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电子档案管理办法
电子图纸档案管理流程的规范措施

电子图纸档案管理流程的规范措施电子图纸档案管理是现代工程项目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规范和有效的管理流程对于保障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工程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就电子图纸档案管理流程的规范措施进行阐述,旨在为相关管理人员提供指导。
1.建立规范的电子档案管理制度电子图纸档案管理应当建立一套相对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管理环节的职责、权限及流程。
制度应当包括档案的录入、存储、查阅、借阅、流转和销毁等方面的规范措施,以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有序化进行。
2.建立安全的电子档案存储系统对于电子档案的存储,应当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系统,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存储系统应当具备备份、防火、防水、防盗等措施,保障档案数据的安全可靠。
3.实行严格的电子档案查阅和借阅制度在电子档案的查阅和借阅方面,应当建立严格的制度,包括鉴权、审批、记录等环节,确保档案的查阅和借阅行为合规和有序。
并对查阅和借阅的情况进行记录和追踪,以便日后的溯源查证。
4.确保电子档案的及时更新和归档电子档案在工程项目中会随着工程的进展不断更新和完善,因此应当建立健全的更新和归档制度,及时将新版本的电子图纸纳入档案管理系统,同时对旧版本的电子图纸进行归档和备份,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可追溯性。
5.加强电子档案管理的信息安全管理电子档案中可能涉及工程项目的机密信息、商业机密、技术秘密等重要信息,因此应当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权限管理、访问控制、数据加密等措施,以确保重要信息的保密和安全。
6.建立定期的电子档案管理审核制度为了保证电子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运行,应当建立定期的档案管理审核制度,对电子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审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对管理人员进行督导和指导。
1.保障工程质量电子图纸是工程施工的重要依据,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直接影响着工程的质量。
规范的电子图纸档案管理流程可以确保施工人员获得准确的图纸信息,从而避免误差和纰漏,提高工程质量。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工程项目从立项、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等全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工程项目档案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和成果的真实记录,是项目后续管理、维护、改建、扩建的重要依据,应纳入项目建设管理计划,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成立工程项目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档案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
第五条项目经理为项目档案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
第六条项目各部门分别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相关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部门负责人为档案管理直接责任人。
第七条设立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员,具体负责项目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接收、登记、保管、利用和移交等。
第三章归档范围与要求第八条归档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项目立项文件,如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立项批复等。
(二)设计文件,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变更文件。
(三)施工文件,如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日志、质量检验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四)监理文件,如监理规划、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质量评估报告等。
(五)竣工验收文件,如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决算、验收会议纪要等。
(六)设备、材料采购文件,如采购合同、设备清单、材料检验报告等。
(七)其他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文件,如会议纪要、往来函件、照片、录像等。
第九条归档要求:(一)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完整、准确、系统,反映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二)文件材料的格式、内容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三)归档的文件应为原件,如因特殊原因使用复制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处并加盖复制件提供单位公章。
(四)文件材料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五)电子文件应与纸质文件同步归档,且符合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相关规定。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7.08•【字号】大建委发[2009]182号•【施行日期】2009.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大建委发[2009]182号)各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检验等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2007),规范我市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的管理工作,现将《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二OO九年七月八日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暂行)第一条为加强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归档管理,建立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建设工程电子档案,保证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的安全形成、科学归档、妥善保管与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2007)、《大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工程电子文件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数字设备及环境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或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建设工程电子档案是指按照规程编制、经过验收合格并归档的电子文件的集合。
第三条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是全市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大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具体负责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花园口经济区以及市级以上重点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管理工作。
CAD归档管理

其他说明: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表B1电子档案登记表(封面)
电子档案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代号: 单位: 归档日期:
年月日
