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钢轨运输列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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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钢轨使用维修管理规定(2篇)

2024年钢轨使用维修管理规定(2篇)

2024年钢轨使用维修管理规定为了切实提高运输质量,杜绝不合格轨道出现,并符合精品工程要求,本着从源头抓起的原则,特制定如下钢轨使用及发放管理规定:一、责任界定1、钢轨保管人员必须熟悉18kg/m、24kg/m、30kg/m及以上类型钢轨的标准参数。

2、钢轨保管人员必须按照标准对回收的旧钢进行检查和挑选,对磨损超限及异型钢轨严格报废。

钢轨报废要求:2.1钢轨垂直磨耗限度大于:18kg/m钢轨:7mm;24kg/m钢轨:9mm。

2.218kg/m以下钢轨。

2.3长度不足2m的短钢轨。

3、钢轨维修人员要按照规定,将未维修钢轨、维修后钢轨、报废钢轨分类码放挂牌管理,并建立加工维修记录和台帐,维修记录和台帐必须明确清晰,及联系机电科进行维修钢轨的验收。

4、机电科运输组依据各类钢轨的标准要求进行验收,维修合格钢轨由钢轨维修站专人做特殊标记(钢轨两端20cm涂特色油漆),加工不合格、不标准钢轨按每根20元罚款。

机电科运输组并建立验收记录。

5、钢轨发放及回收工作由综合服务队统一负责管理,收取使用单位一定租赁费用,严禁发放不合格钢轨,具体办法依据调度管理规定。

二、考核规定1、井下严禁铺设22kg/m以下钢轨,发现使用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2、供应科购进新钢轨时,必须通知机电科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双方签字后,方可下井使用,凡不通知验收,未经验收钢轨下井使用,对机电机运队罚款500-1000元。

3、在新钢轨下井时,须持验收单经机电科同意签字后方可发放,否则罚款1000元。

4、新钢轨送到供应科仓库后,由供应科仓库负责保管发放,并根据用户要求按标准进行加工。

凡达不到标准要求,使用单位拒绝领用,并由供应科负责承担使用单位影响生产损失,同时对加工不合格的轨道按废品论处。

5、各单位领用轨道时,必须由机电科在料单上签字。

6、供应科仓库每月必须把现存钢轨规格、数量及时报机电科。

7、为把好质量对钢轨加工与报废制定如下标准2024年钢轨使用维修管理规定(2)____年钢轨使用维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钢轨的维修管理,确保铁路运输的安全和有效运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钢轨使用维修管理规定

钢轨使用维修管理规定

钢轨使用维护和修理管理规定钢轨是铁路运输的基础设施之一,它的使用寿命、质量等都直接影响着铁路运输的安全和稳定。

为了保证铁路运输的安全、稳定和牢靠,必需对钢轨的使用、维护和管理进行规范和有效的管理。

因此,订立合理的钢轨使用维护管理规定尤为紧要,本文对此进行认真解释。

一、钢轨的使用规定1.使用环境(1)环境温度:标准条件下环境温度为-5℃~+45℃,特别条件下环境温度可调整,但需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2)环境湿度:湿度不应大于90%。

