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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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应急处置预案范文

债券应急处置预案范文

一、预案概述为保障债券市场的稳定运行,提高债券市场风险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债券市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确保债券市场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降低风险,维护市场稳定。

2. 及时发现、处理债券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3. 建立健全债券市场风险预警机制,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三、预案组织架构1. 成立债券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债券市场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2. 设立债券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

3. 设立债券应急处置专家组,负责对突发事件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四、应急处置流程1. 预警阶段(1)债券市场风险监测部门负责对债券市场风险进行实时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2)债券应急处置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评估。

2. 应急响应阶段(1)债券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风险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处置预案。

(2)债券应急处置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要求,组织相关单位、机构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3. 应急处置阶段(1)根据风险类型,采取以下措施:①信息发布: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等渠道发布风险信息,引导投资者合理应对。

②风险提示: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合理配置资产。

③监管措施: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维护市场秩序。

④市场干预:根据需要,采取适当措施稳定市场。

(2)债券应急处置专家组对应急处置效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4. 恢复阶段(1)债券市场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后,逐步恢复正常运行。

(2)债券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完善预案。

五、应急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资金保障:设立专项基金,用于应急处置工作的开展。

3. 信息保障:建立健全债券市场风险监测体系,提高信息传递效率。

4. 技术保障:加强债券市场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应急处置技术支持能力。

600133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2021-02-19

600133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2021-02-19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8日、2020年5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二)》的规定,公司存在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募集资金总额应扣除该部分金额。

为推进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进行,2021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1、发行规模本次调整前:本次可转债总额不超过190,000.00万元(含本数),且发行完成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不超过40%,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调整后:本次可转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5,000.00万元(含本数),且发行完成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不超过40%,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本次募集资金用途本次调整前: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0,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如下项目:单位: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若公司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为满足项目开展需要,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募投项目的投资额等具体使用安排。

债券应急处置预案模板范文

债券应急处置预案模板范文

一、预案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债券发行与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确保债券市场的稳定运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债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以下情况:1. 债券发行过程中出现重大风险;2. 债券交易过程中发生系统性风险;3. 债券发行人或承销商、交易商等市场主体出现违约风险;4. 债券市场出现其他可能影响市场稳定运行的风险事件。

三、预案组织架构1. 成立债券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1)组长:由债券市场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2)副组长:由债券市场管理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负责人担任;(3)成员:由债券市场管理部门、监管部门、债券发行人、承销商、交易商等市场主体代表组成。

2. 设立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应急处置办公室组成:(1)主任:由债券市场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2)副主任:由债券市场管理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负责人担任;(3)成员:由债券市场管理部门、监管部门、债券发行人、承销商、交易商等市场主体代表组成。

四、应急处置原则1.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2. 快速反应,协同作战;3. 依法依规,科学决策;4.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稳定。

五、应急处置措施1. 风险预警与识别(1)建立健全债券市场风险监测体系,对债券市场进行全面、动态监测;(2)对债券发行人、承销商、交易商等市场主体进行信用评估,及时发现潜在风险;(3)对债券市场交易异常情况进行分析,判断是否存在系统性风险。

2. 风险处置(1)对债券发行人、承销商、交易商等市场主体进行风险提示,要求其采取措施降低风险;(2)对违约债券,要求发行人、承销商、交易商等市场主体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保障投资者知情权;(3)对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的债券市场事件,采取暂停交易、限制交易等措施,防止风险蔓延;(4)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债券,要求发行人、承销商、交易商等市场主体采取重组、置换等手段化解风险。

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

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

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In addition, this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 appreciation, sentence excerpts, ancient poems, classic articles, topic composition, work summary, word parsing, copy excerpts, 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 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深入解析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一节:引言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可交换公司债券成为企业融资的一种重要方式。

