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政策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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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职教集团管理制度

学校职教集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职教集团(以下简称“集团”)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集团成员单位的合作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教育政策,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创新求发展,形成集团化、规模化、开放式的职业教育体系。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所有成员单位,包括学校、企业、科研机构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集团设立理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集团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及监督执行情况。

第五条理事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协调集团内部工作。

第六条集团设立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实施教育教学计划,组织教育教学改革,评估教育教学质量。

第七条集团设立科研与技术开发委员会,负责组织科研和技术开发活动,推动产学研结合。

第三章成员单位管理第八条集团成员单位应按照集团理事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决策,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和技术开发工作。

第九条成员单位应定期向集团提交教育教学、科研和技术开发工作总结报告,接受集团监督检查。

第十条成员单位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提升集团整体教学实力。

第十一条成员单位应加强校企合作,拓宽学生就业渠道,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

第四章教育教学管理第十二条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集团教育教学计划,包括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教学资源等。

第十三条集团各成员单位应严格执行教学计划,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四条集团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对成员单位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估。

第十五条集团鼓励成员单位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推广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

第五章科研与技术管理第十六条科研与技术开发委员会负责组织集团内部科研和技术开发活动。

第十七条鼓励集团成员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第十八条集团设立科研基金,支持成员单位开展科研和技术开发工作。

第六章经费管理第十九条集团经费来源包括政府拨款、企业赞助、社会捐赠等。

关于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理性思考

关于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理性思考

关于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理性思考一、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内涵和形式职业教育集团是新形势下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实现优势互补、谋求合作共赢的新举措,也是实现职业教育为经济服务、实现校企合作、走产学研结合之路、推动职业教育向规模化、连锁化方向进展的新模式。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是指以参加各方的利益全都为基础,以行业、地域或原有建制为纽带,联合学校、企业和其他社会团体共同参加举办的以职业教育为主的一种特别教育集团。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形式虽有多种,但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区域性集团化办学,其特征表现为地理位置、办学活动空间和服务空间指向上的区域性,以市(县)职教中心为龙头,以其他职业学校和乡镇成人教育中心为主体,形成多功能、多层次、大规模的农村职业教育网络体系。

这种办学类型属于校校结合,名校立团。

以名校为龙头,各校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不仅相互之间的联系更为紧密并且有统一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够共享各种资源。

其次类是行业性集团化办学,其特征表现为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有行业性企业或企业集团参加、行业供应支撑服务,以高职院校为龙头,以重点职业学校为骨干,实现资源共享。

这种办学类型属于教企一体,以教立团。

教育是集团的主体,企业是为教育服务的,致力于教育、经济一体化。

这种办学类型符合国家“形成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气参加的多元办学格局”的精神。

第三类是区域性与行业性相结合的集团化办学,其特征表现为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主办单位可以是一所职业院校,也可以是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主管部门。

这种办学类型属于合并重组,整体融合。

实行实质性合并的形式,学校和企业或行业以联合办学的形式加入集团,从而快速扩充集团主体学校的办学实力。

这样,使整个集团具有核心竞争力,具有自主的教育品牌,形成多方面的竞争优势。

二、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价值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符合教育进展的特征,也响应了国家对职业教育“做大、做强”的号召,整合了职业教育资源,实现了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

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

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1.1 教育发展形势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教育改革成为推动国家发展的重要方面。

面对教育资源不平衡、教育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集团化办学成为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途径。

1.2 集团化办学的定义与意义集团化办学是指将多个教育机构通过组织管理、资源共享、合作发展等方式整合在一起,形成教育集团,通过实施一体化的办学方案,提高整体教育水平和办学效益。

二、集团化办学的目标与原则2.1 目标集团化办学的目标是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人才。

2.2 原则集团化办学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充分调动各校特色和优势资源,实现资源共享;2. 坚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实施差异化发展;3. 统筹规划,分层负责,实施分级管理; 4. 鼓励创新探索,推动教育改革; 5. 保障教师和学生的权益,确保教育公平。

三、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步骤3.1 确定集团化办学的组织形式根据地区实际情况和办学需求,确定集团化办学的组织形式,可以是跨区域、跨级别的集团,也可以是同一地区、同一级别的集团。

3.2 制定集团化办学的发展规划制定集团化办学的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任务、措施和时间表,确保全面、有序推进。

3.3 整合教育资源整合集团内各校的教育资源,包括师资、课程、设施等,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利用效率。

3.4 实施一体化管理建立集团化办学的管理体制,实施一体化管理,确保集团各校在教育教学、财务管理、招生就业等方面的协调运作。

3.5 推进教育教学改革鼓励集团内各校开展教育教学创新,探索适应时代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的新模式和新方法。

四、集团化办学的风险与挑战4.1 风险集团化办学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资源不均衡、管理体制不完善、学校特色丧失等问题。

