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整理新生儿疾病筛查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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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制度

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制度

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制度一、概述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是指对新生儿进行系统性的疾病筛查,以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和早期治疗影响儿童健康的疾病为目的的一项工作。

早期发现和干预可以减少儿童发生严重疾病的风险,保障儿童的健康成长。

本制度旨在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提高筛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筛查范围1.全面筛查:出生后48小时内进行筛查,包括遗传代谢性疾病、遗传性耳聋、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等。

2.高危筛查:对有家族史、母婴传播疾病或其他高危因素的新生儿进行筛查。

三、筛查方法1.筛查项目:根据筛查范围确定需要进行的筛查项目。

2.筛查工具和设备:使用高精度的筛查工具和设备进行筛查,确保筛查结果的准确性。

3.检测方法:根据筛查项目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检测方法进行筛查,包括血液检测、听力筛查、甲状腺功能检测等。

4.检测标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制定筛查项目的检测标准,保证筛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筛查人员1.筛查人员:由经过专业培训的医护人员组成筛查团队,包括儿科医生、检验师、听力师等。

2.筛查人员培训:筛查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提高筛查技能和专业知识。

五、筛查工作流程1.登记和预约:新生儿出生后,家庭应及时到医疗机构登记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并预约筛查时间。

2.采样和检测:在筛查时间到达后,筛查人员根据筛查项目进行采样和检测。

3.结果分析和通知:筛查人员对筛查结果进行分析,并及时将结果通知给新生儿家庭和相关医疗机构。

4.高危儿童管理:对筛查结果阳性的儿童,应进行进一步检查和治疗,并建立相关的管理机制,进行长期随访和干预。

六、筛查结果1.阳性结果:筛查结果异常的儿童,应及时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并建立相关的随访和管理机制。

2.阴性结果:筛查结果正常的儿童,应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和监测,确保儿童的健康成长。

七、质量控制1.质量控制措施:制定筛查工作的质量控制措施,包括质量评价、质量监控、质量数据分析等。

2.质量评估:定期对筛查工作进行质量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和优化。

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制度范本

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保障新生儿健康,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提高人口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目标1. 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确保筛查质量;2. 及早发现新生儿疾病,实施早期干预,降低疾病对儿童身心健康的危害;3. 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新生儿疾病筛查的认识。

三、工作职责1. 医疗机构职责:(1)建立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2)对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3)组织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确保筛查质量;(4)对筛查结果进行跟踪随访,实施早期干预。

2. 采血人员职责:(1)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程序,负责新生儿足跟血采集;(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血样采集质量;(3)做好血样保存、传递和登记工作。

3. 检验人员职责:(1)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程序,对血样进行检测;(2)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3)对检验结果进行分析,提出诊断意见。

4. 质控人员职责:(1)对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2)定期对采血、检验人员进行检查和考核;(3)对筛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四、工作流程1. 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新生儿疾病筛查的重要性,提高社会公众的认识。

2. 签订知情同意书:新生儿出生后,监护人需签署《新生儿疾病筛查知情同意书》。

3. 采血:新生儿出生后72小时,充分哺乳后,由指定人员负责采集足跟血。

4. 保存和传递:采血人员将血样制成滤纸干血片,妥善保存,并按规定时间传递至检验机构。

5. 检验:检验机构对血样进行检测,确保结果准确可靠。

6. 结果反馈:检验机构将结果反馈至医疗机构,医疗机构通知监护人筛查结果。

7. 跟踪随访:医疗机构对筛查结果进行跟踪随访,实施早期干预。

五、监督管理1. 医疗机构要定期对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卫生行政部门对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筛查工作规范有序。

新生儿筛查安全管理制度

新生儿筛查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新生儿筛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筛查结果的准确性,预防新生儿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疾病等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开展新生儿筛查工作的相关科室、部门及人员。

三、组织机构1.成立新生儿筛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新生儿筛查工作计划、监督实施、协调各部门工作等。

