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网络犯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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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大学生法律案例(3篇)

真实大学生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小明,某高校大学生,性格开朗,热爱生活。

为了减轻家庭负担,同时积累社会经验,小明决定在课余时间找一份兼职工作。

某日,小明在校园内看到一则招聘兼职的广告,内容是某知名电商公司招聘兼职客服,待遇优厚,工作时间灵活。

小明心想,这正是自己梦寐以求的工作,于是毫不犹豫地拨打了广告上的电话。

二、事件经过小明拨通电话后,对方自称是该电商公司的招聘负责人,询问了小明的个人信息后,便安排小明填写一份兼职申请表。

填写完毕后,对方告诉小明,由于公司业务繁忙,需要提前收取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以保证兼职工作的顺利进行。

小明觉得有些疑惑,但还是按照对方的要求,通过支付宝向对方账户转账了500元。

几天后,小明收到了一份兼职合同,合同中约定了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

小明仔细阅读后,发现合同中有一条条款,即如果小明在兼职期间离职,需向公司支付违约金1000元。

小明觉得这条条款不合理,但对方表示这是公司的规定,不能更改。

小明无奈之下,只能同意。

然而,当小明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到公司报到时,却发现该公司并非真正的电商公司,而是一家骗子公司。

该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小明工资,并要求小明支付违约金。

小明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于是向警方报案。

三、法律分析1. 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骗子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小明500元保证金,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2. 劳动合同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大学生法律案件例子(3篇)

大学生法律案件例子(3篇)

第1篇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诈骗和校园贷等问题日益突出,大学生作为网络使用的高频群体,也成为了这些法律问题的受害者。

本文将以一个具体的案例为例,分析大学生在网络诈骗和校园贷中的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

案例背景小李,一名大一新生,通过网络社交平台认识了一位自称是某知名电商平台客服的网友。

该网友以小李的购物信息被盗用为由,声称需要小李配合调查,并要求小李提供银行账户信息以验证身份。

小李信以为真,按照对方要求操作,结果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连续转走数万元。

与此同时,小李还陷入了一场校园贷纠纷。

由于生活费用紧张,小李在网络上申请了一笔校园贷。

然而,在还款过程中,小李发现利息远超预期,且还款期限极短。

在无力偿还的情况下,小李的债务越滚越大,甚至涉及到了非法催收。

案例分析一、网络诈骗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案件分析本案中,网友小李的个人信息被非法获取,并用于诈骗,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同时,小李因轻信网友,泄露了自己的银行账户信息,导致财产损失,其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

二、校园贷纠纷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2. 案件分析本案中,小李与校园贷平台签订的借款合同中,利息过高,还款期限过短,涉嫌违反了《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同时,校园贷平台在借款过程中,未充分告知小李相关风险,存在欺诈行为。

大学生网络犯罪案例

大学生网络犯罪案例

大学生网络犯罪案例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犯罪案件也呈现出日益增多的趋势。

尤其是大学生群体,由于受到新技术的影响,更容易成为网络犯罪的受害者或犯罪分子。

下面就列举几个大学生网络犯罪案例。

首先,个人隐私泄露案例。

大学生在使用社交媒体等平台时,常常需要提供个人信息进行注册,而不少大学生在填写注册信息时不太谨慎,导致个人隐私泄露。

比如,某大学生在一次社交平台注册中,不小心将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等敏感信息填写在公开的资料中。

该信息被不法分子获取后,进行了钓鱼网站的制作,欺骗大量网友进行财务交易,致使很多人遭受经济损失。

其次,网络欺凌案例。

大学生在网络上受到欺凌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比如,某学生在社交媒体上发表了一些个人观点,却收到了大量恶意言论和威胁。

