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体系高安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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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协管培训》PPT课件

《卫生监督协管培训》PPT课件

监督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规范执法行为
02
明确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职责和执法程序,确保依法依规开展
工作。
加强法律宣传与教育
03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提高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法律意识
和执法水平。
06
CATALOGUE
结语
总结与回顾
01
卫生监督协管培训的重要性
通过培训,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能够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卫生标准、监督
对未来的展望与建议
加强培训体系建设
强化实践操作能力
建立健全的卫生监督协管培训体系,制定 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和方案,确保培训工 作的系统性和科学性。
在培训过程中,注重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 ,提高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在现场执法和处 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完善考核机制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
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对卫生监督协管人 员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 素质和能力。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有效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可以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 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卫生监督协管的历史与发展
起源
卫生监督协管起源于上个世纪,当时 由于卫生监督人力不足,开始尝试组 织经过培训的人员协助卫生监督员开 展工作。
发展历程
未来展望
未来,随着社会对卫生安全的重视程 度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将进 一步加强,提高基层卫生监管能力。
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与沟通,共同 推进卫生监督工作的发展和完善。
THANKS
感谢观看
卫生监督协管培 训
汇报人:可编辑 2023-12-23
contents
目录
• 卫生监督协管概述 • 卫生监督协管培训内容 •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流程 • 卫生监督协管案例分析 • 卫生监督协管展望 • 结语

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培训39页PPT

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培训39页PPT
39、没有不老的誓言,没有不变的承 诺,踏 上旅途 ,义无 反顾。 40、对时间的价值没有没有深切认识 的人, 决不会 坚韧勤 勉。
谢谢!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36、自己的鞋子,自己知道紧在哪里。——西班牙
37、我们唯一不会改正的缺点是软弱。——拉罗什福科
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培训
36、“不可能”这个字(法语是一个字 ),只 在愚人 的字典 中找得 到。--拿 破仑。 37、不要生气要争气,不要看破要突 破,不 要嫉妒 要欣赏 ,不要 托延要 积极, 不要心 动要行 动。 38、勤奋,机会,乐观是成功的三要 素。(注 意:传 统观念 认为勤 奋和机 会是成 功的要 素,但 是经过 统计学 和成功 人士的 分析得 出,乐 观是成 功的第 三要素 。
xiexie! 38、我这个人走得很慢,但是我从不后退。——亚伯拉罕·林肯
39、勿问成功的秘诀为何,且尽全力做你应该做的事吧。——美华纳
40、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孔子

《卫生监督协管培训》课件

《卫生监督协管培训》课件
职责
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 信息报告,参与社会监督和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卫生意识和 健康水平。
卫生监督协管的重要性
补充卫生监督机构执法力量
卫生监督协管可以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执法工作,扩大执法覆 盖面,提高执法效率。
促进社会共治
卫生监督协管可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卫生监督工作,形成政府与社 会共同治理的格局,增强社会自治能力。
培训内容
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卫生 标准、卫生监督技术规范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流程 和操作规范等。
培训方式
采用集中授课、案例分析 、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 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考核标准与方式
考核标准
制定详细的考核标准,包括知识 掌握、技能操作、工作态度等方 面,确保考核的全面性和客观性 。
考核方式
采用笔试、实操考核、工作评估 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注重考核 的多样性和实用性。
推进信息化建设
加强社会参与
加强卫生监督协管的信息化建设,提高监 管效率和数据准确性,实现监管数据的共 享和利用。
加强与相关部门、企业和社会的沟通与协 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监管工作,形成监 管合力。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档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的技巧与注意事项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了解和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确保在工作中能够正确运用。
注意安全
在工作中要注意自身安全,避免发生 意外事故。
保持公正
在工作中要保持公正,不受任何外界 因素的影响,确保监督结果的客观性 和公正性。
做好记录和归档工作
发现问题要及时记录并归档,以便日 后查阅和处理。同时要做好保密工作 ,保护被监督单位的隐私。
《卫生监督协管培训 》课件