2.设立新生儿筛查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新生儿筛查工作。

四、筛查工作流程1.新生儿出生后,由产科医护人员告知家长新生儿筛查的相关事宜。

2.家长在知情同意的情况下,签署《新生儿筛查知情同意书》。

3.新生儿筛查工作办公室根据筛查项目,及时采集新生儿足跟血样。

4.将采集的血样送至新生儿筛查实验室进行检测。

5.新生儿筛查实验室对血样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反馈给新生儿筛查工作办公室。

6.新生儿筛查工作办公室将检测结果告知家长,并对异常结果进行跟踪随访。

五、安全管理措施1.确保新生儿筛查工作室内环境整洁、设备完好,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2.严格执行新生儿筛查操作规程,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3.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防止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

4.对新生儿筛查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对新生儿筛查结果进行保密,确保患者隐私。

六、人员培训1.新生儿筛查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2.新生儿筛查工作人员应掌握新生儿筛查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确保筛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3.对新生儿筛查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七、监督检查1.新生儿筛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新生儿筛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对新生儿筛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由新生儿筛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制度

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制度

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制度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制度是为了保障新生儿健康成长,及时发现和治疗潜在的疾病和遗传性疾病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程序。

它的目标是最大限度地减少新生儿疾病的发生和死亡率,提高新生儿健康水平。

以下是一份1200字以上的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制度范文:一、背景和目的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是我国卫生部门倡导和推广的一项重要公共卫生措施。

其目的是通过对新生儿进行早期的疾病筛查,尽早发现和诊断部分遗传疾病或潜在的疾病,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干预措施,以减少新生儿疾病的发生率和死亡率,提高新生儿的健康水平。

二、范围和内容1.新生儿疾病筛查的范围包括遗传性代谢病、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地中海贫血等常见疾病。

2.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内容包括血液筛查、听力筛查、心脏筛查等。

3.血液筛查的项目包括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等。

听力筛查的项目包括耳聋、听力缺损等。

心脏筛查的项目包括房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等。

三、工作流程1.正常新生儿在出生后72小时内进行疾病筛查。

如果有早产或低体重儿,要在出生后尽早安排筛查。

2.疾病筛查由医疗机构的相关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负责疾病筛查的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并获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3.疾病筛查采用标准化的筛查工具和方法,保证筛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所有筛查结果要进行记录,并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和家庭。

4.对于出现阳性结果的新生儿,要及时转诊和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

同时,要积极开展家庭健康教育,引导家长积极配合治疗和管理。

四、质量控制和监督1.设立专门的质控中心,负责疾病筛查工作的监督和质量控制。

定期开展各类筛查工作和质量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

2.加强专业人员的培训和交流,提高筛查工作的技能和水平。

积极参与国内外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借鉴和推广先进的筛查方法和经验。

3.建立新生儿疾病筛查档案,对筛查结果进行长期的跟踪和分析。

定期总结和评估筛查工作的效果和成果,为相关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管理制度

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管理制度

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管理制度新生儿疾病筛查是对新生儿进行全面体检和检测,以尽早发现和治疗可能存在的疾病和隐患。

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管理制度是指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新生儿疾病筛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信息,保障新生儿筛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推动新生儿疾病预防和健康管理工作的开展,而建立的一套规范性的制度与流程。

1.筛查对象和范围:明确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对象和范围,包括出生在该地区所有新生儿,不论是否出生在医疗机构,以及其他特殊情况下的新生儿。

2.筛查项目和标准:明确新生儿疾病筛查的项目和标准,包括必测项目和可选项目。

必测项目一般包括遗传代谢病筛查、听力筛查和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可选项目根据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同时,制定相应的筛查标准,明确筛查结果的判定标准和处理流程。

3.筛查机构和人员:明确新生儿疾病筛查的机构和人员,包括筛查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以及必要的技术培训与考核制度,保障筛查工作的专业性和可靠性。

4.信息采集与录入:建立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的采集和录入系统,确保新生儿疾病筛查过程中产生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采集信息包括新生儿基本信息、筛查项目结果、跟踪随访信息等。

5.信息传递与共享:建立信息传递与共享机制,确保筛查结果及时传递给家长和相关医疗机构,确保新生儿疾病的及时干预和治疗。

同时,建立跨机构、跨地区的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筛查结果的分析和评估,为政策制定和疾病监测提供科学依据。

6.信息保护与隐私保密:建立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的保护和隐私保密制度,确保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的安全性和可控性。

限制非授权人员的访问和使用权限,加强对数据的备份和安全存储,设立追责机制,保障信息的合法使用和高效管理。

7.绩效评估与信息利用:建立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的绩效评估机制,定期对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

