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户籍制度
我国户籍制度的历程与改革研究

我国户籍制度的历程与改革研究我国的户籍制度是指个人身份信息在国家政府内体系中的归属和管理方式,其主要作用是记录个人的基本信息和居住情况,并保证公民权利的行使。
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户籍制度也在不断调整与改革中。
本文将从历史的角度出发,探讨我国户籍制度的演变与改革研究。
一、我国户籍制度的历程1. 戶籍制度的起源中国古代贯彻的定居制,规定人民应归属于其乡邑、城镇或部落组织,建立家族册籍管理制度,记录每个家庭的人口信息。
此为我国户籍制度起源。
自汉代起,户籍管理逐渐成为国家制度之一。
到了唐代,户籍管理制度逐渐完善,户籍册科被设立,负责官制宗族、迁徙、统计等各项工作。
2. 新中国的户籍制度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户籍制度根据社会主义制度的要求进行了调整和改革。
政府对于户口和饭票的分配政策,借用富人在房间的回头率来调控和管理。
户籍制度的实施不仅是社会主义新制度建设的具体体现和重要组成部分,也为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奠定了基础。
3. 市民化户籍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户籍制度进一步得到改革。
继1984年建立户口口簿制度之后,1990年,国家开始实施城市市民化户籍制度。
此举的目的是将城市居住人口的经济、教育、医疗、公共卫生等公共服务待遇,与其户籍所在地的居民享有同等的权利。
这一制度改革针对的是户籍制度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分裂现象,使得城市居民获取社会公共福利进一步便利,加快了城市化进程。
4. 新时代的人口制度改革“十三五” 时期,国家开始覆盖全国县级行政区域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计划,这意味着我国户籍制度改革,正向基于居民权益原则的多元化和市场化方向推进。
以改革后的"居住证”制度为例,其本质是一种全国居住证明。
相较于过去的户籍系统,新制度取消了传统户籍管理的户口迁移和挂靠、调整人口统计、注销社平码等权限。
取而代之的是,以市场资本和居民权益为视角,落实个人信息保护和安全管理、多样化社会服务、优化居位条件等拓宽共识上的可行性。
我国户籍制度分析及改革

我国户籍制度分析及改革我国的户籍制度是指以户籍为基础,对全国人口进行统计管理和登记的一种制度。
户籍制度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但由于种种原因,在开放以后,该制度逐渐形成封闭性、歧视性和限制性的特点,给社会发展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首先,我国户籍制度中存在着明显的城乡二元对立。
根据户籍制度,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之间拥有完全不同的待遇,城市居民享受着更多的社会福利和公共资源,而农村居民则因缺乏户籍地权益而饱受限制。
这种二元对立,导致城市与农村之间的阶层差距越来越大,限制了农民工的城市化进程,导致社会不公平加剧。
其次,户籍制度中的迁移限制限制了人才流动。
由于户籍制度的存在,人们在迁移、工作和生活方面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很多人因为户籍制度的差异而失去了工作和生活的选择权。
这不仅影响了个人的发展,也影响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使得优秀的人才无法流动到需要的地方,造成人才资源的浪费。
此外,户籍制度还导致了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
由于户籍制度限制了农村居民进入城市,很多年轻人离开了农村,导致农村人口结构老龄化。
这不仅给农村经济发展带来了困难,也加剧了城市社会保障压力,对整个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针对以上问题,我国在过去几年中采取了一系列的户籍制度措施。
首先,取消了农村与城市之间的分割,实行了城镇化的政策。
这使得农村居民可以享受到更多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推动了农村和城市的融合。
其次,实行了户籍制度的简化和便利化。
申请、迁移和注销户籍的程序变得更加简单和快捷,让人们能够更自由地选择居住地和工作地。
另外,逐渐取消了农村与城市之间的福利差别,提高了农民工的待遇。
这些措施有助于打破城乡差距,促进社会公平与稳定。
然而,我国户籍制度还存在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政策的执行力度和效果不够,一些地方对户籍制度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进展缓慢。
其次,户籍制度还面临着经济压力和社会安全的考虑。
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可能会给城市经济和社会秩序带来一定的压力,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仍然需要进一步探讨和研究。
户籍制度的弊端

户籍制度的弊端我国户籍制度的弊端存在于我国现今的户籍制度。
我国户籍制度是一种区分人口常住地的制度,即根据人口所在地的不同,将人口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
农业户口主要是指农村居民的户口,而非农业户口则是指城市居民的户口。
然而,我国户籍制度存在着一些明显的弊端。
首先,户籍制度造成了城乡之间的严重区别。
由于户籍制度的存在,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之间形成了显著的差异。
