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细则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细则一、总则为规范集团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质量,确保公司合同的合法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合同管理办法细则。
二、合同管理责任1. 集团公司总部负责制定合同管理相关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各子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
2. 各子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或委派专人负责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的有效签订和执行。
3. 合同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合同管理培训,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合同签订程序1. 合同的签订应符合公司内部审批流程,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子公司需按照合同管理制度要求,报总部事前审批,并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
3. 合同应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避免合同漏洞和风险。
四、合同管理流程1. 各子公司应建立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合同的完整归档和备查。
2. 合同管理部门应负责对公司合同进行分类、编号和归档,做到信息化管理。
3. 签订合同后,应根据合同约定及时落实合同履行跟踪和管理,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
4. 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合同管理部门应负责协调解决。
五、合同风险防范1. 合同管理部门应建立合同风险评估机制,对重大合同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
2. 在面临重大风险的合同签订前,应征求法务部门的意见,并确保风险可控。
3. 对重大合同或涉及法律风险的合同,合同管理部门应与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审核和意见征询,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六、合同变更和解除1. 对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2. 针对需要解除合同的情况,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进行操作,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3. 合同解除后,合同管理部门应及时归档解除文件,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后续工作。
七、合同违约处理1. 发现合同违约行为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应对和处理,减少损失。
2. 针对严重违约行为,应根据合同约定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并保护公司利益。
3. 合同管理部门应建立违约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理。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合同管理,规范经济行为,强化合同管理程序,提高合同管理效能,维护集团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是指除劳动合同、合资经营合同、融资合同、对内制式委托贷款合同及战略合作协议外,集团公司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签订的协议,且该协议所涉及事项均已事先履行集团公司相关决策审批手续。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管理是指对相关合同商约、审批、签订、履行、变更、中止和终止的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以**(集团)有限公司名义签署的所有合同,集团公司所属境内外各级独资、控股、实际控制公司与经费单位应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合同管理办法,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本办法。
第五条集团公司本部建设、维修、资产购置项目(合同签订主体为“**(集团)有限公司”)由所属经费单位作为项目业主(主办)单位负责实施所签订的合同,视同所属经费单位作为主体的合同,项目业主(主办)单位负责审查及签订。
第六条合同管理的原则。
一是合法性原则,合同管理的各项-1-工作,必须符合《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要求;二是效益性原则,合同管理的各项工作,必须致力于提高集团公司经济效益和信誉。
第二章责任分工第七条合同管理实行主办部门(单位)负责制与审查部门责任制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其中:合同主办部门(单位)是指根据工作职责负责合同立项、谈判和起草的部门(单位)。
合同审查部门是指根据部门工作职责负责对拟签署合同进行会签审查的部门。
集团公司合规审计部、计划财务部为合同审查必需会签部门,集团公司党委综合办公室、科信设施部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为合同审查专业会签部门。
第八条合同主办部门(单位)职责(一)负责合同签订过程的组织、审查会签意见反馈、合同修改及上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等工作。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建立和完善以事前防范为主、加强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为辅的企业经营风险管理体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签订合同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订立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实施的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纠纷处理、监督检查、奖惩等行为。
第四条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统一授权、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并遵循以下原则:(一)严格评审合同,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二)有效监控过程,保证经营管理活动处于可控状态;(三)及时处理纠纷,确保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四)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第五条各公司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健全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切实做好合同评审、签订、履行、纠纷处理等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和质量,保证合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及其职责第六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合同管理工作负有第一领导责任。
