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冼可证实施细则

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冼可证实施细则
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冼可证实施细则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关于印发食用植物油等26个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2006年12月27 日国质检食监〔2006〕646号)

含茶制品包括以茶叶为原料加工的速溶茶类和以茶叶为原料配以各种可食用物质或食用香料等制成的调味茶类。

代用茶是指选用可食用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等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含茶制品和代用茶分为2个申证单元,即含茶制品、代用茶。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申证单元及产品品种,即含茶制品(速溶茶类、其他类),代用茶。代用茶的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402。

含茶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含茶制品是指以茶叶为原料加工的速溶茶类[含各类固态速溶茶和各类液态速溶茶以及(抹)茶粉等产品]和以茶叶为原料配以可食用的枸杞、红枣、菊花、食用香料等制成的调味茶类(如八宝茶、三泡台等)。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速溶茶类:固态速溶茶(含奶茶、果味茶等):原料→浸提→过滤→浓缩→(加入添加物)→喷雾干燥→包装。

液态速溶茶(含调味、调香浓缩茶汁):原料→浸提→过滤→

浓缩→(加入添加物)→包装。

(抹)茶粉:原料→磨碎→包装。

调味茶类:茶叶→拼配(加入配料)→包装。

(二)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

1.农药残留及重金属含量超标。

2.劣变或混入其他杂物。

3.产品在加工、运输、储藏过程中的污染。

(三)关键控制环节。

原料验收、浸提或拼配、产品仓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1.生产场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如垃圾场、医院、化工企业,特别应注意厂房、仓库四周不应有其他的气味存在。

2.厂房地面应硬实、平整、光洁(速溶茶类生产企业应铺设地砖),墙面无污垢(速溶茶类生产企业应铺设墙砖)。要保持加工环境的清洁,减少空气中的尘埃。

3.应有足够的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仓库或场地。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分开放置,不得混放。仓库应清洁、干燥、无异气味,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固态速溶茶生产必须具备浸提、过滤、浓缩、干燥、包装设备。

2.液态速溶茶(浓缩茶汁)生产必须具备浸提、过滤、浓缩、包装设备。

3.(抹)茶粉生产必须具备研磨、包装设备。

4.调味茶类生产必须具备包装设备,干燥设备视生产工艺而定。

四、产品相关标准

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一)原料应无劣变、无异味、不着色,无其他夹杂物;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二)各种花、果(实)类配料应是可食用的,添加的香精、香料应是在食品中允许添加的,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三)包装材料和容器应不影响产品品质;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独立的审评场所;(二)天平(1mg);(三)鼓风电热恒温干燥箱;(四)台秤。

七、检验项目

注:1、国家禁用农药从其规定;2、各类各品种的主导产品每年对有“*”号标记的项目至少检验2次。

八、抽样方法

按企业所申报的发证产品种类,每一种类均需随机抽取其主要产品进行检验。同一样品种,同一生产场地,使用不同注册商标的产品不重复抽取。

(一)抽样地点:成品库。

(二)抽样基数:净含量大于或等于10 Kg。抽样以“批”为单位。具有相同的花色、等级、包装规格和净含量,品质一致,并在同一地点、同一期间内加工包装的产品集合为一批。

(三)抽样方法及数量:随机抽取所规定的样品。样品数量为600g(或600ml)。样品分成2份,1份供检验用,1份备用。

(四)封样和送样要求:抽取的样品应迅速分装于两个样罐或样袋中,封口后现场贴上封条,并应有抽样人的签名。抽样单一式4份,应注明抽样日期、抽样地点、抽样方法、抽样基数、抽样数量和抽样人、被抽查单位的签字等。样品运送过程中,应做好防潮、防压、防晒等工作。样罐或样袋应清洁、干燥、无异味,能防潮。

代用茶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代用茶是指选用可食用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叶类产品有苦丁茶、绞股兰、银杏茶、桑叶茶、薄荷茶、罗布麻茶、枸杞叶茶等;花类产品有菊花、茉莉花、桂花、玫瑰花、金银花、玳玳花等;果(实)类(含根茎)产品有大麦

茶、枸杞、苦瓜片、胖大海、罗汉果等;混合类是指以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等为原料,按一定比例拼配加工而成的产品。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叶类:鲜叶→杀青→揉捻→干燥。

花类:杭白菊:鲜花→拣剔→杀青→干燥。

贡菊:鲜花→拣剔→干燥。

其他花类:鲜花→拣剔→干燥。

果(实)类:鲜果(实、根茎)→拣剔→(切片)→干燥。

混合类:原料→拣剔→拼配→(打碎)→包装

分装加工:原料→拣剔→包装

(二)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

1. 鲜叶、鲜花、果(实)、根茎等原料中农药残留量及重金属含量超标。

2. 鲜叶、鲜花、果(实)、根茎等原料的劣变或混入其他杂物。

3. 产品在加工、运输、储藏的过程中受到污染。

(三)关键控制环节:原料验收、干燥、产品仓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1.生产场所应离开垃圾场、畜牧场、医院、粪池50米以上,远离排放“三废”的工业企业。