同时,将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与其他相关信息相结合,开展新生儿疾病流行病学研究和健康管理工作,为新生儿的健康成长提供科学依据。

新生儿疾病筛查规章制度标准版

新生儿疾病筛查规章制度标准版

新生儿疾病筛查规章制度标准版新生儿疾病筛查规章制度标准版一、概述1.1 目的本主要旨在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确保新生儿疾病的早期诊断和治疗,有效降低新生儿死亡率和残疾率。

1.2 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进行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相关单位。

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流程2.1 筛查项目的确定与调整2.1.1 筛查项目的确定(详细应当进行的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2.1.2 筛查项目的调整(详细说明当出现新的科学技术或疾病范畴变化时,如何调整筛查项目,以及程序和时间)2.2 筛查仪器设备的选择与使用2.2.1 筛查仪器设备的选择(适用于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常用仪器设备,包括仪器使用的性能要求)2.2.2 筛查仪器设备的使用(详细说明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日常维护保养以及备品备件的管理)2.3 采样与标本的处理2.3.1 采样方法与时机(描述各种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的采样方法、采样的时机以及技巧要点)2.3.2 标本的处理(详细说明标本的收集、处理、保存和运输等相关要求)2.4 筛查结果的评估与判断2.4.1 筛查结果的评估(说明如何对筛查结果进行评估,包括阳性、阴性和待定结果的判断标准)2.4.2 筛查结果的判断(详细说明如何根据筛查结果进行诊断、转诊和治疗等相关处理)2.5 筛查结果的通报与追踪2.5.1 筛查结果的通报(描述筛查阳性结果的通报方式、内容和时限,包括与家庭的沟通和告知)2.5.2 筛查结果的追踪(详细说明筛查阳性结果的追踪机制,包括家庭访视、随访等方式)三、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3.1 岗位责任与培训3.1.1 筛查岗位的职责(详细筛查岗位的职责,包括医生、技术人员和护士等)3.1.2 岗位培训与考核(说明筛查岗位的培训计划、培训方法和考核标准)3.2 质量管理文件与记录3.2.1 质量管理文件(与新生儿疾病筛查相关的质量管理文件,包括筛查工作程序、标准操作规程等)3.2.2 质量管理记录(详细和说明应当记录的相关内容,包括筛查结果记录、仪器设备日常记录等)四、附件本所涉及附件如下:- 附件1: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表- 附件2:筛查结果评估标准表- 附件3:筛查阳性结果通报模板- 附件4:筛查结果追踪记录表五、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 《婴儿死亡防治法》:指XXXXX- 《儿童医疗保健条例》:指XXXXX。

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信息管理制度

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信息管理制度

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信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的质量和效率,保护新生儿的健康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信息管理制度是指在新生儿疾病筛查过程中,对筛查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管理,确保筛查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第三条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信息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一)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三)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信息管理和信息安全;(四)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第四条妇幼保健院应当设立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领导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领导机构应当由院长或副院长担任主任,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

第五条妇幼保健院应当设立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办公室应当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

第六条妇幼保健院应当设立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质量控制小组,负责对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和监督。

质量控制小组应当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

第三章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第七条妇幼保健院应当制定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操作规程,明确筛查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流程。

操作规程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筛查工作的准备和实施;(二)筛查样本的采集、保存和运输;(三)筛查试剂的使用和废弃;(四)筛查结果的判定和报告;(五)筛查工作的记录和档案管理。

第八条妇幼保健院应当加强对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质量控制,确保筛查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质量控制措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定期对筛查工作进行内部质量控制检查;(二)对筛查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三)对筛查试剂和仪器进行定期校准和维护;(四)对筛查结果进行复核和确认。

第四章信息管理和信息安全第九条妇幼保健院应当建立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对筛查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信息化管理。

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管理制度

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管理制度

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新生儿早期疾病筛查是通过对新生儿进行特定的检查及相关检测,对新生儿常见遗传代谢性疾病、听力障碍、先天性心脏病、甲低等疾病进行早期发现与诊断的一种有效手段,对保障婴幼儿健康、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减少社会资源浪费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管理的全过程,确保筛查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筛查准确率和及时率,确保新生儿疾病得以及早诊断、及早治疗,最大限度减少新生儿疾病的发生、发展和影响。

