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代理授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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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职务代理授权表TO:(附件三)

(完整版)职务代理人制度

安徽淮商超市有限公司 职务代理人制度 一、目的 为使本公司各项工作不因从业人员出差、缺勤或请假、离职等因素的影响,得以正常工作,并能培育和强化公司储备干部的领导及管理能力,完成公司的人才梯队建设,增强员工的代理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各类关键岗位和人员(见习主管级以上人员) 三、职责 3.1人资中心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废止以及制度执行情况 的监督 和检查工作; 3.2人资中心按照本办法要求核实干部阶层代理人资格,并更新 或发布 岗位职务代理人名单; 3.3人资培训中心按照本制度要求落实对干部阶层代理人的培训 和评价 工作,并建立代理人档案; 3.4各部门按照本制度要求向人资中心提报本部门代理人与被代 理人的 岗位职务代理人名单; 3.5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有异动之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应及时更 新职务 代理人名单,并及时向人资中心提报; 3.6各部门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按照本制度要求办理代理手续并履 行相应 职责和权限。 四、具体事项 4.1代理权之产生与消失:

4.1.1凡被代理人出现出差、缺勤(含请假)、离职等情况时, 除上级 主管有特别指示外,预设(或指定)岗位职务代理人之代理权自 然产生。待被代理人出任或回至岗位后,岗位职务代理人之代理 权自然消失。 4.2代理原则: 4.2.1代理人资格以公司人资中心公布的代理人名单为准,至少应设二 位代理人; 4.2.2代理人行使代理权,为明确责任,应签名并加(代)字; 4.2.3代理人有多位,其代理顺序一般应按下列原则 A)同部门正副主管互为自然职务代理人; B)部门内之下一级主管; C)部门内对各项业务状况最了解之人员; D)同部门内其他科室主管; E)部门内职称较高之人员。 4.2.4指定一个或多个代理人,根据本公司各部门工作性质和当 时处置 问题状况,如代理人代理有困难时,也可由代理人另选人代理或 指定具体业务人员代理事务的处理,此时应填写”岗位职务代理 人授权审批单”呈上级领导批准,并知会人资中心。 4.2.5被代理人应尽量完成手头工作,不应期待代理人去做你应 该完成 的工作,被代理人应留下可靠的异地联系方式,以便紧急情况使 用,代理期间应适时联系代理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 4.3代理手续启动: 4.3.1被代理人出差、请假、或出席会议时,代理人在相关表格(如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类别设备供应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注: 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2.在授权委托书后应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3.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4.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需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法定代表人的签名、申请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进行公证。

洁具投标人需同时出具一份厂家授权书(在厂家所在地公证授权)格式如下: (三)厂家授权书 制造厂家授权书 致:江西省交通厅石城至吉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 作为(洁具生产制造商名称)的生产制造商在此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公司名称和地址)用我公司生产制造的洁具产品就江西省石城至吉安高速公路项目房建设备国内公开招标递交投标文件并进行后续的合同洽商和履行。我方承诺,不会另行许可其他第三方用我公司生产制造的产品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会单独以我方的名义或委托他人代为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由此引起相关方的投标被按照无效处理以及给相关方和贵办造成的损失由我方负责赔偿。 我们在此保证为上述公司就此次招标而提交的产品承担全部质量保证责任。 出具授权书的生产制造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四)、以上授权书都需公证,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出具。

行政诉讼代理人委托书范文

行政诉讼代理人委托书范文 范本一 委托单位×××,…… ( 写明名称、地址等基本信息)。 法定代表人 ( 或负责人) ×××,…… ( 写明姓名、职务等基本信息)。 受委托人×××,…… ( 写明受委托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址; 受委托人是律师的,则写明律师姓名和所在律所即可)。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 ( 写明案由 ) 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代理人×××的代理事项和权限为: …… 代理人×××的代理事项和权限为: …… 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的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__

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单位:××× ( 盖章) ××××年××月××日 范本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我与_________________的行政诉讼案件中作为我的代理,参加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如果法定诉讼代理人的监护权消灭,应当及时将法定诉讼代理权消灭的事实告知法院,原法定代理人因法定代理权的消灭而丧失法定代理人的身份。 代理人____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 辩护人的权利是司法资格考试的重点内容。《刑事诉讼法》第36、37、38、39、41、45、47、159、160条对辩护人的权利作了详细规定。辩护人的权利可以分为14种。 年月日

