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矿井通风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3篇)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通风设施的管理,保障矿工的工作安全和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内矿山企业和矿井通风设施管理部门。
第三条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第四条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合理、经济的原则。
第二章矿井通风设施的建设与改造第五条矿井通风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第六条矿井通风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应根据矿山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综合考虑矿井的地质条件、采矿方法和工艺流程等因素。
第七条矿井通风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应根据矿井的规模和布局合理确定通风机组、风井、排风井等的数量和位置。
第八条矿井通风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应注重节能减排,在满足通风需要的前提下,尽量降低能源消耗。
第九条矿井通风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应配备设备完善、性能可靠的通风设备,保障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矿井通风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应设立专门的项目组织机构,负责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批。
第三章矿井通风设施的运行与维护第十一条矿井通风设施的运行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二条矿井通风设施的运行应建立健全的运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权限,并进行记录和台账管理。
第十三条矿井通风设施的运行应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确保设备的性能达到要求。
第十四条矿井通风设施的运行时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十五条矿井通风设施的维护应进行定期保养和设备检修,及时更换老化和损坏的部件。
第十六条矿井通风设施的维护应遵循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操作规范和标准,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第四章矿井通风设施的管理与监督第十七条矿井通风设施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设施的管理和监督,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八条矿井通风设施管理部门应明确责任和权限,制定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第六章矿井通风安全管理

邯郸矿业集团安全培训中心培训教案周敬朝授课计划任课教师:周敬朝第六章矿井通风与安全管理第一节矿井通风一、矿井空气成分和性质1.氧气(O2)氧气是无色、无味、无嗅的气体,难溶于水,性活泼,能助燃,供人呼吸。
2.氮气(N2)氮气是无色、无味、无嗅的惰性气体,微溶于水(约溶2%),不易燃,无毒,但有窒息性。
3.二氧化碳(CO2)二氧化碳是无色略有酸臭味的气体,易溶于,属惰性气体,不助燃。
对口腔、鼻、眼的粘膜有刺激作用,能刺激中枢神经,使呼吸加快。
4.一氧化碳(CO )一氧化碳是无色、无味、无嗅的气体,微溶于水(约溶3%),常温、常压下化学性质不活泼,有爆炸性(13~75%)。
有剧毒5.硫化氢(H2S )硫化氢是一种无色、微甜、有臭鸡蛋味的气体,易溶于水(约溶2.5%)。
有剧毒,对眼睛及呼吸系统有刺激作用。
6.二氧化硫( SO2)二氧化硫是无色、有强烈硫磺味的气体,易溶于水,对眼睛和呼吸器官有强烈的刺激作用。
7.二氧化氮(NO2)二氧化氮是褐色、剧毒性气体,易溶于水并形成硝酸。
对眼、鼻、呼吸道及肺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和腐蚀作用,可引起肺水肿。
8.甲烷( CH4)甲烷是无色、无味、无毒的气体,微溶于水(约溶 3.5%),有爆炸性。
甲烷虽无毒,但当空气中甲烷的浓度大于50%时,浓度相对降低,能使人缺氧而窒息死亡。
瓦斯的主要成分是甲烷,虽然无毒,但浓度较高时会引起窒息;不助燃,可燃烧爆炸,其爆炸条件是:(1)一定浓度(5%~ 16%);(2)高温火源(650℃~750℃);(3)氧气浓度(大于12%)。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工作面进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大于0.5%,采掘工作面和采区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大于1.0%,矿井和一翼总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大于0.75%。
9.氢气(H2)氢气是无色、无味、无毒气体,可燃爆,其点燃温度比甲烷低100~200℃,爆炸浓度为4%~74%。
二、矿井通风的基本任务矿井通风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技术手段。
