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抗肿瘤药物的III期临床设计和评价介绍

美国抗肿瘤药物的III期临床设计和评价介绍
美国抗肿瘤药物的III期临床设计和评价介绍

美国抗肿瘤药物的III期临床设计和评价介绍

摘要:抗肿瘤药物的Ⅲ期临床试验是众多临床研究评价阶段中的最后一个阶段,其设计、实施和结果分析通常是学术单位、合作组织、商业主办者以及主管机构之间相互磋商的复杂过程。具备良好设计和正确实施的III期临床试验都有共同的基本要素,包括研究目的、终点、研究人群、治疗计划(包括临床和实验室评价)、统计学考虑(包括样本量和随机化过程)、数据监测和知情同意等。本文概括介绍了与这些要素有关的特殊考虑,内容摘自Ramzi N. Dagher, MD和Ri chard Pazdur, MD发表并收录在《Cancer Drug Discovery and Development》一书中的文章,期望能对正在从事抗肿瘤药物临床研究工作的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1. 前言

抗肿瘤药物的III期临床试验是指一种新药、联合治疗方案或其他治疗方式,在众多临床肿瘤研究评价阶段中的最后一个阶段。在美国,这些试验通常是由大的合作组织,在国家肿瘤研究所(NCI)的支持下进行的。有些合作组织成立于60年代,其中许多合作组织在全球都有附属的临床基地。美国进行成人和儿科血液恶性肿瘤和实体瘤的III期临床试验的主要合作组织列于表1。III期临床试验是在专门的肿瘤科室对一种新药或联合疗法进行研究,并与被认为是标准的疗法进行比较。商业主办者通过直接负责临床试验设计和实施,或者通过与合作组织签订协议,常在试验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由于某些III期临床试验可能对法规方面产生影响,所以这些试验设计通常需要征求主管机构的意见,如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USFDA)、欧洲药品审评局(EM EA)或日本的主管机构。肿瘤的III期临床试验设计、实施和结果分析是学术单位、合作组织、商业主办者以及主管机构之间相互磋商的复杂过程。

虽然肿瘤科室进行III期临床试验的目的是对一种新的药物或治疗方案进行研究,并与标准治疗进行比较,但有些情况并没有标准治疗作为对照,因此,单纯的支持性治疗就可以作为合理的对照。虽然此类试验的主要目的往往是为了明确一种新的方法是否优于标准治疗,但有些情况下,有可能一种新的治疗效果与标准治疗相同,只是毒性较低,或者给药方式更加便利(非劣效性分析)。具备良好设计和正确实施的III期临床试验都有共同的基本要素,而且研究方案中应列出这些要素。这些要素包括研究目的、终点、研究人群、治疗计划(包括临床和实验室评价)、统计学考虑(包括样本量和随机化过程)、数据监测和知情同意。下面概括介绍了与这些要素有关的特殊考虑。

表1. 美国的合作组织

2. 确定人群

患者人群通过规定的、符合条件的标准界定,这些标准包括入选标准和排除标准。通常需要记录组织学诊断。在罕见的例外情况下,由于采取病理检查标本会对患者构成很大的风险,此时可以根据临床、放射学和/或试验室考虑等综合因素做出相对肯定的诊断(如,脑干胶质瘤)。病理学评价不仅局限在组织学方面,可能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通过免疫组化技术或流式细胞仪进行细胞遗传学评价和细胞表面标志物的检查,这将有助于对血液恶性肿瘤和部分儿科恶性肿瘤的正确诊断和疾病分类(1,2)。最近,已经有分子靶位的药物进入了临床研究(3-5)。在许多情况下,所关注的靶位对疾病过程的相对贡献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学术界、商业主办者和主管机构对于在定义研究人群时,是否将分子靶位(并且通过何方法)这一考虑也涵盖在其中,仍然存在争议。

除了病理学考虑外,适合的指标也可以解决临床关注的、与确定人群有关的问题。虽然许多抗肿瘤药物的III期临床试验重点是放在新诊断的患者,但另外一些试验则是入选了以前接受过某些治疗的患者。以前治疗(手术、放疗或化疗)的程度应当以确认的方式记录。另外一个重要的考虑是确定合适的器官反应的阈值,特别当某些化疗药物的本质是细胞毒类药物时,因为它们对造血系统、胃肠道功能有影响,并且在某些情况下会对肝、肾功能产生影响。由于儿科肿瘤患者的试验常常是与成年人分开,并进行单独的治疗试验。所以入选成年人的III期临床试验通常最低的年龄要求是18岁或21岁。抗肿瘤药物的许多临床试验从病史的考虑上排除了老年患者。即使老年患者没有被排除,经济问题和严重合并症的发生都会造成老年人在肿瘤临床试验中的代表性不足(6,7)。为此,某些肿瘤合作组织,例如肿瘤和白血病B小组(CA LGB)已经提出了专门针对老年患者的研究方案(7,8)。虽然希望把符合条件的标准定得窄一点,但这种方法必须权衡拟定治疗干预的人群和保留研究结果的普遍性的需要(9)。

3. 随机化

对单臂试验的结果,如果将其与历史对照进行比较可能产生误导作用,因为当前的试验和历史数据,可能在患者的基线特征(如实施状态、以前的治疗情况)、诊断标准、疾病分期、支持治疗、评价和随访等方面都会有差异,即使可以选择相匹配的历史对照或同期对照,但是对已知因素的匹配也不能保证两组之间的未知因素是均匀分布的。在大规模的、有良好对照的试验中进行随机化通常可以达到这一目的(10)。

一个患者经过资格筛查并且同意参加试验后,应当通过中心办公室进行随机化,通过一个独立的程序进行分配治疗。为了保证研究过程中的任何一个时间点,每个治疗组中入选的患者数量基本相等,可以采用一种被称为“区组随机化”的方法:在一个“区组”,或固定数量的患者序列内,治疗组以相等的次数进行分配(11)。

参加随机化III期临床试验的患者,如果已经了解了其预后因素,在解释研究组间的结果差异时,必须把这些因素考虑在内,即可以在随机化时,通过分层过程将预后因素平均分配在治疗组间以达到此目的(12)。在确定一个特定的分层因素时,所用的类别必须相互不重叠(如,IIIB 期与IV期的非小细胞肺癌;或者年龄小于60岁和≥60岁的患者),在随机化时,必须了解患者的分层因素。肿瘤试验中所用分层因素的例子包括疾病分期、实施状态、年龄和地理区域。

4. 肿瘤III期临床试验的设计

肿瘤的III期临床试验涉及到两个或多个平行治疗组的随机化,每个组采用统一的治疗方法,进行一定疗程的治疗。某些情况下,可以采用其他方法,例如交叉设计或析因设计。图1显示了抗肿瘤药物所采用的III期临床试验的设计。在交叉设计中,每个患者所接受的每一治疗作为他们自身的对照。对A和B两个治疗组进行评价时,有一半的患者随机化分配,首先用A,然后用B治疗,另一半患者则先用B,然后用A治疗(13)。

两种治疗之间进行有效性的比较,需要做出许多假设。首先,治疗第一阶段所观察到的疗效不能带入第二阶段。另外,在第二阶段开始时,患者的总体临床状态应当与第一阶段开始的时候相同。因为对于肿瘤患者,交叉设计往往会带来问题,即与某个具体治疗相关的生存期,其受益的重要终点可能因为交叉的方式而被掩盖。另外,初次治疗后,患者的实施状态和对毒性的耐受性可能降低。因此,可能适用于交叉设计的情况包括:评价支持治疗方式的研究,例如对生长因

子支持治疗的评价,对止吐药物或疼痛控制药物的评价(14)。如果同时对2个(或多个)不同治疗方法进行试验时,则采用析因设计(15)。在2×2析因设计的例子中,我们可以试验两个局部控制的方法(如,手术和放疗),同时试验两个不同的全身化疗方案。在这样的一个2×2

析因设计中,患者被随机分在4个治疗组中。因此,这种方法可以同时回答两个疗效问题。但是,所试验的每个治疗方式之间可能存在负面的相互作用或者有重叠毒性的时候,析因设计并非理想。

5. 样本量

5.1.优效性试验

在一个III期临床试验中,入选的病例数应当在相应的方案中确定。确定样本量的方法要根据这样一个假设,即随访期结束时,将进行统计学的显著性检验。单侧显著性水平代表获得与实际观察到的大小和方向相同的差异概率。而双侧显著性水平代表在任何一个方向偶然获得与实际观察到的大小相同的差异概率。双侧显著性水平0.05已经被广泛接受,并确认为标准(10)。

