偿给劳动者的恳求,予以驳回。

而对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保的恳求虽会支持,但因为社保机构明确不办理补交业务,以致劳动者的诉求在本质上是没法实现的。

而本条司法解说出台,将会对用人单位在缴纳社保上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3、社保机构对用人单位的行政处分。

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法律风险汇总

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法律风险汇总

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法律风险汇总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刘彩凤律师自我国《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以来,各企业、员工积极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已成为社会常态,但仍存在部分企业为减少经营成本通过各种方式拖延、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从而致使企业处于法律风险的漩涡。

本文拟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及相关案例角度全面分析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存在的法律风险:一、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非因法定事由不得减免虽然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企业、员工都应当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员工应缴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但是仍存在部分企业未能及时足额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用,并尝试各种方式拖延、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例如:企业内部规定员工试用期满后再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或员工工作满一年后才能参加社会保险;通过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逃避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企业与员工私下签订协议,约定由企业将应当用于缴纳社会保险的费用直接支付给员工,员工承诺由此产生的纠纷,企业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等。

因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是企业与员工共同的法定义务,不能通过企业内部规定或双方协议约定免除任何一方应承担的法定义务,所以不论企业内部有何规定或企业与员工之间存在何约定,都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相关法律规定:详见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

【相关案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2015)新民一初字第261号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掌上明珠家具店与刘永智劳动争议案裁判要旨:本院认为,本案双方当事人就劳动关系起止时间存在争议,原告作为用人单位应当掌握被告的入职手续、考勤记录等资料,但原告未提交任何有效证据对被告的用工时间加以证明,亦未能提供有效证据对被告提供的证据进行反驳。

因此,本院对被告陈述的用工事实及提交的工资表复印件予以采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企业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企业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82INFORMATION资讯·法律咨询企业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法律风险及防范周律师,您好!2014年3月我到一家物流公司应聘,并成为该物流公司旗下一位集装箱货物运输的货运司机,该物流公司应自2014年4月起为我缴纳各项社会保险,2016年9月我因在工作途中不慎遇到车祸,造成右小腿粉碎性骨折,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认定车祸事故属于工伤,鉴定我的劳动能力障碍程度为九级,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但是当我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拿到的伤残医疗补助金时发现只有不到1万元,这使我非常纳闷,为何会如此低?遂向公司反映,要求公司出具为我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后发现公司为我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标准与我的工资严重不符,遂向公司提出异议,但公司未予理会,公司表示已按照法律规定为我缴纳了社会保险,但我认为公司未按照我的实际工资缴纳保险才导致现在伤残补助金不足的事实,事后,我与公司就该问题多次协商无果,请问律师我公司这样的做法是否正确,我该如何维权?钱先生■周曜竣/文钱先生:根据你的上述描述,你们公司已经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下称“《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根据相关规定,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除此之外,由于企业没有按时或足额缴纳保险费用给劳动者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企业承担。

由此可知,为员工足额缴纳社保是企业的一项法定义务。

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你们公司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照你的实际工资足额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因此建议你依法先与公司进行交涉,若协商不成你可以依法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不服裁决的,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何谓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

二、企业未足额缴纳社保费用的法律风险(一)企业未足额参保致劳动者遭Copyright©博看网 . All Rights Reserved.SHANGHAI ENTERPRISEOctober 2018受工伤保险待遇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的税务风险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税务风险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税务风险主要涉及企业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因违反税法规定而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风险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将面临以下税务风险:1. 行政处罚。

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罚款。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 补缴滞纳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滞纳金的计算基数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计算时间为欠缴之日起至实际缴纳之日止。

3. 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造成员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的,应予支持。

二、未依法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风险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未依法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用人单位将面临以下税务风险:1. 行政处罚。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罚款。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罚款。

2. 补缴滞纳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滞纳金的计算基数为欠缴的住房公积金,计算时间为欠缴之日起至实际缴纳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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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费用的法律风险
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规定:“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所谓“足额”,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缴费年限要足。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时间不应少于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即使是在“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仍应当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二是缴费险种要足。

用人单位不能只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而不缴纳失业、生育、工伤等其它险种;三是缴费人数要足。

每一位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有依法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用人单位不能有选择性地只为部分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四是缴费数额要足。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如实申报缴费基本数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能一律以最低缴费基数作为职工的缴费基数。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因此,劳动者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除此之外,由于企业没有按时或足额缴纳保险费用给劳动者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企业承担。

少缴、不缴社会保险费用只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的利益同样也会受到损害。

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可能会承担以下费用:
一、赔偿劳动者的失业保险金损失。

《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迟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由地方税务部门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按日加收欠缴费额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拒不缴纳的,地方税务部门可以依法采取保全措施或者强制征收措施,对用人单位处不缴或者欠缴费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不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等原因,造成失业人员不能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农民合同制职工不能按照规定享受一次性生活补助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其失业保险待遇损失或者一次性生活补助损失总额的二倍给予赔偿。


二、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

《杭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参加职工生育保险期间或参加职工生育保险未为职工连续缴费满3个月的,职工发生的生育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职工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三、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杭州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必须按时向社保机构缴纳工伤保险费,逾期不缴纳的,按日加收应缴额2‟的滞纳金,缴纳的滞纳金在企业营业外支出中列支。

滞纳金并入工伤保险基金。


四、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

《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不缴或者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由地方税务机关依法责令限期缴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欠缴费额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逾期拒不缴纳的,对用人单位处以不缴或者欠缴费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对用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五、其它费用。

如因欠缴社会保险致使不能及时转移档案而影响劳动者重新就业的,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的工资损失等等。

综上所述,参加社会保险不仅是企业和劳动者应尽的法律义务,也是为参保者化解风险的最好途径。

不参加社会保险或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不仅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会使企业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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