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中心幼儿园基本标准
农村幼儿园分类评定标准

一级指标A-1 办园条件(380 分)二级指标B-1基础设施(40 分)B-2教学设施(170分)评估要素1.幼儿园独门独院,有规范的园牌。
2.幼儿园建在安全区域内,周围无不安全设施。
幼儿园绿化、美化、儿童化。
3.园内建造符合标准,均坚固、安全。
4、卫生、安全、消防、供水、排水、供电等设施完备5.每园有 3 个以上活动室,每一个活动室面积均在40 平方米以上,不设讲台和黑板,使用挪移黑板。
6.每园有多功能活动室、资料室、多媒体教室、科学探索室,乡镇中心园设乡镇中心研训教室。
标准分101010101010一(1.0)符合评估要素符合评估要素符合评估要素符合符合评估要素符合评估要素评估原则与等级系数二( 0.8 )有牌,相对独立较符合坚固、安全基本符合活动室数量足,但面积小于40 平方米四室三(0.6)有牌,不独立普通房舍陈旧,尚无不安全隐患普通活动室数量足,有讲台,黑板超高三室四(0.4)无牌,无独立院较差房舍有个别不安全隐患较差活动室不足 3 个二室评估方法实地查看实地查看实地查看实地查看实地查看实地查看评估原则与等级系数评估方法评估要素一级二级标A-1 办园条件B-2教学设施7.各活动室有良好的照明、通风、采光条件(采光系数不低于 1:6 ,日光灯 4-6 个),有紫外线消毒灯和取暖降温设施。
8.有足量的适合幼儿的桌、椅。
9.每班有开放式的衣帽柜、玩具柜、图书柜。
10.室外大型体育玩具 5 件以上,其中,至少有 1 件是用当地材料自制的大型体育玩具。
摆放合理,安装牢固、安全。
11.每班各类小型玩具幼儿人均 10 件以上;购置性玩具有多种智能性,自制性玩具安全、无毒、有地方特点,玩法多。
分1010101010一(1.0)符合评估要素符合评估要素符合评估要素符合评估要素符合评估要素只无照明灯桌椅数量足,有小部份不符合标准有一项不足规定的尺寸5 件以上人均 10件以上,幼儿能经常使用无照明灯,无取暖降温设施桌椅数量足,有大部分不符合标准两项不足规定的尺寸3-4 件人均 5-9件,幼儿能时常使用光线不足,无照明灯,无取暖降温设施桌椅大部分不符合标准,且数量不足全无(不得分)2 件以下人均 4 件以下,幼儿能时常使用实地查看实地查看实地查看实地查看实地查看评估原则与等级系数评估方法评估要素一级二级标A-1 办园条件B-2教学设施12.每班幼儿图书、画册种类多,内容健康,幼儿人均5 册以上。
乡镇中心幼儿园标准

乡镇中心幼儿园标准乡镇中心幼儿园是农村地区重要的教育基地,对于提高农村幼儿教育水平,促进农村教育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设和管理乡镇中心幼儿园需要遵循一定的标准,以确保幼儿园能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促进幼儿全面健康发展。
本文将就乡镇中心幼儿园的标准进行详细探讨。
首先,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场地和设施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包括园区面积、教学用房面积、操场面积、游戏设施等。
园区面积应当充足,能够容纳足够数量的幼儿,保证他们的活动空间。
教学用房面积应当符合幼儿园教学需要,包括教室、活动室、图书室等。
操场面积应当足够大,能够满足幼儿的户外活动需求。
此外,游戏设施应当安全、健康,能够促进幼儿的身体和智力发展。
其次,乡镇中心幼儿园的教师队伍应当具备一定的素质和数量。
教师应当具有相应的教育背景和专业资质,能够胜任幼儿教育工作。
此外,教师的数量也应当足够,能够保证对每个幼儿的个性化关爱和教育。
教师队伍的稳定性也是一个重要考量因素,乡镇中心幼儿园应当具备一定的留任机制,保证教师的稳定性和专业性。
再次,乡镇中心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内容应当符合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注重培养幼儿的综合素质。
教育教学内容应当包括语言、数学、科学、艺术、体育等方面,注重幼儿的全面发展。
此外,乡镇中心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内容还应当注重培养幼儿的社会适应能力、创造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幼儿的全面健康发展。
最后,乡镇中心幼儿园的管理体制和服务质量也是关键。
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包括招生管理、教学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
同时,幼儿园应当提供良好的服务质量,包括饮食、卫生、安全等方面,保障幼儿的健康成长。
综上所述,乡镇中心幼儿园标准涉及场地设施、教师队伍、教育教学内容、管理体制和服务质量等方面。
只有严格遵循相关标准,才能够确保乡镇中心幼儿园能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促进幼儿的全面健康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和幼儿园管理者能够重视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建设和管理,为农村幼儿教育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山东省乡镇中心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

山东省乡镇中心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1000字一、基本概述山东省乡镇中心幼儿园是指为满足小城镇和农村地区群众对幼儿教育需求,按照国家有关幼儿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山东省有关规定,落实“科学规划,高起点、高标准建设,标准管理”的基本原则,构建全方位、多层次、高质量的幼儿教育服务体系的举措。
