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常见法律风险分析及合同评审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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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范例剖析施工中的法律风险点分析

建设工程范例剖析施工中的法律风险点分析

建设工程范例剖析施工中的法律风险点分析在建设工程中,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各种法律风险点逐渐凸显出来。

对于施工方而言,了解并且妥善应对这些法律风险点对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合同履行、违约责任、知识产权等方面进行分析,以帮助施工方全面了解并应对工程中的法律风险点。

一、合同履行中的法律风险点在建设工程中,合同是施工双方之间约定权益和责任的法律文件。

然而,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一些法律风险点需要施工方特别注意。

首先是变更合同。

由于工期延迟、材料价格上涨等原因,很可能需要变更原先合同的内容。

这时,施工方需要严格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变更程序进行操作,以免出现纠纷。

其次是合同的履约担保。

施工方在签订合同时可能需要提供履约保证金或保函等,以确保合同履行中的付款和执行义务。

如果未能履行相关担保要求,将面临法律风险。

二、违约责任中的法律风险点建设工程中,各方都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责任。

然而,很多关键环节都存在违约的法律风险点。

一方面,当施工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或者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时,将会承担违约责任。

另一方面,如果业主未能按照合同支付工程款项,也将面临法律风险。

因此,施工方需要确保自身施工过程合规,同时对业主的信用进行调查,以防止违约发生。

三、知识产权中的法律风险点在建设工程中,涉及到各种设计、图纸等知识产权。

施工方需要注意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同时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首先,施工方应对设计图纸进行保密,并在与业主签署合同时明确相关保密条款。

此外,施工方还应合法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避免侵权。

例如,在使用某个技术或者专利时,需要获取相关许可或者购买授权,以避免发生知识产权纠纷。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施工中存在着一系列的法律风险点。

施工方应认真对待合同履行、违约责任以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问题,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同时,施工方还需与律师或法律顾问合作,及时解决法律风险,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法律风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法律风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法律风险合同主体的确认是审查的起点。

必须确保合同双方即甲方(发包方)和乙方(承包方)具有合法的签约资格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这包括查验双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相关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

任何一方主体资格的瑕疵都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影响合同的执行力。

合同内容的完整性和明确性是审查的重点。

施工合同应详细规定工程的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

模糊不清或遗漏重要条款的合同容易引发双方的争议,增加法律风险。

特别是对于工程变更、索赔、延期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成本的因素,应有明确的约定和处理机制。

第三,安全生产责任的划分也是审查时不可忽视的内容。

施工合同应明确甲乙双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防护措施、事故处理、保险责任等。

由于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诸多安全风险,一旦发生事故,责任的不明确将导致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第四,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的规定同样重要。

随着社会对环保和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施工合同中应包含相应的环保措施和劳动保护措施,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违反环保或劳动保护规定的施工行为不仅会受到行政处罚,还可能导致合同的无效或解除。

第五,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也是审查时需要考虑的因素。

施工合同常见的争议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解决、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合同应明确争议解决的途径和程序,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减少不必要的时间和经济损失。

合同的审查还应关注法律法规的变化和更新。

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不断演进,新的政策和标准可能会对现有合同产生影响。

因此,审查时应结合最新的法律法规进行,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适应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风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风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风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风险1. 引言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存在多种法律风险。

本文将详细探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法律风险,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2. 合同签订风险2.1 不完整合同条款风险在签订合同时,如果合同条款不完整或存在模糊不清的内容,可能会导致后期纠纷和争议产生。

建议在签订合同时,明确标明各方的权益和责任,并确保条款的完整性。

2.2 未明确约定变更方式风险当工程需要变更时,如果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变更方式和程序,可能会导致变更纠纷。

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变更程序,并确保变更程序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3. 质量风险3.1 技术规范不符风险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工程质量与技术规范不符,可能会导致后期纠纷和追责。

建议在施工前制定清晰的技术规范,并确保施工按照规范进行。

3.2 施工过程违章风险施工过程中,如果存在违章操作或使用不合格材料的情况,可能会导致质量问题和法律风险。

建议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合规。

4. 合同履约风险4.1 工期延误风险如果工期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可能会导致违约纠纷。

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期,以及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