如果治疗在有效性上存在差异时,获得在统计学上有显著意义的结果,其概率被称为试验的把握度。一般情况下,一个试验的把握度随着样本量和随访程度的增加而增加。但是,一个试验的把握度也取决于两个治疗方案之间在有效性方面存在的真实差异的大小。试验要有一定的规模,当两个治疗之间有效性的真实差异是被认为有临床意义的最小差异时,通常把握度达到了0. 8或0.9。

图1 抗肿瘤药物III期临床试验设计种类

1、平行组随机化试验

2、交叉试验

3、2×2析因设计例子

5.2. 非劣效性试验

进行非劣效性分析要保证在采用一种新的药物或治疗方案时,其生存优势,与一种标准药物或治疗方案相关的“对照疗效”不会丢失。非劣效性试验要求在随机化试验的情况下,按照临床可以接受的一个边界,治疗组疗效不低于对照组疗效。为了确定对照疗效,需要外部信息(如,在历史对照与安慰剂相比试验中的有关药物作用),而且对照疗效的某些部分应当保留。当标准治疗的受益相当明显、有精确的评估,并且被认为有临床意义时,则适于采用非劣效性设计。对于保留的对照疗效和在结果分析中采用的边界,应当预先确定。

6. 安慰剂和盲法设计

在随机化试验的情况下,通过使用安慰剂和盲法设计,可以使临床终点评价中内在的偏倚达到最低限度。肿瘤临床试验不常采用盲法设计和/或安慰剂。由于多数肿瘤药物的毒性特征,以及需要采用不同的给药方案和给药途径(口服、静脉推注或连续静脉滴注),使得试验很难进行盲法设计。随着毒性较小的肿瘤药物口服剂型的出现,随机化的安慰剂对照试验正在实践之中。这

种设计中,新的口服治疗和安慰剂比较,或者作为“加载设计”(add-on),可在一种化疗方案基础上添加所研究药物,与化疗+安慰剂进行比较。

7. 终点

通常在抗肿瘤药物的III期临床试验方案会提出将评价一个主要终点作为临床受益的证据,另外,提出一个或多个与生物学活性或安全性有关的次要终点。在后面各部分将对作为抗肿瘤药物III期临床试验经常考察的终点进行讨论。

7.1. 截止事件终点的时间

7.1.1. 生存期

总生存期(Overall survival,OS)的定义是指从随机化开始至因任何原因引起死亡的时间,该指标常常被认为是肿瘤临床试验中最佳的疗效终点。如果在生存期上有小幅度的提高,则可以认为是有意义的临床受益证据。作为一个终点,生存期应每天进行评价,可通过在住院期间、就诊时,通过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者通过电话与患者交谈,这些相对比较容易记录。确认死亡的日期通常几乎没有困难,并且死亡的时间有其独立的因果关系。当记录至死亡之前的失访患者,通常截止到最后一次有记录的、与患者接触的时间。

无病生存期(Disease-free survival,DFS)的定义是指从随机化开始至疾病复发或由于疾病进展导致患者死亡的时间,该指标也常作为抗肿瘤药物III期临床试验的主要终点。某些情况下,DF S与OS相比,作为终点比较难以记录,因为它要求认真随访,及时发现疾病复发,而且肿瘤患者的死亡原因也很难确定(16)。肿瘤患者常有合并症(如,心血管病),这些合并症可能会干扰对DFS的判断。并且,肿瘤患者常死于医院外,不能常规进行尸检。

7.1.2. 疾病进展的时间

疾病进展时间(Time to Progression,TTP)的定义是指从随机化开始至出现疾病进展或死亡的时间。使用TTP的潜在优点包括:与使用生存期终点相比,其所需的样本量比较少,且随访时间比较短。另外,如果存在交叉疗效,那么TTP的差异不会被第二种治疗所掩盖。通过将影像学检查所观察到的改变,并与延迟新症状的出现或延迟症状恶化这些情况联系起来分析,对于提高该终点的评价很有意义。

使用TTP作为抗肿瘤药物试验的终点还存在很多困难。首先,多数试验并不是盲法设计,这样就有可能将偏倚引入到有关TTP的决策过程中。第二,患者必须定期进行评价,基线和随访诊查时要完全确定所有的病变部位,而且同样的评价技术和评价方案都要用于所有的患者,以便使TTP的判断具有充分的理由。第三,究竟多大的差异才能确定临床意义,这个问题难以确定,因为多数指标是每2-3个月检测1次,TTP差异的大小可能很相似。其次对缺失数据的处理和数据截止时间的决定也存在困难。

7.1.3. 治疗失败的时间

治疗失败的时间(Time to treatment failure,TTF)的定义是指从随机化开始至出现疾病进展、死亡、由于不良事件退出、患者拒绝继续进行研究或者使用了新治疗的时间。TTF的本质是一具

有综合特性的指标,所以,可造成为了达到毒性的降低,而潜在影响了预期疗效的产生。鉴于这种情况,TTF不常用作肿瘤III期临床试验的主要终点。

7.2. 病情减轻、患者报告的结果和与健康相关的生活质量

除了生存期,与患者受益有关的终点还包括病情减轻或症状控制等有关的受益指标,例如疼痛减轻或止痛药用量减少。这些终点通常是作为患者报告的结果。通过盲法设计,与药物的生物疗效相联系(如,缓解率),这些指标都可以增加此类终点的可信度。用于检测这些终点的工具应当相对简单,并预先设计好,而且可根据预期的结果进行改进。

与健康相关的生活质量方面的检测指标包含在许多临床试验中,它可以提供患者对治疗作用的看法。但是,其在使用上有很多的局限性。这些指标在研究者和患者的报告中可能存在很大的偏倚,特别是在非盲法设计的试验中。由于文化的因素,如没有多种语言版本的检测指标,这可能会限制此类终点在多中心、多国的III期临床试验中得到一致的应用,而这种试验会逐步走向全球化。另外,也难以对这些检测结果进行解释,因为存在数据缺失、多个终点以及与基线多重比较等问题。鉴于这些检测的许多指标并没有在肿瘤患者中进行事先的验证,所以必须在统计学分析方案中进行校正。

7.3.肿瘤客观缓解

肿瘤客观缓解的定义是针对实体瘤而言,即肿瘤大小比基线值缩小,这是经常在II期临床试验中进行评价的一个终点。该终点提供了一种具有生物学活性治疗的最初证据,并提供了在III 期临床试验中进行进一步临床研发的可信终点评价。肿瘤缓解通常是许多III期临床试验中的一个次要终点。对于此类情况,通过肿瘤缓解数据,可以为那些疾病更相似的、并且不太难治的患者,提供一种针对治疗有效性的评价终点上比一般II期临床肿瘤试验的评价终点更好的指标。生存期和TTP等终点,治疗效果和疾病的固有特点都对终点的持续时间有影响,肿瘤客观缓解则与其不同,肿瘤缩小通常完全是由于治疗的结果。

在评价肿瘤缓解时,必须考虑缓解的持续时间。缓解率包含了完全缓解(CR)和部分缓解(P R)。疾病稳定(SD)和轻微的缓解(MR)不计入缓解率中。评价缓解数据的局限性之一是,因为要借助每个判读者的判断结果,而这些判读者的经验和技术不同,所以带有主观性。另外,肿瘤缓解数据的评价和解释相关的方法学问题包括:需要预先确定检测的病变,所采用的影像学技术(如,影像扫描的性质、所用的切面的类型等)可能有变异。最近,世界卫生组织(W HO)、美国NCI和欧洲肿瘤研究和治疗组织(EORTC)联合采纳了一套新的肿瘤缓解判断标准,确定了可评价的病变,这些标准可以用于新的影像学方法,例如螺旋CT和磁共振成像(MRI)(17)。在实体瘤肿瘤试验中,这些标准正被广泛采纳(18)。表2中列出了实体肿瘤和某些血液系统恶性肿瘤临床试验中常用的肿瘤缓解的判断标准(17,19-21)。

表2. 肿瘤临床试验中常用的缓解判断标准

8. 数据监察

在进行III期临床试验的过程中,必须保证临床研究的完整性和可靠性,以便可以解释最终的结果,并且能应用到临床实践中。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数据监察委员会(DMC)或数据监察安全委员会(DMSB)通常担负不间断地对III期临床试验的安全和疗效数据进行审查的任务。这

