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范本(五篇)

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范本1、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直接领导报告,直接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将事故简况报告公司安全处、主管经理;公司视伤害程度分别报告市建委、安监站、公安局、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
事故的正式快速报告须在事故发生后的____小时内报到公司安全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与企业名称,伤亡人数及人员情况,简要经过,初步原因及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2、项目部、公司对已发生的事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严肃认真及时、准确地调查报告,并对事故调的全过程负责。
(1)、轻伤事故。
由项目部负责组织调查,公司视情况派员参加。
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将登记表报表及时报到公司。
(2)、重伤事故。
由公司负责组织派员参加。
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拟定整改措施。
由项目部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____日内报公司,公司呈报市安监站及有关部门。
(3)、死亡事故。
公司会同市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调查组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拍照或者录像。
收集伤亡事故当事人和现场有关人员的陈述和证言,索取有关当事人、生产、技术和诊断资料。
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拟定整改方案提出处理意见。
项目部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____日内报公司。
公司按程序上报有关部门。
3、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和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好现场。
如因抢救负伤人员或为防止事故扩大而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现场领导和现场人员要共同负责弄清现场情况,做出标记,记明数据,并画出事故的详图。
对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者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依照程序批准后方可清理现场。
(1)、轻伤事故现场清理,由项目经理报经公司安全处批准。
(2)、重伤事故现场清理,由项目部报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
(3)、死亡事故现场清理,由公司报请有关部门批准。
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范文(4篇)

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范文1. 事故报告工伤事故报告范本公司名称:报告日期:报告人:职务:联系电话:1. 事故基本情况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地点:事故类型:伤亡人数:伤亡情况:2. 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原因:责任判定:存在的安全隐患:3. 处理措施伤员救治情况:事故处理方案: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追究措施:4. 相关责任部门处理意见部门名称:处理意见:5. 相关部门签署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日期:2. 处理制度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范文(2)第一条:工伤事故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员工发生事故并受伤或残疾的事件。
第二条:公司对工伤事故采取以下处理措施:1. 及时进行紧急救治,确保员工生命安全;2. 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查明事故原因;3. 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4. 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为伤员提供合理的医疗费用和人身损害赔偿;5. 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三条:发生工伤事故时,员工需立即向直接上级报告,上级领导负责组织紧急救援,并报告公司的有关部门。
第四条:公司将建立健全工伤事故报告制度,保障伤员合法权益的同时,加强事故原因分析和隐患整改工作。
第五条:违反本处理制度的,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六条:本处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为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的范本,具体的内容和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范文(3)一、目的:为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权益,及时报告和处理工伤事故,保障企业和员工共同的利益。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
三、定义:1. 工伤事故:指在工作岗位上发生的意外事件,导致员工工作能力或健康受到损害或丧失的事件。
2. 工伤事故报告:指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立即向公司报告的行为。
四、报告流程:1. 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立即报告给所属部门负责人。
2. 所属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报告工伤事故。
工伤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范文(4篇)

工伤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加强对工伤事故的及时处理和报告,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和对企业的不良影响。
适用范围包括所有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
二、定义1. 工伤事故:指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致死的情况。
2. 伤残:指工伤事故造成的身体上的缺陷或功能障碍,能力下降程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评定。
3. 严重伤残:指因工伤造成员工身体丧失重要器官或机能障碍,全残、双上肢残疾、双下肢残疾或其他认定为严重伤残的情况。
4. 暂定工伤:指工伤发生后,经鉴定认定前,暂时由企业按工伤待遇执行的情况。
三、责任和义务1. 公司责任: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完善的工伤事故处理和报告制度。
2. 经理或主管责任:对员工的工作安全负直接责任,要及时发现并消除工作安全隐患。
3. 员工责任:遵守工作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参与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