三、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的管理工作,包括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听力筛查等项目。

四、制度内容1.项目确定(1)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法规,明确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的范围和目标。

(2)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前期研究和可行性分析,确定具体可开展的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

2.设备准备(1)根据各项筛查项目的要求,采购必要的设备和仪器。

(2)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人员培训(1)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的培训课程,确保其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

(2)定期组织培训考核,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和改进。

4.标本采集和实验室检测(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标准程序采集新生儿筛查标本。

(2)确保标本的及时送达实验室,确保实验室检测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监督和审核实验室工作质量,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

5.数据管理(1)建立新生儿疾病筛查数据管理系统,对每个新生儿的筛查结果进行登记和记录。

(2)对数据进行分析和统计,定期制作筛查工作报告。

(2)对有异常筛查结果的新生儿,及时推送给相关专家进行再次确认和诊断。

7.质量控制(1)建立质量控制制度,定期进行内部和外部质量评估。

(2)及时反馈和处理筛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良事件。

8.宣传推广(1)定期组织新生儿疾病筛查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筛查项目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2)积极与相关媒体合作,借助广告和媒体报道,扩大筛查项目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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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疾病筛查规章制度篇一: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制度t”>1、实行专人负责制。

2、对采血单位送来的血片进行核对、检查、验收,不合格者及时退回。

3、对每个筛查对象的档案进行登记,并电脑储存,以供随时核对。

4、对迟采血者督促采血单位及时采血,并跟踪查对。

5、对拒绝采血者做好登记并让家属签字。

6、及时将筛查结果发送到采血单位。

7、对筛查结果可疑的病例应及时召回复查。

篇二:新生儿疾病筛查办公室工作制度“txt”>一、完成省卫生厅妇社处与市卫生局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严格执行卫生部下发的新生儿筛查血片采集技术规范。

三、负责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的日常事务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五、定期统计并向市卫生行政部门及院领导汇报筛查的有关信息。

每季按时向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上报新筛报表。

六、负责与各县(市、区)管理办公室的联系、信息反馈及结果的邮寄工作。

七、收到新筛实验室送来的可疑阳性报告后,一般情况应在二个工作日内通知到监护人八、负责滤纸片发放。

每月粘贴3500份滤纸片,按筛查量的多少发放到各新筛管理办公室。

九、认真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汇总、归档工作。

十、接待病友(咨询电话)要礼貌、耐心,给病友及家属以优质服务。

儿保科工作制度一、指导基层儿童保健业务及统计报表工作。

二、组织和开展儿童卫生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掌握全市儿童保健队伍状况,并负责考核培训等业务和指导工作。

四、掌握全市区乡镇、厂矿、街道新生婴儿、儿童发育水平,年龄、性别、死亡数及原因。

五、组织和进行调查设计、科研等工作。

六、做好集体儿童保健工作,加强对托儿所、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及业务指导。

七、做好散居儿童的保健管理及科学育儿知识宣传,配合疾控中心做好计划免疫工作。

开展儿童多发病、常见病的防治与传染病的管理。

或各县(市、区)质控员。

散居儿童保健管理制度一、新生儿管理(新生儿访视制度)(一)正常新生儿访视3—4次,出生后第3、7、14、28天各访视一次,遇有异常情况要增加访视次数,每次访视应作详细记录。

(二)访视内容一看:看新生儿面色;二问:问大小便情况;三检查:要作全面的体格检查及新生儿脐带的检查;四指导:指导正确的护理及喂养;五处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六预约定期到儿保门诊体检。

二、婴幼儿及学龄前儿童的管理(一)各级儿童保健门诊,坚持全天开放,体检登记表,设备齐全。

(二)定期保健检查:一岁以内婴儿共检查9次,前六个月每月检查一次,六个月以后每2-3个月检查一次,一至三岁每半年检查一次,三岁以后每年检查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发现肝炎或其他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发现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定期复查。

