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散手裁判法
武术竞赛规则及裁判法

武术竞赛规则及裁判法第一篇:武术竞赛规则及裁判法武术竞赛规则及裁判法开展武术竞赛的目的,在于广泛的交流经验,该进教学与训练工作,推动群众性武术运动的开展,不断的促进武术技术水平的提高。
竞赛通则一、竞赛性质:个人赛。
二、竞赛项目:棍术。
三、进场、退场、起势、收势、套路计时、配乐、礼节。
1.运动员听到点名后,应立即进场待裁判长示意后,即可走向起势位置。
运动员身体任何部位开始动作即为起势(计时开始)。
2.运动员完成整套动作后,须并步收势(计时结束),再转裁判长行注目礼,然后退场。
3.运动员应在同侧场内完成相同方向(左右不得超过90度)的起势与收势。
4.计时以临场裁判组的计时表为准。
5.除集体项目外,任何项目在比赛时均不得配乐。
6.运动员听到上场比赛的点名和赛后示分时,应向裁判长行抱拳礼。
评分办法与标准一、棍术评分及标准(1)评分裁判员的组成:由评判动作规格和演练水平的裁判员四名组成。
(2)裁判员评分:各项比赛的满分为10分,其中动作规格分值为7分,演练水平分值分,服装要求为1分。
1.动作规格分的评定(1)裁判员根据运动员现场发挥的技术水平,按照各竞赛项目的动作规格要求,减去该动作规格中出现的错误扣分和其他错误的扣分,即为运动员的动作规格分。
(2)动作规格的评分标准:该类分值满分为7分。
(见附表)① 动作规格扣分②其他错误扣分2.演练水平的评定(1)裁判员根据运动员现场表现的整套演练水平,按照各竞赛项目在功力(劲力、协调)、演练技巧(精神、节奏、风格)、编排(内容、结构、布局)等方面的标准,整体比较,确定扣分,从该类分值中减去应扣分数,即为运动员的演练水平分。
(2)演练水平的评分标准:该类分值满分为3分。
(见附表)① 劲力水平分值为1分(劲力、协调各占0.5分)。
② 演练技巧分值为1分(精神、节奏各占0.5分)。
3.裁判员的示分裁判员所示分数可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二位数必须是0或5。
4.应得分数的确定(1)动作规格应得分与演练水平应得分之和即为运动员的应得分数。
武术散手竞赛规则及裁判法

武术散手竞赛规则及裁判法一、赛事概述武术散手竞赛是一项旨在展示和比较选手技击技能的竞技项目。
在武术散手竞赛中,选手将通过各种技击方式进行交流,并在裁判的监督下争夺胜利。
二、竞赛规则1. 分级与组别为了保证公平竞争,武术散手竞赛通常按照选手的技击水平进行分级。
分级可以根据选手的经验、技术技能和年龄等因素进行划分。
而在比赛中,也可以按照不同级别组别进行比拼。
2. 比赛场地武术散手竞赛的比赛场地应具备一定的硬度和安全性,同时避免水泥或金属地面,以防选手受伤。
场地应采用软质地板或类似材料,以减少选手在摔跤或倒地时的受伤风险。
3. 比赛器械在武术散手竞赛中,选手可根据个人技击特长和比赛组别的规定使用武器。
常用的器械包括拳套、护手、护肘、护膝、护胫等。
选手在使用器械时,需要遵守比赛组织者设定的规定,不得使用超出规定范围的器械。
4. 比赛形式武术散手竞赛可以采用单打、双打和团队赛等形式进行。
在单打比赛中,两名选手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较量。
在双打比赛中,每个队伍由两名选手组成,分别与对方队伍中的两名选手进行较量。
而在团队赛中,每支队伍将派出多名选手与对方队伍进行对抗。
5. 比赛规则(1)计分规则:选手的技击动作将会由裁判进行评分,评分应根据选手出拳准确性、攻击力度、防守能力和整体表现等因素进行评估。
评分高低将直接影响比赛结果。
(2)时间限制:每个回合的时间限制应根据比赛组别和级别进行规定,以确保比赛的公平性和效率性。
(3)禁止动作:为了保护选手的安全,一些危险的技击动作应禁止在比赛中使用,如眼击、腰击、后脑勺击打、踢脚、杂拳等。
三、裁判法1. 裁判的资格要求武术散手竞赛的裁判应拥有一定的武术知识和经验,能够熟练辨别选手的技击动作并进行评分。
同时,裁判也应具备公平、客观、专业的精神,确保比赛的公正性和顺利进行。
