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法案例
国际经济法9个案例

[案情]1997年7月25日,香港大成公司作为卖方与厦门华海公司签订一份买卖“鳗鱼完全配合饲料”确认书,主要内容为:数量I80吨,单价CIF厦门980美元,总值176400美元,付款条件为买方开具不可撤销、不可转让、可分期交货的90天远期信用证。
因华海公司不具备开具信用证结算货款的条件,遂于7月28日与中国北方工业公司厦门分公司(下称“北方公司”)签订一份协议。
内容为:北方公司代理华海公司进口鳗鱼饲料,收货人为华海公司,北方公司根据华海公司的通知通过厦门国际银行开具90天远期信用证。
8月I日,北方公司通过厦门国际银行开出以大成公司为受益人、金额为1764而美元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可分批交货的90天远期信用证,并规定了所需单据。
8月30日、3I日,大成公司将I80吨鳗鱼饲料分批装船起运,并按信用证要求提供了所需单据;9月27日,厦门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出具检验情况通知单,华海公司对饲料质量提出异议,双方协商达成降价协议,华海公司将货物提走。
华海公司将商检通知单交给北方公司后,北方公司提出该商检证出具的时间已超过信用证有效期,不同意延期,拒绝在商检证上签字。
大成公司发货后,于I997年9月8日向香港爱尔兰银行出口部提出押汇申请并揭示按信用证条款要求的除商检证以外的全部单据;9月13日香港爱尔兰银行将信用证押汇文件寄予开证行厦门国际银行。
9月17日厦门国际银行收押汇文件并通知北方公司承兑,北方公司则以押汇文件与信用证条款上要求的单据不符(即缺少商检证明)为由拒绝承兑。
大成公司在信用证不能承兑的情况下,为追索货款,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华海公司与北方公司支付货款及银行利息并支付违约金和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1)大成公司有无违约行为?(2)信用证无法承兑的责任何在?(3)大成公司、华海公司、北方公司三者的法律关系如何?(4)违约责任如何承担?[参考答案](1)大成公司在与华海公司签订买卖协议后,按时提交货物,并按要求提交单据并通知华海公司。
国际化金融法律服务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速,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开始走出国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在这个过程中,金融法律服务成为了企业跨国并购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本文将以一起跨国并购案例为切入点,探讨国际化金融法律服务的具体实践及其在风险防范中的作用。
二、案例概述(一)并购双方甲公司(以下简称“甲”)是一家位于我国沿海地区的民营企业,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与生产。
乙公司(以下简称“乙”)是一家总部位于欧洲的跨国企业,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的研发与销售。
(二)并购背景甲公司希望通过并购乙公司,进入欧洲市场,扩大其业务范围,提升市场竞争力。
乙公司则希望通过并购甲公司,加强其在电子产品领域的研发能力,同时拓展亚洲市场。
(三)并购过程1. 尽职调查:甲公司委托国际知名律师事务所对乙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了解其财务状况、法律风险、业务运营等方面的情况。
2. 合同谈判:甲公司与乙公司就并购事宜进行谈判,双方达成初步协议。
3. 法律审查:甲公司聘请国际知名律师事务所对并购合同进行审查,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4. 并购交割: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对乙公司的并购。
三、法律服务内容(一)尽职调查1. 财务审查:对乙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进行审查,确保其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法律审查:对乙公司的法律文件、合同、诉讼等进行审查,了解其法律风险。
3. 业务运营审查:对乙公司的业务运营情况进行审查,了解其市场竞争力、客户关系、供应链等方面的情况。
(二)合同谈判1. 协助甲公司进行合同条款的谈判,确保其合法权益。
2. 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查,确保其合法、合理、完整。
(三)法律审查1. 对并购合同进行审查,确保其合法、合理、完整。
2. 对并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四)并购交割1. 协助甲公司完成并购交割手续,确保其合法权益。
2. 对并购交割过程中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和处理。
四、风险防范(一)财务风险1. 通过尽职调查,了解乙公司的财务状况,确保其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国际金融法法律案例分享(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跨境交易日益频繁,国际金融法律问题也日益突出。
本文将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探讨跨境交易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应对策略。