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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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方法和教学手段
教学方法: 教学工具:
教材选用:
理论讲授、案例分析、讨论交流、实践演练
投影仪、白板、硬件和软件演示、多媒体学习 资源
《卫生法规与标准》,《卫生监督执法操作规 范》,《卫生技术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及操作培 训教材》。
培训评估和考核
考核形式
学员反馈
选择题和简答题的形式,以占60分的笔试评分;
每个模块结束后,专人对学员的反应进行统计和
情景倒推等实际操作,以占40分的实际能力考核。 汇总,及时收集汇总教学反馈,意见和建议。
总结与展望
1 总结
2 展望
协管员职责的养成有助于提高卫生监督管 理的水平,保障公众的健康Hale Waihona Puke 同时也为提 升个人职场发展奠定了基础。
未来协管员的职责将持续拓展,更高效地 使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技术,不断优化卫生 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1
预防和控制传染病
常规监测疫情,制定防治计划,落实
监督食品、化妆品和保健品安 全
2
卫生检疫措施,以及应对重大疫情的 应急措施,保障民众健康。
开展食品、化妆品和保健品的检查,
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和卫生安全要
3
监管医疗机构、卫生服务和药
求,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品管理等方面
监管医疗机构,开展卫生服务和药品 监督工作,维护患者合法权益,杜绝 利益冲突。
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班课 件
欢迎参加本培训班,本课件将帮助您了解卫生监督工作并展现协管员在保障 民众健康方面的重要性。
培训目标
1 了解卫生监督制度和政策
解析卫生监督工作的法律法规,明确 监管层级和卫生部门职责。
2 掌握卫生安全相关知识和技能

培训体系高安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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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体系)高安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讲义20XX年XX峯年的企业咨询咸问经验.经过实战验证可以藩地执行的卓越萱理方案.值得您下载拥有卫生监督协管员0 壹三年六月目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1 —11医疗机构卫生监督.................12 —21学校卫生监督................... 22 —27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讲义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壹、概述: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是卫生监督主体依法对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管道直饮水单位,以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生产单位和个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的活动。

(壹)关联概念:生活饮用水:由集中式供水单位直接供给居民作为饮水和生活用水,该水的水质必须确保居民终生饮用安全。

集中式供水: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集中式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

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民社区提供的管道直饮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

二次供水:集中式供水于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或深度处理,通过管道或容器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自建设施供水:由单位和个人自行建设且主要自用的供水方式。

管道直饮水:管道直饮水是现有自来水或达到生活饮用水标准的水源水经过深度处理后,再通过优质管材送至用户,成为可直接饮用的优质水。

小型集中式供水:农村日供水于1000m3 以下(或供水人口于1 万人以下)的集中式供水。

分散式供水:分散居户直接从水源取水,无任何设施或仅有简易设施的供水方式。

常规检验项目:能普遍反应水质情况、检出频率较高的检验项目。

(42 项)非常规检验项目:根据地区、时间或特殊情况需要的检验项目。

(64 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凡于饮用水生产和供水过程中和饮用水接触的联接止水材料、塑料及有机合成管材、管件、防护涂料、水处理剂、除垢剂、水质处理器及其他新材料和化学物质。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

水质检测与评价
检测指标
01
对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和末梢水进行检测,包括浑浊度、
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等指标。
检测频率
02
根据水质状况和季节变化,合理安排检测频率,确保水质安全。
评价标准
03
依据国家相关水质标准,对水质进行综合评价,确保水质符合
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水源保护与水质净化
水源保护
加强水源地的环境监管,防止污染源对水源的侵害,确保水源水质安全。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协管员 培训)
目录
• 生活饮用水概述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基础知识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实践操作 • 突发饮用水卫生事件的应对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协管员职责
与素质要求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案例分析
01
生活饮用水概述
生活饮用水定义
总结词
生活饮用水是指供居民直接饮用的水,包括自来水、桶装水、瓶装水等。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案例二分析
某农村地区井水卫生问题主要是 由于缺乏安全卫生设施,导致井 水受到人畜粪便污染。讨论了农 村地区饮用水安全保障措施的改 进方向。
案例三分析
某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是由 于输水管老化、维护不当等问题, 导致饮用水污染。讨论了学校饮 用水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加强。
案例启示与建议
启示一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建立预警系 统,及时发现和解决水质问题。
宣传培训
向供水单位宣传饮用水卫生知识,提高供水 单位卫生管理水平。
协管员素质要求与培训
具备相关专业知识
协管员应具备医学、卫生学、环境科学等相 关专业知识,以便更好地履行职责。
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培训班讲义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第一章概述一、相关概念生活饮用水:供人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

