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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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农业局、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汕头市农业局、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汕头市农业局、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11.27•【字号】汕府办[2001]176号•【施行日期】2001.1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汕头市农业局、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汕府办[2001]176号)根据中共汕头市委、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和<汕头市人员编制精简方案>的通知》(汕市发[2001]27号),设置汕头市农业局、林业局。

市农业局、林业局是主管农业林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增加的职能(一)原市畜牧局、果蔬办公室行政管理职能。

(二)原市贸易委员会承担的饲料工业和菜篮子生产基地规划、建设、发展等职能。

(三)原市机械(集团)公司担负的农业机械化管理职能。

(四)市民政局原承担的老区建设管理职能。

(五)原由市卫生局承担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职能。

二、主要职责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农业局、林业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我市农业、林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拟订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牧业产品品质的改善;研究提出林业经济发展调节意见和林业产业政策措施;依法监管林业资产;指导林业产业发展。

研究提出发展我市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政策建议;组织起草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地方性法规、规章。

(三)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稳定和完善党在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和政策,指导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和集体资产管理,调节农村集体经济利益关系;指导和促进农村劳动力合理转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工作。

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3.22•【字号】新政办[2001]32号•【施行日期】2001.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新政办[2001]32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合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新回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自治区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已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一年三月二十二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新党委字[2000] 20号),设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局以下简称自治区林业局)。

自治区林业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林业工作的直属机构。

一、职能调整(一)划入的职能将原由水利厅承担的在宜林地区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政府职能,交给自治区林业局承担。

(二)下放的职能1.将林地调查、定级、估价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承担。

2.将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国家和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濒危物救护工作,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及培育繁殖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承担。

3.将利用森林资源开展的旅游工作和花卉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承担。

4.将全区林业宣传报道工作、文化长廊建设,交给事业单位承担。

5.将林业建设(包括林业生产、林业项目建设等)检查验收的具体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承担。

(三)取消的职能1.对木材生产、木浆造纸等林业产业的管理。

2.组织提报统配木材的分配计划,参与和协调统配木材的分配、调拨工。

3.规划指导林产品市场建设。

县林业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县林业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县林业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第一篇:县林业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为加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步伐,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林业经济发展,根据市、县有关改革精神,结合林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和市、县有关改革要求,以有利于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办事效率,保护森林资源,优化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有利于增强林产业的活力,促进林业产业经济发展和效益提高,增加林农收入,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建立适应当前发展需要的,高效的林业行政事业管理,服务机构,促进林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

一、事业机构现状**县林业局下属有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动植物管理中心、林业调查设计队、木材检查站等事业单位。

按照XX年8月29日宁政办发[XX]65号文件给林业局事业单位定编35人,现实有33人。

二、实施范围**县林业局事业单位在册人员均纳入此次岗位设置。

三、岗位类别设置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职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县林业局是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按照《**县事业岗位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县林业局事业单位共设置岗位35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28个,工勤技能岗位7个。

(一)岗位名称及岗位人数1、专业技术岗位28个,其中:高级岗位3个,中级岗位11个,初级岗位14个;2、工勤岗7个,其中:二级1个、三级1个、四级5个;(二)岗位等级设置各岗位等级设置参照《**县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中等级设置。

(三)岗位职责设置说明书详见附件6(四)岗位聘任岗位设置和管理方案批准后,按照《**县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中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任聘。

第二篇:河北省林业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河北省林业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为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冀人发[2007]76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XX市林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XX市林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XX市林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林业是我国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推动林业事业的发展,需要建立健全林业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以提高林业事业单位的组织效率和工作效益。

二、目标与原则1.目标:建立科学合理的岗位设置,提高工作效率,推动林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2.原则:(1)科学合理:根据林业事业的特点和需要,结合人力资源的实际情况,进行岗位设置,确保岗位职责明确,工作内容合理。

(2)灵活适应:根据林业事业的发展需求,及时调整岗位设置,确保林业事业单位的组织结构适应环境变化。

(3)公开公平:岗位设置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并建立相应的评估考核机制,激励人员积极工作。

