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行政法学案例分析
分析行政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8年,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获得某市某区域土地使用权后,开始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
然而,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某市规划局(以下简称“规划局”)以该区域土地利用不符合城市规划为由,要求开发公司停止施工,并拆除已建成的部分建筑。
开发公司认为规划局的决定违法,遂提起行政诉讼。
二、案情简介1. 开发公司于2016年依法取得某市某区域土地使用权,并按照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用途进行房地产开发。
2. 2018年,开发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某市规划局认为其土地利用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开发公司停止施工,并拆除已建成的部分建筑。
3. 开发公司认为规划局的决定违法,遂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此案,并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三、争议焦点1. 规划局作出的停止施工、拆除建筑的决定是否合法?2. 开发公司是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案例分析1. 规划局作出的停止施工、拆除建筑的决定是否合法?(1)合法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应当依法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在本案中,开发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按照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用途进行房地产开发,符合法律规定。
然而,规划局认为其土地利用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开发公司停止施工、拆除建筑,这一决定是否合法,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规划局作出决定前,是否依法进行了调查、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批。
”在本案中,规划局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调查、论证,是判断其决定合法性的关键。
其次,规划局作出决定时,是否充分考虑了开发公司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公众利益和合理需求,保障合法权益。
行政法学经典案例分析

1.郝某经所在区工商局批准开办了一家文化用品商店,一日郝某所在地工商所人员康某来到郝某的店里,要拿几本书回去看,郝某不让.康某说:”有人举报你的店里卖淫秽书籍, 要对你罚款,你现在交罚款。
"郝某说:"我的店从来没有卖过那种东西,不信你可以查." 康某说:"我不用查,你如果不交罚款,我就封你的店."郝某无奈当即交了1000 元罚款(注:康某的罚款行为,不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工商所名义作出的)。
郝某对此向有关机关申请复议,康某又与复议人员赵某串通捏造郝某卖淫秽书籍事实,复议机关维持原来的罚款决定,又作出吊销郝某营业执照的决定。
郝某到处无人帮助解决,两个月后,复议机关认为此案证据不足,经调查确认处罚决定是错误的,随即作出撤销吊销营业执照决定和罚款决定,并对赵某与康某给予了行政处分。
郝某对此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但郝某对赔偿义务机关决定给予赔偿的数额不服,遂向本区人民法院作出申请国家赔偿决定。
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在审理中,经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①由赔偿义务机关报赔偿返还 1000 元罚款;②赔偿吊销营业执照期间租房、水电等必要的开支2500 元;③按正常营业收入的30%赔偿因吊销营业执照期间不能经营所造成的损失1500 元。
现问:(1)郝某对1000 元的罚款不服申请复议的机关是哪个机关? (2)设郝某突然死亡,可由谁来申请行政复议?(3)复议机关向郝霜收取复议费用200 元,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4)本安中郝某所受到的损害,应以谁为赔偿义务机关?(5) 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处理方式与结果是否正确? (6) 康某与赵某对郝的损害应承担什么责任?答案:(1)市工商局为复议机关. (2)郝某的近亲属可提起复议申请。
(3) 于法无据。
因为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不得向复议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4)应以区工商局与市工商局为赔偿义务机关。
(5) 处理方式正确,但处理结果的第三项内容存有错误。
行政法学案例

行政法学案例
案例一:汉口租户抗议
2013年4月,武汉市汉口区的一批租户在物业管理公司的强制清理下,被迫搬离了自己居住多年的房子。
这些租户因为搬迁事宜一直未得到物业管理公司和政府部门的回应,于是开始在政府部门前静坐抗议。
随着抗议的扩大,数十名公安人员赶到现场强行将抗议者带离,出现了激烈的冲突。
分析:本案例涉及到居民的住房权利和政府部门的行政执法权利,是一个经典的行政法案例。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物业管理公司和政府部门对租户权利的忽视或不当处理导致了抗议的发生,而公安人员对抗议者的殴打和强行驱散则可能涉及非法行政手段的问题。
此案应该引起政府部门的重视和反思,尽力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同时也应加强对公权力的控制和监督。