债券应急处置预案范文

债券应急处置预案范文

一、总则为有效防范和控制债券风险,确保债券市场稳定运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债券市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以下情况:1. 债券发行人、担保人、承销商等市场主体在债券发行、交易、兑付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出现违约风险;2. 债券发行人、担保人、承销商等市场主体在债券发行、交易、兑付过程中,因内部管理不善、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债券违约风险;3. 债券发行人、担保人、承销商等市场主体在债券发行、交易、兑付过程中,因外部环境变化等原因,导致债券违约风险。

三、应急处置原则1.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2. 及时处置、有效化解原则;3. 公平公正、保护投资者原则;4. 依法依规、协同配合原则。

四、应急处置组织体系1. 建立债券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2. 设立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应急处置工作;3. 建立债券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债券风险隐患。

五、应急处置流程1. 风险监测与预警(1)建立债券风险监测体系,对债券市场进行实时监测;(2)对债券发行人、担保人、承销商等市场主体进行风险评估,及时预警债券风险;(3)对监测到债券风险隐患,及时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2. 风险评估与判断(1)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对债券风险进行评估,判断风险等级;(2)根据风险等级,确定应急处置方案。

3. 应急处置措施(1)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化解债券风险;(2)要求债券发行人、担保人、承销商等市场主体采取措施,降低风险;(3)对债券市场进行干预,维护市场稳定。

4. 风险化解与处置(1)督促债券发行人、担保人、承销商等市场主体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风险;(2)对债券市场进行监管,防止风险扩散;(3)对债券市场进行干预,维护市场稳定。

5. 后续处理(1)对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完善应急预案;(2)对债券市场进行持续监测,防止风险再次发生;(3)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追究其法律责任。

债券应急处置预案方案范文

债券应急处置预案方案范文

一、方案概述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券市场风险,确保债券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债券市场的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债券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债券市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及时发现、识别债券市场风险;2. 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债券市场风险;3. 确保债券投资者合法权益;4. 维护债券市场的稳定运行。

三、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以下情况:1. 债券发行人、承销商、投资者等债券市场参与者;2. 债券市场监管部门;3. 债券市场基础设施机构。

四、应急处置组织架构1. 成立债券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应急处置工作;2. 设立债券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应急处置的具体实施;3. 设立债券应急处置专家组,为应急处置提供专业意见。

五、应急处置流程1. 风险监测(1)建立健全债券市场风险监测体系,对债券市场风险进行全面监测;(2)密切关注债券市场异常波动,及时收集、分析相关信息;(3)对可能引发债券市场风险的重大事件进行预警。

2. 风险评估(1)对债券市场风险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评估风险程度;(2)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应急处置等级。

3. 风险处置(1)根据应急处置等级,采取相应措施:a. 一级应急处置:启动应急预案,全面排查风险,采取果断措施化解风险;b. 二级应急处置:采取部分应急措施,控制风险蔓延;c. 三级应急处置:采取一般性措施,降低风险。

(2)对债券发行人、承销商、投资者等债券市场参与者进行风险提示,引导其理性投资;(3)加强与债券市场基础设施机构的沟通协调,确保应急处置措施落实到位。

4. 风险总结(1)对应急处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完善应急预案;(2)对应急处置效果进行评估,为今后应急处置提供参考。

六、应急处置措施1. 信息公开(1)及时发布债券市场风险信息,提高市场透明度;(2)对可能引发债券市场风险的重大事件进行公告。

2. 风险隔离(1)对高风险债券进行隔离,防止风险蔓延;(2)加强对高风险债券发行人的监管,督促其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武汉东湖高新区高科技企业融资困境及对策