表B2电子档案目录(里页)
电子档案目录
序号
代号
光盘编号: 题名 电子档案名 密级 保管期限
备注
表B3电子档案更改记录(里页2) 电子档案更改记录
序号:存储电子档案的顺序号 代号:图号或电子档案编号 题名:电子档案的名称 密级:电子档案的密级 保管期限:光盘内存储的电子档案的保存时间 里页2电子档案更改记录 项目说明同附录中表A3 里页3电子档案检查表 检查结论:记录归档电子文件检查以及电子档案拷贝情况其内容包括:检查的形式手段结 果
负责人:填写主持检查人的姓名 里页4电子档案软硬件登记表 软硬件平台说明:适用的机型输出打印设备的类型型号使用何种操作系统及其生成电子
审批后方可销毁;
4.6.2.2 在销毁过程中应对存储过机密信息的介质进行彻底销毁,对网络中传 递的机密信息彻底清除。
附录A (提示的附录) CAD电子文件积累登记表 纸张尺寸A4幅面 线框尺寸为160㎜×230㎜ 填写要求
封面CAD电子文件积累登记表 项目名称:课题产品建设项目等的名 项目代号:项目代号 单位:CAD电子文件积累部门的名称 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电子文件积累人或课题项目负责人 日期:封面下部的日期为积累结束日期
2.2 收集积累要求 2.2.1 电子文件应由文件形成单位负责收集积累,从申请立项开始,并指定专
人负责。档案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 2.2.2 收集积累自行设计的软件,应包括软件产品和软件说明;通用软件应有
软、硬件平台说明。 2.2.3 电子文件在收集积累过程中,要及时登记。对于需要多年才能完成的项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多篇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多篇工程档案管理办法3篇工程档案管理办法1第一条为加强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项目档案的归档整理工作,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与安全,充分发挥公司项目档案在工程建设、管理、维护及综合验收中的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档案是指公司开发房地产项目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也可称为基建档案。
第三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工程档案的形成和归档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第四条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立卷、整理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第五条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立卷、整理后及时移交总承包单位。
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立卷、整理其承包项目所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第六条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由行政办公室档案室集中统一、分级管理的管理制度。
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由档案室负责管理、组织、协调、知道和监督,各业务部门负责分级落实工程档案的收集、立卷、整理归档工作。
第七条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应建立档案管理网络。
各部门、各参建单位明确一位领导分管档案工作并指定一名或多名兼职档案人员,形成工程档案管理网络。
第二章基本术语和定义第八条建设工程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
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工程所组成。
第九条单位工程(single project)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5.20•【文号】档发[2008]3号•【施行日期】2008.05.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档发〔200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发展改革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机构),各中央管理企业,各人民团体,总参办公厅保密档案局、解放军档案馆、武警部队司令部办公室:为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服务,根据《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特制定《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档案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八年五月二十日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在项目建设、运行、管理、监督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档案管理的法规与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中央财政性资金的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电子政务项目),其他信息化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称电子政务项目主要是指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国家重点业务信息系统、国家基础信息库、国家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相关基础设施、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和电子政务相关支撑体系等建设项目。
第三条电子政务项目档案是在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是电子政务项目竣工验收、运行维护、升级改造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工程类电子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类电子档案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类电子档案的管理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有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项目所有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保管、借阅和销毁。
第三条工程类电子档案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以电子形式保存的文件资料,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阶段的文件资料。
第四条工程类电子档案应遵循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安全性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五条工程类电子档案的管理应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工协作、全面管理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公司应设立档案管理员,负责工程类电子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工程类电子档案的管理应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实现档案的电子化、网络化和智能化。
收集与归档第八条工程类电子档案的收集应遵循工程建设的顺序,及时、完整、准确地收集各类文件资料。
第九条工程类电子档案的收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等;(二)工程施工文件:包括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施工记录、施工报告等;(三)工程监理文件:包括监理计划、监理记录、监理报告等;(四)工程验收文件:包括验收报告、验收记录、验收合格证等;(五)其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文件资料。
第十条工程类电子档案的归档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编号、装订,并建立索引。
第十一条工程类电子档案的归档应实行电子化存储,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可用和安全。
保管与借阅第十二条工程类电子档案的保管应实行分级管理,明确保管权限和责任。
第十三条工程类电子档案的保管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物理安全和数据安全。