2. 裁判员的职责(1)规则解释:裁判员应熟悉比赛规则,并及时向选手和观众解释相关规则,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
武术裁判法

武术裁判法武术裁判法是指在武术比赛中,裁判员通过对比双方选手的表现,来准确地判断比赛结果的一种规则制度。
武术裁判法的目的是确保比赛的公正、公平和规范。
在裁判过程中,裁判员需要仔细观察和分析比赛,根据武术规则和比赛要求,进行准确的判断。
武术裁判法中国武术协会颁布并修订,分为基础技击、套路和对练三个部分,各自包括了不同的裁判标准和技术要求。
下面就分别对三个部分进行详细的解释。
(一)基础技击基础技击是武术比赛时最基本的部分,主要体现在对选手动作的控制、技术的准确性和力量的大小上。
裁判在裁判过程中,需要观察选手的技术动作是否规范准确,力量的大小是否合适,是否符合对应技术的要求。
对手的进攻和防御技巧是否突出、协调等。
(二)套路套路部分是比赛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主要包括动作的表现、配合、流畅性、速度等方面。
武术套路讲究美学效果,需要运用艺术的手法来展现自己的风格和技术。
在裁判过程中,裁判员需要仔细观察选手的表现,看选手的动作是否规范划一,各个动作间是否协调流畅,能否贯穿整篇动作。
套路正式比赛中动作多项,动作还有分值,如对一个动作的连贯性的表现,如果连贯自然,流畅得当,可以得高分,反之会失分,这都需要裁判员严格把握。
(三)对练合法的对练应该是立足于实践的,体现在实战性,如防御、反击、攻击等技能。
对练部分不同于其他两个部分,对手同场参赛,正式击打,需要用切实的技术和方法进攻和防御。
在观察对练中,裁判员会多看选手的实战性技能,如对手的拦截、闪躲、反击的技术速度,以及选手之间的互动配合、进攻防守技巧的表现。
同时,也会看选手的技能熟练程度、技术渐进性,并进行评分。
在武术比赛中,武术裁判法是通过评定比赛时尽可能的客观和公正进行的。
裁判员需要遵照裁判规则,选手也要理解和遵守比赛规则,并尽可能在比赛中展现出自己的完美状态。
这样才能确保比赛的公正、公平和规范,为武术运动的全面发展做出贡献。
武术散打竞赛裁判法

武术散打竞赛裁判法(试行)中国武术协会2016第一章裁判人员职责的履行一、对裁判员的要求(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裁判员必须严格遵守《裁判员守则》、《武术裁判员管理办法》及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
在裁判工作中,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勤奋工作,不为名利;相互支持,协调配合。
(二)严格执行竞赛规则。
裁判员必须以《武术散打竞赛规则》为准绳,正确掌握统一的判罚与记分尺度。
保证运动员在同等的条件下公平公正地竞赛。
(三)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裁判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武术散打的技术,注意探讨武术散打技、战术的发展趋势,研究在比赛过程中出现的或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丰富自己的实践经验和提高理论素养。
(四)保持健康的身体。
武术散打比赛,工作强度大、时间长,裁判人员只有身体健康,精神饱满,体力充沛,才能保证在裁判工作中头脑清醒,反应敏捷,判罚准确。
二、总裁判长的工作(一)比赛前的工作1.掌握竞赛规程及有关的补充规定。
2.明确裁判人员的分工。
3.制定裁判人员工作日程表。
4.召集裁判员会议,组织裁判员学习。
5.检查指导各组的准备工作。
6.参加组委会及相关技术会议,解答竞赛中的有关问题。
7.检查比赛场地、器材、护具、用具等落实情况。
(二)比赛中的工作1.指导、监督各裁判组的工作。
2.解决临场出现的有关问题。
3.进行赛后小结,提出改进裁判工作意见。
(三)比赛后的工作1.审核、签署和宣布比赛成绩。
2.总结裁判工作。
副总裁判长协助总裁判长工作,总裁判长缺席时可代行其职责。