(3)环境中的腐蚀物质:浓度不超过1000ppm,否则应适时进行清理。

2.负荷限制(1)轴重:依据国家标准,车轴重不得超过25吨,列车总重不得超过3000吨。

(2)载重:钢轨重要承受的是轨道内的拉力和压力,超过额定载重的货物或人员不得通过铁路。

3.磨损度和换轨标准(1)磨损度:钢轨磨损度达到25mm时需更换,对于使用时间超过20年的老旧线路,磨损度达到20mm即需更换。

(2)换轨标准:区间组合越少,换轨的周期越长,一般20至30年换一次。

二、钢轨的维护规定1.清扫(1)日常清扫:对于经过区段的轨道,要定期进行清扫,以便清除石子、尘土、杂物等。

平常应保持轨道清洁,避开外来杂物影响正常使用。

(2)特别清扫:在积雪、雨雪等天气下,应适时开展特别清扫,确保铁路交通的正常运行。

2.除锈和防锈(1)除锈:轨道表面应定期进行除锈处理,除去钢轨表面的锈垢、污垢等杂物,避开其对钢轨造成损害。

(2)防锈:除锈后,应适时进行防腐处理,以延长钢轨的使用寿命。

(3)防氧化:对于不易进行防腐处理的部位,应采纳其它方法进行防氧化,如喷涂氧化铝等。

3.检测和测量(1)检测:应定期对钢轨进行检测,检查是否有裂纹、疲乏、变形等情况,适时进行维护和修理或更换。

(2)测量:钢轨的长度、高度、宽度等参数应定期进行测量,确保钢轨的尺寸和规格符合国家标准。

三、钢轨使用管理规定1.问题反馈(1)乘客:乘客发觉钢轨或轨道显现问题,应适时向铁路客运站或12306等热线反馈。

长钢轨运输列车运用管理办法

长钢轨运输列车运用管理办法

长钢轨运输列车运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长钢轨运输列车(以下简称长轨列车)的运用和管理工作,提高生产效率,确保施工安全,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高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长轨列车是同时具备装、运、收、卸长钢轨作业能力的专用设备,适用于50m及以上长钢轨运输。

第三条长轨列车运用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确保安全、周期检修,使长轨列车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

第四条长轨列车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配置至工务机械段(含大修段,以下统称配置段)使用,产权归当公司。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所属长轨列车的运用管理。

第二章设备管理长轨列车实行总公司、铁路局、配置段三级管理。

总公司运输局是总公司长轨列车的主管部门,其管理职责是:(一)制定全路长轨的运用规划和运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全路长轨列车的运用管理工作。

(三)掌握全路长轨列车的装备数量、技术状况和运用管理(四)负责长轨列车的分配、调拨和报废工作,提出长轨列车购置计划。

(五)审核长轨列车的厂修数量和送车计划。

(六)参与长轨列车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八条铁路局工务处是铁路局长轨列车的主管部门,其管理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总公司有关长轨列车运用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长轨列车运用管理实施细则,监督、检查、指导长轨列车的运用管理工作。

(二)掌握长轨列车的装备数量、运用动态、生产能力、技术状况和运用安全情况,按时统计、汇总和提报长轨列车运用和管理的相关报表。

(三)负责组织新造、调拨长轨列车的接车工作。

(四)负责提报长轨列车的需求、调拨和报废申请。

(五)掌握并及时汇报长轨列车事故情况,参与长轨列车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六)负责提报长轨列车的厂修、段修计划,协调长轨列车厂修、段修的送车工作。

(七)负责组织长轨的设备安全检查和安全技术考核。

第九条配置段是长轨列车运用和管理的实施单位,其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落实上级有关长轨列车运用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长轨列车操作细则、保养维护细则和岗位作业标准,细化安全规定,落实岗位责任制。

长钢轨运输列车运用管理办法

长钢轨运输列车运用管理办法

长钢轨运输列车运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长钢轨运输列车(以下简称长轨列车)的运用和管理工作, 提高生产效率, 确保施工安全, 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高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试行)》,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长轨列车是同时具备装、运、收、卸长钢轨作业能力的专用设备, 适用于50m及以上长钢轨运输。

第三条长轨列车运用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确保安全、周期检修, 使长轨列车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

第四条长轨列车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配置至工务机械段(含大修段, 以下统称配置段)使用, 产权归当公司。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所属长轨列车的运用管理。

第二章设备管理长轨列车实行总公司、铁路局、配置段三级管理。

总公司运输局是总公司长轨列车的主管部门, 其管理职责是: (一)制定全路长轨的运用规划和运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全路长轨列车的运用管理工作。