农业户口的居民在享受城市公共服务、教育和医疗等方面存在明显的不公平。
他们往往没有城市居民同等的机会和权益,造成了城乡二元结构的不断扩大。
其次,户籍制度也导致了人才流动的限制。
由于户籍制度的存在,农村居民想要进入城市打工、就业或者求学都需要办理所谓的“三证一书”。
这些手续繁琐、时间长、费用高,给农村居民带来了极大的经济和时间负担。
同时,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一些农村居民即使进入城市工作也难以享受城市居民的福利和保障。
这导致了很多人才只能留在本地从事传统农业,无法将城市的经济发展和技术创新带到农村。
再者,户籍制度还存在着社会资源分配不公平的问题。
由于户籍制度的不合理,城市居民可以享受更好的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等公共资源,而农村居民则往往只能进入低档的农村医院和学校。
这导致了城乡资源的不平衡分配,使得农村居民的发展和生活质量无法得到合理保障。
最后,户籍制度还阻碍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由于户籍制度对人口流动的限制,造成了劳动力市场、土地市场和资本市场等的不平衡。
这不仅制约了经济的发展,也将农村居民和农业经济束缚在当前的低水平发展上,无法实现自身潜力的充分发挥。
综上所述,我国户籍制度存在着明显的弊端,给农村居民带来了巨大的不公平和不利。
为了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和社会公平的目标,我们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户籍制度。
这需要逐步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别,建立一个统一的户籍制度,使得每个中国公民都能享受同等的公民权益和社会保障。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实现人口的自由流动、资源的合理分配和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户籍制度改革内容

户籍制度改革内容前言我国户籍制度是指以居民为主体,通过登记建立居民的身份认定、住处地信息和统计监测系统,具有统计、管理、服务等职能的制度体系。
这个制度在我国有着特别紧要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了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进展的需要,我国相继推出了一系列的户籍制度改革内容,本文将就这些内容进行分析和总结。
户籍制度改革的背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流动的加添,户籍制度的不合理性日益显现。
一些城市拥有着大量的来自外地的流动人口,但他们并不享有与当地居民相同的权利,包括教育、医疗、社保等。
这不仅给这些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了诸多困难,也不利于城市化进程的深入进展。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相继出台了一些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力求更好地适应当下的社会需求。
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户籍制度的取消目前国内的一些中小城市和城镇正在试点取消户籍制度。
这个改革方案的核心是将户籍制度与居民身份证挂钩,用一张身份证即可实现在全国范围内的流动和公共服务使用。
而户籍制度将只作为个人信息登记的一种形式存在,不再关联于社会保障福利等紧要权益。
这个改革方案有利于解决城市人口流动的问题,使得流动人口在城市生活中获得更多的便利和权利。
但同时,也需要考虑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加强的管理和监管手段,防止人口流动造成的社会问题。
户籍制度的改革另一种改革方案是对户籍制度进行改革,使得它更适应于当下的现代化社会需求。
比如,在一些城市中已经实行了“居住证制”度,即通过居住证明现在当地的留宿和公共服务。
同时,户籍制度改革还包括对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如: 1. 在城市中已经生活了很长时间的流动人口如何就地落户的问题; 2. 将户口从农村转移到城市的问题;3. 对一些特别群体(如农夫工)的户籍问题进行解决。
这些改革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也需要注意各种防范措施,避开显现社会问题和冲突。
户籍制度与社会保障的挂钩我国户籍制度与社会保障制度、医疗保障制度等社会福利制度是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的。
我国户籍制度

我国户籍制度我国户籍制度,也被称为户口制度,是指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我国人口按照不同的居住地分成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两类,这个制度在我国实行已有数十年的历史。
我国户籍制度最主要的特点是城乡二元结构。
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农村户口一方面受到土地政策的影响,享受农田指标、农村居民基本养老和医疗救助等权益;另一方面,在就业、教育和社会福利等方面则面临着很多限制和不公平待遇。
而城市户口则享受着更多的城市公共资源和社会福利,因此成为很多农民工和来自农村的人们的梦想。
然而,我国户籍制度也存在不少问题和弊端。
首先,户籍制度严重影响了人们的自由迁移权。
根据户籍制度的限制,除非符合特殊条件,否则不能自由地从一个城市迁移到另一个城市。
这种限制导致了大量的农民工成为了“外来人口”,他们在城市生活面临着诸多的困难,包括不得落户、教育医疗条件差等。