第七条集团公司主管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领导分管合同管理工作.各子公司应当指定一名领导分管合同管理工作。
第八条集团管控部为集团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系统合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和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二)制定、修改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三)参与集团公司重大合同的论证、谈判和签订工作,并监督履行;(四)审查以集团公司名义订立的重大合同,对各子公司重大合同进行备案管理,并提出指导意见;(五)定期、不定期检查监督合同管理情况,指导全系统合同管理工作,纠正违反合同管理制度的行为;(六)协助相关单位对合同管理及有关业务人员进行法律业务培训;(七)经办集团公司的《专项授权委托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其审核工作,统一管理集团公司合同专用章。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WORD10页)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确保集团公司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降低或避免因合同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对外与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签订的合同,除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应遵照本办法。
集团公司与二级公司之间、二级公司与集团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也应当遵照本办法。
劳动合同的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和二级公司。
本办法中的“公司”系指集团公司及二级公司,“集团公司”系指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级公司”系指集团所有下属子公司、控股公司及行使控制权的公司。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是指以明确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的法律文件,包括协议、合约、契约、订单、确认书等。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文件”指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纠纷处理相关的法律性文件。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合同”是指:(1)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或(2)其签订和履行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要影响的合同;或(3)二级公司对外签订的标的额较大的合同。
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应根据每个二级公司的具体情况,在人民币10—100万元(含本数)的金额幅度内,确定每个二级公司执行的“金额较大”的具体数额标准。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一般合同”是指除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合同以外的合同。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第八条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为集团公司合同管理的归口管理机构;二级公司法务部门在本公司范围内行使合同管理职能;未设立法务部门的,可以由专职或兼职法务人员行使合同管理的职能。
第九条公司资金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负责合同的分类专项管理,分别负责合同的资金管理审核和合同的业务审核。
第十条公司的法务、资金管理、业务部门有权依据各自的职责对合同进行审核监督,相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第十一条公司合同管理实行承办人责任制,业务、资金管理、法务部门的承办人应对其职务行为负责。
某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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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平朔公司及平朔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签订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具有合同性质的法律文件。
各控股公司、参股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包括:(一)借款合同、投资合同、担保合同;(二)并购、重组、改制、划转、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合同;(三)合资、合伙、合作、联营、合并、分立合同;(四)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五)勘探开发合同;(六)建设工程合同(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七)承揽合同(测试、生产加工合同);(八)保管、仓储、运输合同;(九)承包、租赁经营合同;(十)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十一)委托、行纪、居间合同;(十二)供用合同(供用电、水、气、热等);(十三)采购合同;(十四)其他合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管理包括合同事项的批准,合同主体资格审查、合同谈判、合同申报、合同起草、合同审查、授权委托、合同签署、履行、变更、解除、纠纷处理及合同保密、合同台帐、备案、档案等全过程的管理。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一、总则随着企业集团化经营的发展,集团公司内各个子公司之间以及与外部合作伙伴之间的合同日益增多且复杂。
为了保证集团公司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和高效性,提升合同管理水平,制定本合同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合同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内所有子公司与其合作伙伴之间的合同签订、履行、管理等各个环节。
三、合同的管理机构集团公司设立合同管理部门,负责集中管理和监督所有子公司合同事务,并制定合同管理政策和流程。
四、合同的签订流程(一)合同需由合同管理部门提供合同模板,并对模板进行定期维护和更新,以保证其法律合规性和适用性。
(二)合同当事方应按照合同管理部门的要求填写合同草案,并附上必要的支持文件和背景资料。
