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婚姻登记处关于精细化管理的标准及考评办法
辽宁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标准

省婚姻登记工作规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婚姻登记机关第三章婚姻登记员第四章结婚登记第五章撤销婚姻第六章离婚登记第七章补领婚姻登记证第八章婚姻登记档案第九章监督与管理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婚姻登记规化管理,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婚姻家庭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及相关规定和行业标准,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
第二条全省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本规,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婚姻登记工作。
第二章婚姻登记机关第三条婚姻登记机关是依法履行婚姻登记行政职能的机关。
(一)全省办理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涉外国人、涉港澳台居民、华侨婚姻登记的机关是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二)婚姻登记工作经费应当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公共服务得到落实。
(三)设区的市、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统一婚姻登记员服装。
第四条婚姻登记机关履行下列职责:(一)办理婚姻登记;(二)补发婚姻登记证;(三)撤销受胁迫的婚姻;(四)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档案;(五)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第五条婚姻登记机关免收婚姻登记证工本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六条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的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三)市级民政部门办理一方户口为我省居民,另一方为外国人、涉港澳台居民、华侨婚姻登记的机关;(四)现役军人由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五)办理服刑人员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服刑监狱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提升婚姻登记标准化水平工作方案

提升婚姻登记标准化水平工作方案提升婚姻登记标准化水平工作方案范文一、目标转型对婚姻登记机关的目标从扁平化向立体化转变。
无论从机构设置、工作经费、登记员配备、场所设置布局、设施配备、便民服务、婚姻文化建设等多个方面都有祥细要求。
多方位、更具体、更有可操作性。
二、管理转型对婚姻登记机关的管理从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
对婚姻登记机关的人员、经费、设备、证件、印章、档案等都要建立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
小到办公用品的`使用与管理,都有各种制度的管理与约束,提倡节约,反对浪费,实现精细化、零”差错管理。
三、服务转型取得地市级及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婚姻登记员资格证书;婚姻颁证员需经省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培训考核,对婚姻登记机关泛众化的服务向专业化、人性化方向转变。
对婚姻登记员要求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取得资格证书;婚姻家庭辅导员必须具有社工或心理咨询师或婚姻家庭咨询师或律师资格。
也就是提供服务的人员由泛众化向专业化转变,提供的服务向人性化转变。
无论是结婚登记区、离婚登记室的设置、还是环境布局、甚至座椅、饮水机、水杯、老花镜等细小设施的配备,都是为了便民、利民、惠民。
四、责任转型按上级要求我市对婚姻登记网点进行了调整撤并,对婚姻登记机关的责任由宽泛化向具体化转变。
婚姻登记标准化建设中。
从原来的86个婚姻登记处减少到现在7个婚姻登记处,每个县区只在民政局设立了1个婚姻登记处,相应的由86个登记处人员承担的责任,集中在7个婚姻登记处人员身上,责任更加重大、更加具体。
网点调整撤并后,为了解决偏远乡镇群众的不适应,采取定期巡回登记的服务方式打消他顾虑。
将切实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高标准、严要求实现以上四个转型。
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婚姻家庭工作的服务需求,也必然促进婚姻稳定、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婚姻登记处管理制度

岗位责任制度为进一步做好婚姻登记处的各项工作,强化各项管理,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特制定婚姻登记岗位责任制度。
一、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认真履行职责。
二、提前十分钟上岗,在上班前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挂牌上岗、清理桌面、办公用品摆放整齐,及时整理档案资料;下班时做到登记对数、款项、证件、档案四相符。
三、上班时间不准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电视剧、玩手机发信息、不准带小孩、不准吃零食,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实行微笑服务,使用文明办公用语。
四、上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串岗、离岗和无故外出,遇事需外出的必须请假,得批准后方可外出,事后请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需要加班时,要无条件的服从统一安排,可实行事后补假。
首问负责制一、首问负责制是指服务对象到婚姻登记处(或来电话)办事、咨询时,接受询问的首位工作人员在岗位职责范围内必须解答、办理或者交由经办单位(人)办理的制度。
二、首位接受服务对象办事请求和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三、服务对象提出的请求和询问事项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凡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严格按照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的要求予以办理。
手续不全或未能及时办结的,应主动说明原因;对不符合规定不能办理的事项,应详细说明并做好解释工作。
四、服务对象提出的请求和询问事项不属于本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负责引导或帮助联系。
有关人员不在时,首问责任人应当作好记录进行转达或将记录作为转交材料。
必要时,应请服务对象留下联系电话并告知有关经办人,同时将经办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联系电话等告知服务对象。
五、服务对象提出的请求和询问事项不属于本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也要热情接待,告知应找哪个部门,并给予必要帮助。
六、首问责任人必须做到: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接待,文明礼貌,服务周到;严禁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敷衍搪塞,以及简单生硬地对服务对象的办事请求和询问予以回绝。
婚姻登记管理办法具体内容