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被害人的人格尊严,并给其心理带来极大的压力。

类似的案例中,还有大量的网络暴力和网络诽谤等行为,严重影响了大学生的身心健康。

再者,网络诈骗案例。

大学生普遍对新技术更加敏感,但同时也更易受到网络诈骗的侵害。

最典型的案例之一是网络兼职诈骗。

例如,某大学生看到了一家招聘兼职的广告,被承诺可以在家中轻松赚钱。

随后他补充了一些资料和缴纳了一些费用,但最终发现这是一场骗局。

通过这样的方式,网络诈骗分子得以获取受害者的个人信息和财产。

最后,网络侵权案例。

大学生在网络上创作的作品,往往容易遭到侵权。

有些人不尊重知识产权和版权,私自转发、复制、修饰他人作品,严重侵犯了原作者的合法权益。

例如,某学生设计了一款独特的APP,却发现有人将其源代码盗用并发布了一款相似的APP,导致了学生的劳动成果被非法谋利。

综上所述,大学生作为网络犯罪中的一类特殊群体,需要提高安全意识,增强网络安全知识。

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保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网络环境的安全与稳定。

大学生犯罪案例分析

大学生犯罪案例分析

大学生犯罪案例分析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的普及,大学生作为社会的一个重要群体,其犯罪现象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个典型的大学生犯罪案例,探讨大学生犯罪的原因、特点以及预防措施。

案例一:网络诈骗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网络诈骗案件层出不穷。

某大学生小张,因沉迷网络游戏,为了获取游戏装备,通过非法途径购买,结果被诈骗团伙利用,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小张的案例反映出大学生在网络环境中的法律意识淡薄,缺乏自我保护能力。

案例二:校园暴力校园暴力是影响校园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

大学生小李因与同学发生口角,情绪失控,对同学进行了暴力攻击,造成了严重伤害。

这一案例揭示了部分大学生在面对冲突时,缺乏有效的沟通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容易采取极端手段。

案例三:盗窃行为大学生小王因家庭经济困难,为了维持生活,选择了盗窃同学的财物。

虽然小王的行为是出于生存压力,但这并不能成为犯罪的理由。

此案例说明,大学生在面对经济压力时,缺乏正确的应对策略和求助渠道。

案例四:考试作弊考试作弊是大学生犯罪中较为常见的一种行为。

大学生小赵在期末考试中,为了获得好成绩,选择了作弊。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学校的规章制度,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环境。

小赵的案例反映出部分大学生在面对学业压力时,存在侥幸心理和诚信缺失。

大学生犯罪的原因分析1. 法律意识淡薄:部分大学生对法律法规了解不足,缺乏基本的法律意识,容易在不经意间触犯法律。

2. 心理问题:大学生正处于心理成长的关键时期,面对学业、就业等压力,容易产生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若不能及时疏导,可能会走向极端。

3. 社会环境影响:社会环境中的不良风气,如拜金主义、功利主义等,可能会对大学生的价值观产生负面影响,导致其行为偏离正轨。

4. 家庭和学校教育缺失:家庭和学校在教育过程中,若忽视了对学生的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可能会导致学生在面对诱惑和压力时,缺乏正确的判断和应对能力。

大学生犯罪的预防措施1. 加强法律教育:通过开设法律课程、举办法律讲座等方式,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使其了解法律的底线和界限。

大学生触犯法律案例近年(3篇)

大学生触犯法律案例近年(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2019年,某高校一名大二学生小王(化名)因涉嫌盗窃被警方逮捕。

据悉,小王曾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但在大二期间,因沉迷网络游戏,导致学习成绩下滑。

为了购买游戏装备,小王产生了盗窃的想法。

他先后在宿舍、图书馆等地盗窃了多部手机、笔记本电脑等财物,涉案金额达数万元。

最终,小王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二、案例分析1. 成因分析(1)法制观念淡薄:小王在成长过程中,缺乏对法律法规的了解,法制观念淡薄,导致其无法正确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法律。

(2)道德修养不足:小王沉迷网络游戏,导致价值观扭曲,道德修养下降,无法抵制不良诱惑。

(3)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缺失:小王的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在法制观念、道德修养等方面存在不足,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其错误行为。

