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方案要素表
银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准入标准、

内容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备注
标的股 票
(一)质押标的股票 上市公司基本要素
1、所属板块
是否沪深主板、中小板
2、所处行业
是否涉及两高一剩行业或我行年度信贷 指引禁止进入类行业
3、行业地位
是否行业排名中等以上
4、控股股东背景
是否国有企业控股
5、上市公司财务状 况
资产负债率是否彳低于65%
若否,请结 合客户实 际情况、行 业特点等 分析
若有,请说 明原因
(四)保证人分析
(如有)
如涉及第二方保证或提供了信用增级措 施的,进行保证人担保分析
三
交易参 与方情 况
(一)交易参情 况
1、准入
是否在我行取得准入
2、额度
是否在其授信剩余额度范围内
(二)证券公司情况
总资产排名是否在行业中等以上
净资产排名是否在行业中等以上
风险覆盖率排名是否在行业中等以上
2
申请投资的请示文(需标部门文号)(一式两份)
3
业务部门尽职调查报告(一式两份)
4
融资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公司章程、验资报告
5
融资人信用报告
6
上市公司、融资人近三年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7
融资人近期信用报告
8
如有保证人在,提供保证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近三年及最近一期财 务报表、同意提供保证的股东会/董事会相关决议文件
9
涉及拟签订在相关合同及总行法律合规部审核意见
10
投后管理方案(经办人员、内设业务室、部门负责人签字,盖部门公章)
11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在其他材料
备注
复印件需经办人员签字或签章核对
上海证券交易所质押式报价回购会员业务指南【模板】

上海证券交易所质押式报价回购会员业务指南二〇一三年六月文档信息修订记录目录第一章概述第二章交易权限申请与开通一、交易权限申请二、交易权限开通三、报价回购业务专用EKEY申请第三章交易权限的暂停或终止第四章账户报送一、报价回购质押专用账户与质押券转入转出自营证券账户报送二、合规投资者账户报送第五章业务规模设定及变更第六章交易流程一、委托与申报二、交易前端控制三、成交第七章风险监控一、报价回购可用额度的管理二、质押专用账户管理三、业务终止管理第八章会员内部控制一、会员业务管理制度二、会员对报价回购的风险管理第九章异常情况处理一、资金划付失败二、质押券不足三、现金临时质押物四、其他异常情况处理第十章信息报送一、业务数据信息报送二、异常信息报告附件1:“会员公司专区”用户EKEY权限申请表附件2报价回购相关证券账户报送表附件3会员综合业务会员信息文件接口附件4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收失败场外偿付证明附件5会员报价回购每日日报附件6综合业务平台报价回购技术实施指引附件7报价回购与约定购回接口规格说明书附件8综合业务平台报价回购与约定购回业务应急方案附件9现金作为报价回购临时质押物申请表附件10 提前解冻作为报价回购临时质押物的现金的申请表为方便本所会员办理质押式报价回购(以下简称“报价回购”)业务,推动证券公司报价回购业务顺利开展,根据《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以下简称“《业务办法》”)和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第一章概述本指南所称报价回购,指证券公司将符合规定的自有资产作为质押券,以质押券折算后的标准券总额为融资额度,向其指定交易客户以证券公司报价、客户接受报价的方式融入资金,在约定的购回日客户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相应收益的交易。
证券公司开展报价回购业务,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本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的规则,切实执行证券公司报价回购内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与客户之间的报价回购合同,自觉接受证监会和本所、中国结算的监督管理。
股票质押式回购登记结算业务介绍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2、结算明细文件 JSMX-A (1 )
➢文件内容:包含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质 押式回购所有成交记录的清算交收明细和处 理结果
➢QSBZ(清算标志):
“991” 股票质押式回购初始交易清算
“992” 股票质押式回购购回交易清算
“993” 股票质押式回购补充质押清算
➢如后续司法机关仍需要对已办理质押登记的 股份进行冻结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依 法协助执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3、购回交易
➢购回交易日日终,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确认的成交数据,按照货银对付原则 在进行逐笔全额结算时,将融入方证券账户内相 应标的证券及孳息(如有)解除质押登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处理依据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确认的成交结果,为股票质押式 回购提供相应的证券质押登记和清算 交收等业务处理服务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清算与交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概述
➢ 初始交易、补充质押、购回交易三类业务类型,涉及 资金清算交收
➢ 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产生的需支付对价的股东权益,如老股东配 售方式的增发、配股等,由融入方自行行使,所取得的证券不随标 的证券一并质押
➢ 待购回期间,融入方基于股东身份享有出席股东大会、提案、表决 等权利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9、违约处置卖出申报
➢ 违约处置卖出当日,证券公司应在确认成交数量后, 于当日9:00——15:00,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报“ 质押可卖出”的证券卖出信息
➢补充质押需全部解除的,可通过购回交易(购回 交易金额填“0”)完成
国泰君安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介绍

