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工作月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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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大学辅导员月考核细则

[绩效考核]大学辅导员月考核细则

(绩效考核)大学辅导员月考核细则附件2:学生政治辅导员月工作考核细则(试行)壹、考核主要内容(壹)深入学生情况(27分)1.能及时掌握所带班级学生的日常管理情况和思想动态,面对特殊学生和突发事件态度认真、应急反应能力强;(5分)2.特殊学生档案及跟踪档案健全,每周能够和3名之上的特殊学生进行谈话,且记录好谈话记录;对每学期2科之上不及格或累计3科之上不及格、受违纪处分、长期欠缴学费和心理健康状态异常的学生必须及时和家长沟通且主动记录和学生家长沟通情况;(8分)3.每天能主动管理所带班级的早、晚自习及到课情况,督促班干部详细记载班级日志,且及时对学习态度不端正的学生进行教育;(4分)4.每天能深入学生公寓了解学生情况,开展思想教育,督察寝室内务,所带班级学生宿舍无院外租房、使用大功率电热器等严重违纪情况,积极创建文明和谐宿舍;(6分)5.每天认真落实学生宿舍晚间点名制度,及时对晚归或未归的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

(4分)(二)所带专业、班级学生活动情况(20分)1.能根据所带专业和班级的特点,正确指导所带专业或班级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活动有计划、有总结;(5分)2.积极培养学生的科研意识,发动学生参加科技创新等课外竞赛活动,指导学生参加学术讲座、学习竞赛等活动;(5分)3.每周能主动检查壹次所带专业各班《班级日志》壹次之上;(4分)4.积极协助财务办做好学生学杂费收缴工作,学生因为特殊原因需缓交学费的,应按照规定办理关联缓交手续,且督促学生于规定时间内缴清学费。

办理了缓交手续的暂不计入欠费率,逾期未缴清的,欠费率计入下月月考核。

(6分)(三)关心特困学生情况(6分)1.熟知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困难学生个人档案规范、齐全,实施动态管理,工作深入、细致;(3分)2.熟悉困难补助、贷款等政策,重视宣传,积极开展工作。

(3分)(四)党、团日常工作情况(21分)1.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积极引导学生向党组织靠拢,积极开展党员教育管理工作;(4分)2.每学期按要求找入党积极分子谈话,了解情况;(4分)3.做好团员推优入党积以及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统计、建档工作;(4分)4.担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联系人,认真做好重点培养工作,培养考察记录及时、齐全;(5分)5.协助学院团委抓好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积极配合学院团委开展团的各项工作。

中专实习辅导员月度考核奖励细则模版

中专实习辅导员月度考核奖励细则模版

中专实习辅导员月度考核奖励细则模版一、考核目的与原则本细则旨在明确中专实习辅导员月度考核的目的和原则,为辅导员提供明确的奖励依据,激励其在实习工作中的积极表现。

1. 考核目的考核的目的是为了评估中专实习辅导员在月度工作中的表现与贡献,鼓励他们敬业精神、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能力的发挥,促使他们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2. 考核原则考核原则是客观、公正、公平、科学、有效和激励。

考核过程要坚持量化指标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充分考虑实习辅导员个人能力和工作环境的差异性,确保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二、考核指标与权重中专实习辅导员月度考核指标包括工作责任、服务质量、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等方面,其权重分配如下:1. 工作责任(30%)工作责任是评判实习辅导员主动承担工作任务和专业职责的能力。

具体指标包括:按时到岗、主动学习、努力工作、维护学校声誉等。

2. 服务质量(40%)服务质量是评判实习辅导员在学生生活、学习和成长过程中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

具体指标包括:及时回复学生问题、解决学生困惑、关心学生情感和适应等。

3. 创新能力(20%)创新能力是评判实习辅导员在实践中积极尝试改进工作方法,推陈出新的能力。

具体指标包括:提出改进意见、参与创新项目、开展实用活动等。

4. 团队合作(10%)团队合作是评判实习辅导员与同事、学生和家长之间良好合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