四、工伤事故报告程序1. 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员工应立即向所在部门的经理或主管报告,并寻求紧急救助。
2. 经理或主管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员工的安全,并尽快将事故情况上报公司安全主管。
3. 公司安全主管必须在收到报告后24小时内开展调查,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置和记录。
4. 公司应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工伤事故,并按照规定提供申报材料和证明文件。
五、工伤事故处理程序1. 工伤事故发生后,公司安全主管应立即组织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并制定相关处理措施。
2. 调查小组必须尽力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并提出改善措施,以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3. 如果调查结果确认事故责任在公司,公司应对受伤员工提供及时治疗和抚恤,同时处理肇事人的责任并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
4. 对受伤员工的伤情进行评估和鉴定,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工伤、暂定工伤或非工伤情况。
5. 对于确认为工伤的员工,安排合适的治疗和康复措施,并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工伤待遇。
工伤事故报告管理制度(3篇)

工伤事故报告管理制度企业如发生工伤事故,必须立即登记和报告,由负伤人或最先发现人报告企业领导。
1、凡发生工伤事故,必须填定《工人职员伤危事故登记书》以备查证。
2、发生死亡事故时,领导必须立即奖事故概况《包括作伤亡人数、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分析报告企事业主管部门与当地劳动部门逐级转到上级有关部门。
3、发生重伤事故也应尽快用《工职工伤亡事故登记书》。
4、凡发生多人死亡事故时,必须填写《因工死亡事故快报》企业领导应用电报、电话或其他快速方法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并逐级转报到中央劳动人事部门。
5、组织处理善后工作,接报三不过原则对全体员工进行教育。
工伤事故报告管理制度(2)是企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建立和完善的一套管理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流程的规定。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工伤事故发生的定义和范围:明确了什么情况算作工伤事故,包括工作场所的范围、工作时间等。
2. 工伤事故报告的程序和要求:明确了工伤事故应如何报告、报告的时间和方式等要求,以确保事故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上报。
3. 工伤事故报告的流程和责任:规定了工伤事故报告的流程和责任分工,明确了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义务,以确保工伤事故能够得到及时处理和妥善解决。
4. 工伤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明确了报告中所需包含的信息和资料,以提供给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
5. 工伤事故报告的保存和归档:规定了工伤事故报告的保存和归档要求,包括保存的期限和方式,以便后续的查询、审查和分析。
6. 工伤事故报告的统计和分析:制定了对工伤事故报告进行统计和分析的方法和指标,以及相应的报表和报告要求,用于企业对工伤事故的风险评估和预防控制。
通过建立和完善工伤事故报告管理制度,企业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伤事故的发生情况,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和损失,并提高员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保护意识。
工伤事故报告管理制度(3)一、目的和依据1.1 目的工伤事故报告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加强对工伤事故的报告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报告工伤事故,提供参考数据,分析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工伤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工伤事故处理管理制度一、概述工伤事故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工作人员因公受伤或导致死亡的意外事件。
为了保障工人的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本公司制定了本《工伤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工伤事故的处理,减少工伤事故对公司生产和员工生活的不良影响。
二、工伤事故的定义和范围1.工伤事故的定义:对于工人在劳动过程中因工作而受到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有关工伤认定的条件的,将被视为工伤事故。
2.工伤事故的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发生的工伤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摔伤、划伤、烫伤、电击伤、中毒等意外伤害及职业病等。
三、工伤事故处理程序1.事故发生:一旦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报告所在部门的主管或安全管理人员,并寻求必要的急救。
2.事故调查:主管或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进行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原因和责任等。
3.工伤认定:经事故调查确认为工伤事故后,由相关部门和劳动保险机构进行工伤认定,并填写《工伤认定表》。
4.医疗救护:根据工伤认定结果,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并妥善安排其住院期间的生活和工作。
5.补偿和赔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对工伤事故的受害者进行相应的补偿和赔付。
四、工伤事故的责任与处罚1.主管责任:对于工伤事故的发生,主管负有一定的责任。
如果事故发生前主管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或没有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等失职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2.个人责任:员工在工作中出现违反安全规定、注意事项、操作规程等行为导致工伤事故,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3.处罚措施:根据员工的违纪情况和工伤事故的严重程度,公司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辞退等。
五、工伤事故的预防与管理1.安全教育:公司将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安全设施:公司将加强对生产场所的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确保员工的安全。
3.安全检查:公司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范文(5篇)

