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

合集下载

农村普通高中深化课程改革的思考与实践

农村普通高中深化课程改革的思考与实践
究后 的回眸。

求 和教育发展 的内在需要 , 更成为 了一种 保障生命
个体健 康和可持续发 展的生命需求 。 正是 在这样 的 背 景下 , 教 育改革 应运而生 , 势在必行 。 课 程改革作为教育 改革的核心 内容 , 成为教育 界人 士普 遍关注 的课题 , 成为 了推动教育 改革 的突
发 生质 的改变 。 因此 , 深化课 程改革 成 为当前 推进
教育改 革的必 然之举 。
育 领域作为社会意识形 态 的主领域 , 也 正面临着一
次又一 次变革 的 内外需 求 。 近 几年 , 随着 高校 招 生 的不断扩大 , 受高 等教育的人数与社会需 要人才缺 失 的不对称现象 日益突出 , 出现 了大学 生找工作难 与某些领域和行业人力 资源严重 缺失 的怪现象 , 出 现 了基 础教 育育人 模式 的 “ 千 人一 面 , 千校一 面 ” 的办学个性模糊现象 , 再加上学业压力严 重摧残学 生 身心健康等诸多 因素 , 教育改革成 为一种社会需
口 甘建 国
( 上虞 市崧 厦 中学 , 浙江上虞 3 1 2 3 6 5 )
三十余载 的改革 开放 , 推动 了我国经济社会 的
迅 猛发展 , 社会 的意识 形态发 生 了深刻 的变化 。 教
办学 的 自主性 、 学校 培养模式 的多 样性 、 学生 发展
的选择性 等衡量 教育 改革成 效 的价 值 因素仍 没有
勇气和牺牲精神 远远不够 。 为切 实保 障课程改革有
序、 有 效地 推进 , 我 们把全 面构建 课程 实施 的要 素
是从 历史文 化 的视角对 中美 高 中选 修课 作
比较 研究 , 让广大教 师在 比较研究 中领悟 到深化课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1.12•【字号】浙教办基[2013]5号•【施行日期】2013.0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浙教办基〔2013〕5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2006年以来,我省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浙教基〔2006〕242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试行)(浙教基〔2007〕78号)精神,积极开展学生成长记录和综合素质评价,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现根据《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的要求,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和论证,研究制定了《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从2012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新生开始组织实施。

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普通高中学校按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做好各项组织实施工作。

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浙江省教育厅2013年1月12日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与原则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是:适应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需要,全面客观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状况,构建科学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以此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形成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要坚持全面客观的原则,体现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新理念;要坚持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对评价结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客观叙述的原则,确保真实简明、可信可用。

二、内容与方法学校要为每位学生建立成长记录,将学生在普通高中阶段的品行、学业、特长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情况全面、全程录入“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记录系统”。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2.04.01•【字号】浙教电传〔2012〕98号•【施行日期】2012.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浙教电传〔2012〕98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巩固前一阶段课程改革成果,进一步贯彻落实新课程改革的理念,让教师因材施教,让学生有个性地成长,让学校朝着特色化、多样化发展,顺应人民群众对多样化的教育需求,顺应经济社会对多类型、多层次的人才需求,顺应我省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战略需求,我厅历时数年,几十次修改完善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多层面多形式征求意见建议,形成了《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现已公开征求意见。

请全省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及各普通高中学校等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引导,统一思想认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课程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广泛宣传重要意义和主要措施,树立积极的舆论导向。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认真组织每一位教师学习《方案》并做解读,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听取教师意见,为完善方案献计献策。

二、总结反思,制订实施规划。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深化课程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做好相关保障准备。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总结新课程实施以来的成功经验与不足,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因校制宜,及早制定实施方案,确保课改工作有序推进。

三、开展调查,了解社会教育资源。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做好统筹本区域教育资源工作,各普通高中学校要结合地方和学校实际,进行社会教育资源调查,做好选修课程开发开设的规划设计。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浙教基[2011]157号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浙教基[2011]157号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浙教基〔2011〕157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为推动我省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根据《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决定以创建课程特色为主要内容,开展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建设评估工作。