2. 危害分析(1)损害他人利益:小王的盗窃行为给被盗者带来了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了被盗者的生活。

(2)破坏社会秩序:小王的盗窃行为扰乱了社会秩序,损害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3)损害自身形象:小王的犯罪行为使其在同学、老师和家长中的形象受损,对其今后的学业和就业产生负面影响。

三、预防措施1. 加强法制教育:学校和家庭应加强法制教育,让学生从小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2. 提高道德修养:学校和家庭应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修养,使其具备抵制不良诱惑的能力。

3. 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相结合:家庭和学校要密切配合,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及时发现并纠正其错误行为。

4. 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心理素质。

5. 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学校和家庭应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对违反纪律的学生进行惩罚,起到警示作用。

四、总结大学生触犯法律案例在我国屡见不鲜,这不仅损害了他人利益,也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针对这一现象,我们需要从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入手,加强法制教育、道德修养和心理素质培养,为大学生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

大学生害人的法律案例(3篇)

大学生害人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赌博逐渐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

大学生作为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由于自制力相对较弱,更容易受到网络赌博的诱惑。

本文将以一起大学生沉迷网络赌博,最终走上犯罪道路的法律案例为切入点,分析大学生沉迷网络赌博的危害,以及法律对这一问题的应对措施。

二、案例经过(一)大学生沉迷网络赌博小王(化名),一名普通的大学生,由于课业压力较大,在课余时间沉迷于网络赌博。

起初,小王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参与赌博,但很快便被其中的刺激所吸引。

他开始频繁地赌博,甚至不惜花费高额学费购买游戏点卡、购买虚拟货币等,以换取赌博所需的资金。

(二)借贷赌博,债务累累为了满足赌博需求,小王开始向同学、朋友借贷。

然而,赌博的输赢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小王在赌博中屡屡失利,债务越滚越大。

面对巨额债务,小王感到绝望,但赌博的诱惑却让他无法自拔。

(三)走上犯罪道路,陷入囹圄为了偿还债务,小王开始尝试通过犯罪手段获取资金。

他参与了一项网络诈骗活动,以获取非法所得。

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不久,小王因涉嫌诈骗被警方抓获,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

三、案例分析(一)大学生沉迷网络赌博的危害1. 严重损害身心健康:赌博成瘾会导致大学生身心健康受损,长期沉迷赌博还会引发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

2. 影响学业:赌博会占用大学生大量时间,导致学业荒废,甚至辍学。

3. 损害人际关系:赌博成瘾会使大学生与家人、朋友关系疏远,甚至产生敌对情绪。

4. 诱发犯罪:为了偿还债务,部分大学生可能会走上犯罪道路,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二)法律对网络赌博的应对措施1. 加强立法:我国已经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网络赌博进行打击。

2. 严格执法:公安机关要加大对网络赌博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违法犯罪行为。

3. 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媒体、学校等渠道,普及网络赌博的危害,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网络追捕案例