2.厂房面积应不少于设备占地面积的8倍。地面应硬实、平整、光洁(至少应为水泥地面),墙面无污垢。

3.应有足够的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仓库或场地。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分开放置,不得混放。仓库应清洁、干燥、无异气味,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叶类生产必须具备杀青、揉捻、干燥、包装设备。

2.杭白菊生产必须具备杀青设备、干燥设备视生产工艺而定、包装设备。

3.贡菊及其他花类、果(实)、根茎类、混合类生产的设备视具体生产工艺而定,必须具备包装设备。

4.分装加工必须具备包装设备。

四、产品相关标准

GB 18862-2002《原产地域产品杭白菊》;GB/T 20358-2006《地理标志产品黄山贡菊》;GB/T 20353-2006《地理标志产品怀菊花》;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一)鲜叶、鲜花、果(实)、根茎等原料应无劣变、无异味,无其他植物叶、花和杂物。

(二)产品应具有正常的品质特征,无异味、无异嗅、无霉变;不着色,无任何添加剂,无其他夹杂物;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三)包装材料和容器应干燥、清洁、无毒、无害、无异味,不影响产品品质,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独立的审评场所;(二)审评用具(干评台;湿评台;样盘;审评杯碗;汤匙;叶底盘;称量器具;计时器等);(三)天平(1mg);(四)鼓风电热恒温干燥箱;(五)台秤;(六)天平(0.1g)。

七、检验项目

注:1、国家禁用农药从其规定;2、各类各品种的主导产品每年对有“*”号标记的项目至少检验2次。

八、抽样方法

按企业所申报的发证产品种类,每一种类均需抽取其主导产品进行检验。同一样品种,同一生产场地,使用不同注册商标的不重复抽取。

在企业成品库内,随机抽取发证检验样品。抽样基数不得小于5Kg(以净含量计)。所抽样品应具有相同的花色、等级、包装规格和净含量,品质一致,并在同一地点、同一期间内加工包装的产品。随机抽取600g样品,抽取的样品应迅速分装于两个样罐或样袋中,样品分成2份,1份检验用,1份备用。样品确认无误后,由抽样人员与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

封条上应有抽样人的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封样日期。样品应做好防潮、防压、防晒等工作。

九、其他要求

本产品允许分装。 .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 2.1适用范围 适用于含茶制品和代用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范围包括含茶制品、代用茶。 2.2产品种类 2.2.1含茶制品包括以茶叶为原料加工的速溶茶类和以茶叶为原料配以各种可食用物质或食用香料等制成的调味茶类(不含茶叶成分的各种产品等不属于含茶制品)。 2.2.2代用茶是指选用可食用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等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叶类产品有桑叶茶、薄荷茶、枸杞叶茶等;花类产品有菊花、茉莉花、桂花、玫瑰花、金银花、玳玳花等;果(实)类(含根茎)产品有大麦茶、枸杞、苦瓜片、胖大海、罗汉果等;混合类是指以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等为原料,按一定比例拼配加工而成的产品。 2.3检验依据 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 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T 47893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 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9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20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34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 GB/T 5009.35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 GB/T 5009.103植物性食品中甲胺磷和乙酰甲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10植物性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45植物性食品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 多种残留的测定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审查细则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06版) 含茶制品包括以茶叶为原料加工的速溶茶类和以茶叶为原料配以各种可食用物质或食用香料等制成的调味茶类。 代用茶是指选用可食用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等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含茶制品和代用茶分为2个申证单元,即含茶制品、代用茶。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申证单元及产品品种,即含茶制品(速溶茶类、其他类),代用茶。代用茶的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402。 含茶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含茶制品是指以茶叶为原料加工的速溶茶类[含各类固态速溶茶和各类液态速溶茶以及(抹)茶粉等产品]和以茶叶为原料配以可食用的枸杞、红枣、菊花、食用香料等制成的调味茶类(如八宝茶、三泡台等)。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速溶茶类:固态速溶茶(含奶茶、果味茶等):原料→浸提→过滤→浓缩→(加入添加物)→喷雾干燥→包装。 液态速溶茶(含调味、调香浓缩茶汁):原料→浸提→过滤→浓缩→(加入添加物)→包装。

(抹)茶粉:原料→磨碎→包装。 调味茶类:茶叶→拼配(加入配料)→包装。 (二)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 1.农药残留及重金属含量超标。 2.劣变或混入其他杂物。 3.产品在加工、运输、储藏过程中的污染。 (三)关键控制环节 原料验收、浸提或拼配、产品仓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1.生产场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如垃圾场、医院、化工企业,特别应注意厂房、仓库四周不应有其他的气味存在。 2.厂房地面应硬实、平整、光洁(速溶茶类生产企业应铺设地砖),墙面无污垢(速溶茶类生产企业应铺设墙砖)。要保持加工环境的清洁,减少空气中的尘埃。 3.应有足够的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仓库或场地。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分开放置,不得混放。仓库应清洁、干燥、无异气味,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固态速溶茶生产必须具备浸提、过滤、浓缩、干燥、包装设备。 2.液态速溶茶(浓缩茶汁)生产必须具备浸提、过滤、浓缩、包装设备。 3.(抹)茶粉生产必须具备研磨、包装设备。 4.调味茶类生产必须具备包装设备,干燥设备视生产工艺而定。 四、产品相关标准