现将《浙江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申报评估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工作要求(一)深刻认识实施《浙江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建设标准(试行)》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高中阶段是学生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

开展以创特色为主要内容的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建设工作的目的,是要切实改变普通高中长期形成的“千校一面”、严重影响学生主动性和个性化学习的状况,积极推动育人模式的多样化,强化素质教育,增强学校办学活力,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加快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和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持续提高普通高中学校的教育质量和水平。

(二)切实明确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建设重点。

着力构建丰富且具有特色的学校课程体系,以及相应的选课制度、学分制度、弹性学时制度和评价制度,以课程特色彰显学校特色,彰显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满足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学习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人才的需要。

二、申报必备条件(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办学行为规范,办学理念充分体现素质教育要求和因材施教思想,有符合学校实际的特色办学发展规划,并取得明显成效。

《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解读

《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解读
件 ” 。 调 结 构 , 当减 少 必修 , 实增 加 选 修 。 适 切 针对
验 的 预期 成 果 。深 化 课 程 改革 . 待 突破 这 样 的 期 瓶 颈 , 待 在 教 学 内 容 的价 值 选 择 及 课 程进 程 的 期
结 构 优 化 、 育 教 学 行 为 的改 进 诸 方 面 。 校 能 教 学 够 更 好 地 发 挥 自主 作 用 。 《 案 》 方 明确 “ 课 程 设 把 置权 交 给学 校 ” ,各 个 学 校 在符 合 课 程 开 设 规 定
到 21 0 2年 6月 1 8日省 教 育 厅 正 式 发 布 《 江 省 浙 深 化 普 通 高 中课 程 改 革 方 案 》 以 下 简 称 《 ( 方 案 》 。《 案 》 现 了下 列特 点 : ) 方 体 “ 个 交 给” 凸显 深化 课 程 改革 的核 心理 念 三 , 这 次 我 省 深化 普 通 高 中课 程 改 革 , 续 坚 持 继 了新 课 程 “ 现普 通 高 中学 生 有 选 择 地 学 习 , 实 促 进 学 生 全 面而 有 个 性 发 展 ” 的改 革 方 向。《 案 》 方

改评 价 . 立学 业 水 平 考 试 和 完 善综 合 素质 建
评 价 等 制度 。根 据 《 案 》 定 , 建 立普 通 高 中 方 规 要
学 业 水 平考 试 制 度 , 考试 科 目为 语 文 、 学 、 语 数 外
等 1 必修 课 程 , 科 目每 年 开 考 一 次 , 别 在 1门 各 分 1月 和 6月施 考 。学生 可 以根 据 自己 的课 程修 习
1. 94 %提 高 到 3 . .这 不 仅 扩 大 了 学 生 选 择 学 33 %
《 案 》 整 合 各 种 教 育 资 源 , 大 学 生 选课 方 在 扩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生生涯规划教育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生生涯规划教育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生生涯规划教育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05.19•【字号】浙教基〔2015〕59号•【施行日期】2015.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指导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生生涯规划教育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5〕59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为贯彻选择性教育思想,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全面推进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加强对普通高中学生的心理、学业、职业指导,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必要性与意义高中阶段是学生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期,也是学生选择未来人生发展方向的关键期。

开展普通高中生涯规划教育是贯彻选择性教育思想,促使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促使学生认识自我条件,发现自我兴趣特长,明确自我发展方向,从而指导学生积极主动地进行高中三年学习,并为下一阶段学习、生活与工作做好必要的准备,帮助学生实现自我发展理想和成人成才。

二、基本原则普通高中生涯规划教育,坚持以学生为本,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谐发展;坚持面向全体学生,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尊重个体差异;坚持全员参与,把生涯规划教育与日常教育教学有机结合;坚持统筹安排,合理规划不同年级段生涯规划教育的内容与重点;坚持校本实践,从学校和学生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开展教育,并将其持续贯穿高中三年教育过程。