毕业设计 第六章 矿井通风系统(专题设计)

第六章矿井通风系统(专题设计)矿井通风设计是矿床开采总体设计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它的主要任务是:根据矿床开采要求,基于开拓方案和采矿方法等生产条件,规划设计一个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矿井通风系统使通风网路-动力机械-调控设施密切配合,把新风送到井下并分配至每一个工作面,将有毒有害气体与粉尘稀释并排出矿井外,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通风保障。
矿井通风设计必须符合高效率、低消耗、易管理的原则,做到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有利于通风管理,有利于生产的发展。
有效的通风系统,应不断的向作业地点供给足够的新鲜空气,稀释和排出有毒、有害、放射性和爆炸性气体和粉尘、调节气候条件,确保作业面良好的空气质量。
6.1 国内外矿井通风评述6.1.1 我国金属矿山通风技术发展动态上世纪50年代前,我国金属矿山和其它非金属地下矿山多采用自然通风方式。
1953年华铜铜矿首次建立了我国第一个机械通风系统,至50年代中期,大部分矿山相继建立了机械通风系统,对促进矿山生产安全、保证工人身体健康起到了积极而深远的作用。
60年代初,不少矿山与大专院校合作,开展了广泛深入的通风专题研究,探索出许多适合矿体赋存特点和开采技术条件的矿井通风系统,如西华山钨矿的分区通风系统、锡矿山锑矿的棋盘式通风网络等。
1965年中国金属学会第一届矿井通风会议召开,会议总结了若干年来我国矿井通风技术的经验,促进了我国通风技术的发展与提高。
70年代中期,盘古山钨矿的梳式通风网络、大冶铁矿尖林山矿区采区的爆堆通风等经验在全国获得推广应用。
1977年,针对矿山通风中发展起来的众多技术进步与成果,召开了全国金属矿山通风系统经验交流会,重点对矿井通风系统、通风网络结构、主扇工作方式及安装地点,采场通风线路和通风方法以及通风系统鉴定技术指标等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初步形成和完善了我国金属矿山通风系统与方法。
80年代后,新型节能风机得到推广应用;多级机站通风系统初见成效;电子计算机在通风计算和管理中开始发挥作用,总之,我国矿山通风技术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喜人景象。
矿井通风第六章

Q1 P= Q2
式中
n —流态指数,n = 1 2
第六章
采区通风
三、衡量矿井漏风程度的参数 1. 矿井内部有效风量率 Pef 有效风量:为独立通风的各采掘工作面、硐室和 其他用风地点实际得到风量之和。 Pef = Qef Qi ×100%
Pef ≥ 80%
2. 矿井外部漏风率 PLo
m3/min
5. 低沼气矿井综采工作面所需风量计算
Qw = 200 ⋅ K H ⋅ K L ⋅ K t ⋅ K top
式中
200 — 为采高1m,风速1.5m/s,控顶距4m,有效通 风断面系数0.55时的基本风量,m3/min; K H — 采高系数,当采高h<2m时,K H = 2h − 1 当h≥2m时, K H = h + 0.3 K L — 工作面长度系数 K L = L /10 Kt — 温度系数 需强制放顶时,K top = 1.1
第六章
采区通风
第二节 采区通风系统
一、采区进风上山与回风上山的选择 1. 轨道上山进风,运输机上山回风 工作面风流新鲜;下部车场不许安设风门;绞车房 易于通风;新鲜风流不被污染。 轨道上山的上、中部车场风门较多,管理困难。 2. 运输机上山进风,轨道上山回风 煤尘浓度大;CH4浓度高;温度升高;上山下部车 场管理困难。
第六章
采区通风
二、采用上行风或下行风 上行通风:风流沿回采工作面的倾斜方向由下向上的流动; 下行通风:风流沿回采工作面的倾斜方向由上向下的流动; 1. 下行风时采面沼气涌出量较少; 2. 采面隅角沼气积聚之可能性较小; 3. 下行风CH4易混合; 4. 吹散沼气层所需风速较低; 5. 下行风安全性较差; 6 下行风 h f 与 hh 相反。
2023年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

2023年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矿井安全生产,规范矿井通风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高矿井通风系统的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矿井通风设施是指保障矿井内空气流通,排除有害气体和粉尘,维持矿井内环境安全的设备和设施。
第三条矿井应安装完善的通风设施,并且必须依法进行设计、施工、验收和管理。
第四条矿井通风设施的管理应遵循科学、安全、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矿井通风设施管理的主体为矿井管理单位,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监督。
第二章设计与施工第六条矿井通风设施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1. 根据矿井类型、工艺要求和生产规模合理确定通风系统类型、结构和排风量。
2. 通风系统的设计应考虑矿井内部气体组成、气体压力、温度、湿度等因素。
3. 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通风系统的运行效果和安全性。
第七条矿井通风设施的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1. 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
2. 施工过程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牢固。
3. 施工单位应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