4.2 挑战集团化办学的实施面临的挑战包括各校的利益协调、教师队伍建设、家长和学生的接受程度等方面。

五、集团化办学的评估与反馈5.1 建立评估机制建立集团化办学的评估机制,定期对集团的办学效果、资源利用情况等进行评估,为进一步改进提供依据。

集团化办学的实施实施方案--

集团化办学的实施实施方案--

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方案--————————————————————————————————作者:————————————————————————————————日期: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学校项目濮阳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加快我市职业教育均衡化进程,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资源需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促进职业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创新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为动力,合理放大优质教育资源,在全市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影响、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缩小职业教育差距,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资源需求,通过理念、资源、方法、成果、品牌的共享,全面推进濮阳教育内涵式均衡发展。

二、目标任务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学校项目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协调,将若干个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发展水平处于不同层次的学校组建为“教育集团”,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实现全市优质教育资源区域内均衡覆盖,教育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优质教育资源基本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

三、基本原则1.以“优”带“潜”原则。

以优质学校为龙头,组建教育集团,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带动其他学校共同发展。

2.区域就近组合原则。

将地理位置相邻的职业学校组建成教育集团,有效遏制临近学校在区域内争夺生源,方便集团内教师开展交流、教学研讨、学生互动等活动。

3.统一模式原则。

根据集团内各学校的实际情况,采取统一的“协作型”集团化办学模式,有效推进所有成员校均衡发展、优质发展。

四、建立模式建立“协作型”教育集团。

采取“优质学校+潜力学校”的“1+X”组建方式,即每个集团由1所优质学校牵头,若干所潜力学校参与组建。

教育集团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集团内各成员学校法人代表不变、管理体制不变、经济独立核算不变、校名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原则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学校项目上保持人、财、物管理独立。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教20条)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教20条)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教20条)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比如职业教育质量不高、教学资源不均衡、学生就业率不尽如人意等。

为了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提高国家人力资源的素质和竞争力,国家制定了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教20条),旨在全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促进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职业教育政策引导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政策支持力度,制定更加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和吸引力。

二、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机制,加强对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提升职业教育的整体质量。

三、推进职业教育与产业结合加强职业教育和产业结合,开展产业需求调研,推动职业教育专业与行业需求的对接,提高学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四、推动高等职业院校综合改革鼓励和支持高等职业院校进行综合改革,建立适应社会需求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五、加强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对职业院校师资队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增强师资队伍的整体实力。

六、推进网络技术教育融合发展积极推动职业教育与网络技术教育的融合发展,加强虚拟现实技术在职业教育中的应用,提升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七、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力度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增加职业教育经费的投入,支持职业教育设施和教学条件的改善,提高职业教育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八、加强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深化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推动职业教育的体制机制不断优化,提高职业教育的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

九、拓展职业教育国际合作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国际合作,吸收国外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和经验,促进我国职业教育水平和国际影响力的提升。

十、推动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深度融合加强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的融合,推动两者的互相渗透和互为促进,提高职业教育的整体实力和影响力。

十一、深化职业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加强职业教育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责任感,培养积极向上的职业教育学生。

职教集团 实施方案

职教集团 实施方案

职教集团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职教集团作为一家专注于职业教育的机构,旨在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职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

然而,随着竞争的加剧和市场的变化,职教集团面临着一系列挑战,需要制定有效的实施方案来应对。

二、目标设定1.提升教学质量:通过优化课程设置、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技能水平。

2.拓展市场份额: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招生规模,提高品牌知名度,增加学生来源。

3.提高就业率:与企业合作,开展实习就业指导,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三、实施方案1.提升教学质量(1)优化课程设置:根据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调整课程结构,增加实用性和针对性。

(2)改进教学方法:引入现代教育技术,如在线教学平台、虚拟实验室等,提高教学效率和趣味性。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对教师的培训投入,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2.拓展市场份额(1)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加大对学校品牌的宣传推广,吸引更多学生关注。

(2)扩大招生规模:开展多种形式的招生活动,如校园开放日、宣讲会等,吸引更多学生报名。

(3)提高品牌知名度:加强与各大企业的合作,提高学校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提高就业率(1)与企业合作:与各大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开展校企合作项目,提高学生的实习和就业机会。

(2)开展就业指导:开设就业指导课程,为学生提供就业技能培训、职业规划等服务,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

四、实施步骤1.确定实施计划: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包括时间节点、责任人、具体任务等。

2.组织实施团队:成立实施团队,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实施顺利进行。

3.落实具体措施:按照实施计划,逐步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4.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定期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实施方案。

五、风险应对1.市场竞争风险:加强对市场的调研,及时调整招生计划和宣传策略,降低市场风险。

集团化办学政策

集团化办学政策

集团化办学政策
集团化办学政策是指政府或教育部门为了促进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提高办学质量,推行的一种教育管理模式。

该政策的核心思想是将多所学校组成一个集团,通过资源整合和协同发展,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集团化办学政策通常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 教育资源整合:通过将多所学校纳入同一个集团,可以实现教师、教材、设备等资源的共享和统一管理。

这样可以避免资源的重复浪费,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2. 课程协同发展:集团化办学政策可推动学校间在课程设置、内容和教学方法上的交流与合作。

