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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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课题申报管理制度

社科课题申报管理制度

社科课题申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完善社会科学课题的申报管理工作,提高课题申报的质量和效率,促进科研工作的开展,根据《科研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课题申报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社会科学研究的范畴,包括但不限于哲学社会科学、经济管理、法律政治、教育学等领域。

三、课题申报流程1. 课题征集:科研部门将组织专家委员会召开会议,确定年度课题征集方向并发布通知,邀请广大科研人员积极参与。

2. 课题申报:科研人员根据征集方向,撰写课题申报书,包括课题名称、研究内容、研究意义、研究方法及预期成果等内容。

3. 课题评审:经过初评,符合条件的课题将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意见。

4. 课题审批:经过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科研部门将组织会议对评审结果进行审定,确定获批课题名单。

5. 课题立项:经过审批的课题将进行立项手续,签订课题研究合同,明确研究目标、时间进度、经费预算等内容。

6. 课题执行:研究人员按照研究合同开展研究工作,定期向科研部门汇报研究进展和成果。

7. 课题验收:研究完成后,经过验收合格,形成研究成果报告,并提交相关部门。

四、管理机构1. 科研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年度课题征集工作,统筹课题评审和审批工作,监督和管理课题的执行。

2. 专家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负责对课题进行评审,提供专业意见。

3. 项目组:由负责人和研究团队组成,负责课题的申报、执行和验收工作。

五、课题申报要求1. 课题内容具有研究新颖性和实用性,符合国家和地方科研政策导向。

2. 申报书要求内容完整、合理,逻辑清晰,文字表达准确。

3. 申报书应明确研究目标、研究方法、研究进度和阶段性成果,经费预算合理。

4. 课题负责人和研究团队成员拥有相应的学术背景和科研经验。

六、课题执行管理1. 课题执行过程中,需按时按质完成研究任务,严格遵守研究计划和合同要求。

2. 研究人员需主动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和合作,提高研究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质量。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2012年修订)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2012年修订)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2012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10.01•【字号】苏教规[2012]13号•【施行日期】2012.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教规〔2012〕13号)各普通高等学校:为适应新形势下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我厅对2003年制定的《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现将《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江苏省教育厅2012年10月1日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与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加强和改进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高校社科研究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研究质量,推进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与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校社科研究项目研究与管理,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重视基础研究,强化应用研究与对策研究,鼓励新兴边缘交叉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综合研究,注重和推进成果转化,大力提高科研质量、创新能力,大力提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

第三条高校社科研究项目面向全省高校,按照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遴选和立项。

第四条高校社科研究项目实行分级管理。

江苏省教育厅负责制定高校社科研究项目的中长期规划与省教育厅立项项目的课题指南;组织和指导高校社科研究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工作;组织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的研究及其成果的鉴定、验收和推广;制定高校社科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指南

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指南

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指南
.苏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体系、实施步骤及路径研究.“三区三城”建设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
.整体提升苏州城乡一体化水平研究
.建设高端产业城市发展目标及路径研究
.培育苏州战略性新兴产业模式研究
.创新苏州对内开放模式的路径研究
.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路径研究
.完善苏州现代化城市功能问题研究
.壮大苏州服务外包企业队伍路径研究
.做强做大沿江、沿沪、沿湖、沿交通枢纽产业带研究
.健全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和利益保障机制研究
.增强县级市城区枢纽功能研究
.推进苏州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径研究
.创新社会(社区)管理模式问题研究
.建立健全苏州可持续性消费模式研究
.加快把苏州文化产业培育成为支柱性产业对策研究
.苏州实施弘扬吴文化系统工程思路研究
.加强重大公共时机中的传播引导问题研究
.进一步完善苏州高端人才引进与培养机制研究
.苏州率先构建终身教育体系问题研究
.健全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长效化机制研究.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反腐问题研究.创新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问题研究。

科研课题管理规定

科研课题管理规定

科研课题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加强科研课题的管理,提高科研水平和质量,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承担的各类科研课题,包括国家级、省部级、市级以及横向课题等。