本文旨在为山东省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提供基本办园条件标准。
二、办园条件标准1.园区规划:园区占地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平面布局应合理,功能分区明确,根据年龄分组设置不同区域的活动房、睡眠室、洗手间和教师办公室等。
2.园舍建筑:建筑选择无公害绿色材料,装修布局人性化,室内配有净化、通风、供暖、消防等设施,能够保证幼儿园内的照明、安全、卫生、环保、防火等场所基本要求。
3.教学设施:每个孩子都能获得个性化的教育,教学区域设计合理,设施配备到位,包括儿童阅读、美术活动室、游戏区、婴儿区等。
4.人员配备:配备符合国家及山东省有关政策和法规所规定的幼教人员,包括园长、教育主任、幼儿园教师、保健医生和餐厅主厨等。
5.招生规模:年招生人数不得超过150人,根据园区实际情况,合理控制招生规模,以保证师资力量覆盖到每一个孩子,保证教育质量。
6.饮食卫生:食品安全是园所管理的重点,之后幼儿园餐饮室需通过部门核餐比检验,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7.教育质量和培训:幼儿园要定期评估教学质量,制定评估计划和措施,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为幼儿家长和社会提供及时有效反馈。
园所要拓展教职工学习及培训渠道,为园所发展提供教育支持。
8.园区环保:幼儿园应按照国家及山东省有关规定发挥自身优势,开展“节能、环保、减排”相关活动,保障园所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9.园所安全:保障学生人身安全是学校第一位的,必须加强食品安全、教学质量、场所卫生、防火安全、校车安全等方面的管理。
10.办园经费:幼儿园要保障正常经费和后备经费,为幼儿园的长期发展和优质服务提供经济保障。
巴彦淖尔市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

附件巴彦淖尔市幼儿园设置基本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幼儿园建设与准入管理,引导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提升办园水平,促进幼儿园规范和可持续发展,市教育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各类公、民、校办幼儿园,它既是我市幼儿园办园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也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评估和管理幼儿园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办园条件未达到标准要求的幼儿园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办法逐步达标。
新建和改扩建的幼儿园依据本标准和相关文件要求设置.第二章规划布局第四条幼儿园设置应本着“因地制宜、规模适度,就近入园”的原则,根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地形地貌、交通、环境、服务半径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
第五条幼儿园设点布局应符合下列条件:1. 新建乡镇中心幼儿园园址应选择在乡镇政府所在地。
2。
应选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交通方便、地势较高、排水通畅、日照充足、空气流通、公用配套设施较为完善、远离各种污染源和噪音的安全地段。
3。
应避开地震危险地段、泥石流易发地段、滑坡体、悬崖边及崖底、风口、河道、洪水沟口、输气管道、交通干道、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及高压输变电线路、加油站等.4. 不应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网吧,医院,垃圾堆场,垃圾及污水处理站,公安看守所,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通讯发射塔(台)等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和危及儿童安全的场所毗邻。
5。
符合其它有关安全、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第六条幼儿园的规模和班额人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城市县镇幼儿园按照9个班到15个班的规模建设;农村幼儿园按照3个班到6个班的规模建设。
第三章园舍建筑第七条幼儿园园舍建筑设计应当符合《幼儿园城市建筑面积定额》((88)教基字108号)和《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的相关要求。
幼儿园生均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必须达到(附表1)要求。
三级幼儿园标准

三级幼儿园标准一、办园条件(一)园舍场地1.园舍产权明晰、合法;有固定、安全的园舍,设置在安全区域内;日照充足,场地干燥,道路平整,排水通畅,清洁整齐。
2.幼儿园有户外活动场地,生均面积不少于 2 平方米;绿化面积生均不少于 0.5 平方米(垂直绿化面积按 1/2 计算)。
3.每班有专用的活动室和午睡室。
若活动室和午睡室合用,则两者使用面积之和不少于生均2 平方米;若两者分设,则活动室面积不得低于生均1.5 平方米;每班或者每一楼层有幼儿盥洗室,流水洗手龙头6 个以上,儿童厕所骑槽2 米以上或者蹲位4 个以上。
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幼儿专用、每人一床的独立寝室。
54.幼儿园有必需的各类服务用房。
有保健室、园长室、教职工办公室、值班室、教职工厕所等;有规模适宜、符合卫生要求的厨房。
寄宿制幼儿园必须有疾病隔离室、浴室、洗衣房(或者合用的洗衣机)等。