职位管理办法

1、目的 1.1建设多重职业通道。 1.2用于职位体系设计、人员分类、人才规划、培训发展。 1.3激励员工。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 3、职责 3.1 行政与人力资源中心是职位管理的归口部门; 3.2管理人员调动、任免而带来的职位变化,并备案; 3.3为各部门职位管理和人员晋升、降级提供指导意见; 3.4监控职位管理,以便对职位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解决和调整。 4、职位管理目标和名词解释 4.1职位管理的目标 4.1.1职位是组织的最小单位。 4.1.2通过有效的职位管理,建立和完善科学、统一、规范的职位管理体系,搭建全面、系统的人力资源运作和管理平台,开辟、建设和拓展多重职业发展通道,满足员工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需要,充分调动和激励员工不断提高其职位胜任能力及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 4.2名词解释 4.2.1职类:根据工作性质划分为4类(M/P/A/O),不同类别的员工的管理方式有所差别;为便于操作、管理,奥达信只划分M类、P类和O类职位,将行政类(A类)职位并入专业类(P类)。 4.2.2职级:反映职位对企业的相对价值。 4.2.3职衔:头衔;每个职级对应一个或多个头衔。 4.2.4职位:也称岗位,是职位扮演角色、承担职责和任务的集合。 4.2.5职位名称:也称职务,职位名称有两种表示方式;方式一:职位名称=职位(职责)+职衔,如采购高级专员、模具设计助理工程师等。方式二:特殊的可按行业习惯称谓,如会计,司机等。 5、职衔体系 5 .1一般而言,不同的职衔代表不同的职位。如采购专员、采购高级专员、采购主任专员是不同的职位。但是,由于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一个职位出现不同的任职能力的员工担任,可以通过职衔体系将员工进行区分;也就是在提出用人需求的时候,必须明确不同的级别。 5 .2除销售体系人员外,一般不带团队人员不能冠以管理类(M类)职位。

代理人制度

广州市宝迪新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管理部文1 1-1 代理人制度 一、目的 保证公司各部门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避免出现管理真空。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权责 1、管理部为推行该办法实施的主导部门; 2、各部门负责对职务代理人的指定,并及时报备管理部。 四、定义 1、职务代理人在制度是指岗位职务人员离岗期间,由他人代为行使权力或执行工作任务的相关规定; 2、 代他人行使职权或执行工作任务之人称之为职务代理人,岗位职务人为被代理人; 3、职务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代理关系建立在一定的岗位职务或职责之上,代理权依据所担任的岗位职务而产生。 五、职务代理人选定 1、每个岗位职务人员都必须配备至少一名职务代理人,也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配备二名职务代理人,当职务人请假、出差、休假时,由第一职务代理人行使代理权和执行代理任务,当第一职务代理人不在时,再由第二职务代理人代理其岗位职务; 2、由于部门人员之间较为熟悉对方的工作业务,一般的职务代理人在本部门选定较好,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也可以互为职务代理人; 3、代理人必须熟悉被代理人的岗位业务。 六、内容 1、被代理人在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权时,应充分授权职务代理人,应保证本人不在岗时,部门工作正常的开展,若造成工作停滞或拖延,由被代理人承担全部责任。 2、职务代理人应谨慎行使代理职权,对于能独立处理的工作及时处理,不能独立处理的应及时用电话向被代理人请示处理办法,代理人行使代理权有关后果被代理人承担主要责任。 3、被代理人履行职权后,代理人应把有关代理情况书面报告被代理人。 4、代理人未把有关情况书面告知被代理人,造成后果的,由代理人承担全部责任。 5.、被代理人在离岗期间,必须保持移动通信的畅通,如何因为代理人联系不到而产生的损失,由被代理人承担全部责任。 七、不适用代理的情况 1、需要专业技能的技术性鉴定, 2、有关借款签字确认手续,指需要本人确认的借款,必须由本人行使,他人不得代理。 3、其他 八、处罚 1、被代理人不在岗时,未指定代理人,造成工作被动,视情况给予50--1000元经济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全额承担有关经济责任。 2、被代理人未充分授权给代理人,造成工作被动,视情况给予50---1000元经济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全额承担有关经济责任。 3、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职责的,造成工作被动,视情况给予50---1000元经济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全额承担有关经济责任。

职务代理管理规定

职务代理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公司各项业务不受各级主管或责任人因从缺因素的影响,并为培育储备主管的领导及管理能力,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凡公司各级主管、从缺时负有责任及未完成之任务的人员均应按本管理规定办理。 第三条定义 从缺:因出差、调休、公休、请假、出席会议、缺勤或暂异动等因素而超过八小时(含)而不能在公司; 被代理人:因从缺而需将其部分职权及职责交与代理人的各级主管或从缺时负有责任的人员; 代理人:由被代理人指定且经行政秘书发布,执行被代理人所授的权力并承担相应责任;或被代理人从缺而未指定,按本制度第五条六款自然 形成代理的人员。 第四条代理权的产生与消失 1.被代理人从缺八小时(含)以上时,须指定其代理人行使其部分职权, 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并通过行政秘书发布,自行政秘书发布之时起,代 理权便产生; 2.被代理人回至工作位置后,职务代理人之代理权便自然消失。 第五条代理原则 (一)各部门发生的代理事宜需部门经理审批,部门经理的代理事宜需总经理审批; (二)代理人以被代理人指定且经行政秘书发布者为准; (三)代理人之权限不得超越被代理人指定且经行政秘书发布的权限;(四)代理人行使超出所授的权限视为无效,执行者可拒绝执行,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代理人承担; (五)代理人行使代理权,为明确责任,签名时应加“代”字; (六)代理人有多位,被代理人指定其代理人时按下列原则: 1.部门内之次级主管; 2.部门内对各项业务状况最了解之人员; 3.部门内职称较高之人员; 4.部门内年资较长之人员; (七)被代理人从缺而未指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逾越发布的从缺期而未归,