具体指标包括:积极参与团队会议、协助同事工作、促进校园和谐氛围等。

三、奖励细则根据评估结果,对表现优秀的中专实习辅导员给予相应的奖励,具体细则如下:1. 一等奖(奖金2000元)评估结果中,总评分达到90分及以上的中专实习辅导员将被授予一等奖,以表彰其在工作中取得的出色成绩。

2. 二等奖(奖金1500元)评估结果中,总评分达到80分以上但不足90分的中专实习辅导员将被授予二等奖,以鼓励其对工作的敬业精神和不断提升的积极态度。

3. 三等奖(奖金1000元)评估结果中,总评分达到70分以上但不足80分的中专实习辅导员将被授予三等奖,以肯定其在工作中的努力和进步。

中专实习辅导员月度考核奖励细则

中专实习辅导员月度考核奖励细则

中专实习辅导员月度考核奖励细则以下是中专实习辅导员月度考核奖励细则的一般规定:
1. 考核标准:考核标准包括实习生的工作表现、学业情况和纪律表现等方面。

2. 考核内容:
- 实习生工作表现:包括实习生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成果等方面的评价。

- 学业情况:包括实习生在学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学习进步情况等方面的评价。

- 纪律表现:包括实习生的遵守纪律、服从管理、守时守信等方面的评价。

3. 奖励细则:根据实习生的考核结果进行奖励,具体细则如下:
- 优秀等次:在各项考核指标中表现出色的实习生,将获得一定的奖励,如奖金、荣誉称号等。

- 良好等次:在各项考核指标中表现较好的实习生,将获得一定的奖励,如奖金、荣誉称号等。

- 合格等次:在各项考核指标中即达到要求的实习生,将获得一定的奖励,如奖金、荣誉称号等。

- 待提高等次:在各项考核指标中存在不足的实习生,将得到相应的指导和培训,以帮助其提高工作能力。

4. 奖励发放:奖励将在考核结果公布后的一定时间内发放给实习生,具体发放方式和时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以上是一般的中专实习辅导员月度考核奖励细则,具体规定可能因学校而异,建议根据所在学校的具体规定进行了解和参考。

中专实习辅导员月度考核奖励细则模版

中专实习辅导员月度考核奖励细则模版

中专实习辅导员月度考核奖励细则模版一、考核目的中专实习辅导员是学校中非常重要的角色之一,负责指导和管理学生的实习工作。

为了推动中专实习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其持续改进工作,特制定本奖励细则,以鼓励和奖励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中专实习辅导员。

二、奖励政策1. 月度考核奖励将设立一、二、三等奖。

2. 每月考核周期为一个自然月。

3. 每位中专实习辅导员每月只能获得一次奖励,且不同级别奖励不能叠加。

三、考核内容中专实习辅导员的月度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实习安排与组织:是否按时、合理地完成学生实习的安排与组织工作,包括实习岗位的确定、实习时间的安排等。

2. 实习指导与管理:是否认真负责地进行学生实习的指导与管理,包括确保学生按时到岗实习、实习期间的问题解决等。

3. 实习评价与反馈:是否及时对学生实习进行评价与反馈,包括实习过程的记录、实习期间的定期评估、实习结束后的总结等。

4. 学生情感关怀:是否关心学生的实习生活,能够及时发现并解决学生实习过程中的问题,包括学生的心理问题、实习单位的不合理要求等。

5. 管理制度执行:是否认真负责地执行学校和实习单位的相关管理制度,包括学校的实习管理规定、实习单位的要求等。

四、评审办法1. 每月月度考核将由学校实习指导中心负责评审。

2. 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和评审小组讨论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虑中专实习辅导员在各方面的表现。

3. 评审小组由实习指导中心的专业人员和学校其他相关管理人员组成,每次评审小组由不同人员组成,以确保评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五、奖励办法1. 一等奖:获得一等奖的中专实习辅导员将获得由学校发放的奖金和荣誉证书,奖金金额为每月基本工资的150%。

