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人民政府驻上海招商引资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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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鹰府发〔2021〕3号

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鹰府发〔2021〕3号

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正文:---------------------------------------------------------------------------------------------------------------------------------------------------- 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20〕62号)、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开展民法典涉及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司电字〔2020〕59号)要求等文件要求,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相关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清理决定公布如下:一、废止5件规范性文件废止《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四项成本”核定标准的通知》(鹰府办发〔2016〕32号)、《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四项成本”核定标准更新办发的通知》(鹰府办发〔2016〕33号)、《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鹰府办发〔2009〕41号)、《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公园管理规定〉的通知》(鹰府发〔2012〕60号)、《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鹰府办发〔2013〕4号)。

二、修改15件规范性文件(一)《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鹰府办发〔2019〕35号)。

1.将第一条中“国办发〔2018〕10号”修改为“国办发〔2018〕80号”。

2.将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培训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政府系统开展“践五型、促十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政府系统开展“践五型、促十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政府系统开展“践五型、促十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7.07•【字号】鹰府办字〔2020〕95号•【施行日期】2020.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行政机关正文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政府系统开展“践五型、促十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关于在全市政府系统开展“践五型、促十进”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7月7日关于在全市政府系统开展“践五型、促十进”活动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全省“五型”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赣府厅字〔2020〕9号),切实加强“五型”政府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政府系统开展“践五型、促十进”活动。

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按照市委“三大四聚”发展路径和“六强四动一保障”工作思路,全面纵深推进“五型”政府建设,真正使“忠诚、创新、担当、服务、过硬”的理念、标准和要求,贯穿和体现在政府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成为全市政府系统工作人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推进“小市大为、跨越赶超”提供坚实支撑。

二、总体目标(一)铸牢忠诚之魂。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引导和推动全市政府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构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对党和人民事业绝对忠诚,铸入全市政府工作人员的血脉和灵魂。

(二)激发创新之力。

瞄准“决策科学化、治理精准化、服务高效化”的目标,加速推进政府工作理念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推出实质性动作、突破性措施、创新型招法,全面提升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报送要点的通知-鹰府办字[2012]26号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报送要点的通知-鹰府办字[2012]26号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报送要点的通知正文:----------------------------------------------------------------------------------------------------------------------------------------------------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报送要点的通知(鹰府办字〔2012〕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现将《2012年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报送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做好今年的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2012年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报送要点一、重大决策部署方面1.中央、省、市重大会议、决策和部署,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办理情况,市政府领导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全市政府系统各单位)2.融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推进情况。

(全市政府系统各单位)3.“十二五”规划和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的实施进展情况。

(全市政府系统各单位)4.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各县(市、区)政府、龙虎山景区、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江新区、市统计局等相关单位)二、工业经济方面1.“1+6”产业发展情况。

(各县(市、区)政府、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工信委等相关单位)2.园区经济发展情况。

(各县(市、区)政府、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中小企业局等相关单位)3.服务企业用地、用电、用工、融资等方面的情况。

(各县(市、区)政府、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江新区、市工信委、市国土局、市供电公司、市人保局、市人行、市投融资公司等相关单位)三、项目建设方面1.全市28个重点产业项目、重大城建项目和重要民生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各项目责任单位)2.其他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0.24•【字号】鹰府办字〔2018〕174号•【施行日期】2018.10.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行政机关正文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10月24日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7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赣府厅明〔2018〕134号)要求和刘奇同志在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大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任务分工(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1.进一步精简权力事项。

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

对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清理,力争再精简一批行政权力事项。

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基层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管理事项,在征求基层承接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差异化放权需求,全链条精准下放,不得明放暗不放,实现“应减必减、能放尽放”。

认真开展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为名行审批和许可之实,消除审批和许可的“灰色地带”。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扩大开放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升级重大项目(事项)责任分工表的通知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扩大开放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升级重大项目(事项)责任分工表的通知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扩大开放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升级重大项目(事项)责任分工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鹰潭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4.08.20
•【字号】鹰府办字[2014]121号
•【施行日期】2014.08.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扩大开放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升级重大项目(事项)责任分工表的通知
(鹰府办字〔2014〕1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升级,按照《中共鹰潭市委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度实施大开放战略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升级的若干意见》(鹰发〔2014〕11号)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面扩大开放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升级重大项目(事项)责任分工表》印发给你们。

请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对照责任分工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每月10日前由牵头单位将进展情况汇总报市开放办。

联系电话:6431781,联系人:吴银莲。

2014年8月20日。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鹰府办字[2013]53号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鹰府办字[2013]53号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鹰府办字〔2013〕5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现将《2013年鹰潭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3年4月3日鹰潭市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江西省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赣府厅字〔2013〕32号),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要点。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法治环境就是经济发展环境,抓依法行政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大力提升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建设富裕秀美宜居和谐鹰潭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一)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规化、常态化。

1.制定年度学法计划。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年初要制定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依法行政知识学习计划,印发相关文件,认真组织实施。

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办公会议学法制度,重点学习规范政府共同行为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

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加网上法律知识考试。

〔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2.举办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