职务代理管理办法

职务代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主要岗位的工作延续性,构建岗位安全机制,使公司主要岗位员工出差、请假、异动或职位空缺期间各项业务得以顺利开展和推动; 推动公司人才梯队培育和为员工的职业发展搭建平台。 第二条职务代理定义:即员工出差、休假、异动或职位空缺期间,由设定的第一代理人或第二代理人临时递补其职务,代行其岗位职责,以确保工作 的延续性。 第三条职务代理人确定的原则和顺序 (一)在设置代理人时,应首先考量代理人员的工作潜能及匹配度,以利于代理人员能充分履行被代理人的工作职能; (二)主管人员的职务代理人原则上应优先选自部属中职务较高者中选择一人代理或依承办工作内容选择二人(含)以上共同代理。如基 于实际运作考量,于部属中无法选择合适之代理人时,可采取下 列方式: 1、以其它工作性质较相近部门的同级主管为代理人; 2、若无其它工作性质相近单位时,可以任何其它部门之同级主管 与本部门部属中职务较高或较合适者共同代理; 3、非主管人员之职务代理人以本部门熟悉该工作内容之较合适者担任为原则。 第四条职务代理人设置的程序 (一)各中心、所属公司应按照各岗位的工作人员的<<职务代理人名册>>及各岗位工作流程作业指导书。每一位员工须设立两位的职务代 理人,第一代理人为当然的职务代理人,若第一代理人无法进行 职务代理时,由第二代理人递补代理。各岗位工作流程作业指导 书由部门自行备档,于利代理人能熟悉被代理人实际工作作业流 程; (二)各中心、所属公司在建立<<职务代理人名册>>后,应经直属主管

审核和上一级主管核准后方可生效。并送存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备 档,由人力资源部汇总造册后通告公司各中心、部门,修改时亦 同,以利明确工作范畴及权责; (三)《职务代理名册》建立后,如有人员职务异动时,各部门应在每月的月底前完成对名册进行修订和确认。 第五条职务代理的原则 (一)职务代理人资格以各中心、所属公司提报的名册为准; (二)职务代理人在行使代理权时,为明确责任,应在签名时加(代)字; (三)原则上,职务代理人于代理期间,无权代理被代理人进行合同、协议书的签定,亦无权行使被代理人之人事、财务核决权,有特 别交办或授权的不在此限。 第六条代理人权责 (一)被代理人出差、请假、异动或职位空缺在八个小时(含)以上时,除上级主管有特别指示外,代理人权责等同于被代理人; (二)代理人在被代理人出差、请假、异动时,代理人应在出差申请单、请假卡、工作交接书上签名确认,同时代理其工作各项事务; (三)代理期间应确实执行各项事务,不应有推脱、敷衍之行为; (四)职务代理人在代理职务期间不得请假、出差、外出,如有特殊状况应另行选择合适代理人(除依核决权限规定外,至少应经上一级主 管同意)方可离开; (五)代理人应于被代理人返职后,立即将代理期间所处理或知悉的事项,向被代理人提出详实之书面或口头报告。 第七条被代理人权责 (一)被代理人在离岗前,应将交办事项向其职务代理人交接清楚。在代理预期天数在3天(含)以上时,须以书面资料<<职务代理授权 书>>交办相关工作内容。若3天以内的可视实际状况,比照办理; (二)被代理人返回就职后,应主动向有其职务代理人查询被代理期间

职务授权及代理人管理办法

职务授权及代理人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本公司为使员工能明确了解职务授权及代理办法,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职务人员 1、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总监。 2、部门负责人:一级主管、二级主管、三级主管。 3、一般职员。 第四条 职务授权原则:由以上代下或由上级主管指示代理其职权 1、总经理:由董事长为之或由副总经理与行政总监共同签核为之。 2、副总经理/行政总监:由总经理为之或两人互相为之。 3、一级主管:由副总经理/行政总监为之。 第五条 职务代理原则 1、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总监及理级主管,需自行指定职务代理人。 2、一般职员由各理级主管指定其职务代理人。 3、请参照《职员类别及职务代理人对照表》。 第六条 代理人异动 1、各单位应定期复核《职员类别及职务代理人对照表》之正确性及适当性,如须变更,需填写《职务代理人变更表》,经核决权限送签,再交人事行政部修订。 2、人事行政部修订《职员类别及职务代理人对照表》后,需通知各单位。 第七条 《职员类别及职务代理人对照表》修订: 1、发生下列情形时,人事行政部将主动要求相关人员填写《职务代理人变更表》,依核决权限送签,再将异动后《职员类别及职务代理人对照表》通知相关单位。 (1)主管或单位已裁并变更。 (2)因应业务需求扩增单位或职务。 (3)所载单位名称与现制不符。 (4)关键职务人员异动。 (5)其它情形需修订者。 第八条 代理程序 员工因差、假或接受训练等因素不在单位执行职务时,应依相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并知会职务代理人签章确认。 第九条 注意事项 1、职务代理人应有处理代理事务之能力。 2、代理职务以不影响原职务为原则。