通常是根据所采用的治疗,进行数据审查的唯一组织。申报者、研究者和主管机构在试验进行过程中均不了解治疗的分配情况(22)。对于肿瘤临床试验的DMC或DMSB的成员,应当包括肿瘤治疗学、生物统计学和伦理学方面的代表。为了提供客观的建议,其成员应当仅限于一直独立于申报者和研究者的人员(23)。如果中期数据表明已经出现了治疗受益,或者所评价的治疗方法伤害过大,监察委员会可以建议提前终止试验或者对方案进行修改。做出提前终止试验或者对设计进行修改的决定时,必须进行认真考虑,因为早期/中期的结果可能有误导作用。这个决定可能会造成不可逆转的后果(24)。

统计学监察程序有助于监察委员会对安全和疗效数据的审查。虽然统计方法和监察委员会所采用的停止试验的规则会有很大的差异,但这些方法只是作为指南。常用的方法是成组序贯(group sequential )设计。如果根据这种方法要求早期终止试验,需要远远超出常规终止试验标准的结果。这种方法要求提供非常强有力的治疗差异的早期证据,并且随着试验的进展,会“放宽”该标准。这种方法依赖于治疗组间疗效差异的p值。

一种非常规的方法是采用贝叶斯方法(25)。采用这种方法是指向参加试验的临床医生征求意见,请他们说出对常规治疗和试验治疗之间预期差异的意见。根据这些意见形成一个“乐观派”和“怀疑派”的优先分布。将这些优先分布与每年的DMC会议上的试验数据相结合。通过DMC 决定这些信息是否使得怀疑派或乐观派发生了转变。DMC和DSMB必须保证中期数据的保密。中期结果的保密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早期信息普遍猜测的风险(22)。做好保密工作可以通过不断地及时增补研究受试者,确保遵守研究治疗方案,保证对结果检测指标的客观和全面评价。虽然有证据支持公布中期的结果,但是,应该让患者自己根据数据做出选择,这些数据可以合理地促使不同的人做出不同的选择(26)。这种做法基本上已经不再采用。

9. 结论

抗肿瘤药物的III期临床试验通常是商业主办者、合作组织、当地学术团体和主管机构相互多次磋商的结果。DMC或DMSB在肿瘤的III期临床试验的进行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作用是促使此类试验能够安全实施并符合伦理学规范。采用生存期作为主要终点的前瞻性、随机化设计,这通常是评价一种新药或治疗方案受益的首选方法。应当鼓励使用各种办法,尽量减少终点选择和分析中的主观性和偏倚。通过随机化,可以将截止事件发生的时间(Time to event)作为终点。随机化方法可以用标准治疗方案作对照,得到有意义的、与新的治疗方案有关的毒性比较信息,还可以将已知的因素和未发现的潜在因素均分到治疗组间。总之,随机化方法为新疗法的选择提供了统计学方面的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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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抗肿瘤药物大全

.抗肿瘤药物大全 15.1.烷化剂 苯丙氨酸氮芥L~Phenylalanine Mustard (D) 【别名】美法仑,爱克兰。Melphalan,Alkeran。【医保】乙 【应用】能进入肿瘤细胞,抑制肿瘤细胞和一切增生迅速的组织如骨髓、淋巴组织的细胞核分裂,适用于多发性骨髓瘤、乳腺癌、卵巢癌、慢性淋巴细胞和粒细胞白血病、恶性淋巴瘤、恶性黑色素瘤、软组织肉瘤、骨肉瘤等。 【用法用量】口服:每日8~10mg/m2,每日1次,连用4~6日,每隔6周重复1次。 【副作用】消化道反应和骨髓抑制。 【规格】片剂:2mgx25片/瓶,¥¥¥。 环磷酰胺Cyclophosphamide (D) 【别名】环磷氮芥。ENDOxAN,CTx。【医保】甲 【应用】在体内被活化,释放出氮芥基,从而抑制肿瘤生长。亦通过杀伤多种免疫细胞而抑制抗体形成,排斥反应,移植物抗宿主反应和迟发性超敏反应。用于恶性淋巴瘤、急、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乳腺癌、晚期肺癌、晚期鼻咽癌、神经母细胞瘤、骨肉瘤及睾丸肿瘤。 【用法用量】口服:50~100mg/次,2~3次/日,1疗程总量10~15g。静注:联盒用药1次500mg/m2,每周1次,连用2次,3~4周为1疗程。 【副作用】骨髓抑制、脱发、胃肠道反应、口腔炎、膀胱炎等。 【注意事项】(1)盒用巴比妥或皮质激素、别嘌醇等肝药酶诱导剂时需注意。(2)肾功能异常慎用。(3)本品代谢物对尿路有刺激,应用时应多喝茶水。 【规格】粉针剂:0.2g/瓶,¥。 异环磷酰胺Ifosfamide (D) 【别名】匹服平。Isofamide,Iphosphamide。【医保】乙 【应用】环磷酰胺同分异构体,对造血系统毒性较环磷酰胺低。用于骨及软组织肉瘤、非小细胞肺癌、乳腺癌、头颈部癌、子宫癌、食管癌。 【用法用量】静滴:常用剂量每次1.2~2.0g/m2,每日1次,连续5日,每3~4周重复1次。 【副作用】同环磷酰胺。 【注意事项】(1)对本品过敏、严重骨髓抑制、肾功能不良、双侧输尿管阻塞者禁用。(2)注意骨髓、肝、肾功能改变情况。(3)本品应与泌尿系统保护剂美司那(见19.解毒药)盒用。 【规格】粉针剂:1.0g/瓶,¥¥¥¥。 甲环亚硝脲MeCCNU 【别名】司莫司丁。Semustine。【医保】甲 【应用】在体内其氯乙基部分使DNA链断裂,RNA及蛋白质受到烷化发挥抗肿瘤作用。用于恶性黑色素瘤、恶性淋巴瘤、脑瘤、肺癌。 【用法用量】口服:单用100~200mg/m2,每6~8周给药1次,亦可36mg/m2 ,1次/周,6周为1疗程。盒用其他药物可75~150mg/m2 ,1次/6周或30mg/m2,1次/周,连给6周。 【副作用】迟发性骨髓抑制,血小板、白细胞减少,亦有恶心、呕吐、食欲下降等胃肠道反应和口腔炎、脱发、肝损等。 【规格】胶囊剂:50mgx5粒/瓶,¥¥¥。 尼莫司汀NIMUSTINE 【别名】丁禾青。【医保】乙 【应用】脑肿瘤、消化道癌(胃癌、肝癌、结肠癌、直肠癌),肺癌、恶性淋巴瘤、慢性白血病等。 【用法用量】通常,本剂按每5mg溶于注射用水1ml的比例溶解下述剂量,供静脉或动脉给药。1.以盐酸尼莫司汀计,按体重给药,1次给2~3mg/kg,其后据血象停药4~6周,再次给药,如此反复,直到临床满意的效果。2. 以盐酸尼莫司汀计,将1次量2mg/kg,隔1周给药,2~3次后据血象停药4~6周,再次给药,如此反复,直到临床满意的效果。 【副作用】 1.重大不良反应:(1)骨髓抑制: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有时出现出血倾向、骨髓抑制、全血细胞减少等,因此每次给药后至少6周应每周进行周围血象检查,若发现异常应作适当处理。(2)间质性肺炎及肺纤维症:偶出现间质性肺炎及肺纤维症。2.其他不良反应:(1)过敏症:有时出现皮疹,若出现此类过敏症状,应停药。(2)肝脏:有时出现AST、ALT等上升。(3)肾脏:有时出现BUN上升、蛋白尿。(4)消化道:出现食欲不振、恶心、欲吐、呕吐,有时出现口内炎、腹泻等。(5)其他:有时出现全身乏力感、发热、头痛、眩晕、痉挛、脱发、低蛋白血症。禁忌:(1)骨髓功能患者禁用;(2)对本品有严重过敏症既往史患者。 【注意事项】 1.下列患者慎用:(1)肝功能损害患者。(2)合并感染患者。(3)水痘患者。2.会引起迟缓性骨髓功能抑制等严重不良反应,因此每次给药后至少6周应每周进行临床检验(血液检查\肝功能及肾功能检查等),充分观察患者状态。若发现异常应作减量或停药等适当处理。另外,长期用药会加重不良反应呈迁延性推移,因此应慎重给药。3.应充分注意感染症及出血倾向的出现及恶化。4.小儿用药应慎重,尤应注意不良反应的出现。5.小儿及育龄患者用药时,应考虑对性腺的影响。给药途径:不得用于皮下或肌肉注射。7.本品与其他药物配伍有时会发生变化,故应避免与其他药物混盒使用。8.本品溶解后应迅速使用,因遇光易分解,水溶液不稳定。9.静脉内给药时,若药液漏于管外,会引起注射部位硬结及坏死,故应慎重给药以免药液漏于管外。 【规格】粉针剂:25mg/瓶,¥¥¥¥¥。 15.2.抗代谢药 甲氨蝶呤Methotrexate (x)