案例二:卢浮宫占领事件
2013年5月,一群法国工会人员占领了法国著名的卢浮宫,以抗议政府的法定退休年龄的提高。
占领者要求政府取消改革计划,以及增加工资和工作保障。
这次事件引起了各界广泛讨论和关注,并迅速得到了国际媒体和社会的关注。
分析:该案例与行政法关系较为密切,因占领事件牵连到公共利益、职工艰辛工作、法律义务等多个方面。
在行政法方面,政府部门应该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应该提高职工待遇,以保持公共利益和社会和谐。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部门需要积极寻求妥善解决问题的方法,化解危机,保护公民权利,同时也强调公民应“容许执法”、“遵守法律”,要求公民应该通过法律途径来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
二十个法律案例名称例(3篇)

第1篇2.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认定与处罚研究——以某化工厂污染事件为例》3. 《婚姻法视角下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纠纷处理》4. 《劳动合同法实施中的争议解决与案例分析》5.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赔偿标准研究——以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为例》6.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的证据收集与运用》7. 《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与判决分析》8.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电商领域的应用与案例分析》9. 《公司法在股权纠纷案件中的适用与案例分析》10. 《非法集资犯罪的认定与刑罚适用研究——以某非法集资案为例》11.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策略与案例分析》12. 《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程序的比较研究——以某企业劳动争议案为例》13. 《刑法视角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14. 《行政诉讼法在行政争议解决中的应用与案例分析》15. 《合同法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的应用与案例分析》16.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损害赔偿的计算与确定》17.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的责任认定与保险理赔》18. 《公司法在股东权利义务纠纷中的应用与案例分析》19. 《行政诉讼法在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中的应用与案例分析》20. 《刑法在职务犯罪案件中的适用与判决分析》以下是对上述案例名称的简要概述,以供参考:1. 本文通过对一起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诉讼过程进行分析,探讨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途径和策略。
2. 以某化工厂环境污染事故为例,分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构成要件、认定标准及刑罚适用。
3. 从婚姻法的角度,探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纠纷的处理原则和具体案例。
4. 分析劳动合同法在实践中的应用,以及如何解决劳动合同争议。
5. 以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为例,研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赔偿标准。
6. 探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证据收集和运用的方法与技巧。
7. 分析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和判决结果,以警示社会。
8. 研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电商领域的应用,以及如何维护消费者权益。
法律基础知识 行政法案例及分析

中国足协处罚案
打击“假球”、“黑哨”现象而采取的重要措施。
(关于本案背景,参见罗璇、曹斌:《面临尴尬:长 春亚泰状告中国足协》,载《中国律师》2002年第3 期)而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因不服足协的处理决定, 于2002年1月7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 诉讼。法院在同年1月23日作出书面答复,明确作出 了不予受理的裁定,认为本案不符合我国《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几乎与此同时, 北京召开了有10多位行政法学专家参加的“行业协会 管理权之司法审查研讨会”。专家们普遍认为,足协 不仅是社团法人,还是法律授权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 的组织,其实施的管理行为具有行政行为的性质,足 协具有行政诉讼被告的主体资格。
案例分析
1889年,法国马赛市取消了市立道路与 水源公司总工程师的职位,卡多先生就是 这个公司的总工程师,其职位被取消后便 向马赛市提出损害赔偿,市政府驳回了他 的索赔要求,他转而向市普通法院提起诉 讼,但该普通法院认为将他与马赛市相连 的合同不具备民事上的雇佣劳动力合同特 征,因而裁决其无管辖权。卡多又向省政 府提出申诉,省政府也宣称无权限,因为 申诉理由不是基于中断执行公共工程的合 同,卡多只得转向内政部长提出起申诉, 然而却吃了闭门羹,对于内政部长的拒绝, 卡多向行政法院提出了诉讼。
思考题:中国足协作为一个非国家的社会团体, 其管理活动是否也属于行政法上所谓的“行政”?
