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对农村女性有什么规定_【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2024全新精品新婚姻法(2024)

01 02 03 04
赡养扶助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 和保护的义务。
继承权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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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家庭成员间关系
祖孙关系
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应当 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
兄弟姐妹关系
兄弟姐妹之间应当互相帮助,团结友爱,和睦相处 。在特殊情况下,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 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 的义务。
2024全新精品新婚姻法
202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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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2024/1/24
• 婚姻法概述与背景 • 结婚制度及条件 • 家庭关系与权利义务 • 离婚制度及程序 • 财产分割与继承问题 • 法律责任与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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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婚姻法概述与背景
Chapter
2024/1/24
3
婚姻法的定义与作用
婚姻法定义
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规定婚姻、家庭等身份关系 的发生、变更和终止,以及基于上述身份关系而产生的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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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家庭关系与权利义务
Chapter
202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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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权利义务关系
夫妻双方应互相尊重对方的人格 尊严和个人自由,不得实施家庭 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夫妻双方应共同承担家庭义务, 协商确定家务劳动分工。
忠实义务 互相尊重
共同财产制 家务劳动分工
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忠实,维护婚 姻的专一性和排他性。
个人债务处理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 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 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新婚姻法详细解读

新婚姻法详细解读对于新婚姻法详细解读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婚姻法若⼲问题的解释(⼀)(2001年12⽉24⽇最⾼⼈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2次会议通过)法释[2001]30号为了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对⼈民法院适⽤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第⼀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条、第四⼗三条、第四⼗五条、第四⼗六条所称的“家庭暴⼒”,是指⾏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限制⼈⾝⾃由或者其他⼿段,给其家庭成员的⾝体、精神等⽅⾯造成⼀定伤害后果的⾏为。
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构成虐待。
第⼆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条、第四⼗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第三条当事⼈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四条男⼥双⽅根据婚姻法第⼋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从双⽅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第五条δ按婚姻法第⼋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活的男⼥,起诉到⼈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1⽇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双⽅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1⽇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双⽅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δ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第六条δ按婚姻法第⼋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活的男⼥,⼀⽅死亡,另⼀⽅以配偶⾝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的原则处理。
第七条有权依据婚姻法第⼗条规定向⼈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及利害关系⼈。
新婚姻法24条新规是怎样的

新婚姻法24条新规是怎样的新婚姻法24条新规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旨在进一步完善我国婚姻法律体系,保护婚姻家庭的合法权益,促进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发展。
下面将逐一介绍这24条新规的内容和影响。
第一条规定了婚姻的自由与平等。
依法自愿结婚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无论男女都应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明确了男女双方应当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关心。
这一规定强调了夫妻之间的互助关系和情感交流的重要性。
第三条重申了婚姻的终身制原则。
婚姻关系应该是稳定的,不得依据意愿单方解除。
第四条规定了合法的结婚年龄。
男满二十二岁,女满二十岁,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方可结婚。
这一规定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杜绝早婚现象。
第五条明确了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原则。
