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
江苏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实施细则

江苏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实施细则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实施细则一、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督导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办〔2011〕1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工作。
第三条督导考核对象为全省普通中小学校(含民办)。
第四条各地要将相关督导评估检查内容纳入素质教育督导考核范畴,对学校的相关督导评估检查实行教育督导机构归口管理,减少项目,减轻学校负担。
督导机构现行的中小学综合督导、发展性督导、普通高中素质教育常态督导等相关工作纳入本项督导考核。
第五条督导考核内容以《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为基准。
各地可结合实际,另行增加督导内容、指标和分值。
第六条县级教育督导机构负责对本辖区义务教育学校和三星级及以下普通高中学校素质教育进行县级复查。
第七条市级教育督导机构负责对市直中小学校和县(市、区)四星级普通高中学校素质教育进行市级复查。
第八条省教育督导机构负责对全省四星级普通高中学校素质教育进行省级抽查。
第九条督导考核结果将作为市、县(市、区)、学校有关评优评先、表彰奖励和行政确认的重要前置条件,作为督导机构评选、推荐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的主要依据。
“省级素质教育示范学校”评选办法另行印发。
第十条重视运用科学的测量方法和工具,鼓励研发、使用信息化平台,逐步建立全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工作的数据信息系统。
二、准备工作第十一条学校要健全自评制度。
要对照省《考核标准》,于每年9月20日前报送学年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内容包括学校概况与自评工作情况,实施素质教育的规划、进展及整改情况,主要成绩和特色,存在问题与困难,下一学年打算等,并附三年来学校重大事件、上级奖惩、《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情况简表,总篇幅限5000字以内。
自评报告经教代会审议通过,经公示后报送当地教育督导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河南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方案(试行)

核对课程
普教
272
作息
时间
2分
③严格控制学生作息时间。学校作息时间符合上级规定要求(在不同区域和不同季节调整作息时间的,需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但学习的总体时间不得超过规定
4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2教研
262
文书
档案
2分
1、上级文件、2、统计报表、3、工作计划与总结、工作过程记录等整理归档及管理符合规定。
查阅资料、
1办公室
2计财
3普教
263
管理信息化
2分
①根据条件逐步实现校务电子化、办公自动化、管理信息化;②根据条件建立学校网站。
实地察看
电教
27
规
范
办
学
6分
271
课程
设置
2分
⑴按规定开设国家和地方课程,并按要求积极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做到教师、内容和课时落实。
②按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要求开足上好体育与健康课,做好课间操和眼睛保健操,保证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
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认真开展体育达标活动;
④学校要有活跃的学生体育团队,因地制宜开展特色体育活动,定期举办体育运动会,有传统体育项目;
⑤卫生保健制度健全,有卫生室、基本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按规定配备专职卫生保健人员;
核对作业
走访了解
教研
3
教
育
教
学
30分
31
德
育
工
作
9分
311
体制
与
队伍
2024年小学评估活动实施方案

2024年小学评估活动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标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小学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起点,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全面提升小学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对小学进行定期的评估活动是必要的。
本方案旨在制定2024年小学评估活动的实施方案,以促进小学教育的持续改进和发展。
二、评估内容和方法(一)评估内容1.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评估小学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学能力、学生学习成果、教育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质量情况。
2. 班级管理评估:评估小学班级管理情况,包括学生行为表现、师生互动、班级管理措施等方面的情况。
3. 学校管理评估:评估小学学校整体管理情况,包括领导层管理水平、行政管理流程、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4. 家校合作评估:评估小学与家长之间的合作情况,包括家长参与学校活动、与教师沟通等方面的情况。
(二)评估方法1. 文献分析法:通过收集和分析相关文献资料,了解小学教育的发展趋势和政策法规,为评估提供背景资料。
2. 调查问卷法:设计问卷,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对小学教师、学生、家长进行问卷调查,了解他们对教育教学质量、班级管理、学校管理、家校合作的看法和意见。
3. 实地观察法:评估组成员前往小学进行实地观察,通过观察教学现场、学生行为等来了解小学的教学质量和管理情况。