中国·私人承包治安管理权案
据《宁波日报》2003年1月1日报道,针对农 村治安工作的新形势和面临的新问题,宁波市 鄞州区五乡镇在该镇明伦村开展治安工作承包 试点。五乡镇综治办、派出所起草了安全防范 承包责任制的实施细则,如工作目标、具体工 作任务、奖惩措施和组织管理等,并决定村安 全防范工作承包人采取公开招标方法产生。在 广泛发动的基础上,20多位村民报名要求竞标 2003年村治安防范工作。结果,该村村民张伟 忠以最接近标底的2.52万元的价格,拿到了该 村2003年度安全防范工作的承包权。张伟忠随
行政法学案例分析

技巧二
注重逻辑推理和论证,确保分 析的严密性和说服力。
技巧三
注重多角度思考,从不同的角 度审视案件,得出全面客观的 分析结论。
案例分析报告的撰写
结构清晰
报告应包括引言、案例概述、分析过程、结论等 部分,各部分之间逻辑关系清晰。
论证严密
分析过程应逻辑严密,论证充分,避免出现逻辑 漏洞或论证不足的情况。
行政诉讼的程序与规范
01
起诉与受理
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行为违法,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
符合条件的案件予以受理,并进行登记和审查。
02 03
审理与裁决
人民法院对受理的行政案件进行审理,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 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 质证,法院应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分析过程
首先,确定赔偿义务机关为市环保局;其次,审查市环保局的执法行为是否违法或不当, 是否给企业造成了实际损害;最后,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定赔 偿范围和数额。
结论
根据分析结果,市环保局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赔偿责任,赔偿企业的经济损失。具体的赔 偿范围和数额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行政法的原则
要点一
总结词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程序正 当原则和权责统一原则。
要点二
详细描述
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必须遵守法律的规 定,包括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原则。合理性原则要求行政 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当合理、公正、比例原则等。 程序正当原则强调行政机关应当遵循正当程序,保障相对 人的合法权益。权责统一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 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实现权力与责任的统一。
行政诉讼案例分析实例
行政法学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8年,某市某区人民政府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决定在该区某村征收土地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张某的房屋位于征收范围内,张某对此征收补偿方案存在异议,认为补偿标准过低,遂向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要求重新评估补偿标准。
区人民政府经调查后,作出了征收补偿决定,张某不服,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件争议焦点1. 区人民政府的征收补偿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 张某的房屋价值评估是否符合法律规定?3. 征收补偿方案是否符合张某的合法权益?三、案件分析1. 关于征收补偿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进行,并给予被征收人相应的补偿。
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应当根据土地的用途、区位、价值等因素确定。
”本案中,区人民政府的征收补偿决定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作出的,其程序合法,内容符合法律规定。
2. 关于房屋价值评估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条规定:“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房地产估价师;(二)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房地产估价员;(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名称、章程和制度;(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房地产估价场所和设备。
”本案中,区人民政府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具备上述条件,其评估过程符合法律规定。
3. 关于征收补偿方案是否符合张某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应当包括下列费用:(一)土地补偿费;(二)安置补助费;(三)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四)搬迁、临时安置费用;(五)其他应当给予的补偿。
”本案中,区人民政府的征收补偿方案包括上述费用,符合法律规定。
然而,张某认为补偿标准过低,未能充分体现其房屋价值。
针对此问题,人民法院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1)房屋价值评估是否符合实际情况:人民法院应审查房地产估价机构是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评估标准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是否客观、公正。
行政法案例分析

案例五
刘燕文诉北京大学不授予博士学位案
1、本案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被告应当是 谁?为什么?
2、你认为刘燕文的做法可取吗?
案例六
运输公司不服公路检查罚款案
A市与B市之间的高等级收费公路建成后,因 为收费较高,来往车辆依然选择旧路。于是A 市交通行政管理机关委托当地乡镇临时聘用人 员组成检查站,对旧路来往车辆进行严格检查, 处以巨额罚款。很快,来往车辆选择了新路。 C运输公司对检查站处罚不服,提起了诉讼。
案例九
装了白撞?
1、分析本案中行政行为的种类? 2、分析本案中行政行为的功能? 3、你如何看待撞了白撞?