职务代理制度(1)

领导干部离岗期间 职务代理制度 一、目的 保证公司、部门业务管理及岗位职责正常、持续、高效运转,解决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因公出或休假不能履行岗位职责,造成工作停滞或延缓,推诿、懈怠现象频出等管理问题;通过职务代理,发现并挖掘管理漏洞,降低运营风险;培养管理技能,提高履职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含控股子公司)。 三、定义 1、职务代理:是指领导干部离岗期间,为确保岗位工作接续而由他人代为行使职权或执行工作任务。 2、职务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职务代理人是指代他人行使职权或执行工作任务的人;被代理人是指授权代理的人。职务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代理关系建立在一定的岗位职务或职责之上,代理权依据所担任的岗位职责而产生。 四、职责 1、###和###部共同负责本制度制定、修订,负责建立职务代理档案,对代理过程中资料进行备案。###部负责程序执行,###负责过程与结果跟踪。 2、被代理人负责按制度要求履行代理程序,确定职务代理人,及时对代理人进行业务培训指导,使代理人切实履行代理职责。

3、职务代理人在代理期间,负责行使被代理人岗位工作职责和执行相应工作任务,对代理期间职责的履行和工作结果负责。 4、职务代理人于被代理人返岗后,负责将代理期间职责履行情况及工作任务进展结果,包括期间重大事项,向被代理人进行详实的汇报。 五、职务代理人选择与确定 (一)职务代理人选择原则及方式 1、职务代理人的选择原则上逐级确定。 2、职务代理人在具备职务代理权限的人员中选取并采取轮流代理方式。 (二)职务代理人确定 1、董事长职务代理人为总经理。 2、总经理职务代理人为公司副总经理(含总经理办公会成员)。 3、副总经理(含总经理办公会成员)职务代理人为同级别其他副总经理。 4、部门正职职务代理人为本部门副职,未设副职的由本部门主管领导任职务代理人;部门副职职务代理人为本部门同级别其它副职,未设其它副职的,副职职务代理人为部门正职。无正职的职务代理人为本部门主管领导。 六、管理内容 (一)职务代理产生与终止 1、因公出差(含外派学习)、休假或其他原因暂离工作岗位在三日以上(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十一”、“春节”除外),即启动职务代理机制。 2、被代理人回到本职岗位,与代理人完成工作交接,职务代理人代理权限自然终止。

最新职务代理人制度

职务代理人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使公司各种职务之日常作业能顺利运行,不因人员休假、缺勤、异动而受影响延误,并培养代理人具备较高层、宽广的能力,以储备优秀干部人才,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凡有关公司各类职务代理人异动、代理人指定、代理权限限制、代理人义务、管理约束等,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3.定义 无 4.权责 4.1 行政中心为推行该制度实施的主导单位。 4.2 各部门主管负责职务代理人名录的制定,被代理人工作职务说 明书的汇整及人员异动后相关文件的修订,并及时上报行政中 心。 5.内容 5.1 代理人指定 5.1.1 凡担任本集团公司班组长级以上人员(含班组长),及各 部门主管认定属重要性、独特性之职务,均应由上级主管 指定职务代理人,由各部门主管指定职务代理人,并填写 职务代理人名录,提交行政中心存档。 5.1.2 职务代理人以所属下级优秀、适任之人员为优先,原则上 不得由上级或跨部门人员担任。 5.1.3 凡遇职务或人员异动时,异动部门相关负责人须修订职务 代理人名录,并提交行政中心存档。 5.1.4各级主管至少应设二位职务代理人,第一代职务理人,第 二职务代理人。

5.1.5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不应同时缺勤。 5.2 被代理人职务说明 5.2.1 公司所有被代理人均应就其职务,制定该岗位之工作职务 说明书,详细说明工作内容及作业要点,经主管审查后, 并报交行政中心存档。 5.2.2 职务有重大调动时,须配合修改职务说明书,或定期由行 政中心召集各部门进行修订。 5.3 代理人更换及考核 5.3.1 凡因组织调整、职务异动、人员离职等,必须于异动生效 一个月内,由部门主管指定异动人员新的职务代理人,并 报行政中心。 5.3.2 代理人严重违规,或工作严重失职,或部门结合代理人表 现认为已不适合担任代理人,部门主管有权利随时提出变 更代理人,并报行政中心。 5.3.3原则上,职位轮调或被代理人工作调动或升迁,优先考虑 该职位之代理人。 5.4 代理人权限 5.4.1 职务代理人应于被代理人休假、外出时,行使下列权限: 5.4.1.1 例行性工作:被代理人日常应执行、处理之正常工作。 5.4.1.2 紧急性工作:基于时效性考虑,无法等待被代理 人返回工作岗位再行处理之紧急性工作。 5.4.2 代理核签之工作系属重大决策或事件时,代理人应呈请 被代理人之上级主管核决,不得代行。 5.5代理人义务 5.5.1被代理人于休假或外出时,应告知代理人其去处、需代理 人代行工作之内容、进度与注意事项,休假或外出时间超

职务代理人制度.