三、裁判长的工作(一)比赛前的工作1.组织学习规则、裁判法。
2.领取和检查裁判用具(裁判员的服装、记录记分表、秒表、铜锣、哨子等)。
3.抽签确定或者安排临场执行裁判员。
(二)比赛期间的工作1.监督计时员、计分员的工作实施情况。
2.对台上裁判员的错判、漏判,及时鸣哨予以纠正。
3.边裁判员出现反判,向总裁判长出示记分并征得同意后,可以改判。
4.发现场地、器材、护具等问题时,可以暂停比赛,予以处理。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传统武术套路竞赛是指通过比赛的形式来展现不同传统武术套路所包含的动作、精神和技巧,同时也是对选手综合表现能力的考验。
而为了确保比赛的公正、公平和规范,必须制定相应的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竞赛规则1. 套路分类传统武术套路竞赛中,根据运动员的年龄、性别、参赛经验等因素,将套路分为少年组、青年组、成年组、高级组、自选组等不同组别。
其中,少年组适用于14岁以下的选手,青年组适用于15岁至19岁的选手,成年组适用于20岁至34岁的选手,高级组适用于35岁以上的选手,自选组用于独创、改编或传承非适用其他组别套路的选手。
2. 技术要求在比赛中,运动员需按照规定的套路执行各项技术动作,包括进步步法、稳定站姿、动作节奏、力度控制、呼吸节律等。
同时,需要依据裁判的要求进行技术调整和改进,确保动作标准、精准和优美。
3. 赛制安排传统武术套路竞赛的方式多样,包括现场评分、录像投票、公开互评等。
无论采用何种形势,都需要考虑运动员参赛规模、比赛地点、时间安排等因素,使得比赛流程合理、顺畅、公正。
4. 裁判评分传统武术套路竞赛的裁判评分应遵循如下原则:(1)依据套路的基本技术要求和比赛细则进行评分;(2)对于运动员的每一个动作,按照其动作难度、精度、整洁度、力度等要素进行全面评估;(3)对于运动员的整体表现,应综合考虑他们的外姿、气质、动作配合、身法流畅度等方面,制定合理的比分标准。
裁判法1. 裁判人员的选择传统武术套路竞赛的裁判人员应从相关人员中选取,包括高水平教练、著名裁判、专业选手等。
同时,需具备足够的经验、知识和审美观念,确保比赛的公正与权威。
2. 裁判流程传统武术套路竞赛的裁判流程应包括以下环节:(1)赛前:裁判人员对比赛规则、比赛套路、评分标准等进行讲解和准备;(2)比赛前:裁判人员各项技术和考评标准,确保裁判员之间统一规范;(3)比赛中:裁判员按比赛规则和评分标准评分,注重独立思考和判断,避免出现偏见、失误等问题;(4)比赛后:裁判人员根据选手表现进行综合评估,公布比赛结果、裁判得分及相关建议。
散打裁判的基本手势

在散打比赛中,裁判员都会有一些固定的手势和口令,这对比赛来说是很重要的。
通过散打裁判手势及口令,可以清楚的让散打运动员、教练、观赛者清楚的了解比赛的进展和比赛得分、违规情况。
以下是对散打裁判手势和口令的汇集。
台上裁判员的手势与口令:(1)抱拳礼:两腿并立,左掌右拳于胸前相抱,高与胸齐,手与胸之间距离为20至30厘米。
(2)上台:站在擂台中央成侧平举,掌心朝上指向双方运动员。
在发出指令的同时,屈臂侧举成90°,掌心相对。
(3)双方运动员行礼:双臂屈于体前,左掌盖于右拳背之上,示意运动员行礼。
(4)第一局:面向裁判长席,一手食指竖起,其余四指弯曲直臂前举,成弓步(见下图)。
(5)第二局:面向裁判长席,一手食指、中指伸直分开竖起,其余三指弯曲,直臂前举,成弓步。
(6)第三局:面向裁判长席,一手拇指、食指、中指分开竖起,其余两指弯曲,直臂前举,成弓步。
(7)“预备──开始”:立于双方运动员中间成弓步,在发出“预备”口令的同时,两臂伸直,仰掌指向双方运动员。
在发出“开始”口令的同时,两手俯掌内合于腹前(见下图)。
(8)“停”:在发出“停”的口令同时成弓步,单臂成掌伸向双方运动员中间(见下图)。
(9)消极8秒:两臂前上举,一手小指和无名指弯曲,其余手指自然分开、伸直(见下图)。
(10)读秒:面对运动员,屈臂握拳于体前,拳心向前,从一手拇指至小指依次张开,间隔1秒(见下图)。
(11)消极搂抱:双手环抱于体前(见下图)。
(12)强制读8秒:单臂指向裁判台,拇指竖直,其余四指弯曲(见下图)。
