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责任倒查追究制度(精)

合集下载

隐患责任倒查制度范本

隐患责任倒查制度范本

隐患责任倒查制度范本一、引言隐患责任倒查制度是现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手段,通过对事故隐患的责任追究,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企业的安全。

为了规范隐患责任倒查工作,并使其更加科学、高效,制定隐患责任倒查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总则1. 隐患责任倒查制度的目的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确保员工和财产的安全。

2. 隐患责任倒查工作应当坚持全员参与、问题导向、及时查处的原则。

3. 隐患责任倒查工作应当与其他管理制度相衔接,形成整体保障机制。

三、责任分工1. 企业领导层责任企业领导层要高度重视隐患责任倒查工作,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隐患责任倒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安全生产部门责任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组织隐患责任倒查工作,建立健全隐患责任倒查的工作机制。

3. 隐患责任发现人责任任何发现隐患的人员都有责任上报,确保隐患的及时发现和处理。

4. 隐患责任处理人责任负责具体处理隐患的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隐患进行及时、全面的整改。

5. 隐患责任审核人责任负责审核整改情况,确保隐患的整改工作符合标准要求。

四、工作流程1. 隐患发现和上报任何人员发现隐患都有义务及时上报,上报隐患应注明隐患的具体情况和可能的危害,以及隐患发现人的姓名和职务。

2. 隐患责任追究企业安全生产部门收到隐患上报后,要立即成立调查小组,对隐患进行调查和定性,并确定责任的主体。

3. 隐患责任处理对于定性的隐患,隐患责任处理人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整改。

4. 隐患整改验收隐患责任审核人根据整改方案要求,对整改情况进行审核验收,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和完善性。

5. 隐患登记和档案管理企业安全生产部门要将每个隐患的相关资料进行登记和归档,作为后续工作的参考。

五、责任追究和奖惩机制1. 对于责任主体未履行隐患整改责任的,将按照企业相关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2. 对于因隐患导致事故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

隐患责任倒查制度

隐患责任倒查制度

隐患责任倒查制度
是一种安全管理制度,旨在以责任追溯的方式,明确隐患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归属。

其主要原则是发现隐患后,首先确定隐患的责任主体,然后倒查责任链,追究各级责任人的责任,直至找出最终的责任归属。

隐患责任倒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追究责任,推动责任人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以达到防范事故的目的。

具体操作流程一般为:发现隐患,确定责任主体,倒查责任链,追究责任。

在实施隐患责任倒查制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主动发现隐患:企业组织人员要主动巡查和检测,及时发现隐患,并进行记录和整改。

2. 确定责任主体:针对发现的隐患,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确保责任的明确性。

3. 倒查责任链:根据隐患的性质和责任主体,逐级倒查责任链,确定责任人和责任层级。

4. 追究责任:根据责任链确定的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包括纪律处分、经济赔偿等。

5. 及时整改:责任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隐患进行整改,确保安全问题得到解决。

6. 监督检查:对责任人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改措施有效执行。

隐患责任倒查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避免因责任不明导致事故发生,能够明确责任人的责任,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2023年隐患责任倒查制度

2023年隐患责任倒查制度

2023年隐患责任倒查制度隐患责任倒查制度是针对隐患问题而设立的一种责任追溯机制。

在2023年,我国将进一步完善隐患责任倒查制度,以提高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制度的意义隐患责任倒查制度的建立意味着,事故责任不再只由事故现场直接责任单位承担,而是通过倒查责任链,将事故责任追究到源头,追求事故防范管理的全链条闭环。

二、制度的原则1.严格责任追究原则:对于发生事故的企事业单位,要形成一人负责、多人负责的工作责任体系,确保各个岗位、各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责任人,并对责任人实行严格的追责机制。

2.全面排查原则:通过全面排查,确定可能存在的隐患,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完善隐患记录、整改、验收和复查等制度,确保隐患得到有效管理和控制。

3.规范执法原则:建立健全执法队伍,确保执法人员行使执法权力的公平、公正、公开,对违法违规行为不护短,对严重事故责任人进行严厉打击。

4.科技支撑原则: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作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事故隐患的排查和预警能力,加强监管和管理的科技手段。

三、制度的实施1.事前预防: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规范,开展隐患排查和评估工作,完善隐患记录和整改机制。

2.事中监管: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监督,建立隐患台账,定期开展检查和督促整改,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3.事后倒查:一旦发生重大事故,责任部门要迅速成立调查组,按照责任追究原则,开展责任倒查工作,明确责任人员,并对他们进行严肃追责。