国泰君安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介绍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介绍在传统模式下,上市公司股东等通过信托、银行等机构进行股权质押,手续极其繁琐,业务结构复杂,资金用途受限。
自2011年末以来,以国泰君安证券为首的多家券商深度参与了交易所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制度设计和创新研究,并与2013年6月24日正式开展业务,国泰君安证券再次成为证券市场上“首尝螃蟹”的少数几家券商之一。
(一)什么是股票质押式回购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资方”,即客户)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出资方”,即证券公司)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融入资金、支付收益、解除质押的交易。
股票质押式回购标的和期限品种: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证券品种为股票、债券、基金。
共设立28日、91日、182日、1年、2年和3年等6个期限品种。
(二)业务模式通过交易场所内交易的形式完成融资、还贷的全过程,即“一个协议,二次交易,多重机制”:1.“一个协议”是指客户与证券公司签订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协议;2.“二次交易”分别为初始交易及回购交易,客户通过初始交易实现融资,通过购回交易实现还款;3.“多重机制”包括远程质押、补充质押、部分解质、场外了结等,客户无需到登记公司办理质押登记、直接通过交易方式实现远程质押,在股价下跌时客户可通过补充质押的方式实现资产追加以控制业务风险,在股价上涨时客户可通过部分解质的方式解除部分股份以盘活多余资产,并可通过场外支付利息、追加现金等方式实现利息支付和控制风险。
(三)适用客户1.有资金需求,但由于股份性质(限售股、个人解禁限售股等)、身份(董监高、5%以上大股东等)等因素影响,无法通过坚持变现等方式获得资金的客户。
2.有资金需求,但是时间要求非常急,无法通过银行、信托等方式获得资金的客户。
3.有投资机会,同时不愿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客户。
(四)国泰君安办理流程1.首次办理业务时,上市公司股东向国泰君安证券提供主体资格等资料,并提出融资申请;2.国泰君安证券审核上市公司股东提交的相关材料,并进行现场调研,核实资料真实性;3.经国泰君安证券内部审核后,确认上市公司股东的融资资格,并与客户签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4.自签订业务协议之日起1年或更长的时间内,上市公司股东可随时向国泰君安提出融资需求,并可随时获得融资资金。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介绍

17
5.交易申报
公司对融入方计费(n天,算头不算尾)
T-1日(含)前 T日
T+1日
T+n-10日 T+n日
客户申请 公司受理 权限开通 交易申请
备足证券 初始交易 证券质押 资金入账
可取资金
到期提醒
备足资金 购回交易 证券解质押
18
6.提前与延期
20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6.提前与延期
关于延期购回待购回期间,融入方可根据《交易协议书》的约定向公司申请延期购回,经公 司同意后,交易方可延期。延期购回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融入方应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向公司提出申请; ②延期后累计购回期限不超过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③融入方未出现财务或信用条件恶化等影响其到期购回能力的情形,且公司对融入方的资质 评级未下调; ④履约保障比例高于预警值; ⑤公司确定的其他条件。 因融入方原因提出延期购回,公司有权收取延期购回补偿费: 初始交易时融入方与融出方约定延期购回补偿费率,当融入方延期购回,按延期天数计算费 用,延期购回补偿费=尚未偿还的本金×延期购回补偿费率×延期天数÷360,延期购回补偿费率= 购回价格÷100×20%,延期购回补偿费在购回交易时一并收取。。
4
1.产品定义
初始交易
融入方
标的证券质押 初始交易金额
融出方
履约管理
对标的证券进行逐日盯市,履约风险控制
购回交易
融入方
标的证券及孳息解除质 押 融出方
购回交易金额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可分解为初始交易、履约管 理和购回交易三个部分,基本原理介绍见左。
期初,融入方与公司(包括公司管理的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下同)订立交易协 议书,并按协议约定将标的证券按照约定价格质押给公 司,公司支付对应的初始交易资金。初始交易金额与标 的证券市场价值的比值为质押率,体现了标的证券对融 入方履约购回的保障程度。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详细介绍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详细介绍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详细介绍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下面是yjbys店铺为大家带来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详细介绍,欢迎阅读。
一、业务定义: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二、简要概述股票质押回购:通过交易所平台实现股票质押融资,到期回购。
融资方:符合公司规定条件的客户。
出资方:公司用自有资金或理财产品出资。
特点:场内自动质押三、业务优势放款速度快(质押效率大大提高)高端客户专享(融资规模与经济效益)操作方式灵活(像股票买卖一样)抵押范围扩大(沪深交易所的股票)资金提供方角度安全性高,违约处置灵活,保证资金安全四、交易要素标的证券: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基金和债券。
除公司规定的部分不得作为标的券的证券外。
交易期限:非固定期限,可到期购回.提前购回和延期购回,但购回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以有限售条件股份作为标的证券的,解除限售日应早于回购到期日。
质押率:用于将标的'证券市值上按一定比例折扣后确定初始交易金额,即初始交易金额与质押标的证券价值的比率。
质押率由公司按照相应制度规定来确定。
有限售条件股份作为标的证券的,其质押率在同等条件下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率基础上适度下调。
购回利率:指客户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时,向我司支付的年化资金利息率。
利率请详询营业部。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知识问答一、业务模式是怎么样的?二、需满足什么条件的客户方能参与此项业务?1、开户资料齐全,账户规范且账户状态正常,交易结算资金已纳入第三方存管;2、账户资产来源合法合规,且用于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的资产未设立任何抵押或担保;3、账户内总资产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4、信誉良好,无重大违约记录;5、具备较丰富的证券投资经验和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6、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情形;7、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股票质押要素表