四、行政行为的功能
1、赋予权益和剥夺权益 2、设定义务和免除义务 3、确认法律事实和确认法律地位
重点
案例十
政府的“喝酒任务”
这份“喝酒文件”全名为汉川政办发(2006) 11号《关于倡导公务接待使用小糊涂仙系列酒的 通知》。通知称: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养殖 场,办事处、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湖北云峰酒 业有限公司是最早来我市落户的引进企业之一,其 生产的“小糊涂仙”酒去年跻身“中国白酒品牌2 0强”。2005年该企业纳税超过1300万元, 是我市纳税过千万元的六家企业之一,而目前该酒 在我市的市场份额却很低,为此,我市公务接待倡 导使用云峰酒业生产的“小糊涂仙”系列酒。
乙肝病毒携带者是指感染了乙肝病毒,没有肝炎症 状和体征,肝功能等各项检查正常的人。
案例七 周一超案
1、如果我是周一超,怎么办?(团队列名法) 2、怎样评价周一超的行为?(四副眼镜法)
案例七 周一超案
张先著案
张先著,1978年6月14日出生,2003年6月30 日他参加了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和面 试的成绩在近百名竞争者中排名第一位,然而 在随后的体检中却被检查出感染了乙肝病毒。 9月25日,芜湖市人事局正式宣布:张先著因 体检不合格不被录取。11月10日,张先著正式 向芜湖市人事局所在的新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 政诉讼,状告人事部门“歧视乙肝患者”。此 案被媒体称为“国内乙肝歧视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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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案例分析四解答》
法院的行为是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的。因为,在行政诉讼中,法院的司法 变更权是有限制的,只能对显失公正的 行政处罚行为行使。但是,劳动教养不 是行政处罚,不在法院的司法变更权范 围内,因此法院无权作出变更判决。
《行政法学案例分析五》
1994年3月5日,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 李林违法经营为由扣押了其经营的货物。 李林虽然不服,但是想等工商局作出处 罚决定后再起诉。但是,一直到1994年 11月5日,工商局既没有解除扣押也没有 作出处罚决定。所以,李林向法院起诉, 要求解除工商局采取的扣押措施。对此, 法院裁定驳回李林的起诉。理由是:行 政行为尚未完毕,扣押只是行政行为的 一个阶段。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前, 李林不是合格的原告。 请简要分析法院的裁定是否正确。
《行政法学案例分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六解答》
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该市政府的通告只是针 对四家屠宰场的,而不是针对所管辖区域的所 有个人 组织。而且政府的通告直接确定“只给 甲发放定点标志牌”。可以认定是具体的行政 行为。 2.以市政府为被告。具体行政行为是市政府所 作出。 3.乙、丙、丁是否有权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法 律规定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认为行政机关侵 犯其法律规定自主经营权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4.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属于行政许可行为。 工 商局、卫生局可以据此吊销乙、丙的执照、许 可证。因为行政行为在未经法定程序变更 、撤 销 、废止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否认其效力。
《行政法学》案例分析二 解答
1,李某可以选择向县政府或者是市公安局申请 行政复议.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 2,李某如果还是不服,能提起行政诉讼,因 为行政诉讼法第37条规定,公民对复议不服的, 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且本案复议非 属于法律规定的终局性裁决. 3,李某若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行政复议机关 为被告,因为其是对复议机关作出的改变原行 政处罚的罚款决定不服.法律依据见行政诉讼 法第25条.