(三)进行早期教育,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四)定期进行预防接种。

(五)认真总结分析体检资料,积极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及传染病的防治。

集体儿童保健管理制度一、定期培训保教人员,提高儿童保健知识水平,做到保教结合。

二、协助托幼机构建立健全九项卫生保健制度,并检查落实情况。

三、定期到托幼单位巡视,协助解决医疗保健、营养上的问题,协助各托幼机构制定适合儿童年龄特点的带量食谱,定期开展营养计算,以保证小儿营养需要。

四、向儿童、保教人员和家长宣传卫生保健知识。

五、做好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工作。

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制度(一)生活制度合理的生活制度是保证儿童健康的重要条件,各园(所)根据幼儿不同年龄及季节,具体订出一日生活作息制度。

要注意动静结合,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

(二)婴幼儿的饮食1、各园、所应建立婴幼儿食堂、伙食应有专人负责、民主管理,建立伙食委员会,定期开会研究伙食问题。

伙食费要专用,亏盈不超过2%。

工作人员和儿童的伙食要严格分开。

2、制定适合儿童年龄特点的带量食谱,1-2周更换一次,定期开展营养计算,不断提高膳食质量。

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五四”制,做到生熟食分开,不买不做腐烂变质的食物,预防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4、搞好儿童进食卫生。

(三)体格锻炼制度1、本园所具体条件和儿童年龄特点安排户外活动,冬季室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随季节适当增加。

2、充分利用空气、日光、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儿童体格、增强儿童体质。

(四)健康检查制度1、在儿童入托前,必须经市妇幼保健院体检,并了解有无传染病史,合格者方可入托,各园、所工作人员体检合格方可就职,儿童离园、所一个月以上再入托者重新体检。

2、定期健康检查和测量身长、体重及时矫治缺点、疾病。

保教炊管人员每年健康检查一次,包括胸透、肝功、乙肝表面抗原、白带常规、血色素等。

3、坚持每日晨检,作好全日观察,发现异常及时就诊。

(五)卫生消毒及隔离制度1、作好个人及环境卫生。

培养儿童卫生习惯:做到①每人一巾一杯,饭前便后流水洗手。

②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不喝生水。

③每周剪指甲,勤洗手,勤换衣。

④室外卫生清洁整齐。

2、消毒隔离制度各园所要设立保健室、隔离室、隔离室用品要专用,对患传染病儿及工作人员要早发现早期隔离治疗。

按传染病常规加强托幼机构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在传染病检疫期间不接收新入托儿童。

(六)预防疾病制度1、建立健全托幼保健制度,配备好专(兼)职保健医生,认真做好园所内日常卫生保健和营养管理以及消毒隔离等工作。

2、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要求预防接种率达到95%以上,及时了解疫情,积极采用各种办法防治疾病,降低发病率。

3、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力。

(七)安全制度1、各项活动均要以孩子为中心,工作人员要注视儿童的各项活动。

2、要注意房屋、场地、家俱、玩具、用具使用的安全,避免事故发生。

3、药物必须妥善保管,药物保管和服用应由医务人员负责。

(八)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制度每日进行出勤和疾病登记,认真填好晨检表、疾病登记表、体弱儿管理记录表、体格检查记录表、传染病登记表、缺点矫治记录表、膳食调查记录表、意外事故登记表、家长联系表等各项记录、作好体格发育评价、膳食评价、各种常见病患病率、传染病发病率、预防接种率各项统计工作,按时上报各项制度。

(九)家长联系制度(1)采取多种方式和家长加强联系,争取家长配合,共同做好儿童保健工作。

(2)经常向家长汇报儿童在园、所的生活、健康情况。

(3)向家长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新生儿保健管理制度一、实行科学接生、积极预防新生儿窒息、早产、寒冷损伤性疾病。

二、指导喂养、宣传母乳喂养的优点,开奶方法,实行4-6月纯母乳喂养。

三、预防感染,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接触新生儿,保持室内卫生、空气流通,不到人群拥挤的地方去,避免交叉感染。

四、对某些遗传代谢病、内分泌病,出生时尚无症状,应在新生儿期进行筛查,给予早期确诊治疗。

五、做好新生儿访视工作,无论在家分娩或医院分娩者,28天内访视不少于4次,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增加访视次数及时咨询指导。

小儿四病管理制度一、在儿童系统管理中发现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小儿营养性缺铁性贫血,小儿肺炎、婴幼儿腹泻应列为小儿四病管理。

