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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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工作条例

人大常委会工作条例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和建设,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对省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常务委员会的主要职权是: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二、领导或者主持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三、根据本省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颁布或者批准地方性法规;四、讨论、决定本省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五、根据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建议,决定对本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六、监督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七、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省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八、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任免或撤销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九、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撤换个别代表;十、决定授予省一级的荣誉称号。

第四条常务委员会审议议案,决定问题,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二章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五条常务委员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

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并主持。

常务委员会主任可以委托副主任召集并主持会议。

第六条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的时侯,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除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请假的以外,必须出席会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建立签到制度。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工作制度的暂行规定-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工作制度的暂行规定-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工作制度的暂行规定正文:----------------------------------------------------------------------------------------------------------------------------------------------------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工作制度的暂行规定(1983年5月17日上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有关精神,就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制度,作如下暂行规定。

一、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

会议的议题主要是:审议、批准本市地方性法规;听取、审议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市政治、经济、城市建设、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卫生、民政、民族工作等重大事项;审议、批准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的部分变更;审议、通过须由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的事项;其他必须由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常务委员会集体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

常务委员会的决议,须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出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可以发表意见,提出建议,依法行使表决权。

在表决时,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弃权。

二、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组成主任会议。

主任会议推选一位副主任为常务副主任,协助主任主持常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主任会议一般每两周举行一次,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决定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和会议的议程;对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的议案和质询案,决定交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听取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指导和协调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处理常务委员会其他重要日常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制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制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制度【最新版】目录一、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织制度和议事制度的法律依据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织制度1.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2.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3.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活动原则和基本工作程序三、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议事制度1.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议事规则2.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的具体程序四、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织制度和议事制度的意义1.体现人民当家作主2.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3.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正文一、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织制度和议事制度的法律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织制度和议事制度,规定在现行宪法和其他几部有关的法律中。

宪法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织、职权、活动原则和基本工作程序,专门委员会的组织和职责,作了规定。

1982 年 12 月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一部基本法律,它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的组织制度、议事规则作了具体规定。

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织制度1.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由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若干委员组成。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任期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相同,即五年。

2.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部分职权,主要包括:解释宪法、法律;制定和修改法律;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决定国家的重要事项等。

3.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活动原则和基本工作程序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工作,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程序包括:议题的提出、议程的安排、会议的召开、议案的审议、决定的作出等。

三、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议事制度1.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议事规则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议事规则包括:议题的提出、议程的安排、会议的召开、议案的审议、决定的作出等。

酒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新闻宣传工作制度

酒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新闻宣传工作制度

酒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新闻宣传工作制度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酒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02.24•【字号】•【施行日期】2020.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正文酒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新闻宣传工作制度(2019年12月12日经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提高酒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水平,实现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发挥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在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促进改革发展和推动人大工作全面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良好氛围,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新闻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人大新闻宣传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对新时期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观点新要求新部署,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紧紧围绕全市人大工作,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信息和新闻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系统性、主动性和真实性,提高新闻宣传质量,为促进全市人大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章主要任务第三条把握新形势新要求,创新人大宣传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传统媒体、新兴媒体的功能,增强宣传工作实效。

第四条热情面对新期盼,积极引导公民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扩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公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第五条扩大新闻宣传效果,有效应对社会思想、舆论环境、传播媒介等方面发生的新情况新挑战,牢牢把握人大宣传工作的主动权和主导权,扩大人大宣传的影响和效果。

第六条组织参与全国人大、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人大好新闻奖评选活动,对获得全国、省级人大好新闻奖项的作品及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七条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领导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宣传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

第八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宣传工作日常管理,密切保持与市委宣传部的工作联系,统筹协调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室、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市直新闻媒体共同开展人大工作新闻宣传报道。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制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制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制度一、概述全国人大常委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

作为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全国人大为组织基础,行使国家权力代表和监督职能。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制度是为了保证全国人大常委会能够有效履行其职能和职责而建立的一套组织机构和运行规则。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制度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不仅关系到国家权力的行使,还关系到国家制度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二、组织架构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制度包括主任会议、常务委员会、秘书长、专门委员会等部门。