(二)设施设备5.有适合幼儿身高的桌椅、开架的玩具柜、饮水设备、茶杯箱等家具;教具、玩具种类、数量能够基本满足幼儿游戏和学习活动的需要。
6.户外活动场地配备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和幼儿年龄特征的体育活动设施;投掷、跳绳、大小球类等小型器具人均 2 件以上。
7.能为教师提供基本的办公条件;全园拥有各类教育理论、教学参考书籍,达 100 册以上,幼儿教育杂志 3 种以上,有一定数量的音像资料及其它各类教学辅助资料,基本能满足教育教学活动需要;幼儿图书生均 3 册以上。
(三)办园经费8.办园经费来源合法稳定;日常生均教育经费开支达到 150 元/年以上,并逐年稳步增长。
69.教职工待遇有保障。
执行新《劳动合同法》,依法与在职非在编教职工签定劳动合同,其工资不低于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为其办理医疗、养老、失业等保险;非在编合格专任教师的工资不低于幼儿园三级教师工资。
(四)人员配备10.基本配齐管理人员、专任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和工勤人员。
平均每一个班级配专任教师 1.5 名以上(或者专任教师与幼儿的比例在 1:15-1:18 之间),保育员 0.5 名以上。
幼儿园基本标准

幼儿园基本标准在我国,幼儿园是承担着培养孩子全面发展的重要责任的教育机构。
为了保障幼儿园的教育质量,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幼儿园基本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基本标准,并探讨其对于幼儿园教育的重要意义。
一、教育目标和任务幼儿园的教育目标是培养孩子的身心健康、智力、语言、艺术、社会等多个方面的发展。
幼儿园应该以游戏为主要活动形式,让孩子在自由探索中获得知识和技能,培养他们的创造力和表达能力。
此外,幼儿园还需要传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孩子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和行为习惯。
二、教学内容和方法幼儿园应根据孩子的年龄特点和发展需求,制定教学内容和方法。
教学内容包括语言、数学、科学、艺术、体育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教学方法应注重启发式教育,通过问题引导、情景模拟等方式,激发孩子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同时,应充分利用游戏、观察、实践等活动形式,促进孩子的综合发展。
三、师资力量和教师职责幼儿园的教师应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负责指导、照顾和评价孩子的发展。
他们需要关注每个孩子的个体差异,制定个性化的教育方案,并与家长密切合作,共同促进孩子的成长。
教师还应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参加教育培训和研讨活动,不断更新自己的教育观念和教学方法。
四、幼儿园环境和设施幼儿园应提供安全、卫生、舒适的教育环境,为孩子的成长提供良好的条件。
教室应宽敞明亮,有足够的自然光线和通风设施。
教具、玩具、图书等教育资源应丰富多样,能够满足孩子的学习和娱乐需求。
此外,操场、花园、游乐设施等室外环境也应安全可靠。
五、家长参与和幼儿园管理家长是孩子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幼儿园应与家长保持密切的联系与合作。
幼儿园可以定期进行家长会,向家长介绍孩子的学习情况,并征求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幼儿园应加强管理与监督,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确保幼儿园的教育质量和安全。
六、评价和监督机制幼儿园应建立科学、全面的评价机制,对孩子的学习和发展进行评估。
评价应注重综合素质的发展,既关注孩子的知识水平,也关注他们的情感和生活习惯。
《2024年湖南省农村公办幼儿园验收标准》资料准备核查要点

1、生均户外活动场地面积统计表(生均不少于2平方米,包括操坪、草坪、户外消遣场所、沙地等);2、生均绿化面积统计表(生均不少于0.5平方米,包括草坪、花坛、花带、绿化带、绿地、种植园地、垂直绿化面积等);3、现场查看;4、每类达到要求记2分,否则扣1—2分。
6、有适合幼儿运用、符合卫生及平安要求的教学设备,包括桌椅、玩教具,以及必要的乐器、电教设备等。室外大型玩具至少能保证两个班同时运用。
16、幼儿膳食(点心)费建立专账,独立核算(1分),按成本收取,收支平衡(1分),不克扣幼儿伙食(1分),定期向家长公开账目(1分)。
4
1、膳食(点心)台账及财务专账;2、定期公布的内容资料及公布照片;3、每类达到要求记1分,否则扣0.5—1分。
(四)
园
务
管
理
(25分)
17、实行园长负责制(1分),建立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分),重大事项由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决议(2分)。
21、幼儿园会同卫生保健部门做好幼儿定期体检(1分)、预防接种证查验(1分)、传染病预防(1分)和健康教化(1分)工作。
4
1、有健康检查制度,每学年对幼儿进行1次全面体检,每期对幼儿测量1次身高、体重,有体检表、幼儿健康卡;2、预防疾病制度;3、幼儿预防接种率统计表、预防接种证查验支配与花名册;3、有传染病预防讲座、宣扬等资料;4、健康教化支配、总结、讲座、宣扬等资料,每学年评比1次健康儿童的有关资料;4、每类达到要求记1分,否则扣0.5—1分。
4
1、图书、音像资料状况统计表及登记册;2、每个班有开放式的图书柜或图书架,查看现场;3、每类达到要求记1分,否则扣0.5—1分。
(二)
教
师
与
员
幼儿园基本标准

幼儿园基本标准幼儿园是对3至6岁儿童进行教育和照料的重要场所,其质量标准和条件对儿童的成长发展至关重要。
在国际上,各个国家都制定了幼儿园的基本标准和要求,以确保儿童得到适当的教育和关爱。