(三)掌握全路长轨列车的装备数量、技术状况和运用管理(四)负责长轨列车的分配、调拨和报废工作, 提出长轨列车购置计划。

(五)审核长轨列车的厂修数量和送车计划。

(六)参与长轨列车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八条铁路局工务处是铁路局长轨列车的主管部门, 其管理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总公司有关长轨列车运用管理的规章制度, 制定长轨列车运用管理实施细则, 监督、检查、指导长轨列车的运用管理工作。

(二)掌握长轨列车的装备数量、运用动态、生产能力、技术状况和运用安全情况, 按时统计、汇总和提报长轨列车运用和管理的相关报表。

(三)负责组织新造、调拨长轨列车的接车工作。

(四)负责提报长轨列车的需求、调拨和报废申请。

(五)掌握并及时汇报长轨列车事故情况, 参与长轨列车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六)负责提报长轨列车的厂修、段修计划, 协调长轨列车厂修、段修的送车工作。

(七)负责组织长轨的设备安全检查和安全技术考核。

T11长钢轨运输施工组织路径优化设计方法

T11长钢轨运输施工组织路径优化设计方法

中国储运网H t t p ://w w w .c h i n a c h u y u n .c o m结合2.1部分准备的测试环境,分别统计了不同货物集中配送方法下的成本投入情况,得到的数据结果如表3所示。

表3不同配送方式成本开销统计表/元结合表3所示的测试结果可以看出,在三种不同的货物配送方法下,对应的配送成本表现出了较为明显的差异。

其中,在改进多目标遗传配送方法的测试结果中,不同配送地点的成本波动较为明显,其中,最大值达到了109.50元(L S 002),最小值仅为75.36元(L S 003),整体配送成本得到了796.45元。

在理论研究配送方法的测试结果中,不同配送地点的成本差异更加明显,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别为145.86元(L S 005)和49.37元(L S 006)。

相比之下,模糊工作时间窗配送方法的成本相对稳定,基本稳定在50.0元-70.0元区间范围内,最大值为90.45元(L S 001),整体配送成本均值也仅为66.19元。

在本文设计的配送方法下,不同配送地点的成本不仅始终处于较低水平,且始终低于90.0元,整体配送成本为545.34元,分别低于改进多目标遗传配送方法251.11元,低于理论研究配送方法237.89元,低于模糊工作时间窗配送方法50.34元。

综合上述测试结果可以判定,本文设计的基于数学模型的货物集中配送方法可以实现对配送成本的有效控制,对于实际的货物配送工作而言,具有良好的实际应用价值。

3.结束语为了能够在满足配送任务要求的前提下,实现对配送成本的有效控制,本文以数学模型为基础,提出一种货物集中配送方法,充分考虑了影响配送成本的因素,利用数学模型实现了对配送方案的合理规划,切实实现了降低配送成本的目的。

借助本文对于货物集中配送方法的设计与研究,希望能够为实际的货物配送工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C(作者单位: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引言当前的长钢轨运输施工组织路径结构多为单方向的,效率较低,路径耗时延长。

长轨列车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长轨列车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长轨列车安全操作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一、为确保长轨列车的运行安全,保障乘客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

二、本规程适用于长轨列车的全体乘务员和车辆运营人员。

第二章乘务员安全操作规程一、乘务员上岗前须进行必要的身体体检,确保身体健康以胜任工作要求。

二、乘务员上岗时必须佩戴制服,注意仪容仪表,严禁穿着拖鞋、短裤等不符合规定的服装。

三、乘务员在列车上工作时,必须熟悉和掌握本车型的操作要领和紧急处理方法,保持头脑清醒,不得饮酒。

四、乘务员对乘客的服务态度要热情友善,不得用词粗鲁或态度恶劣。

五、乘务员不得私自将列车上的设备、工具或其他物品带离车内,确保列车设备完好。

六、乘务员在列车紧急情况下,要根据运营要求进行紧急疏散指引、急救措施等工作,配合车辆运营人员协调救援工作。

第三章车辆运营人员安全操作规程一、车辆运营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掌握列车的操作要领和紧急处理方法。