主任会议由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组成。

主任会议负责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全体工作。

主任会议根据需要可以设立专门委员会,例如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等。

主任会议根据需要还可以设立特别委员会,例如调查委员会、审查委员会等。

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常设机关,由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组成,负责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具体工作,行使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常业务权限。

秘书长负责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行政工作,协助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开展工作。

三、权力职能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制度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一系列权力职能,其主要包括:1.法律权力:行使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授予的立法权,对于紧急情况下需要立即制定法律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还负责解释宪法和法律,审查行政机关和地方的法律法规;2.监督权力: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对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监督权;3.人事权力: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选举全国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的权力;4.决定权力: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全国人大决定的决定权力,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需要对全国人大决定进行适当调整和裁决,保证国家政权的稳定运行。

四、运行机制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制度建立了一套运行机制,主要包括会议制度、议案制度和工作制度。

会议制度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行政决策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常务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等形式召开会议,讨论并制定相应的决定;议案制度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立法权和监督权的重要形式,通过对法律、法规、决议和任命决定等进行讨论、审查和通过;工作制度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为了保证日常工作的有效开展而建立的一套工作程序和规定,主要包括发文制度、会议制度、报告制度等。

市人大会议制度

市人大会议制度

市人大会议制度市人大会议制度一、人大常委会机关承办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办公室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

二、办公室具体负责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的通知,具体负责通知的人员应对会议内容、时间做出详细具体说明并做好通知记录。

三、市人大代表应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准时出席常务委员会会议,因故不能出席者,必须向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秘书长请假。

主任、副主任应出席主任会议,因故不能出席者,须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四、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的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

五、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决定事项由相关工作委员会、压滤机滤布厂家办公室具体负责交办、催办落实。

六、凡参加各类会议须遵守会议时间、会议要求,做好会议记录,落实会议精神要求,除尘滤布因病因事不能出席者,应请假。

附送:市人大全市工业经济发展情况视察报告市人大全市工业经济发展情况视察报告为进一步推进“工业强市”战略的实施,加快全市工业发展步伐,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安排,201X年9月13日至1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队,副主任*** ***,秘书长及部分常委组成视察组,在市政府副市长***、市经贸委主任***等陪同下,重点对市直工业经济进行了视察。

视察组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工业流通经济发展情况的汇报,到市经济开发区以及临工、鲁南制药等7家企业进行了视察,召集9个主管部门和8家企业负责人分别进行了座谈,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

通过实地视察、听取汇报、座谈、讨论等形式,对我市工业经济有了较为全面、客观的了解和掌握。

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近年来,市政府紧紧围绕市委关于建设“大临沂、新临沂”和“奋战三年过千亿,打好基础翻三番”的总体工作目标,大力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工业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工业经济实现了快速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提供了强劲支撑。

人大常委会工作条例

人大常委会工作条例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和建设,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对省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常务委员会的主要职权是: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二、领导或者主持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三、根据本省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颁布或者批准地方性法规;四、讨论、决定本省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五、根据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建议,决定对本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六、监督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七、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省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八、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任免或撤销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九、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撤换个别代表;十、决定授予省一级的荣誉称号。

第四条常务委员会审议议案,决定问题,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二章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五条常务委员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

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并主持。

常务委员会主任可以委托副主任召集并主持会议。

第六条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的时侯,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除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请假的以外,必须出席会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建立签到制度。

常委会组织制度_工作制度

常委会组织制度_工作制度

常委会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常委会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的基本概念、主要内容、完善与发展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常委会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的基本概念1. 常委会组织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组织和工作规则,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关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等方面的规范。

2. 工作制度: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而制定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会议制度、决定事项程序、信息公开等方面。

二、常委会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1. 常委会组织制度:(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性质和地位;(2)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产生和任期;(3)常委会的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4)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5)常委会对外交往的规定等。

2. 工作制度:(1)会议制度: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定期举行会议,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2)决定事项程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时,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3)信息公开: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监督;(4)立法工作程序:包括法律案的提出、审议、表决和公布等环节;(5)监督工作程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宪法和法律的实施进行监督。