四、制度面临的挑战1.宣传教育不到位:一些企事业单位对于隐患责任倒查制度的认识还不够深入,缺乏相应的宣传教育,导致制度的执行不力。

2.监管力量不足:目前我国的监管力量还不够充分,监管部门的人员和技术力量需要进一步提升,才能更好地落实隐患责任倒查制度。

3.法律制度欠缺:在隐患追责方面,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对于事故责任追究的界定和处罚力度有待加强。

煤矿安全隐患责任倒查追溯制度

煤矿安全隐患责任倒查追溯制度

(四十一)安全隐患责任倒查追溯制度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增强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力度,把不安全隐患当做事故处理,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消灭重复隐患,保障煤矿企业安全发展,提升煤矿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安全隐患责任倒查追溯制度。

一、隐患责任倒查追溯范围1、凡在上级部门检查时被罚款处理的;2、隐患问题已上隐患排查台账,而未按期整改到位的;3、有关工作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人为产生隐患的;4、煤矿产生重大隐患,有关人员漏查的;5、上级单位和人员查出的安全隐患,下一级应查而没有查出的;6、有重大隐患或触及安全红线的;7、有“三违”行为不采取措施被上级部门直接查出的;8、因管控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力,而导致发生隐患扩大的;9、上级部门或公司领导指示有必要进行责任倒查追溯的其他隐患。

二、隐患责任倒查追溯启动程序1、公司安全检查发现矿井存《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列举的重大事故隐患矿井没有查出的,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组织分析矿井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原因,总经理负责启动安全隐患责任倒查追溯程序。

2、矿井安全隐患查出后,由安全科对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若隐患属非人为原因造成,要制定整改方案,经矿长审批后限期整改,重大问题由各系统专业人员进行论证,然后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若隐患产生原因属人为责任,启动矿井安全隐患责任倒查追溯程序。

3、矿井内部查出的一般隐患报安全矿长批准,由安全科组织有关人员分析原因和责任的倒查追溯。

4、矿级以上查出的隐患,经分析属人为因素造成的,由矿长主持,安全矿长协助,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隐患责任倒查追溯原因和责任。

5、重大隐患和触及红线隐患立即停产整改,由矿长亲自负责,挂牌督办,并落实隐患原因和责任的倒查追溯。

6、作业地点(设备)出现不安全隐患,由班组长或跟班人员查出的,追溯作业人员(岗位)责任。

7、作业地点(设备)出现不安全隐患,科长查出的,追溯队长、班组长或跟班人员及作业人员(岗位)责任。

隐患排查责任倒查制度范本

隐患排查责任倒查制度范本

隐患排查责任倒查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力度,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切实起到惩前毖后的作用,保障煤矿企业安全发展,提升煤矿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煤矿所有科室、生产队。

第三条隐患排查责任倒查制度的目的: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力度,消除安全隐患;强化责任意识,提升煤矿管理水平。

第二章隐患排查责任倒查范围第四条隐患排查责任倒查范围包括:1. 在上级部门检查时被罚款处理的安全隐患;2. 矿井应排查而未排查、应完善而未完善、应建立而未建立的缺项部分,经主体公司排查后未及时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被上级机关查处的;3. 有重大隐患或触及安全红线的隐患,矿井无及时治理无采取措施、被上级机关给予停产整顿的;4. 有三违行为不采取措施被上级部门直接查出的;5. 上级部门或公司领导指示有必要进行责任倒查的其他隐患。

第三章隐患排查责任倒查启动程序第五条隐患排查责任倒查由煤矿的隐患责任倒查追溯制度执行负责单位启动。

隐患排查产生查出后,首先由安环科会同相关科室或区队对理由进行分析。

若理由属非人为理由造成,要制定整改方案,经矿长审批后限期整改。

重大隐患必须立即上报公司和安全监管部门,并按照公司要求进行整改。

第六条隐患排查责任倒查追溯程序:1. 成立隐患排查责任倒查小组,由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2. 倒查小组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调查,查明相关责任人;3. 倒查小组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4. 倒查小组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5. 倒查小组对整改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全矿职工监督。

第四章隐患排查责任倒查结果处理第七条隐患排查责任倒查结果处理:1. 对排查出的隐患,矿井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2. 对重复出现的隐患,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大处罚力度;3. 对隐患排查责任倒查过程中发现的好做法和好人好事,要给予表彰和奖励;4. 对隐患排查责任倒查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和完善。