职务代理人制度 一、目的 为使本公司各项工作不因从业人员出差、缺勤或请假、离职等因素的影响,得以正常工作,并能培育和强化公司储备干部的领导及管理能力,完成公司的人才梯队建设,增强员工的代理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各类关键岗位和人员(组长级以上人员) 三、职责 人资中心: 3.1人资中心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废止以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3.2人资中心按照本办法要求核实干部阶层代理人资格,并更新或发布岗位职务代理人名单; 3.3人资中心按照本制度要求落实对干部阶层代理人的培训和评价工作,并建立代理人档案; 各部门: 3.4各部门按照本制度要求向人资中心提报本部门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岗位职务代理人名单; 3.5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有异动之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应及时更新职务代理人名单,并及时向人资中心提报; 3.5各部门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按照本制度要求办理代理手续并履行相应职责和权限。 四、具体事项 4.1代理权之产生与消失 4.1.1凡被代理人出现出差、缺勤(含请假)、离职等情况时,除上级主管有特别指示外,预设(或指定)岗位职务代理 人之代理权自然产生。待被代理人出任或回至岗位后,岗位职务代理人之代理权自然消失。 4.2代理原则 4.2.1代理人资格以公司人资中心公布的代理人名单为准,至少应设二位代理人; 4.2.2代理人行使代理权,为明确责任,应签名并加(代)字; 4.2.3代理人有多位,其代理顺序一般应按下列原则 a)同部门正副主管互为当然职务代理人; b)部门内之下一级主管; c)部门内对各项业务状况最了解之人员; d)同部门内其他科室主管; e)部门内职称较高之人员; f)部门内年资较长之人员。 4.2.4指定一个或多个代理人,根据本公司各部门工作性质和当时处置问题状况,如代理人代理有困难时,也可由代理人另 选人代理或指定具体业务人员代理事务的处理,此时应填写”岗位职务代理人授权审批单”呈上级领导批准,并知会人资中心. 4.2.5被代理人应尽量完成手头工作,不应期待代理人去做你应该完成的工作,被代理人应留下可靠的异地联系方式,以便 紧急情况使用,代理期间应适时联系代理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 4.3代理手续启动 4.3.1被代理人出差、请假、或出席会议时,代理人在相关表格(如在被代理人的“出差申请单、请假单”)上签字确认4.3.2被代理人出差请假等,未指定代理人或请代理人签认,而发生重要事情时,按公司人资中心公布的(岗位职务代 理人名单),代理人员自动履行代理。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表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变更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委托书适用于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等办理登记(备案)、股权出质等业务。 2.名称预先核准,新申请名称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或隶属企业,已设立企业变更名称申请人为本企业,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 3.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分公司申请人为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4.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人为本企业,加盖本企业公章(其中公司清算组备案的,同时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同时由破产管理人签字);分公司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人为公司,加盖公司公章;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加盖隶属单位(企业)公章。 5.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和质权人,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或者质权人。 6.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7.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照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8.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集团公司职务代理人管理办法2016

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职务代理人管理办法(讨论版) 1.0 目的 为使本公司各种职务不因岗位人员空缺、出差(公出)、缺勤、外部脱产培训或人事异动等因素的影响,并为培育管理者的领导及能力,开发员工的职业发展通道,特订定本办法。2.0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主管级以上人员和代理人按本管理办法之规定执行。 3.0 职务代理的职责 3.1 各部门权责: 3.1.1每月各部门根据人事变动要及时将职务代理人变动。 3.1.2推动其部门建立职务代理人制度。 3.2 被代理人权责: 3.2.1被代理人在被代理工作前1天的时间内,应将交办工作事项以书面资料的形式,并载明所指定的职务代理人,说明代理全责或部份责任内容,给代理人一一交代清楚,并双方签字确认。 3.2.2被代理人返回岗位上班后,应主动向职务代理人查询被代理期间所交办的各项事务工作。 3.3 代理人权责: 3.3.1被代理人从缺时,代理人之权责同与被代理人。 3.3.2代理职务期间应履行交办的各项职责,不应有推脱、敷衍之行为。 3.3.3代理人应于被代理人返职后,立即将代理期间所处理或知悉之事项,向被代理人提出详实之书面或口头报告。 4.0 职务代理的原则 4.1 代理人资格以公司批准的《职务代理人一览表》为准。 4.2 代理人行使代理权限时,为明确责任,在批审的文件上,应签名并且加签(代)字。 4.3 代理人有多位时,其代理选拔顺序应按下列原则: 4.3.1同部门正副主管互为职务代理人。 4.3.2部门内的次级主管。 4.3.3部门内对各项业务状况最了解的人员。 4.3.4部门内职称较高的人员。 4.3.5部门内年资较长、经验丰富的人员。 5.0 代理职务的设置 5.1 被代理人从缺时。 5.2 被代理人出差(公出)、请假、培训、人事异动、出席重要会议时。 5.3 无法同时处理的日常事务(如代理出席会议、接待宾客等)。 6.0 职务代理人申报流程 6.1 各级主管或经理至少应设一位代理人。