代用茶

代用茶 代用茶是指选用可食用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等,采用类似茶叶的饮用方式(通过泡、煮等方式来饮用)的一类产品的俗称。 1、名词解释 是茶叶代用品。又称代泡茶、袋泡茶、代饮茶等。 代用茶分为叶类、花类、果类和根茎类; 2、分类 同于茶的饮用方式,一般由卫生部规定的食品分类中的“药食同源类”、“可用于保健品类” 两类物品中的单种或多种物品组成,用这些植物的根、茎、叶或者果实制成的茶制品。 以采摘非茶树植物的芽叶为原料,按茶叶加工工艺加工而成的代用茶。 当前在市场上较为流行的植物代用茶主要有芦笋、苦丁茶、杜仲茶、柿叶茶、桑叶茶、柳叶茶、榆叶茶、银杏叶茶、人参叶荼、野菊花茶、野藤茶、菊花茶、甜叶菊茶、绞股兰茶、薄荷茶、玫瑰花、金银花、大麦茶、枸杞、胖大海、罗汉果、决明子、葛根茶等。 代用茶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沙门氏菌这三种病菌,大肠杆菌和菌落总数则有严格限量。 3、市场情况 目前市场上代用茶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主有三个方面. 1.农药残留及重金属含量超标。先天种植和加工过程中原因. 2.劣变或混入其他杂物。保管和加工中的原因. 3.产品在加工、运输、储藏过程中的污染。贮存原因. 实际生产过程中关键控制环节。 原料验收、浸提或拼配、产品仓储。

产品相关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目前北京市出台了代用茶地方标准.江苏地区,多是以备案的企业标准. 其中对原辅材料的相关要求 1.原料应无劣变、无异味、不着色,无其他夹杂物;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各种花、果(实)类配料应是可食用的,添加的香精、香料应是在食品中允许添加的,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包装材料和容器应不影响产品品质;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含茶制品和代用茶分为2个申证单元,即含茶制品、代用茶。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申证单元及产品品种,即含茶制品(速溶茶类、其他类),代用茶。代用茶的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402。(茶叶:1401)消费者选购时要注意外包装上标识. 代用茶对某些特殊群体有一定功效和辅助疗效,非人人皆可,效果虽好,也不能贪饮.毕竟属药. 4、代用茶的品牌 武汉天天健康 武汉天天健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最早成立于1999年,是美国天天健康集团下设的专业医药公司,美国天天健康集团涉及到汽车、化工、房地产、酒店、医药、化妆品行业上市集团,在全球拥有员工上万人。2012年武汉天天健康引进八条袋泡茶生产线,专注于生产各种袋泡茶、保健茶、花草茶、绿茶、红茶、黑色。自由产品纤体茶、排毒茶、三七茶、杜仲茶、罗布麻茶、活肾茶、养肝茶、安眠茶、清肺宁烟茶隆重上市,现正在热销中。可OEM 代加工单室袋泡茶、双室袋泡茶、三角包袋泡茶。 品品香 品品香茶业有限公司是一家集茶叶种植、加工、销售、科研及出口为一体的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公司属下有多个加工厂和有机茶园基地,企业引进先进茶叶加工工艺和技术,引进目前国内外最先进的出口茶叶清洁化加工流水线设备。“品品香”太姥绿茶、福鼎白茶为福建名牌产品,“品品香”福鼎白茶被认定为中国名牌农产品;“品品香”评为福建省著名商标、被确定为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企业、2006-2008连续三年被评为中国茶产业百强企业。

含茶和代用茶

生产过程控制和执行标准制度 含茶制品包括以茶叶为原料加工的速溶茶类和以茶叶为原料配以各种可食用物质或食用香料等制成的调味茶类。 代用茶是指选用可食用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等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含茶制品和代用茶分为2个申证单元,即含茶制品、代用茶。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申证单元及产品品种,即含茶制品(速溶茶类、其他类),代用茶。代用茶的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402。 含茶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含茶制品是指以茶叶为原料加工的速溶茶类[含各类固态速溶茶和各类液态速溶茶以及(抹)茶粉等产品]和以茶叶为原料配以可食用的枸杞、红枣、菊花、食用香料等制成的调味茶类(如八宝茶、三泡台等)。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速溶茶类:固态速溶茶(含奶茶、果味茶等):原料→浸提→过滤→浓缩→(加入添加物)→喷雾干燥→包装。 液态速溶茶(含调味、调香浓缩茶汁):原料→浸提→过滤→浓缩→(加入添加物)→包装。 (抹)茶粉:原料→磨碎→包装。