4. 访谈法:以面对面的方式对小学教师、学生、家长进行访谈,深入了解他们对小学教育的感受和需求。
三、评估组成与工作安排(一)评估组成1. 组长:负责组织和协调评估工作的组长,具备较高的教育背景和评估经验。
2. 评估组成员:包括小学教育专家、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共同参与评估工作,确保评估的全面性和公正性。
(二)工作安排1. 组织评估准备工作:制定评估计划、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培训评估组成员等。
2. 开展评估活动:根据评估方法,进行文献分析、调查问卷、实地观察、访谈等工作,收集数据和信息。
3. 数据分析与报告撰写:对收集的数据和信息进行分析和整理,撰写评估报告,提出改进建议。
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细则

②教科书及推荐用书目录; 料;②座谈
育 C15 ②依据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或推荐的教学用书目录选用教科 ③“课程审议制度”和“课程 会或问卷
工
课
书。(8 分)
评价制度”的建立及审议、 (各年级
作
程 ③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按国家标准配齐、规范管理、有 评价的有关资料;
学生代表)
(120) 管
效使用。(6 分)
教研组长、教
想 ④建立促进学校发展的评价体系,周期性地开展 ④班子成员的教育经验总结或论文, 师代表、家长
(30) 自我评价,并主动地利用自评结果,调整学校 听(评)课的记录;
代表分别进
发展计划。(8 分)
⑤校务会(行政会)记录;
行)。
A1
B1
⑥班子成员主动征求教职工意见、建
学 领
校 领导
①有较强的执法意识,依法办学,以德治校。 (6 分)
育资源,发挥校外教育力量的作
用取得的成效。
①按义务教育课程设置、课程标准和规定的教材进行教 ①课程表;
学,完成教学任务。(5 分)
②《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
②联系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进行教学,不断提高教育教 教学计划、教案;时事政策教育
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4 分)
和专题教育活动的有关资料;
③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时事政策教育和各种专题教育活 ③德育实践活动计划、总结及过程
准 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现象。(8 分)
迹;
(30) ④密切与家长联系,通过多种形式与每位学生家 ⑥家长会、家访工作的有关资料。
长经常沟通。(7 分)
2
指标设定
评价要素标准及权重
主要备查材料
校县市
信息采集
江西省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艺术
教育
30
①按课程标准和规定的教材进行教学,重视对学生进行审美教育;②有专任或稳定的兼职艺术教师;③有美术、音乐兴趣小组;④定期开展艺术活动,有指导教师,有相对固定的场所,有供学生欣赏的声像资料、制品。
C24
综合
实践
活动
30
①把劳动与技术教育列入学校工作计划,培养学生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品质;②有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计划,课程内容以主题活动的形式呈现;③有研究性学习指导方案,各年级各科学习的目标、内容、要求具体明确;④综合实践活动形式多样,过程与效果有完整的记载;⑤信息技术教育与各科教学整合,有机地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
C13
校园
环境
15
①校园净化、绿化、美化;②校园文化建设为育人服务,体现校风、教风、学风和办学特色;③校园环境和学校各项工作都能体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④不存在《中小学校园管理暂行规定》中明令禁止的现象;⑤确保学校周边环境文明、有序、卫生、健康。
A2
素
质
教
育
实
施
550
B5
教师
教育
C20
课堂
教学
50
①正确使用教科书和其他教学资料;②教学过程中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整体优化;③教学过程中师生关系平等,积极互动,绝大多数学生都能够主动学习;④教学方法有利于培养学生自学能力和创造性思维能力,有效地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⑤教学手段先进,充分利用现有的教学器材和自制教具,加强直观教学和实验教学操作;⑥关注个体差异,满足不同程度学生的学习需要,使每个学生都得到发展。
教
育
绩
效
300
B11
学生
发展
水平
吉林省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实施方案

吉林省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2008年3月1日)为促进中小学规范办学、科学发展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按照《吉林省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办法(试行)》的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督导评估的性质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是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对中小学校的常规性综合督导评估,是政府对中小学校进行行政监督和教育督导机构“督学”的主要形式,是保障素质教育顺利实施、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教育的重要措施和有效机制。
二、督导评估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推动中小学校规范化办学为重点,以促进学校自主发展为核心,以实现学校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目的。