职务代理人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了保证工作的延续性,不因人员的流动或不在岗位而导致工作的停顿、管理的混乱,加强培养接班人,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有人员的职务代理,职务代理人的权限仅限于被代理岗位的分权手册、流程、制度中明文规定的权限。 三.所有部门在出现以下情况时,一般需要启动职务代理。 1.员工请假、休假、出差(公司统一公休、放假除外)时; 2.特殊岗位员工提交离职申请时; 3.本公司管理人员因公外出离开公司范围超过 8 小时以上时间时,必须在其因公外出 单上指定其职务代理人。职务代理时间仅限于公出人回来正式上班时间为止。 4.本公司所有人员因各种原因申请辞职之时,于辞职手续被批准之日起,由申请人之直 接上级指定其在离职期间的职务代理人,与申请离职之人于辞职期间,共同办理工作 移接、资料移交等手续,职务代理时间为该职位的补缺人到位之后办清移交手续为止。 5.本公司所有人员请假、休假超过 1 天以上时(1 天内可以不启动职务代理),其直接 上级在申批其请假单上必须指定其请假期间的职务代理人姓名,行政人资部负责监察 其代理情况。职务代理时间仅限于请假人销假上班时间为止。 四.没有安排好职务代理人的不得请假。 五.各需要职务代理的人员在发生职务代理的 24 小时前,由职务代理的启动人注明代理人的职位、名称、代理事务,按岗位需要可以说明职务代理的具体事项。各单位厂长、经理以上级别的职务代理上报行政人资部备案,其他人员报给各单位办公室备案。

六.所有人员于离职、辞职、休假(含请假、病假、事假等)、公出、或其他当事人离岗需要他人临时代理其职务时,需要在内部电子平台上公开职务代理人,以证明职务代理人知道已经启动职务代理的相关管理。 七.职务代理人的工作移交:委托人于要离岗前,将所属要完成之工作一一列出书面清单或口头陈述,与职务代理人进行授权委托前的工作移交,以便让职务代理人能清楚明白要代理的工作重点与工作方法,而不只是简单的跟踪。职务代理人于委托人返回原岗位时,职务代理人要与委托人进行代理期间的工作总结,进行代理期间的相关代理事项的述职报告,同时将工作进行重新移交回原委托人。 八.职务代理人于代理期间应熟悉所代理职位的职务说明书,掌握所代理职务的工作重点及要求;职务代理人于代理期间遇有不明情况,不得擅自下结论,主观猜测,要第一时间联系被代理人;职务代理人在职务代理期间如违反相关的制度,行政部门同样按制度规定追究所代理职务应承担的对等责任。 九.职务代理人的权限范围:职务代理人于代理期间,帮助委托人处理日常事务,审批相关业务文件。 十.以下三种权限不能代理其审批签名,否则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1.不得签批原委托人权限内的财物使用的审批权限(特别授权例外);2.不得签批原委托人权限内的人事任免及奖惩的审批权限;3.不得签批原委托人权限内的制度、流程、标准、规则之制订/修订/废止的审批权限; 十一.所有人员离岗时未办理移交手续,导致工作联系断层并造成损失的,将酌情予以相应处分。 十二.本制度由行政人资部制订并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自本制度执行之日起,之前与本制度雷同或有冲突之制度于本制度发行之日起同时废止。本制度由行政人资部负责执行前的培训与解释。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完整版)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第一篇: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兹证明: 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职务: 。 附: 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盖章: 二o一三年七月二十三 日 第二篇: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范本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年月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董事长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201X 年3月 14 日 证明 兹有同志,系员工,特此证明。 特此证明。 年公司月 10 日201X1 第三篇: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姓名、性别、年龄)在我公司(或者企业、单位)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是我公司(或者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公司(单位全称加盖公章) 201X年X月X日 附 法定代表人住址: 电话: 2.说明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通常是法人单位内部的正职负责人,如果没有正职负责人,则为主持日常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可以直接代表法人对外签订合同,在法院起诉应诉,以及参与处理其他法律事务。他在自身的权限范围内所为的一切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其他人代表法人进行活动,但须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可以一事一授权,也可以以一定期间授权。代理人在其授权的范围内所为的行为由法人承担法律后果。 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应当遵守法纪,勤勉工作。对于法定代表人的违法行为的责任,《民法通则》第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②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③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④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⑤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⑥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法律,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______同志,在我单位任_______职务,特此证明。 单位全称(盖章) 一九_年_月__日

