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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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概述

行政法学概述
大数额的罚款。 价格听证。 立法法规定制定行政法规时,可以采取
听证会的形式广泛听取有关组织和公民 的意见。 行政拘留不适用听证程序。
6、听证程序:
(1)申请或通知; *听证机关和主持人; *当事人和参加人; (2)听证 *听证原则;*听证的模式; *听证的内容;*听证的记录; (3)决定 (4)申诉
行政合理性原则,就是要求行政主体 在选择作出行政行为时应具有内容上的 公正性,体现法的实质正义。 1、平等对待 2、比例原则 3、信赖保护原则
四、程序正当原则
行政权力的运行必须符合最低限度的程序 公正标准。 1、避免偏私 2、行政参与 3、行政公开
第三章 行政主体
第一节 概述 一、概念
行政主体,是指具有行政权能,能以自己名 义运用行政权力,并独立承担相应法律效果的 组织。 1、行政主体是一个社会组织。 2、具有行政权。 3、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特定的行为。 4、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效果。
(一)、行政法律关系变动的条件 1、行政法律规范 2、行政法律事实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动形式 1、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 2、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 3、行政法律关系的消灭
第四节 行政法学
一、行政法学与其他法学学科 二、行政法学的内容 三、行政法学的研究方法
四、各国行政法学主要的流派 1、管理论 2、权力论 3、平衡论 4、服务论 5、公共利益本位论
管理论
1、行政法的目的 2、行政法的内容 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4、行政法的手段
权力论
保权论 1、行政法的目的 2、行政法的内容 3、行政法的手段
控权论 1、行政法的目的 2、行政法的内容 3、行政法的原则 4、行政法的手段
平衡论
1、行政法的目的 2、行政法的内容 3、行政法的原则 4、行体要件——行政权能的存在 行政权能是实施法律、作出行政行为的一种资 格。(案例)

最新1第一章行政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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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行政法概述第一编导论第一章行政法概述第一节行政简单地说,行政法学是关于行政法的学说、理论,而行政法则是关于行政的法,所以,学习行政法以及学习以行政法为研究对象的行政法学,理所当然地首先需要搞清楚什么是行政,明确行政的含义。

一、行政要弄清楚什么是行政,可以从不同角度、不同的层面、不同的意义着手。

(一)“行政”的词源含义和词典含义“行政”的词源含义就是指“行政”一词在历史上最初含义。

早在商、周时代就出现了“行政”一词,其含义指推行国家政令,处理国家事务,即“执掌政务”。

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也使用过“行政”一词。

英文和德文的“行政”单词均包含有“执行、管理”的意思。

这里说的“行政”的词典含义,主要是指《现代汉语词典》对“行政”的解释。

《现代汉语词典》对“行政”是这样解释的:行政是指行使国家权力的(活动);机关、企业、团体等内部的管理工作。

由上可以认为:行政就是管理的意思;行政是指所有的社会组织(即机关、企业、团体等)的管理行为,从总的方面可分: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公行政”一般社会组织的行政。

——“私行政”可是,我们讲的“行政”是行政法或行政法学意义上的行政,或者说,行政法上讲的行政,是国家机构层面上的有权机关代表国家进行管理的行为,其主体主要限于国家行政机关,也包括其他社会公共组织,不包括一般社会组织如机关、企业、团体对内部进行的管理。

理论上把前者称为“公行政”,把后者称为“私行政”。

(二)“行政”的日常用法另外,我们还要注意“行政”一词在日常生活中的用法,这主要是从词性的角度讲。

在社会生活中,“行政”一词人们是在名词和动词的两个方面来使用的:名词意义上的“行政”,是指组织机构、行政单位;动词意义上的“行政”,是指行政活动、管理行为。

比如“今天召开行政会议”、“教学方面的工作由行政负责”中的“行政”即是指行政组织(就我国而言,这种用语多出现在某一单位中存在中国共产党组织的情形,负责党务工作的党的基层组织被称为“党委”或“党总支”,负责业务工作的部门被称作“行政”);而“依法行政”这句话中的“行政”则是行为的意思。

行政法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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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为 作为

不作为
❖ 智力成果——人们从事智力活动所取得的非物质财富
认识到了贫困户贫困的根本原因,才 能开始 对症下 药,然后 药到病 除。近 年来国 家对扶 贫工作 高度重 视,已经 展开了 “精准 扶贫”项 目
❖ (四)行政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
❖ 1.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
❖ 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在法定事由出现后,在行政法律关系 主体之间形成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的条件:
❖ 在某些紧急情况下,处于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 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在限制条件下,采取没有法律依据或同 法律相抵触的措施。
❖ (二)限制条件