我国也对幼儿园的基本标准进行了规定和制定。
下面将介绍幼儿园基本标准的相关内容。
1. 教育目标:幼儿园的教育目标是以儿童为中心,关注其全面发展,包括认知、语言、社交、情感、运动和美育等各个方面。
幼儿园应通过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和游戏,培养和发展儿童的各项能力,为他们今后的学习和生活打下坚实基础。
2. 师资力量:幼儿园的教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能够适应儿童的需求。
教师队伍应该稳定,增加师资的培训和进修机会,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和素质。
同时,幼儿园应提供良好的教研环境,促进教师间的学习和交流。
3. 教学环境:幼儿园内部的教室、活动室、操场等场所应安全整洁。
教室内的摆设和教具应与儿童的发展需要相符合,并且易于儿童操作。
幼儿园应提供丰富多样、有足够数量的教育玩具和材料,以激发儿童的兴趣和创造力。
4. 课程设置:幼儿园的课程设置应符合国家教育部门的要求,并具备一定的灵活性。
教育活动应兼顾学习和游戏,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和实践探索,并结合儿童的兴趣和需求进行个别化的教学。
同时,注意培养儿童的美育素养,包括音乐、艺术、舞蹈等。
5. 办园机构和管理:幼儿园应有明确的办园机构和管理体系,包括负责人、教务人员和行政人员等。
幼儿园的负责人应具备良好的管理经验和组织能力,能够保障幼儿园的正常运行和管理。
同时,幼儿园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关注儿童的成长。
6. 安全保障:幼儿园应确保儿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安全制度和管理规定,对儿童进行保护。
幼儿园内应配备急救设备和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演练。
同时,加强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的管理,确保儿童生活在健康的环境中。
7. 家园合作:幼儿园应与家长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关心和关注儿童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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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中心幼儿园基本标准(试行)
一、设置与规模
1.幼儿园应设置在日光充足,周围空气、水源、噪音等环境条件符合环保规定的安全区域内。
园舍为独立建筑物,交通便利,环境净化、绿化、美化。
2.幼儿园的园舍建设应当符合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和幼儿
园建筑面积定额标准。
有布局合理、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的各种用房。
活动室:活动室、寝室分设的,使用面积不小于54平方米。
活动室、寝室共用的,使用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并配有符合卫生要求的饮水、防暑降温等设备。
卫生间:每班使用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须内设流水洗手设施。
音体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用于开展音乐、舞蹈、体育活动和大型游戏、集会、放映幻灯、电影和观摩教育等活动。
厨房:应有主副食加工间、配餐间、主副食库和烧火间。
使用面积不小于54平方米,主副食库不小于15平方米,烧火间不小于8平方米。
并配有必要的食品储存、加工、餐具消毒设备,晨检、接待室:单独设置,使用面积不小于18平方米,用于医务人员每天早晨对入园幼儿进行健康检查及家长与教师会见。
值班室:单独设置,使用面积不小于12平方米,用于教师值班住宿,可兼作教工单身宿舍。
3.户外活动场地地面平坦、安全,生均面积不小于4平方米,户外大型玩具不少于2件,有适量因地制宜自制的体能锻炼器材,人均3-5件。
4.每班有充足的采光、保暖设施,符合标准的配套桌椅,便于幼儿取放的开放式玩具橱柜、风琴、录音机、黑板等教学设备。
5. 幼儿园配有与教育教学活动配套的教学挂图、磁带、教具和操作材料,为教师配备1-2种省级以上业务刊物,为幼儿配备图书,人均不少于4册。
6. 幼儿园的规模原则上不少于6个班,不超过12个班。
按有关规定招生、编班。
小班:25-30人;中班:30-35人;大班; 35-40人。
二、教师与员工
1.幼儿园保教人员应热爱幼教事业,爱岗敬业,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能胜任本职工作并忠于职守。
2.园长应具有师范(含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以上学历,取得幼儿园教师任职资格和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并有3年以上幼教工作经历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3.教师应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师范(含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以上学历占60%以上,取得幼儿园教师任职资格。
4.保育员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学历,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
训。