案例背景:某国有企业A公司与外国企业B公司签订了一项价值1亿美元的设备采购合同。
合同约定,A公司支付B公司80%的货款,余款在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
合同签订后,A公司按照约定支付了80%的货款。
然而,B公司在交付设备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导致A公司无法正常使用设备。
A公司遂向B公司提出索赔,但B公司拒绝赔偿,并提出解除合同。
A公司遂向我国某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例分析1. 法律风险(1)合同条款不明确:本案中,合同对设备质量标准、验收程序等关键条款约定不明确,导致双方在设备质量问题上产生争议。
(2)跨境交易法律适用问题:由于合同双方分别位于不同国家,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如何确定适用法律成为本案争议焦点。
(3)国际贸易惯例与国内法律的冲突:本案中,B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的理由是A公司未按照约定支付余款,但A公司认为B公司交付的设备存在质量问题,违反了合同约定。
在此情况下,如何平衡国际贸易惯例与国内法律的适用成为关键。
2. 应对策略(1)完善合同条款: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应充分了解对方的经营状况、信用状况,明确合同条款,特别是对关键条款进行详细约定,如设备质量标准、验收程序、违约责任等。
(2)明确法律适用: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适用的法律,如合同签订地法、履行地法、当事人住所地法等。
如无法达成一致,可考虑选择国际商会仲裁院等国际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3)熟悉国际贸易惯例:在签订合同时,应充分了解国际贸易惯例,如《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等,以便在争议发生时,有据可依。
(4)加强风险防范:在跨境交易过程中,应关注对方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及时调整交易策略,降低法律风险。
三、案例启示1. 加强法律意识:企业在跨境交易过程中,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降低法律风险。
国际经济法案例

国际经济法案例国际经济法是指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等多个领域。
在国际经济法的实践中,案例是非常重要的教学工具和实践依据。
下面我们将通过几个国际经济法案例来深入了解国际经济法的具体运作。
首先,我们来看一则国际贸易法案例。
2018年,美国对进口钢铝产品加征关税,引发了一场国际贸易争端。
欧盟、加拿大等国纷纷对美国提起诉讼,认为美国的关税政策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
在这一案例中,涉及了国际贸易法中关于关税、最惠国待遇等原则的具体运用,也展现了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运作过程。
其次,我们来看一则国际投资法案例。
2016年,菲律宾政府取消了一家中国企业在当地的矿业项目,引发了一场国际投资仲裁。
中国企业向国际投资仲裁中心提起诉讼,声称菲律宾政府的行为违反了双边投资协定。
在这一案例中,涉及了国际投资法中关于投资保护、合理和公平待遇等原则的具体适用,也展现了国际投资仲裁的程序和裁决结果。
最后,我们来看一则国际金融法案例。
2008年,美国爆发了次贷危机,引发了全球金融市场的动荡。
在危机后的金融监管改革中,涉及了国际金融法中关于金融监管、跨境金融机构监管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和规定。
这一案例不仅对国际金融法的适用提出了新的挑战,也促使国际社会重新审视和完善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机制。
通过以上案例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到国际经济法在实践中的重要作用。
国际经济法不仅是国际经济关系的调整工具,也是国际社会共同遵守的规范和准则。
在全球化背景下,国际经济法的适用和发展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我们需要不断深化对国际经济法的理解,加强国际合作,共同维护国际经济秩序的稳定和发展。
综上所述,国际经济法案例的研究对于加深我们对国际经济法的理解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更加直观地了解国际经济法的具体运作,也可以从中汲取经验教训,为国际经济法的实践和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
希望国际经济法的研究能够不断丰富和完善,为国际经济关系的健康发展和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服务。
国际金融法律热点案例(3篇)

第1篇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金融法律领域不断涌现出新的热点案例。
本文将探讨2016年英国脱欧公投后,英国金融服务业受到的冲击以及相关法律应对措施,以期为我国金融法律领域提供借鉴。
一、案例背景2016年6月23日,英国举行脱欧公投,最终以51.9%的票数决定脱离欧盟。
英国脱欧对全球金融市场产生了巨大影响,其中金融服务业首当其冲。
英国作为全球金融中心之一,拥有庞大的金融服务业和高度开放的金融市场。