4.2 费用超支风险在施工过程中,如果费用超支,可能会导致合同履约困难。

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费用预算和支付方式,并进行合理控制。

5. 纠纷解决风险5.1 选择适当的纠纷解决方式风险当合同纠纷发生时,选择适当的纠纷解决方式非常重要。

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纠纷解决方式,如调解、仲裁或诉讼,并考虑各种方式的优缺点。

5.2 证据保存不全风险在纠纷解决过程中,如果证据保存不全,可能会导致胜诉难度加大。

建议在施工过程中做好相关证据的保存工作,并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6. 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包括合同范本、技术规范等,请参考附件。

7. 法律名词及注释7.1 合同条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各方的权益和责任的条款。

7.2 技术规范:规定工程建设中技术要求和标准的文件或文件集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一、引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筑行业中的重要文书,它规定了工程建设的各项具体要求、工期、质量标准以及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然而,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各方往往面临一些法律风险。

本文将探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风险一:条款误解或模糊由于合同起草的涉及技术术语和法律条款,双方可能对某些条款存在误解或模糊理解,这会导致争议和纠纷的产生。

防范措施:1. 需要明确的定义术语,确保双方对合同中的专业术语有相同的理解。

2. 确保合同中的条款简明扼要,避免使用过于复杂或模糊的措辞。

3. 若可能,可以向专业律师寻求法律意见,以确保条款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三、风险二:责任界定不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涉及到责任的界定是合同中的重要内容。

若合同中对责任的界定不清晰,则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问题责任难以追究。

防范措施:1. 准确定义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并在合同中具体明确。

2. 在合同中规定好违约责任的种类和数额,以避免争议时无法确定违约责任数额的情况发生。

3.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常见风险,以确保双方对责任的预期一致。

四、风险三:变更管理不当在长期施工过程中,可能由于各种原因需要对合同进行变更。

然而,若变更管理不当,可能导致一方权益受损或产生纠纷。

防范措施:1. 制定变更管理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2. 在进行变更时,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签署变更协议,并明确变更涉及的事项、影响范围和费用补偿等内容。

3. 对于变更后的工作,应及时进行合同补充协议或相关文件的签署。

五、风险四:索赔和争议解决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由于工程进度、质量标准等方面的原因,可能发生索赔和争议的情况。

若未能妥善解决,可能导致长时间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防范措施:1.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索赔的流程和条件,确保索赔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2. 如发生争议,及早采取协商和调解等方式进行解决,避免争端升级。

建设工程合同常见的法律风险点

建设工程合同常见的法律风险点

建设工程合同常见的法律风险点一、引言建设工程合同是建筑行业中常见的合同形式,涉及各方之间的权益和责任。

然而,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存在一些常见的法律风险点,可能导致合同纠纷和法律纠纷的发生。

本文将详细介绍建设工程合同中常见的法律风险点,以便相关当事人能够更好地了解和应对这些风险。

二、常见的法律风险点1. 合同条款不明确或不完善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条款应该明确、具体,并能够清晰地反映各方的权益和责任。

如果合同条款存在模糊、不明确或不完善的情况,可能导致解释和执行上的争议。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各方应该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并确保其具备明确性和完整性。

2. 施工质量问题建设工程合同中,施工质量是一个重要的责任点。

如果施工方在工程质量上存在瑕疵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可能导致工程质量纠纷和索赔问题。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该明确约定施工方的质量责任和索赔机制,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预期。

3. 工期和延期问题建设工程合同中,工期是一个重要的约定内容。

如果工期无法按时完成,可能会导致违约和索赔的问题。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该明确约定工期,并在合同中规定延期的条件和程序,以便在发生延期时能够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4. 变更和索赔问题在建设工程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出现变更和索赔的情况。

如果变更和索赔的程序和条件没有明确约定,可能会导致合同纠纷和索赔争议。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该详细规定变更和索赔的程序、条件和责任,以确保变更和索赔的公平和合法性。

5. 违约责任和救济措施建设工程合同中,违约责任和救济措施是保障合同履行的重要内容。

如果合同中对违约责任和救济措施没有明确约定,可能会导致争议和法律纠纷。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该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救济措施,以确保合同的履行和维护各方的权益。