存在危急情况
❖ 非法定机关行使的,事后应由有权机关予以确认
❖ 必须受到监督
❖ 适当行使,要将损害控制在最小程度和范围之内
认识到了贫困户贫困的根本原因,才 能开始 对症下 药,然后 药到病 除。近 年来国 家对扶 贫工作 高度重 视,已经 展开了 “精准 扶贫”项 目
认识到了贫困户贫困的根本原因,才 能开始 对症下 药,然后 药到病 除。近 年来国 家对扶 贫工作 高度重 视,已经 展开了 “精准 扶贫”项 目
❖ “比例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 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如果行政目标的实现可能对相
对人的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则这种不利影响应被限制在尽可能
摩梭族的走婚制
认识到了贫困户贫困的根本原因,才 能开始 对症下 药,然后 药到病 除。近 年来国 家对扶 贫工作 高度重 视,已经 展开了 “精准 扶贫”项 目
第二节 行政关系
❖ 行政关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实施国家行政 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总称。包括:
❖ 行政权力获得过程中与权力机关的关系 ❖ 在行政管理中与相对人的关系 ❖ 在监督过程中的监督行政关系 ❖ 行政机关的内部关系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第一节行政法的基本概念行政法是关于行政的法律制度,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部门法。

与其他许多部门法一样,行政法是人们按照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对规定在各类法律文件中的法律规范进行划分的结果。

这里依次讨论行政、行政法和行政法律关系几个基本概念。

一、行政行政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分工。

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是指公共行政。

行政法支配公共行政的范围,会因为国家和时代而不同。

传统上国家是公共行政的主要承担者,国家行政机关有权进行强制性和支配性的管理,国家还设置国有事业和企业单位履行公共服务和其他公共职能。

在"公共治理"框架下,出现了公共行政多元化现象,公共部门和民营部门通过承包等法律形式合作履行公共职能,改善和提高了公共行政的效率。

在行政法学上,可以将国家行政分为形式行政和实质行政、负担行政和授益行政、秩序行政和给付行政。

形式行政是指以行政机关作为划分行政的根据,只要是行政机关从事的职能活动都可以被认为是行政活动,无论它们是制定规则的、处理具体事项的还是裁决争议案件的活动;实质行政是指以国家机关的活动功能作为划分行政的根据,制定规则和裁决争议案件以外的执行性活动被认为属于行政活动,无论它们是由什么国家机构实施的活动。

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一般是指形式行政,行政机关的任何职权活动都属于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范畴。

负担行政是行政机关为公民提供利益和赋予权利的行为。

负担行政和授益行政的分类对于确定行政活动的法律后果有重要作用,例如,在符合信赖保护原则的情形下,对于有法律瑕疵的授益行为一般不得撤销或者撤回。

秩序行政和给付行政是以公民自由权为中心划分的,为防止滥用自由权导致社会危害实施的秩序性管理是秩序行政,为消除和减少过度自由竞争带来的社会差别和维护社会公平提供的公共服务是给付行政。

这种以行政职能为内容的分类,对于确定行政法的类型具有重要意义。

如果秩序行政是主导行政职能,行政法就属于秩序行政法;如果行政给付成为主导行政职能,行政法就应当属于公共服务行政法或者社会行政法。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一、宪法无国家的自然状态与国家权力泛滥是两种极端,平衡点在于建立国家但其权力应有控制=>社会契约,即宪法。

宪法即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

宪法即限法,是控权的契约,是国家与人们签订的用于控制国家权力的契约。

(斯托里《美国宪法评注》,洛克《政府论》,卢梭《社会契约论》)法治是政治的最高境界二、行政法是宪法在行政领域中的延续,其本质是控权法,用于控制行政权。

行政法解决的是民与官的问题:行政,administration(n), administrate(v),即管理,行政法中行政即指官(行政机关和被授权组织)对民的管理,后扩充有行政立法、行政司法(行政复议、商标专利的裁决)。

我国现行行政法不调整以下活动:一是,公安、国家安全、海关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非刑法)进行刑事司法活动;二是,行政机关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人大、人大常、法院、检察院、军事机关等)实施的制定规则、裁决案件以及具体管理公共事务等国家管理活动;三是,国家行为,即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防部、外交部等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以国家的名义实施的有关国防和外交事务的行为,以及经宪法和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宣布紧急状态、实施戒严和总动员等行为行政行为亦不同于民商法:横向和纵向。

纵向关系:行政权力十分强大,需要控制,故行政法侧重点在于民(举证责任的反逻辑:民主张,官举证)。

《行政诉讼法》第一条: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维护,还是控制?姜明安、罗豪才之“平衡说”)如何保护?第一层次(事前、事中):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法=>约束的是官管民的行为。

(如征税;我国没有《行政程序法典》,一部法亦有实体,又有程序。

)第二层次(事后):行政救济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赔偿法)=>民告官在现代社会中,行政法的重点:实体法=>程序法+救济法。