脱欧后,英国与欧盟在金融监管、市场准入等方面面临诸多挑战。
二、英国金融服务业受到的影响1. 市场波动与投资者信心下降:脱欧公投结果公布后,全球金融市场出现剧烈波动,英镑汇率大幅下跌,股市和债市下跌。
投资者对英国金融市场的信心受到冲击,导致资金外流。
2. 业务成本上升:脱欧后,英国金融企业需要承担更高的合规成本,包括重新申请欧盟金融牌照、调整业务流程等。
此外,英国金融企业还需考虑在英国和欧盟两地设立分支机构,以应对两地监管差异。
3. 人才流失:英国金融服务业在全球享有盛誉,吸引了大量国际人才。
脱欧后,英国与欧盟之间的人才流动受到限制,可能导致人才流失。
4. 监管不确定性:脱欧后,英国与欧盟在金融监管方面面临重新协商,导致监管环境不确定性增加。
这给英国金融企业带来挑战,也增加了法律风险。
三、法律应对措施1. 积极应对市场波动:英国金融监管部门密切关注市场动态,采取一系列措施稳定金融市场。
例如,英格兰银行宣布降息,以降低市场利率和提振经济。
2. 加强国际合作:英国积极与欧盟和其他国家加强金融监管合作,以降低监管不确定性。
例如,英国与欧盟达成一系列双边协议,以确保金融服务业的平稳过渡。
3. 优化金融监管体系:英国政府启动金融监管改革,优化金融监管体系。
例如,英国审慎监管局(PRA)和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FCA)加强合作,提高监管效率。
4. 完善法律法规:英国政府修订相关法律法规,以应对脱欧带来的挑战。
例如,英国政府通过了《金融市场改革法案》(Financial Services Bill),以加强金融市场监管。
国际金融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深入,跨境融资已成为企业开展国际业务的重要手段。
然而,由于各国金融法律制度的不同,跨境融资过程中常常出现法律纠纷。
本案例以XYZ银行诉ABC公司跨境融资纠纷案为例,分析国际金融法律案件的处理流程和关键问题。
二、案情简介ABC公司(以下简称“ABC”)是一家从事国际贸易业务的企业,为拓展海外市场,向我国XYZ银行(以下简称“XYZ”)申请了一笔总额为1000万美元的跨境融资。
在贷款合同中,双方约定贷款利率、还款期限、担保方式等条款。
ABC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从XYZ银行获得了贷款,并在贷款期限内按时支付了利息。
然而,在贷款到期后,ABC公司因经营困难,无法按时偿还本金。
XYZ银行多次催收无果后,遂向我国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BC公司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三、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跨境融资合同的效力;2. 贷款本金及利息的认定;3. 担保责任的承担;4. 诉讼时效的起算。
四、案例分析(一)跨境融资合同的效力根据我国《民法典》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跨境融资合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融资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3. 融资合同不违背公序良俗。
本案中,ABC公司和XYZ银行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融资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跨境融资合同合法有效。
(二)贷款本金及利息的认定本案中,贷款本金及利息的认定主要依据贷款合同约定。
根据合同约定,ABC公司应于贷款到期后一次性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由于ABC公司未按时偿还,故XYZ银行有权要求其支付逾期利息。
(三)担保责任的承担本案中,ABC公司为贷款提供了担保。
根据担保合同约定,ABC公司应承担担保责任。
然而,由于ABC公司未按时偿还贷款,担保人可能面临追偿风险。
因此,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ABC公司追偿。
(四)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国际金融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XYZ银行(以下简称“XYZ”)是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国际性金融机构,业务范围涵盖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
ABC公司(以下简称“ABC”)是一家位于中国的跨国企业,主要从事高科技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由于业务扩张的需要,ABC公司计划在海外市场进行投资,因此向XYZ银行申请了一笔跨境融资。
二、案件事实1. 融资申请与审批ABC公司于2019年向XYZ银行提交了跨境融资申请,请求贷款金额为5000万美元。
XYZ银行在审核了ABC公司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和项目可行性后,于2020年批准了该融资申请。
2. 融资合同签订双方于2020年3月签订了《跨境融资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约定贷款金额为5000万美元,年利率为5%,贷款期限为5年,首付款为20%,其余80%分四次支付。
合同还约定了贷款的用途、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3. 贷款发放与使用XYZ银行于2020年4月向ABC公司发放了首笔贷款1000万美元。