概述北京市医疗机构处方专项点评指南之抗肿瘤药物处方点评指南.doc

附件: 北京市医疗机构处方专项点评指南(试行) 目录 第一部分不合理处方点评指南 第二部分专项处方点评指南 一、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病历点评指南 二、血液制品处方点评指南 三、国家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四、静脉输液处方点评指南 五、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医嘱点评指南 六、抗菌药物围手术期使用病历点评指南 七、抗肿瘤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八、妊娠患者处方点评指南 九、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十、中药注射剂处方点评指南 十一、超说明书用药处方点评指南 十二、抗感冒药处方点评指南

抗肿瘤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一、概述 肿瘤是机体在各种致癌因素作用下,局部组织的某一个细胞在基因水平上失去对其生长的正常调控,导致其克隆性异常增生而形成的新生物。学界一般将肿瘤分为良性和恶性两大类,一般所说的癌即指恶性肿瘤。 抗肿瘤药物的主要适应证是:1.对某些全身性肿瘤如白血病、绒毛膜上皮癌、恶性淋巴瘤等作为首选的治疗方法,在确诊后应尽早开始应用;2.对多数常见肿瘤如骨及软组织肉瘤、睾丸肿瘤、肺癌和乳腺癌等可在术后作为辅助或巩固治疗,以处理可能存在的远处散播;对某些肿瘤如视网膜母细胞瘤、肾母细胞瘤等辅助应用抗肿瘤药可提高放射治疗效果;3.对晚期肿瘤作为姑息治疗,以减轻患者的痛苦,延长寿命;4.对某些浅表肿瘤如皮肤癌等可试行局部治疗,部分可以治愈。此外,多种抗肿瘤药还具有免疫抑制作用,可用于治疗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有暂时缓解症状的效果,又可用于防止器官移植的排异反应。 传统上,根据药物来源、化学结构与作用原理,将抗肿瘤药物分为六类(见表1)。 表1 抗肿瘤药物分类 类别缺点 烷化剂能将小的烃基转移到其它分子上的高度活泼的一类化学物质。所含烷基能与细胞的DNA、RNA或蛋白质 中亲核基团起烷化作用,常可形成交叉联结或引起脱 嘌呤,使DNA链断裂,在下一次复制时,又可使碱 基配对错码,造成DNA结构和功能的损害,严重时 可致细胞死亡。属于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选择性不强,对骨髓造血细胞、消化道上皮及生殖细胞有相当的毒性。 抗代谢药与体内生理代谢物的结构类似,可干扰正常代谢物的功能,在核酸合成的水平加以阻断。在抑制癌细胞生长的同时,对生长旺盛的正常细胞也有相当的毒性,且易产生抗药性而失去疗效。 抗生素类药物源于各类链霉菌素的产品,通过直接破坏DNA或嵌入 DNA而干扰转录。其药理作用是:直接嵌入DNA分 子,改变DNA模板性质,阻止转录过程,抑制DNA 及RNA合成。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但对S期细胞 有更强的杀灭作用。 毒性较大。 植物来源类药物其抗肿瘤的作用是通过多靶点、多途径、多环节来实现, 其机理主要包括逆转肿瘤细胞多药耐药性、调节肿瘤细 胞信号传导、抑制端粒酶活性和细胞毒作用等。 毒性较大,尤其是对神经系统的 毒性。 激素类药物包括性激素、黄体激素与肾上腺皮质激素,前两者主要是干扰肿瘤发生的体内激素状态,后一种则可能通过干 扰敏感的淋巴细胞的脂肪代谢,使淋巴细胞溶解、萎缩 而发挥其治疗作用。疗效短暂,单独使用很难达到根治目的。 其他包括靶向治疗类药物、铂类、门冬酰胺酶等。

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一、概述 恶性肿瘤是严重威胁人类生命的一类疾病,尽管现有治疗手段取得了一定疗效,但多数肿瘤患者生存时间有限,缺乏有效的可以治愈的药物,亟需开发新的药物来满足需要。在抗肿瘤药物的风险效益评估中,医护人员和患者可能愿意承受相对较大的安全性风险,所以抗肿瘤药物的临床研究除遵循一般药物临床研究原则外,还应考虑其特殊性。由于肿瘤生物学研究的进展,一些新的作用机制、作用靶点的抗肿瘤药物不断涌现,呈现出不同于以往传统细胞毒类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特点;肿瘤疾病的药物治疗也从以往的单纯追求肿瘤缩小向延长患者的生存期、提高生存质量转变,这些改变使抗肿瘤药物临床疗效评价终点指标也出现较大改变。因此,传统的抗肿瘤药物开发模式已经变得不适宜,需要更多地探索能加快和促进开发进程的临床研究策略。 本指导原则将对抗肿瘤药物临床研究一般考虑进行阐述,重点阐述在不同临床研究阶段中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旨在为抗肿瘤药物临床研究的设计、实施和评价提供方法学指导。申请人在进行临床研究时,还应当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SFDA)既往发布的相关指导原则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要求进行,对于一般药物临床研究需要遵从的原则以及与其他指导原则重复内容在本文中不再赘述。 本指导原则主要适用于抗肿瘤新化合物的临床研究,抗肿瘤生物制品也可参考部分内容,不适用于中药制剂。药物类别上主要针对细胞毒

类抗肿瘤药物临床研究,由于非细胞毒类药物(如信号传导抑制剂,生物反应调节剂,激素类等)是目前新药开发的主要方向,本指导原则也将尽可能对此类别药物临床研究的不同之处进行阐述。 本指导原则中的观点仅代表SFDA当前对抗肿瘤药物临床研究的一般性认识,不能涵盖在新药研发中遇到的所有情况,申请人在研究中应始终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尤其应注意的是,抗肿瘤药物研究理论和技术的快速发展,很可能对将来抗肿瘤药物开发模式产生影响,因此申请人可以积极探索更为科学合理的研究方法,并及时寻求SFDA 药品注册部门的建议。 二、临床研究的总体考虑 抗肿瘤药物的临床研究过程通常分为Ⅰ期、Ⅱ期和Ⅲ期临床试验。Ⅰ期临床试验主要目的是对药物的耐受性、药代动力学进行初步研究,为后期研究给药方案的设计提供数据支持;Ⅱ期临床试验主要是探索性的研究,如给药剂量探索、给药方案探索、瘤肿有效性探索等,同时也观察安全性;Ⅲ期临床试验则在Ⅱ期基础上进一步确证肿瘤患者临床获益情况,为获得上市许可提供足够证据。 需要指出,这种临床研究的分期并不是固定的开发顺序。在本指导原则中,尽管对Ⅰ、Ⅱ期探索性试验和Ⅲ期确证性试验区别对待,但统计假设的建立和检验也可以成为Ⅱ期临床试验的一部分,同样,部分探索性研究也可能成为Ⅲ期临床试验的一部分。 由于Ⅲ期临床试验需要提供生存获益的疗效数据,试验周期较长,因此可以采用探索的开发模式,按照预定的中期分析计划,依据不断积累的信息,对临床试验方案进行调整。

医院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办法

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办法 根据《三级肿瘤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精神,为合理使用抗肿瘤药物,根据《抗肿瘤药物应用指南原则》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分级管理制度。 一、分级原则 根据抗肿瘤药物特点、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肿瘤药物分为特殊管理药物、一般管理药物和临床试验用药物三级进行管理。 (一)特殊管理药物:指药物本身或药品包装的安全性较低,一旦药品包装破损可能对人体造成严重损害;价格相对较高;储存条件特殊;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抗肿瘤药物。 (二)一般管理药物:指未纳入特殊管理和非临床试验用药物,属于一般管理范围。 (三)临床试验用药物:指用于临床试验的抗肿瘤药物。 (四)医院“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抗肿瘤药物应用指南原则》的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了部分抗肿瘤药物和抗肿瘤中药,新品种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 (一)总体原则: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 1.临床试验用药物: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中试验用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一般管理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特殊管理药物:必须严格掌握指征,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副主任、