第三章验收与监督第八条矿井通风设施的验收应符合以下要求:1. 验收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人员。
2. 验收过程应综合考虑通风系统的设计、施工和运行情况进行评估。
3.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使用。
第九条矿井通风设施的监督应符合以下要求:1. 监督部门应加强对矿井通风设施的监测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2. 对违反规定的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并责令整改。
3. 监督部门应建立通风设施管理档案,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四章运行与维护第十条矿井通风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应符合以下要求:1. 通风系统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运行,确保空气流动畅通。
2. 通风设施的定期维护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设备状态良好。
3. 运行过程中发现的故障和事故,应及时报告并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矿井通风设施的安全防护应符合以下要求:1. 各类通风设备和设施应设置防护装置,确保工作人员安全。
第六章 风量调节(第1-2节)讲解

四、各种调节方法的评价
1、增阻调节法的优点是简便、经济、易行。但由于它增 加了矿井总风阻,矿井总风量要减少,因此这种方法只适于 服务年限不长、调节区域的总风阻占矿井总风阻的比重不大 的采区范围内。对于矿井主要风路,特别是在阻力搭配不均 的矿井两翼调风,则尽量避免采用。否则,不但不能达到预 期效果,还会使全矿通风恶化。 2、减阻调节法的优点是减少了矿井总风阻,增加了矿井 总风量。但实施工程量较大、费用高。因此,这种方法多用 于服务年限长、巷道年久失修造成风网风阻很大而又不能使 用辅助通风机调节的区域。 3、辅助通风机法调节的优点是简便、易行,且提高了矿 井总风量。但管理复杂,安全性较差。因此,这种方法可在 并联风路阻力相差悬殊、矿井主要通风机能力不能满足较大 阻力风路要求时使用。 总之,上述三种风量调节方法各有特点,在运用中要根据 具体情况,因地制宜选用。当单独使用一种方法不能满足要 求时,可考虑上述方法的综合运用。
(6-1)
或
S窗
=
S 0.65 0.84S R窗
(6-2)
当 S窗 / S ﹥0.5时,
S窗 = Q 0.759S h窗
QS
(6-3)
或
式中
S窗 = 1 0.759S R窗
S窗------调节风窗的断面积,m2;
S
(6-4
S------巷道的断面积,m2; Q------通过的风量,m3/s; H窗------调节阻力,Pa; R窗------调节风窗的风阻,Ns2/m8,R窗= h窗/Q2。
增阻调节法的主要措施,是在调节支路回风侧设置调节风 窗(如图6-2所示)、临时风帘、风幕(如图6-3所示)等调 节装置。其中调节风窗由于其调节风量范围大,制造和安装 都较简单,在生产中使用的最多。
矿山井下通风操作规程

矿山井下通风操作规程矿山井下通风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矿山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保证井下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矿山井下作业的通风操作人员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井下通风系统的管理、操作和维护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第二章通风操作的基本原则第四条井下通风操作的基本原则是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安全、高效运行,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卫生。
第五条通风操作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1. 保证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维持井下空气中的氧气含量在正常范围内;2. 控制井下空气中的有害气体、粉尘和有害微生物的浓度,防止空气污染;3. 防止火灾和爆炸的发生,保持井下空气中的可燃气体浓度在安全范围内;4. 保证通风系统的运行稳定,避免过度挖矿导致井下通风不足;5. 按照井下作业的特点和要求,合理调整通风系统的风路和风量,保持井下的温度、湿度和压力在正常范围内;6. 加强通风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及时排查和修复通风系统的故障。
第三章通风操作的管理措施第六条矿山应当按照通风工程设计要求,建立健全矿井通风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第七条矿山应当配备有经过培训合格的通风操作人员,确保其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矿山应当定期组织通风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通风操作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条通风操作人员在接到任务后,应按照相关要求检查通风设备的运行情况,确保设备正常。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四章通风操作的具体要求第十条通风操作人员应根据矿井的布置结构和作业情况,制定合理的通风计划,明确通风系统的风路和风量。