调味茶类:茶叶→拼配(加入配料)→包装。 (二)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 1.农药残留及重金属含量超标。 2.劣变或混入其他杂物。 3.产品在加工、运输、储藏过程中的污染。 (三)关键控制环节。 原料验收、浸提或拼配、产品仓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1.生产场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如垃圾场、医院、化工企业,特别应注意厂房、仓库四周不应有其他的气味存在。 2.厂房地面应硬实、平整、光洁(速溶茶类生产企业应铺设地砖),墙面无污垢(速溶茶类生产企业应铺设墙砖)。要保持加工环境的清洁,减少空气中的尘埃。 3.应有足够的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仓库或场地。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分开放置,不得混放。仓库应清洁、干燥、无异气味,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固态速溶茶生产必须具备浸提、过滤、浓缩、干燥、包装设备。 2.液态速溶茶(浓缩茶汁)生产必须具备浸提、过滤、浓缩、包装设备。 3.(抹)茶粉生产必须具备研磨、包装设备。 4.调味茶类生产必须具备包装设备,干燥设备视生产工艺而定。 四、产品相关标准 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茶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索取号: 007089191-02-2011-000093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1年01月25日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有效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含茶制品包括以茶叶为原料加工的速溶茶类和以茶叶为原料配以各种可食用物质或食用香料等制成的调味茶类。 代用茶是指选用可食用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等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含茶制品和代用茶分为2个申证单元,即含茶制品、代用茶。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申证单元及产品品种,即含茶制品(速溶茶类、其他类),代用茶。代用茶的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402。 含茶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含茶制品是指以茶叶为原料加工的速溶茶类[含各类固态速溶茶和各类液态速溶茶以及(抹)茶粉等产品]和以茶叶为原料配以可食用的枸杞、红枣、菊花、食用香料等制成的调味茶类(如八宝茶、三泡台等)。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速溶茶类:固态速溶茶(含奶茶、果味茶等):原料→浸提→过滤→浓缩→(加入添加物)→喷雾干燥→包装。 液态速溶茶(含调味、调香浓缩茶汁):原料→浸提→过滤→浓缩→(加入添加物)→包装。 (抹)茶粉:原料→磨碎→包装。 调味茶类:茶叶→拼配(加入配料)→包装。 (二)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 1.农药残留及重金属含量超标。 2.劣变或混入其他杂物。 3.产品在加工、运输、储藏过程中的污染。 (三)关键控制环节。 原料验收、浸提或拼配、产品仓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1.生产场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如垃圾场、医院、化工企业,特别应注意厂房、仓库四周不应有其他的气味存在。 2.厂房地面应硬实、平整、光洁(速溶茶类生产企业应铺设地砖),墙面无污垢(速溶茶类生产企业应铺设墙砖)。要保持加工环境的清洁,减少空气中的尘埃。

含茶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含茶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含茶制品是指以茶叶为原料加工的速溶茶类[含各类固态速溶茶和各类液态速溶茶以及(抹)茶粉等产品]和以茶叶为原料配以可食用的枸杞、红枣、菊花、食用香料等制成的调味茶类(如八宝茶、三泡台等)。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速溶茶类:固态速溶茶(含奶茶、果味茶等):原料→浸提→过滤→浓缩→(加入添加物)→喷雾干燥→包装。 液态速溶茶(含调味、调香浓缩茶汁):原料→浸提→过滤→浓缩→(加入添加物)→包装。 (抹)茶粉:原料→磨碎→包装。 调味茶类:茶叶→拼配(加入配料)→包装。 (二)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 1.农药残留及重金属含量超标。 2.劣变或混入其他杂物。 3.产品在加工、运输、储藏过程中的污染。 (三)关键控制环节。 原料验收、浸提或拼配、产品仓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1.生产场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如垃圾场、医院、化工企业,特别应注意厂房、仓库四周不应有其他的气味存在。 2.厂房地面应硬实、平整、光洁(速溶茶类生产企业应铺设地砖),墙面无污垢(速溶茶类生产企业应铺设墙砖)。要保持加工环境的清洁,减少空气中的尘埃。

3.应有足够的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仓库或场地。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分开放置,不得混放。仓库应清洁、干燥、无异气味,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固态速溶茶生产必须具备浸提、过滤、浓缩、干燥、包装设备。 2.液态速溶茶(浓缩茶汁)生产必须具备浸提、过滤、浓缩、包装设备。 3.(抹)茶粉生产必须具备研磨、包装设备。 4.调味茶类生产必须具备包装设备,干燥设备视生产工艺而定。 四、产品相关标准 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一)原料应无劣变、无异味、不着色,无其他夹杂物;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二)各种花、果(实)类配料应是可食用的,添加的香精、香料应是在食品中允许添加的,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三)包装材料和容器应不影响产品品质;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独立的审评场所;(二)天平(1mg);(三)鼓风电热恒温干燥箱;(四)台秤。 七、检验项目