其次,户籍制度也造成了农村和城市之间的不平等。
因为对农村户口的限制和不公平待遇,许多农村人口被迫背井离乡去城市打工,而城市居民则享受着更多的公共资源。
再则,户籍制度还会导致人们的民生权益受到侵害。
由于户籍制度本质上是一种区分和限制公民权利的制度,因此容易导致贫困人口、弱势群体的机会被剥夺,丧失了平等和公正的基本原则。
面对户籍制度的问题和弊端,我国政府也一直在探索改革的途径。
在过去几年中,政府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试图缓解城乡差距,推动户籍制度改革。
比如,逐步放松了在城市落户的条件,推行了积分落户制度;加大了对农村教育、卫生和社保等方面的投入;实行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等。
这些改革尽管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挑战,但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农民工和农村居民的权益保护和社会公平做出了积极贡献。
综上所述,我国户籍制度是一个复杂的制度体系,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社会秩序和安定,但也存在许多问题。
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这些问题,推动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更加公平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制度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制度,是中国实施的以户为单位的人口管理政策,户籍表明了自然人在本地生活的合法性。
中国的人口管理长时间以来基于此制度。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户籍制度根据地域和家庭成员关系来划分人口,把户口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以控制人口迁移,这一点引起广泛争议与指责。
户籍制度是具有所谓“中国特色”的一项制度。
根据邓聿文的考察,目前全世界仅仅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朝鲜和贝宁三个国家实行严格的户籍制度。
而据了解,即使朝鲜的户籍制度,也没有在农民和工人之间划出差异性鸿沟。
也有人将中国大陆的户籍制度比作印度歧视性的职业种姓制度。
目录1概述2初期3中期4现状5难题6中国户籍制度变迁50年7各方意见8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制度-概述周宣王中国在其历史上采用了很多种方式来管理人口,基本的管理方式则大致相同,都是由官员负责维护人口的档案,以作决策参考。
从周朝时期以来的大部分时间,统治阶级都采用了不同的形式的户籍制度。
根据《文献通考·卷十·户口考一》,周宣王时就有官吏负责“少多、死生、出入、往来者”。
周礼中则记载内史、司会、冢宰都存有户籍副本。
根据到国都距离的不同,周朝将领土划分为乡、遂和都鄙,用来执行不同的税收、征兵和土地划分制度[1]。
但是类似现代的限制人口迁移和户籍注册制度则首见于保甲制度。
管仲提出“禁迁徙、止流民、圉分异”的政策,限制人口的流动,以及自行分家。
而商鞅的《商君书·垦令》中则提出“使民无得擅徙”。
萧何的《九章律》中包含了“户律”,将户籍制度用法律规范下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制度-初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制度中国共产党建国以来,中国的户籍管理制度的变化大致可划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1958年以前,属自由迁徙期;第二阶段,1958年-1978年,为严格控制期;第三阶段,1978年以后,半开放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颁布了第一部户籍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确立了一套严格的户口管理制度,它包括常住、暂住、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更等7项人口登记制度。
我国居民户籍管理条例

我国居民户籍管理条例
引言
该文档旨在对我国居民户籍管理条例进行简要介绍和分析。
居
民户籍管理条例是我国为了规范和管理居民户籍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背景
居民户籍管理条例是我国政府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促进经济发展而制定的重要法规。
它对居民的户籍登记、变更、迁移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旨在建立一个高效、公正、透明的户
籍管理制度。
主要内容
居民户籍管理条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户籍登记:规定了居民户籍登记的程序和要求,包括居民应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登记机关的职责和义务。
2. 户籍变更:明确了户籍变更的情况和程序,包括婚姻、离婚、出生、死亡等情况下的户籍变更要求和办理流程。
3. 户籍迁移:规定了居民户籍迁移的条件和手续,包括居民迁
往其他地区或国家时的迁移要求和程序。
4. 户籍管理机构:明确了户籍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力,包括居
民户籍档案的管理、信息共享等方面。
5. 户籍保护:强调了居民户籍的保密性和安全性,明确了未经