三、主要内容包括学业规划和职业规划。

学业规划,学生根据自我兴趣特长、学业水平、专业性向、生涯发展意向,科学合理安排高中三年的课程修习计划。

职业规划,学生对自我未来生涯发展作出较为全面的设想和计划。

学业规划是实现职业规划的基础,职业规划是学业规划的目标和方向。

(一)自我认知。

自我认知是开展高中生涯规划教育的基础,也是帮助学生适应新环境的主要方法。

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办法和毕业标准

附件4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办法和毕业标准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分认定和管理行为,确保学分认定的规范性、真实性和公正性,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2020年修订)和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学分认定办法和毕业标准。

一、学分结构普通高中学分分为必修学分、选择性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必修学分为88学分,选择性必修学分至少42学分,选修学分至少14学分。

学生原则上完成18学时(以1学时45分钟计)课程内容的学习可获得1学分。

二、学分认定(一)学分认定是对学生可否获得学分的确认。

学分认定的意见分“同意认定”“不予认定”两种。

学生学习了规定的课程并通过考核或获得主管部门认可的证书,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二)学分认定由学生所在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负责。

学分认定委员会主要由校长、书记、分管纪检的学校领导、教研组长以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代表等成员组成。

(三)学分认定的形式。

1.学业。

学生完成规定课程的学习,课堂教学时间不少于规定时间的2/3、学习过程表现良好、参加课程考试(考查)成绩合格,即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2.证书。

学生参加经学校课程评审委员会确认的社会机构包括行业企业培训,或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考试或比赛,获得某项资格或等级证书,均可提出学分申请。

学生须提交发证单位的资质证、本人的学习记录和证书等相关材料,由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审核认定学分。

3.过程记录。

学生参加社会调查、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劳动实践等活动,有活动记录、总结或报告,有反馈评价,经同学互评,由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审核认定学分。

普通高中学校按相关标准和程序,承认学生在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等跨校选课所获得的学分。

(四)学分认定的基本程序。

1.学生向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提出学分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2.教师根据学分认定条件进行对照,提出对学生学分认定的初步意见。

3.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对学生申请和教师提出的初步意见进行审核,作出认定结论,并由学分认定委员会主任签署认定意见。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发与实..

附件2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意见(试行)为了切实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建立由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组成的普通高中课程体系,促进我省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规范、有序的建设,促进学生全面而又主动地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普通高中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是普通高中课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具体实际或结合学校的传统和优势、学生的兴趣和需要,充分利用当地课程资源,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的综合性课程。

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与国家课程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构成了学校教育教学所必需的课程体系,对于完善基础教育课程结构,努力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普通高中课程体系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要重视提高学生综合的科学和人文素养,关注每个学生的不同发展需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要注重学校教师的专长,充分发挥教师在课程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要根据学校的特点和实际,促进学校办学特色的形成。

二、课程目标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要根据新课程的三维目标,促进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有全面的发展。

1、加强课程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学生社会生活的联系,激发学生热爱家乡的情感,增强对地方和社会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

2、根据本校的培养目标和课程资源状况,了解学生多样化发展的需要,设置可供学生选择的、灵活安排的课程,促进学生的个性成长。

3、拓展学生知识领域,增进学生对自然、社会和文化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学生的科学精神和人文素养,发展批判性思维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引导学生关注自我生活,发展学生的社会生活能力,形成健康的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

海宁市高级中学课程规划和实施方案

海宁市高级中学课程规划和实施方案根据《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2012年秋季学校将全面深入推动普通高中课改,为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保证我校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的顺利实行,特制定《海宁市高级中学课程规划和实施方案》。

一、课程改革的办学基础学校的办学定位是把海宁市高级中学建设成为“在浙江省内具有一流水平,在国内具有示范作用的学术性普通高级中学”。

学校作为浙江省内第一批的重点高中,作为省级文明单位,培养出了一大批学术性人才和具有学术性质的人才,所以学校始终要定位在浙江省内一流的学术性普通高级中学。

而且,学校在积累办学经验,提炼办学理念的基础上,还有责任就学术性普通高级中学的办学承担相对应的示范作用,同时也要向国内其他同类兄弟学校学习他们举办学术性普通高级中学的经验。