网络追捕案例

网络追捕案例事件背景:在2008年3月15日,上海市公安局接到一起网络追捕案件的报警电话。

报警人是一名叫李明的大学生,声称自己在以一个社交媒体平台上遭到了网络诈骗。

根据李明的说法,他在该平台上认识了一名自称是外籍富商的女性,并且两人很快建立了亲密的感情。

然而,李明在与这名女性交往的过程中,不知不觉中被骗取了大量现金。

案情经过:经过初步调查,警方发现这名自称为外籍富商的女性的身份很可能是假的。

她在社交媒体上使用的照片来自一个模特网站,并且使用了一个虚假的名字。

警方迅速展开了调查,并利用技术手段追踪到了这名女子可能真实的IP地址所在地。

根据IP地址,这名女子嫌疑人被定位在尼日利亚的一个小镇上。

公安局特派员与当地警方合作,追踪并成功抓获了这名在网络上行骗的犯罪嫌疑人。

经过调查,这名嫌疑人名叫阿米拉·奥拉普,她是一个国际网络诈骗团伙的成员。

该团伙以虚构身份,骗取无辜人士的财产为生。

奥拉普承认了她在与李明交往过程中骗取他财产的行为,并提供了该团伙其他成员的信息。

公安局迅速采取行动,与国际警方合作,将这个网络诈骗团伙的所有成员逐个抓获。

除了奥拉普之外,该团伙还有来自尼日利亚、俄罗斯、巴西和中国等多个国家的成员。

他们使用了高度复杂的技术手段和虚构的身份,从全球各地的受害者那里骗取了巨额财富。

律师的点评:这起网络追捕案件的成功打击了一个跨国网络诈骗团伙,保护了大量的受害者免受损失。

公安机关对于这起案件的快速反应以及与国际警方的密切合作是非常值得称赞的。

他们通过技术手段成功追踪并抓获了犯罪嫌疑人,还积极与国际警方分享信息,确保所有的犯罪分子都能够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这起案件也提醒了人们在使用社交媒体和网络交友平台时应保持警惕。

在网络上结识的陌生人往往是身份不明的,他们可能使用虚假身份进行诈骗。

人们应该提高对网络诈骗的意识,避免与陌生人过于相信和亲密,尤其是在涉及财产方面的交往。

网络追捕案件的成功还展示了国际合作在打击跨国网络犯罪方面的重要性。

电信诈骗典型案例_最新电信诈骗案例

电信诈骗典型案例_最新电信诈骗案例

电信诈骗典型案例_最新电信诈骗案例电信诈骗犯罪是一种区别于传统诈骗罪的新型诈骗犯罪,其针对不特定对象实施诈骗行为,采用非接触的方式,信息传播工具和新的支付方式的使用,诈骗手段的不断更新,不易识别,给实践中此类犯罪的认定带来了困难,也对传统诈骗罪的相关理论产生了一定冲击。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最新电信诈骗典型案例,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最新电信诈骗典型案例篇1宋振宁是临沂市临沭县的学生,今年上大二,前两天,他接到一个来自济南的陌生电话,对方声称自己是公安局人员,通知宋振宁,他的银行卡号被人透支了六万多元。

随后,宋振宁按对方指示,将大量现金存入指定的银行卡。

得知被骗后,宋振宁心情一直低落。

23号凌晨,宋振宁的家属发现他心脏骤停,不幸离世。

8月26日下午,新华社记者来到距离临沭县城不远的临沭镇西朱车村,宋振宁家就在村子的西北角,是一个比较新的二层小楼。

宋振宁去世后,他的父母因为过度难过住进医院,家里大门紧锁。

一位村民告诉记者,在村民的印象中,宋振宁学习成绩一直很好,也很老实。

(宋振宁)花钱也不狂花钱,孝顺老的也是很孝顺,反正就是说,俺也不靠近这一块吧,(宋振宁)从小就教育很好。

——临沂市临沭县西朱车村村民对于宋振宁离世前的遭遇和死因,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

此外,8月19号,临沂市罗庄区18岁的准大学生徐玉玉接到了一通诈骗电话,被骗走9900元学费。

报警之后,徐玉玉突然心脏骤停,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同期,在临沂市河东区,另有一名女学生被骗走6800元学费。

最新电信诈骗典型案例篇22月3日,市民王先生报警称,其在2日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工商银行的工作人员,称王先生有一张信用卡在上海透支消费,还说有人利用其身份信息涉嫌诈骗,对方让王先生到银行内柜员机操作,说要核实一下王先生与诈骗犯是不是同一人。

