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业务违约处置方法及案例分析

股票质押业务违约处置方法及案例分析
股票质押业务违约处置方法及案例分析

股票质押业务违约处置方法及案例分析---80分

单选题(共1题,每题20分)

1 .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多少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A.5

? B.10

? C.15

? D.20

我的答案: B(正确答案C)

多选题(共1题,每题 20分)

1 . 下列属于强制平仓的优势或特点有()。

? A.场内特有,股票质押回购业务的固有优势

? B.效率较高,相较于诉讼等途径处置周期短

? C.操作便捷,质押标的可直接场内卖出

? D.场外股权质押也可以进行强制平仓违约处置

我的答案: ABC

判断题(共3题,每题 20分)

1 . 强制平仓是股票质押业务违约处置的首选处置途径。()

对错

我的答案:错

2 .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对错

我的答案:对

3 . 证券公司拟竞价处置大股东、董监高股份时,应尽早以书面方式提示股东需要预披露,协调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并书面报告交易所。()

对错

我的答案:对

最新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项目相关流程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项目相关流程 1.股权质押合规性审查 1.1 出质人如为机构,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持续经营能力,经营规范、资本结构合理,财务制度健全,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2)有良好的信誉,企业及实际控制人、主要管理人员近2年无违法或其它不良信用记录。 1.2 出质人如为自然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拥有中国国籍,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稳定收入来源且拥有一定个人财产; 3)有良好的个人信誉,近三年无违法或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1.3 质押标的股票的条件: 1)标的股票为限售流通股的,信托期限至少要覆盖标的股票的限售期及标的股票解禁后根据有关限售股解禁流通的具体管理规定可实现完全变现的时间;标的股票为有减持限制的流通股的,信托期限的设置要覆盖根据减持有关规定可实现完全变现的时间。 2)下列股票不得作为质押标的: 上一年度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以及业绩披露预亏的股票; 被交易所ST处理或ST摘帽6个月以下的上市公司股票;

最近一年内因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被交易所谴责、证监会处罚或有任何不利于正常持续经营的重大诉讼事项发生的上市公司股票; 未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股票; 其他潜在风险较大的上市公司股票,如行业风险或政策风险较大的个股等。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质押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质押。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质押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符合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其他限制性规定。 2.风险控制措施具体要求: 2.1 目标股权质押担保保障性不足的,要求交易对手追加抵押变现能力强的资产。 2.2 标的股票质押率要求如下: 1)以沪深300指数成份股作质押的,质押率原则上不超过50%; 以非沪深300指数成份股作质押的,质押率原则上不超过40%; 集合资金信托项目原则上不接受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作为标的股票,单一信托项目以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作质押的,质押率原则上不超过30%。

股权质押融资业务指引

股权质押融资业务指引 股权质押融资是指融资方以持有的股权(流通股、限售股或非上市股权)作为质押担保,从金融机构(银行或信托)获得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受银根紧缩、银行“惜贷”的影响,企业从银行获取融资难度加大,转道信托已成为企业融资的一种现实选择。 股权质押融资业务对券商而言可以派生出两类业务: 1、提供股权质押融资咨询服务:向大客户提供股权质押融资咨询服务,获得利差收入;同时,也可以吸引客户将质押股份转托管至营业部。 2、推介股权质押类信托产品:向高净值客户推介股权质押融资信托计划,获得一次性销售收入(一般不低于销售额的1%)。 营业部拓展股权质押融资业务可以从产品引入和产品推介两方面着手,相关指引及业务关键点如下: 一、产品引入 营业部既可以直接从信托公司引入现成的股权质押类产品,也可以引入股权质押融资方。 (一)引入股权质押类产品 1、搜集产品信息:营业部可与当地信托公司建立日常联系,广泛搜集股权质押融资信托产品,原则上要求融资主体财务状况良好,有比较稳定的还款来源,质押的股票质地和流通性较好,全流通股优先,如是限售股则信托产品存续期一般应覆盖限售期(超过解禁期三个月为宜),融资期限不超过两年,接受的融资成本不低于10%-11%