(三)合同管理部门收到合同草案后,将进行初步审查,确保合同的基本条款和条件符合公司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初步审查通过后,合同管理部门将合同草案提交给法务部门进行法律审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风险控制。
(五)法务部门完成法律审查后,将合同与相关意见一并提交给合同管理部门。
(六)合同管理部门根据法务意见以及其他审批要求,将合同草案转交给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七)经过所有相关审批部门的审批通过后,合同管理部门将合同正本交由双方当事人签署,并保留一份作为备案。
(八)签署后的原件交由合同管理部门存档,并将合同基本信息录入合同管理系统。
五、合同履行和管理(一)各子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并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报告合同履行情况。
(二)合同管理部门应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及时发现并解决合同履行中的问题和风险。
(三)对于涉及到的关键合同,可根据需要委派专人进行跟踪和管理,确保合同履行的及时性和质量。
(四)合同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所有合同进行风险评估和分类管理,对高风险合同进行特殊管理,并提供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对方案。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决争议(一)对于需要变更合同的情况,应按照合同管理部门制定的变更流程进行操作,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备案。
集团 合同管理办法

集团合同管理办法合同范本专家撰写的标题,集团合同管理办法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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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合同管理办法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内各类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保障集团利益,提高合同管理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内各类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
第三条集团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集团合同管理应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的预警和控制。
第五条集团合同管理应强化信息化手段的运用,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和便利性。
第六条集团合同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集团合同管理应加强对合同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合同管理水平和意识。
第二章合同签订。
第八条集团内各类合同的签订应当经过合同管理部门的审查和核准。
第九条合同的签订应当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内容应当真实、完整、清晰。
第十条对于涉及重大利益或风险的合同,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和论证,确保集团利益不受损害。
第十一条集团内各类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集团的合同签订流程和程序。
第十二条集团内各类合同的签订,应当加强信息披露,确保合同当事人的知情权。
第三章合同履行。
第十三条集团内各类合同的履行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
第十四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抗力等情形,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应当及时协商解决,或者依法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十六条集团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
第四章合同管理。
第十七条集团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档案,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八条集团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合同的分类、归档和检索工作,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和便利性。
第十九条集团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合同进行评估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二十条对于合同管理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处理并追究责任。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4篇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4篇篇1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一、总则随着企业发展的不断壮大和扩充,集团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的业务联系愈发紧密,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成为集团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为规范合同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效率,保护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二、合同管理的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在进行业务活动中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采购合同、租赁合同、劳动合同、服务合同等。
三、合同管理的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2. 诚实信用原则:签订合同的各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的履行符合诚实信用原则。
3. 利益平衡原则:合同签订双方应当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妥善平衡各自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4. 风险管理原则:合同管理工作应当按照风险管理原则,合理评估合同风险,制定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涉及的风险。
五、合同管理的流程1. 合同起草:当一方需要签订合同时,应当事先编制合同草案,并在内部审核后提交给对方进行商讨。
2. 合同谈判:双方根据合同草案进行合同谈判,协商并达成共识,明确合同中各项条款的具体内容,解决谈判中出现的分歧。
3. 合同签订:经双方谈判达成一致后,应当尽快签订正式合同文本,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确认合同的法律效力。