集中式供水: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

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民社区提供的分质供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

二次供水:集中式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或深度处理,通过管道或容器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饮用水管道分质直饮水(简称管道直饮水):是指利用过滤、吸附、氧化、消毒等装置对需要改善水质的集中式供水(或其他水源水)作进一步的净化处理,通过独立封闭的循环管道输送,供直接饮用的水。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是指饮用水卫生行政执法主体对卫生行政管理相对人遵守饮用水卫生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处理决定的情况所进行的监督和检查活动。

它是饮用水卫生行政执法整体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实现饮用水卫生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之一。

二、执法依据(一)《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是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的主要法律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共九章八十条,其中10条与饮用水卫生相关。

其内容分别明确了法定介水传染病的种类,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供水单位、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的法定职责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其中第十四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置。

”其中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其中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饮用水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

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

”其中第五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履行下列监督检查职责”,其中第四款规定:“对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及其生产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对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以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卫生监督协管培训》PPT课件

加强自我约束
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应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廉洁 纪律要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案例警示:违反职业道德和廉洁纪律后果
• 案例一:某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 取利益,最终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法律制裁。
• 案例二:某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导致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被追究法律责任。 • 案例三:某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违反廉洁纪律要求,参与赌博活动并接受他人宴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过处
案例分析与讨论
组织学员对展示的优秀文 书和档案进行讨论和分析 ,总结其优点和不足,提 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突发事件应对与处
05
置能力培训
突发事件报告和处置流程
报告流程
信息发布
发现突发事件后,第一时间向上级主 管部门报告,同时启动应急预案。
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事件信息和处置 进展,消除恐慌情绪。
处置流程
法律法规与政策解
02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
卫生法规定了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卫生监督中的职责、权限和程序,是卫生监督 工作的基本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该法规定了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报告和处置等方面的内容,为卫生监督协管在传染病防 治方面提供了法律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和监督管理措施,卫生监督协管在食品 安全监管方面需依据该法执行。
地方性法规及政策解读
地方性卫生法规
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卫生法规,卫生监督协管需了解并遵守当地相关 法规。
卫生政策
国家和地方政府发布的卫生政策文件,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具有指导作用,需 认真学习和领会。

生活饮用水卫生协管培训PPT课件


生活饮用水卫生协管培训
4
第三节 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一、水源选择和卫生防护 水源选择原则:水质良好、水量充沛、便于防护、经济适用,取水点
应设在城市和工矿企业的上游。选择地表水和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时, 应分别符合GB3838和GB/T14848的卫生要求。 卫生防护:地表水水源卫生防护规定,以湖泊水为水源,取水点周围 半径100米的水域内,严禁捕捞、网箱养殖、停靠船只、游泳和从事 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以江河水为水源,取水点上游1000 米至下游100米的水域不得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地下水卫生防 护规定,取水口30米乃至取水半径范围内,不得使用工业废水和生 活污水灌溉和施用难以降解或剧毒的农药,不得修建渗水厕所或渗水 坑,不得堆放废渣或铺设污水管道,并不得破坏深层土层的活动。
1、混凝:是向源水中投加混凝剂,使水中难于自然沉淀分离的悬浮 物和胶体颗粒相互聚合,形成大颗粒絮体(谷称矾花)。
2、沉淀:是指水中悬浮颗粒依靠重力作用,从水中分离出来的过程。 有自然沉淀、混凝沉淀和化学沉淀等方式。常规水厂有平流沉淀池、 斜板与斜管沉淀池等,沉淀设备是去除反应后的絮凝体。大颗粒经过 混凝沉淀后,水质较清,水中仅剩较小的颗粒。
生活饮用水卫生协管培训
9
第四节 集中式供水单位经常性卫生监督监督内容
1、水处理工艺和卫生设施与申报卫生许可时是否一致,是否已 更改,有无供水设施未经卫生许可;
2、水源卫生检查:检查水源地卫生防护情况,是否按相关要求 做好水源卫生防护工作;
3、检查水厂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情况,检 查水厂的质量保证是否有效运转,现场询问相应管理人员和制水 人员,对其水质净化消毒过程中相关问题处理和反应能力,判断 其是否按规章制度执行;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共85页