婚姻应基于两个成年人自愿的基础上,得到父母、监护人或者婚姻登记机关的同意。
第六条规定了禁止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
这一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强迫、售卖或者购买婚姻。
第七条明确了对涉及未成年人的婚姻要进行特殊保护。
婚姻登记机关应审核未成年人的结婚申请,保护其合法权益。
第八条规定了夫妻双方均应具备结婚能力的基本条件。
这一规定意味着夫妻双方应具备生育、抚养、家庭生活的基本能力。
第九条规定了婚姻登记应当公开透明。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及时公开婚姻登记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第十条明确了保护个人隐私的原则。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保护当事人的个人隐私,不得泄露个人信息。
第十一条规定了夫妻财产的归属原则。
婚前财产、遗赠财产、赠与财产以及其他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则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第十二条规定了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的权益。
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等分割,其中一方对共同财产有特殊贡献的,可以适当予以补偿。
第十三条明确了夫妻双方应当共同承担家庭生活支出的义务。
夫妻之间的家庭生活费用由夫妻共同承担。
第十四条规定了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义务。
夫妻双方有共同责任共同养育子女,并共同参与家庭事务,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新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是怎样的?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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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释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根据第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由于在离婚时,一般对于夫妻之间的财产分配问题是比较难以界定的,虽然婚姻法明确规定,只有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才可以进行分配,但是对于什么属于共同财产是比较难以确定的,故而在新婚姻法第十八条中,对什么属于夫妻的一方的财产进行了明确规定。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新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
一、新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第十八条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释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根据第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为了尊重遗嘱人或赠与人的个人意愿,保护公民对其财产的自由处分权,如果遗嘱人或赠与人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出,该财产只遗赠或赠给夫妻一方,另一方无权享用,那么,该财产就属于夫妻特有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
这样规定的另一个意义在于,防止夫妻另一方滥用遗产或受赠的财产,如妻子的朋友赠送一笔钱资助孩子上学,而丈夫有酗酒恶习,如果这笔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就有可能利用它买酒,在这种情况下,赠与人可以在赠与时确定这笔现金只赠送给妻子,属于妻子个人所有,丈夫就无权将其用来酗酒了。
对此,我国台湾地区也有类似规定,台湾地区“民法”第1013条规定,夫或妻所受之赠物,经赠与人声明为其特有财产的,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二、其他只属于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夫妻在结婚之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新士官结婚规定有哪些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最新士官结婚规定有哪些婚姻家庭法律知识士官作为军队中的中层干部,其结婚和家庭生活也受到一定的规定和限制。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士官结婚规定也会随之更新。
本文将探讨最新的士官结婚规定,并介绍相关的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一、士官结婚的禁止和限制1.1 禁止未成年士官结婚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即可结婚,但士官作为军队中的特殊群体,其结婚年龄有着特定的限制。
一般情况下,未满30周岁的士官被禁止结婚。
1.2 士官离婚的限制士官在服役期间离婚也存在一定的限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士官在服现役期间离婚需经过军队批准,并符合一定的条件。
比如,不得以服役为理由要求离婚、不得影响军队工作等。
二、士官家庭的保障和支持2.1 士官家庭的优先配备住房为了保障士官及其家庭的住房需求,军队在配备住房时会给予士官家庭优先考虑。
这一政策的出台为士官们提供了良好的住房环境,使得他们能够更好地投身于军队工作。
2.2 婚假和产假的安排士官结婚后,享有一定的婚假。
婚假的具体安排根据不同的军队和具体情况而定,但一般会在一星期左右。
此外,士官妻子怀孕后,也可以享受产假,以确保她们能够得到必要的休息和照顾。
三、婚姻家庭法律知识概述除了士官结婚规定外,了解婚姻家庭法律知识对士官和家庭来说也非常重要。
3.1 婚姻登记制度我国采用婚姻登记制度,要想合法结婚必须进行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需要双方具备一定的法定年龄并携带相应的证件,如身份证等。
婚姻登记是夫妻双方法律地位确认的重要环节。
3.2 夫妻共同财产和财产分割根据我国《婚姻法》,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应根据协议或法院裁决,对共同财产进行公平划分。
3.3 子女抚养和教育儿女是婚姻的纽带,父母有责任对子女进行抚养和教育。
离婚后,由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判定抚养权和探望权,并决定父母双方的赡养义务。
3.4 暴力家庭和家庭暴力暴力家庭和家庭暴力是违背婚姻伦理和法律伦理的行为。
新婚姻法第二十一条都有哪些规定?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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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在日常生活中,婚姻法是我们生活最密切相关的法律。
从婚姻的开始、中间过程、老人的赡养、孩子的抚养、离婚的相关规定、离婚后财产的分割、孩子的抚养权好饿探视权等问题都有着非常严谨的规定,并且我国的婚姻法都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修订和完善的。