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三、处方权、配制权和调配权的获得 (一)处方权的获得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主治及以上医师; 2.在上级三级甲等医院的化疗专科等相关部门指定的抗肿瘤治疗培训基地连续工作或进修学习6个月(含6个月)以上或在我院抗肿瘤治疗等相关科室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并经科主任科同意、医务科考核和主管院长同意后,由医务科授予抗肿瘤药物处方权。 (二)药师抗肿瘤药物调剂权的获得 1、药师需取得药学专业师级以上技术职称。 2、药师在单位需连续从事西药调剂工作3年以上。 3、药师经培训审查通过后,由医务科授予药师抗肿瘤药物调剂资格。 四、督导、考核办法 (一)药事管理委员会、药学部及医务科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定期与不定期对各科室应用抗肿瘤药物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二)将抗肿瘤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检查内容和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三)检查、考核办法:定期对化疗患者使用抗肿瘤药物情况、住院病历治疗用药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四)对违规滥用抗肿瘤药物的科室及个人,医院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降低抗肿瘤药物使用权限,直至停止处方权。

肝癌抗癌药物全身治疗疗效评价标准

肝癌抗癌药物全身治疗疗效评价标准 索拉非尼是目前肝癌唯一有效的全身性药物,这是一种口服的多激酶抑制剂,具有抗血管生成和抗增殖作用,已被证明可以改善患者的生存率。两个随机对照试验证实了索拉菲尼的安全性,并能将患者的生存率显著提高30%。索拉非尼的成功修改了癌症治疗的原则。 按照传统的RECIST标准,癌症患者需要减少肿瘤负荷,才能改善患者的生存率。但索拉菲尼并不需要。它增强了致肿瘤进展时间(TTP)作为评价疗效标准的效用,质疑了由于单纯的放射学进展而中断治疗。然而,肿瘤进展的停止是有限的和不均匀的。目前迫切需要确定生物标志物或开发功能成像技术,以预测疗效。 如上面所提到的,mRECIST建议评估肿瘤坏死情况(如果存在)和TTP估计疗效的方法需要前瞻性试验的验证。实际上,影像学上的改变不能直接反应生存率的改变。TTP 是内容丰富,但它需要加以完善,因为并非所有的肿瘤影像学进展都会导致生存率受损。 肝癌30%存在RAS突变,在研新药RAS抑制剂安卓健针对无药可医的RAS突变肿瘤表现出了良好的安全性及初步的有效性,患者不良反应小,正常人服用后皆未对生化值产生影响,说明其可以很好地保证患者后期治疗的生活质量,且该药物对肝脏还有保护作用。目前正于FDA进行二期临床试验。 在随机对照试验,二线治疗方案brivanib与安慰剂的对比发现患者的TTP得到显著改善,但生存率没有。临床上的无进展生存期(PFS)也可能会产生误会。在舒尼替尼和索拉非尼对比的试验中,两种的PFS相似,但舒尼替尼的生存率较差。 如果肿瘤负荷,TTP和PFS都是不可靠的,这就要求我们开发新的工具来确定药物的早期功效。目前我们使用的预测干预后生存率的数据(从手术到全身治疗)是基于从试验开始到特殊处理这一段时间。 目前没有关于肝癌患者正常的病情进展情况的评价工具。手术后复发对生存率有影响,但具体的影响是什么,不得而知。这就需要大量的研究。 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的治疗方案和联合方案可以超过索拉非尼。目前正在进行的第3阶段临床试验在测试舒尼替尼、linifanib、brivanib或索拉非尼与厄洛替尼的组合在二线治疗中的作用。索拉非尼和化疗或新型方法的组合可以丰富治疗的选择。高C-met 表达的患者使用tivantinib治疗有良好的疗效。 目前正在对其应用于2线治疗进行大型3期临床试验。免疫方法治疗癌症也是一种潜在的治疗手段。

(完整版)抗肿瘤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抗肿瘤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一、概述 肿瘤是机体在各种致癌因素作用下,局部组织的某一个细胞在基因水平上失去对其生长的正常调控,导致其克隆性异常增生而形成的新生物。学界一般将肿瘤分为良性和恶性两大类,一般所说的癌即指恶性肿瘤。 抗肿瘤药物的主要适应证是:1.对某些全身性肿瘤如白血病、绒毛膜上皮癌、恶性淋巴瘤等作为首选的治疗方法,在确诊后应尽早开始应用;2.对多数常见肿瘤如骨及软组织肉瘤、睾丸肿瘤、肺癌和乳腺癌等可在术后作为辅助或巩固治疗,以处理可能存在的远处散播;对某些肿瘤如视网膜母细胞瘤、肾母细胞瘤等辅助应用抗肿瘤药可提高放射治疗效果;3.对晚期肿瘤作为姑息治疗,以减轻患者的痛苦,延长寿命;4.对某些浅表肿瘤如皮肤癌等可试行局部治疗,部分可以治愈。此外,多种抗肿瘤药还具有免疫抑制作用,可用于治疗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有暂时缓解症状的效果,又可用于防止器官移植的排异反应。 传统上,根据药物来源、化学结构与作用原理,将抗肿瘤药物分为六类(见表1)。 表1 抗肿瘤药物分类 类别作用机理缺点 烷化剂能将小的烃基转移到其它分子上的高度活泼的一类化学物质。所含烷基能与细胞的DNA、RNA或蛋白质 中亲核基团起烷化作用,常可形成交叉联结或引起脱 嘌呤,使DNA链断裂,在下一次复制时,又可使碱 基配对错码,造成DNA结构和功能的损害,严重时 可致细胞死亡。属于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选择性不强,对骨髓造血细胞、消化道上皮及生殖细胞有相当的毒性。 抗代谢药与体内生理代谢物的结构类似,可干扰正常代谢物的功能,在核酸合成的水平加以阻断。在抑制癌细胞生长的同时,对生长旺盛的正常细胞也有相当的毒性,且易产生抗药性而失去疗效。 抗生素类药物源于各类链霉菌素的产品,通过直接破坏DNA或嵌入 DNA而干扰转录。其药理作用是:直接嵌入DNA分 子,改变DNA模板性质,阻止转录过程,抑制DNA 及RNA合成。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但对S期细胞 有更强的杀灭作用。 毒性较大。 植物来源类药物其抗肿瘤的作用是通过多靶点、多途径、多环节来实现, 其机理主要包括逆转肿瘤细胞多药耐药性、调节肿瘤细 胞信号传导、抑制端粒酶活性和细胞毒作用等。 毒性较大,尤其是对神经系统的 毒性。

抗肿瘤药物的研究进展与临床应用复习进程

抗肿瘤药物的研究进展与临床应用

吉林大学远程教育 专科生毕业论文(设 计) 中文题目抗肿瘤药物的研究进展 学生姓名何建梅专业药学 层次年级 1003高起专学号 201105982102 指导教师宋冬梅职称医师 学习中心山西公路系统奥鹏学习中心成绩 2013 年 3 月 9 日

摘要: 本文综述和分析了抗肿瘤药物近年来的临床应用现状和研究新进展。包括新的细胞毒性抗肿瘤药物、络铂类化合物、激素类药以及针对关键靶点的新型抗肿瘤药 ,如肿瘤新生血管 (TA) 抑制剂、拓扑异构酶 I 抑制剂、微管蛋白活性抑制剂以及最具研究热点的基因疗法,大量的临床实验及临床应用结果显示,这一系列新型抗肿瘤药物的研制成功,为人类最终战胜肿瘤开辟了新的途径,标志着人类对肿瘤治疗的研究已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关键词: 肿瘤抗肿瘤药物研究进展临床应用

目录: 一细胞毒性药物 (3) 1 . 1 烷化剂 (3) 1 . 2 抗代谢药 (3) 1 . 3 有丝分裂抑制剂 (3) 1 . 4 抗肿瘤抗生素 (4) 二络铂类化合 物 (4) 三激素 类 (4) 四拓扑异构酶I 抑制剂 (5) 五微管蛋白活性抑制剂 (5) 六肿瘤新生血管生成( TA) 抑制剂 (5) 七抗癌中草药 (6) 八基因疗法 (6) 九小结 (7) 八参考文献 (8) 九致谢 (9)