(年化)。 2、启动产品引进流程审批:营业部将原则上符合引进条件的产品信息上报营销服务中心,营销服务中心启动内部风险评审及产品引进审批流程。 (二)引入股权质押融资方 1、寻找有融资需求的客户:重点关注有融资需求(融资额度原则上不低于3000万)且持有股票的上市公司股东,包括营业部内外持有大量流通或限售股的客户,了解融资主体、融资金额及投资方向、可接受的股票质押折扣率(参见“股票质押率表”)、质押股票占总股本比率、是否限售、是否高管限售股、融资期限、利率及其他增信措施等要素信息(详见“融资要素表”)。原则上要求融资主体财务状况良好,有比较稳定的还款来源,质押的股票质地和流通性较好,全流通股优先,如是限售股则须在信托期限届满三个月前解禁,融资期限不超过两年,客户能够接受的融资成本一年期约10-11%、两年期约11-13%。 2、评估项目可行性:营业部将客户融资需求上报至营销服务中心,总部根据融资客户的需求选择适合的信托公司进行项目评估。营业部也可直接联系当地信托公司进行评估,将具备可行性的项目资料上报营销服务中心。 3、启动产品引进流程审批;信托公司对融资方的企业经营状况、质押股票的质地与估值水平、还款来源等情况展开尽职调查,并启动风控、合同审批等内部流程(如被否决则立即通知客户);同时,营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探析

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探析 1.概况 1.1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定义 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证券公司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可分解为初始交易、履约管理和购回交易三个部分: ●期初,融入方与证券公司(包括证券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 下同)订立交易协议书,并按协议约定将标的证券按照约定价格质押给证券公司,证券公司支付对应的初始交易资金。初始交易金额与标的证券市场价值的比值为质押率,体现了标的证券对融入方履约购回的保障程度。 ●期间,按协议约定融入方定期支付利息,证券公司对标的证券进行盯市,并采取相应的 履约风险控制措施。 ●期末,融入方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购回交易资金,回购对应的标的证券。购回交易金额是 尚未偿还本金和应付未付利息之和。 1.2业务基本要素 a.标的证券 ?股票质押回购的标的证券为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基金、债券或其他 经交易所和中国结算认可的证券; ?标的证券不包括B股股票、暂停上市的A股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A股股票、 没有完成股改的非流通股股票、股权激励限售股股票、被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处理或其他特别处理的股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国有股等标的证券质押或处置需获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备案的,融入方应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事先办理相应手续,并由证券公司核查确认。 ?以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作为标的证券的, 应遵守对股票限制转让的相关规定及已作 出的限售承诺,且解禁日应早于购回到期日。 b.回购期限

股票质押回购的回购期限不超过3年。可实行提前购回、延期购回等灵活的业务机制,投资者可根据需求选择适当期限,同时可根据突发状况选择提前或延期购回; c.资金用途 股票质押回购业务所获得的资金用途广泛,可用于生产经营、证券投资、补充短期流动性、优化资产配置等; d.证券权益 股票质押回购业务中资金融入方所持标的证券不过户,相应证券权益由客户自行行使。 e.融资利率及付息方式 融资利率通常低于市场水平。对于融资期限在1年以内的客户,可选择到期还本付息;对于融资期限在1年以上的客户,付息方式可选择半年付息,减轻客户财务压力。 f.信息披露 对于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质押股份数量超过上市公司股本的5%时,股东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融资方客户违约而处置股票时,须履约股份卖出的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因融资方客户违约而处置股票时,须履约股份卖出的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国有股东在签署交易相关协议后,应报上级主管财政机关并取得《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备案表》,其中备案文件包括:持有上市公司国有股证明;质押可行性报告及公司决议;质押协议副本;资金使用及还款计划;质押法律意见书; 1.3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产生背景 2012年10月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出台,券商为上市公司提供股权质押融资服务开闸。2013年5月24日,上交所公布与中国结算公司共同制定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业务办法》规定了股票质押回购业务的相关细则包括证券公司应当依据标的证券资质、融入方资信、回购期限、第三方担保等因素确定和调整标的证券的质押率上限。此项创新业务有利于满足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要求,推动资金投向实体经济,有效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有利于稳定市场,减少因被动减持造成的不必要的冲击。 对于证券公司而言,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开展有利于证券公司发挥金融中介服务的本质作用。更快速、便捷满足客户融资需求的同时,也将有效提升券商经营杠杆,提高资本收