授权不得查阅、使用居民户籍信息的规定。
实施和监督
为了确保居民户籍管理条例的有效实施,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督
机制和措施。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户籍管理机构的监督,确保其依法
履职;同时,公民也应加强自我监督,积极配合居民户籍管理工作。
结论
我国居民户籍管理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
公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各相关方应共同努力,确保居民户籍管理
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我国的发展和稳定做出贡献。
---以上为简要介绍和分析,仅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制度(以下简称“户籍制度”)是指国家对居民的居住地、身份、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在中国,户籍制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与人们的身份、权利、义务等方面都有关系。
本文将围绕着户籍制度的概念、历史、现状及特点进行详细介绍。
一、概念户籍制度是在国家行政管理体制下,为了实现国家社会管理的需要而建立的管理制度。
户籍是指国家对公民及其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和流动情况的登记,记录人口数量和人口流动情况,以便管理和服务,具有社会控制、社会管理、社会监督等作用。
户籍制度是管理和控制人口流动,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法律规定。
二、历史中国的户籍制度可以追溯到古代。
最早的户籍制度被称为“籍贯制度”,是西周时期开始实行的。
在这个制度下,人们的身份和所属家族是由出生地、祖籍地(籍贯)来确定的。
到了西汉时期,户籍制度经过一定的改革,成为了“乡里制度”。
在这个制度下,人们的身份和地位是由他们所居住的乡里来决定的。
到了明清时期,户籍制度经历了更深层次的变革,成为了“户口制度”。
在这个制度下,户口被确定为记录居民基本信息的主要手段,并且规定了居民的人口统计方法。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了加强对人口流动的控制和管理,建立了全国统一的户籍制度。
在这一制度下,居民的基本信息被记录在户籍簿上,并且规定了人口迁移、流动、变更等方面的规则。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流动的加剧,户籍制度也逐渐趋于完善和灵活。
三、现状目前,中国的户籍制度主要包括两种类型: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
农业户口主要指农村居民,而非农业户口则包括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
在这两种类型的户口中,城市居民的非农业户口是高级别的户籍类型。
由于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之间的划分很明显,其对人口流动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也很明显。
在现代社会中,户籍制度主要发挥以下作用:1. 管理和控制人口流动。
通过居民的户籍来进行人口流动控制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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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户籍制度【户籍制度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中国大陆的中国公民实施的、以户为单位的人口管理制度。
户籍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户籍制度仅指以反映人口基本信息为核心的户籍登记、统计、档案、证件等内容的行政法律制度;广义的户籍制度则包括与户籍密切相关的一系列社会管理制度,不仅是提供人口统计的基本信息资料,而且包括与公民的身份、职业、迁徙等权利相关的一系列的社会管理制度。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指出,要让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真正实现市民化,融入城市社会。
到2020年,要基本形成新型户籍制度。
户籍制度,也就是户口制度,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形成的一种社会制度,是指通过各级权力机构对其所辖范围内的户口进行调查、登记、申报,并按一定的原则进行立户、分类、划等和编制。
它是统治者征调赋役、落实行政管理、执行法律的主要依据,也是国家对农民实行道德教化、经济剥削、人身控制的重要途径,所以,历代王朝都沿袭着这一制度。
【中国户籍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户籍制度将公民分为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升学、就业、社会保障、居住等都与户口挂钩,并且两类户口的的规定作为区别对待。
公安部门正在起草《户籍法》准备提交全国人大,预计会对目前严格的户籍规定做松动。
目前部分地区(例如青岛)已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制度,统一为居民户口。