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权益,及时发现和处理工伤事故事件,建立健全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和程序。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发生的工伤事故事件。
二、定义1. 工伤事故:指在工作岗位上,由于工作原因导致员工受伤或身体受损的事件。
2. 工伤事故报告:指员工或相关人员对工伤事故的快速上报。
3. 工伤事故调查:指根据工伤事故报告,对事故发生经过进行详细调查和分析的过程。
4. 工伤事故处理:指根据工伤事故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和赔偿处理的过程。
三、工伤事故报告程序1. 发现工伤事故后,员工应立即向直属上司或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尽快填写工伤事故报告表。
2. 直属上司或安全管理部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公司安全部门汇报,并转交至工伤事故调查小组。
3. 公司安全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工伤事故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四、工伤事故调查程序1. 工伤事故调查小组应在收到报告后的24小时内组织调查。
2. 调查小组应根据调查要求,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并询问相关人员,获取必要的证据和信息。
3. 调查小组应及时整理调查结果,并进行初步分析和评估。
4. 调查结果应由调查小组提交给公司安全部门,并汇报给上级主管部门。
五、工伤事故处理程序1. 公司安全部门根据工伤事故调查结果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纠正措施。
2. 公司安全部门负责与相关部门协调,确保纠正措施的落实。
3. 若工伤事故导致员工受伤或身体损失,公司应依法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和救治。
六、责任追究1. 对于未及时报告工伤事故或故意隐瞒事实的员工,将根据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2. 对于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未能履行职责,导致工伤事故后果严重的,将追究相应的责任并进行处理。
七、其他1. 工伤事故报告和调查过程应保持机密,避免泄露相关信息。
2. 工伤事故报告和调查结果应及时记录和归档,作为安全管理的参考资料。
以上制度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制定,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工伤管理制度(五篇)

工伤管理制度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一、目的。
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
二、适用对象。
适用于为公司工作的已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员工。
三、工伤的认定1、工伤的认定: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____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____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____,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____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1)项、第2)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3)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3、职工符合本适度上述第____条、第____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4、工伤的种类。
按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事故导致的因工负伤可分为轻伤、重伤、死亡等种类。
5、工伤认定负责部门。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与综合管理部,按国家有关法律执行,员工如有异议,可向国家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裁决。
四、工伤的申报程序1、申报责任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的工伤、安全事故的申报责任,因迟报、瞒报所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部门负责人承担;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2、申报范围:1)在本部门所辖范围内,本部门所管辖的员工发生的一切工伤、安全事故,不受时间限制。
工伤与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工伤与事故处理管理制度1. 前言本规章制度旨在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规范和管理企业内发生的工伤和事故事件,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可连续发展。
凡在企业范围内工作的员工都必需遵守本制度。
2. 定义和范围2.1 工伤: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员工的人身损害、疾病和职业病。
2.2 事故:指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事件,包含但不限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火灾等。
3. 工伤防备3.1 企业将订立和实施工伤防备计划,定期开展工伤防备培训。
3.2 每个部门应对工作场合进行不安全因素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掌控措施,确保工作场合安全。
3.3 企业将供应必需的个人防护设备,并确保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
4. 事故应急响应4.1 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行动方案。
4.2 部门负责人应负责组织员工进行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本领。
4.3 事故发生后,立刻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救援,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
5. 工伤与事故报告5.1 凡是发生工伤或事故的员工,应立刻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填写事故报告表。
5.2 部门负责人应及时上报工伤或事故情况给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管理层。
5.3 工伤或事故当事员工应供应相关证据和资料,搭配企业对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6. 工伤赔偿与医疗救治6.1 对于工伤员工,企业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合理的工伤赔偿。
6.2 工伤员工的医疗救治由企业全程负责,必需时可委托医疗机构供应专业治疗。
6.3 工伤员工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依照相关规定支出。
7. 事故调查与分析7.1 企业将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人,并提出改进措施。
7.2 调查和分析结果将在企业内部进行通报,以提示和警示全体员工。