怎样区分茶叶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

怎样区分茶叶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QS) 2009-10-19 11: 生产许可证(QS)是企业获得生产许可的资质,由技术监督局核准颁发。许可证号为QS**** **** ****,共12位阿拉伯数字,前4位代表行政区域,中间4位代表产品,后4位代表企业编号;以我公司的生产许可证号QS3701 1401 0099为例,3701代表济南,1401代表茶叶,0099代表山东省天园茶叶有限公司。 一、茶叶生产许可证的范围 1401(茶叶)里面包含9类产品品种,分别是: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含普洱茶)、花茶、袋泡茶、紧压茶。 二、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的范围 1402(含茶制品和代用茶)里面包含2类产品品种,分别是:含茶制品(速溶茶类、其他类)、代用茶。 含茶制品包括以茶叶为原料加工的速溶茶类和以茶叶为原料配以各种可食用物质或食用香料等制成的调味茶类;如:八宝茶、人参乌龙等。 代用茶是指选用可食用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等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如:菊花、玫瑰柠檬片等。 三、现在市场上出现的问题 1、代用茶用茶叶的生产许可证 代用茶的生产许可证为1402,很多厂家没有生产资格,却用茶叶的生产许可证1401。 2、生产许可证范围不对 虽然生产许可证号是一样的,但有的企业没有办的品种就用。如有的企业没有办茶叶(1401)生产许可证中的乌龙茶品种,却用此证号生产了乌龙茶的品种。 3、套用别人的证号 有的做假的企业,套用别的企业的生产许可证。 四、鉴别 1、先看品种种类:茶叶是1401,含茶制品、代用茶是1402。

2、看行政区域:前4位行政区域号,与身份证的前4位一致。 3、上网查询:可登录国家技术监督总局的网站查询,输入证号就能查出生产企业的名称和生产范围;或输入企业名称就能查出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号和生产范围。24:19| 分类:默认分类|举报|字号订阅

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冼可证实施细则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关于印发食用植物油等26个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2006年12月27 日国质检食监〔2006〕646号) 含茶制品包括以茶叶为原料加工的速溶茶类和以茶叶为原料配以各种可食用物质或食用香料等制成的调味茶类。 代用茶是指选用可食用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等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含茶制品和代用茶分为2个申证单元,即含茶制品、代用茶。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申证单元及产品品种,即含茶制品(速溶茶类、其他类),代用茶。代用茶的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402。 含茶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含茶制品是指以茶叶为原料加工的速溶茶类[含各类固态速溶茶和各类液态速溶茶以及(抹)茶粉等产品]和以茶叶为原料配以可食用的枸杞、红枣、菊花、食用香料等制成的调味茶类(如八宝茶、三泡台等)。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速溶茶类:固态速溶茶(含奶茶、果味茶等):原料→浸提→过滤→浓缩→(加入添加物)→喷雾干燥→包装。 液态速溶茶(含调味、调香浓缩茶汁):原料→浸提→过滤→

浓缩→(加入添加物)→包装。 (抹)茶粉:原料→磨碎→包装。 调味茶类:茶叶→拼配(加入配料)→包装。 (二)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 1.农药残留及重金属含量超标。 2.劣变或混入其他杂物。 3.产品在加工、运输、储藏过程中的污染。 (三)关键控制环节。 原料验收、浸提或拼配、产品仓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1.生产场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如垃圾场、医院、化工企业,特别应注意厂房、仓库四周不应有其他的气味存在。 2.厂房地面应硬实、平整、光洁(速溶茶类生产企业应铺设地砖),墙面无污垢(速溶茶类生产企业应铺设墙砖)。要保持加工环境的清洁,减少空气中的尘埃。 3.应有足够的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仓库或场地。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分开放置,不得混放。仓库应清洁、干燥、无异气味,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固态速溶茶生产必须具备浸提、过滤、浓缩、干燥、包装设备。 2.液态速溶茶(浓缩茶汁)生产必须具备浸提、过滤、浓缩、包装设备。 3.(抹)茶粉生产必须具备研磨、包装设备。 4.调味茶类生产必须具备包装设备,干燥设备视生产工艺而定。

代用茶企业标准

隆德县百花中药材有限责任企业标准 Q/0001-2012 代用茶 隆德县百花中药材有限责任发布

Q/0001-2012 前言 本标准编写的格式、结构和内容均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而编辑的。 本标准所确定的指标如有与国家强制性标准相抵触,应以国家强制性标准为准。 本标准由隆德县百花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隆德县百花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磊