6. 保险和担保问题建设工程合同中,保险和担保是一种常见的风险管理方式。

如果合同中对保险和担保的要求没有明确约定,可能会导致风险无法得到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建设工程案件法律风险(3篇)

建设工程案件法律风险(3篇)

第1篇一、引言建设工程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建设工程案件的妥善处理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建设工程案件在法律实践中存在诸多风险,如合同风险、质量风险、工期风险、安全事故风险等。

本文将从建设工程案件的法律风险入手,分析其成因及防范措施,以期为我国建设工程案件的法律实践提供有益参考。

二、建设工程案件法律风险分析1. 合同风险(1)合同签订风险合同是建设工程案件的基础,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主体不合法、合同内容不明确、合同条款不公平、合同签订程序不规范等。

(2)合同履行风险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主要包括:合同变更、违约、争议解决等。

2. 质量风险(1)设计风险设计风险主要包括:设计不符合规范、设计不合理、设计变更等。

(2)施工风险施工风险主要包括:施工质量不合格、施工安全隐患、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等。

3. 工期风险工期风险主要包括:工期延误、工期拖延、工期纠纷等。

4. 安全事故风险安全事故风险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安全事故责任认定、安全事故赔偿等。

5. 环境风险环境风险主要包括:施工现场环境污染、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损害赔偿等。

三、建设工程案件法律风险防范措施1. 合同风险防范措施(1)加强合同审查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主体、内容、条款等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合同合法、合规、公平。

(2)规范合同签订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规范合同签订程序,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3)明确合同条款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降低合同履行风险。

2. 质量风险防范措施(1)加强设计管理确保设计符合规范、合理,降低设计风险。

(2)加强施工管理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合格,降低施工风险。

(3)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3. 工期风险防范措施(1)合理制定工期计划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工期计划,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及风险防范要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及风险防范要点以下是 8 条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及风险防范要点:1. 合同主体得看准喽!就像你找朋友一样,得找靠谱的呀!比如你要是和一个随时可能跑路的皮包公司签合同,那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就像盖房子根基不稳一样,后果不堪设想啊!审查对方是否有合法的资质和信用,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儿。

2. 合同条款要细读啊!每一条都不能马虎!这可不是看小说随便翻翻就行。

比如说对工期的约定,要是没明确好,那不是乱套啦?就好像跑步没有明确终点线一样,多让人迷茫!3. 价格和支付方式可得搞清楚!别稀里糊涂的就签字啦。

要是价格定得不合理,咱不是亏大啦?这就好比买东西被坑了钱,多郁闷啊!一定要把支付节点和金额都明确好,心里才有底呀。

4. 质量标准可不能低呀!这可是关乎工程质量的大事儿。

如果质量标准不清晰,最后建成个豆腐渣工程咋办?就像你买个东西质量很差,用起来多糟心!5. 变更和索赔要重视起来呀!难道你想被随便变更然后还吃哑巴亏?打个比方,就像计划好好的旅行突然被打乱,多不爽!所以一定要明确变更和索赔的流程和条件。

6. 违约责任得明确呀!不然后果真的很严重的哦!要是对方违约了,咱没个保障怎么行?这就像比赛没有规则一样,乱套啦!得让对方知道违约的后果。

7. 争议解决办法要选好呀!可别等到有争议了才傻眼。

比如说选择仲裁还是诉讼,这很重要的呀!就像生病了选择看中医还是西医一样重要。

8. 合同的保管也别忽视啊!这么重要的东西可得好好放着。

你想想,要是合同丢了,那不就像战士丢了武器一样无助吗?一定要妥善保管合同呀。

我觉得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和风险防范可真是太重要啦,每一个要点都不能马虎!谁要是不重视这些,那真是等着吃亏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风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风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风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但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诸多法律风险。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法律
风险:
不合规范施工
施工过程中如果不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可能导致施工质量不过关,存在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进而引发诉讼纠纷。

违约风险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施工工期、质量标准、支付方式等条款,
但是如果一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可能引发违约纠纷。

纠纷处理风险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合同约定范围外的纠纷,
如设计变更、施工变更等。