ABC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这笔资金用于海外市场的投资。
4. 纠纷产生2021年,由于海外市场环境发生变化,ABC公司面临巨大的经营压力,导致其资金链紧张。
ABC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
XYZ银行多次催收无果后,于2022年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BC公司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逾期罚息。
三、争议焦点1. 贷款用途是否符合约定ABC公司辩称,其将贷款资金用于海外市场投资,符合合同约定。
但XYZ银行认为,ABC公司实际使用贷款资金的情况与合同约定不符,存在违约行为。
2. 违约责任ABC公司辩称,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其经营困难,无法按时偿还贷款,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XYZ银行则认为,ABC公司经营困难并非不可抗力,且ABC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经营状况,应承担违约责任。
3. 贷款利率ABC公司认为,合同约定的利率过高,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XYZ银行则认为,合同利率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合法有效。
国际金融法律案例分享(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跨国并购已成为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实现规模效应的重要手段。
然而,跨国并购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复杂多样,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法、公司法、税法、劳动法、反垄断法、外汇管理等。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起典型的国际金融法律案例,探讨跨国并购中的法律风险及应对策略。
二、案例背景某中国A公司拟收购一家英国B公司,B公司主要从事高端机械制造业务,拥有多项专利技术。
A公司认为,通过收购B公司,可以提升自身在高端机械制造领域的竞争力,并拓展欧洲市场。
经过初步洽谈,双方于2018年达成初步收购协议,并开始进行尽职调查。
三、案例分析1. 尽职调查阶段的风险在尽职调查阶段,A公司发现B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财务造假:B公司部分财务报表存在虚增收入、隐瞒成本等行为。
(2)知识产权问题:B公司部分专利技术存在侵权风险。
(3)劳动法问题:B公司部分员工存在未签订劳动合同、加班费支付不到位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A公司可以采取以下应对策略:(1)聘请专业律师团队进行尽职调查,确保调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2)与B公司协商,要求其对财务造假、知识产权侵权等问题进行整改。
(3)要求B公司签订劳动法合规承诺,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障。
2. 合同签订阶段的风险在合同签订阶段,A公司发现以下问题:(1)合同条款不明确:合同中对收购价格、支付方式、交割时间等关键条款描述不明确。
(2)反垄断审查风险:A公司收购B公司可能涉及反垄断审查。
针对上述问题,A公司可以采取以下应对策略:(1)与B公司协商,修改合同条款,确保关键条款明确、具体。
(2)聘请专业律师团队进行反垄断审查,确保收购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3. 交割阶段的风险在交割阶段,A公司发现以下问题:(1)B公司资产存在权属争议:B公司部分土地存在权属争议。
(2)B公司员工罢工:由于收购消息泄露,B公司部分员工举行罢工,要求提高工资待遇。
针对上述问题,A公司可以采取以下应对策略:(1)聘请专业律师团队进行资产权属调查,确保收购资产的合法性。
涉外国际金融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以下简称“甲”)是一家中国境内的跨国企业,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乙公司(以下简称“乙”)是一家位于欧洲的化工企业,拥有先进的化工技术和管理经验。
甲公司看中了乙公司的发展潜力,决定收购乙公司。
经过双方的协商,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约定甲公司收购乙公司100%的股权,收购价格为10亿欧元。
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
二、案例经过1. 签订协议甲公司与乙公司在2019年6月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甲公司收购乙公司100%的股权,收购价格为10亿欧元。
协议中明确了甲公司应在协议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收购款,乙公司应在收到收购款后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2. 履约纠纷协议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支付了收购款。
