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会计及税务处理
股权激励计划税会差异及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会计处理

股权激励计划税会差异及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会计处理股权激励计划税会差异及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会计处理一、引言股权激励计划是企业吸引和激励员工的一种重要方式。
随着股权激励计划的普及,其税务处理和会计处理问题也日益引起关注。
本文将探讨股权激励计划税会差异及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会计处理。
二、股权激励计划税会差异的原因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税务处理与普通的报酬发放存在一定的差异。
其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税务制度差异: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税务制度不同,对股权激励计划的税收政策也有所差异。
例如,在一些国家和地区,股权激励计划的收益可能会被视为资本利得,从而享受较低的税率。
而在另一些国家和地区,股权激励计划的收益可能会被视为工资收入,需要按照较高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2. 税务处理方式差异:股权激励计划的税务处理方式也因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有些国家和地区允许员工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股票享受税收优惠,例如允许员工在行权时只需缴纳一定比例的税款。
而在另一些国家和地区,股权激励计划的收益需要一次性缴纳个人所得税,无法享受税收优惠。
3. 流动性差异:股权激励计划的收益通常与股票挂钩,其流动性相对较低。
在某些情况下,员工可能无法即时转让持有的股票,从而无法变现获得的收益。
这种情况下,员工可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缺乏现金流来支付税款。
以上差异导致股权激励计划的税务处理与普通报酬发放存在较大的差距。
三、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会计处理递延所得税资产是根据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逆向更正而产生的。
根据会计准则,递延所得税资产应该在负债和减值准备中计算。
在股权激励计划中,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算涉及以下两个方面: 1.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算:递延所得税负债是指企业为今后可以计入营业利润的税收暂时性差错或时间差异所产生的应交所得税。
在股权激励计划中,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是指员工行权所产生的税收暂时性差错或时间差异。
企业需要根据当地税法和会计准则,计算员工的行权收益可能产生的所得税负债。
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与核算

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与核算股权激励计划是一种企业用于吸引和激励员工的手段,通过向员工提供股票或股权的方式,使得员工与企业的利益相挂钩,以期提高员工的绩效和企业的整体业绩。
然而,股权激励计划涉及到一系列的会计处理和核算问题,本文将对其进行详细探讨。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1. 股权激励计划的成本确认股权激励计划的成本主要包括薪酬成本和相关税费。
根据会计准则,股权激励计划的成本应该按照公允价值确认,并在员工提供劳务的服务期间进行分摊。
公允价值的确定通常采用期权定价模型或其他可行的估值方法。
2. 股权激励计划的薪酬费用确认股权激励计划的薪酬费用应当在员工获得相应权益之时确认,并计入损益表。
对于以股票形式提供的股权激励,在员工获得股票后,将其公允价值与当初确认的成本进行比较,将差异确认为股本溢价。
3. 股权激励计划的应交税费处理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企业需要为员工支付相关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
企业应当根据相关税法规定,在发生薪酬费用的同时确认应交税费,并在预计实际提供权益之时计入其资产负债表。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核算1. 股权激励计划的跟踪核算为了确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和效果,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核算系统,并定期对该计划进行跟踪核算。
核算内容包括股权激励的参与人数、权益的发放情况以及相关费用的计提和支出等,以便对计划的执行进行评估和控制。
2. 股权激励计划的财务报告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涉及到多个方面的财务报告,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在财务报告中,企业应当详细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包括费用的确认方法、薪酬费用的构成和核算、以及相关税费的处理等。
3. 股权激励计划的税务申报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义务应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申报和缴纳。
企业应当根据相关税务规定和要求,按照实际缴纳的金额计入其财务报表,并按照规定向税务部门进行报告和备案。
三、股权激励计划的风险和挑战1. 会计准则的不确定性由于股权激励计划本身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会计准则在计量和处理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企业员工股权激励的财务会计处理方法

融资:通过股权激励,吸引外部投资者,为公司提供融资支持。
提升公司业绩:通过股权激励,将员工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绑定在一起,促使员工更加努力地工作,从而提高公司业绩。
股权激励的分类
股票期权:给予员工在未来某一时间以固定价格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
展望:随着企业员工股权激励的普及和规范化,未来财务会计处理方法将更加完善和规范,为企业员工股权激励的实施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支持。
展望:未来企业员工股权激励将更加注重长期激励效果,与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更加紧密结合,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经验总结:企业员工股权激励的实际应用与案例分析中,需要关注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税务处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并注意避免出现违规行为。