引言:肿瘤仍是当今世界直接危及人类生命的一种最常见、最严重的疾病。据世界卫生组织报告:全世界现有肿瘤患者约7600 万,每年新增700 万,因癌症死亡的达600 万,占总死亡人数的12 % ; 在我国,肿瘤在前十名主要疾病排名中列第二位,死亡率为8 . 58/ 10 万,占死亡总人数的21 . 58 % 。近几年来,肿瘤化疗取得了一定的进展,肿瘤患者的生存时间明显延长,尤其是在对白血病、恶性淋巴瘤方面。但仍没有取得令人满意的疗效,尤其是在致命性最强的实体瘤方面。20 世纪初以来,随着人们利用动物模型实验开展对包括生物化学、免疫学、治疗学等领域在内的学科研究,以及对肿瘤基因水平的认识和在生物学领域与技术方面的新进展,药学家和肿瘤学家越来越深刻地意识到: 必须从肿瘤发生发展的机制入手,才能提高疗效,取得突破性进展。现将抗肿瘤药物目前的研究进展与临床应用综述如下。 一细胞毒性药物 1 . 1 烷化剂 这类药有一个或多个活跃的烷化基,能与机体细胞的核酸结合而使癌细胞受到抑制破坏。临床目前常用的仍以传统的烷化剂为主, 如盐酸氮芥、苯丁酸氮芥、环磷酰胺、左旋苯丙氨酸氮芥、噻替哌等。我国自行研制的烷化剂有N -甲酰溶肉瘤素、甲氧芬芥、抗瘤新芥等。这些药物在临床上分别对睾丸精原细胞癌、卵巢无性细胞瘤、多发性骨瘤、乳腺癌、肺癌、恶性淋巴瘤、原发性肝细胞癌、鼻咽癌等有较好的疗效,有效率分别达到41 %、52 %、48 %等。但这些传统烷化剂的缺点是:对实体瘤的疗效差,不良反应严重且易产生耐药性。因此目前正在开发更好的同系物,如开发直接用于缺氧细胞的选择性细胞杀伤剂、可生物降解的亚硝脲氮芥聚合物制剂。用于脑癌手术后在肿瘤附近滞留并持续发挥疗效的药物, 如: adozelesin和carze2lesin等。

抗肿瘤药物药效学实验方法及指导原则

抗肿瘤药物药效学实验方法及指导原则 一、基本原则 1. 抗肿瘤药物分类 (1) 细胞毒类药物(cytotoxic agent):包括干扰核酸和蛋白质合成、抑制拓扑异构酶及作用于微管系统的药物等; (2) 生物反应调节剂(biological response modifier); (3) 肿瘤耐药逆转剂(resistance reversal agent); (4) 肿瘤治疗增敏剂(oncotherapy sensitizer); (5) 肿瘤血管生成抑制剂(tumor angiogenesis inhibitor); (6)分化诱导剂(differentiation inducing agent); (7) 生长因子抑制剂(growth factor inhibitor); (8)反义寡核苷酸(antisense oligonucleotide) 。 2. 抗肿瘤药物药效学需研究内容 2.1 包括体外抗肿瘤试验,体内抗肿瘤试验。 2.2 评价药物的抗癌活性时,以体内试验结果为主,同时参考体外试验结果以做出正确的结论。 2.3 I类抗肿瘤新药应进行药物作用机制初步研究。 二、体外抗肿瘤活性试验 1. 试验目的 1.1 对候选化合物进行初步筛选; 1.2 了解候选化合物的抗瘤谱; 1.3 为随后进行的体内抗肿瘤试验提供参考,如剂量范围、肿瘤类别等。 2. 试验方法 选用10-15株人癌细胞株,根据试验目的选择相应细胞系及适量的细胞接种浓度,按常规细胞培养法进行培养;推荐使用四氮唑盐MTT还原法、XTT 还原法、磺酰罗丹明B(SR染色法、或51Cr释放试验、集落形成法等测定药物的抗癌作用。

北京市医疗机构处方专项点评指南设计之抗肿瘤药物处方点评指南设计

附件: 市医疗机构处方专项点评指南(试行) 目录 第一部分不合理处方点评指南 第二部分专项处方点评指南 一、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病历点评指南 二、血液制品处方点评指南 三、国家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四、静脉输液处方点评指南 五、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医嘱点评指南 六、抗菌药物围手术期使用病历点评指南 七、抗肿瘤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八、妊娠患者处方点评指南 九、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十、中药注射剂处方点评指南 十一、超说明书用药处方点评指南 十二、抗感冒药处方点评指南

抗肿瘤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一、概述 肿瘤是机体在各种致癌因素作用下,局部组织的某一个细胞在基因水平上失去对其生长的正常调控,导致其克隆性异常增生而形成的新生物。学界一般将肿瘤分为良性和恶性两大类,一般所说的癌即指恶性肿瘤。 抗肿瘤药物的主要适应证是:1.对某些全身性肿瘤如白血病、绒毛膜上皮癌、恶性淋巴瘤等作为首选的治疗方法,在确诊后应尽早开始应用;2.对多数常见肿瘤如骨及软组织肉瘤、睾丸肿瘤、肺癌和乳腺癌等可在术后作为辅助或巩固治疗,以处理可能存在的远处散播;对某些肿瘤如视网膜母细胞瘤、肾母细胞瘤等辅助应用抗肿瘤药可提高放射治疗效果;3.对晚期肿瘤作为姑息治疗,以减轻患者的痛苦,延长寿命;4.对某些浅表肿瘤如皮肤癌等可试行局部治疗,部分可以治愈。此外,多种抗肿瘤药还具有免疫抑制作用,可用于治疗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有暂时缓解症状的效果,又可用于防止器官移植的排异反应。 传统上,根据药物来源、化学结构与作用原理,将抗肿瘤药物分为六类(见表1)。 表1 抗肿瘤药物分类 类别缺点 烷化剂能将小的烃基转移到其它分子上的高度活泼的一类化学物质。所含烷基能与细胞的DNA、RNA或蛋白质 中亲核基团起烷化作用,常可形成交叉联结或引起脱 嘌呤,使DNA链断裂,在下一次复制时,又可使碱 基配对错码,造成DNA结构和功能的损害,严重时 可致细胞死亡。属于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选择性不强,对骨髓造血细胞、消化道上皮及生殖细胞有相当的毒性。 抗代药与体生理代物的结构类似,可干扰正常代物的功能,在核酸合成的水平加以阻断。在抑制癌细胞生长的同时,对生长旺盛的正常细胞也有相当的毒性,且易产生抗药性而失去疗效。 抗生素类药物源于各类链霉菌素的产品,通过直接破坏DNA或嵌入 DNA而干扰转录。其药理作用是:直接嵌入DNA分 子,改变DNA模板性质,阻止转录过程,抑制DNA 及RNA合成。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但对S期细胞 有更强的杀灭作用。 毒性较大。 植物来源类药物其抗肿瘤的作用是通过多靶点、多途径、多环节来实现, 其机理主要包括逆转肿瘤细胞多药耐药性、调节肿瘤细 胞信号传导、抑制端粒酶活性和细胞毒作用等。 毒性较大,尤其是对神经系统的 毒性。 激素类药物包括性激素、黄体激素与肾上腺皮质激素,前两者主要是干扰肿瘤发生的体激素状态,后一种则可能通过干扰 敏感的淋巴细胞的脂肪代,使淋巴细胞溶解、萎缩而发 挥其治疗作用。疗效短暂,单独使用很难达到根治目的。 其他包括靶向治疗类药物、铂类、门冬酰胺酶等。

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终点技术指导原则

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终点技术指导原则 一、概述 临床试验终点(End Point)服务于不同的研究目的。在传统的肿瘤药物的研发中,早期的临床试验目的是评价安全性以及药物的生物活性,如肿瘤缩小。后期的有效性研究通常评价药物是否能提供临床获益,例如生存期延长或症状改善等。 用于支持药物批准的临床试验终点通常应当是反映临床获益的指标。在肿瘤领域,生存期改善被认为是评估某种药物临床获益的合理标准。在20世纪70年代,通常以影像检查或体检等肿瘤评估方法测得的客观缓解率(Objective Response Rate ,ORR)为依据批准抗肿瘤药物上市。在随后的数十年里,逐渐认识到抗肿瘤药物的审批应该基于更直接的临床获益证据,如生存期改善、患者生活质量提高、体力状况或肿瘤相关症状减轻等。这些临床获益很多时候并不能通过客观缓解率或与其相关的指标进行预测。 当某种药物用于治疗严重或威胁生命的疾病、对现有治疗有明显改进、或填补治疗空白时,在一定条件下可采用替代终点(Surrogate End Point)支持该药物的上市申请。这些替代终点可能不像血压或血清胆固醇这类经过充分验证的指标,但可能能合理预测临床获益。此种情况下,申请人必须承诺进行上市后临床试验以确证该药物的实际临床获益。如果上市后研究不能证明该药的临床获益,或者申请人未按要求进行承诺的上市后研究,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SFDA)可将该药物从市场中撤出。