二、课题申报与立项1、课题申报科研人员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科技发展规划、行业需求以及本单位的科研发展方向,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条件,提出课题申报意向。

申报课题应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可行性。

课题负责人应认真填写课题申报书,包括课题名称、研究背景、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技术路线、预期成果、经费预算等内容。

申报书应内容详实、论证充分、格式规范。

2、课题立项评审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课题立项评审工作。

评审专家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熟悉相关领域的研究动态和发展趋势。

评审内容包括课题的创新性、科学性、实用性、可行性、研究方案的合理性、研究团队的实力、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等。

评审方式可采用会议评审、通讯评审或网络评审等。

经评审通过的课题,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立项。

三、课题研究过程管理1、开题报告课题立项后,课题负责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应包括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内容、研究方法、技术路线、预期成果、研究计划、经费预算、研究团队分工等内容。

开题报告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方可正式开展研究工作。

2、中期检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课题研究进展情况、研究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等。

中期检查可采用会议汇报、现场检查、书面报告等方式。

对中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课题负责人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对进展缓慢或存在严重问题的课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有权暂停或终止课题研究。

3、研究调整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如因客观原因需要对研究内容、研究方法、技术路线、研究团队等进行调整,课题负责人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

《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科研课题的管理,实现课题申请、评审、审批和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校从事教学、技术、实验(训)和管理工作的在岗人员均可通过所在部门申报科研课题。

第三条我校科研课题以提高学术水平和教学质量,促进专业学科建设、教学改革、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及推动卫生职业技术教育发展为目标,为申报国家、省部、市厅等较高级别科研课题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科研科负责各级立项科研课题的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1.制定学校科研规划,确定研究课题指南;2.组织和指导校级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评审、中期检查、成果鉴定;3.组织上级科研课题的申报、中期检查工作;4.管理监督科研课题经费的使用;5.负责制定学校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6.负责学校科研、技术合作的对外交流工作。

第五条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校科研课题评审、验收鉴定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1.对学校科研发展规划及重点研究课题提出意见和建议;2.评议各申报课题,提出经费支持建议;3.参与科研课题的中期检查和成果鉴定工作;4.审议学校科研管理办法。

第六条计财处负责对各项科研课题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并对年度经费的使用进行检查。

第三章课题申报和立项第七条我校科研课题分为纵向课题、横向课题和校级课题。

第八条校内各部门和个人申报纵向课题,须在列为校级立项课题的基础上经科研科审核,报学术委员会审议、校长批准。

第九条校内各部门和个人承担横向课题须由学校与课题委托方签订技术合同。

课题负责人应将课题设计书和合同约定内容报科研科审核、学术委员会审议、校长批准后,按合同评审流程签定技术合同。

第十条科研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课题申请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副科级以上行政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尚不具备以上条件者,须有两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书面推荐。

2.课题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研道德,身体健康,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并能按计划完成课题研究。

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8年度课题指南【模板】

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8年度课题指南【模板】

附件1
**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8年度课题指南
1.苏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勇当“两个标杆”实施路径研究
2.苏州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内涵、目标与路径研究
3.苏州改革开放40周年基本经验与再创改革开放新优势总体思路研究(可多角度多领域分别研究)
4.苏州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施路径研究5.苏州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对策研究
6.实施具有苏州特点的乡村振兴战略路径研究
7.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背景下苏州发展面临的机遇、挑战及对策研究
8.长三角一体化加快推进背景下苏州的定位与工作重点研究
9.苏州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内涵、着力点和举措研究
10.苏州智能制造产业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11.苏州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研究
12.苏州推动产业链、创新链和人才链融合共进的思路与对策研究
13.苏州巩固和壮大实体经济路径研究
14.苏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策略研究
15.苏州打造世界先进制造业集群可行性研究
16.跨国公司全球供应链布局调整对苏州制造业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17.苏州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研究
18.苏州建设世界文化名城的战略定位和实现路径研究
19.苏州统筹保护、传承和利用大运河历史文化资源研究
20.苏州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率的对策研究
21.苏州探索调动用人主体内生动力、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研究22.苏州完善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考核评价机制研究
23.苏州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经验、存在问题与对策举措研究24.苏州基础教育资源供需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25.苏州推进“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新模式研究。