二、车辆运营人员上岗时要熟悉列车各个部位的设备和装置,确保能够灵活操作。

三、车辆运营人员上岗时,必须身着统一工作服,并佩戴明确的岗位标志。

四、车辆运营人员在驾驶列车时,必须集中精力,不得分神或使用手机等影响驾驶安全的行为。

五、车辆运营人员在发现列车设备存在异常情况时,应及时上报,不得擅自处理或隐瞒。

六、车辆运营人员在列车故障情况下,要及时进行应急处置,保障乘客的安全。

第四章紧急情况的处理一、遇到火灾、意外事故等紧急情况时,乘务员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的安全。

二、紧急情况下,乘务员和车辆运营人员要以迅速、有序的方式疏散乘客,遵循“儿童、老人、残疾人优先”的原则。

三、乘务员和车辆运营人员要根据紧急情况,按照事先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紧急处理,协助救援人员进行安全救援。

第五章安全巡查和设备保养一、乘务员和车辆运营人员每日上班前,要进行列车的安全巡查,检查车厢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二、乘务员和车辆运营人员要定期检查列车的消防设备、应急设备等是否齐全有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使用。

轨道运输管理制度牌板

轨道运输管理制度牌板

轨道运输管理制度牌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了保证轨道运输的安全、高效、有序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轨道交通系统的管理,包括地铁、有轨电车等。

第三条轨道运输管理制度是轨道交通系统运行的基本准则,必须严格执行。

第四条轨道交通系统的管理机构应当加强监督和管理,保证轨道运输的安全、高效、有序运行。

第五条轨道运输管理制度应当与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相一致。

第二章责任分工第六条轨道交通系统的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岗位,明确责任分工。

第七条管理岗位应当包括运营管理、安全管理、设备运维等。

第八条运营管理岗位负责列车运行、时刻表编制、客流管理等工作。

第九条安全管理岗位负责轨道交通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灾害防范、应急预案等。

第十条设备运维岗位负责轨道交通系统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

第三章运行管理第十一条轨道交通系统的运营周期应当根据客流情况、节假日等因素合理安排。

第十二条调度员应当根据时刻表和列车运行情况,做好列车运行和车站停靠的安排。

第十三条列车员应当做好列车运行期间的乘客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

第十四条列车员应当做好列车运行过程中遇险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五条轨道交通系统应当加强车站的管理,保证车站秩序和乘客安全。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轨道交通系统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七条每日应对轨道交通系统进行巡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轨道交通系统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九条轨道交通系统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条轨道交通系统应当建立健全的灾害防范措施,减少灾害损失。

第五章设备运维第二十一条设备运维岗位应当做好设备的检修、保养和维护。

第二十二条设备运维岗位应当建立设备运行档案,及时记录设备运行情况。

第二十三条设备运维岗位应当建立设备故障反馈机制,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第六章突发事件处理第二十四条轨道交通系统应当建立健全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年X月X日封面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三、引用文件(一)国务院第501号《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条例》(二)《工业本单位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三)《冶金本单位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四)《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五)长钢发(95)号《铁路安全运输管理规定》(六)长钢(97)13号《关于下发局自备铁路货车管理办法》四、定义(一)道口系指铁路上铺面宽度在两米五及以上,直接与公路贯通的平面交叉。