(13)3秒:一臂伸直仰掌斜上举指向某方运动员,另一手拇指、食指、中指自然分开,其余两指弯曲,掌心向下,自腹前向外横摆于体侧(见下图)。
(14)3分:一臂伸直,仰掌斜上举指向某方运动员,另一手拇指、食指、中指自然分开,其余两指弯曲斜上举(见下图)。
(15)指定进攻:单臂伸向双方运动员中间,拇指伸直,其余四指弯曲,手心朝下,在发出“某方”进攻口令的同时,向拇指方向横摆(见下图)。
武术散打竞赛规则(完整版)

武术散打(散手)竞赛规则第一章通则第一条竞赛性质团体比赛、个人比赛。
第二条竞赛办法(一)循环赛、淘汰赛。
(二)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净打2分钟,局间休息1分钟。
第三条资格审查(一)成年运动员的参赛年龄限在18—35周岁。
青年运动员的参赛年龄限在15—18周岁以下。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运动员注册证》。
(三)运动员必须有参加比赛的人身保险证明。
(四)运动员必须出示字报到之日起前20天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包括电脑图、心电图、血压、脉搏等指标在内的体格检查证明。
第四条体重分级(一)48公斤级(≤48Kg)(二)52公斤级(>48Kg—≤52Kg)(三)56公斤级(>52Kg—≤56Kg)(四)60公斤级(>56Kg—≤60Kg)(五)65公斤级(>60Kg—≤65Kg)(六)70公斤级(>65Kg—≤70Kg)(七)75公斤级(>70Kg—≤75Kg)(八)80公斤级(>75Kg—≤80Kg)(九)85公斤级(>80Kg—≤85Kg)(十)90公斤级(>85Kg—≤90Kg)(十一)90公斤以上级(>90Kg)第五条称量体重(一)称量体重须在仲裁委员的监督下,有检录长负责,编排记录员配合完成。
(二)经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称量体重。
称量体重必须携带《运动员注册证》。
(三)运动员必须按照大会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称量体重。
称量体重时裸体或只穿短裤(女子运动员可穿紧身内衣)。
(四)称量体重先从体重轻的级别开始,每个级别在1小时内称完。
如体重不符,在规定的称量时间内达不到不报名级别时,则不准参加以后所有场次的比赛。
第六条抽签(一)抽签由编排记录组负责,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总裁判长及参赛队的教练或领队参加。
(二)抽签在第一次称量体重后进行。
抽签由小级别开始,如本级别只有一个人,则不能参加比赛。
第七条服装护具(一)运动员必须穿戴大会指定的全套、护头、护胸,必须穿戴自备的护齿、护裆(护裆必须穿在短裤内)。
比赛的护具分红、黑两种颜色。
武术散打竞赛规则裁判法(2013。7)

第五条 称量体重及其规定
须在仲裁委员监督下,由检录长负责, 编排记录员配合完成。
资格审查 合格后, 需携带 运动员 注册证
规定时间 规定地点 称量体重
从最小级 别开始, 先女后男, 每个级别 一小时 内称完
在规定的称
第六条 抽签
(一)由编排记录组负责抽签,有仲裁委员会主任、 总裁判长及参赛队的教练或领队参加 (二)在第一次称量体重后进行抽签,由比赛设定的 最小级别开始。如该级别只有1人,则不能参加比 赛。
武术散打竞赛规则
郑州大学体育学院 余省威
2016
散打竞赛规则
一、竞赛通则 二、裁判人员职责和工作 三、仲裁委员会及其职责与申诉 四、竞赛监督委员会及其职责 五、技法要求、得分标准与判罚 六、胜负评定与名次评定 七、口令与手势
第一章 通 则
第一条:竞赛种类 每场比赛均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比赛 2分 团体比赛、个人比赛 钟, 局间休息1分钟 第二条 竞赛办法 淘汰赛、循环赛
第二章、裁判人员及其职责