7.3 对于严重事故,企业将搭配司法部门进行调查,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8. 员工自我保护责任8.1 员工应自发维护工作场合的安全和秩序,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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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处理管理制度篇一: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处理办法工伤事故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保障公司员工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后,做好事故报告、调查、统计和处理工作,并使员工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促进工伤预防,保证安全生产。
根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和常州市有关文件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工伤事故的处理。
3.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法律法规对瞒报事故的有关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4.管理原则工伤事故管理工作必须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5 工伤事故分类5.l 工伤事故亦称职业伤害,指员工在劳动中所发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人身伤害,包括事故伤残和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的死亡。
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产生的伤亡和出差中的伤亡因工作相关,亦属于工伤。
5.2 职工工伤事故按严重程度可分为5.2.l 轻伤: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
5.2.2 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5.2.3 重伤: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5.2.4 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
5.2.5 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2人的事故。
5.2.6 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及以上的事故。
6.工伤申报与保险办理6.1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对符合工伤条件的向市劳动保障局申报工伤认定。
并应在一个月内完成申报,遇有特殊情况可向市劳动保障局申请、认可后可延长申报期限。
6.2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对经区劳动保障局认定的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为伤者办理医疗费用核对、报销、伤残鉴定等相关手续。
6.3 符合工伤申报条件的本人或部门必须按申报要求向人力资源部及时提供相关证明,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25天)提供证明而引起的经济损失由责任者承担。
7.工伤认定范围7.1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7.1.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7.1.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7.1.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7.1.4 患职业病的;7.1.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7.1.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1.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7.2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7.2.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7.2.2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7.2.3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7.3 职工符合本制度6.1、6.2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7.3.1 故意犯罪的;7.3.2 醉酒或者吸毒的;7.3.3 自残或者自杀的。
8.事故报告8.1 部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由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原因等基本情况报告部门领导。
部门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在10分钟内电话或口头上报安质环保部,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填写《工伤事故报告》报安质环保部。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工伤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涉及灾害与紧急事件的还应按公司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各相关预案。
8.2 道路交通事故应在其部门获得事故信息后的第一时间内及时上报安质环保部、公司领导。
8.3 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安质环保部,安质环保部同时逐级上报公司领导、常州市安监局、集团公司。
8.4 事故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有待进一步调查的事项要及时续报。
8.5 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经过和初步分析原因等。
8.6 发生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部门,应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因抢救需要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应作出标记或绘制事故现场图。
8.7 对重伤及以上的事故现场,必须经安质环保部及上级有关部门共同勘察同意后方可进行清理。
8.8 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后,公司工会应及时报告市总工会。
9.事故调查9.1 事故发生部门应配合安质环保部进行事故现场调查和医院跟踪,伤势较重人员的事故发生部门应对医院抢救伤者情况及时进行跟踪,定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医院抢救情况,直至脱离危险或死亡。
9.2 事故调查工作,按工伤事故严重程度的分类、分级负责进行。
9.2.1 轻伤事故:由各部门负责组织调查。
9.2.2 重伤事故:由安质环保部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调查。
9.2.3 死亡事故:重大死亡事故。
由安质环保部会同上级安全生产监察部门、公安部门、工会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负责调查。