职务代理人规定

当我被上帝造出来时,上帝问我想在人间当一个怎样的人,我不假思索的说,我要做一个伟大的世人皆知的人。于是,我降临在了人间。 我出生在一个官僚知识分子之家,父亲在朝中做官,精读诗书,母亲知书答礼,温柔体贴,父母给我去了一个好听的名字:李清照。 小时侯,受父母影响的我饱读诗书,聪明伶俐,在朝中享有“神童”的称号。小时候的我天真活泼,才思敏捷,小河畔,花丛边撒满了我的诗我的笑,无可置疑,小时侯的我快乐无虑。 “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青春的我如同一只小鸟,自由自在,没有约束,少女纯净的心灵常在朝阳小,流水也被自然洗礼,纤细的手指拈一束花,轻抛入水,随波荡漾,发髻上沾着晶莹的露水,双脚任水流轻抚。身影轻飘而过,留下一阵清风。 可是晚年的我却生活在一片黑暗之中,家庭的衰败,社会的改变,消磨着我那柔弱的心。我几乎对生活绝望,每天在痛苦中消磨时光,一切都好象是灰暗的。“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这千古叠词句就是我当时心情的写照。 最后,香消玉殒,我在痛苦和哀怨中凄凉的死去。 在天堂里,我又见到了上帝。上帝问我过的怎么样,我摇摇头又点点头,我的一生有欢乐也有坎坷,有笑声也有泪水,有鼎盛也有衰落。我始终无法客观的评价我的一生。我原以为做一个着名的人,一生应该是被欢乐荣誉所包围,可我发现我错了。于是在下一轮回中,我选择做一个平凡的人。

我来到人间,我是一个平凡的人,我既不着名也不出众,但我拥有一切的幸福:我有温馨的家,我有可亲可爱的同学和老师,我每天平凡而快乐的活着,这就够了。 天儿蓝蓝风儿轻轻,暖和的春风带着春的气息吹进明亮的教室,我坐在教室的窗前,望着我拥有的一切,我甜甜的笑了。我拿起手中的笔,不禁想起曾经作诗的李清照,我虽然没有横溢的才华,但我还是拿起手中的笔,用最朴实的语言,写下了一时的感受:人生并不总是完美的,每个人都会有不如意的地方。这就需要我们静下心来阅读自己的人生,体会其中无尽的快乐和与众不同。 “富不读书富不久,穷不读书终究穷。”为什么从古到今都那么看重有学识之人?那是因为有学识之人可以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那时因为读书能给人带来快乐。 自从看了《丑小鸭》这篇童话之后,我变了,变得开朗起来,变得乐意同别人交往,变得自信了……因为我知道:即使现在我是只“丑小鸭”,但只要有自信,总有一天我会变成“白天鹅”的,而且会是一只世界上最美丽的“白天鹅”…… 我读完了这篇美丽的童话故事,深深被丑小鸭的自信和乐观所折服,并把故事讲给了外婆听,外婆也对童话带给我们的深刻道理而惊讶不已。还吵着闹着多看几本名着。于是我给外婆又买了几本名着故事,她起先自己读,读到不认识的字我就告诉她,如果这一面生字较多,我就读给她听整个一面。渐渐的,自己的语文阅读能力也提高了不少,与此同时我也发现一个人读书的乐趣远不及两个人读的乐趣大,而两个人读书的乐趣远不及全家一起读的乐趣大。于是,我便发展“业务”带动全家一起读书……现在,每每遇到好书大家也不分男女老少都一拥而上,争先恐后“抢书”,当我说起我最小应该让我的时候,却没有人搭理我。最后还把书给撕坏了,我生气地哭了,妈妈一边安慰我一边对外婆说:“孩子小,应该让着点。”外婆却不服气的说:“我这一把年纪的了,怎么没人让我呀?”大家人你一言我

申请法定代理人

第一篇申请法定代理人 《2020被执行人授权委托书》 被执行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ⅹⅹ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ⅹⅹ县ⅹⅹ镇ⅹⅹ路61号, 法定代表人张ⅹⅹ,该公司董事长。 受委托人朱xx,男,贵州xx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委托人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作为委托人与ⅹ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执行纠纷案的执行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 上列受委托人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申请执行; 2、代为进行执行和解; 3、代为领取执行标的物、财产(包括领取现金); 4、代为调查、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5、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 委托人ⅹⅹ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时间年月日 被执行人授权委托书[某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某某某职务董事长 受委托人姓名某某某 工作单位某某公司职务经理

授权范围 现委托上列受托人在我单位与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因返还财物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执行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申请恢复执行、提交执行相关的证据材料、代表我单位参加执行工作并有权在执行庭主持下以裁定形式与被执行人和解) 委托单位某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被执行人授权委托书[ 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工作单位广东律师事务所

职务律师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人姓名工作单位 职务地址 联系电话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与因 纠纷一案执行中,作为我方执行过程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执行请求、标的、进行执行和解及收取执行到的金钱、有价证券、房屋等,代为申请延期、中止、终结执行。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10_2职务授权及代理人制度 公司内控流程制度