学校的培养目标是“富有学术潜力,兼具职业水平,充满生命活力的现代高中生”。

根据学校历届学生毕业后的基本去向,尤其是学生在大学后的工作去向,发现很多学生在大学后都在进一步深造,毕业后的工作也都带有一定的研究性质的工作。

据此,学校将培养目标定位为培养学生的学术潜力,包括培养学生的学术意识、夯实学生的知识基础和丰富学生的研究方法等三个方面。

与此同时,还要兼顾学校另外一局部同学的职业水平,还要兼顾从事学术类工作时所需要的职业水平,所以在培养学生学术潜力的同时,还要求学生兼具职业水平。

作为生活活力,就要求学生能够积极、乐观、主动地对待人生,这是一种态度,在我们看来也是一种水平,一种能够被培养起来的水平。

二、课程改革规划体系课程是学校办学的核心要素,是学校影响学生的核心手段,是教师专业发展的核心途径。

在近三年内,结合我校“学生个性化发展的成长需要”,根据“学校特色化发展的办学需要”,将初步形成一个完善的课程体系,全面提升必修课程的校本化水平,逐步提升选修课程和校本课程的质量,提升学生的选课水平和学习水平,完善学生学习综合水平评定方案。

丰富并精品化校本课程建设,初步形成“学科课程、学术课程、职业课程和生活课程一体化”的学校课程体系。

宁波市第四中学深化课程改革方案

宁波市第四中学深化课程改革方案(试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指出,要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

为落实这一要求,根据《浙江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和《浙江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建设标准(试行)》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宁波市第四中学深化课程改革方案》。

一、基础分析(一)学校概况宁波四中历史悠久,其源头可追溯到创办于1845年的崇信义塾,迄今已有168年历史。

1923年崇信、浸会合并为四明中学,1935年四明中学又合并斐迪中学、毓才中学(后称益三中学),成立浙东中学。

1952年“浙东中学”改名为“宁波四中”,以后,又有宁波市第六初级中学、宁波市劳动局技校及宁波联丰中学陆续并入宁波四中。

纵观办学历程,可以“扩并七校、六易校名、九迁校址”概括之,正因如此,才逐渐形成了“开放、进取、包容、务实”的学校传统。

浙东中学首任校长寿子鲲先生长校期间,学校发展迅速,他集“四明”、“斐迪”办学之旨,提出了“诚、朴、爱”校训。

从此,“诚、朴、爱”三字成为激励浙东、四中一代又一代学子健康成长的精神支柱和为人准则。

学校现为宁波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浙江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有38个教学班近1400名学生。

教职工161人,中高级职称比例为87%,其中特级教师2名,宁波市名教师2名,市、区两级骨干教师7名。

学校位于江北区城区中心地带,区位优越;占地面积90亩,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

学校面向宁波“老三区”——海曙、江东、江北招生。

2003年之前,校址在江北区新马路,占地面积不足30亩,校舍逼仄老旧,且在很长时间内,相对于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原校址周边住户大都为经济收入和文化程度较低的家庭,导致我校的生源质量不高,处于直属普高中偏下水平。

迁入文教路现址后,虽然办学条件得到极大改观,学校得到长足进步,但生源状况仍未有根本性的改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0〕3号)的精神,优化育人模式,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发展,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现根据国家教育改革试点要求,特制定《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

一、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重要意义(一)适应现阶段形势,满足经济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要当今时代,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人才提出了多层次多样化的要求。

高中教育是人才培养的重要阶段,但目前普通高中“千校一面”、高度同质化的局面,无法适应经济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要。

为此,必须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和特色化发展,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以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

(二)转变育人模式,促进学生全面且有个性发展的需要课程是育人的关键。

转变育人模式,首先应优化课程结构,提高课程质量。

现阶段以必修课程为主的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无法满足学生的自主学习和个性化发展需要。