拟融资金额
意向折算率
意向利率(年化)
拟融资期限
资金要求时间
资金用途(置换融资填写穿透用途、置换次数、每次置换股数)
付息方式
还款来源
其他担保、增信措施
股票质押融资要素表
填报日期:2022年3月2日
股票信息
股票代码
证券简称
所属板块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
总市值/流通市值
总股本
股价
市场总质押率
是否有不良信用/法律诉讼/重大负面消息
□是 ☑ 否
融资主体情况
融资主体全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是☑否
是否总数
持股比例(持股数/总股本)
已质押率(质押股/持股总数)
本次质押后质押率
拟质押股数
拟质押市值
拟质押股票性质
□全流通股(□解除限售/□二级市场买入)
□IPO前限售股(解禁日期: )
□定增限售股(解禁日期: )
□董监高锁定股
□国有股
□金融股
□业绩承诺限售(限售日期: )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实施方案三篇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实施方案三篇篇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实施方案业务简介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以下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或“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下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以下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在约定时间返还资金、解除质押标的证券及相应孳息的质押登记。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包括初始交易和购回交易两次交易。
初始交易日,融入方将所持证券质押,向融出方融入资金。
购回交易日,融入方按约返还资金、支付息费、解除质押。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具有以下特点:1、成交效率高:场内成交,实现快速质押和融资,T日交易,T+1日可取资金;2、应用范围广:机构或个人均可成为融资方,流通股或限售流通股均可办理质押;3、交易安排灵活:交易要素由客户与证券公司场外协商达成,具有充分的灵活性;4、违约处置安全:融入方违约时,证券公司可以在质押状态下直接卖出(流通股),且处置所得资金优先偿还资金方。
第三章业务优势目前,市场中的股票融资业务模式主要有:商业银行的股票质押贷款、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买断式质押融资,以及业内已经开展的约定式购回证券交易等。
上述融资业务虽各有特点,但均存在诸多不足。
如,商业银行的股票质押贷款、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买断式质押融资存在放款审批时间长、额度有限、成本高等不足;约定式购回证券交易融资业务虽通过采用场内非交易报盘方式实现了快速质押登记,但由于需要股票过户,存在丧失控股权以及会计处理复杂等问题,且融出方仅限于证券公司自有资金,融资资金来源较窄。
宽了资金来源,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融资业务开展。
其具体优势如下:交易快捷便利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融资手续简便、交易快捷,且不涉及证券所有权转移,不会产生财务和税收处理的争议,可有效规避股票约定购回业务存在的权益划转、税收等问题。
担保证券范围广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担保证券不仅限于上市流通证券,还包括限售股。
之前所述的融资方式多由于限售股无法交易过户或资产难以估值而无法进行融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平仓线
场内
场外及措施
具体风控条款
合作机构一
(信托)
(信托名称)
管理费
(托管单位)
托管费
合作机构二
(券商资管)
(券商名称)
管理费
(托管单位)
托管费
合作机构三
(投顾)
投顾费
三、融资方情况
名称
性质
资金用途
还款来源
融资方基本
状况
(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实控人、主营业务)
融资方基本
财务数据
(总资产、流动资产、净资产、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方案及要素表
一、项目概况
项目交易结构
简介
融资方
优先方
本次质押占融资方持股比例
本次质押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性质
如属限售股
解禁时间
质押率
股票计价方式
预估价格
质押预估价值
证券托管或开立所在券商
二、交易要素
期限
付息周期
总融资成本
(年化)
优先方成本
(年化)
收益率
罚息条款
(如:不满半年提前终止收满半年利息)
流通市值
股票总
质押比率
市盈率
市净率
基本状况
(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实控人、主营业务)
(行业情况)
(前十大股东明细表)
(主营业务构成表)
基本财务数据
(总资产、流动资产、净资产、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净利润、净现金流)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净利润、净现金流)
对外融资、担保
四、担保方情况(如有)
名称
性质
担保方基本
状况
(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实控人、主营业务)
担保方基本
财务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据
(总资产、流动资产、净资产、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净利润、净现金流)
五、标的股票情况
总股本及
流通股本
总市值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