处理这些纠纷可能会导致长时间的法律
纠纷和诉讼,增加了合同履行的不确定性。

法律法规变化风险
建设工程涉及到众多法律法规,如建筑法、施工许可证等。


果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导致原有合同无效或需要重新调整,增加合同风险。

风险防范建议
定期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及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和更新;
合同条款要合理明确,对施工工期、质量要求、支付方式等进
行明确约定;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施工过程合规;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及时处理纠纷,避
免升级为法律诉讼。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涉及到众多的法律风险,双方在合同签订之
前应当认真评估和预防这些风险,合理约定合同条款并及时处理纠纷,以降低法律风险的发生。

建设工程合同常见的法律风险点(一)

建设工程合同常见的法律风险点(一)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建筑、土木、水利、机电等各类工程的承包商与业主签订的一种法律文件。

作为涉及大量投资和复杂合同关系的项目,建设工程合同中存在一些常见的法律风险点,这些风险点在双方未能认真审查和谨慎规避的情况下,可能导致合同纠纷和法律纠纷的发生。

本文将从合同履行、合同约定不明确、合同变更等方面,介绍建设工程合同中常见的法律风险点。

首先,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法律风险点之一是合同履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商和业主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标准进行工程建设,如存在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达标等问题,则可能引发纠纷。

此外,若一方违约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可能导致对方要求违约赔偿,因此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各方的履约义务和违约责任,以及相关的违约赔偿条款。

其次,合同约定不明确也是建设工程合同常见的法律风险点之一。

建设工程合同中,应清晰明确各方的权益和义务、工程标准和质量要求、支付方式和进度等重要事项。

如果合同中存在模糊、不明确的条款或缺乏必要的约定,可能导致对合同内容的不同理解,进而引发纠纷。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当在合同中详细规定各项事项,以避免纠纷的发生。

此外,合同变更也是建设工程合同常见的法律风险点之一。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需要进行合同变更。

然而,在变更合同过程中,未经充分协商或未按照变更程序履行,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效或被认定为违约。

因此,双方应当妥善处理合同变更事项,确保变更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避免因合同变更引发的法律纠纷。

此外,合同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也是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法律风险点。

在合同中,双方需要明确工程中涉及的知识产权归属和使用方式,包括技术专利、著作权、商标等。

如果未在合同中约定相关事项,可能会导致对知识产权的争议和纠纷。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明确归属和使用方面的条款,以保障双方的权益。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合同涉及到大量的投资和复杂的合同关系,其中存在一些常见的法律风险点。

建设工程合同常见的法律风险点(2024精)

建设工程合同常见的法律风险点一、引言建设工程合同是指用于规范建设工程双方权益关系的合同,是建设工程项目中不可或缺的法律文件。

然而,由于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常常存在各种法律风险点。

本文将重点探讨建设工程合同中常见的法律风险点,以便提醒各方注意并妥善处理。

二、施工质量问题施工质量问题是建设工程合同中最常见的法律风险点之一。

合同双方在合同中通常约定了施工质量标准,并明确了验收程序和标准。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施工质量问题时有发生。

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可能要求返工、索赔或解除合同,而承包商则可能面临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为了降低施工质量问题带来的法律风险,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施工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和责任界定。

同时,业主应定期监督和检查施工质量,确保合同约定的施工质量得到落实。

三、工期延误工期延误是建设工程合同中另一个常见的法律风险点。

由于各种原因,包括天气条件、供应链问题或人力资源不足,工程进展可能会延误。

这对业主而言可能造成额外成本和损失,并可能导致项目的推迟交付。

为了规避工期延误导致的法律风险,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期和延误责任。

工期延误时,责任方应尽快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付款争议在建设工程合同中,付款问题是经常引发争议的法律风险点。

业主通常要求按照工程进展支付款项,而承包商则希望尽快收到付款以满足项目的需要。

付款争议可能会导致工程的停滞、工期延误和额外的法律费用。

为了避免付款争议,建设工程合同应明确约定付款方式、时间和条件。

同时,各方应及时提交合同所要求的支付凭证,并保留好相关的合同、发票和收据等付款证据。

五、法律法规变动风险法律法规的变动可能对建设工程合同产生重大影响。

政府颁布的新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地方政策的调整可能导致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无效或终止。

双方应关注和及时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免因为法律变动而产生不可预测的法律风险。