2. 二等奖:获得二等奖的中专实习辅导员将获得由学校发放的奖金和荣誉证书,奖金金额为每月基本工资的100%。

3. 三等奖:获得三等奖的中专实习辅导员将获得由学校发放的奖金和荣誉证书,奖金金额为每月基本工资的50%。

2024年中专实习辅导员月度考核奖励细则

2024年中专实习辅导员月度考核奖励细则

2024年中专实习辅导员月度考核奖励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了激励和奖励中专实习辅导员在工作中的出色表现,提高辅导员的积极性和工作质量,特制定本《2024年中专实习辅导员月度考核奖励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2024年全年的中专实习辅导员月度考核工作。

第二章:奖励内容与标准1. 优秀辅导员奖标准:综合考核结果达到90分以上。

奖励内容:颁发优秀辅导员荣誉证书,奖金2000元。

2. 良好辅导员奖标准:综合考核结果达到80分以上。

奖励内容:颁发良好辅导员荣誉证书,奖金1000元。

3. 进步辅导员奖标准:综合考核结果相比上月有较大幅度进步。

奖励内容:颁发进步辅导员荣誉证书,奖金500元。

4. 特别贡献奖标准:在特定工作任务中表现出色,并取得突出成绩。

奖励内容:颁发特别贡献奖证书,奖金3000元。

第三章:奖励程序与评选标准1. 奖励程序(1)定期考核每月底进行中专实习辅导员的定期考核,考核结果由评委会进行审核与评定。

(2)评委会成员评委会由学校领导、中层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3)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分为综合考核和特定任务考核两部分。

综合考核主要包括教学工作、学生管理、课程设计与辅导、日常管理等方面的考核内容。

特定任务考核包括校园文化建设、思政教育、班级文化活动组织等方面的考核内容。

(4)考核结果考核结果按照百分制进行评定,每位辅导员的考核结果由评委会综合评定,根据所得分数进行奖励的确定。

2. 评选标准(1)优秀辅导员奖综合考核结果达到90分以上。

(2)良好辅导员奖综合考核结果达到80分以上。

(3)进步辅导员奖综合考核结果相比上月有较大幅度进步。

(4)特别贡献奖在特定工作任务中表现出色,并取得突出成绩。

第四章:奖励发放与管理1. 奖励发放辅导员月度考核奖励于每月底评选出结果后,将于下月中旬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到辅导员个人工资卡中。

2. 奖励管理辅导员月度考核奖励的发放及管理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统一协调,各部门要配合财务部门及时提供信息、资料和工作证明,保证奖励的及时发放和管理规范。

辅导员工作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

辅导员工作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

黑龙江工业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准确评价辅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辅导员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对辅导员履职情况的鉴定、激励和导向作用,全面提升辅导员的综合素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导员工作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业绩,注重工作数量和质量相结合,目标与过程相结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辅导员。

第二章考核方式第四条学校成立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学生工作处具体负责全校辅导员工作考核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领导小组组长为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副组长为学生处长,成员为各系院党总支书记、学生工作处成员。

第五条考核时间为每学期末,每年12月至次年1月份汇总评价。

第六条辅导员工作考核分为系院考核、学生处考核两个部分。

(一)系院考核:各系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对照《辅导员工作绩效考评表》,可制订自己系院的考核办法,对辅导员工作进行评分、定级。

(二)学校考核: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所掌握的工作事实对辅导员进行评分、定级。

同时审核系院上交的《辅导员工作绩效考评表》并存档。

(三)一般辅导员工作考核成绩=系院对辅导员个人工作评价×50%+学生处对辅导员个人工作评价×50%。

科级辅导员工作考核成绩=系院学生工作考核总成绩×25%+系院对科级辅导员个人工作评价×50%+学生处对科级辅导员个人工作评价×25%。

第三章考核结果第七条所有辅导员责任津贴的50%划拨系院,根据系院考核结果自行发放。

系院考核为“不合格”的辅导员不享有此部分责任津贴。

第八条所有辅导员责任津贴的另外50%根据学生处考核结果定级发放。

学生处考核结果分为三个档级。

一般辅导员和科级辅导员分别考核、排名。

按考核排名,前25%的定为“一档”;中间50%的定为“二档”,后25%的定为“三档”。

XX学校班主任(中队辅导员)量化月考核细则

XX学校班主任(中队辅导员)量化月考核细则

XX学校班主任(中队辅导员)量化月考核细则
一、考核目的:
为发挥班主任(中队辅导员)在班级教育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班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使学校德育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特制订本细则。