那么,新婚姻法第二十一条都有哪些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抚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婚姻法二十一条的相关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释义】本条是关于家庭中父母与子女之间抚养和赡养义务的规定。
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抚养子女既是父母应尽的义务,也是子女应享有的权利。
抚养是指父母抚育子女的成长,并为他们的生活、学习提供一定的物质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条规定,父母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可见,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
2024年新离婚法律有哪些新规定
2024年新离婚法律有哪些新规定一、2023新婚姻法中离婚条件的规定是什么一、新民法典中离婚条件的规定是什么离婚可以由夫妻双方共同协商,签订离婚协议书离婚,也可以由法院判决离婚。
双方离婚之后,双方的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共同分割,而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也可以由双方共同商议,没有直接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
具体如下所述:民法典第1076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1079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一千零八十一条【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一千零八十二条【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一千零八十三条【复婚登记】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较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新婚姻法二十六条内容是怎么样的?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新婚姻法二十六条内容是怎么样的?【婚姻家庭法律知识】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新婚姻法二十六条内容是怎么样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详细内容请继续关注我们哦。
新婚姻法二十六条内容: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
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现如今的中国对于婚姻的认识相比较以前来说,人们对于人权的保护已经非常的成熟了,以前对于婚姻的认识就是,结婚都是父母安排,结婚之后只能跟定一个人即使对方死了,也只能守寡,不能二婚,不然变会被世人唾弃,而现在,因为婚姻法的颁布,婚姻自由了,可以结婚离婚。
那么新婚姻法二十六条内容规定如何?一、新婚姻法二十六条内容规定第二十六条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
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释义】本条是关于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收养是一方当事人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的行为,通过收养行为,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形成了拟制的血亲关系。
收养制度是亲属制度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我国1950年婚姻法就对收养制度作出过规定,1980年婚姻法进一步对养子女的法律地位及养子女和养父母、生父母的法律关系作出了明确规定。
1991年12月29日我国第一部收养法正式公布,并于1992年4月1日起施行。
收养法确定了平等、自愿,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成长,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等收养活动应当遵守的原则,而且对收养人及被收养人的条件、收养的程序等内容都作出了规定。
1998年11月,在全面总结收养法实施以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九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又通过了对收养法修改的决定。
在坚持原收养法所确立的原则的前提下,适当放宽了收养的条件并完善了收养的程序,使合法的收养关系能得到更充分的保护。
根据我国现行收养法的规定,合法收养关系的确立应当具备以下几方面条件:1、收养关系各方当事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一)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新【婚姻法】全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二章结婚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十二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第三章家庭关系第十三条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是什么?男主外,女主内的这种生活模式还是很多家庭对于婚姻的理解,可是现在的年轻人对于所谓的女主内的这种婚姻结构模式根本就是不认同的,新时代下的女性先不要说是对家庭的付出的程度,有很多甚至在经济收入上都是跟另一半持平的,这各种因素就导致了我国新婚姻法的修正.可能到现在都有人不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是什么?男主外,女主内的这种生活模式还是很多家庭对于婚姻的理解,可是现在的年轻人对于所谓的女主内的这种婚姻结构模式根本就是不认同的,新时代下的女性先不要说是对家庭的付出的程度,有很多甚至在经济收入上都是跟另一半持平的,这各种因素就导致了我国新婚姻法的修正.可能到现在都有人不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全文共分为6章,包括总则、结婚、家庭关系、离婚、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附则,共51条。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
1950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废止。
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正。
第一条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条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第三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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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对农村女性有什么规定?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新婚姻法对农村女性有什么规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详细内容请继续关注我们哦。
在农村女性中,婚姻法的颁布明确规定了婚前个人财产买房的所有权归属,明确规定了父母出资买房的所有权归属,保护了出资者的财产权利以及对夫妻之间子女身份关系的认定问题做出科学合理规定,解决了传统司法中关于亲自身,份关系认定方面的困扰等内容。
一、新婚姻法对农村女性有什么规定?