按看守情况分为"有人看守道口"与"无人看守道口"。

(二)人行过道系指铁路上铺面宽度在2、5米以下与道路贯通的平面交叉。

(三)平过道系指在车站、货场、专用线内,专为内部作业使用,不直接贯通道路的平面交叉。

(四)音响装置系指电铃、语音报警装置、音响报警装置。

五、职责(一)生产处承担铁路运输的安排协调;(二)铁运部承担铁路运输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持管理及运输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织工作;承担铁路有人看守道口的看护与无人看守道口的监管与督查管理;(三)电气本单位承担外发产品与过程产品的计量工作;(四)各装车单位承担按装载加固方案及操作规程的要求装车;(五)各卸车单位承担按各自操作规程卸车;(六)各单位承担所属员工铁路运输安全知识教育;(七)在本单位区域内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由发包部门承担督促施工单位对所属人员进行铁路运输安全知识教育。

六、内容及要求(一)铁路外发货物装载安全管理⒈销售本单位应根据《铁路货运规程》合理配货,保证货物装载量不超过车辆标准。

⒉各装车单位应根据《铁路货运规程》严格根据装载加固方案装车,返整车辆应根据长北驻本单位监装人员的要求及时进行返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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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文件铁运[2008]139号关于印发《长钢轨运输列车管理办法》的通知为适应铁路线路大修、维修和运输安全的需要,规范长钢轨运输列车使用,进一步提高长钢轨运输列车的运用管理水平,铁道部组织制订了《长钢轨运输列车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长钢轨运输列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长钢轨运输列车(以下简称长轨列车)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提高效率,确保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长轨列车是同时具备运、收、卸长钢轨作业能力的专用设备,适用于50米及以上长钢轨运输。

第三条长轨列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确保安全、周期检修、适时改造,使长轨列车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四条长轨列车由铁道部投资配属,产权归铁道部。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系统内长轨列车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第六条长轨列车实行铁道部、铁路局、站段三级管理。

第七条铁道部运输局基础部为全路长轨列车的主管部门,其管理职责是:一、制定全路长轨列车的发展规划和管理的规章制度;二、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全路长轨列车的使用、管理工作;三、掌握全路长轨列车的数量、技术状况和使用情况;四、负责长轨列车的采购、分配、调拨和报废工作;五、组织编制长轨列车厂修送车计划;六、参与长轨列车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八条铁路局管理职责一、铁路局工务部门为全局长轨列车的主管部门;二、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长轨列车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全局长轨列车运用管理工作;三、掌握全局长轨列车的数量、动态、能力、技术状态,按时统计、汇总和呈报有关报表;四、负责组织新造分配长轨列车的接车工作;五、负责提出长轨列车的调拨和报废申请;六、参与长轨列车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七、负责协调本局长轨列车的厂、段修送车工作;八、负责组织全局长轨列车有关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工作。

第九条配属段管理职责一、落实上级有关长轨列车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的管理细则和实施办法;二、掌握长轨列车能力,合理使用长轨列车,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长轨列车生产任务,充分挖掘设备潜力,提高设备利用率;三、建立健全长轨列车台账,掌握并上报长轨列车的动态、技术状况、使用和安全情况,按时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填报长轨列车报表;四、负责长轨列车的管理、作业、维修及相关人员的选拔、确定和培训工作;五、参加长轨列车接收工作。

第十条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长轨列车使用与保养制度、操作细则、岗位责任制和作业标准。

第十一条为保证长轨列车运用中的行车、作业、人身和设备安全,相关人员应认真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和有关长轨列车的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长轨列车作业人员应通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三条铁路局应定期组织设备安全检查和安全技术考核。

第十四条铁路局负责配备宿营车、餐车等附属车辆,并制订有效的消防制度及安全措施。

长轨列车上还应配备火焰切割工具和相应的起复设备。

第十五条长轨列车车上设施的日常、定期维护由配属使用单位负责。

第十六条长轨列车应按时实施厂修、段修和辅修。

厂修时车上设施由配属单位进行验收。

第十七条长轨列车车上设施需要进行加装改造时,应制定改造方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重大结构改变须报部批准。