实体法——授权法,法无授权即禁止=>现代社会中事务纷繁=>概括授权+行政裁量+程序控制+救济(无救济则无权利)。

01行政法概述

01行政法概述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权力取得、行使与运用,以及对行政权力监督并对其后果进行行政救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本章主要介绍的是行政法的基础知识,通过学习本章内容,了解掌握行政法的一般原理和基本知识,明确学习行政法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为学习后面的内容打好基础。

重点问题:行政法的涵义与特征行政权的涵义与特征,行政权与公民权利的关系行政法的概念、特征和调整对象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和行政法律关系要素第一节行政法的概念、特征和调整对象一、行政的涵义(一)、行政的概念“行政”(Administration)是行政法的核心概念,要学习行政法必须先了解“行政”的概念。

“行政”一词在日常生活中涵义较多,学术界对行政的解释也有不同的观点,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1.“排除说”。

2.“目的说”。

3.“内容说”。

我们认为应该从行政的实质意义和形式统一的角度对“行政”进行解释,因此,行政就是行政主体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活动。

行政的这一定义包括了三层意思:(1)行政是行政主体的活动。

(2)行政并不是行政主体的所有活动,它是行政主体的特定活动,即行政主体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管理的活动,行政主体的非管理活动不属于行政。

(3)行政是行政主体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进行决策、组织、管理和控制等活动的总称。

(二)、行政的特征行政的特征反映的是行政自身内在的质的规定性,是行政与非行政的区别。

行政主要有以下特征:1.行政具有主体特定性。

2.行政具有执行性。

3.行政具有法律性。

4.行政具有强制性。

5.行政内容具有公益性。

6.行政具有受监督性。

二、行政权行政权不仅与行政有密切的联系,而且直接规定行政权力、公民权利的具体拥有和行使,因而,必须对行政权力、公民权利及它们的关系有一些基本认识。

(一)行政权1.行政权是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规范,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是国家政权的组成部分。

01第一章行政法概述

01第一章行政法概述


2、法律


法律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或依职 权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根据制定机关的区别,它可分 为基本法律和一般法律。前者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后者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 法律是行政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之一,我国不少行政法的 内容由法律直接规定。例如:法律直接规定了国家行政机 关的职权、组织、领导体系和任期(如《国务院组织法》、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规定了国家公务员的权利、义务及其管理制度(如《公务 员法》);规定了各行政管理领域的具体管理制度(如 《户口登记条例》);规定了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 民在国家行政管理中的地位(如《兵役法》);规定了行 政诉讼的原则、条件、范围和程序(如《行政诉讼法》); 等等。
(三)行政法的作用
1、保障行政主体有效行使行政职权
(1)确认行政权的相对独立性,赋予行政主体相应 的行政职权;
(2)明确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
(3)明确行政主体与公务员、被委托组织及个人之 间的关系;
(4)明确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的手段和程序;
(5)明确对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和妨碍行使行 政职权的违法行为的制裁。
(2)行政法规范具有易变性
以宪法、法律的形式表现的行政法规范因其具有一定 的原则件和抽象件而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但是国家的行政 管理形势变动频繁,而以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形式表现 出来的行政法规范由于其涉及的内容过于具体,必须及时 对规范内容进行调整才能适应管理的需要,这就是行政法 规范的易变性。
需要注意的是,行政法的易变性是相对于其他法律部 门而言的,作为法律规范,它仍然具有相对稳定性,不允 许朝令夕改,否则便会造成社会的不安定。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二版)》PPT课件)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二版)》PPT课件)