明确规定了婚前个人财产买房的所有权归属。
明确规定了父母出资买房的所有权归属,保护了出资者的财产权利。
私自卖房充分保护了善意第三人及无过错方的权利。
变更登记前赠房可撤,充分保护了赠与人对自己物权的处分权利。
对夫妻之间子女身份关系的认定问题做出科学合理规定,解决了传统司法中关于亲自身,份关系认定方面的困扰。
二、女人应该如何维护自己?
妇女作为创造人类文明和推动社会发展的一支伟大力量,其发展水平和权益实现程度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尺度。
为此,尊重妇女人权,消除对妇女的一切歧视和暴力,对妇女实行特殊保护已是当前世界各国关注的重点问题。
我国妇女的主要合法权益及享有权益的现状根据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妇女主要的合法权益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妇女的政治权利政治权利是各项权利中最基本的部分,妇女要求得到彻底解放,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最重要的就是要实现政治上的平等。
政治权利是指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以及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的权利。
我国党和政府为推动妇女的政治权利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和过去比有了很大进步,但仍存在妇女参政议政的整体水平不高的问题。
(二)妇女的文化教育权益女性教育是女性参与社会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提高女性素质的根本。
妇女的文化教育权益内容包括妇女依法享有入学、升学、接受教育、从事文化活动等方面的权利。
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妇女没有教育权利,“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传统古训,将妇女打入最底层。
据统计,建国前全国40%的妇女是文盲;建国后,由于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妇女教育的政策措施,妇女的文化素质有了迅速提高,但由于女性受教育基础差,妇女教育仍面临不少问题。
妇女文盲比例较高,女童入学率低于男童,女性知识人口仍集中于低文化层。
(三)妇女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实现是妇女享有其他权利的物质保障。
妇女只有参加了社会生产劳动,有了经济地位,才能有社会地位、政治地位和家庭地位,才能实现自身的全面发展。
据有关统计,在全国从业人员中,现在女性已占到将近一半。
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侵犯女职工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现
象时有发生,比如在就业过程中对女性的歧视,在社会保障方面存在的男女不平等。
(四)妇女的财产权益妇女的财产权益包括妇女对婚姻家庭共有财产享有的权益、妇女的财产继承权、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及相关财产权。
妇女的这些财产权益在我国基本能得到有效的保护,但由于历史传统和世俗观念的影响,在我国尤其是在农村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妇女财产权益受侵害的情况,比如农村的出嫁女和离婚女的土地权益保护问题,近年来表现得就较为突出。
(五)妇女的人身权利妇女的人身权利是指妇女的人身和与人身直接有关的权利。
主要包括妇女的生命安全、身心健康、人身自由、人格与名誉等方面的内容。
我国的《宪法》和许多法律和法规都赋予了中国妇女神圣不可侵犯的人身权利。
但是由于几千年封建思想的影响,无视妇女的人身权利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当前存在较多的有家庭暴力、强奸、拐卖妇女、儿童、性骚扰等。
(六)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和权利,最能代表妇女真实的生存状态。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权利可分为三类,其一是保障妇女人身权利的平等。
其二是保障妇女财产权利的平等。
其三是对妇女权益的特殊保障。
近年来加大了对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的保护力度,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主要有离婚妇女的房屋居住权仍得不到有效落实;过错举证和财产举证困扰着不少妇女,使她们得不到赔偿和合法的财产;抚养费执行难,使单亲家庭妇女生活面临困境。
随着现代化的建设,人们的思维观念也逐渐变得前卫起来,对于女性的关怀也是有明显体会的。
在日常生活中,女性也应当适当维护自己的人身安全,通过接受文化教育、劳动制度完善、婚姻法的健全、男女平等观念的普及,很大程度上都对女性有所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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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农村女性中,婚姻法的颁布明确规定了婚前个人财产买房的所有权归属,明确规定了父母出资买房的所有权归属,保护了出资者的财产权利以及对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