然而,乙公司在办理股权转让手续过程中遇到了困难,导致股权转让手续无法按时完成。
甲公司多次与乙公司协商,要求其尽快办理股权转让手续,但乙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
3. 法律诉讼甲公司认为乙公司违约,遂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等。
乙公司则辩称,其无法按时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是由于政策变化、法律法规调整等原因造成的,并非故意违约。
三、案件审理1. 法院判决我国法院审理后认为,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乙公司未能按时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等。
2. 执行判决判决生效后,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依法执行判决,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并协助甲公司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四、案例分析1. 合同法适用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属于涉外合同,但由于双方均在中国境内签订协议,且合同履行地在中国境内,因此应适用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国际金融法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XYZ银行是一家位于A国的国际银行,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业务。
2010年,XYZ银行与B国的XYZ公司签订了一项贷款合同,合同金额为5000万美元,用于支持XYZ公司在B国的一个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
贷款期限为5年,利率为浮动利率,按照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加上2%计算。
贷款合同中约定,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C国的国际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2015年,由于B国经济形势恶化,XYZ公司无法按时偿还贷款。
XYZ银行向B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XYZ公司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XYZ公司则辩称,由于LIBOR利率在贷款期间存在操纵行为,导致其支付的贷款利息过高,要求法院判决降低利息。
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LIBOR利率的操纵行为是否影响到了贷款合同的效力。
二、争议焦点1. LIBOR利率操纵行为是否构成对贷款合同的实质性影响?2. 如LIBOR利率操纵行为构成对贷款合同的实质性影响,XYZ公司是否可以要求降低贷款利息?3. A国法院、B国法院和C国仲裁机构之间是否存在管辖权冲突?三、案例分析1. LIBOR利率操纵行为是否构成对贷款合同的实质性影响根据国际金融法的相关规定,LIBOR利率是国际金融市场上广泛使用的基准利率之一,它反映了市场对短期资金借贷成本的预期。
然而,2012年,全球多家银行因操纵LIBOR而被曝光,这一事件引发了国际金融市场的广泛关注。
在本案中,LIBOR利率的操纵行为确实对XYZ公司的贷款成本产生了实质性影响。
由于LIBOR利率被人为操纵,导致XYZ公司在贷款期间支付的利息远高于实际市场利率。
根据贷款合同条款,LIBOR利率是确定贷款利息的基准,因此,LIBOR利率的操纵行为直接违反了贷款合同的约定。
2. 如LIBOR利率操纵行为构成对贷款合同的实质性影响,XYZ公司是否可以要求降低贷款利息根据国际金融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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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法案例和阅读材料一、金本位制下的固定汇率在金本位制下,各国货币都规定有含金量,各国本位货币所含纯金之比叫做金平价,各国货币的兑换率就是按照单位货币所含纯金量计算出来的。
这种兑换率叫做法定平价。
由于外汇供求关系,外汇市场的实际汇率往往围绕法定平价而上下波动,但是汇率波动都有一个限度,这个限度就是黄金输送点。
黄金输送点包括黄金输出点和黄金输入点,黄金输出点是由法定平价和黄金运送费用组成,这是汇价上涨的最高限度。
当超出这个限度时,商人就自己直接到国外买黄金铸造金币了。
法定平价减运输费用组成黄金的输入点,这是汇价下跌的最低限度;再跌商人就不肯卖了,而是把黄金运到这个国家铸造这个国家的金币了。
黄金输送点限制了汇价的变动,所以汇率波动的幅度不大,基本上是稳定的。
汇率的相对稳定,可以保障对外贸易与对外信贷的安全,为国际贸易和资本的流动创造有利的条件。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英国和美国之间运送黄金的各项费用约为黄金价值的0.5-0.7%,以1英镑计算,运送黄金的各项费用约为0.03美元(按0.6%计算)。