在中国,法律规定户口簿也是有效身份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户籍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很多歧视性政策得以实施的依据。
比如,在教育方面,不同城市户籍的学生,面临的竞争是不平等的。
拥有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户籍的学生,可以凭户口优势低于其他城市学生的分数(目前部分省市高考不为统考。
但需要指出的是统考卷的总分要高于地方卷。
)考取本地的大学。
在就业方面,很多城市招录公务员、一些公司招录职工,都会倾向于有本市户籍的应聘人员。
必须指出的是,在某个城市生活,不一定意味着拥有这个城市的户籍,除非是官方认可的有限的渠道。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要将自己的户籍从一个城市调往另一个城市,都是相当困难和繁琐的事情。
很多人只注意到从外地户籍迁往北京很困难,实际上,拥有北京户籍的人要迁往新疆,也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目前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户籍制度与计划生育政策相生相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计划生育制度是依赖于户籍制度而得以实现的。
如果没有户籍制度,中国无法实现限制人口增长的目的。
因此,很多“超生”的人,他们面临的最大困难就是,超生的儿童无法登记入户口,无法享受正常的教育和培训,被排挤于正常的社会制度之外。
在户口迁移的时候,很重要的一个审查方向,就是迁移者是否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往往迁移者要提供大量的资料、填写繁琐的表格,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流动日益频繁的今天,对流动中的人口监测其是否曾有生育,是很困难的事情。
在同样涉嫌侵犯人权的单配偶制度下所引发的未婚先孕、婚外情、包二奶、私生子相对增多的今天,要检测一名男性的计划生育情况是不可能的任务。
因此,计划生育的矛头直接指向了女性。
因此,在现有制度下,女性办理户口迁移时,比男性遭遇了更多的障碍。
这实质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的宗旨。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发了《全国人口普查条例》。
该条例自2010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这个条例,2010年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将实行第六次人口普查。
普查的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的自然人和在中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
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取得永久居民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将面临着户籍被注销的危机。
【我国户籍制度历史演变】萌芽户籍制度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登记制度;一是管理制度。
户籍登记在中国很早就出现了。
据甲骨文记载,商王朝已开始实行人口登记制度,有“登人”或“登众”,即临时征集兵员的记载。
如殷墟甲骨卜辞“辛巳卜,贞,登帚好三千,登旅万呼伐”,“登人三千呼战”等等皆是。
《尚书·多士》篇说:“惟殷先人,有册有典”可见当时已有了人头统计。
这可以视为我国户籍登记制度的萌芽。
西周时期西周时创建了原始的人口登记办法。
据《周礼·秋官·司民》记载:“司民掌登万民之数,自生齿以上,皆书于版,辩其国中,与其都鄙,及其郊野。
异其男女,岁登下其死生。
及三年大比,以万民之数诏司寇。
司寇及孟冬祀司民之日,献其数于王。
王拜受之,登于天府。
”可见,当时已设立了掌握户籍的官职“司民”,对生齿(男孩满8个月,女孩满7个月为生齿)以上的人,按不同性别登记于册,即“书于版”,并分城(都)乡(鄙)进行人口统计(这是如今已知我国最早的城乡人口划分)。
另外,每年要对人口的出生和死亡进行登记,以掌握自然变动情况,每隔三年进行一次人口调查核实(即“大比”),孟冬(阴历十月)时上报。
所以说,周朝已有了户籍登记制度的雏形。
春秋战国时期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为扩大兵源,增加赋役,稳定社会秩序,纷纷建立严格的户籍登记制度,即“书社制度”和“上计制度”。
“书社制度”的内容是:百姓25家为1社,“社之户口,书于版图。
”“上计制度”是:郡、县长官每年于年底前将下一年度的农户和税收的数目作出预算,书之于木券上,呈送国君。
如商鞅变法规定“四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削。
”秦朝时期随着封建制度的日趋成熟,户籍登记制度也日趋完善,周知民数已成为立国之本。
秦始皇十六年(前231年)规定男子不论成丁与否,一律登记年龄。
汉代,户籍至少三年一造(有的学者认为是年年更造),县、道官吏负责对户口的验查和登记,时称"案户比民",简称"案比"。
案比的时间在当年仲秋之月(8月)。
届时,老百姓必须扶老携幼,前往县府,聚集廷中,待接受主吏的验阅。
户籍的载入者主要是20-60岁的男子。
为了防止人们为逃避苛役而瞒报、虚报,政府还特意制订了临时性的查察措施。
魏晋南北朝时期魏晋南北朝时期沿袭了秦汉时期的户籍登记制度,实行黄籍、白籍制,黄籍记载服役年龄的人口,白籍记载流亡江南的北方人口。
东晋南朝时期,由于战争频繁,户口流徙严重,为了整理户籍,实行了多次“土断”,将北方侨居人口和浮浪人口,统一登入当地户籍,加强对他们的控制,以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