万科员工股权激励计划:通过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方式激励员工,提高公司业绩和员工忠诚度。
华为的虚拟股票计划:通过虚拟股票的方式激励员工,使员工获得公司增值的收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京东的股权激励计划:针对不同层级的员工设置不同的股权激励方案,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公司的发展。
经验总结与展望
修改或取消可行权条件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影响:企业应关注修改或取消可行权条件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影响,并相应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和实施方式。
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
纳税义务人:股权激励所得的纳税义务人为员工
纳税时间: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时,员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地点:员工所在地税务机关
税务处理方式: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情况,可以选择按月或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
经验总结:企业员工股权激励的实际应用与案例分析中,需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股权激励方案,并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会计处理及个人所得税的处理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会计处理及个人所得税的处理卢娟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摘要:公司上市后,会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
本文对股权激励的分类、会计处理、个人所得税方面的操作等方面进行探讨。
关键词:激励;会计处理;个人所得税公司成功上市后,为稳定员工队伍,引进优秀的管理、技术型人才,为实现公司战略规划和跨越式发展,分享公司上市后的红利,一般会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独立董事和监事以外的优秀的员工,包括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公司认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作为激励对象进行长期性激励。
除工资薪金外,股权应该是最能使员工有参与感、归属感,自身的发展与企业的未来高度一致的一种管理模式了,对稳定员工队伍有着重要作用。
笔者在上市公司多年财务从业经验,从实用角度出发论述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会计处理及个人所得税的处理,对实际工作操作有参考意义。
一、股权激励的分类公司以期权激励机制为导向,根据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结合本行业及本公司的特点确定股权激励方式。
目前企业常用的激励方式有以下五种: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虚拟股票、限制性股票和业绩股票。
其中股票期权是指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行权价)和条件购买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的权利。
适应于成长初期或扩张期的企业,如网络、高科技等风险较高的公司,也是当今国际上最流行的激励类型。
对于员工来说持有激励股票期权的收益是资本利得。
下列会计处理也是以股票期权为例来论述。
二、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以薪酬性股票期权为例,典型的股份支付通常有三个主要节点:授予日、等待期、解锁日。
笔者以下按照这三个节点列示会计处理。
(一)授予日的会计处理(结算公司:母公司)1.收到认股款借:银行存款(员工按照规定的购买价格付款金额)贷:股本(激励的股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员工实际交款与实际股数之间的差额)2.因为企业在实施激励股权的过程中,为使员工利益与企业利益高度一致,对于股权的解禁是有限制条件的。
股权激励会计与税务处理的差异研究

股权激励会计与税务处理的差异研究【摘要】股权激励在企业激励机制中起着重要作用,但在会计和税务处理上存在差异。
本文通过对股权激励会计与税务处理的差异进行研究,探讨了该问题对企业的影响因素,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通过案例分析,发现了在股权激励实施过程中会计与税务处理的具体问题。
研究结果总结了会计与税务处理的差异及其对企业的影响,展望了未来研究的方向,并指出了本研究的局限性。
本研究拓展了对股权激励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的认识,对企业实施股权激励政策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股权激励、会计处理、税务处理、差异研究、影响因素、解决措施、案例分析、研究成果、展望、局限性。
1. 引言1.1 研究背景股权激励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公司管理中的激励机制,通过向员工提供公司股权来激励其积极工作,从而提高公司业绩。
股权激励的会计和税务处理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存在一定的差异,这些差异可能会对公司财务报表和税务申报产生影响。
深入研究股权激励会计与税务处理的差异,对于规范股权激励实践、提高公司治理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上述角度出发,探讨股权激励会计与税务处理的差异,并分析其影响因素及解决措施,为相关研究和实务提供参考。
1.2 研究目的股权激励是企业吸引和激励员工的重要方式,而股权激励会计与税务处理的差异对企业的财务报告和税收情况产生影响。
本文旨在通过研究股权激励会计与税务处理的差异,探讨其影响因素以及解决措施,进一步提高企业对股权激励的管理水平,确保相关会计和税务政策的合规性。
具体目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分析股权激励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对企业财务报告的影响,揭示其中的关联关系;探讨股权激励会计与税务处理的具体差异,为企业提供更加全面的管理决策依据;总结会计与税务处理的影响因素,为企业未来股权激励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
通过深入研究股权激励会计与税务处理的差异,本文旨在为企业提供更加科学合理的管理建议,促进企业的发展与创新。
1.3 研究意义股权激励会计与税务处理的差异研究,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披露股权激励成本,准确评估激励计划的成本和价值,提高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透明度。