二、患有小儿四病的儿童均要建卡,并在儿童系统管理手册上用“红三角”标记。

三、建立小儿四病管理袋,进行专案管理登记,预约定期来儿保门诊治疗,并进行追踪观察。

四、治愈后应结案转为健康儿童系统管理程序进行管理。

体弱儿管理制度一、在婴幼儿系统管理及儿童健康体检中发现中重度贫血、活动期佝偻病、营养不良、低体重儿、早产儿先天性异常及其它内科性疾病的患儿、在儿检手册中要有体弱儿标记,实行专案管理。

二、定期预约体弱儿来儿保门诊复查,未按时复查可利用电话通知或走访等方法进行追踪观察与治疗。

三、检查时要询问小儿的饮食、健康情况及有关疾病的症状、体征、详细登记并对症处理。

四、针对患儿的发病原因宣传指导喂养,护理及防病技巧,提高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水平,根据家长的具体条件,可把一些简单的治疗措施(如婴儿被动操、推拿、捏脊等方法)教会家长,让他们在家庭中进行保健工作。

五、及时统计分析体弱儿管理资料,总结经验教训,提高管理水平。

婴幼儿系统管理制度一、对出生不满3周岁的儿童及体弱儿按常规管理,建立统一的系统管理手册。

二、系统管理要求:(一)、新生儿访视达3次以上,满了28天即做一次健康小结。

(二)、健康体检按农村3-2-1,城市9-2-1的程序进行,即1岁内共九次,六个月前每一个月检查一次,6个月以后每2-3个月检查一次,农村小儿分别于6个月以后每2-3个月检查一次。

1-3岁每半年体检一次,3岁以上每年体检一次,每次体检要求有诊断和健康评价,并在儿童系统管理手册上如实记录,建立婴幼儿健康档案。

(三)体检时发现体弱儿立即进行体弱儿专案管理,做出标记,进行定期访视,并做好筛查、访视、结案记录及时进行汇总、统计、分析、反馈。

三、努力完成当地婴幼儿系统管理指标,力争系统管理率达98%以上。

儿童生长发育门诊工作制度一、使用标准的测量用具和统一的测量方法,认真做好体格检查及体格测量工作。

二、对儿童生长发育进行电脑评价,综合评分。

三、对肥胖儿、营养不良建立个案,指导治疗、定期追访复查。

四、指导母乳喂养,合理添加辅食、合理断奶。

儿童口腔保健工作制度一、认真、耐心接诊每一个病人,积极开展儿童口腔保健工作。

二、完善口腔保健门诊的资料记录。

三、定期对集体儿童及来儿保门诊就诊的散居进行口腔保健,对有龋齿的儿童建议到我院或口腔专科医院进行治疗。

一、普及防治龋齿知识,向家长宣传预防龋齿的方法及措施。

儿童眼保健工作制度一、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发的《儿童弱视与斜视技术服务规范》。

二、加强儿童常见眼病的防治、促进本地区儿童眼保健工作》三、认真执行各项操作技术及眼保健技术服务规范。

四、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做好散居集体儿童视力检测工作。

五、做好儿童眼保健的宣传教育工作。

儿童营养咨询工作制度一、积极开展本地区儿童营养保健工作。

二、定期进行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及时进行健康评价,对各种营养缺乏的儿童进行科学育儿宣教和营养指导。

三、完善门诊的资料记录,对在体检中发现的异常儿童,建立个案登记卡。

四、负责本专科各项检查所需要专业用具器械的准备。

五、开展营养指导,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母乳喂养的科学喂养知识,提高母乳喂养率和儿童的营养状况,指导辅助食品的添加及断乳的注意事项,针对小儿具体情况进行营养咨询和指导。

围产儿死因分析及评审制度一、在市卫生局围产期保健协作组的组织指导下,围产儿死亡评审小组开展本地区围产儿死因分析及评审工作。

二、各医疗保健单位要组织当事的医务人员,有关科室人员进行围产儿死亡分析,讨论评定死因,提出降低围产儿死亡的措施,准备好供区、县(市)围产期保健协作组评审的全篇三:《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t”>(XX年版)卫生部二〇一〇年十一月目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采集技术规范 (1)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实验室检测技术规范 (5)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诊治技术规范 (10)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操作流程 (15)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知情同意书 (16)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 (17)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流程 (24)新生儿听力筛查知情同意书 (25)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采集技术规范血片采集是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技术流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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