职责: 1.根据规则判定运动员的得分。 2.每局比赛结束后,根据裁判长信号,同时、迅速显示 评判结果。 3.每场比赛结束后,在记分表上签名并保存,以备检查 核实。 4、无电子记分器时,每局比赛结束应尽快计算双方运动 员的得分,得出结果后目视裁判长,听到鸣哨信号后,即 刻单手上举胜方色别牌。 5、每场比赛结束,在记分表上填写清楚,签名并保存, 以备核查。 6、边裁判员交换时,互敬抱拳礼。 7、比赛开始和结束,在裁判长带领下统一入场、退场。
第八条 比赛礼仪
(一)每场比赛开始前介绍运动员时,运动员向 观众行抱拳礼。 (二)每局比赛开始前,运动员上台后先向本方 教练员行抱拳礼,教练员还礼;运动员之间再 相互行抱拳礼。 (三)宣布比赛结果时,运动员交换 站位。宣布结果后运动员先相互行抱 拳礼,再向台上裁判员行抱拳礼,裁判员还礼。然 后向对方教练员行抱拳礼,教练员还礼。 (四)边裁判员换人时,互相行抱拳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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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武术散手裁判法第一节项目技术特点第一条项目特点安全第一,礼仪为上。
以打技术,寻求技击之道为主。
第二条技术特点一.远踢、近打、贴身摔、地面控制。
二.为保证该技术特点的实施,要求:(一)没有贴身时,只能采用脚踢或拳打的方法进攻对方,此时应握拳。
(二)贴身时,只能使用摔法,不能用使用踢、打技术。
(三)地面控制时,只能使用地面控制技术,不能使用踢、打、摔等方式进攻对方。
(四)为保证安全,站立状态下,不能使用反关节技术进攻对方;地面控制时,不能突然发力使用反关节动作。
(五)手只有在使用摔法(接腿摔或贴身摔)时可以张开,其他时间必须握拳进攻。
注解:地面控制是指在地面使用的控制技术,包括固定技术、绞颈技术和肘关节控制技术三种。
其中固定技术固定对方时,对方的双腿不能有一腿缠绕在自己身上方为有效。
第二节裁判方法第三条净打2分钟每局净打2分钟,是指运动员除暂停之外的实际比赛时间。
具体操作时,计时员只要听到台上裁判员喊“开始”的口令,就必须即刻开表,喊“停”的口令就要即刻停表,停止计时,当开表时间累计达2分钟时,记时员必须准时鸣锣通告,标志比局比赛结束。
第四条局间休息一分钟局间休息1分钟,是指每局之间的间歇时间,上一局比赛结束时,记时员即刻开始记局间休息时间。
间歇时间至50秒时通知运动员上场准备比赛。
局间休息满1分钟时,台上裁判员必发出比赛“开始”的口令。
如运动员因没有带好护具,护齿等原因而拖延比赛时间,判技术犯规。
第五条达不到报名级别达不到报名级别,是指运动员在称量体重时的体重,超出了所报级别规定的区间范围。
第六条无故弃权无故弃权,是指未能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比赛或不准时参加点名及点名后不上场比赛或须称量体重时不参加称量体重等情况,被视为无故弃权。
无故弃权则取消本人已取得的全部成绩。
第七条禁击部位禁击部位,是指运动员在比赛中规定不能被击打的部位,包括后脑、颈部和裆部。
后脑是指头部耳廓垂线以后的部位;颈部是指人体第一椎骨以下,锁骨以上的部位;裆部是指人体的阴部。
运动员只要出现击中禁击部位的情况,台上裁判员必须及时喊停判罚,如果一时难以判定,在喊“停”后,要及时征求裁判长或就近边裁判员的意见,不能因运动员的“痛苦”表现干扰裁决。
第八条得分部位得分部位,是指运动员击中后要根据相应的评分标准给予记分的部位。
包括头部、躯干和大腿。
头部,是指除了后脑以外的面部和头两侧的部位;躯干,是指胸部、腹部,背部,腰部;大腿,是指髋关节以下,膝关节以上,包括臀部在内的部位。
值得注意的是,人体的肩部、上肢、小腿、脚跟、脚掌和脚背,既不是禁击部位,也不是得分部位,击中后既不能判犯规,也不能判得分。
由于肩部与胸部背相连接,腰部与臀部连接,运动员击中的连接部位,很难判定准确。
为了方便裁判,统一尺度,按照“方法清楚,击中明显”的原则,从严处理。
击中在肩部与胸、背的连接部位部、击中大腿与小腿的连接部位不得分,击中腰部与臀部的连接部位得1分。
第九条用头、肘、膝进攻对方用头、肘、膝进攻对方,是指以上部位采用动作主动发力攻击对方。