要通过督导评估,督促地方政府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中小学校坚持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行为,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引导社会各方面和学生家长用正确的标准评价学校,关心和支持教育,为学校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督导评估的范围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包括公办和民办的小学、普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高中、普通完全中学。
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分别制定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鉴于民办学校在办学标准方面的特殊性,制定民办中小学办学标准必备条件指标体系。
四、督导评估的职责分工在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按照加强地方统筹管理的原则,省、市、县三级做如下分工:省教育督导机构:统筹管理和组织实施全省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负责对地方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和评估质量进行监督和指导。
市(州)教育督导机构:负责本地区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规划、计划的制定和指导;组织对辖区内普通高中(含完全中学)的督导评估;负责对县(市、区)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和评估质量进行监督和指导;对县(市、区)督导评估为“三A”的学校,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复核认定。
江西省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素
质
教
育
实
施
550
B7
教学
工作
200
C22
体育
卫生
30
①按体育教学大纲要求上好体育课;②贯彻“健康第一”原则,“二操”和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有保证;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④全面推进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一年一次校运会;⑤卫生保健制度健全,有卫生室并配有常用药品和简单医疗器械,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保健人员;⑥定期对学生体检,做好常见病防治和食品卫生管理工作;⑦开展健康教育特别应当重视心理健康教育。
C4
技术
装备
40
①教学仪器设备按2007年教育厅颁发《江西省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配备;②音体美器材、卫生室器械按规定标准配备;③图书馆生均图书藏书量达到部颁二类标准(生均15册);④学校计算机装备水平生机比达30∶1;⑤学校现代教育技术教学软件达到《江西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软件建设评价办法(修订稿)》规定要求。
C21
装备
应用
20
①充分利用现有的教学器材、身边器具和自制教具开展实验,演示实验开设率达到100%,分组实验开设率不低于95%;②图书馆定时向学生开放,三年级以上学生借书证办证率100%,每学年生均借书不少于10册;③开设信息技术课程不少于68学时,上机课时不应少于总学时的70%;④提高现代教育技术教学应用的学科覆盖率、教师开课率与教师使用率。
B6
德育
工作
60
C16
德育
队伍
20
①有专任或稳定的品德课教师;②教师人人教书育人,各门学科及校内各个部门都重视德育并形成合力;③密切与家长及其他校外教育力量的联系。
C17
2024教育厅督促评估方案

2024教育厅督促评估方案
2024年教育厅督促评估方案内容主要包括:
对学校教学质量的全面评估,精准把脉学校教育活动;
对学生学习情况的深入调研,形成客观全面的学生素质评估;
对教师教学水平的实地考察,确保教师专业技能的全面提升;
加强课程设置和教育资源配置的评估,推动课程质量和教学资源的优化整合;
搭建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促进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和利用;
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评估,推动数字化技术在教育领域的深入应用;
深化教育改革评估,促进教育教学模式的创新和优化提升;
促进学校教育管理与服务水平的评估,推动学校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与完善;
强化教育质量监测和督导评估,确保教育工作的持续改进与提高。
通过这些评估工作的开展,可以全面了解学校教育的现状和问题所在,发现不足并加以改进,推动教育质量的优化提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建设教育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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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督导评估制度建设 1.各校应根据《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新
修订的《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标准》(见附件 1),适时开展中 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示范校的创建和督导评估工作。各校应于 9 月 30 日前按《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新修订的《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标 准》完成自查工作,形成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自评报告。 并填报《中 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自评表》(见附件 2)。