《行政法学案例分析三》
1993年7月,原告朱克兴(北京某报记者)到广东 甲市采访,住在长江宾馆608号房。7月13日乙 市公安局二分局A派出所接到举报,称被公安 机关通辑的林某现住在长江宾馆608号。二分 局命令A派出所的民警前往缉捕。A派出所的 民警达到长江宾馆是发现朱克兴在该房内住。 于是对其进行盘查并请示二分局将其带回乙市 A派出所讯问。朱克兴在讯问笔录上签名后派 出所将其送回甲市长江宾馆。1993年8月21日 朱克兴以乙市公安局二分局的行为限制了其人 身自由侵犯了记者的采访权利为由,向其住所 地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二分局 赔偿损失并公开道歉。 问:法院应怎样对待原告的起诉?请简述理 由。
张某和邻居李某因琐事争吵并导致殴打,结果 双方均受轻伤,不过张某伤势稍微重一点。县 公安局在得到张某的报案后,对事实进行了调 查,得知是李某先动手。于是对李某作出行政 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对张某则进行了口头批 评。李某不服决定提起行政复议。请分析: 1) 李某应向哪个机关提出复议申请,法律依据是 什么? 2)假设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将县公 安局的处罚行政拘留15天决定改为罚款200元, 李某还是不服,能否提行政诉讼,为什么? 3) 李某若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行政法学》案例分析一 解答
法院应该判定王某胜诉,中山大学重新确认给 王某颁发的硕士学位有效。 首先,中山大学不能对王某作出撤销其学位证 书的处理。中山大学所作的这一行为是依据 《学位条例》的规定,其法律效果作用于王某 的受教育权。而公民的受教育权是宪法规定的 一项基本权利,根据法律保留原则,对公民基 本权利的处分必须由法律规定,而《学位条例》 是行政法规。中山大学的这一行为有违法律保 留原则。
《行政法学案例分析五解答》
法院的裁定是错误的。因为,工商局的扣 押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已经对李林的 财产权产生了法律效力。如果李林认为该 强制措施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可以根据 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一款第2项的规定提起 行政诉讼。原告不必等到工商局作出行政 处罚决定后再提起诉讼。法院应当受理原 告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
《行政法学》案例分析一 解答
其次,中山大学没有必要对王某作出撤 销其学位证书的处理。王某入学后经过 研究生阶段的努力学习,最终获得研究 生毕业证书之时,王某的学问已经超过 大专、本科而达到硕士研究生教育所要 求的学业标准。 所以,法院应判决中山大学撤销王某学 位的行为无效。
《行政法学》案例分析二
《行政法学案例分析六》
温州市原有甲、乙、丙、丁四家定点屠宰场,营业执照、 卫生许可证、屠宰许可证等证照齐全。1997年国务院发布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该市政府根据其中确认并颁发定 点屠宰标志牌的规定发出通告,确定只给甲发放定点标志 牌。据此,该市工商局将乙、丙丁三家屠宰场营业执照吊 销,卫生局也将卫生许可证吊销。乙、丙、丁三家屠宰场 对此不服,找到市政府,市政府称通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 需遵守执行。三家屠宰场遂提起行政诉讼。 (1)该市政府的通告属于何种类型的行政行为?理由是 什么? (2)谁是此案的被告?理由何在? (3)此案乙、丙、丁是否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理由是什 么? (4)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属于何种性质的行为,工商局、 卫生局能否据此吊销乙、丙的执照许可证?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行政法学》案例分析一
《行政法学》案例分析一 解答
中山大学撤销其学位的行为的性质分析: 首先,关于中山大学撤销其学位这一行为的性质,我 认为应该是行政行为。 “所谓行政行为是享有行政权 能的组织运用行政权力针对相对人作出的,具有法律 效果并且表示于外部的法律行为。 其次,关于中山大学撤销王某学位这一行为是属何种 行政行为,我认为是针对错误行政行为的一种补救性 行政行为 。中山大学的这一行为很容易被误认为是行 政惩罚行为,我国法律法规没有关于撤销学位的行政 惩罚方式。
《行政法学案例分析三解答》
法院应当驳回原告的起诉。因为,在本 案中被告的行为不是行政行为而是刑事 侦查活动。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原告向北京市某区法院提起诉讼,以原 告的诉讼请求来看,该区法院对此是有 管辖权的。
《行政法学案例分析四》
1996年11月27日,南风市劳动教养委员 会决定对李三劳动教养二年。李三不服, 以劳动教养的时间太长显失公正为由向 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认为本案确有不 公正的情况应当改判,经审理作出判决, 将劳动教养二年的行政行为变更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