(4)资源整合:合理利用资源,避免资源浪费,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1.岗位设置原则(1)根据林业事业的实际需要,结合人力资源的状况,确定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

(2)确保岗位设置公开、公平、公正,遵循公务员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合理确定工作量和工作难度,确保各岗位之间的工作平衡。

(4)合理设置绩效考核指标,激励人员积极工作。

2.岗位设置程序(1)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

(2)设立岗位设置小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专业人员和工会代表组成,对各岗位进行评估。

(3)评估结果通过公示,接受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最终确定岗位设置方案,并经有关机构批准。

3.岗位设置管理(1)建立岗位设置档案,包括岗位名称、职责描述、任职资格等内容。

(2)明确岗位之间的衔接关系和工作流程,避免工作重复和职责模糊。

(3)根据工作量和工作难度,合理分配人员,确保各岗位之间的工作平衡。

(4)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通过考核结果对人员进行奖惩和晋升。

(5)定期评估岗位设置的有效性和适应性,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四、资源配置与管理1.人力资源配置:根据林业事业的需要和岗位工作量的大小,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确保各岗位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祁门县林业局乡镇林业站岗位设置方案

祁门县林业局乡镇林业站岗位设置方案

祁门县林业局乡镇林业站岗位设置方案(讨论稿)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祁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祁办发〔2010〕15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按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要求,结合林业部门实际,制定乡镇林业站岗位设置方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一)单位机构编制情况根据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祁编〔2010〕21号)核定调整方案,乡镇林业站以乡镇为单位建站,共18个,股级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92名。

(二)现有人员配备情况乡镇林业站现有人员103人,其中管理人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89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3人,中级50人,初级36人;工勤人员13人,其中三级4人,四级7人,五级1人,普通工1人。

现已聘用八级职员1人(同时取得助理级职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3人,中级31人(其中2人又为八级职员),初级53人,员级2人;高级工4人,中级工7人,初级工1人,普工1人。

(具体见附件1)二、岗位设置管理的范围和原则(一)岗位设置管理的范围。

根据祁办发〔2010〕15号文件精神,乡镇林业站以定编92人设置岗位,但实际在编人员共计103人。

(具体见附件3《黄山市事业单位各类岗位人员花名册》)(二)岗位设置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逐步建立适合事业单位三类人员特点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加快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林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岗位设置意见根据乡镇林业站工作职责及林业发展需要,乡镇林业站主要是以专业技术和知识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不设置管理岗位,拟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占总岗位量的93%,工勤技能岗位占总岗位量的7%,(具体见附件2《祁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申报表》)。

专业技术职务全部为林业专业。

按照上述设置意见,拟设置岗位总量92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86个,工勤技能岗位6个。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渭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9.06•【字号】渭政办发[2010]178号•【施行日期】2010.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渭政办发[2010]17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渭南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九月六日渭南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渭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09﹞100号),设立渭南市林业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强化的职责组织指导全市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依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职责。

(二)划入的职责将原市山川秀美工程办公室的职责,交由市林业局承担。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林业及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草拟全市林业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林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

拟订全市造林绿化计划,指导森林培育、植树造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组织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办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负责林木种苗的管理,指导全市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

(三)负责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开发和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负责全市林业行政处罚和执法稽查工作。

(四)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负责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和监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出境审批工作;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06.29•【字号】桂政办发[2000]109号•【施行日期】2000.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2000]109号)各地区行署,各地级市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0年六月二十九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33号)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关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00]9号),自治区林业厅改为自治区林业局。

自治区林业局是主管林业工作的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能调整(一)划入的职能1.将原由自治区供销社承担的竹林产业管理职能,交给自治区林业局承担。

2.将原自治区水利厅承担的在宜林地区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政府职能,交给自治区林业局承担。

3.将原由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局承担的国有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职能,交给自治区林业局承担。