只要击中就要根据《规则》中的有关条文,给予“侵人犯规”的判罚。
由于散打比赛在许多情况下需要近身运动,有时因对方进攻而出现低头、抬肘、提膝动作进行防守时,接触了对方的身体而没有明显的发力,并且没有产生实际效果;有时在互相搂摔过程中,头、肘、膝触及对方的身体而没有明显的发力。
类似这些情况不属于用头、肘、膝进攻对方。
第十条用反关节的动作攻击对方是指采用方法固定关节前端并击打、拧拌,或迫使其关节超出正常活动范围的攻击动作。
运动实践证明,易被“反关节”攻击的关节主要是肘关节和膝关节。
如果使用正常的攻防方法,虽然击关节部位,但没有瞬间固定关节前端的行为,不属于用反关节动作进攻对方。
第十一条迫使对方头部先着地的摔法迫使对方头部先着地的摔法,是指在使用摔法过程中,采用控制性的手段,迫使对方头部先着地,有意伤害对方。
判断是否使用了迫使对方头部先着地的摔法,一般应符合下列三种情况:一.对方处于被控制状态时,采用招法使其头部朝下落地,而对方无法使用自我保护的落地动作。
二.对方处于悬空状态时,突然改变对方的姿势状态迫使其头部朝下落地。
三.临近倒地状态时,突然拧转对方头部,迫使对方头部先着地。
如果采用正常的摔法,被摔的一方因自己的保护能力差,倒地动作不合理造成头部先着地,不属于判罚的范围。
第十二条有意砸压对方一.有意砸压对方,是指对方倒地时,用身体的某一部位顺势加力于对方,达到丧失对方战斗力的行为。
二.如对方倒地时,并没有抱、拉自己,而有意向下用力骑、压在对方身上;在倒地的同时或之后,有意借力以身体的某一部位顶、砸、撞、压对方或对方已处于悬空状态倒地时,故意加力将其向下砸落在擂台上等都属于有意砸压对方。
第十三条攻击倒地方头部一方运动员不允许用任何方法攻击已倒地方运动员的头部实质上指的是主动倒地方运动员的头部,首先因为在主动倒地后3秒之内双方仍可相互进攻;其次,一方被动倒地后,台上裁判员必须发出“停”的口令,也就是说,当下达“停”的口令后,比赛已经停止,此时,倒地方身体的任何部位均不允许受到攻击。
第十四条实力悬殊实力悬殊,是指双方运动员智能、技能、体能的综合能力有较大差异。
比赛中的主要表现为“只有招架之功而无还之力”,总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
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为了保护弱者而不致于产生伤害事故,台上裁判员在征得裁判长的同意后,宣布强者为优势胜利方。
第十五条读秒一.读秒一般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因对方犯规而有可能造成伤害,为保障运动员的安全进行的读秒;一种是一方运动员运用合理的方法重创对方运动员,使其不能马上不能继续比赛,为保障其安全进行的强制性读秒。
二.读秒时,台上裁判员应迅速靠近被读秒的运动员,这样既能保护受重击的运动员,又能清楚地观察其面部表情。
注意场裁此时站的位置以不挡住裁判长的视线为宜,以便裁判长也能观察到被击运动员的情况。
三.读秒有读10秒、读8秒和终止读秒三种情况。
(一)读10秒台上裁判员在读秒过程中,运动员没有示意要求继续比赛,或虽已示意可以继续比赛,但发觉其知觉不正常时仍须读到10秒。
一旦读到10秒,则表示该场比赛已经结束。
(二)读8秒台上裁判员在读秒过程中,运动员已举手示意可以继续比赛,但仍须读完8秒后,才能停止读秒,继续比赛。
(三)终止读秒台上裁判员在读秒过程中,如果发现运动员出现休克、关节脱臼、骨折等危险状态时,即刻停止读秒,取下运动员的护齿并用手势请医生将运动员送到后场急救处理。
四.读秒后的判罚主要有三种情况:(一)一方运动员因对方犯规被读秒,但在读至8秒前已表示能继续比赛且知觉也正常,则给犯规方运动员“警告”的判罚。
(二)因对方犯规而造成读秒,并因可能受伤而停止比赛接受检查的一方运动员,经医务监督检查确认不能继续比赛,则判犯规方被“取消比赛资格”。
如经医务监督确认尚未达到已造成伤害程度,但事实上已不能继续比赛,则判犯规方“警告”,同时也判其为胜方。
(三)用允许的方法重创对方使之“强制性读秒”。
被强制性读秒后,如受创方能继续比赛,则应给其“压点”和相应的判罚。
如不能比赛,则判另一方运动员获胜。