谢 谢!
实践中,提醒学生关注行政管理中普遍存在 的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惯例等客观现实。
第三节 行政法律关系
一、行政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行政关系 所谓行政关系,是指行政主体因从事行政管理活动
包括行使行政权的活动和基于实现国家或社会职能 的目的所从事的公共管理活动而与行政相对人以及 其他相关主体形成或因之引发的各种社会关系。 其分为以下形态:(1)组织关系;(2)行为关系; (3)行政救济或监督关系。
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是一个相对于立法、司 法的概念,专指国家行政或公共行政。在这一 前提下,各国行政法学者对行政的定义,从方 法上可归纳为四类:
一、行政的概念
除外说 积极说 形式意义与实质意义说 综合说
一 行、政行是政国家的通特过征一定的组织为实现国家或社会职能
而进行的公共管理活动及其过程。其特征主要表现 为: 行政具有执行性 行政的目的具有公益性 行政的活动具有整体性与能动性 行政具有过程性 行政具有法定性与裁量性 行政具有效率性 行政具有受监督性
四、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意思表示上的单方意志性 形态上的多样性 主体上的恒定性与不可自由选择性 内容上的法定性、不对等性、统一性与不可自
由处分性
四、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动
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化形态。行政法律关系的变 化形态有产生、变更和消灭三种:行政法律关 系的产生、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行政法律关 系的消灭。
对内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因行政权力作用于行政系 统之内而在该系统内发生的各种行政关系。
对外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在行政系统之外行政主体 与行政相对人(公民或组织)之间形成的行政法律 关系。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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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行政法的特征 ❖ (一)行政法在内容上的特点 ❖ (1)行政法涉及的领域极为广泛,内容非常丰富。 ❖ (2)行政法规范具有易变性。 ❖ (3)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相交织并共存于一
个法律文件之中。 ❖ (二)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点 ❖ (1)行政法没有完整、统一的行政法典。 ❖ (2)行政法有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
先规定的。 ❖ (3)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 (4)行政法律关系所引起的争议,在解决方式及程序上有
其特殊性。
❖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 (一)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 1、行政主体 ❖ 2、行政相对人 ❖ (二)行政法律关系客体 ❖ 1、物 ❖ 2、行为 ❖ 3、精神财富 ❖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 ❖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即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所享
有的权利和所承受的义务的总和。
❖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 (一)行政法律关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的产生
❖ 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 实而在行政主体和相对人之间形成的特定的权利义 务关系。
❖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
❖ 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行政法律关系要素的 变更,包括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和内容变更。
依据。
❖ 三、行政合理性原则
❖ (一)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含义
❖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主体不仅应当按照行政法律规 范所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作出行政行为,而且要求 行政行为的内容要符合立法精神和目的,符合公平正义等法 律理性。
❖ (二)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
❖ 行政合理性原则作为一个普遍适用的行政法基本原则, 具体要求包括:
❖ 二、行政合法性原则 ❖ (一)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含义 ❖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的核心内容。它是
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 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 (二)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 ❖ (1)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设定和授予才能存
在。
❖ (2)行政职权必须依据行政法律规范行使。 ❖ (3)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必须有行政法律规范的
❖ 二、行政法的分类 ❖ 行政法的内容十分广泛,依据不同的标准,可
将行政法分成不同的种类。常见的行政法分类主要 有以下几种。 ❖ (一)一般行政法与特别行政法 ❖ (二)实体行政法与程序行政法 ❖ (三)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行政监督法和行 政救济法等 ❖ (四)经济行政法、军事行政法、民政行政法、卫 生行政法、公安行政法等
❖ (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立法目的。
❖ (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不得考虑不相 关因素,适用法律规范平等,不得对相同事实给予不同对待。
❖ (3)行政行为的内容合乎情理。
【本章小结】
❖ 行政法上的行政通常指公共行政,即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 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组织、 管理、决策与调控。行政法律关系由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客 体和内容三大要素组成。行政法的渊源是指作为法律部门的 行政法的外部表现形式,主要包括国家有权机关制定的规范 性文件,即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 和单行条例、规章、法律解释、国际条约等。行政法的内容 十分广泛,依据不同的标准,可将行政法分成不同的种类。 常见的行政法分类主要有一般行政法与特别行政法,实体行 政法与程序行政法,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行政监督法 和行政救济法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指导和规范行政 的立法、执法以及行政争议的处理的最主要、最具有普遍价 值的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体可分为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合理性原则。
第五节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 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的含义及特点 ❖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指导和规范行政的立
法、执法以及行政争议的处理的最主要、最具有普 遍价值的原则,一般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 理性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以下特点。 ❖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具有普遍性 ❖ (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基础性 ❖ (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有特殊性
❖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消灭
❖ 行政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行政法律关系权利 义务消灭。
第四节 行政法的渊源与分类
❖ 一、行政法的渊源 ❖ 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的外部表现形式。 ❖ (一)宪法 ❖ (二)法律 ❖ (三)行政法规 ❖ (四)地方性法规 ❖ (五)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 (六)规章 ❖ (七)法律解释 ❖ (八)国际条约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本章学习目标】
1、掌握行政法的概念; 2、了解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件; 3、熟悉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4、领会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行政的概念
❖ 一、行政的含义 ❖ 行政法上的“行政”,主要是指国家行政机
关进行的组织、管理、决策与调控活动,同 时也包括国家行政机关所进行的准立法与准 司法活动。
❖ 二、行政的特征 ❖ (一)行政具有国家意志性 ❖ (二)行政具有执行性 ❖ (三)行政具有法律性 ❖ (四)行政具有国家强制性
第二节 行政法的概念
❖ 一、行政法的含义
❖ 行政法是法的一个独立部门,是调整因行政主 体行使行政职权而产生的特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
❖ 行政法是国家重要的独立的法律部门之一,由 各种法律规范和原则构成,而这一系列的法律规范 和原则又是通过各种各样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
第三节 行政法律关系
❖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及特点 ❖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 ❖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的,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
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 ❖ (1)在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 (2)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由行政法律规范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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