(二)划出的职能1.将财务关系由原自治区林业厅管理、人事关系由地市县管理的森工企业的管理职能,交给相关地市县管理。

2.将原自治区林业厅社会保险所划归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管理。

(三)取消的职能1.指导和协调林业企业的生产经营。

2.协调林业企业与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之间关系以及出现的重大问题。

3.编制林业中等教育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林业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精选5篇)

林业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精选5篇)

林业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精选5篇)第一篇:林业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兰考县林业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机构设置林业局在职人员254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人事股、营林股、林政股、法制股;二级机构有林技站、产业办、森防站、野生动物保护站、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固阳木材检查站以及林政稽查大队;直属机构有兰考县森林公安局。

主要职能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林业法律行规的宣传、贯彻、实施。

二、组织开展全县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三、负责全县森林病虫害测报、防治、检疫工作。

四、负责全县林业科技推广和经济林管理。

五、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的管理,负责森林资源的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开发利用。

六、指导森林公安工作,打击违犯《森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

七、负责全县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4年度收入总计2889.736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59.34612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330.39万元。

2014年度支出总计2603.48620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兰考县林业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39.78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

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014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37.9039万元。

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决算为1.8761万元。

共40批,316人。

第二篇:学校主要机构设置及其职能丹凤县西街小学学校主要机构设置及其职能学校党支部的工作职能学校党支部是中国共产党在学校的基层组织,是学校的政治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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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方案
林业局是负责全国森林资源保护、开发和管理的国家机构,具备重要的社会意义和经济价值。

为了保障林业局的正常运转和工作效率,需要合理设置机构以及岗位编制方案。

一、林业局机构设置
林业局的机构设置是建立在国家有关法律的基础之上,符合时代推进和实际需要的原则规定。

现以某林业局为例,简要阐述其机构设置。

1、领导班子:局长、副局长、纪检组组长等。

2、行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行政管理、文件收发、档案管理、信息管理等工作。

3、森林资源管理处:主要职责是制定森林资源保护和管
理的规划、政策和法规,负责森林资源的统计、监测、调查、评价、认定等工作。

4、森林资源执法监察处:主要职责是制定森林法律法规
和标准,组织开展森林资源执法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和损毁森林资源的行为。

5、森林工程技术处:主要职责是规划和组织森林工程建设,调配森林资源开发资金,开展森林防火、灾后恢复、森林防护、森林保育等工作。

6、林业科技处:主要职责是推广应用森林科学技术,发
展新技术、新品种,提高林业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7、林业经济处:主要职责是负责林木采伐、销售收入的
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资源经济利用和保护的调查、研究、示范和评价工作。

8、政策法规处:主要职责是参与森林资源法律法规制定,积极服务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检索、分类、归档有关政策、法规文件。

二、岗位编制方案
岗位编制方案是指针对不同工作职责,为森林资源管理机构确定合理、有效的编制体系。

下面以林业局的岗位编制方案为例,进行说明。

1、领导班子:局长负责办公室、财务管理、宣传工作;
副局长分管林业工程、科技、经济和政策法规工作;纪检组组长负责机关纪检工作。

2、行政办公室:秘书、事务员、文件管理员、档案管理员、信息管理员、司机等。

3、森林资源管理处:处长、副处长、科员、统计员、监
测员、调查员、评价员等。

4、森林资源执法监察处:处长、副处长、监察员、执法员、律师等。

5、森林工程技术处:处长、副处长、科员、防火员、工
程师、技术员、机械师等。

6、林业科技处:处长、副处长、科员、技术员、工程师、研究员等。

7、林业经济处:处长、副处长、科员、统计员、评价员、采伐员、销售员等。

8、政策法规处:处长、副处长、科员、法律顾问、政策
研究员等。

以上岗位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适当的增减。

岗位的职责明确,需要有专业的人员来承担,保证各项工作的协调有序,避免人浮于事,岗位编制体系的有效性与管理的科学性。

三、总结
林业局是保护和管理全国森林资源的机构,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方案的制定必将直接影响到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因此,在制定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方案时,应该遵循加强组织架构和结构调整的原则,合理配置资源,整合各方面的利益集团,制定出贴合实际的工作方案,保证整个机构体系的高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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