王先生未多考虑便到飞鹅路工商银行铁路支行内按照对方要求进行操作。

随后,王先生就收到短信卡内的十四万元被转走,之后卡内的七千元也被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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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网络犯罪案例
今年元月,仙桃市龙华山派出所民警在办理第二代身份证时,发现办理第二代身份证所用的计算机已中毒,即使杀了毒,随后也会恢复原貌紧接着,该局部分办公计算机,也因中了猫烧香病毒而瘫痪
与此同时,该市公安局网监大队接到仙桃市江汉热线信息中心报案称,该网站的中心服务器大面积中了熊猫烧香病毒
来势凶猛的计算机病毒,在该市还是首次出现,这引起了该市公安局网监部门高度重视有关数据显示,自去年12月以来,被熊猫烧香病毒感染中毒的电脑,有50万台以上,数百万网民深受其害
警方还发现,瑞星2006安全报告,将熊猫烧香列为10大病毒之首,2006年度中国大陆地区电脑病毒疫情和互联网安全报告的十大病毒排行中,该病毒一举成为毒王
1月22日,该市公安局网监大队将此案向公安局长余平辉政委李培刚及副局长叶铁官汇报1月24日,该局正式立案侦查,定名为1·22案件
侦查
武汉男孩被列重大嫌疑人
昨日,仙桃市公安局副局长叶铁官介绍,立案后,该市网监部门上网络搜寻相关资料,对熊猫烧香计算机病毒进行分析调查
结果发现,熊猫烧香病毒是一个感染型蠕虫病毒,能够感染系统中execompifsrchtmlasp 等文件,中止大量的反病毒软件和防火墙软件进程,并且会尝试读取特定网站上的下载文件列表,通过网页浏览局域网共享及U盘等多种途径进行快速传播
另外,被感染的计算机,会出现蓝屏频繁重启,以及系统硬盘中数据文件被破坏GHO文件被删除等现象被感染的用户系统中所有的exe可执行文件,全部被改成熊猫举着三根香的模样
根据病毒的感染和传播特性分析,该局网监部门推测:熊猫烧香病毒的作者系一个团队或是一个人编写;或是一人编译,多人再传播
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及网上相关信息显示:熊猫烧香计算机病毒程序中,都有whboy武汉男孩的签名,且该病毒感染网页文件后,会在网页中加入一段代码,把网页转向特定网址
该网站注册信息显示,注册人来自武汉网监部门技术人员胡红义刘杰分析,拥有全部病毒代码的人,应该是武汉人,很可能与2005年爆发的武汉男孩QQ尾巴等木马有很大关联该市公安局网监部门决定,进行串并案侦查
侦查过程中,该局网监部门获得了相关信息wh鄄boy以写武汉男孩传奇木马出名,且其作品中通常以whboy和武汉男孩签名
因此,该市公安局网监部门将武汉男孩列为重大犯罪嫌疑人,开展针对性的调查
收网
佯购软件钓出武汉男孩
1月31日,在省公安厅网监总队的指挥协调下,成立了1·22专案组
2月1日,专案组通过调查走访,查明武汉男孩与另2人共同租住在武汉市洪山区专案侦查员在武汉佯装购买杀毒软件,钓出了一名出售者
专案民警分析:这名出售者就是武汉男孩后经侦查,武汉男孩叫李俊,男,25岁,武汉市新洲区阳逻镇人,对电脑比较精通
2月2日,民警张良耀刘杰等人对李俊租居屋,实施24小时监控当日下午,专案民警研究实施抓捕行动,制定了抓捕方案和审讯方案
2月3日,专案组通过种种迹象分析,武汉男孩有可能要外逃抓捕行动须提前进行
3日晚8时40分,守候在出租屋内的仙桃网监大队民警,将回到出租屋取东西的李俊抓获,并对出租屋进行了勘验
经突审,李俊交代,熊猫烧香病毒系他所写,病毒源代码在他与雷磊居住的某宾馆房间的硬盘内,并承认有一份源代码给了雷磊(男,25岁,武汉新洲区阳逻镇长山村人,系李俊的同学)