武汉东湖高新区高科技企业融资困境及对策

风险投资刚刚起步 , 各项机制和规则 尚不完善 , 专业 性不强, 风险投资整体也呈现出规模偏小的状况 , 这 远远不 能满足科技 型中小 企业 的资金需 求 。
业形成的技术等产权为抵押获得银行贷款或者通过 3资 本市 场不完 善 。 目前 我 国资本 市场 已经 对 、 公 开 发行 股票 上市金 融 方式获 得融 资资金 ,此 时融 国外先进的融资渠道中几种方式进行了借鉴 , 但效 资相对较易, 为风险资本退出市场提供机会。 果 均不是很 佳 。 业在 证券 市场 上通 过发行 股票 、 企 债 成熟期 : 这时企业经营业绩高速增长 , 经营风险 券募集资金 , 但其“ 门槛” 较高 , 都有严格 的资金的限 降低 , 企业 进入 相对 稳定 的发展 时期 。 了扩大生 产 制 和一 系列规 定 ,绝 大 多数科 技 型 中小 企业 不符 合 为 和开始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 ,保持市场 占有率和竞 要求 , 仅有 少数 成熟 型 的科 技 型 中小 企 业成 功采 用 , 争力 , 成熟期企业的资金需求量仍很大 , 由于投资 且 只 占外 源性 融 资总 量 的 1% ,远低 于 美 国 5% 、 但 0 0
到企业的发展 , 其原因主要在于高科技企业不同成长 阶段资金 需求 的特 点及融资 体系不完 善两个方 面。
( ) 一 高科 技 企业 资金 需 求的特 点
根据高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过程 的变化 ,一般
企 业 通 常经 历 五个 阶段 : 子 期 、 即种 创建 期 、 长 期 、 成 扩 张 期和 成熟 期 。针对 高科 技企 业不 同发展 阶段 的 风 险 程度 不 同 ,各 个 时期企 业 资金需 求 和来 源是 不 同的 , 因此 对应 的融资 策略 也需 做 出不 同的调 整 。 随 着市场 、 险 、 风 资产 规 模 等 约 束 条 件 的 变化 , 业 的 企

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2号——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2号——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2号——向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定义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人以公司债券形式发行的,具有特定期限和利率的债券。

其中,债权人有权选择在一定期限内将债权转换为发行人的股权。

二、发行的条件
1.发行人必须是创业板上市公司;
2.发行对象必须是符合资格的特定对象;
3.发行对象必须是非自然人以及不超过35名自然人,且每名自然人的认购金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
4.发行对象须通过特定制度进行登记备案。

三、申报材料
1.发行申请书;
2.发行人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证照复印件;
3.债券发行项目的情况说明书;
4.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声明;
5.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复印件。

四、流程
1.发行人向交易所提交申请材料;
2.交易所进行初审,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规定;
3.初审通过后,交易所公布申报信息,并接受市场主体的意见反馈;
4.交易所组织专家召开审核会议,对申报材料进行技术、业务及法律合规性审查;
5.审核会议通过后,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告,办理证券发行登记手续;
6.发行人在发行公告后30日内完成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发行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平等权和选择权。

以上是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2号的详细介绍。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融资的方式,对于创业板上市公司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和影响。

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规定,以保障资本市场的稳定运行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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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133 股票简称:东湖高新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佳园路1号东湖高新大楼)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〇二〇年四月发行人声明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

本预案所述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发行人声明 (1)目录 (2)释义 (3)重要内容提示 (4)一、本次发行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5)二、本次发行概况 (5)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4)四、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用途 (30)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31)本发行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涵义:本预案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重要内容提示1、本次公开发行证券方式:本次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0,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关联方是否参与本次公开发行: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

具体数量和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文件中予以披露。

一、本次发行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经对照关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并逐项进行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本次公开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

本次可转债及未来经本次可转债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本次可转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0,000.00万元(含本数),且发行完成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不超过40%,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本次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

(五)债券利率本次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I:指年利息额;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

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七)转股期限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之日止。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初始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派发现金股利:P1=P0-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

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

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2、修正程序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

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转股股数确定方式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为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

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债余额。

该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债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一)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的支付将根据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赎回条款1、到期赎回条款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2)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首个付息日前,指从计息起始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首个付息日后,指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十二)回售条款1、附加回售条款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者全部本次可转债的权利。

在上述情形下,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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