40、人类法律,事物有规律,这是不 容忽视 的。— —爱献 生
谢谢!
36、自己的鞋子,自己知道紧在哪里。——西班牙
37、我们唯一不会改正的缺点是软弱。——拉罗什福科
xiexie! 38、我这个人走得很慢,但是我从不后退。——亚伯拉罕·林肯
39、勿问成功的秘诀为何,且尽全力做你应该做的事吧。——美华纳
40、学而用水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
36、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 神灵, 而不是 殚精竭 虑将神 灵揉进 宪法, 总体上 来说, 法律就 会更好 。—— 马克·吐 温 37、纲纪废弃之日,便是暴政兴起之 时。— —威·皮 物特
38、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 是丝毫 没有力 量的。 ——菲 力普斯 39、一个判例造出另一个判例,它们 迅速累 聚,进 而变成 法律。 ——朱 尼厄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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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体系)高安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讲义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讲义二0壹三年六月目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1—11 医疗机构卫生监督……………………12—21 学校卫生监督…………………………22—27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讲义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壹、概述: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是卫生监督主体依法对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管道直饮水单位,以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生产单位和个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的活动。

(壹)关联概念:生活饮用水:由集中式供水单位直接供给居民作为饮水和生活用水,该水的水质必须确保居民终生饮用安全。

集中式供水: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集中式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

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民社区提供的管道直饮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

二次供水:集中式供水于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或深度处理,通过管道或容器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自建设施供水:由单位和个人自行建设且主要自用的供水方式。

管道直饮水:管道直饮水是现有自来水或达到生活饮用水标准的水源水经过深度处理后,再通过优质管材送至用户,成为可直接饮用的优质水。

小型集中式供水:农村日供水于1000m3以下(或供水人口于1万人以下)的集中式供水。

分散式供水:分散居户直接从水源取水,无任何设施或仅有简易设施的供水方式。

常规检验项目:能普遍反应水质情况、检出频率较高的检验项目。

(42项)非常规检验项目:根据地区、时间或特殊情况需要的检验项目。

(64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凡于饮用水生产和供水过程中和饮用水接触的联接止水材料、塑料及有机合成管材、管件、防护涂料、水处理剂、除垢剂、水质处理器及其他新材料和化学物质。

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从事净水、取样、化验、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及水池、水箱清洗人员。

(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关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壹次会议修订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1996年由建设部和卫生部联合发布。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2006年12月29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卫生部联合发布了新修订的,且于2007年7月1日正式实施。

水质指标从原有的35项增加到106项。

统壹了城乡饮用水标准。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卫生规范》(由卫生部颁布本规范自二OO壹年九月壹日起施行)《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规范》(GB17051-2006)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从1998年12月1日起实施《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本规范自二OO 壹年九月壹日起施行。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的范围: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管道直饮水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四)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机构及其职责:《办法》第十六条县级之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滥测工作。

县级之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设饮用水卫生监督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聘任饮用水卫生检查员,负责乡、镇饮用水卫生检查工作。

《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第四款县级之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以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进行监督检查;1.做好预防性卫生监督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2做好安全性评价壹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的水源水质监测和评价,《办法》第六条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二是对涉水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进行卫生安全性评价;《办法》第二十壹条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必须进行卫生安全性评价。

3饮用水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县级之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污染事故对人体健康影响的调查。

当发现饮用水污染危及人体健康,须停止使用时,对二次供水单位应责令其立即停止供水;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当会同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停止供水。

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加强检查,严防水质污染事故的发生。

制定突发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进行日常演练采取控制措施和按时方案。

4对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审核对已经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已取得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经检查发现已不符合办法条件和要求的,有权收回有关批件或批准文件;5对违法行为实施卫生行政处罚依据法律法规关联条款对违反行为进行卫生行政处罚。