股权激励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有哪些

股权激励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法有哪些对于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问题,财政部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付》已经进⾏了规范。
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在2006年后都按照11号准则进⾏了会计处理。
但是,对于股权激励的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国家税务总局⼀直没有明确的规定。
实际上,缺少对股权激励企业所得税处理的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对于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也是不完整的。
会计和税法上对于股权激励的处理差异,会导致所得税会计的处理问题。
由于税收政策上对于股权激励的处理规定⼀直不明确,上市公司⽆法对于股权激励⽆法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的原则进⾏所得税会计处理,从⽽导致披露的报表并不准确。
2012年5⽉23⽇,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8号),明确了我国对于股权激励企业所得税的处理原则。
该公告规定:上市公司依照《管理办法》要求建⽴职⼯股权激励计划,并按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时,按照该股票的公允价格及数量,计算确定作为上市公司相关年度的成本或费⽤,作为换取激励对象提供服务的对价。
上述企业建⽴的职⼯股权激励计划,其企业所得税的处理,按以下规定执⾏:(⼀)对股权激励计划实⾏后⽴即可以⾏权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权时该股票的公允价格与激励对象实际⾏权⽀付价格的差额和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资薪⾦⽀出,依照税法规定进⾏税前扣除。
(⼆)对股权激励计划实⾏后,需待⼀定服务年限或者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下简称等待期)⽅可⾏权的。
上市公司等待期内会计上计算确认的相关成本费⽤,不得在对应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在股权激励计划可⾏权后,上市公司⽅可根据该股票实际⾏权时的公允价格与当年激励对象实际⾏权⽀付价格的差额及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资薪⾦⽀出,依照税法规定进⾏税前扣除。
股权激励(三)会计与税务处理

股权激励财税处理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而发生的股份支付过程包含四个主要环节
股权激励工具的主要类型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 而以股份或者其他权益 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 的交易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而 承担的以股份或者其他 权益工具为基础的交付 现金或者其他资产的义 务的交易
股权激励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主讲讲师:郭卿平
讲师简介
LECTURER INTRODUCTION
讲师照片
鹏翀资本新三板市值管理老师 中龙杭川资本投融资专家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职业资格认证培训中心 专家老师 聚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内训讲师团讲师、 高级咨询师 多家公司董事及顾问 葛亮新三板辅导有限公司上市辅导专家
拟定股权 激励计划 草案
董事会审 议通过股 权激励计 划草案
取得有关 部门批准
证监会备 案
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股权激励 计划
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依照规定需要取得有关部门批准 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根据175号文规定,上市公司 国有控股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之前,应将 上市公司拟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报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的机构或部门审核(控股股东为集团公司的由集团公司申 报),经审核同意后报股东大会审议。
标的股票
授予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数量按下列办法确定: 1.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股权激励预期收益水平,应控制在其薪酬总水平(含 预期的期权或股权收益)的30%(境外40%)以内。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水平应参照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机构或部门的原则规定,依据上市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确定。 2.参照国际通行的期权定价模型或股票公平市场价,科学合理测算股票期权的预期价值或限制性股票 的预期收益。 3.按照上述办法预测的股权激励收益和股权授予价格(行权价格),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授予数量。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授予董事、核心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的股权数量比照高级管理人 员的办法确定。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权,累计 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的除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在股权激 励计划有效期内任何12个月期间授予任一人员的股权(包括已行使的和未行使的股权)超过上市公司 发行总股本1%的,上市公司不再授予其股权。 股东不得直接向激励对象赠予(或转让)股份。股东拟提供股份的,应当先将股份赠予(或转让)上 市公司,并视为上市公司以零价格(或特定价格)向这部分股东定向回购股份。 公司如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得预留股份。确有需要预留股份的,预留比例不得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10%。 因实行职工股权激励办法而回购股份的,回购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所需资金应 当控制在当期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数额之内。