代用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代用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可以食用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20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34 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6 茶总灰分的测定 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 3术语和定义 4 技术要求 4.1 原辅材料要求 4.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4.3 理化指标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附件17: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含茶制品包括以茶叶为原料加工的速溶茶类和以茶叶为原料配以各种可食用物质或食用香料等制成的调味茶类。 代用茶是指选用可食用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等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含茶制品和代用茶分为2个申证单元,即含茶制品、代用茶。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申证单元及产品品种,即含茶制品(速溶茶类、其他类),代用茶。代用茶的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402。 含茶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含茶制品是指以茶叶为原料加工的速溶茶类[含各类固态速溶茶和各类液态速溶茶以及(抹)茶粉等产品]和以茶叶为原料配以可食用的枸杞、红枣、菊花、食用香料等制成的调味茶类(如八宝茶、三泡台等)。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速溶茶类:固态速溶茶(含奶茶、果味茶等):原料→浸提→过滤→浓缩→(加入添加物)→喷雾干燥→包装。 液态速溶茶(含调味、调香浓缩茶汁):原料→浸提→过滤→浓缩→(加入添加物)→包装。

(抹)茶粉:原料→磨碎→包装。 调味茶类:茶叶→拼配(加入配料)→包装。 (二)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 1.农药残留及重金属含量超标。 2.劣变或混入其他杂物。 3.产品在加工、运输、储藏过程中的污染。 (三)关键控制环节。 原料验收、浸提或拼配、产品仓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1.生产场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如垃圾场、医院、化工企业,特别应注意厂房、仓库四周不应有其他的气味存在。 2.厂房地面应硬实、平整、光洁(速溶茶类生产企业应铺设地砖),墙面无污垢(速溶茶类生产企业应铺设墙砖)。要保持加工环境的清洁,减少空气中的尘埃。 3.应有足够的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仓库或场地。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分开放置,不得混放。仓库应清洁、干燥、无异气味,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固态速溶茶生产必须具备浸提、过滤、浓缩、干燥、包装设备。 2.液态速溶茶(浓缩茶汁)生产必须具备浸提、过滤、浓缩、包装设备。 3.(抹)茶粉生产必须具备研磨、包装设备。 4.调味茶类生产必须具备包装设备,干燥设备视生产工艺而定。 四、产品相关标准

茶叶含茶制品检验分级方法

杭州XXXXXX公司 版本号:A/0 受控状态: 发放编号: 持有部门: 持有人: 茶叶、含茶制品和代用茶 检验规范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2011-8-10发布 2011-8-15实施

目录

绿茶原料入厂检验规范 一、外观检查: 1.1外包装完整,无污染。 1.2数量:数量、重量达到购买要求。 二、产品检查: 2.1抽查比例:每批按1%抽检 2.2绿茶感官要求:色绿、汤清、香高、味醇。 2.3水分:水分含量达到规定要求。绿茶水分评定采用目测及手感法,目测茶叶,看其色泽、手捏原料茶,根据原料茶的色泽及脆滑度判定原料茶的干度是否符合DB33/T 733-2009对水分的要求。(此检验项目为原料制定) 三、检验合格并有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通知原材料入库,不合格则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处理。

原料茉莉花茶入厂检验标规范 一、外观检查: 1.1外包装完整,无污染。 1.2数量:数量、重量达到购买要求。 二、产品检查: 2.1抽查比例:每批按1%抽检 2.2茉莉花茶感官要求: 2.2.1烘青茉莉花茶感官: 2.2.2炒青(含半烘炒)茉莉花茶感官:

2.3水分:水分含量达到规定要求。茉莉花茶水分评定采用目测及手感法,目测毛茶,看其色泽、手捏原料茶,根据原料茶的色泽及脆滑度判定原料茶的干度是否符合GB/T22292-2008对水分的要求。(此检验项目为原料制定) 三、检验合格并有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通知原材料入库,不合格则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处理。

乌龙茶入厂检验规范 一、外观检查: 1.1外包装完整,无污染。 1.2数量:数量、重量达到购买要求。 二、产品检查: 2.1抽查比例:每批按1%抽检 2.2乌龙茶感官要求: 2.2.1乌龙茶各等级的感官品质应符合以下的规定。 乌龙茶各等级的感官品质 2.2.2铁观音各等级的感官品质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铁观音各等级的感官品质