一、目地: 为使本公司同仁因公私因素无法出勤时,公司业务仍正常进行及运作,故订立此办法。各单位职务代理暨职务授权,除项目核定者外,悉依本作业规定办理。 二、范围: 各项职务出缺或负责人员公私因素无法出勤时(以下称缺勤),应由适当人员代理其相关职务,并经权责主管核准,各项职务代理时,应避免违反相关法令之有关规定。 三、作业程序: 1.职务代理 1.1主管职务代理人:同单位正副主管互为当然职务代理人。如无副主管则由主管 指派所属下一级主管担任之,若无下一级主管,则依下列顺序为之: (1)以假卡或出差/公出等单据上代理人栏之代理人。 (2)由其上级主管指定特定人代理。 (3)单位内职称、职等较高之人员。 (4)单位内对被代理人职务最熟悉之人员。 1.2「部」级以上单位主管职务代理人,如该单位无适当人选者,必要时由同级单 位其他次级主管代理之。 1.3主任级(含)以下职员之职务代理人,则由同一单位之职员相互代理之,同一单位 无其他职员者,得由主管兼代之。 1.4被代理人应于被缺勤前应指定代理人,并知会相关单位,其未经代理人签章确 认,被代理人不得请假。 1.5总经理公出、请假前,由其指定之代理人行使总经理职务,未指定时由依职务 高低顺序代理。 1.6被代理人于部门内无人员可代理时,得选择相关之其他部门人员代理。 1.7代理人除重大事件外,得不经被代理人之许可执行其职权,因此代理人对其代 理之各事项应负其责任。 2.职务授权 2.1可代理之权责:例行性工作、一般性业务、例行性会议、人员考勤管理、一般 例行请购、采购、领料及其他领用等。但仍需依公司授权签核程序办理。 2.2不可代理之权责:用人权、人事异动、非例行性采购、人员奖惩、其它重大采 购案、对外合约、资金调度等。但被代理人有特别授权或承认不在此限。 2.3代理人仅得代理上一级主管权责,不得代理超过二级(含)以上主管权责。 3.各单位应建立职务代理人名册,送人事单位室汇整并需依现况陈报更新。 4.代理人于代理期间内应确实负责办理所代理职务之工作,其因未尽职务代理人应尽 之责致耽误公务者,其责任由代理人负担。 5.被代理人除特殊情形外,应于差假前将其工作及持有之数据交代清楚,其因交代不 清以致耽误者,应自负其责。

岗位职务代理人管理办法

岗位职务代理人管理办法 1.0 目的 为使本公司各项工作不因公司人员出差、缺勤或请假、离职等因素的影响,得以正常运作,并能培育和强化公司各级人员的综合技能和管理能力,完善公司的人才梯队建设,增强员工的补位意识,特制定本办法。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主管(含副)、经理(含副)、总监及需要特别指出代理的部分职员。3.0 职责 3.1 行政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订、废止以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3.2 各部门按照本办法要求向行政部提报本部门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岗位职务及代理人名单 并及时更新; 3.3 各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按照本办法要求办理代理手续并履行相应职责和权限; 3.4 行政部按照本办法要求核实各类职员代理人资格,并更新或发布岗位职务代理人名单,并 建立代理人档案;; 4.0 内容 4.1 代理权之产生与消失 凡被代理人出现出差、缺勤(含请假)、离职等情况时,除上级主管有特别指示外,预设(或指定)岗位职务代理人之代理权自然产生。待被代理人出任或回至岗位后,岗位职务代理人之代理权自然消失。 4.2 代理原则 4.2.1 代理人资格以行政部公布的代理人名单为准,至少应设两位代理人。 4.2.2 代理人行使代理权,为明确责任,应签名并加(代)字。 4.2.3 代理人有多位,其代理顺序一般应按下列原则: 4.2.3.1 同部门正副主管互为当然职务代理人 4.2.3.2 部门内之下一级或上一级主管 4.2.3.3 部门内对各项业务状况最了解之人员 4.2.3.4 部门内年资较长之人员。 4.3 代理人的产生与公布 4.3.1 预设代理人:由行政部组织各部门遵照4.2原则提报“2.适用范围所要求的”岗位人员 代理名单,经所属副总批准后,编制公司各部门《预设岗位职务代理人名单》(附件一),由文控发布,行政部备案。预设代理人若有异动,应及时予以调整相应名单。 4.3.2 临时指定一个或多个代理人:根据本公司各部门工作性质和当时处置问题状况,如预设 代理人代理有困难时,也可由被代理人另选人代理或指定具体业务人员代理某一项或几项事务的处理,此时应填写《岗位职务代理人授权审批单》呈请上级领导批准,并知会行政部。 4.3.3 各部门应视被代理人缺勤或离职期间对工作的影响程度,必要时应以口头或书面(邮件) 通知来往密切的单位、厂商及客户等,以保证工作的持续运作和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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