婚姻登记管理方法具体内容(一)及时将办理完毕的婚姻登记材料收集、、归档;(二)建立健全各项,确保婚姻登记档案的齐全完整;(三)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水平;(四)办理查档效劳,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告知婚姻登记档案的存放地;(五)办理婚姻登记档案的移交工作。
(一)《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二)《申请结婚登记书》或者《申请补办结婚登记声明书》;(三)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出guo人员、华侨以及外国人提交的《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的各种证明材料(含翻译材料);(四)当事人身份证件(从《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下同)复印件;(五)其他有关材料。
(一)婚姻登记机关关于撤销婚姻的;(二)《撤销婚姻》;(三)当事人的结婚证原件;(四)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五)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六)其他有关材料。
第七条办理离婚登记形成的以下材料应当归档:(一)《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二)《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三)当事人结婚证复印件;(四)当事人离婚协议书;(五)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六)其他有关材料。
(一)《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二)《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三)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或其他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四)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五)当事人委托办理时提交的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受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六)其他有关材料。
第九条婚姻登记档案按照年度―婚姻登记性质分类。
婚姻登记性质分为结婚登记类、撤销婚姻类、离婚登记类和补发婚姻登记证类四类。
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归入撤销婚姻类档案。
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在当事人原婚姻登记档案的《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的“备注”栏中注明有关情况及相应的撤销婚姻类档案的档号。
婚姻登记处管理制度

婚姻登记处管理制度摘要:婚姻登记处是一个重要的政府机构,负责处理和管理婚姻登记相关事务。
为了确保婚姻登记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并保障公民权益,婚姻登记处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通过分析婚姻登记处的职责、工作流程、员工管理和纠纷处理等方面,探讨婚姻登记处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引言婚姻登记处作为一个政府机构,在婚姻登记相关事务方面承担着重要的责任。
婚姻登记是一项不可忽视的公共服务,直接关系到公民的基本权益和社会稳定。
为了确保婚姻登记工作的高效运行,婚姻登记处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
二、婚姻登记处的职责婚姻登记处作为一个法律、行政和公共服务机构,获得了一系列的婚姻登记职责。
首先,婚姻登记处需要接受公民的婚姻登记申请,并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其次,婚姻登记处需要向申请人提供有关婚姻登记手续的咨询和指导。
此外,婚姻登记处还需要负责婚姻登记证书的发放和管理。
通过合理划分职责,婚姻登记处能够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能,提高工作效率。
三、婚姻登记处的工作流程为了保证婚姻登记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婚姻登记处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工作流程。
首先,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的个人信息和申请材料。
接着,婚姻登记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如果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婚姻登记处将进行婚姻登记手续的办理。
最后,婚姻登记处将签发婚姻登记证书,并将相关信息记录在婚姻登记册中。
通过建立科学的工作流程,婚姻登记处能够更好地管理和处理婚姻登记事务。
四、婚姻登记处的员工管理婚姻登记处的员工管理是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
婚姻登记处需要合理配置人员,确保足够的人力资源来处理婚姻登记申请。
此外,婚姻登记处需要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婚姻登记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同时,婚姻登记处需要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只有通过良好的员工管理,婚姻登记处能够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公民提供优质的婚姻登记服务。
婚姻登记考评奖惩制度

婚姻登记考评奖惩制度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婚姻是人类社会中最重要的社会制度之一。
而婚姻登记则是婚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我国,婚姻登记考评奖惩制度是对婚姻登记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的重要方式。
通过建立健全的婚姻登记考评奖惩制度,可以提高婚姻登记工作的质量,促进婚姻登记工作的规范化和规范化。
一、婚姻登记考评奖惩制度的意义1.考评制度:通过对婚姻登记工作进行考评,评选出优秀的婚姻登记工作单位和个人,为他们颁发奖励,激励他们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对工作不力、不称职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处,促使他们改进工作,提高工作质量。
2.监督制度:建立婚姻登记工作的监督机制,对婚姻登记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婚姻登记工作的规范运行。
5.约谈制度:对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并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防止问题扩大化和复发。
1.建立健全的婚姻登记考评奖惩制度,明确制度的内容、标准和适用范围,确保制度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3.加强对婚姻登记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和素质,确保婚姻登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五、结语第二篇示例:婚姻登记是一个社会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在婚姻登记管理中,为了使婚姻登记更加严格、规范,各地建立了一系列的考评奖惩制度,对于提升工作质量,保障社会正常秩序和鼓励婚姻登记员工作动力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下文将从不同角度来解析【婚姻登记考评奖惩制度】。
一、考评制度1.考核对象:主要对象包括婚姻登记员、婚姻登记机关。
婚姻登记员是婚姻登记工作的主要实施者,其工作质量和态度对婚姻登记结果至关重要,因此必须对其进行严格的考核;婚姻登记机关是婚姻登记工作的主管部门,其对婚姻登记员的监督和考核也是必不可少的。
2.考核标准:考核标准主要包括工作效率、工作质量、服务态度等方面。
工作效率是指婚姻登记员在婚姻登记过程中的操作速度和准确度,工作质量是指婚姻登记员对登记材料的审核和录入是否准确无误,服务态度是指婚姻登记员在为当事人提供服务时是否礼貌周到。
婚姻登记处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制度