各县(市、区)政府每年要结合实际举办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学习依法行政理论,集中研讨制约本地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难点问题。

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深化和完善市直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鹰府字[2009]77号

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深化和完善市直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深化和完善市直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鹰府字〔2009〕7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第70次常委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国企改革工作力度,全面推动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经市政府研究,现将《鹰潭市深化和完善市直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鹰潭市深化和完善市直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第70次常委会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步伐,根据市委第44次和51次书记议事会议要求,借全省国企改革东风,全面推进我市国企改革,全力破解国企改革中存在的遗留问题,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思路我市深化和完善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思路是:“统一政策,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全面推进”。

统一政策,就是坚持政策的统一性和连贯性,既要与2000年全市国有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相连贯,防止改制反复,又要与国家和省里国企改革的现行政策相衔接,在操作上合法合规;突出重点,就是结合我市实际,把改制的重点主要放在完善改革,妥善处理解决有关问题上来;分类指导,就是对尚未改制的企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指导企业制定既符合企业自身实际又切实可行的改制方案,不搞一刀切;全面推进,就是将我市国企改革工作从工业企业向商贸流通等其它领域企业全面推进,从市直国有企业向县(市、区)国有企业全面推进,确保按照省里的要求和时间全面完成我市国有企业改革的任务。

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鹰府发〔2015〕17号

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正文:---------------------------------------------------------------------------------------------------------------------------------------------------- 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鹰府发〔2015〕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现将《关于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5月25日关于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发〔2015〕24号)精神,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措施:一、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1.认真落实《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要求,下调工商业电价,工商业电价平均下调1.95分/度,至2016年4月20日逐步实现工商业用电同价。

实施非居民用天然气并轨降价方案,今年5月底前下调工商业用气价格。

(市发改委、市供电公司负责)2.对光伏发电项目自发自用电量不计入阶梯电价适用范围,计入地方政府和用户节能量。

对利用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的企业,在执行有序用电时,降低一级有序用电等级,优先审批因转型升级所需的电力增容需求。

(市发改委、市供电公司负责)3.抓好《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5〕14号文)的落实,降低失业保险率,失业保险费率从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降至1.5%,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1%降至0.5%。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4.加强对涉及交通运输及物流园区稳增长政策的宣传,将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个物流企业,并帮助企业抓好贯彻落实。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3.10•【字号】鹰府办字〔2020〕22号•【施行日期】2020.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全市“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3月10日关于全市“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2020年“项目建设提速年”的有关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三大四聚”发展路径和“六强四动一保障”工作思路的核心要义与精神实质,着力推进我市“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高位推动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再次掀起项目建设热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省“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的有关工作部署,在全市进一步树立“项目为王”的工作理念,牢牢把握项目建设这个“主抓手”,做到千方百计“抓早”“抓紧”“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全力促进我市项目建设提速提质提效,确保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左右,为推动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紧紧围绕2020年“项目建设提速年”的工作部署,严格按照“以大投入带动大建设促进大发展”的方法路径,全面推进我市重大项目建设提速提质,补齐我市铁路公路、能源水利、市政道路、社会民生、医疗养老等领域短板,建立健全市政府领导挂点联系机制,突出解决重点问题,强化项目推进调度通报手段,坚决落实“每月调度、按季督查、实时通报、年终考核、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努力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项目梯次推进格局。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重大项目(招商引资项目)联审联批实施方案》的通知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重大项目(招商引资项目)联审联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鹰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24•【字号】鹰府办发[2011]13号•【施行日期】2011.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重大项目(招商引资项目)联审联批实施方案》的通知(鹰府办发〔2011〕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鹰潭市重大项目(招商引资项目)联审联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鹰潭市重大项目(招商引资项目)联审联批实施方案为认真开展“发展提升年”和“项目推进年”活动,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升办事效能,推动重大项目(招商引资项目)顺利实施。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赣发〔2009〕3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1〕18号),现就我市重大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实行联审联批服务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联审联批范围市级审批权限内,由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审批的重大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均列入联审联批的范围,市级审批权限以上的重大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审批参照本实施方案执行。

二、联审联批方式并联审批、联审会议、联合踏勘及一站式验收等方式。

三、联审联批相关部门职责(一)牵头部门:负责联审联批流程时限表的制作,负责联审联批件的咨询、受理、办理,负责对协办部门的督促和审查意见进行汇总,主持联合踏勘、联审会议、一站式验收等工作。

(二)协办部门:配合牵头部门完成联审联批件的咨询、办理,参加联合踏勘、联审会议、一站式验收等工作,按联审联批的要求及时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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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人民政府驻上海招商引资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鹰府办发[2014]47号
【发布部门】鹰潭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12.25
【实施日期】2014.12.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人民政府驻上海招商引资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
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鹰府办发〔2014〕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鹰潭市人民政府驻上海招商引资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14年12月25日
鹰潭市人民政府驻上海招商引资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鹰潭市委、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鹰字〔2014〕84号),鹰潭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更名为鹰潭市人民政府驻上海招商引资办公室,对外保留鹰潭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牌子,为市人民政府正县级派驻机构,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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