隋唐时期隋唐时期实行“输籍定样”制,规定:民始生为黄,4至15岁为小,男子16至20岁为中,21至59岁为丁,60岁为老。
唐玄宗时改18至22岁为中,23岁为丁。
国家每年一造计帐,3年一造户籍。
户籍簿一式三份,一份留县,一份送州,一份送户部。
编制户籍时,"县司责手实计帐,赴州依式勘造,乡别为卷,总写三通。
其缝皆注某州某县某年籍,州名用州印,县名用县印。
"唐代仍实行“案比”制度。
唐代人李贤为《后汉书》作注,称汉代的“案比”,在唐代叫“貌阅”。
敦煌文书唐代籍帐残卷中,关于被登记人的面貌特征和疫疾的情况的记载很多。
如某人“右足跛”、“耳下小瘤”等。
案比之后,正式造籍,其原则是自生齿以上,人皆著籍。
根据北朝西魏大统13年(547年)敦煌地区的计帐文卡看,从黄(1-3岁)、小(4-9岁)到老(60岁以上)、侯(残疾、废疾、笃疾),从家庭成员到奴婢、养子都登记在册。
这种户籍格式,一直延续到明清时代。
宋元时期宋元时期户口的编造时间间隔也是三年。
“三年一大比,造户籍、上计帐。
每造凡三本,一留县,一送州府,一申省部。
”宋代是编造五等丁户簿,重点是评估和确定户等。
元代在村社还置有一种鼠尾簿,随时登记户口的变动。
明朝时期明朝,朱元璋于洪武三年(1370)下诏,户部籍天下户口,并置户贴。
登记的主要内容是籍贯、丁口、姓名、年龄等。
为防止假冒、伪造,政府将户贴“以字号编为勘合,用半印钤记,籍藏于部,贴给于民”。
上报方式是地方基层组织将当地户口“取勘明白”,汇集后到县,“县报于州,州类总报之于府,府类总报之于布政司,布政司总类呈报本部立案,以凭稽考”。
清朝基本继承了明代的户口登记制度。
最初是三年一编审,后来改为五年一编审。
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取消五年一次的户口编审制度,代之以通过“岁计”了解各地户口增减情况。
民国时期民国时期先后出台了《户籍法》(1931年)和《户口普查法》(1947年),推行国民身份证制度(1946年),建立了各级户政机构。
【户改时间表】改革把握三原则不能拉进城被落户。
黄明表示,当前,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必须把握一些重要原则。
一要尊重意愿。
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群众自主定居的意愿,群众要不要进城、进哪个城、何时进城,都要让群众自主选择,不能把农业转移人口“拉进城”、“被落户”。
要逐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的合法权益。
二要分类实施。
国家层面作出政策安排、明确总体要求,由各地根据不同地区资源环境综合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办法,并向全社会公布,让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了解不同城市的落户条件,合理安排自己的未来,给大家稳定的预期和希望。
三要有序推进。
要立足于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人口大国的基本国情,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
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更要扎实,不刮风、不冒进、不搞运动。
【路线图和时间表】:2020年形成新型户籍制度黄明表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这为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明确了路径和要求。
黄明称,目前已经形成了《关于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稿,并由6个部门负责同志带队组成工作组,分赴东中西部部分省区市听取意见。
总的考虑是,整个户籍制度改革工作要遵循规律、因势利导、统筹配套、有序推进,确保取得好的效果。
待报中央审批和部署后,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组织实施,由各地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差别化的落户政策和实施方案。
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进程,要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与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相一致。
具体到户籍制度本身,到2020年,要基本形成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城乡统一、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户籍制度变迁】基本综述户籍制度改革是当前备受关注的话题之一。
户口,或许是烙在每人身上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最深印痕。
改革户籍制度无疑对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适应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人才资源配置市场化,确保中国经济长期保持稳定发展等都具有重大意义。
当前,全国各地正结合本地实际,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步伐。
弊端介绍1、削弱了经济要素的自由流动,阻碍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利于形成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及人才市场,“城市关门”现象出现,抑制了劳动力、人才的自由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