股票帐户托管质押贷款担保业务方案

外商担保股票帐户托管质押贷款担保业务方案 1、 股票帐户托管质押贷款担保的基本含义 股票帐户托管质押贷款担保是指股票投资者将其自有资金帐户和融资帐户托管到担保公司名下,并以自有资金帐户的股票市值作质押,按照最高不超过70%的质押比例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一种融资行为。 2、 开展股票质押贷款担保的政策依据 (一)、央行行长周小川2006年3月9日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将促进合规资金进入股市,推进股票质押贷款已无障碍。他说,合规资金进入证券市场从来都是可以的。在股市发展早期,一些金融机构做得不太好,所以对资金的限制多一些。但最近这些年很多限制都放开了,银行可以设基金,券商可以向银行贷款,合格券商可以在银行间市场发债。再比如说股票质押贷款,过去《证券法》对此有限制,现在新的《证券法》已经放开,下一步推进应该没有什么障碍。合规资金陆续进入股市将大大改善我国资本市场主体的生存和发展空间,提高综合竞争力,同时也有利于资本市场本身的发展。 (二)、2006年3月7日,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二会”期间接受了《中国证券报》记者的独家采访。当记者问,出于风险因素考虑,目前对银行开办股票质押贷款是否有所顾虑?刘明康说,“银行当然要做股票质押贷款”,关键是要控制好风险。而控制风险的关键,是银行要有对所质押股票强行平仓的权力,“银行在交易所要有席位,这样银行在收市时,要么是质押方还款,否则银行就把股票给卖了。” (三)、1999年7月1日起施行的老《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 定:“禁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市”。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证券法》已把这一条给取消了。 (四)、2004年1月31日出台的《国务院: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和稳定发展的9点意见》提出,“鼓励合规资金入市”,要“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产品创新机制,形成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并举、股票融资与债券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产品结构”。 三、股票质押贷款担保的市场容量与各方效益分析 据有关部门调查统计,深圳市股票投资者的投资总额在1000亿元左右(包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证券公司除外),按照平均60%的质押比例,股票质押贷款总额为600亿元。以此为基数,银行、担保公

场外股票质押融资业务

场外股票质押融资业务 ——“类贷款”业务系列之二 场外股票质押融资业务 面向各类控股股东、投资公司 探索更加多样的资金融通方式 提供更加丰富的专业咨询服务 全方位满足客户融资及管理需求 携手客户实现“共赢利、同成长” 产品简介 1、什么是场外股票质押回购业务? 场外股票质押融资业务,是指有融资需求的客户将所持有的证券进行质押,公司对客户进行尽职调查后使用自有资金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通过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管理计划向客户进行融资。场外股票质押融资业务可以采用信托通道。 场外股票质押回购业务为交易所股票质押回购业务的过渡,为客户提供新型融资通道。 2、适用对象有哪些? 具有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但难以通过银行贷款等融资渠道获取资金的客户 为了补充短期流动性,又不想被动减持股份的客户 具有资金需求,但由于股份性质(限售股、个人解禁限售股等)、身份(董监高、5%以上大股东等)暂时无法通过融资融券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等满足其资金需求的客户 3、业务优势 场外股票质押业务以下优势: (1)融资成本低; (2)折算率高; (3)资金效率高; (4)业务期限灵活。 (注:本项业务根据最新情况,规则可能发生改变,请及时关注国泰君安证券网站或至国泰君安证券各营业网点咨询) 产品要点 1、产品要素 资金用途 资金用途广泛,可用于生产经营、证券投资、补充短期流动性、优化资产配置等 融资期限 期限长达3年,并实行提前购回、延期购回等灵活的业务机制,投资者可根据需求选择适当期限,同时可根据突发状况选择提前或延期购回 标的证券 标的证券覆盖超过80%上市交易的股票、基金、债券。股票折算率最高60%,限售股折算率低于同品种流通股折算率,并设动态调整机制 融资利率及付息方式 融资利率低于市场水平。对于融资期限在1年以内的客户,可选择到期还本付息;对于融资期限在1年以上的客户,付息方式可选择半年付息,减轻客户财务压力。 预警线及平仓线 融资期间,客户质押证券的履约保障比例低于预警线时,应于两个交易日内补仓至预警线以