4. 合同履行:合同签订后,各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要求,共同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5. 合同变更:如有合同变更需求,各方应当事先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确认,方可生效。
6. 合同备案:已签订的合同文本应当统一进行备案登记,由集团公司指定的部门负责合同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六、合同管理的责任1. 集团公司领导对合同管理工作负总责,对合同管理政策和制度的制定、落实和监督负最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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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X集团有限公司和XXXX煤炭工业公司(以下简称“XXXX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保证XXXX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完善XXXX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促进XXXX公司合同管理信息化,保证依法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出资人利益和XXXX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XXXX公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等法律和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公司及XXXX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签订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具有合同性质的法律文件。
各控股公司、参股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包括:(一)借款合同、投资合同、担保合同;(二)并购、重组、改制、划转、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合同;(三)合资、合伙、合作、联营、合并、分立合同;(四)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五)勘探开发合同;(六)建设工程合同(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七)承揽合同(测试、生产加工合同);(八)保管、仓储、运输合同;(九)承包、租赁经营合同;(十)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十一)委托、行纪、居间合同;(十二)供用合同(供用电、水、气、热等);(十三)采购合同;(十四)其他合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管理包括合同事项的批准,合同主体资格审查、合同谈判、合同申报、合同起草、合同审查、授权委托、合同签署、履行、变更、解除、纠纷处理及合同保密、合同台帐、备案、档案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五条合同的签订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按照合同项目发起、申报、审查、签署的程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程序签订合同。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XXXX公司党政联席会议、招标工作会议是合同管理的最高决策层。
(一)公司招标工作会议主要职责是:1、研究物资采购类的招标。
属于费用类项目中的设备以及外委加工制作维修类的设备,单项金额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下同)以下的,由招标工作会议批准后执行;2、研究工程类项目的招标及委托。
单项金额在5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由招标工作会议批准后执行;3、研究服务类项目的招标及委托。
单项金额在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项目均由招标工作会议批准后执行;4、研究长协类项目。
所有新增长协类项目及其新增单位,由招标工作会议审议后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对长协类项目单位的定期考核结果及其退出(淘汰)单位,由招标工作会议提出意见后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续签(延续)的年累计采购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采购类长协项目及单位由招标工作会议审定,200万元以上的经招标工作会议提出意见后,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公司所有长协的日常采购、工程服务等招标结果均由招标工作会议批准执行;5、研究招标的方式。
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方式由招标工作会议批准;6、其它招标类项目(除本规定特别规定的权限以上的项目)如征地搬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等,单项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均由招标工作会议批准后执行,200万元以上的经招标工作会议提出意见后,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属集团集采类项目执行集团规定;7、列入采购计划的生产类材料备件物资,单项(包)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履行正常采购程序,经业务分管领导履行相关程序批准后执行,一般不再提交招标工作会议讨论;8、凡在《XXXX集团公司会议制度》规定招标工作会议权限以上的项目,由招标工作会议讨论通过后,由企业管理部汇总并经总经理审定后形成会议意见,提交执行董事批准后上公司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9、研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项目招标结果。
经合资公司研究决定的限额以上的项目招标结果,提报本会议研究通过后,提交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履行相关程序。
10、其它由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由招标工作会议研究的合同管理事宜。
(二)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合同管理主要职责是:研究公司招标工作会议决策权限以上的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外委维修、承包服务、设计委托、技术咨询等合同事宜。
第七条XXXX公司法定代表人、经授权的党委书记、总经理、副总经理级公司领导负责XXXX公司合同的签订工作,具体签订合同范围为:(一)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1、物资采购类: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上(包括1000万元)的合同;2、工程类: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上(包括1000万元)的合同;3、服务类: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包括500万元)的合同;4、其他类: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包括500万元)的合同;5、合同金额以单价计价的合同。