第十四条工程类电子档案的借阅应实行借阅登记制度,明确借阅权限和期限。
第十五条借阅工程类电子档案的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爱护档案,不得污损、涂改、剪裁、撕毁;(二)不得将档案带出借阅场所;(三)不得泄露档案内容;(四)按照借阅期限归还档案。
销毁第十六条工程类电子档案的销毁应遵循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批、登记、监销。
电子档案归档内容和要求

3.0.3 在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整理归档与电子档案 的验收移交中,建设单位的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按规定向 城建档案馆移交工程电子档案。建设工程电子档案 具体由三个部分组成:建筑(市政)工程电子档案、 综合管网竣工测量电子档案、声像电子档案。 2 在建设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对工程电子文件的套数、 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3 收集和积累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 的电子文件,并进行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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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建设系统业务管理电子文件 建设系统各行业、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乡规划、 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 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等行政管理部门, 以及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市政、 公用、市容、环卫、公共客运、规划、勘察、设计、 抗震、人防等专业管理单位)在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 活动中通过数字设备及环境生成的,以数码形式存 储于磁带、磁盘或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 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业务及 技术文件。
5.2.11 计算机系统运行和信息处理等过程中涉及与 建设电子文件处理有关的著录数据、元数据等必须 与建设电子文件一同收集。 5.3收集积累的程序 5.3.1 收集积累建设电子文件,均应进行登记,电 子文件登记表应与电子文件同时保存。 5.3.2 对已登记的建设电子文件必须进行初步鉴定, 并将鉴定结果录入建设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系统。 5.3.3 对经过初步鉴定的建设电子文件应进行著录, 并将结果录入建设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系统。 5.3.4 对已收集积累的建设电子文件,应按业务案 件或工程项目来组织存储。
昆明市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 的归档内容、要求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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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1总则 (2)
1.1目的 (2)
1.2范围 (2)
1.3规范性引用文件 (2)
2一般规定 (2)
2.1定义 (2)
2.2基本程序和要求 (2)
3电子文件归档 (2)
3.1归档范围 (2)
3.2类型 (3)
3.3归档和验收 (3)
4电子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3)
4.1管理要求 (4)
4.2利用 (4)
4.3鉴定与销毁 (4)
本规定所有权属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
未经本公司的书面许可,不得进行任何方式的复制;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或用于其它目的。
第 2 页共 4 页C-DR010202C-2003 管理规定1总则
1.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工程设计电子档案管理工作,发挥其在设计工作中的作用,特编制本办法。
1.2 范围
1.2.1 本办法规定了电子文件归档、电子档案的管理及利用的基本程序和要求。
1.2.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理归档的工程设计和与工程设计相关的电子档案管理工作。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
a) 《知识产权保护规定》 C-TS040201C-2000
b) 《技术档案管理办法》 C-DR010201C
c) 《设计文件修改标记规定》 P-EM704821C
2一般规定
2.1 定义
2.1.1 能被计算机系统识别、处理,按一定格式存储在磁带、磁盘或光盘等介质上,并可在网络上传送的数字代码序列称为电子文件。
2.1.2 具有保存价值的已归档的电子文件及相应的支持软件产品和软、硬件说明称为电子档案。
2.2 基本程序和要求
2.2.1 电子档案由档案室归口管理。
电子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由项目经理(设计经理)指派专人负责,档案室协助指导。
2.2.2 项目组成立后项目经理(设计经理)向档案室提出项目数据公用盘申请,档案室会同信息技术中心按项目文件的组成方式在公用盘上建立分区并进行相应的授权。
2.2.3 项目结束前项目经理应组织各专业负责人完成电子文件的清理及校核。
2.2.4 电子文件归档后档案室通知信息技术中心对该项目公用盘使用权封闭。
2.2.5 电子档案应与相应的纸质档案在文件成品状态(含更改后的状态)、相关软件文件及说明等方面相互保持一致。
3电子文件归档
3.1 归档范围
管理规定C-DR010202C-2003
第 3 页共 4 页
a) 工程设计各阶段形成的设计成品的电子文件,包括说明书、各类表格、图纸等。
b) 项目管理文件的电子文件。
c) 公司各类标准、标准图的电子文件。
d) 科研开发成果的电子文件。
3.2 类型
归档电子文件类型包括:
a) 图象文件:由图纸扫描或其他方式产生的二维点阵图文件(PDF、JPG、TIF、BMP等)。
b) 图形文件:由CAD系统生成的二维或三维图形文件(DWG、DGN等)。
c) 文本文件:用字处理技术处理形成的文字文件、表格文件等(DOC、XLS、TXT等)。
d) 数据文件:各种类型的分析、计算、测试、设计参数及管理等数据文件(DBF、MDB等)。
e) 计算机程序:以设计为目的而在某一软件平台上开发设计的系统软件、支撑软件和应用软件的程序,并应包括软件说明的纸质文件。
3.3 归档和验收
3.3.1 归档的电子文件的编号应与相对应的纸质文件的编号一致(按文件的形成规律编写)。
3.3.2 归档人应在相对应的纸质文件归档前将电子文件传送到档案室指定的服务器上,并附上电子文件目录。
3.3.3 归档的电子文件应具有完整性和系统性,内容应与其相对应的纸质文件保持一致;纸质文件归档时档案室应对其电子文件是否已归档进行检查。
3.3.4 归档的电子文件应能在指定存在的环境平台上完整、准确地读出。
3.3.5 有保密要求的电子文件,在归档前应与纸质文件同时按《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办理密级申请,归档后按批准的密级管理。
3.3.6 有“使用权限保护”要求的电子文件,应经电子文件形成部门的负责人批准后向技术部申请办理使用保护范围。
3.3.7 电子文件以磁盘、磁带、光盘等介质形式归档时,文件不得加密或压缩,归档人应交付归档电子文件目录并注明文件类型,档案管理人员应对其进行计算机病毒和可读性检查。
4电子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 4 页共 4 页C-DR010202C-2003 管理规定
4.1 管理要求
档案室负责电子档案的管理,信息技术中心负责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软、硬件的技术支持。
4.2 利用
4.2.1 存储电子档案的介质(如磁盘、磁带、光盘等)不外借。
电子档案提供利用方式为公司局域网上查阅、传输及档案室查阅和拷贝等。
4.2.2 需要下载复用电子档案时,应由项目经理或室主任批准,档案室负责按要求授权或将所需电子档案发送到指定的服务器。
4.2.3 需要制作电子档案拷贝向公司外(业主、合作伙伴等)发送时,一般只提供图象格式(PDF)的电子版文件。
如合同有特殊要求(生成格式文件),应向技术部提交申请,并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档案室按批复办理。
4.2.4 修改电子档案应参照《设计文件修改标记规定》同时修改纸质档案,经档案室验收后替换库存的电子档案及备份。
4.3 鉴定与销毁
4.3.1 电子档案的鉴定与销毁应和与其对应的纸质档案同时进行。
4.3.2 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存储电子档案的介质不能正确读取时,经鉴定确实不能修复使用的应予销毁。
起草人
校核人
主审人
标准化审查
会签人
批准人
批准日期200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