上市公司主要股东授予职工股份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上市公司主要股东授予职工股份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上市公司主要股东授予职工股份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在现代经济发展中,激励员工参与公司经营与发展已成为一种普遍的管理理念。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主要股东通过授予职工股份的方式,可以进一步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促进员工积极性的提升,从而实现公司经营目标。
然而,上市公司主要股东授予职工股份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对于公司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税务合规性有着重要影响。
本文将就此进行深入探讨。
一、主要股东授予职工股份的会计处理1. 股权激励成本的确认主要股东授予职工股份,实质上是一种长期股权激励计划。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将主要股东授予职工股份视为一种股权激励计划,需要确认相应的股权激励成本。
具体的确认方法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法或成本法。
在公允价值法下,上市公司应当根据主要股东授予职工股份时的股价水平,按照公允价值进行确认。
而在成本法下,上市公司应当将主要股东授予职工股份的成本按照递延收益法平均分摊到相应的会计期间内。
2. 股权激励成本的摊销确认股权激励成本后,上市公司应当按照相应的摊销方法进行处理。
一般情况下,可以采用线性摊销法或加速摊销法。
线性摊销法是指将股权激励成本按照相等的比例摊销到相应的会计期间内。
而加速摊销法则是指在股权激励计划开始实施之初,将成本较大的一部分进行摊销,后期逐渐减少摊销额。
3. 相关会计科目的处理主要股东授予职工股份需要在公司财务报表中进行相应的科目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将股权激励成本进行会计分录和账务处理,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
具体而言,主要股东授予职工股份的相关会计科目包括:借:应付职工股权激励(非流动负债)、贷:股权激励准备金(所有者权益的减少项目)。
在具体操作中,也可以根据不同的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处理。
二、主要股东授予职工股份的税务处理1. 股权激励计划的税前税后控制主要股东授予职工股份所形成的股权激励计划,在税务处理上需要注意税前税后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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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股权激励|会计及税务处理
上一篇阿尔法在《法务 | 股权激励 | 持股平台》中介绍了持股平台的设置类型及优势等,有许多朋友留言问相关会计处理的问题,上周因为太忙没来得及一一回复,周末在整理问题时索性直接总结出来,估值模型未完部分等到下周~下面进入正题。
财务会计上,股权激励按照结算模式划分,分为权益结算的股权激励,现金结算的股权激励和组合模式激励等其他模式。
权益结算的股权激励,又分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员工持股计划。
限制性股票,是指事先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但对股票的来源、出售等有一些特殊限制,一般只有当激励对象完成特定目标(如服务期限、业绩等)后,才可抛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股票期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本公司流通股票的权利,也可以放弃这种权利。
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平台是公司与员工分享企业所有权与未来收益权的一种制度安排,是公司为了吸引和留住人才,进一步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和凝聚力一种方式,一般创业型公司较多选择的一种股权激励机制。
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模式的优点在于,激励对象可以获得真实的股权,公司不需要支付大笔现金。
现金结算的股权激励包括虚拟股票及股票增值权。
虚拟股票,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收益,不享有其他权
利且在离开企业时该权益自动失效。
股票增值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公司员工在未来一定时期和约定条件下,获得规定数量的股票价格上升所带来收益的权利。
被授权人在约定条件下行权,上市公司按照行权日与授权日二级市场股票差价乘以授权股票数量,发放给被授权人现金。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模式的优点在于不影响公司股权结构,原有的股东股权不会造成稀释,缺点是公司支付现金的压力比较大,且由于激励对象不能获得真实的股权,对员工的激励作用也相对有限。
一、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限制性股票,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可以自有资金按照低于市价的金额购买公司股票,但是不能马上出售获取收益,一般会设定股票锁定期,在员工业绩或服务期限等达到预先设定的考核指标后,可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比例将股票进行解锁。
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流程如下:
1.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不做会计处理。
2.增资手续办理日
公司为了激励公司员工而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此处实际是增资,而不是股份支付,待增资手续办妥日,向员工发行
同时,出于谨慎性原则,需要考虑未达到激励条件时,公司未来的回购义务,因此需要就回购义务确认为负债,会
此时公司资产增加(银行存款),负债增加(其他应付款),权益部分不变(借方:库存股=贷方:股本+资本公积)。
3.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公司要根据预计未来行权数量及该部分股权的公允价值确认总费用,并在等待期内进行摊销。
与高管有关的股权激励费用计入管理费用,与销售人员有关的计入销售费用,与车间生产制造有关的计入生产成本,会计处理:
由于上市公司发行的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央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锁定期内,限制性股票的持有者并不享有有关股东的投票权,在解锁前可能享有或不享有股票的股利。
因
4.达到激励条件解锁时的会计处理
确认达到激励条件能解锁的金额,将前期多计入费用金额予以冲销;同时,未达到激励条件的部分,公司需向员工回购,按照支付的金额冲减最开始确认的负债,注销库存股。