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确立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构建富有时代精神、体现多元开放、充满生机活力、多层次、可选择的学校课程体系,必将会有力地推动育人模式的转变,扩大学校教育、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自主权,引导学生自主选择、自主学习、自主发展,实现学生全面且有个性的发展。

(三)巩固和发展课程改革成果,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需要我省起始于2006年的高中新课程改革已取得一定成效,课程改革较好地推进了先进教育理念的传播,加强了学校的课程意识,催生了一些教与学方式方法的创新。

但改革并没有改变教学过度应试、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局面,新课程理念还远未转化为学校办学和教师教学的自觉行动。

改革不进则退。

只有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才能真正巩固前一阶段课程改革成果,才能把新课程理念贯彻到底,实现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发展,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有力推进教育涵式发展。

二、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四)指导思想按照“调结构、减总量、优方法、改评价、创条件”的总体思路,坚持有利于培育普通高中学校特色、有利于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有利于为国家培养各类人才的原则,加快选修课程建设,转变育人模式,把更多的课程选择权交给学生,把更多的课程开发权交给教师,把更多的课程设置权交给学校,促进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实现学生在共同基础上有个性的发展。

(五)基本原则多样化原则。

推进高中多样化和育人模式多样化,为学生提供丰富且有特色的课程体系,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

选择性原则。

推进选课走班,建立多层次、多元化、可选择的课程体系和自主选择课程制度,为学生自主学习、个性发展创造条件。

可持续发展原则。

注重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和核心价值观教学,为全体学生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循序渐进原则。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既要坚定课程改革的决心和信心,又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分步到位。

三、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主要容(六)调结构——调整优化课程结构。

减少必修学分,必修学分从116学分减少到96学分,选修学分从28学分提高到48学分。

综合实践活动列入选修课程,研究性学习渗透于各学科必修课程教学与选修课程教学中。

专题教育列入必修课程。

——增加选修课程。

选修课程分为知识拓展、职业技能、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四类。

(1)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包括必修拓展课程、大学初级课程、学科发展前沿课程、学科研究性学习等,旨在让学生形成更为厚实的知识基础。

(2)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包括生活技能、职业技术、地方经济技术等课程,旨在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掌握一定的生活技能、职业技术,培养学生的专业倾向。

(3)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包括体育、艺术、健康教育、休闲生活、知识应用等课程,旨在发展学生潜能,提高综合素质。

(4)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包括调查探究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等课程,旨在引导学生关注社会,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科学人文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学校要根据本校、本地区实际,充分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开设四类选修课程,其中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比例不超过60%;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比例不少于10%。

每学期选修课程课时比例不少于总课时的20%。

(七)减总量——梳理与整合学科知识体系。

明确必修课程基本、基础性知识要求,删减重复、非主干和过繁过难的容,适当减少面向全体学生的必学容及学习总量;原“选修IA”和“选修IB”课程模块列入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

形成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结构合理、层次递进的课程格局。

(八)优方法——构建开放型选修课程体系。

学校应根据本校、本地区实际,制订选修课程建设规划。

学校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加强与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科研机构、社会机构及行业企业的合作,积极开发选修课程,引进国外精品课程;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发网络选修课程,建立开放型选修课程体系。

——扩大学校课程自主权。

学校应根据本校实际和办学特色,遵循教育规律,自主制定课程开设计划,科学安排课时与教学进度,构建满足学生个性发展、体现鲜明特色的课程体系。

学校每学期必须按规定要求开设思想政治、体育与健康、艺术等必修课程。

每周课堂教学时间不得超过26小时。

控制各学科必修课程教学的课时总量,课时总量应与该学科学分相对应。

——鼓励学生个性化学习。

学校要建立和实施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人生规划教育,鼓励学生根据兴趣特长和人生规划,制定个人修习计划。

学校要建立选课指导制度,加强选课走班管理,允许学生跨班级、跨年级选课,允许学生到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科研机构、社会机构及行业企业修习选修课程。