第十一条通风操作人员应掌握通风系统的调节方法,能够根据实际需要调整通风设备的运行状态。
第十二条通风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通风巡查,检查通风系统的风量和风路是否正常,及时清理阻塞物,保证通风设备的畅通。
第十三条通风操作人员应做好通风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定期清洗和更换滤芯,及时修复设备故障。
第6章 通风和安全

第六章通风和安全第一节概况一、瓦斯(一)瓦斯分析根据地质报告中,煤层的瓦斯样品分析测试结果。
本矿井西山窑组各主要煤层瓦斯含量较低,瓦斯含量总量在0.846-6.180ml/g· daf,平均2.550ml/g· daf。
表6-1-1 瓦斯含量测试成果表表6-1-2 瓦斯成份测试成果表(二)煤的瓦斯成分及分带瓦斯CH4含量在0-1.58%,平均0.20%,CO2含量在0-3.50%,平均0.50%,N2含量在96.25-100%,平均99.30%。
综上所述,本区各煤层瓦斯成分CO2和甲烷含量均较低。
本区瓦斯分析结果均<10%。
各煤层无明显变化梯度,均处于CO2-N2带。
(三)瓦斯涌出量预测矿井瓦斯涌出量的预计目前普遍采用的方法为矿山统计法、分源预测法、综合法三种,由于矿山统计法和综合法需要在矿井生产中获得实测资料,这对于新设计的矿井不具备应用条件,因此本矿井瓦斯涌出量的预计采用分源预测法。
分源预测法亦称瓦斯含量预测法。
该预测法的实质是按照矿井生产过程中瓦斯涌出源的多少、各个瓦斯源涌出瓦斯量的大小,来预计该矿井各个时期(如投产期、正常生产期、萎缩期等)的瓦斯涌出量。
能为矿井通风设计提供更合理的矿井瓦斯涌出量基础资料,并为高、低瓦斯煤层,区域合理配采,减少矿井瓦斯涌出不均衡提供科学依据。
各个瓦斯源涌出瓦斯量的大小是以煤层瓦斯含量、瓦斯涌出规律及煤层开采技术条件为基础进行计算确定的。
根据中国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的研究,矿井瓦斯涌出的源、汇关系如下图所示。
计算各个源的瓦斯涌出量时,在不影响预测精度的要求下,为了计算方便,根据瓦斯涌出规律对有些计算作了简化处理。
有些参数根据研究结果和各矿的实际经验给出了确定值或范围。
1、分源预测法计算原始资料(1)勘探地质报告中瓦斯资料及临近矿井的实际资料。
(2)地层剖面和柱状图。
图上应标明各煤层(包括不可采层)的厚度、层间距离和岩性。
图6-1-1 矿井瓦斯涌出构成关系图(3)各煤层的煤的工业分析指标(灰分、水分、挥发分和密度)和煤质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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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矿井空气中的有害气体
– 矿井空气中所含有的对人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有威胁 的—切气体,均称为有害气体。除瓦斯(CH4)外主 要有一氧化碳(CO)、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 (NO2)、硫化氢(H2S)、氢气(H2)、氨(NH3) 等。这些有毒有害气体对煤矿井下作业人员人身健康 和安全有极大危害。
服务范围分:主扇、辅扇、局扇; 通风机的结构分:离心式和轴流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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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离心式通风机
6
• 2)轴流式通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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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矿井通风压力和通风阻力
• 一、空气压力
• 表示一条水平巷道,在巷道 内风流(空气)能从A点向 B点流动,是因为A点的压 力大于B点的压力,由此可 以引出两个概念,一是A点 或B点的压力,称为点压力; 二是A点与B点之间存在着 压力差。
• 矿井通风阻力分为摩擦阻力和局部阻力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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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矿井通风压力和通风阻力
• 1. 井巷摩擦阻力 • 空气沿井巷流动时,由于流层之间的摩擦和流体与井巷周边壁面之间
的相互摩擦而产生的阻力称为摩擦阻力(统称矿井通风阻力),它与 巷道断面的大小、形状、支架型式、巷道壁的粗糙程度有关。在矿井 通风中,常用风流的压能损失h摩来表示摩擦阻力,其值的大小按下 式计算,
• 当空气沿井巷运动时,由于风流的粘滞性、惯性以及井巷 周边对风流的阻滞、扰动作用而形成的通风阻力,它是造 成风流能量损失的原因。
• 上面已经提到,通风机或自然因素所形成的通风压力是用 来克服矿井通风阻力的,所以通风压力和通风阻力是作用 力与反作用力的关系,即数值相等,作用方向相反,故通 风阻力值就是矿井通风需要的风压值。
– 1)提供井下足够的新鲜空气– 3)创造良好的矿井工作环境,保证井下有适合的气候条件(及适
宜的温度、湿度与风速),以利于工人劳动和机器运转。 – 4)提高矿井的抗灾能力。
2
二、矿井空气
地面空气进入矿井以后即称为矿井空气。 • 1、地面空气中的主要成分
一般地说,地面空气的成分是固定的,它主要由氧、 氮、二氧化碳三种气体组成,按体积的百分比数计为: 氧—20.96%;氮—79%;二氧化碳—0.04%。 • 2、井下空气的主要成分
仍然是氧、氮、二氧化碳。