1.以上各项考核活动效果不明显者一次扣1分,未实施者一次扣2分,活动效果突出者一次加2分,班级被通报批评者一次扣2分。

2.以上各项考核项目政教处每月都会有考核重点,届时会提前通知。

三、考核计算:
班主任考核满分为100分,根据班主任月考核结果,学校每个月对班主任进
行奖励, 个人考核金额=总金额+考核分总和x班级考核分。

中专实习辅导员月度考核奖励细则范本

中专实习辅导员月度考核奖励细则范本

中专实习辅导员月度考核奖励细则范本一、考核目的:中专实习辅导员月度考核旨在对辅导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促使辅导员积极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考核内容:1. 实习管理:对辅导员在实习生管理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包括实习生的宿舍管理、考勤管理、日常行为规范等方面;2. 实习指导:对辅导员在实习生指导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包括实习安排、教育培训、转岗指导等方面;3. 学风建设:对辅导员在学风建设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包括班级风气、学习氛围等方面;4. 职业素养:对辅导员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团队协作能力等进行评估。

三、考核指标:1. 实习管理1.1 实习宿舍管理:对实习宿舍卫生状况、设施完好度等进行评估,确保实习生的住宿环境良好。

1.2 考勤管理:对实习生的考勤情况进行跟进,确保实习生按时上下班,并及时处理实习生旷工等违纪现象。

1.3 日常行为规范:对实习生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教育实习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提高实习生的自律能力。

2. 实习指导2.1 实习安排:对实习生的实习岗位进行合理安排,确保每位实习生能够在符合专业要求的岗位上进行实习。

2.2 教育培训:对实习生进行实习前的培训,提供必要的岗位技能培训和职业素养培养,并定期组织实习交流活动。

2.3 转岗指导:对实习生的实习过程进行跟进,及时解决实习生遇到的问题,并提供适当的转岗指导,确保实习生能够得到全面的实习经验。

3. 学风建设3.1 班级风气:对班级风气进行评估,包括班级凝聚力、班级团结合作等方面,通过开展班级活动等方式,提高班级风气。

3.2 学习氛围:对班级学习氛围进行评估,建设良好的学习环境,推动实习生积极学习,提高学习成绩。

4. 职业素养4.1 职业道德:对辅导员的职业操守、道德品质等进行评估,要求辅导员秉持职业道德标准,代表学校形象。

4.2 工作责任心:对辅导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责任心进行评估,要求辅导员能够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对待实习生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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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工作月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政治辅导员对学生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调动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工作责任心,根据学校实行的辅导员工作业绩与绩效奖金挂钩的制度,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奖优罚劣的分配原则,依据《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政治辅导员职责规范》,制定本细则。

一、辅导员管理学生人数
(一)带统招生的辅导员以200人为基数,每多带1名学生,每月增发绩效奖金3元。

(二)带试点本科的辅导员,以80人为基数,每多带1名学生每月增加绩效奖金5元。

(三)带自考生的辅导员,按每带10名自考生折合13名统招生计算;既带中专又带大专,按每多带1名中专折合2名大专生计算。

(四)兼任其他工作的辅导员,所带学生中专不低于50人,大专不低于80人,采取双向考核的办法进行。

二、考核内容及奖惩
(一)学生流失率
1、统招生每学期控制在3%以内,每多流失1人扣除30元绩效奖金。

2、自考生每学期控制在4%以内,每多流失1人,扣除25元绩效奖金。

3、中专生每学期控制在6%以内,每多流失1人,扣除20元绩效奖
金。

4、凡应征入伍被其它院校录取和确因身体有病(以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为准)而休学或退学的不在此列。