代用茶和固态含茶制品

一、代用茶的概念、分类及检验标准的讲解一、定义 以桑叶、淡竹叶、紫苏、菊苣、荷叶、鱼腥草、藿香、马齿苋、薄荷、杭白菊、菊花、金银花、代代花、白扁豆花、槐花、蒲公英、槐米、百合、大麦、苫养、苦瓜片、枸杞子、山楂、胖大海、罗汉果、柠檬片、决明子、大枣、砂仁、莲子、桑椹、紫苏籽、榧子、桃仁、青果、白果、杏仁(甜、苦)、黄芥子、枳椇子、佛手、桔红、香橼、莱菔子、白芷、木瓜、覆盆子、茯苓、山药、姜、玉竹、鲜白茅根、鲜芦根、薏苡仁、酸枣仁、橘皮、甘草、桔梗、黄精、葛根、玫瑰茄、刺梨、黑枣、酸枣、麦芽、沙棘、益智仁、白扁豆、赤小豆、刀豆、火麻仁、芡实、郁李仁、高良姜、薤白、小蓟、黑芝麻、乌梅、栀子、香薷、木犀科粗壮女贞苫丁荼、攻魂花(重瓣红攻瑰Rose rugosa cv. Plena)、人参(人工种植)、页菊、乌药叶、辣木叶、茶树花、阿萨伊果、金花茶、沙棘叶、玉米须为原料(根据生产要求以上一种或几种原料组合配比使用),添加或不添加辅料[苹果干或菠萝干、猕猴桃干、葡萄干、枣子干、桂圆干、荔枝干、苹果干、哈密瓜干、柚子干、梨子干、李子干、香蕉干、桃子干、革莓干、芒果干、菠萝、无花果干、蔓越梅干、金橘干、圣女果干、乌梅干、蓝梅干、木瓜干、红薯干、草莓干、玫瑰果干、橘子干,橙子干、樱桃干、火龙果干、桑葚干、丁香、肉豆蔻、淡豆鼓、冰糖、红糖、白砂糖、蜂蜜(可根据产品要求进行配比使用),经选剔、干燥或烘炒、混合(拼配)或不混合(拼配)、切制或不切制、调配或不调配、内包装或外包装工艺制成的代用茶。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或袋装袋泡(浸泡)方式供人们饮用,分为(花类代用茶、叶类代用茶、根茎类代用茶,混合类代用茶)。 二、分类 1:叶类代用茶产品有:桑叶、淡竹叶、薄荷.紫苏、菊苣、荷叶、鱼腥草、藿香、马齿苋、木犀科粗壮女贞苦丁茶、乌药叶、辣木叶、沙棘叶. 2:花类代用茶有:杭白菊、菊花、贡菊、金银花、玫瑰茄、代代花、白扁豆花、槐花、槐米、蒲公英、玫瑰花(重瓣红玫瑰Rose rugosa cv Plena)、茶树花、金花茶; 3:果(实)类(含根茎类)代用茶产品有:以薄荷、百合、大麦、苦莽、苦瓜片、枸杞子、山楂、胖大海、罗汉果、柠檬片、决明了、大枣、砂仁、莲子、桑葚、紫苏籽、榧子、桃仁、

袋泡代用茶.

ICS 备案号: Q/CYH 袋泡代用茶 广州草粤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编写。本标准由广州草粤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州草粤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永鑫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袋泡代用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袋泡代用茶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干姜、金银花、牛蒡根、菊花、桂皮、八角、胖大海、重瓣红玫瑰、玫瑰茄、百合、蒲公英、丁香、薄荷、荷叶、槐花、藿香、莲子、盐藻、库拉索芦荟凝胶、枳椇子、栀子、柠檬、茴香、白芷、白扁豆花、淡竹叶、冰糖为原料,经挑选、干燥、粉碎、混合、装袋等工艺制作而成,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代用茶制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 5009.19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20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36 植物性食品中五氯硝基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46 植物性食品中有机氯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多种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76 茶叶、水果、食用植物油中三氯杀螨醇残留量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2 茶取样 GB/T 8304 茶水分测定 GB/T 8305 茶水浸出物测定 GB/T 8306茶总灰分测定 GB 11680 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8979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测定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和荧光光度法GB 19643 藻类制品的卫生标准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审批稿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含茶制品包括以茶叶为原料加工的速溶茶类和以茶叶为原料配以各种可食用物质或食用香料等制成的调味茶类。 代用茶是指选用可食用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等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含茶制品和代用茶分为2个申证单元,即含茶制品、代用茶。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申证单元及产品品种,即含茶制品(速溶茶类、其他类),代用茶。代用茶的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402。 含茶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含茶制品是指以茶叶为原料加工的速溶茶类[含各类固态速溶茶和各类液态速溶茶以及(抹)茶粉等产品]和以茶叶为原料配以可食用的枸杞、红枣、菊花、食用香料等制成的调味茶类(如八宝茶、三泡台等)。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速溶茶类:固态速溶茶(含奶茶、果味茶等):原料→浸提→过滤→浓缩→(加入添加物)→喷雾干燥→包装。 液态速溶茶(含调味、调香浓缩茶汁):原料→浸提→过滤→浓缩→(加入添加物)→包装。 (抹)茶粉:原料→磨碎→包装。 调味茶类:茶叶→拼配(加入配料)→包装。

(二)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 1.农药残留及重金属含量超标。 2.劣变或混入其他杂物。 3.产品在加工、运输、储藏过程中的污染。 (三)关键控制环节。 原料验收、浸提或拼配、产品仓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1.生产场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如垃圾场、医院、化工企业,特别应注意厂房、仓库四周不应有其他的气味存在。 2.厂房地面应硬实、平整、光洁(速溶茶类生产企业应铺设地砖),墙面无污垢(速溶茶类生产企业应铺设墙砖)。要保持加工环境的清洁,减少空气中的尘埃。 3.应有足够的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仓库或场地。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分开放置,不得混放。仓库应清洁、干燥、无异气味,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固态速溶茶生产必须具备浸提、过滤、浓缩、干燥、包装设备。 2.液态速溶茶(浓缩茶汁)生产必须具备浸提、过滤、浓缩、包装设备。 3.(抹)茶粉生产必须具备研磨、包装设备。 4.调味茶类生产必须具备包装设备,干燥设备视生产工艺而定。 四、产品相关标准