月不得分 超过五天当 5 月不得分 100
8
北京市朝阳区婚姻登记处 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月报表
姓名
加减分 加减 项目 分值
加减分理由
实际得分
备注
考勤考核员意见
科室负责人意见
主管领导意见
签字: 年月日
签字: 年月 日
签字: 年月日
9
备注
100 当月不得分
50 40
100 当月不得分
100 30 5 3 100
30
30
30
20
10 10 10 5 5 50 30
30
7
未按时完成资料归档要求的
20
不遵守保密制度,泄露工作秘密,丢失机要文件和档案资 30
料的
旷工半天以上: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当月不得分
100
请假期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准而逾期不归者
5
1、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告诫, 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者;
2、经查属实,有索贿、受贿、贪污行为的; 3、出现重大刑事案件或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受公安部门 拘留以上行政刑事处分者; 4、违反计划生育条例、非婚先孕或生育者; 5、出现重大责任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重大安全生产 事故,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 6、发现有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社会活动的行为; 7、因工作失误,给单位带来巨大经济损失或严重恶劣影 响者; 8、有违反政策、法令的情况,给工作带来严重影响的; 9、年度考核中被考核为基本称职以下(含基本称职)者; 10、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调动的。
第五章 奖励处罚 第十四条 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加分(按 福利待遇规定的月奖额标准每百分 700 元为基数): 1、荣获国家级集体荣誉的,年终一次性加 100 分/人,单项 荣誉相关人员加 40 分/人(提出协调意见,报主管局长批准); 2、荣获市级集体荣誉的,年终一次性加 70 分/人,单项荣
广州市婚姻登记机关管理工作规范