为了应对法律法规变动风险,合同应明确约定当法律法规发生变动时,双方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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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常见法律风险分析及合同评审要点一、合同无效的风险1、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1)合同法的概括规定(一)欺诈、胁迫、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的为可撤销合同)(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2)司法解释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具体规定(一)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二)借用资质的;(三)应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四)承包人非法转包的;(五)承包人违法分包的;(3)超越资质等级范围的特殊处理——适用补正规则;(4)合同无效的判断标准——效力性强制性规定2、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1)合同法规定:(一)无效或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无法律约束力;(二)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仍然有效。

例如约定仲裁、约定管辖等。

(2)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特殊处理:(一)折价补偿原则:A:验收合格的(包括修复后合格):参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B:验收不合格的:不支付价款。

(二)处罚:法院有权没收非法所得(利润、管理费、挂靠费等),建设部门可降低资质、撤销资质等处罚;(3)实际施工人问题在建设工程施工领域存在大量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的背景下,为了保护施工人特别是农民工的权益,为弱势群体提供有效的救济手段,实际施工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以发包人为被告。

所有的承包合同无效后,可能导致诉讼关系发生变化。

A:第一手合同有效:应按合同相对性原则有序诉讼;B:第一手合同与下手的所有转包合同均无效,则适用合同相对性弱化原则;3、招标规定(1)招投标法规定,下列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了以上三类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3)应招标的合同额度:(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邀请招标与可不招标的规定:详见招投标法4、黑白合同问题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施工合同签订后,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对中标的合同价款进行调整,如果当时双方都认为补充协议确未违反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过后承包人又以补充协议违反招投标法为由,要求认定补充协议无效,这时如何确定合同价款?或单方让利承诺是否有效?《司法解释》规定,中标合同备案后,当事人不得就合同中实质性内容另行约定,应以中标合同为准。

当然,这并不是说合同签订后就不能变更了,按《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签订后当然可以变更,只是补充协议对实质性内容进行变更后也需要再次备案,只有进行了重新备案后才能作为依据。

因此,履约过程中如要签订与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发生变更的补充协议的关键是要有法定的变更事由并同样办理备案手续。

二、银行保函涉及的风险1、提供银行保函应注意的风险(1)保函的生效条件:保函具有独立性,不受基础合同的影响。

建议保函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生效或收到业主预付款后生效;(2)有关排除禁令的表述:见索即付,无条件支付2、接受银行保函应注意的风险(1)识别保函中的软条款:向银行索赔前应向承包方(分包方)提交违约通知,并由其签字确认。

一般银行不愿意出具此类保函;(2)保函的有效期:3、具有反担保性质的银行保函与履约保函的区别当业主要求总承包商提交保函时,总承包商可要求分包商委托银行开具受益人为业主提供保函的银行的保函,即反担保保函。

总承包商主债权关系业主分包关系履约担保银行分包商反担保银行分包商三、固定总价及审计定价的风险1、商业风险——情势变更——不可抗力;2、情势变更的法律规定(1)情势变更的法律依据:A:《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B:《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民商事审判纠纷的指导意见》(2)审慎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合理调整双方利益关系;A:高风险高收益不适用;B:石油、焦炭、有色金属等市场属性活泼,长期以来价格波动较大的大宗商品标的物审慎适用;C:侧重保护守约一方的原则;D:严格的内部审核程序;(3)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审判的内部审核:个案适用情势变更的,由高院审核,情况特殊的,最高院审核;3、工程合同价款调整(1)法院:严格的内部审核程序,决定了法院在认定情势变更的审慎态度;(2)仲裁:仲裁机构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灵活性较大(3)在一下情形下易于得到支持:A:全国范围内或项目所在地的原材料价格巨大波动的信息;B: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建设工程价格调整意见;C:工程建设过程中合同当事方就工程原材料价格变化引起的成本增加的协调意见等;D:合同约定:工程原材料价格波动超过风险范围,可以调整合同价格;4、审计定价的风险(1)合同定价依据第三方审定的概预算;(2)合同结算依据第三方或上级单位的结算审计;5、发包人对竣工结算文件不予答复的法律后果(1)合同约定默许条款的,从合同约定;(2)合同没有约定的,不能简单地推论为默许;A:行政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28天内不答复视为默许;B:审判指引:《关于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是否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复函》:不可简单推定6、支付风险(1)业主支付前提:分包合同中约定,对分包商的支付以总承包人获得业主支付为前提条件;不同观点:A:从合同相对性及公平原则角度予以否定;B:以付款条件和分包商连带责任及当事人意思自治角度予以认可;C:实践经验:法官自由裁量空间很大,酌情处理。