5、新生的流失以入校注册后为准。

(二)到课率、到操率
1、大专统招生的到课率应达到90%以上,每少1个百分点扣除5元;到操率应达到85%以上,每少1个百分扣除3元。

2、大专自考班的到课率应达到80%以上,每少1个百分点扣除5元;到操率应达到75%以上,每少1个百分点扣除3元。

3、中专学生到课率应达到85%以上,每少1个百分点扣除5元;到操率控制在80%以上,每少1个百分点扣除3元。

4、凡是学生病假,凭病假条(以县级以上医院或校医院证明为准)不在此例;凡是请事假的,按审批权限凭事假条不在此列。

每班请事假控制在3%以内。

5、每月按平均到课率、到操率计算,百分点按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

6、因有的学院班级(专业)多,学生人数少,因此,到课率、到操率按辅导员所带的学生总数计算。

(三)事故率
1、实行零责任亡人事故,如因辅导员的责任每出现一起责任亡人事故,视情节扣除1000至5000元。

2、严密防止重大伤害事故,每出现一起重大责任伤害事故(肢体残废或医疗费在10000元以上),视情节扣除500至1000元。

3、每出现一起因打架斗殴造成面部或肢体留有疤痕的或轻伤者,视情节每人每次扣除绩效奖金50元至100元。

4、辅导员严禁打骂体罚学生,因辅导员打骂体罚学生,给学生精神或肉体造成伤害的,视情节扣除绩效奖金100至300元。

5、凡对学生思想动态掌握不准确,发现倾向性问题不及时做工作或报告,导致学生发生群体恶性事件(罢课、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集闹事)等,视情节扣除绩效奖金100至300元。

6、每发生1名学生有偷盗行为,经学院、保卫处查证属实的,视情节扣除10至50元。

(四)违纪率
1、每发生一起聚众赌博的,每人每次扣除5元。

2、每周日至周五下午十六时,发生一起翻墙外出、上夜网、夜不归宿的学生,每人每次扣除5元。

3、每发生一起酗酒滋事的,每人每次扣除5元。

4、每发生一次故意破坏公物的,每人每次视情节扣除5至50元。

5、凡在宿舍中私接电源未造成事故的,每人每次扣5元。

6、每发生1名学生考试有作弊现象的,每人每次扣5元。

7、学生因严重违纪而被开除学籍的,如因辅导员教育问题,经核实每人每次扣10元。

8、每发生1名学生在熄灯后晚归宿舍的,每人每次扣2元。

9、辅导员应按时参加校学生处、各学院召集的会议或学习培训,未经会议主持人批准而不参加会议或学习培训的,每次扣除绩效奖金
10元。

(五)教室、宿舍卫生及其它事项
1、辅导员要组织学生每天打扫教室卫生,保持教室干净整洁,在卫生检查中,被评为清洁教室的,每次奖励10元;被评定为不清洁教室的(每月3次以上)扣10元。

2、辅导员要经常教育、检查督导学生整理好宿舍内务卫生,始终保持被子叠放整齐、铺面平整,室内物品按规定放置有序,地面干净,在每月评比中,被评为文明宿舍的,每间宿舍奖10元;被评定为不清洁宿舍的,每间宿舍扣10元。

3、凡是几个班的学生同住在一个宿舍的,被评为文明宿舍的,每月奖5元,被评定为不清洁宿舍的,每次扣5元。

4、辅导员要教育男女学生不要相互串宿舍,如发现1名男女学生互串宿舍,不服从楼房管理员劝阻的,每次扣5元。

5、凡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并配合学校、学院做好工作,能及时挽救学生生命或挽救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每次奖励200元至500元。

三、绩效考核的组织
(一)辅导员月度绩效考核每月30日至下月5日前进行,要努力做到客观、公正,并作为评选优秀辅导员和年终奖励的依据。

(二)电力系、石油化工系、中职部辅导员的月度绩效考核,由各系书记负责、学生办公室主任配合进行,考核结果报学生处审查汇总。

(三)商学系、学前教育系、建筑工程系、人文系辅导员的月度绩效
考核由学生处会同该系系主任共同组织。

(四)院办公室、学生科每月要依据考核细则的规定,对每一个辅导员完成各项指标的情况经常进行督导检查,并做好记录,作为考核奖惩的依据。

学生的事故率、违纪率,教室、宿舍卫生的评比情况每月月底由学生处会同保卫处、宿管科将当月检查情况汇总后给各系提供。

四、辅导员绩效考核办法由校学生科负责解释,从2007年9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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