三、常委会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的完善与发展1. 完善常委会组织制度:(1)加强党的领导和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2)明确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原则;(3)完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设置;(4)加强常委会对外交往的能力和水平。

2. 完善工作制度:(1)优化会议制度,提高会议效率;(2)完善决定事项程序,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3)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提高透明度;(4)完善立法工作程序,提高立法质量;(5)加强监督工作,保障宪法和法律实施。

四、结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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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制度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制度(一)根据工作实际,实行机关三室五委合署办公。

即以办公室为主的后勤服务线,以调研室、农工委、财工委、教文委为主的综合材料与调查研究服务线,以代表委、法工委、信访室为主的代表与法制服务线。

各委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合理安排,落实责任,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

各委室、各工作岗位要顾全大局,团结协作。

对主任会议研究的工作事项,要在常委会分管主任或秘书长的协调下,齐心协力,分工协作,善始善终地完成任务,切实防止推诿扯皮,误时误事。

?免费公文网版权所有(三)坚持工作高标准、严要求。

要树立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精益求精,争创一流;办文办事雷厉风行,优质高效;要培养创新意识,与时俱进,勇于开拓,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忠于职守,按时上下班。

工作人员因故外出,应向委室主任请假;委室主任外出应向常委会分管主任请假。

请假两天以上,均由常委会主要领导批准。

?(五)上班时间不准串岗溜岗,严禁打扑克、下棋、看电视、打游戏。

?(六)保持环境整洁。

室内卫生由各委室负责清扫,压滤机滤布厂家公共卫生区按分工每天班前清扫,并注意随时保持清洁。

每星期五下午进行公共卫生大扫除,每月组织一次卫生检查。

?(七)各委室每月上旬应召开一次工作研究会,机关一般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人员会议,以便及时总结工作经验,除尘滤布明确工作任务。

《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制度》附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2004年工作总结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2004年工作总结201X年,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和十六大及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各项决议,紧紧围绕常委会开展工作,立足于自身职能,紧扣经济建设中心,贴近群众,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切实履行法定职能,通过对重大问题的审议和调研,发挥决策参谋作用;通过执法检查,发挥监督保障作用;通过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参与工作监督,发挥促进作用。

一、加强执法,注重监督的实效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一项十分重要的职责就是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我们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和区人大常委会年初的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分期实施。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一部重要法律。

根据年初工作要点的安排,财工委听取了《劳动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肯定了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十年来贯彻实施《劳动法》所取得的明显成绩,指出了一些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随意延长工作时间、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工作环境较差等问题,同时建议区政府要进一步大力宣传《劳动法》,扩大就业机会,做好社保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

财工委听取了职工医疗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政府按照“低水平、广覆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资以支定收、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文件精神,.freekan.制定“整体纳入,分步实施”医疗保险工作原则,符合我区实际。

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财工委建议区政府要形成一种广泛覆盖、社会互济、分散风险的机制,解决财政和用人单位包揽过多、负担过重、职工医疗费上涨过快等问题。

职工养老保险是保证广大职工老有所养的民心工程,也是政府的基本社会职责。

财工委听取了职工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指出了职工养老保险工作中存在着基金征收难度大、参保意识淡薄、参保人数逐渐减少、扩面困难、基金入库不及时等问题。

特别是农场养老金收支缺口大、缴纳困难、退休与在职职工比例失衡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财工委提出要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的认识,充分发挥征、管、用机制的作用,推动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

确保退休人员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同时,要研究解决好农场职工养老保险社会化问题。

一年来,我们还检查了《审计法》、《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深入调研,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协助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首先要做到总揽全局,明确情况。

财工委把调查研究既作为一种工作方法,本文来自.gongwen123.又作为一种监督方法来抓。

在选题上求“准”、在方法上求“实”、在思维上求“新”,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了有份量的调查报告。

今年是我区历年来投资增幅最快的一年,项目建设情况如何?财工委在常委会会前进行了调查研究,指出我区项目建设中存在着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土地管理与区级经济发展矛盾突出,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投资强度不大,缺乏大项目支撑,项目签约多,真正实施的少。

针对我区固定资产投资及项目运行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财工委建议要尽快完成我区土地修编审定工作,全面升级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重点项目的建设与管理,保重点项目按计划实施。