教科研课题研究流程管理条例

教科研课题研究流程管理条例

教科研课题研究流程管理条例课题研究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地对教育领域中的现象与问题进行研究的科学活动。

它有着自身的规律以及发展的阶段和过程。

根据系统论原理,我们必须加强课题研究的全程管理。

依据《江苏省教育科研机构暂行工作条例》、《苏州市课题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教科文件精神,为了规范有效地抓实“十一五”学校课题过程管理,努力提高全体教师课题研究水平,提升学校课题实验研究水准,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本条例。

第一条:管理机构与管理内容1、校级各项立项课题均由教科室负责管理,校级以上立项课题按相应级别教育科研机构的管理规定实施管理。

2、学校成立主课题组(校长室负责课题研究的系统规划,教科室负责课题研究的立项申请、方案制订、过程管理、检查指导、资料搜集、结题鉴定工作,学校各部门条线负责具体的课题研究实验工作)、二级子课题组(课题组长有学校分管学科的主任、市区学科带头人担任,具体负责该课题研究操作实施过程)、三级子课题组(该课题有后备青年骨干教师承担,并协同2-3名青年教师联合研究),形成结构合理的众星拱月的网状式课题研究组织机构。

3、课题管理内容包括课题规划、选题申报、论证立项、研究过程的检查指导、研究成果的鉴定评审、科研优秀成果的推广、课题实施的全程管理。

第二条:课题规划1、学校教育科研课题规划与学校教育发展规划同步,一般以3-5年为一规划期。

每年进行一次具体的课题规划,确定当年度的研究方向与研究任务。

2、学校教育科研课题规划由学校教科室制订,并报校长室审定。

第三条:选题申报1、根据省、市、区、校级课题指南(课题指南另发),教师结合自身学科教学实际和研究特长选择有针对性的课题申报。

2、校级立项课题实行限时申报,每二年一次(具体时间由教科室通知)。

3、申报课题必须填写《课题申请表》3份(一份上交学校教科室、一份交学校二级子课题组、一份留底),按栏目要求填写清楚[《课题申请表》栏目有:封面、数据表(课题名称、课题承担者、课题成员、预期成果)、近期与本课题有关的研究成果、“九五”“十五”期间承担的研究课题、课题设计论证(选题意义、研究目标、研究内容、主要观点、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实施步骤)、完成课题的可行性分析(已取得的相关研究成果、课题承担者的学术背景、完成课题的保障条件)、预期研究成果(按阶段或年度填写)、最终研究成果(论文、课例、结题报告),《课题申请表》另发]。

2024年度苏州市社科基金项目研究

2024年度苏州市社科基金项目研究

苏州市社科基金项目研究:2024年度项目研究指南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社会科学研究在推动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推动苏州地区的社会科学研究,苏州市委市政府设立了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旨在资助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意义的课题研究。

现就2024年度苏州市社科基金项目研究指南发布如下:一、项目背景与意义当前,苏州正处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的关键时期,面临着诸多挑战与机遇。

为了更好地服务苏州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广大社会科学研究者深入实践,开展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科学性的研究。

本年度社科基金项目的设立,旨在鼓励和引导更多的专家学者关注苏州、研究苏州,为苏州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研究领域与方向1. 苏州历史文化研究:挖掘苏州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研究其在现代化进程中的传承与创新。

2. 苏州经济发展研究:针对苏州的产业结构、经济发展模式、科技创新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

3. 苏州城市规划与管理研究:探讨苏州城市规划的演变、城市治理的现代化路径以及城市品牌形象的塑造。

4. 苏州生态文明建设研究:分析苏州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实践与经验,提出可持续发展策略。

5. 苏州社会治理研究:研究苏州在社会治理方面的创新举措,探索社区治理、公共服务的有效模式。

三、项目申报要求1. 申报资格:申报者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为苏州市内的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事业单位。