建议同时约定分包商提供结算材料、协助总承包方对业主进行结算支付等协助义务。

(2)审计前提:A:以第三方审计结果作为工程总包合同价款结算的依据;B:争议:业主以工程尚未审计为由拒绝支付工程结算款。

C:处理意见:有无明确约定,如工程结算款以审计结果为准的字样;工程竣工结算的前提条件,以及工程是否存在法定竣工验收和结算的情形。

四、合同履行过程中工期变更的风险1、合同履行过程中工期变更的利益权衡(1)业主同意是工期变更的首要条件;(2)工期变更利在业主;2、工期变更加重承包商风险(1)后期工期压力上升,可归责业主的因素减少;(2)工期延长增加人工成本;(3)工期延长增加设备维护费用;(4)工期延长可能影响设备保质期;3、变更工期时,承包商的注意事项:(1)工期延长导致费用增加的索赔权利——人工费、租赁费、保险费甚至折旧等间接费用;(2)为弥补业主原因的延误而增加的工程投入和赶工索赔费;(3)质保期的衔接问题;五、无违约责任限额的风险1、违约金争议的处理原则(1)坚持以补偿性为主,以惩罚性为辅的违约金性质,合理调整裁量幅度,切实防止以意思自治为由而完全放任当事人约定过高的违约金;(2)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基准,综合衡量合同履行程度,当事人的过错,预期利益,当事人缔约地位强弱、是否适用格式合同条款等多项因素,防止机械司法而可能造成的实质性不公平;(3)违约方对于位于今约定过高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非违约方主张违约金合理的,亦应提供相应的证据;(4)违约行为通常导致可得利益损失,在计算和认定可得利益损失时,应当综合运用可预见规则,减损规则,损益相抵规则以及过失相抵规则等,从非违约方主张的可得利益赔偿总额中扣除违约方不可预见的损失、非违约方不当扩大的损失、非违约方过失造成的损失以及必要的交易成本;(5)违约一方一般应当承担非违约方没有采取合理减损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非违约方因违约而获得利益以及非违约方过失的举证责任;非违约方应承担其遭受的可得利益损失总额、必要的交易成本的举证责任;对于可以预见的损失,既可以由非违约方举证,也可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裁量。

2、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标准(1)超过实际损失30%;(2)低于实际损失;3、约定违约金限额的意义(1)工期违约的损失难以证明,则合同约定的工期违约计算方法尤为重要;(2)仲裁、法院倾向合同约定,维护意思自治原则;六、垫资等特殊建设模式的风险1、工程垫资及BT模式的法律规定(1)最高院:《司法解释》第六条: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2)建设部、发改委、财政部、中央人民银行:《关于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的通知》(建市【2006】6号)。

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不得将建筑企业带资承包作为招标条件。

采用BOT、BOOT、BOO方式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可不适用本通知。

2、BOT模式的注意事项(1)经营期限的起始;(2)运行时间的保证;(3)强调业主责任;七、管辖约定风险1、管辖法院的重要性:(1)目前的司法实践,法院及法官往往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而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地方保护主义在所难免;且公司与所在地法院或多或少的存在某些联系和交情;(2)将管辖地约定在公司所在地,对于己方及方便又经济,二对向对方而言则增加的诉讼成本和风险;(3)如果管辖法院约定对己方有利,则对对方而言具有一定震慑作用;2、管辖法院约定建议:建议尽量将管辖法院约定为企业所在地法院,但注意不要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具体可操作如下:(1)与业主或较我方强势一方签订的各类合同,除对方要求将管辖法院约定在其所在地法院的,可将管辖法院约定为合同履行地法院或不属于任何一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2)与分包商、材料供应商等签订合同的,一律应将管辖法院约定至我方所在地法院,即厦门市翔安区法院或宜昌市具有管辖权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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