篇二: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工伤事故管理制度1 总则1.1 员工伤亡事故管理是企业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为及时、妥善处理好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以下简称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令[1989]第34号)、《企业员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令[1991]第75号)、《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2004]第37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的制定目的在于规范工厂内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事故管理,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1.3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能在生产科。
生产科负责本企业员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统计工作。
1.4 事故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和依法处理的原则。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和干涉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上报统计工作。
1.5 各部门对其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必须及时、准确的在第一时间向综合管理部报告,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上报统计工作;并接受大连市安全生产部门的监督检查。
1.6 术语:1、伤亡事故:企业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
2、损失工作日:指受伤害者失能的工作时间。
3、急性中毒:生产性毒性物一次性或短期内通过呼吸道、皮肤或消化道大量进入体内,使人体在短时间内发生病变,导致人员立即中断工作需进行急救和死亡的事故。
停工留薪期:工伤医疗期即称为停工留薪期。
又称工伤医疗终结期。
指职工因工负伤或经在职业病院确诊的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领取工伤津贴(工资福利待遇)和享受有关工伤保险待遇的期限。
工伤医疗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严重工伤或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必须由有关部门批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目前按大连市医疗期鉴定标准施行。
2 事故分类2.1 事故类别:1、机械伤害;2、物体打击;3、起重伤害;4、触电;5、车辆伤害;6、高处坠落;7、灼烫;8、火灾;9、中毒和窒息;10、爆炸;11、其他伤害等。
2.2 事故原因:1、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3、安全设施缺少或有缺陷;4、生产(施工)场所环境不良;5、个人防护用品缺少或有缺陷;6、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7、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8、劳动组织不合理;9、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挥错误;10、教育培训不够、缺乏安全操作知识;11、其它。
2.3 伤害程度:1、轻伤——指造成人员肢体伤残、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致使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造成人员休工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的伤害。
且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造成人员肢体残缺或某些器官受到严重损伤,致使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依据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进行认定。
且损失工作日等于和大于105日的失能伤害的。
3、死亡。
2.4 伤亡事故等级:1、轻伤事故——一次事故中只发生人员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但无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一次事故中死亡1至2人(包括伴有重伤、轻伤)的事故。
4、重大死亡事故——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及以上、但构不成特大事故的。
5、特大事故——一次事故中死亡10人及以上的事故。
6、急性中毒事故——指生产性毒物一次或短期内通过人的呼吸道、消化道或皮肤大量进入体内,使人体在短时间内发生病变,导致中断工作,且须进行急救处理,甚至死亡的事故。
3 事故报告3.1 事故报告内容按《伤亡事故报告表》所列项目报告,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伤亡人数,伤亡人员自然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调查、善后组织工作及初步分析的原因等内容,根据伤亡事故等级,按事故报告程序逐级上报。
3.2 事故报告方式:口头报告或电话报告。
3.3 事故报告程序:1、轻伤事故:由发生事故的单位立即报到生产科,最迟不超过2小时。
2、重伤事故:由发生事故的单位立即报到生产科,生产科立即报至工厂和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最迟不超过8小时。
3、死亡、重大死亡、特大事故:由发生事故的单位立即报到生产科,生产科立即报至公司和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最迟不超过12小时。
4、生产科接到发生重伤事故、死亡事故、重大死亡事故、特大事故报告后,应及时向法人代表报告。
3.4 凡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人员伤亡,不论原因、责任及伤亡人员归属,都必须执行逐级报告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报告、谎报或隐瞒不报。
4 事故调查处理4.1 事故发生后,要保护事故现场,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为抢救人员或恢复生产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好标志,采取摄像、摄影、绘图等方法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重要痕迹、物证等。
4.2 事故调查:1、轻伤事故,由生产科组织公司事故调查组及有关人员调查处理。
2、重伤事故,由副厂长任组长,组织工厂事故调查组及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3、死亡事故,由法人代表任组长,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派员参加,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4、重大死亡事故,由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领导,公司法人代表与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厂长代表参加,组织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