有条件的学校,可以探索必修课程的选课走班,让学生选教师、选课程进度、选修习年级。

——改进教学方式。

学校应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规办学行为,改革教学方式。

严格控制教学进度和难度,关注学生学习过程,优化课堂教学模式,推进轻负高质,提升课堂教学品质。

鼓励学校和教师进行教学方式改革的探索,形成个性化的教学风格和特色。

——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

学生应在3年完成普通高中学习,允许学生提前毕业。

学生修习必修课程满96学分,修习选修课程满48学分(其中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学分不少于6学分,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学分不超过8学分),总学分达到144学分,同时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达到规定要求,即可毕业。

(九)改评价——建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等11门必修课程,各科目每年开考一次,分别在1月和6月施考。

高中期间,学生参加同一科目考试次数最多2次,以最好成绩记入档案。

——完善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综合素质评价重在过程,重在导向。

要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完善学生成长记录,全面准确地将课程修习情况、个性特长发展情况记入学生成长记录。

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评价结果全面、客观、科学,真实反映学生的学习成果和发展状况。

要改进综合素质评价标准与程序,提高信息化程度,力求简洁、可操作。

(十)创条件——逐步实行普通高中学分制收费。

将学费分为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实行学分制收费。

在2012—2013学年选择若干普通高中进行试点。

2014年秋季入学,在全省全面执行普通高中学分制收费制度。

——增量教育资源要向课程改革倾斜。

各地要高度重视深化课程改革的配套需要,逐步提高教师配备与培训、选课走班设施与设备等方面的课程支撑能力。

有条件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以区域为单位,做好课程资源建设规划,统筹选修课程资源,实现资源共享。

四、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保障措施(十一)加强对课程改革的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课程改革宣传,全面贯彻落实课程改革方案。

要建立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课程改革的重视、理解和支持,为课程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十二)改革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学校是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主体。

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深化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具有鲜明特色的学校课程规划和课程体系;要改革学校教学管理组织体系,成立课程评审委员会、学分认定委员会、学生选课指导中心等机构。

要建立健全选课指导、走班管理、学分认定等配套制度。

明确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规有序,公正公平。

(十三)加强课程改革专项培训加强对各级教育行政及教研部门相关人员的课程改革培训,强化课程意识,提升行政的课程决策力、指导力;加强校长培训,切实转变教育理念,把握课程标准,提升校长的课程领导力;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选修课程开发开设能力;改革师教育,省师院校要根据课程改革需要调整专业和课程设置,为课程改革培养合格教师。

(十四)完善考核制度优化学校评价与教师评价。

学校选修课程建设与开设情况列入对市县教育现代化达标评估和教育科学和谐发展考核体系。

选修课程建设列入特色示学校评估指标,教师的课程开发与执教能力列入评优及职称评定条件。

本方案于2012年秋季起实施。

2012年秋季,全省普通高中全面启动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加强选修课程建设,开发开设各类选修课程。

2013年,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修订和完善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2015年,在普通高中学校全面建成具有自身特色、基本满足学生多样化选择学习的课程体系。

附件1省普通高中课程与学分结构附件2省普通高中必修课程调整意见普通高中必修课程是面向全体高中学生开设的基础性课程,也是学生修习选修课程的基础,旨在促进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发展,提高学生未来发展所需的科学素养与人文素养。

一、指导思想依据课程标准,确定必修课程的教学容,明确普通高中学生必须具有的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和基本素养要求,切实减轻课业负担,提高学习兴趣,为学生的个性化学习创造条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保持课程结构基本稳定。

将综合实践活动调整到选修课程,专题教育列入必修课程,其他必修课程学习领域、科目及学分要求基本不变。

(二)梳理学科知识结构体系。

明确必修课程基本、基础性知识要求,梳理与整合各学科的必修与选修容,删减重复、非主干和过繁过难的容,充实能体现各学科核心思想、观念和价值的基本知识容,确保必修课程学科知识和能力体系清晰完整。

(三)确保学科基础及发展功能。

强调对学科基本思想和基本概念的理解和掌握,重视基本技能的学习,构建必修课程核心知识结构,夯实学科基础,激发学习兴趣,为促进学生发挥学习潜能、实现层次递进和自主发展奠定基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