茶叶及含茶制品代用茶验收细则

茶叶验收细则

绿茶原料入厂检验规范 一、外观检查: 1.1外包装完整,无污染。 1.2数量:数量、重量达到购买要求。 二、产品检查: 2.1抽查比例:每批按1%抽检 2.2绿茶感官要求:色绿、汤清、香高、味醇。 2.3水分:水分含量达到规定要求。 绿茶水分评定采用目测及手感法,目测茶叶,看其色泽、手捏原料茶,根据原料茶的色泽及脆滑度判定原料茶的干度是否符合DB33/T 733-2009对水分的要求。(此检验项目为原料制定) 三、检验合格并有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通知原材料入库,不合格则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处理。 原料茉莉花茶入厂检验标规范 一、外观检查: 1.1外包装完整,无污染。 1.2数量:数量、重量达到购买要求。 二、产品检查: 2.1抽查比例:每批按1%抽检 2.2茉莉花茶感官要求:

2.3水分:水分含量达到规定要求。 茉莉花茶水分评定采用目测及手感法,目测毛茶,看其色泽、手捏原料茶,根据原料茶的色泽及脆滑度判定原料茶的干度是否符合GB/T22292-2008对水分的要求。(此检验项目为原料制定) 三、检验合格并有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通知原材料入库,不合格则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处理。 乌龙茶入厂检验规范 一、外观检查: 1.1外包装完整,无污染。 1.2数量:数量、重量达到购买要求。 二、产品检查: 2.1抽查比例:每批按1%抽检 2.2乌龙茶感官要求: 2.2.1乌龙茶各等级的感官品质应符合以下的规定。

2.2.2铁观音各等级的感官品质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铁观音各等级的感官品质 2.3水分:水分含量达到规定要求。乌龙茶水分评定采用目测及手感法,目测毛茶,看其色泽、手捏原料茶,根据原料茶的色泽及脆滑度判定原料茶的干度是否符合标准Q/HMS0003S-2010对水分的要求。 三、检验合格并有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通知原材料入库,不合格则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处理。 红茶入厂检验规范 一、外观检查: 1.1外包装完整,无污染。 1.2数量:数量、重量达到购买要求。 二、产品检查: 2.1抽查比例:每批按1%抽检 2.2红茶感官要求:

代用茶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范文

代用茶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代用茶是指选用可食用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叶类产品有苦丁茶、绞股兰、银杏茶、桑叶茶、薄荷茶、罗布麻茶、枸杞叶茶等;花类产品有菊花、茉莉花、桂花、玫瑰花、金银花、玳玳花等;果(实)类(含根茎)产品有大麦茶、枸杞、苦瓜片、胖大海、罗汉果等;混合类是指以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等为原料,按一定比例拼配加工而成的产品。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叶类:鲜叶→杀青→揉捻→干燥。 花类:杭白菊:鲜花→拣剔→杀青→干燥。 贡菊:鲜花→拣剔→干燥。 其他花类:鲜花→拣剔→干燥。 果(实)类:鲜果(实、根茎)→拣剔→(切片)→干燥。 混合类:原料→拣剔→拼配→(打碎)→包装 分装加工:原料→拣剔→包装 (二)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 1. 鲜叶、鲜花、果(实)、根茎等原料中农药残留量及重金属含量超标。 2. 鲜叶、鲜花、果(实)、根茎等原料的劣变或混入其他杂物。 3. 产品在加工、运输、储藏的过程中受到污染。 (三)关键控制环节:原料验收、干燥、产品仓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1.生产场所应离开垃圾场、畜牧场、医院、粪池50米以上,

远离排放“三废”的工业企业。 2.厂房面积应不少于设备占地面积的8倍。地面应硬实、平整、光洁(至少应为水泥地面),墙面无污垢。 3.应有足够的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仓库或场地。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分开放置,不得混放。仓库应清洁、干燥、无异气味,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叶类生产必须具备杀青、揉捻、干燥、包装设备。 2.杭白菊生产必须具备杀青设备、干燥设备视生产工艺而定、包装设备。 3.贡菊及其他花类、果(实)、根茎类、混合类生产的设备视具体生产工艺而定,必须具备包装设备。 4.分装加工必须具备包装设备。 四、产品相关标准 GB 18862-2002《原产地域产品杭白菊》;GB/T 20358-2006《地理标志产品黄山贡菊》;GB/T 20353-2006《地理标志产品怀菊花》;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一)鲜叶、鲜花、果(实)、根茎等原料应无劣变、无异味,无其他植物叶、花和杂物。 (二)产品应具有正常的品质特征,无异味、无异嗅、无霉变;不着色,无任何添加剂,无其他夹杂物;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三)包装材料和容器应干燥、清洁、无毒、无害、无异味,不影响产品品质,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独立的审评场所;(二)审评用具(干评台;湿评台;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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