通过共同制定课程标准、研发优质教材、分享教学经验,可以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

3. 师资培训与交流:集团化办学政策鼓励教师之间的互动和交流,提供更多的师资培训机会。

这有助于增强教师的专业素养,推动教师队伍的不断提升。

4. 教育管理优化:通过集团化办学,可以实现对学校的统一管
理和监督,提高教育管理效能。

这有利于规范学校运作,促进教育质量的提升。

集团化办学政策的实施需要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的支持和指导,并且需要学校、教师、家长和学生的积极参与与配合。

这样才能真正发挥集团化办学的优势,提高教育质量,更好地满足社会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集团化办学政策可能因国家、地区或学校而异,上述内容仅为一般性描述。

如果你需要了解特定地区或学校的集团化办学政策,建议咨询相关政府部门或教育机构获得详细信息。

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关于“推动公办职业学校资源整合和重组,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的路子”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运行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职业教育扩大规模、提高质量,现就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重要意义1.近年来,不少地方和职业院校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积极探索推动职业院校资源整合、重组和共享,以专业、行业为纽带,以骨干示范职业院校为核心,以相关职业院校为成员,联合行业、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它相关组织组建各种类型的职业教育集团,深入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加强区域合作和城乡合作,实现学校、企业、行业和区域之间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实践表明,集团化办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和职业教育发展规律,是发展中国特色职业教育的重要举措;是职业教育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的重大创新;是符合中国国情培养技能型、应用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有效途径;是促进职业教育规模扩大和办学质量提高、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能力的必然选择。

2.认真研究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增强推进集团化办学的紧迫性。

总体上看,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还处在探索阶段,覆盖面比较有限,好的经验尚未得到推广;集团化办学的体制、机制和模式缺乏足够的活力;公办职业院校的办学自主权需要进一步扩大;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协调与监督有待加强等。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开拓创新,加快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推进步伐,促进职业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

二、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积极探索有效的办学模式和实现方式3.要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按照积极推进、注重效益的原则,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打破部门、行业、区域和院校类别界限,推动职业教育资源的整合、重组和共享,积极组建各类职业教育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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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政策与制度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是我国社会经济转型期教育领域在体制改革中探索出的产教结合的新路径。

根据其发展进程,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可分为自主探索期、迅速发展期和深化改革期三个阶段。

在此过程中,国家和各级政府相继出台相关政策与制度,为有效地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保障。

从20世纪80年代末到1998年为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自主探索期,在这一时期,相关教育政策与制度初步建立。

1986年7月,第一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提交了《关于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情况的报告》,鼓励经济部门和企业办好职业教育,首次提出“发展企业之间、学校和企业之间的联合办学”。

1991年10月,国务院在<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目标:“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993年2月,国务院颁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应面向社会需要,在政府统筹管理下,主要依靠行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举办,鼓励社会各方面联合举办。

”《纲要》突出了政府的主导作用和企业、社会团体的主体地位,要求职业学校走产教结合的路子,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教育制度,为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指出了更清晰的
发展方向。

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颁布,为我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道路奠定了基础。

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颁布,进一步完善了职业教育法律体系。

这些政策与法律明确了职业教育办学的主体、路径、制度与发展目标,为社会力量自发办学提供了政策指引与法律保障,成为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石。

从1999年到2005年,随着高等教育连续扩招,高职院校迅猛发展,各级政府部门逐渐转变角色,通过政策指导与协调,适时地推动职业教育集团有规模地发展。

2002年8月,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正式颁布,提出“建立并逐步完善在国务院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强化了各级地方政府在职业教育中的责任,要求“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形成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并强调要依法保障职业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各省、市、自治区相关部门逐渐重视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纷纷加强对职业教育的引导与支持,浙江、江西、北京等教育部门陆续出台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的政策文件。

与此同时,随着自主就业政策的实施,就业成为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导向。

2004年初,教育部相继出台《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职业教育转变办学理念,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

同年6月,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
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积极推动职业教育和培训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转变,从政府直接管理向宏观引导转变,从专业学科本位向职业岗位和就业为本位转变。

职业院校要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深化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努力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和效益”。

自2005年起,针对职业教育投入不足、办学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等问题,国家有重点地进行指导与改革。

2005年10月,《国务院关于太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颁布,要求公办职业院校通过资源整合与重组,进行办学体制改革与创新,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的路子,鼓励他们“积极吸纳民间资本和境外资金,探索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办学体制”,或“与企业合作办学,形成前校后厂(场)、校企合一的办学实体”。

《决定》要求各地政府“加大对民办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制定和完善民办学校建设用地、资金筹集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促进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

《决定》还提出实施职业教育示范性院校建设计划:“重点建设高水平的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1000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10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同年11月,第六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召开,根据《决定》与会议的精神,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和职业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方案,并创建了许多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颇有成效的特殊模式,如以城乡联合、以城带乡的河南模式,市县合作、三段培养的海南模式,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天津模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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