企业改制工作事关企业改革的成败,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财工委听取了企业改制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政府以“改变职工身份、改变企业性质、转变经营机制”为目标,对全区乡及乡以上54家国有企业,分类指导,因企施策,改制面达90%,加速推进了我区公有企业民营化进程,成效显著。

财工委认为报告材料有些抽象,压滤机滤布应附加一个说明材料,就改制企业的资产原值、评估情况、变现情况、债权债务落实情况等列出表格,让人说得清楚,看得明白,提高常委会的审议质量。

针对我区企业改制中职工安置补偿费缺口大、干部安置压力大等问题,财工委建议:要对已改制的49家企业采取“回头看”,迅速协调解决干部和职工的安置等遗留问题;规范改制程序和国有资产的处置,杜绝“暗箱操作”,构筑国有资产“安全网”,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切实做好农场体制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待条件成熟,立即全面启动农场体制改革;全面清理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改制工作可分步进行,首先转为企业,然后实行民营化改制。

协助常委会督促办理市区人大议案,是财工委的一项重要职责。

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抓住国家振兴老工业基地,壮大拉长优势产业链,加快发展武汉制造业”(即1号议案),区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快园区经济建设步伐,促进经济快速发展议案》。

为了更好地督办落实议案,财工委特别重视,把督办“1号议案”工作作为财工委的重要工作来抓,把市区人大两个议案的督办工作结合一并进行,从而引起区委、区政府的重视,有效促进了政府对议案的办理工作,并取得了初步的效果。

根据常委会的安排,财工委组织了对区国税局、区工商分局、区财政局局长万继承的评议。

调查采取听汇报、民主测评、个别交谈等方式进行。

评议的内容主要包括依法行政、落实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情况;履行自身职责,服务经济工作的情况;本部门工作作风的情况;勤政廉政的情况。

调查组先听取工作报告,并在被对象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中进行了民主测评和个别座谈。

滤布然后组织各场街镇负责人、企业代表及个体经营业主代表进行了民主测评和个别座谈。

调查组综合以上情况,形成调查材料。

区审计局在常委会上对述职评议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为常委会会议进行评议提供了依据。

三、突出重点,把握监督的关键性审查和批准预决算,监督预算执行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

协助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职权是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重要职责。

财工委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201X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时提出,区政府要大力培植稳定的税源,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等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严格预算约束,不得随意追加预算,保证预算的严肃性。

目前,区政府有关方面正在积极落实上述意见和建议,准备接受人大的进一步监督检查。

财工委听取了“同级审”的情况报告。

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不畏难、强化监督不护短,突出了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资金和重点问题的审计力度,客观反映了财政运行状况和收支结构,摸清了财政家底。

财工委充分肯定了今年的审计报告风格,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逐一分析了原因,提出要树立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观念,实行增收与节支并重,确保本级财政收支平衡。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切实加强整改,限期纠正,财工委听取了201X年超预算收入使用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强化预算约束,科学编制部门预算,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开源节流,强化征管,防止税源流失等建议。

财工委听取了201X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建议区政府要分析经济形势,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加强投资项目管理,疏通融资渠道,促进我区经济发展。

常委会批准了201X年区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四、加强学习,保证监督的准确性能否较好地完成常委会赋予的职责,发挥好参谋和助手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身建设。

今年来,我们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放在首要位置。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

区人大财工委的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有很多不熟悉、不懂的东西摆在我们面前,需要我们去学习,特别要学习有关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不断增强自己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议事能力,切实履行好法定职责。

二是充分发挥工委组成人员的作用。

财工委工作,量大面广,人少事多,且大多为兼职,我们大力提倡认真负责、讲求实效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组成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懂经济、懂法律、富有献身精神的人大干部队伍。

一年来,我们体会到,要做好区人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加强学习是前提,调查研究是关键,发挥多方面的积极性是基础。

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存在的问题还很多:如学习不够、监督不力等,与区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相差很远,今后,我们将继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经济发展中心,切实履行法定职能,团结一心,奋勇拼搏,力争区人大财工委的工作再上新台阶。

《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201X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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