5. 医师应当达到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达到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保健员应当达到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儿童保健知识培训,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6.财会人员与炊事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具备相应资格,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7. 教职工配备比例,按劳动人事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人劳编[1987]3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园长:4-9个班设园长1人,副园长1人;10-12个班设园长1人,副园长1至2人。
专职教师:全日制幼儿园每班配2-2.5人。
保育员:全日制幼儿园每班配1人。
医务人员:全日制3-6个班的幼儿园配1人,6-12个班的配2人。
其他人员:按实际需要配备。
8.依法保障幼儿教师的合法权益,保证园长和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
教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应当不低于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最低标准,并按时发放。
三、安全与卫生保健
1.幼儿园内无危房,各种建筑、设施设备均有安全防护设施。
2. 幼儿园应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日常管理要求,制定重大及突发事故预防应急预案,组织教职工接受安全教育,增强幼儿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安全事故,保障幼儿及教职工安全。
3.幼儿园应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规定,贯彻保教结合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4.会同卫生部门定期做好幼儿和教职工健康体检、预防接种和传染病预防(隔离)工作。
离园一月以上的幼儿,入园前须经过医生的全面检查。
5.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
坚持每天2小时(寄宿园3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其中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
做好各项体育活动的卫生保健、安全监护工作。
对体弱、残疾幼儿予以特殊照顾。
6. 保证幼儿每日足够的饮水需要,做到每人一杯一巾。
做好幼儿园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定时对幼儿所用物品和教玩具进行消毒。
7. 科学合理安排幼儿膳食。
食堂严禁承包经营,每周制定带量食谱,每学期膳食调查不少于一次。
定期对食堂进行消毒,做到生熟分开,并做好48小时食品留样监控工作。
膳食水平须达
到一级。
教职工伙食与幼儿伙食严格分开,定期向家长公布幼儿伙食账目。
四、保育与教育
1.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要求,从本园和幼儿实际出发,制定具有操作性的、科学的学期、周、日教育教学计划,并认真实施。
2.教师、幼儿在幼儿园应说普通话。
3.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保教并重,游戏活动应成为教育教学的基本手段,每天游戏活动时间不少于教育活动的一半;游戏种类丰富,自选活动不少于30分钟。
寓教育于生活、游戏之中。
防止教学小学化、成人化,不使用小学教材及不规范用书。
利用本土资源为幼儿自制安全卫生、丰富的活动材料。
4.大力开发农村教育资源,积极探索适合农村的幼儿教育方法,总结教育经验;并能定期组织当地其他园所进行观摩教学。
5.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成为当地的幼儿教育资源中心。
为当地居民提供儿童早期教育咨询、科学育儿指导等服务,每学期不少于1次。
五、领导与管理
1. 乡镇中心幼儿园的举办和停办,由所在乡(镇)申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核认定。
实行乡办乡管。
2.幼儿园应全面贯彻执行《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管理。
办园思想端正,办园行为规范,不以盈利为目的。
3.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多渠道筹措办园经费。
幼儿园必须有固定的经费来源渠道和规范的管理,具备良好的安全设施设备。
4.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负责幼儿园的全面工作。
5.幼儿园实行民主科学管理,建立园领导、教职工岗位责任制,按章办事。
建立园务委员会和家长委员会。
定期召开园务会议,研究幼儿园的主要工作。
认真制定年度计划,定期部署、总结。
6.幼儿园坚持勤俭办园,按规定收费,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账目清楚,手续齐备,专款专用。
加强财产管理,有计划地添置教学设施。
7.幼儿园应建立园务档案及各类过程性管理资料档案,包括学年和学期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教职工和幼儿名册、教师业务档案等,做到各项工作有案可查。
8.幼儿园应主动向主管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接受其检查、监督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