2. 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研究计划书及相关附件材料。

申报材料应真实、完整,重点突出,符合学术规范。

3. 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日期为XXXX年XX月XX日。

4. 申报数量:各单位申报项目数量不得超过3项。

5. 评审与立项:苏州市社科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立项项目及资助额度。

四、项目实施与管理1. 项目实施:获资助的项目承担单位需按照项目计划开展研究,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定期向苏州市社科联报告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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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为推动我市社会科学研究更好地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不断提高社科工作的组织水平,苏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决定每年组织开展苏州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立项工作。

特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始终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苏州实现“两个率先”过程中的重大课题,鼓励广大社科工作者积极围绕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应用对策研究,以优秀的科研成果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服务。

二、课题指南与申报
1.为增强课题的针对性,市社科联于每年年初根据国际国内形势及市委、市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邀请专家学者,制定《苏州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指南》并发布课题申报通知。

《指南》提供了全市社科研究的主要方向和重点领域,供学者在确定研究方向和重点时参考。

各地、各单位及学者个人可以根据《指南》的条目从事专题研究,也可以根据各自实际,自行制定与《指南》相关课题进行申报研究。

2.全市社科工作者在课题申报通知发布后按要求填写课题申报表。

在苏各院校、市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县)、区的申报课题由所在单位统一报苏州市社科联,其他各单位可以由作者本人直接报送市社科联。

三、课题的立项与管理
1. 社科研究课题自年度课题指南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申报,期限一般为一个月。

申请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申请重点课题者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完成过省、市级或以上社科研究项目。

如不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3)申请人必须真正承担或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
不得申请;
(4)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凡承担往届社科立项研究课题未结项的,不得申请;
(5)课题组成员一般不得少于2人;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否则不予受理。

鼓励根据需要吸收实际工作部门或外校专家学者加入课题组开展合作研究。

对跨学科、跨学校、跨地区、跨行业组织优势力量开展实质性合作研究的项目优先资助。

2.社科研究课题实行同行专家评审制。

市社科联设立评审专家库,按学科划分为学科评审组,届时抽取一定数量的专家参加评审。

通过后正式立项,签订立项协议书,列入规范管理。

3.社科研究课题设重点立项课题和立项课题两种类型,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论文等。

重点立项课题,是指以解决我市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实践过程中的前瞻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实际问题为研究内容的项目,原则上每年评选10-15项。

立项课题是对我市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具体实践具有一定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

根据具体申报情况,立项课题原则上每年评选50项左右。

少数重要课题,经市社科联主席会议研究通过,单独立项,进行招标或委托研究。

4. 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如遇课题负责人变更、延长完成期限、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终止课题协议或撤项等事项,课题负责人应及时通过推荐单位向市社科联提供书面申请,市社科联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保留或者提出整改意见。

5. 研究成果凡出现以下情况:有严重政治问题;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最终评审无法通过;剽窃他人成果;与申报课题研究方向不符;逾期不提交成果,延期后仍不能完成等情形,市社科联将撤销课题。

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请课题。

6.课题立项后经费一次性拨付,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监督经费使用情况,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资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政、财务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同时要有利于促进科研人员开展课题的科学研究工作。

各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须为重点立项课题提供不低于1:0.5的配套经费,为立项课题提供不低于4000元的课题研究经费。

7.为鼓励应用研究成果转化,所有立项的社科研究课题成果均可参与应用研究成果转化,具体办法参见《苏州市社科应用研究成果转化奖励办法》。

四、课题的结项
1.课题立项后,需于当年10月底前完成,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市社科联报送完整的研究成果,提出课题鉴定申请。

报送材料包括:课题研究成果及《结项审批书》各1份,研究报告全文及摘要(电子版)。

由市社科联组织专家组对成果进行评审,并作鉴定结论。

2.苏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拥有社科研究课题成果所有权,可将成果汇编出版,也可以内参形式报相关部门,以上活动无需再向作者支付费用。

五、其他
课题研究管理工作在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领导下,由苏州市社科联具体实施。

日常管理工作由市社科联科研处承担,负责课题立项的申报、管理、督查等相关工作。

苏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对本方法拥有最终解释权。

此办法自即日起生效。

苏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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