煤矿隐患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煤矿隐患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和考核
监督机制:建立 完善的监督机制, 对煤矿隐患排查 治理工作进行监 督,确保工作落 实到位。
考核办法:制定 具体的考核办法, 对煤矿隐患排查 治理工作进行考 核,对工作不力 的单位或个人进 行问责处理。
监督和考核的流 程:明确监督和 考核的流程,包 括监督的方式、 考核的内容、考 核的时间等。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开展安全教育活 动,提高员工安 全意识
加强宣传力度, 普及安全知识
定期组织培训, 提高员工技能水 平
建立奖惩机制, Biblioteka 励员工积极参 与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设立专门的监督检 查机构,定期对煤矿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确保隐患排查和责任倒查工作的有效开 展。
加强与其他相关制度的衔接和配合,可以更好地发挥煤矿隐患责任倒查追究制度的作用, 提高煤矿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
未来,需要进一步完善煤矿隐患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加强与其他相关制度的衔接和配合, 形成更加科学、有效的煤矿安全管理机制。
加强与其他相关制度的衔接和配合,可以促进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 学化,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单击此处添加章节标题
章节副标题
煤矿隐患责任倒查追究制 度的目的和意义
章节副标题
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目的:通过煤矿隐患责任倒查追究制度,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 产安全。
意义:通过倒查追究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监管,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的意识和能力,促进煤矿 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倒查追究制度的作用:对煤矿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对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形成有效 的威慑和制约机制。
加强日常监督:加强对煤矿企业的日常 监督,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 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到 位。

隐患责任倒查制度(精)

隐患责任倒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隐患排查治理文件精神,及时排查、有效治理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栖凤煤业有限公司结合矿井实际,牢固树立“隐患排查零盲区、隐患治理零搁臵”和“制造隐患有代价、排查隐患有奖励、整改隐患有报酬、未改隐患严追究”的安全理念,积极推行班组联保安全管理模式和隐患责任双倒查机制(隐患产生原因倒查和隐患责任倒查),推动我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隐患排查、治理和倒查坚持“全员参与零盲区、全程跟踪促整改、责任倒查严追究”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各科、队。

第二章组织领导与原则第四条成立隐患倒查领导小组,负责矿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组长:李继明副组长:王芳林成员:刘文正刘灵全刘志坚张旺才朱建国曹向成温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由安全科科长温进兼任办公室主任。

具体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倒查和奖惩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对隐患排查、整改、验收销号工作进行登记建档。

第五条隐患倒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召开隐患排查分析会和隐患治理总结会;组织相关部门制定隐患整改方案、专项措施;对隐患整改过程进行全程管控;对隐患产生的原因和隐患责任进行倒查,追究相关部门及个人的责任。

第三章隐患排查第六条矿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班排查、日排查、旬排查和上级部门检查组成。

1、班排查:由带班领导和值班领导组织人员每班开展一次井上、下安全隐患排查。

重点排查现场“三违”情况等。

2、日排查:入井干部(矿级领导、跟班科长)每人至少查出一条隐患,由安全科汇总,安全科安排落实。

重点排查瓦斯、水害防治等措施落实情况等。

3、旬排查:每旬由矿长按照职责分工组织采掘、“一通三防”防治水和机电运输各个专业组织对井上下进行一次专项隐患排查。

重点排查采、掘、机、运、通各个系统完好情况等。

4、上级部门检查:上级部门检查包括安全大检查、专项检查、执法检查等,查出隐患由安全科汇总上报隐患倒查领导小组,落实到整改,并进行监督。

隐患责任倒查制度模版

隐患责任倒查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

第三条隐患责任倒查制度是指通过建立健全的责任倒查机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督促其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隐患责任倒查制度的核心内容是明确责任主体、责任范围、责任程序和责任追究方式。

第二章责任主体第五条上级领导是本单位隐患责任倒查的主体,需要对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确保隐患得到及时解决。

第六条部门负责人是本单位各部门的隐患责任倒查的主体,需要对本部门的隐患进行负责。

第七条班组长是本单位各班组的隐患责任倒查的主体,需要对本班组的隐患进行负责。

第八条安全员是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人员,负责监督和协调隐患的管理工作,是隐患责任倒查的重要参与者。

第三章责任范围第九条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二)隐患整改的督促和监督;(三)隐患处理结果的报告和通报;(四)其他与隐患相关的工作。

第四章责任程序第十条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并明确具体的责任分工。

第十一条隐患的发现应及时上报,上级领导要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指导相关部门或班组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针对发现的隐患,部门负责人或班组长要指定专人负责整改,并确定整改时间和责任人。