根据规则规定,一场比赛中被重击强制读秒(侵人犯规除外)达3次,判对方为优势胜利方;如果一局比赛中被强制读秒(侵人犯规除外)达2次,则判对方为该局胜方。
第十六条指定进攻比赛开始后,如果一方运动员消极后退在8秒内没有任何进攻或反击动作,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场裁就要用“指定进攻”手势指定消极运动员进攻。
这就要求场裁养成“默计时间”的习惯。
第十七条消极8秒一.是指台上裁判员用“指定进攻”的手势指定一方运动员进攻后,该运动员在8秒内仍不进攻时,场裁应判消极方“消极8秒”。
二.消极8秒分为一方运动员消极8秒,或双方运动员消极8秒。
一方运动员消极8秒指裁判员发出“开始“口令后,一方运动员主动向前移动伺机进行攻击,但另一方消极后退,而不采取任何进攻或反击的行为。
双方运动员消极8秒,是指裁判员发出“开始”口令后,双方运动都消极等待,均不采取任何有效的攻击行为。
前者用手势指定消极方进攻,后者可以任意指定一方或双方进攻。
被指定后如有8秒钟再不进攻,场裁就要喊“停”判消极8秒。
前者判指定方为消极,后者判双方消极。
第十八条消极3秒是指使用主动倒地动作进攻没有击中或击倒对方,或使用主动倒地进攻动作时,被对方反击所迫,不能在3秒内迅速站立,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台上裁判员立即喊“停”。
并用“消极3秒”的手势表示判罚。
第十九条知觉失常知觉失常,是指运动员被重击后,身体所表现出来的一种不正常的状态,具体表现为:一.站立重心不稳定,步履紊乱,不能有效平衡身体。
二.面部表现痴呆,视觉下降。
三.呼吸紊乱,急促喘粗气。
第二十条主动倒地一.是指两脚以外身体其它部位必须先接触台面后才能使用方法,或者使用方法后必须两脚以外身体其它部位先接触台面的进攻方法。
二.运动员使用这类动作时,台上裁判员首先要分辨是主动倒地还伪装倒地。
主动倒地必须是自己处于正常姿势使用的一种进攻或防守反击的方法。
而伪装主动倒地是处于被动情况下,自己身体已经失去平衡,为了躲避打击,顺势倒地,又不能衔接合理的进攻方法。
三.主动倒地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一)使用主动倒地进攻将对方击倒而自己又能即刻顺势站立者得2分。
(二)用主动倒地动作进攻将对方击倒,但对方倒地时身体的某一部位压在主动倒地方的身体上,造成其不能迅速站立,判后倒地者“倒地在先”,主动倒地者得1分。
(三)使用主动倒地动作进攻,但未能击中对方,尚不能迅速站立,不得分。
(四)使用主动倒地动作进攻没有击中对方而在3秒内又不能迅速站立。
判主动倒地者“消极3秒”。
(五)用“后倒蹬枝”的方法成功的将对手蹬(掀)下台,则算主动倒地方进攻成功,得2分。
如果不成功,使用该动作者为倒地在先。
第二十一条倒地倒地,是指两脚以外的身体任何部位支撑了台面。
倒地在比赛中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一.被动倒地主要包括被击倒(遭受对方拳法、腿法等动作的打击而失去重心倒地)和被摔倒(被对方用摔法致使自己失去重心倒地)两种情况。
二.自行倒地由于进攻、防守动作使用不当等主观原因或场地不平、过滑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倒地。
三.主动倒地(略)第二十二条倒地在先是指运动员在使用动作的过程中双方失去重心,一方倒地在先,另一方倒地在后;或者一方倒地在先,另一方压在先倒地一方的身上。
第二十三条双方同时倒地指比赛的双方运动员,两脚以外的身体任何部位均接触了台面,且又分不出先后时,则判为同时倒地。
第二十四条击中指运动员使用允许的方法,打到对方的得分部位后产生相应效果的一种标志。
判定是否“击中”一般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一.看进攻,进攻动作清晰、击中点准确。
二.看防守,被击中者,对于对方的攻击动作没有任何相应的防守动作,或者有防守动作,但击中在先,防守动作在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