在这种情况下,假定美国对英国有国际收支逆差,对英镑的需求增加,英镑汇率必然上涨,如果1英镑上涨超出了4.8965(4.8665+0.03)美元时,则美国负有英镑债务的企业,就不会购买英镑外汇,而是宁愿在美国购买黄金运往英国偿还其债务,因为,采用直接运送黄金的方法偿还1英镑债务,只需要4.8965每呀,因此,引起美国黄金外流的汇率就是黄金输出点,汇率的波动不可能超出黄金输出点.反之,假定美国对英国的国际收支为顺差,英镑的供给增加,英镑的汇率必然下跌.如果1英镑跌到4.8365美元以下(4.8665-0.03),则美国持有英镑债权的企业,就不会出售英镑外汇,而宁愿在英国用英镑购买黄金运回美国,因为运送黄金的方法收回1英镑债权,可得到4.8365美元.引起黄金流入的汇率就是黄金输入点,因此,汇率的波动不可能低于黄金输入点。
二、国际收支和国际收支平衡表(一)国际收支国际收支(Balance of Payments)是国际金融学中重要的概念之一,它有狭义和广义两个层面的含义。
狭义的国际收支的概念是建立在现金基础(cash Basic)上的,即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由于经济、文化等各种对外交往而发生的,必须立即结清的外汇的收入与支出。
由于这一概念仅包含已实现外汇收支的交易,因此称为狭义的国际收支概念。
广义的国际收支概念是指一国或地区居民与非居民在一定时期内全部经济交易的货币价值之和,它是以交易为基础,不仅包括贸易收支和非贸易收支,而且还包括资本的输出输入,既包括已实现外汇收支的交易,也包括尚未实现外汇收支的交易。
只有建立在全部经济交易基础之上的广义的国际收支概念才能较好地完整反映当今一国对外经济总量状况。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其所编的《国际收支手册》中将广义的国际收支概念定义为:“国际收支是一定时期的统计报表,它着重反映:(1)一国与其它国家之间商品、劳务和收入的交易;(2)该国货币、黄金、特别提款权以及对其他国家债权、债务的所有变化和其它变化;(3)无偿转移支付,以及根据会计处理的需要,平衡前两项没有相互抵消的交易和变化的对应记录”。
目前世界各国一般都采用这一概念。
要全面地准确掌握国际收支的含义,需要把握以下几方面的特征:第一,国际收支是一个流量概念,它与一定的报告期相对应。
各国一般是以一年为报告期。
第二,国际收支所反映的内容是以货币记录的经济交易。
所谓经济交易是指经济价值从一个单位向另一个单位的转移,它包括四类:(1)交换,即一交易者向另一交易者提供一宗经济价值(如实际资源、金融资产等)并从对方得到价值相等的回报;(2)转移,即一交易者向另一交易者提供了经济价值,但是没有得到任何补偿;(3)移居,指一个人把住所从一经济体搬迁到另一经济体的行为,由此导致的对外资产、债务关系的变化均应记录在国际收支中;(4)其它交易,如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根据推论确定交易的存在,尽管并没有发生实际流动,但也需记录在一国的国际收支中。
第三,国际收支记录的经济交易必须是本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经济交易,居民与非居民的划分是以居住地为标准进行的。
在国际收支统计中,居民是指一个国家的经济领土内具有经济利益的经济单位和自然人,在一国居住超过1年以上的法人和自然人均属该国的居民,而不管该法人和自然人的注册地和国籍。
但作为例外,一个国家的外交使节、驻外军事人员、出国留学和出国就医者,尽管在另一国居住一年以上,仍是本国居民,是居住国的非居民。
此外,国际性机构(如IMF等)不是某一国的居民,而是任何一国的非居民。
我国自1996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第三条规定:“中国居民,是指:(一)在中国境内居留一年以上的自然人,外国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境内的留学生、就医人员、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外籍工作人员及其家属除外;(二)中国短期出国人员(在境外居留时间不满一年)、在境外留学人员、就医人员及中国驻外使馆工作人员及家属;(三)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法人(含外商投资企业及外资金融机构)及境外法人的驻华机构(不含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四)中国国家机关(含中国驻外使馆领馆)、团体、部队。
”第四,国际收支是一个事后的概念。
定义中的“一定时期”一般是指过去的会计年度,显然它是对已发生事实的记录。
(二)国际收支平衡表国际收支平衡表(Balance of Payments Statement)是按照复式簿记原理,以某一特定货币为计量单位,运用简明的表格形式总括地反映一经济体(一般指一国家或地区)在特定时期内与世界其他经济体间发生的全部经济交易。
各国或地区分析的目的不同,所编制的报表格式也就不一样。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使各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具有可比性,对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概念、准则、惯例、分类方法以及标准构成等都作了统一的规定和说明。
1.国际收支平衡表的记帐原理国际收支平衡表是根据“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复式簿记原理编制的,即每笔国际经济交易都是由两笔价值相等、方向相反的帐目表示。
根据复式记帐法的惯例,无论是对实际资源还是金融资产,借方表示该经济体资产(资源)持有量的增加,贷方表示资产(资源)持有量的减少。
因此记入借方的帐目包括:(1)反映进口实际资源的经常项目;(2)反映资产增加或负债减少的资本与金融项目。
记入贷方的帐目包括:(1)反映出口实际资源的经常项目;(2)反映资产减产或负债增加的资本与金融项目。
2.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格式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曾在1948年、1950年、1961年、1977年和1993年先后五次修订其出版的《国际收支手册》,对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标准进行了统一规定。