–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得 低于20%;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0.5%, 总回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0.75%。当采掘工作面风流中 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或采区、采掘工作面回风道风流中二氧 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工处理。
本章主要内容
第6章 矿井通风
• 第一节 矿井空气与通风设备 • 第二节 矿井通风压力与通风阻力 • 第三节 矿井通风方法 • 第四节 矿井通风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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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矿井空气与通风设备
一、矿井通风的任务
• 煤矿生产是地下作业,自然条件比较复杂,只有少数井巷 与地面相通,因此,矿井通风是保证矿井安全的最主要的 技术手段之一,在矿井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源源不断 地将地面空气输送到井下各个用风地点,其主要任务是:
h摩=αLUQ2/S3 式中 h摩——井巷摩擦阻力,Pa;
α——井巷摩擦阻力系数,N·S2/m4(牛·秒2/米2); L——井巷长度,m; U——井巷周边长度,m; Q——井巷中流过的风量,m3/s。 通常令上式中 αLU/S3=R摩 式中 R摩——摩擦风阻,N·S2/m8。 则(1)式可写成:
h摩= R摩Q2 (14-2)
• 2. 两点压力差
– 由于A、B两点压力大小不相等,因而在A、B两点之间就存在压力差, 由于这种压力差是由矿井通风机或自然因素造成的,故压力差又叫 通风压力。它是用来克服巷道通风阻力并使风流按照规定的风速流 动的动力,其数值可以通过计算或仪器测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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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矿井通风压力和通风阻力
• 二、井巷通风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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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矿井通风压力和通风阻力
• 1. 点压力
空气的点压力可以用绝对压力和相对压力来表示。 – 1) 绝对压力:某点的绝对压力是以真空为基准,以“0”压为起算点
所计量的压力,所以,绝对压力总是正值,其单位通常用帕(Pa) 表示。通常说的大气压力就是指绝对压力。一个标准大气压力值为 101.325Pa。 – 2) 相对压力:某点的相对压力是以当地的大气压力为基准所计算的 压力。若大于当地的大气压力的为正压,小于当地的大气压力的为 负压。故相对压力有正值和负值之分。相对压力的单位通常是帕 (Pa)表示。
– 《规程》规定,井下空气中一氧化碳的浓度不得超过 0.0024% ;井下空气中二氧化硫浓度不得超过 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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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矿井通风动力
1、矿井空气流动的自然压力 井下巷道内自然风压的产生主要
是由地面空气温度和井下空气温度 的差异所引起的。
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 2、矿井空气流动的机械压力
井下巷道中空气流动的压力差是 由通风机械形成的称为机械风压。
R局——产生局部阻力地点的局部风阻,Ns2/m8。 3、综合以上所述,井巷通风总阻力
h阻= h摩+ h局=(R摩+R局)Q2 = R总Q2
式中 h阻——井巷通风总阻力,Pa ; R总——井巷通风总风阻,N·S2/m4 ; Q——井巷中流过的风量,m3/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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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矿井总风量的计算
生产矿井总进风量是指井下各工作地点的需风量和各条风 路中损失风量的总和。根据《规程》规定,矿井需要的风量 (Q)应按下列要求分别计算,并选取其中的最大值。 1、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矿井总需风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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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矿井通风压力和通风阻力
• 2、局部阻力 • 空气流经井巷的某些局部地点(如井巷突然扩大、突然缩小,急转弯
以及分岔或汇合等),造成风流速度和方向的突然变化,导致均匀风 流产生紊乱的涡流与撞击,因而在局部地点产生的附加阻力称为局部 阻力。其值可按下式计算:
h局=R局Q2 式中 h局——井巷局部阻力:Pa ;
Q矿进=4×N×K矿通 m3/min 式中:N——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 K矿通——矿井通风系数;一般取1.20~1.25 2、 按采煤、掘进、硐室及其它地点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