本指导原则的目的是为申请人开展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终点指标的选择提供参考,以使其符合某种药物上市申请的有效性评价要求。本指导原则主要适用于国内、外均未上市的抗肿瘤新化合物的临床试验研究,新生物制品也可参考部分内容。本指导原则中仅讨论用于治疗肿瘤患者的药物的终点,未讨论用于预防或降低肿瘤发生率的药物的终点。 二、关于临床试验终点的一般性考虑 本节回顾了抗肿瘤药物研发中的一般性问题。对常用的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终点进行了探讨,并对采用了这些终点的肿瘤临床试验设计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本节中将讨论的临床试验终点包括总生存期(Overall Survival ,OS)、基于肿瘤测量的终点如无病生存期(Disease-Free Survival ,DFS)、ORR、完全缓解(Complete Response, CR)、疾病进展时间(Time to Progression ,TTP)、无进展生存期(Progression-Free Survival ,PFS)和基于症状评价的终点。抗肿瘤药物审批所用的重要临床试验终点比较见下表。 表:抗肿瘤药物审批所用重要临床试验终点的比较

抗肿瘤药物分类

抗肿瘤药物的分类和临床应用 抗肿瘤药物的分类和临床应用 1.根据药物的化学结构和来源分:烷化剂、抗代谢药物、抗肿瘤抗生素、抗肿瘤植物药、激素和杂类。 2.根据抗肿瘤作用的生化机制分:干扰核酸生物合成的药物、直接影响DNA结构与功能的药物、干扰转录过程和阻止RNA合成的药物、干扰蛋白质合成与功能的芗、影响激素平衡的药物和其他。 3.根据药物作用的周期或时相特异性分: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和细胞周期(时相)特异性药物。 恶性肿瘤是危害人类健康的最危险的疾病之一,肿瘤的治疗强调综合治疗的原则,化疗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手段。近年来抗肿瘤药物的研究取得了飞速发展,出现了一些新型的抗肿瘤药物,作用于肿瘤发生和转移的不同环节和新靶点。按照抗肿瘤药物的传统分类和研究进展,将抗肿瘤药物分为细胞毒药物;影响激素平衡的药物;其他抗肿瘤药物,包括生物反应调节剂和新型分子靶向药物等;抗肿瘤辅助用药。 一、细胞毒药物 1.破坏DNA结构和功能的药物 氮芥烷化剂类的代表药物,高度活泼,在中性或弱碱条件下迅速与多种有机物质的亲核基团结合,作用强但缺乏选择性。进入血中后水解或与细胞的某些成分结合,在血中停留的时间只有几分钟,作用短暂而迅速。G1期及M期细胞对氮芥的作用最敏感,大剂量时对各周期的细胞和非增殖细胞均有杀伤作用。主要用于恶性淋巴瘤及癌性胸膜、心包及腹腔积液。目前已很少用于其他肿瘤。不良反应包括消化道反应、骨髓抑制脱发、注射于血管外可引起溃疡。 环磷酰胺周期非特异性药,作用机制与氮芥相同。在体外无活性,主要通过肝p450酶水解成醛磷酰胺再形成磷酰胺氮芥发挥作用。抗瘤谱广,对白血病和实体瘤都有效。环磷酰胺口服后易被吸收,约1小时后血浆浓度达最高峰,在体内t1/2 4—6小时,约50%由肾脏排出,对泌尿道有毒性。大部分不能透过血脑屏障。环磷酰胺临床广泛应用,对恶性淋巴瘤、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均有效,

抗肿瘤药物专项点评指南(2020年10月整理).pdf

抗肿瘤药物专项点评指南 一、概述 肿瘤是机体在各种致癌因素作用下,局部组织的某一个细胞在基因水平上失去对其生长的正常调控,导致其克隆性异常增生而形成的新生物。学界一般将肿瘤分为良性和恶性两大类,一般所说的癌即指恶性肿瘤。 抗肿瘤药物的主要适应证是:1.对某些全身性肿瘤如白血病、绒毛膜上皮癌、恶性淋巴瘤等作为首选的治疗方法,在确诊后应尽早开始应用;2.对多数常见肿瘤如骨及软组织肉瘤、睾丸肿瘤、肺癌和乳腺癌等可在术后作为辅助或巩固治疗,以处理可能存在的远处散播;对某些肿瘤如视网膜母细胞瘤、肾母细胞瘤等辅助应用抗肿瘤药可提高放射治疗效果;3.对晚期肿瘤作为姑息治疗,以减轻患者的痛苦,延长寿命;4.对某些浅表肿瘤如皮肤癌等可试行局部治疗,部分可以治愈。此外,多种抗肿瘤药还具有免疫抑制作用,可用于治疗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有暂时缓解症状的效果,又可用于防止器官移植的排异反应。 传统上,根据药物来源、化学结构与作用原理,将抗肿瘤药物分为六类(见表1)。 表1 抗肿瘤药物分类 类别作用机理缺点 烷化剂能将小的烃基转移到其它分子上的高度活泼的一类化学物质。所含烷基能与细胞的DNA、RNA或蛋白质 中亲核基团起烷化作用,常可形成交叉联结或引起脱 嘌呤,使DNA链断裂,在下一次复制时,又可使碱 基配对错码,造成DNA结构和功能的损害,严重时 可致细胞死亡。属于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选择性不强,对骨髓造血细胞、消化道上皮及生殖细胞有相当的毒性。 抗代谢药与体内生理代谢物的结构类似,可干扰正常代谢物的功能,在核酸合成的水平加以阻断。在抑制癌细胞生长的同时,对生长旺盛的正常细胞也有相当的毒性,且易产生抗药性而失去疗效。 抗生素类药物源于各类链霉菌素的产品,通过直接破坏DNA或嵌入 DNA而干扰转录。其药理作用是:直接嵌入DNA分 子,改变DNA模板性质,阻止转录过程,抑制DNA 及RNA合成。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但对S期细胞 有更强的杀灭作用。 毒性较大。 植物来源类药物其抗肿瘤的作用是通过多靶点、多途径、多环节来实现, 其机理主要包括逆转肿瘤细胞多药耐药性、调节肿瘤细 胞信号传导、抑制端粒酶活性和细胞毒作用等。 毒性较大,尤其是对神经系统的 毒性。 激素类药物包括性激素、黄体激素与肾上腺皮质激素,前两者主要是干扰肿瘤发生的体内激素状态,后一种则可能通过干 扰敏感的淋巴细胞的脂肪代谢,使淋巴细胞溶解、萎缩 而发挥其治疗作用。疗效短暂,单独使用很难达到根治目的。 其他包括靶向治疗类药物、铂类、门冬酰胺酶等。

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2012-08-01 10:16 (征求意见稿) 目录 第一章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权衡利弊,最大获益 二、目的明确,治疗有序 三、医患沟通,知情同意 四、治疗适度,规范合理 五、熟知病情,因人而异 六、不良反应,谨慎处理 七、临床试验,积极鼓励 第二章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 一、抗肿瘤药物的管理 (一)分级管理 (二)使用管理 (三)配置管理 (四)人员资质管理 二、落实与督查 第三章各类抗肿瘤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 一、细胞毒类药物 (一)作用于DNA化学结构的药物 (二)影响核酸合成的药物 (三)作用于核酸转录的药物 (四)作用于DNA复制的拓扑异构酶抑制剂 (五)主要作用于有丝分裂M期干扰微管蛋白合成的药物 (六)其他细胞毒药物 二、激素类药物 (一)芳香化酶抑制剂 (二)雌激素和抗雌激素 (三)雄激素与抗雄激素 (四)孕激素 (五)RH-LH激动剂/拮抗剂 三、肿瘤分子靶向和生物治疗 (一)生物反应调节剂 (二)单克隆抗体

(三)细胞分化诱导剂 (四)细胞凋亡诱导剂 (五)新生血管生成抑制剂 (六)表皮生长因子受体抑制剂 (七)基因治疗 (八)多靶点小分子抑制剂 四、肿瘤治疗辅助药物 (一)造血生长因子 (二)止吐药 (三)镇痛药 (四)抑制破骨细胞药 (五)神经精神用药 第四章各类肿瘤的治疗原则 一、头颈部恶性肿瘤 (一)鼻咽癌 (二)鼻腔和鼻旁窦恶性肿瘤 (三)喉癌 (四)甲状腺癌 二、胸部肿瘤 (一)非小细胞肺癌 (二)小细胞肺癌 (三)胸腺肿瘤 (四)恶性胸膜间皮瘤 三、消化系统肿瘤 (一)食管癌 (二)贲门癌 (三)胃癌 (四)结直肠癌 (五)胆管癌、胆囊癌 (六)胰腺癌 (七)肝癌 四、乳腺癌 (一)复发转移乳腺癌药物治疗 (二)可手术乳腺癌术后抗肿瘤药物治疗 五、泌尿系统、男生殖系统肿瘤 (一)肾上腺肿瘤 (二)肾脏肿瘤 (三)尿路上皮癌 (四)前列腺癌