第十三条安全员要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督促隐患的整改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或班组长汇报整改情况。

第十四条部门负责人或班组长要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和总结,以确保整改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五条对于未能按时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部门负责人或班组长要深入调查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管理措施。

第十六条对于造成重大事故的隐患,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隐患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定稿

隐患责任双倒查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增强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力度,把不安全隐患当做事故处理,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消灭重复隐患,切实起到“惩前毖后”的作用,保障煤矿企业安全发展,提升矿井管理水平。

经矿上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总则本制度适用于登电集团新玉煤矿所有科室、队。

第三条隐患责任倒查范围1、凡在上级部门检查时被罚款处理的;2、安监科已上隐患登记表,而隐患未按期整改到位的;3、有关工作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人为致使产生隐患的;4、矿井产生重大隐患,有关人员漏查的;5、上一级别单位和人员查出的安全隐患,下一级应查而没有查出的;6、有重大隐患或触及安全红线的隐患的;7、有“三违”行为不采取措施被上级部门直接查出的;8、因隐患整改不力,控制措施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隐患扩大的;9、上级部门或公司领导指示有必要进行责任倒查的其它隐患。

第四条、隐患责任双倒查启动程序矿上的隐患责任双倒查制度执行负责单位为安全监察科(安监科)。

隐患产生查出后,首先由安监科会同相关科室或区队对原因进行分析,若原因属非人为原因造成,要制定整改方案,经矿长审批后限期整改,重大问题由各系统专业人员进行论证,然后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若隐患产生原因属人为责任,由安监科牵头,相关科室参加,启动责任追究程序。

1、安监科经审核认定符合生产安全煤矿隐患责任倒查范围条件的,矿内查出的一般隐患报安全矿长批准,由安监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隐患原因和责任的“双倒查追究”;2、矿级以上查出的隐患,经分析属人为因素造成的,由矿长主持,安全矿长协助,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隐患责任倒查原因和责任的“双倒查追究”;3、重大隐患和触及红线隐患立即停产整改,由矿长亲自负责,挂牌督办,并落实隐患原因和责任的“双倒查追究”。

4、作业地点(设备)出现不安全隐患,由班组长或跟班人员查出的追究作业人员(岗位)责任;5、作业地点(设备)出现不安全隐患,科长查出的,追究班组长或跟班人员及作业人员(岗位)责任;6、作业地点(设备)出现不安全隐患,跟班矿长查出的,追究科长、班组长或跟班人员及作业人员(岗位)责任;7、作业地点(设备)出现不安全隐患,矿长查出的,追究跟班矿长、科长、班组长或跟班人员及作业人员(岗位)责任;8、作业地点(设备)出现不安全隐患,上级部门或主体公司查出的,追究矿长、跟班矿长、科长、班组长或跟班人员及作业人员(岗位)责任;9、矿井隐患倒查及追究工作由安监科负责组织工作。

煤矿隐患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行政处分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警告
对责任人进行书面或口头警告。
记过
对责任人进行记过处分,并记录在 案。
降级
对责任人进行降级处理,并可能影 响其职业发展。
辞退
对责任人进行辞退处理,并可能禁 止其再从事煤矿工作。
经济处罚
罚款
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处理,金额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赔偿
要求责任人赔偿因其失职而造成 的经济损失。
没收非法所得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建设尚不完善,信息 录入不规范,数据共享不够充分。
工作展望和计划
进一步完善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优化流程,提高 工作效率和质量。
推进煤矿安全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实现煤矿安全生 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加强煤矿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大对企业负责人的 问责力度。
加强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建设,规范信息录入 和数据共享,提高信息化水平和工作效率。
24小时受理
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和邮箱,全天候24小时接受举报,确保举 报信息能够及时得到受理。
信息记录
对举报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包括举报人身份信息、被举报煤矿 隐患具体情况等。
调查与认定
组建调查组
根据举报信息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组织由相关部门和专 家组成的调查组,对煤矿隐患情况进行实地调查。
现场勘查
调查组对煤矿进行实地勘查,核实隐患情况,并对隐患 进行分类和评估。
没收责任人因失职而获得的非法所 得。
其他追究形式
刑事追究
如责任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则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民事诉讼
如责任人的行为引起民事纠纷,则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责任追究内容及标准
01
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配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对这种行为要进行严厉的责任追究,安全生产是煤矿生产的重中之重 ,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煤业有限公司隐患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二 0一三年六月十八日
隐患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强化责任意识,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力度,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切实起到“惩前毖后”的作用,保障煤矿企业安全发展,提升矿井管理水平。