二、股票期权等会计处理
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按照规定的程序授予本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员工的一项权利,被授权员工可选择在未来一定时间内以某一特定价格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其本质是选择权,但股票期权本身不可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和偿还债务。
股票期权的四个主要环节:授予、可行权、行权、出售。
示意图如下:
1.授予日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应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会计处理:
除授予日立即可行权的股权支付外,企业在授予日不做会计处理。
2.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等待期处理和限制性股票一致,但购买股票的行为在行权日之后,而不是授予日,因此该会计处理需要延后。
企业应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会计处
当期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累计成本费用—以前期间已确认成本费用
累计成本费用=预计可行权股数×授予日股票公允价值×已过等待期/等待期
3.可行权日之后
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4.行权日
员工行权,缴纳认股款,企业应在行权日根据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结转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会计处理:
由于期权如果未达到解锁条件,就自动失效,不存在回购等事项。
三、员工持股平台的会计处理
员工持股平台是发起主体股份的持有平台,其所持有的发起主体股份,可能通过两种方式获得:第一种,员工持股平台通过发起主体提供的资金支持来购买发起主体的股份;第二种发起主体直接向职工持股平台定向增发股份。
员工持股平台向员工授予股份的方式一般也包括:限制性股票、期权及利润分享计划等。
职工持股平台,股权激励主体公司涉及的会计处理问题同前述会计处理,另外持股平台还涉及员工持股平台买入股份、向职工授予股份等方面的会计处理。
由于篇幅限制,在此不再讨论,有需要后续再跟集团股份支付一并讲解。
四、现金结算的股权激励会计处理
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区别是,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所支付的标准是股票,而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支付对价是现金,但是现金的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对应的股票价值来计算。
目前实务中以现金结算的股权激励方式使用较少,因为该种激励方式在支付时对公司来说资金压力较大。
限制性股票包括虚拟股票及股票增值权,两种方式在会计处理上基本一致,在此不再分开叙述。
1.授予日
一般不做账务处理。
2.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应当按照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确定成本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会计处理:
3.可行权后
应当按照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重新计
4.行权日
支付现金,冲减负债,会计处理:
/税务处理/
一、企业所得税
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立即可以行权,公司可根据该股票/股权的市场公平价格与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和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需等待一定期限后才可行权的,等待期内的会计年度不得进行所得税扣除,但需根据确认的成本费用计算可递延扣除的所得税金额,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权后,根据该股票/股权实际行权时的市场公平价格与当年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及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企业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二、个人所得税
对于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以及股权奖励满足下列条件的前提下,递延纳税,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暂无需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
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收入扣减股权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权取得成本:股票(权)期权取得成本按行权价确定,限制性股票取得成本按实际出资额确定,股权奖励取得成本为零。
对于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员工行权时,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3%-45%累进税率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公平市场价格-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金额)×股票数量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
持有期间,员工因持有股权而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取得的所得,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会计处理
1.《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应用指南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第五条
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第七条
4.《首发审核财务与会计知识问答》
5.《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股份支付》
6.《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及应用指南
二、税务处理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6]902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8号)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
5.《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