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 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提高教育教学 质量和办学水平, 根据《省教育厅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 校督导评估工作意见的通知》 (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 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依据国家教育法律、 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教 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 ,进一步推进学 校教育教学改革、 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发展, 推动中小学校全面实施素 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强化教学管理机制,深化课程改革,大力推 进特色学校建设, 提升全区中小学校教育教学水平, 促进我区教育又 好又快发展,办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二、督导评估的范围 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包括公办和民办的小学、 普通初中、 九年一贯 制学校、普通高中、普通完全中学。 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等的督导评估,将根据省、市教 育工作的安排适时开展专项督导。 三、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 根据龙岩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实施素质教育随机督导工 作的通知》(号)精神,围绕“办学思想、制度建设、课程实施、德 育工作、校园文化、学校发展”等六个方面开展督导评估,并按百分 制测评。各校应认真总结提炼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学习、宣传、
推广先进典型经验, 加快推进素质教育; 实事求是地分析学校发展中 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制约学校发展的瓶颈,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促进整改落实;进行校际间横向对比研究和学校自身发展纵向比较, 明确学校近期目标和改革发展方向。
四、督导评估程序 (一)学校自评。学校对照评估标准,结合学年工作总结每年进 行一次自评, 通过自评总结办学优势与改革成效, 发现具体的困难和 问题,并将成果巩固与薄弱环节整改列入新学年工作计划, 保障落实, 形成自我发展、 自我完善的工作机制。 学校自评报告报区教育督导室 备案。 (二)区级督导评估。按照三年一轮的要求,区教育督导室组织 人员按年度计划规范开展学校素质教育工作综合督导。年度督导结 束,统筹专项督导和督导责任区经常性督导情况, 形成综合督导报告, 并报市级教育督导室备案。 (三)市级督导评估。对区级督导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抽 查一定比例的学校, 评价督导效果, 促进学校教育综合督导与经常性 随机督导机制的落实。年度督导工作结束,向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提交督导报告,并报省教育督导室备案。 五、评估认定与结果应用 (一)评估方式。按《教育督导条例》规定,督导评估前,区教 育督导室向有关学校发出通知、组织督导小组、审核学校自评报告。 评估过程中,通过现场走访、随堂听课、问卷调查、座谈访谈、查阅
资料、集体评议,形成初步督导意见并向学校反馈, 并接受学校申辩。 现场评估结束后, 教育督导室应综合分析学校申辩意见, 对学校
工作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体现办学成效与经验、 存在的具体困难和 问题、限期整改落实的具体意见或建议, 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二)评估定级。督导结果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 次认定,各项 A 级指标得分率均达 90%以上,且总得分率达 95% 以上的 ,可认定为优秀等级;总得分率达 85%~94%的,可认定为良 好等级:总得分率均达 60%~84%的,可认定为合格; 60%以下认定 不合格。
学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均认定不合格: 在校生年辍学率小学 超过 1%、初中超定集体补课的; 无正当理由不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的; 近三 年发生较大校方安全责任事故的。
年度评估结束, 由区教育局或教育督导室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评估 结果。其中,达到优秀等级的,经公示程序,报区政府审批后确认名 单,并由教育局授予牌匾。优秀等级实行期限制,有效期限为三年, 并在牌匾上注明。
2.各校就督导评估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形 成学校自查自评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汇报, 并将整改方案上报新罗区 教育督导室。督导室将认真审核,同时进行跟踪回访。
3.区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导评估后,及时形成督导报告提交本级教 育行政主管部门, 同时报送上一级教育督导机构备案, 并适时通过媒 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4. 教育部将在全国开展中小学素质教育示范校评估认定工作。 省、市级将基于本项综合督导,实施“中小学素质教育示范校”评估 认定工作,之前已认定的省、市级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先进校,按新标 准在三年内分批复查认定后重新公布名单。
七、督导评估材料准备 1.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自评报告。 2.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自评表(附件 2)。 3.学校自查自评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汇报。 4.出示评估指标备查材料。 (以上材料各校可存电子稿,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