肿瘤的临床试验

肿瘤的临床试验 如何使广大群众理解临床试验的意义和重要性,向病人和家属解释临床试验的具体内容并使病人愿意合作,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是一个现实的问题。就是从事这一工作的研究人员有时也在不同程度上存在思想顾虑。在我国,由于多年来政治运动的影响,人民对临床试验存在困惑。“资产阶级专家拿病人作试验”的阴影仍然或多或少地给临床试验带来负面影响。因此,新药临床试验的伦理问题成为一个十分关键的问题。 每一个临床肿瘤工作者,尤其是在肿瘤学领域中,都很理解临床治疗的不断进步和临床试验是分不开的。如果没有新药和新疗法的不断涌现和开发,临床方案的不断更新,我们的临床治疗会停留在半个世纪前的水平。如果没有环磷酰胺、氟尿咪啶、长春花碱、阿霉素、顺铂和紫杉类,肿瘤化疗不会像今天这样丰富多彩。在21世纪我们将能治愈更多病人,靠的也是更多新方法和新药。另外一个简单的理由,我们不能把实验研究的结果直接用于病人,而必须通过在临床上继续探索才能成为临床有用的药物玉林银丰国际中药港不但如此,很多临床治疗方法、方案也都是通过临床试验而确定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21世纪医学将脱离几千年经验医学的模式发展为循证医学(evidence based medcine)。科学试验和从中得出的数据将使我们愈来愈明白在一定情况下何种治疗更好,从而使疗效进一步提高。这就把科学的临床试验提到更高的地位,在肿瘤临床中就更为重要。我想这是开展临床试验的根本目的。 GCP的核心只有两条:一是安全性,二是科学性。1990年《美国医学会杂志》(JAMA)发表大肠癌术后氟尿咪啶+左旋咪唑辅助化疗的结果的作者,发表一个评述:“由于有了这一结果,以后的临床试验不再允许应用空白对照。”为了病人的利益,人们必须必须不断提高临床试验的水平,一旦有了可靠的阳性结果,即不能再应用空白对照。 从伦理的角度大致的顺序如下: 临床试验的伦理考虑 病期许使用的化疗目的 早期病人辅助化疗控制微小转移灶,提高治愈率中期病人术前化疗提高切除率和治愈率 晚期病人一线治疗提高有效率和生活质量 二线治疗提高姑息效果 一般来说,为了病人的利益,一个未知临床疗效的新药大都从经过常规治疗无效的病人开始。以后随着临床疗效的提高,逐渐试用于中期和早期病人。我们不允许将能够根治的病人进行新药试用,而应建议病人去接受手术。但对于手术后有的病人可能存在微小转移灶,可在术后应用辅助化疗或内分泌治疗。不难理解这样的化疗或化疗方案必须是比较成熟和十分安全的,在发达国家均有明确的规定。中国生物治疗网https://www.360docs.net/doc/724576795.html,杨教授特别指出,肺癌的早期症状为了提高中期病人的切除率和治愈率,比较成熟的化疗或方案可用于术前(称为新辅助化疗),目的是提高切除率和治愈率。但有时较早的晚期或数量不多的转移病人,化疗后由不能手术变为可手术切除,应当不失时机地进行从而使病人得到根治。另外,有的病人由于其他原因不能手术或放疗,在适当的时机也可试用新药。 五、临床试验的分期和要点 一般可以将新药试用的步骤分为4期(我们主要提及前3期),其目的及方法如表 新药试验的设计和目的 临床前药理研究疗效机制 临床药理研究治疗机制,药物在人体的代谢

S9 抗肿瘤药物的非临床评价

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 抗肿瘤药物的非临床评价(S9) ICH三方协调指导原则 2009年10月29日进入ICH进程第四阶段 按照ICH程序,该指导原则由相关ICH专家工作组起草,已提交给各管理当局征求建议。在第4步的草稿形成后被推荐给欧盟、日本和美国管理当局采纳使用。

S9 历史记录 现行第四阶段版本

抗肿瘤药物的非临床评价 ICH三方协调指导原则 在2009年10月29日ICH指导委员会会议上进入ICH进程第四阶段,本指导原则已被推荐给ICH三方的管理当局采纳。 目录 1. 前言 (4) 1.1 指导原则目的 (4) 1.2 背景 (4) 1.3 范围 (4) 1.4 一般原则 (5) 2. 支持非临床评价的研究 (5) 2.1 药理学 (5) 2.2 安全药理学 (6) 2.3 药代动力学 (6) 2.4 一般毒理学 (6) 2.5 生殖毒性 (7) 2.6 遗传毒性 (7) 2.7 致癌性 (7) 2.8 免疫毒性 (8) 2.9 光毒性试验 (8) 3. 支持临床试验设计和上市的非临床数据 (8) 3.1 人体首次用药的起始剂量 (8) 3.2 临床试验中的剂量递增和最高剂量 (8) 3.3 支持初期临床试验的毒理学研究期限和方案 (8) 3.4 支持后续临床试验和上市的毒理学给药期限 (9) 3.5 药物联合应用 (10) 3.6 支持在儿童群体中试验的非临床研究 (10) 4. 其他考虑 (10) 4.1 共轭结合药物 (10) 4.2 脂质体产品 (10) 4.3 药物代谢物评价 (11) 4.4 杂质评价 (11) 5. 注释 (11)

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第二稿) [大中小] [打印] [关闭] 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第二稿)二○○七年三月 一、概述: 肿瘤疾病是严重威胁人类生命的一类疾病,尽管现有治疗手段取得了一定疗效,但多数肿瘤患者生存时间有限,缺乏有效的可以治愈的药物,亟需开发新的药物来满足患者需要。为达到延长生存的目标,患者往往愿意承担比其他药物更大的安全性风险,这使得对肿瘤药物的风险效益权衡不同于其他药物,也使得肿瘤药物的临床研究完全遵循一般临床研究规律可能是不适宜的。由于肿瘤生物学基础研究的进展,一些新的作用机制、作用靶点药物不断涌现,呈现出不同于以往传统细胞毒类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特点;肿瘤疾病的药物治疗也从以往的追求肿瘤缩小向提高患者的生存期和/或生存质量转移,这些改变使抗肿瘤药物临床疗效评价终点指标也出现较大改变。因此,传统的抗肿瘤药物开发模式已经变得不适宜,需要更多的探索能加快和促进开发进程的临床研究方法。 本指导原则将对抗肿瘤药物临床研究一般考虑进行阐述,重点阐述在不同临床研究阶段中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旨在为抗肿瘤药物临床研究的设计、实施和评价提供方法学指导。申办者在进行临床研究时,还应当参照SFDA既往发布的相关指导原则和GCP要求进行,对于一般药物临床研究需要遵从的原则以及与其他指导原则重复内容在本文中不再赘述。 本指导原则主要适用于抗肿瘤新化合物的临床研究,抗肿瘤生物制品也可参考部分内容。药物类别上主要针对细胞毒类药物临床研究,由于非细胞毒类药物(如信号转导抑制剂,生物反应调节剂,激素等)是目前新药开发的主要方向,文中也将尽可能对此类别药物临床研究的不同之处进行阐述。 本指导原则中的观点仅代表注册管理部门当前对抗肿瘤药物临床研究的一般性认识,不能涵盖在新药研发中遇到的所有的情况,申办者在研究中应始终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尤其应注意的是,肿瘤药物研究理论和技术的快速发展,很可能对将来抗肿瘤药物开发模式产生影响,鼓励申办者积极探索更为科学合理的研究方法,并及时寻求注册管理部门的建议。 二、临床研究的总体考虑 与一般药物临床研究规律相同,抗肿瘤药物的上市前临床研究过程通常分为I期、Ⅱ期和Ⅲ期临床试验。I期临床试验主要目的是评价药物的耐受性,推荐后期研究给药方案;Ⅱ期临床试验主要探索药物的疗效,同时也观察安全性,Ⅲ期临床试验则在Ⅱ期基础上进一步确证肿瘤患者临床获益情况,为获得上市许可提供足够证据。但这种临床研究的分期并不一定意味着一种固定的开发顺序,肿瘤疾病的特点决定了抗肿瘤药物的临床开发模式和试验设计具有不同于其他临床学科的考虑,按照经典的时间顺序进行可能是不适宜的或者是不必要的。尽管在本指导原则中,对I、II期探索性试验和III期确证性试验区别对待。这并不意味着探索性目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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