第三章运行组织第十八条长轨列车运输按路用列车开行,牵引机车(含由车站出入焊轨厂专用线作业的机车)由机务部门安排固定机车担当。

第十九条长轨列车运行所经区段,由担当该区段货运机车交路的机务段负责带道,必要时安排加挂补机。

第二十条长轨列车的牵引机车纳入铁路局年度使用计划。

配属段按时向铁路局申报年度机车使用计划,由铁路局机务处在机车运用工作计划中下达,站段按计划与相关机务段签订安全协议。

机车使用应比照出租机车办理,具体要求由铁路局根据铁道部有关规定制订。

第二十一条长轨列车若进入施工地段施工,应纳入施工计划,并按规定提前3天向铁路局调度所提报。

需开行时,由站段提前一天(上午10.00前)向铁路局调度所申请,并提出运行条件,由铁路局调度所在日班计划中安排。

作业完毕后铁路局调度所应及时安排返回。

第四章作业一、装轨第二十二条长轨列车进入装轨线,要准确对位,做好防溜措施,防止长轨车移动。

第二十三条装轨前,长轨列车负责人应检查确认长轨车及车上各种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查点并补齐各种夹具、卡具、工具备品,并放置在固定地点。

第二十四条装车应按照由第一层向第四层的顺序逐层进行,每层装轨前,应先将该层所有滚道梁关闭,翻下间隔铁,然后逐根吊装钢轨。

第二十五条每层装轨后,拨动长钢轨对好横向位置,翻起间隔铁,间隔铁与轨端距离不大于15 m,间隔铁与间隔铁、间隔铁与锁定梁之间距离不大于50m,并锁定压铁将长轨纵向锁定。

第二十六条装轨作业完成后,关好安全车上的活动门,并插好销挡。

长轨列车空载层滚道梁均应处于关闭状态。

第二十七条长轨列车每层限装60kg/m、50kg/m钢轨14根(7对),共装载56根;装载75kg/m钢轨时,装载量不得超过42根,装载方式:第一层装6对,其余三层各装5对。

不足满载时应均布装载,严禁偏载。

第二十八条在锁定车锁定长轨时,锁定螺栓要准确对位,防止运行中螺栓松动和锁定失效。

每根长轨必须在同一车体上锁定两处,60kg/m钢轨锁定扭力矩应大于280N·m,75kg/m钢轨锁定扭力矩应大于350N·m,并采取防松措施。

第二十九条保证长轨轨端与滚道梁的安全伸缩距离,防止运行过程中由于长轨伸缩撞断滚道梁,当轨端位于安全车上时,500m长轨轨端至末端滚道梁距离应不小于2.3m,其他长度的长轨悬伸长度按比例调整。

采取适当的防止撞击横梁措施后,长钢轨另一端至末端滚道梁距离可小于2.3m。

当装车的长钢轨长度不同时,对悬伸长度小于规定的长轨应采取捆绑等措施,同时不得将短长轨装在最外侧。

第三十条如遇短轨需要夹板连接运输的,夹板和接头螺栓不得有伤损,两根轨端各拧紧不少于2根普通接头螺栓。

第三十一条装车长轨条应尽量排列整齐,并在每层钢轨顶面横向划一条标记线,以便检查长轨运输过程中的窜动情况。

第三十二条装车时,随车作业人员与装车负责人共同逐层检查,确认长轨的装载及锁定符合要求,并作出相应记录。

二、运轨第三十三条发车前,由长轨列车负责人安排随车作业人员检查列车各项设备及钢轨装载情况,使之处于正常状态,确认各车钩提杆与提杆座用铁丝捆绑牢固、车钩安装防跳木,并不再与车站办理交接检查。

第三十四条长轨列车运行途中,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运行速度除有特殊要求外,一般按货物列车运行速度和区间运行时分掌握,要求平稳起动、运行和停车。