专案民警立即出击,将准备外逃的雷磊抓获,并提取了笔记本电脑硬盘等物品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对提取的源码进行鉴定,认定为该源码为熊猫烧香病毒源码
审讯
为好玩搞钱销售传播病毒
去年9月,李俊在武汉某电脑学校学习软件开发时,就开始制作熊猫烧香病毒10月,李俊毕业后,在武汉洪山区租了一单间房屋,潜心制作熊猫烧香病毒,在写作过程中,不断与雷磊交流写作进度
11月,李俊将熊猫烧香病毒写完,通过QQ群发布出售熊猫烧香病毒的消息,先后在网上以每个病毒5001000元的价格出售约20套
今年1月24日,雷磊找到李俊,告知其网上炒作熊猫烧香很厉害,要其避一避
当日,李俊与雷磊在武汉某宾馆开一房间,一起研究熊猫烧香,由雷磊继续在网上替李俊出售2000只已中毒的肉机
2月4日,仙桃市公安局网监大队对现场再次进行核查后,将李俊雷磊押回仙桃公安部组织协调山东浙江云南广东广西等地网监部门,对涉案人员服务器实施布控扣押
5日晚,仙桃公安局副局叶铁官,在山东威海将王磊抓获经初审,王磊交代,他是传播熊猫烧香病毒最多的一人,日平均进账7000元以上,所得与李俊平分
王磊还交代了另两个传播者,其中一个叫X火在省厅网监总队的支持下,仙桃警方获悉自称X火的就是仙桃人当晚,警方在X火家中将其抓获(此人真名王哲)另一路追逃专班,在浙江温州将嫌疑人叶培新抓获
此时,正在南昌收缴服务器的该网监大队队长万正明,接到指挥部的通知后,驱车赶往浙江丽水,3路追捕专班在浙江丽水会合6日晚,将嫌疑人张顺抓获
经审讯,李俊为熊猫烧香病毒制作者,其他5人为销售传播者,其目的就是好玩搞钱
李俊交代,熊猫烧香病毒是将几种病毒合并在一起,演变成一种新病毒肉鸡来控制电脑,在电脑里制造木马程序,盗窃他人电脑里的QQ号游戏装备等,得手后变卖获利李俊一天最高收入达万元
6名嫌疑人落网时,警方现场共收缴10余万元,其中王磊用赃款还购买了一辆吉普车
至此,从2月3日至10日,仙桃公安局网监大队先后在湖北山东浙江等地抓获了涉案的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综合楚天都市报武汉晨报)
家人眼中的李俊
李俊的父母一直在家乡一水泥厂上班,前几年双双下岗,他妈妈做了个小推车在街上卖早点,他爸爸则到了一家私人瓦厂打工52岁的李俊妈妈陈女士说,李俊很小的时候就喜欢玩电脑,没事就到网吧去玩,因为怕他在外面学坏,家里就给他买了台电脑没想到到头来儿子却是因为玩电脑被警察抓走,陈女士感到悔恨不已
李俊的父亲则说,四五岁时,李俊爱上了玩积木及拆卸家中的小机械,那时候,李俊将家中的收音机闹钟手电筒等凡是能拆开的物品,都拆成一个个零部件,歪着脑袋观察每个零部件后,又将零部件重新组装起来,恢复原样如果闹钟再次走动或收音机能发出声音时,李俊往往会拍手大笑,自顾自庆祝半天
李俊的弟弟李明比他小三岁,西南民族大学音乐教育专业学生,今年放寒假回家,他偶尔和哥哥提起最近他和同学都中过的熊猫烧香电脑病毒哥哥听说后却一改以往的内向和谦卑,不
屑一故地笑说:这病毒没什么大不了当时李明并没有想到,他的哥哥就是熊猫烧香的始作俑者
李明告诉记者,哥哥在上学时数学和英语非常优秀,尽管如此,哥哥还是没能考上高中,而是进了水泥厂里自办的一所技校(现已改名为娲石职业技术学校),后于2000年到武汉一家电脑城打工后,自己有了收入,但他很少给家人钱花在李明的记忆中,哥哥从不找父母要钱花有人曾对李俊说,李明是他弟弟,他应该给李明点零花钱李俊总是很严肃地说:钱要靠自己挣!挣不到钱的人,是无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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