过去常用的是1977年公布的第四版的格式,新版即1993年第五版现正在各国推广,为加强对比,我们将这两种版本的基本格式分列如后,分别见表1-1、表1-2。
3.国际收支平衡表的主要内容这里我们仅就国际收支平衡表第五版的有关项目进行说明。
新版《国际收支手册》列出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标准组成部分由两大项目组成:一是经常项目(Current Account);二是资本与金融项目(Capital and Financial Account)。
(1)经常项目。
是指实质资源的流动,包括进出口货物、输入输出的服务、对外应收及应付的收益,以及在无同等回报的情况下,与其他国家或地区之间发生的提供或接受经济价值的经常转移。
根据基金组织第五版《国际收支手册》的解释:“经常项目是指货物、服务、收入和经常转移”。
该项目在一国的国际收支中占据最基本、最重要的地位。
同第四版相比,第五版中经常项目的结构在分类和具体组成部分上发生了重大变化。
1)货物(Goods)。
货物有5种类型:一般商品、用于加工的货物、货物修理、各种运输工具在港口购买的货物、非货币黄金。
根据国际收支的一般原则,所有权的变更是决定国际货物交易的范围和记载时间的原则。
通常出口货物所有权的变更时间是出口商停止在其项目上把出口货物作为自己的实际资产(即出口商在其帐上记为销售),并在金融项目内记上相应的一笔帐。
进口货物所有权的变更时间则是进口商在自己帐户上把进口货物作为自己的实际资产(即进口商在其帐上记为购进),并在金融项目内记上相应的一笔帐。
这一习惯做法的目的是促进编制国际收支货物项目和金融项目的一致性以及出口国和进口国编制的货物项目的一致性。
2)服务(Service)。
相对于商品的有形贸易来说,服务贸易属于无形贸易。
服务共有11种类型:运输、旅游、通讯服务、建筑服务、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力使用费和特许费、其它商业服务、有关个人服务及文化和娱乐服务、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3)收入(Income)。
包括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两大交易:一是职工报酬(Compensation of Employees);二是投资收入(Investment Income)。
职工报酬包括个人在非居民经济体为该经济体居民工作而得到的现金或实物形式的工资、薪水和福利,职工包括季节性工作的工人和其它短期工作(不足1年)的工人。
在大使馆、领事馆或国际组织机构工作的当地职工所得到的报酬也被视为这些机构驻地所在国的非居民向居民的支付。
投资收入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有关金融资产与负债的收入与支出,包括有关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和其它投资所得收入与支出。
4)经常转移(Current Transfer)。
转移用来记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不涉及到经济价值的回报的实际资源或金融产品的所有权变更,不管这种变更是自愿还是非自愿。
经常转移不同于资本转移,资本转移列在资本和金融项目下。
经常转移包括所有非资本转移的转移项目,它直接影响可支配收入的水平,影响货物和服务的消费。
经常转移分为两大类:各级政府转移和其它部门转移,其中各级政府转移包括不同经济体政府间的国际合作或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的合作,如政府间的经济援助、捐赠、战争赔偿、国际组织作为一项政策向各国政府定期提供的转移;其它部门转移包括个人之间、非政府机构之间或团体之间(或这两类组织之间)的转移项目,如侨汇、继承、捐赠、资助性汇款等。
表1-1国际收支平衡表(1977年第四版)项目借方贷方一、经常项目1.有形贸易(Goods)2.无形贸易(Service)3.单方面转移(Transfers)二、资本项目(Capital Account)1.长期资本(Long-term Capital)2.短期资本(Short-term Capital)三、平衡项目(Balancing Account)1.官方储备资产(Official Reserve).外汇储备(Foreign Currency Reserve).黄金储备(Gold Reserve).特别提款权(SDRs).储备头寸(Reserve Position in IMF)2.错误与遗漏(Errors and Omissions)表1-2国际收支平衡表(1993年第五版)项目借方贷方一、经常项目(Current Account)1.商品(Goods)2.服务(Service)3.收入(Income)4.经常转移(Current Transfers)二、资本和金融项目(Capital and Financial Account)1.1.资本项目(Capital Account)2.金融项目(Financial Account)直接投资(Direct Investment)证券投资(Portfolio Investment)其它投资(Other Investment)储备资产(Reserve Assets).外汇储备(Foreign Currency Reserve).黄金储备(Gold Reserve).特别提款权(SDRs).储备头寸(Reserve Position in IMF).其它资产(Other Assets)三.错误与遗漏(Errors and Omissions Account)(2)资本与金融项目资本和金融项目是指资本项目项下的资本转移、非生产、非金融资产交易以及其他所有引起一经济体对外资产和负债发生变化的金融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