(二)党委书记在授权范围内负责签订:1、党务类合同。
2、分管范围内按副总经理级公司领导的授权范围签订的合同。
(三)总经理在授权范围内签订:1、物资采购类:标的额在300万元-1000万元的合同;2、工程类:标的额在200万元-1000万元的合同;3、服务类:标的额在100万元-500万元的合同;4、其他类:标的额在200万元-500万元的合同。
(四)副总经理级公司领导在授权范围内签订:1、物资采购类:标的额在300万元以下(包括300万元)的合同;2、工程类:标的额在200万元以下(包括200万元)的合同;3、服务类: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下(包括100万元)的合同;4、其他类:标的额在200万元以下(包括200万元)的合同。
(五)不涉及价款的合同,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署或授权公司其他领导签署。
第八条全资子公司的合同,按照第七条的规定,经XXXX公司领导分级审批后,由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
第九条所有合同在签订前,必须经法律事务部审核。
其中,XXXX公司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签订的党务类合同)、总经理负责签订的合同在签订前,必须经总法律顾问审核签字;除前述合同外的其他合同在签订前,经总法律顾问视情况授权的法律事务部负责人或法律负责人审核签字。
XXXX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负责签订的合同在签订前,应经XXXX 公司分管该业务的副总经理级领导审批。
按照《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规定需要上报中煤集团审批的合同,在中煤集团审批后,方能签订。
第十条XXXX公司法律事务部是XXXX公司的合同管理部门;提出合同申请的单位和部门是合同的发起单位;接受合同业务申请的部门是合同的承办单位(公司招标发起部门、经批准承办合同业务的部门);与合同签订相关的业务部门或单位是合同的协办单位;负责合同生效后全面履行合同的单位是合同履行单位。
第十一条合同管理部门是专职合同管理机构,并设专门合同管理人员;合同的发起单位、合同承办单位应设立本单位的专兼职合同管理机构,并设专兼职合同管理人员,指定的具体办理合同事务人员为合同承办人。
第十二条XXXX公司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中煤集团、XXXX 公司相关规定;(二)拟订并实施XXXX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流程;(三)参与XXXX公司重大合同的尽职调查、可行性研究、方案论证、谈判和签约;(四)制订XXXX公司合同标准文本;(五)审查各单位编制的合同项目计划草案并出具意见,作为公司批准列入年度计划和财务预算的依据。
(六)审查合同签订发起依据;(七)起草、审核合同文本,并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合同会签;(八)指导、监督、检查各单位的合同签订、履行和管理情况;(九)协助合同发起单位处理合同执行中出现的纠纷和问题;(十)办理XXXX公司重大合同的公证、鉴证等事项;(十一)对XXXX公司拟签订合同相对人资质进行审查。
在必要时,可对XXXX公司拟签订合同的相对人进行资信调查,并由合同承办单位、财务资产部、法律事务部共同进行。
(十二)建立合同档案及台账;(十三)管理授权委托书;(十四)加强和提高XXXX公司合同信息化管理水平;(十五)处理因合同纠纷提起的仲裁或诉讼事宜。
第十三条XXXX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审查的合同范围:(一)以XXXX公司为主体签订的所有合同;(二)以XXXX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为主体签订的所有合同;(三)按照XXXX公司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各单位需上报XXXX公司审查的借款、融资和担保合同;(四)各单位重大经济活动中签署的合同(包括合资、合作、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并购、改制、重组以及企业的合并、分立等合同);(五)各单位制订的各类标准合同文本(各单位签订合同,原则上应使用XXXX公司合同管理机构审查批准的标准合同文本);(六)其他合同。
第十四条公司各单位是合同的发起单位,负责本单位合同的申请并跟踪合同的签订情况。
主要职责:(一)编制本年度业务合同项目计划,报经批准后列入年度计划和财务预算。
未列入年度计划和预算的合同项目,应按有关规定报批后相应调整年度计划和财务预算;(二)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负责向公司合同承办单位提起项目申请;(三)负责本单位的合同文本起草(控股公司、成本单位、公关部、总工办),编制合同的相关经济、技术等专业性的附件;(四)负责本单位内部的合同会签工作,在业务上接受合同管理部门的指导;(五)负责全面履行本单位提起并经批准的合同,按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直到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协调处理合同关系,及时向合同承办单位和合同管理部门报告合同履行中发生的问题,并同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定期向合同承办单位、合同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提交合同履行报告;(六)负责处理合同执行中出现的纠纷和问题;。
第十五条公司招标发起部门、经批准承办合同业务的部门是合同承办单位,主要职责:(一)编制本年度业务合同项目计划,报经批准后列入年度计划和财务预算。
未列入年度计划和预算的合同项目,应按有关规定报批后相应调整年度计划和财务预算;(二)对合同发起单位提出的合同项目进行审核,确定是否需要启动所申请的项目,审核内容包括项目启动的必要性、可行性,计划费用金额及资金来源;编制、审核合同项目经济、技术等各项专业方面的要求和标准,保证技术要求明确、工程量清单准确;对确认启动的合同项目提出招标或谈判的建议,并负责提请公司党政联席会议或招标工作会议批准;(三)对于招标项目,在招标结束后向公司党政联席会议或招标工作会议汇报招标结果。
对于谈判项目,在谈判结束后向公司党政联席会议或招标工作会议汇报谈判结果;(四)在公司党政联席会议或招标工作会议批准合同事项后,按本管理办法履行合同申报程序。
(五)提请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审查所承办的合同,在合同业务上接受合同管理部门的指导。
(六)负责全面履行或监督履行本单位提起或承办并经批准的合同,按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直到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协调处理合同关系,保管好有关合同执行过程中履行(现场签证、货物验收等)、变更、解除的原始资料,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报告合同履行中发生的问题,并同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定期向合同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提交合同履行报告;(七)协助合同发起单位处理合同执行中出现的纠纷和问题;(八)负责对合同发起单位申报的合同项目和本部门发起的合同项目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附件、技术文件、招投标文件等资料备份留档,以备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