附件1广州市婚姻登记机关管理工作规范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民发〔2015〕230号)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婚姻登记工作的规范》(粤民规字〔2018〕5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机关管理工作标准,细化办公时间、预约轮候、告知指引等工作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办公时间各婚姻登记机关在周一至周五应当对外办公,国家法定节假日、本区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外办公时间可与本区政务服务大厅对外办公时间一致,办公时间调整经区民政局同意后报市民政局备案。
周六上午(其他法定节日期间的周六上午除外)和元旦、五一、中秋、国庆节当天对外办公。
有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逐步优化周六、周日对外办公方式,进一步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
二、场地管理婚姻登记机关要规范服务场地音像记录管理制度,确保音像设备全覆盖对外服务场所(如候登区、填表区、登记室、家庭文化活动室等),音像记录信息应在24小时内储存至指定平台或储存器。
应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张挂提示牌,告知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已步入监控区,工作人员已开展音像记录。
有条件的逐步完善婚姻登记档案保管条件,将相关音像资料保存半年以上。
婚姻登记机关要严格落实婚姻登记处与婚姻服务机构人员、场地、收费、服装“四分开”,严禁在婚姻登记服务场所内宣传或开展营利性服务,严禁在婚姻登记服务场所内、大门口宣传和开展任何营利性服务。
三、预约制度各婚姻登记机关要积极推行预约服务制度,结合本区窗口数量、人员安排、场地容量等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常规预约量,优先办理已预约申请,优先办理老人、伤残人士、军人、优抚对象等特殊对象申请。
在婚姻登记服务场所的咨询台、登记室等区域醒目位置张挂婚姻登记预约服务温馨提示(样稿见附件1-1)。
有条件的区要积极推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和结婚登记颁证服务预约制度,开发微等候系统及时反馈预约排队情况,方便群众安排等候时间,避免扎堆。
四、一次性告知婚姻登记咨询时,应一次性全面准确地告知当事人所应知晓的全部内容,一次性告知能否办理、材料是否完整齐全、条件是否具备和办公地址时间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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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婚姻登记处
精细化管理标准及考评办法
为在全省扎实开展“民政工作精细化管理年”活动,并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民政重点工作精细化管理考评标准,我处按照“精、准、细、严”的要求,精心筹划,严密组织,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标准及考评办法。
一、考核目标
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提升民政工作科学化管理水平为目标,运用“精、准、细、严”的精细化管理理念,实现以“规范、便捷、高效、廉洁”为核心的便民服务要求。
二、考核要求
1、客观公正、注重实绩。
此次考核是全省民政重点工作年度综合评估优秀县市的重要依据。
考核中要坚持实行“三结合”:即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领导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客观、公正地评价工作人员工作实绩。
2、分级分类、科学考评。
按照不同岗位职责的特点合理设定考核指标,运用简便考核方法,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3、奖优治庸、重在激励。
通过开展考核加强对全体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的常规性动态管理,制定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
将工作绩效与工作纪律、学习情况、工作成效、请销假制度
等指标挂钩,做到奖惩分明、公平公正。
三、考评范围及对象
**市婚姻登记处
**市婚姻登记处全体工作人员
四、考评内容及标准
(一)考评内容
《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贯彻落实,登记程序的合格率,婚姻登记档案的管理,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出具,婚姻登记和婚姻服务的规范化,政风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和群众投诉,婚姻文化推广及婚姻登记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二)考评标准
1、认真贯彻落实《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要求,严格履行登记程序,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婚姻登记合格率100%(6分):自评与现场测评相结合。
婚姻登记程序存在一般问题、没有引起登记矛盾的扣2分;因登记程序存在一般问题、引起登记矛盾的扣4分;因登记程序存在较大问题、引起严重登记矛盾的扣6分。
2、严格执行《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婚姻登记档案按要求及时归档,做好婚姻登记记录证是出具工作(6分):自评与现场测评相结合。
婚姻档案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扣1分;存在较大问题的扣2分;存在严重问题的扣3分。
出具婚姻记录证明工
作存在问题的扣1分;存在较大问题的扣2分;存在严重问题的扣3分。
3、规范婚姻登记和婚姻服务,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社会监督和群众投诉渠道畅通,群众满意度99%以上,无有效投诉(7分):自评与现场测评结合。
婚姻登记和婚姻服务没有做到“四分开”的扣2分;没有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的扣1分;无监督和投诉方式的扣1分;群众满意度低于99%的扣2分;发生有效投诉事件的扣1分。
4、宣传婚姻文化,推进婚俗改革(3分):自评与现场测评结合。
没有开展婚姻文化工作的扣3分。
5、加强婚姻登记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坚持婚姻登记员持证上岗制度(3分):自评与现场测评结合。
没有开展业务培训的扣1分;是正式的登记人员、但没有持证上岗的扣2分;使用临时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扣3分。
五、考评等级设定
评定等级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依据总评分值确定(满分25)。
总评分值在22分以上(含22分)为优秀,18分至22分(不含22分)为良好,15分至18分(不含18分)为合格,15分以下(不含15分)为不合格。
依据每月考评结果计算平均值确定年终总成绩。
六、奖惩办法
考评工作小组将考评情况汇总后上报市局,并将年终考评结
果在全市范围内公示。
对年终总成绩排名前三名的个人,由市局授予“先进工作者”荣誉证书,并给予相应物资奖励。
对年终考评总成绩不合格的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其进行责任追究。
考评结果作为对评估优秀单位及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之一。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精细化考核领导小组,民政局副局长***、社会事务科科长***、婚姻登记处主任***、婚姻登记处副主任**分别负责。
精细化考核领导小组成员要按照业务特点,配备业务骨干,持证亮牌上岗,同时每年不少于2次业务技能培训,组织干部认真学习、研究、消化精细化管理知识,全面加强内部的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确保便民精细化服务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促检查。
精细化考核领导小组要担负起指导和协调作用,领导小组各成员要突出业务特点和核心职能,对照精细化管理的思想、理念、原则,突出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有针对性的指导好婚姻系统的便民服务工作,并做好平时考核和民意调查工作,定期通报考核和民调结果,着力提升便民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搞好协作配合。
“民政工作精细化管理年”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科室要积极配合和支持登记服务大厅各项工作,突出“贴心式服务,精细化管理”特征,要通过“民情流水线”
工程的实施,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构建“联系群众、依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回应群众诉求、满足群众期待”群众工作和为民服务一体化模式;构建为民服务、群众工作和社会管理服务平台;构建“回应群众诉求、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工作机制,全方位提升便民服务水平,进一步落实好各项惠民政策,时刻践行民政工作“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
**市婚姻登记处
201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