经矿领导研究决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总则
本制度适用于郑新中博煤业有限公司所属所有科室、队。

第三条责任倒查范围
1、凡在上级部门检查时被罚款处理的;
2、矿井应排查而未排查、应完善而未完善、应建立而未建立的缺项部分,经主体公司排查后未及时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 , 被上级机关查处的;
3、有重大隐患或触及安全红线的隐患,矿井无及时治理无采取措施、被上级机关给予停产整顿的;
4、有“三违”行为不采取措施被上级部门直接查出的;
5、上级部门或公司领导指示有必要进行责任倒查的其它隐患。

第四条、隐患倒查追究调查工作组调查的程序
安监科经审核认为符合生产安全隐患责任倒查条件的, 报告安全矿长,由安全矿长提出,矿长同意。

并授权安监科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成立调查组进行倒查追究。

第五条、调查小组的主要职责
1、查明当时所查隐患的人员, 矿井隐患归口分管副矿长、科室,整改落实隐患的负责人(签字人员 ,验收落实人员 (签字人员 ,整改隐患的科室;
2、追查进行隐患整改、验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3、提出对发生隐患所牵连的科室及其负责人的处理建议和整改防范措施;
4、隐患倒查追究时,形成倒查追究纪要。

隐患倒查追究纪要由矿长审签后存档;
5、隐患倒查追究工作组在 5日内向矿长提交调查报告;
6、各科室收到处理决定在 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决定的落实结果报安监科,安
监科将罚款决定交财务科落实,安监科收到处理决定和落实结果 5日内向全矿通报。

第六条、隐患倒查追究处理根据情节轻重,应对责任人 (或单位给予以下处理:
1、凡在上级部门检查时被罚款处理的;
(1被罚款 200万元以上给予隐患责任单位(发生单位或整改单位全矿通报,给予分管副矿长经济处罚 5000元、科室正职经济处罚 3000元,分管副科长 2000元处理; (2被罚款 51-199万元给予隐患责任单位(发生单位或整改单位全矿通报,给予分管
副矿长经济处罚 3000元、科室正职经济处罚 2000元,分管副科长 1000元处理; (3
被罚款 10-50万元给予隐患责任单位(发生单位或
整改单位全矿通报,给予分管副矿长经济处罚 2000元、科室正职经济处罚1000元,分管副科长 500元处理; (4被罚款 1-9万元给予隐患责任单位(发生单位或
整改单位给予分管副矿长经济处罚 1000元、科室正职经济处罚 500元,分管副科
长 300元处理;
(5年度内第二次被上级部门检查时被罚款处理的给予以上经济处罚加倍和警
告处理。

(6年度内第三次给予 50万元以上罚款的给予分管副矿长降级处理,主管科室科长、分管副科长免职处理; (7年度内第一次给予隐患责任单位相对应的科室和分管副矿长经济处罚 1000元,
(8年度内第二次给予煤矿隐患责任单位相对应的科室和分管副矿长经济处罚2000元和全矿通报批评;
2、各科室应排查而未排查、应完善而未完善、应建立而未建立的缺项部分,经排查后未及时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又被上级机关查处的;第一次给予隐患整改责任人、验收人经济处罚 500元,第二次给予分管副矿长、隐患整改责任人、验收人经济处罚 1000元和警告;
3、有重大隐患或安全红线的隐患,被上级机关给予停产整顿的;年度内第一次停产整顿一年内的给予给予分管副矿长记大过处分,罚款 5000元,给予隐患单位科室正职降级处分;第二次给予给予副矿长、主管科室科长免职处分,出现一次扣本单位当月绩效分 10分;
4、一个月内有“三违”行为不采取措施被上级部门直接查出的;第一次分管副矿长经济处罚 500元、主管科室科长经济处罚 300元,基层单位负责人经济处罚 500元;第二次给予分管副矿长经济处罚 1000元,主管科室科长经济处罚 500元, 基层单位负责人经济处罚 1000元; 第三次给予分管副矿长记过处分,罚款 2000元,科室正职降级处理,基层单位负责人免职处理;
5、上级部门或公司领导指示有必要进行责任倒查的其它隐患。

第一次给予隐患整改责任人、科室、验收人经济处罚 500元,第二次给予分管副矿长、隐患整改责任人、科室、验收人经济处罚 1000元和警告,第三次给予隐患整改责任人、验收人降级处理;
6、同条隐患符合两项处罚条款的,按最高罚则处罚。

第七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二 0一三年六月十八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