如:《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第壹款、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由县级之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能够且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已取得许可证的,原发证部门能够依法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壹)饮用水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办法》第二十五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安排未取得体检合格证的人员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或安排患有有碍饮用水卫生疾病的或病原携带者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的,县级之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进,且可对供水单位处以20元之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办法》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县级之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进,且可处以20元之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三)供水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供水的;(四)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五)未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许可擅自从事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工作的。

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要点(壹)生活饮用水预防性卫生监督:预防性卫生监督程序: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集中式供水进行监督检查,是对发放卫生许可证前的监督检查。

申请资料审查--→设计图纸审查--→水源水质监测--→评审验收发证1、卫生许可《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家对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

《办法》第十二条生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定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取得批准文件后,方可生产和销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使用无批准文件的前款产品。

许可申报材料:根据2011年卫生部《行政许可指南》的规定,卫生许可的材料审核: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卫生监督部门提供);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如法人证书、董事会决议、任命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工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书;3、运营场所、场地的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4、供水场所平面布置图(蓄水池、水箱)、设备工艺流程图;5、卫生管理机构及专、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名单;健全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水泵房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知识培训制度、设备清洗消毒制度、水质消毒剂使用和管理制度);6、从业人员名单(内容包括从业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及健康证明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时间)或健康证复印件;7、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监测、检验合格方案;8、其它要求提供的特定资料。

许可程序:申请—受理—审查(现场验收)—决定。

许可条件:符合《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关联要求。

2、卫生审查:《办法》第八条供水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应当符合卫生要求,选址和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必须有建设、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公共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3、健康检查:《办法》第十壹条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从事净水、取样、化验、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及水池、水箱清洗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且每年进行壹次健康检查。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的和病原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

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二)生活饮用水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前的准备工作:于对饮用水供水单位检查之前,要准备好各种法律文书、取证工具、采样器材等,同时检查卫生监督人员着装、执法证件,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名。

注意:卫生监督人员要明确此次检查的目的,查什么?检查中要见什么?如何检查?经常性卫生监督要点:1、证照检查有无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培训证、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是否有效?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四年,每年复核壹次。

有效期满前六个月重新提出申请换发新证。

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从事净水、取样、化验、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及水池、水箱清洗人员)每年进行壹次健康检查。

“五病”调离,上岗前卫生知识培训。

2、水源检查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水源防护带内是否有打捞、摆渡、污水排放、化学仓库、工厂、种菜以及捕鱼等污染源?是否设置告示牌?3、环境检查生产区范围内是否设立明显标志?生产区外围30米范围内是否有生活居住区和修建禽畜饲养厂、渗水厕所、渗水坑,是否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和铺设污水渠道。

单独设立的泵站、沉淀池和清水池的外围30米的范围内,其卫生要求和集中式供水单位生产区相同。

4、生产工艺的检查水质消毒设备是否运转正常?加药装置是否工作?且查见运行记录反应池、沉淀池是否有漂浮物?池壁是否是绿藻青苔?加氯间是否通风良好,备有安全防范和泄露处理的应急设备、设施和个人防毒面具?5、卫生管理及有关资料的检查水处理工艺和卫生设施是否和申报卫生许可时是否壹致?是否有相应的国家法规、标准和规范文本?是否有分管领导和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管理饮用水卫生工作?各类储水设备是否定期清洗和消毒?管网末梢是否定期放水清洗,查见有关清洗消毒记录。

是否建立健全的各类水源的供、用水设施基本情况档案;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如法人证书、董事会决议、任命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工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书;②运营场所、场地的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③供水场所平面布置图(蓄水池、水箱)、设备工艺流程图;是否建立健全的各类水源的供、用水设施基本情况档案;④卫生管理机构及专、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名单;健全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水泵房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知识培训制度、设备清洗消毒制度、水质消毒剂使用和管理制度、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方案制度、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索证制度等);是否建立健全的各类水源的供、用水设施基本情况档案;⑤从业人员名单(内容包括从业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及健康证明编号、卫生知识培训证明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时间)或健康证、培训证复印件;是否建立健全的各类水源的供、用水设施基本情况档案;⑥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监测、检验合格方案;⑦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涉水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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