股票质押案例推荐范本

股票质押: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介绍 (一)什么是股票质押式回 购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资方”,即客户)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出资方”,即证券公司)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融入资金、支付收益、解除质押的交易。 股票质押式回购标的和期限品种: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证券品种为股票、债券、基金。 共设立28日、91日、182日、1年、2年和3年等6个期限品种。 (二)业务模 式 通过交易场所内交易的形式完成融资、还贷的全过程,即“一个协议,二次交易,多重机制”: 1.“一个协议”是指客户与证券公司签订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协议; 2.“二次交易”分别为初始交易及回购交易,客户通过

初始交易实现融资,通过购回交易实现还款; 3.“多重机制”包括远程质押、补充质押、部分解质、场外了结等,客户无需到登记公司办理质押登记、直接通过交易方式实现远程质押,在股价下跌时客户可通过补充质押的方式实现资产追加以控制业务风险,在股价上涨时客户可通过部分解质的方式解除部分股份以盘活多余资产,并可通过场外支付利息、追加现金等方式实现利息支付和控制风险。 (三)适用客 户 1.有资金需求,但由于股份性质(限售股、个人解禁限售股等)、身份(董监高、5%以上大股东等)等因素影响,无法通过坚持变现等方式获得资金的客户。 2.有资金需求,但是时间要求非常急,无法通过银行、信托等方式获得资金的客户。 3.有投资机会,同时不愿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客 户。

××市国资委持有B公司的上市公司股票,共1.5亿股,目前尚处于限售期,该国资委希望盘活该部分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在了解到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后,该国资委拟以股票质押式回购的方式融得资金,用于市政建设,以进一步盘活国有资产。国资委拟1亿股证券B 进行质押融资。该股票在提交申请日前20个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为5.00元,该股票为解禁限售股,折算率申请40%,可融资金额=10000×5.00×40%=2亿元。 在了解到该国资委的融资需求后,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初步评估,了解该国资委的资信状况、资金用途、还款来源等,并准备相应业务材料(所需时间为1-2个工作日);公司对客户进行尽职调查、现场审核(所需时间为0.5个工作日);公司将客户提供材料、尽职调查报告等提交内部审批(所需时间为1-2个工作日);公司与客户签订业务协议,通过交易所完成交易委托后,交易委托当日资金即可到账。 证券公司如果想最大限度利用其质押贷款的额度,那么它会首选已经得到市场认同的、稳健的“绩优股”,而非未来的“绩优股”。原因是因为股票的风险衡量由银行来确定,从稳妥的角度出发,股价稳定、业绩好、财务健康的上市公司无疑会成为银行的首选。(剖析主流资金真实目的,发现最佳获利机会!) 从“华尔街”的经验看,蓝筹股的质押率是70%,普通股的质押率是50%。这说明国外银行用以衡量质押股票的风险指标也是看其“质地是否优良”。 2.一家商业银行接受的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一家证券公司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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