列车运行限速等有关要求应在开车前以书面命令形式向机车乘务员传达。

第三十五条长轨列车不得溜放,禁止通过驼峰。

第三十六条重车情况下,在经过300~500m曲线半径时,限速45km/h,在经过300m以下曲线半径或侧向通过9号以下道岔时,限速25km/h。

在不危及本列安全的情况下,禁止使用紧急制动,一旦使用了紧急制动,在前方车站随车人员要对长轨车状态和长轨装载状态进行全面检查。

第三十七条机车与长轨列车连挂速度,在重车情况下不得超过3km/h。

第三十八条重车运行时,随车作业人员应注意观察运行情况、轨端摆动量和钢轨窜动情况,发现影响行车安全时,立即通知机车乘务员停车(或采取停车措施)。

第三十九条运行时,长轨上部、长轨与安全档之间严禁人员停留。

第四十条长轨列车在中途站停车时,随车作业人员应对长轨装载情况、间隔铁、锁定卡具、标记线及长轨车连接状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十一条作业尾车液压拨轨装置必须处于收回状态,列车所有部件均不得超出机车车辆限界。

第四十二条在电气化区段运行、停车检查或作业时,严禁把工具、物品置于距接触网2m范围之内,不得攀登列车顶部。

第四十三条当通过超偏载检测装置及TPDS检查发现长轨列车超偏载情况时,检测站应及时通知随车人员检查处理。

三、卸轨第四十四条卸轨作业前,长轨列车随车作业人员应检查发电机、输送机、通风照明等设备工作状态正常。

第四十五条卸车前,应提前将卸轨地段的线路砟肩推平,使枕木头石砟不高于枕木头平面,清除障碍物并对行车设施进行保护。

第四十六条长轨列车进入区间作业时,由施工单位派人员登乘机车,指挥机车乘务员运行,作业时的起动或停车,以施工单位的指挥为准,作业要平稳操作、速度均匀。

第四十七条长轨列车进出作业区间如需要推进运行时,随车车长应派专人在列车前端进行引导,并随时和机车乘务员保持联系,推进速度不得高于30km/h。

第四十八条长轨列车卸轨最高速度不超过15km/h。

第四十九条开始卸轨作业时方可放下间隔铁。

第五十条应在列车停稳后进行长轨解锁作业,途中分卸时,应均衡卸轨;分卸后,应保证不偏载并及时恢复间隔铁。

第五十一条两线线间距小于5m时,邻线通过列车,两线间严禁站人。

第五十二条拉轨作业时严禁任何人在长轨端与输轨台之间行走。

第五十三条夜间或隧道内卸轨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第五十四条长大坡道、小半径曲线地段卸轨时,应制定相应措施,防止解锁后长轨纵向移动。

第五十五条需要地面拉轨时,拉轨卡具固定处距离作业尾车尾端后不小于2m。

四、收轨第五十六条为了确保收轨作业安全,应在作业尾车、安全车、作业首车、锁定车安装紧急制动阀。

第五十七条收轨前,检查确认滚道梁侧位锁定可靠,确认各紧急制动阀良好,风表压力达到500kpa。

第五十八条收轨推进运行速度不大于5km/h,且匀速推进。

第五十九条正常情况下长轨列车组收轨二层。

在特殊情况下可收轨三层,但第三层收轨速度不大于3km/h。

第六十条收轨小车空载顶进限速10km/h,跳跃施工超过5km进行收轨,应将收轨小车拖上尾车。

第六十一条每组旧轨对位应符合第二十八条要求,并严格做到先锁定、后动车。

第六十二条每层收轨后及时翻起间隔铁,收轨结束关闭安全档,收回工具、轨卡、梭头。

第六十三条收轨结束,在前方站停靠后,将空载滚道梁置于关闭状态。

第五章附则第六十四条各铁路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补充规定并制定相应管理细则。

第六十五条本办法由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解释。

第六十六条本办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在此之前发布的其他规则如与本办法不符时,按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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