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某院党内谈心谈话制度

某院党内谈心谈话制度一、引言党内谈心谈话制度是指党组织对党员进行一对一的有关思想、工作、党纪等方面的交流和指导的制度。
在某院,建立和完善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对于加强党的组织纪律建设,推动党员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具有积极的意义。
本文将探讨某院党内谈心谈话制度的内容、实施方式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二、党内谈心谈话制度的内容1. 掌握党员的基本情况:通过谈心谈话,了解党员的个人、家庭、工作等基本情况,及时掌握党员的生活状况,为解决个人问题提供指导和帮助。
2. 强调党员的政治思想建设:谈心谈话应围绕党的政治路线、方针政策等内容展开,对党员的政治思想进行引导和教育,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增强党员的纪律意识。
3. 关注党员的工作表现:通过谈心谈话,了解党员在工作中的表现和问题,并为党员提供工作上的指导和帮助,推动其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4. 强调党员的廉政建设:谈心谈话应当关注党员的廉洁自律情况,加强对党员的廉政教育,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确保党员在廉政方面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
三、党内谈心谈话制度的实施方式1. 定期实施:党组织应当定期开展党内谈心谈话,以确保党员与党组织的密切联系,推动党员的成长和发展。
2. 随时开展:除了定期谈心谈话外,党组织应当根据需要随时开展谈心谈话,特别是在党员存在思想和工作问题时进行干预和指导。
3. 注意保密性:谈心谈话的内容应当予以保密,确保党员自由畅谈,不受干扰和压力,帮助党员解决问题,促进其成长。
4. 回馈和评估:党组织应当及时总结和评估谈心谈话的效果,为后续谈心谈话提供参考,并向党员反馈谈话结果,以推动问题的解决和工作的改进。
四、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存在的问题1. 不规范的实施:某些党组织在实施党内谈心谈话时存在操作不规范的情况,没有针对性、具体化的指导和建议。
2. 缺乏持续性:有的党组织仅在某些特定时期实施谈心谈话,缺乏对党员的长期指导和关注,影响了谈心谈话的效果。
3. 缺乏党内谈心谈话的专业性:有些谈心谈话缺乏专业人员进行指导和管理,导致谈话内容和方式不规范,效果不明显。
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7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的工作情况及思想动态,广泛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规定,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共鞍山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各级党组织要把谈心谈话作为了解党员、关心党员、爱护党员、联系群众的重要手段,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谈心谈话活动,达到交流思想、加强了解、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
第三条谈心谈话要坚持以下原则:1.相互尊重、平等互信;2.实事求是、开诚布公;3.教育疏导、关心爱护;4.严肃规范、注重实效。
第二章谈话对象和内容第四条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
1.沟通情况谈。
谈话中要注重了解对方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各方面情况,交流经验,取长补短,增进相互间的了解和感情,对发现的实际困难主动给予帮助,体现党内关心关爱。
2.征求意见谈。
谈话中要注重听取对方在改进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也要虚心诚恳地征求对方对自己的批评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3.交流思想谈。
谈话中要深入沟通交流,谈出真实心声,说出真心话语,不拐弯抹角,不遮遮掩掩,尤其是对存在的意见分歧和思想疙瘩,要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加强党内团结。
第五条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谈,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和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要带头与分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谈,党支部书记要带头与支部党员谈。
对存在问题的领导班子,上级党组织要有针对性地谈。
1.指导提高谈。
谈话中要帮助党员干部分析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提高思想认识。
特别是上级党组织作出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模糊或有偏差时,要通过谈心谈话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大局意识。
谈心谈话制度

党内谈心谈话制度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规范党内谈心谈话工作,疏通党员思想沟通的渠道,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千部的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谈心谈话范围和对象。
1、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2、党组织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3、党员与党员之同。
二、谈心谈话类型及内容。
(一)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的谈话1、工作交流。
在重大事项的决策或执行前,班子领导成员之间进行沟通协商,以听取意见、建议,达成共识。
2、沟通谈话。
班子成员之间出现意见分岐或一些矛盾的苗头时,双方本着对工作负责、对同志负责的目的,坦诚进行谈心谈话,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化解相互间的分歧和矛盾,统一思想,共同努力,促进工作。
3、思想交流。
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前,或班子成员在理论学习、思想作风建设等方面的体会和经验,彼此之间进行经常性的交流和谈心,共同提高,促进团结。
(二)党组织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的谈话1、思想交流。
党组织班子成员定期与普通党员谈心交流,了解和掌握谈心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有针对性地对工作上遇到困惑的党员进行提醒和帮助,督促其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做好工作。
定期约谈后进党员,切实通过谈心谈话帮助其发现存在的缺点和间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
2、工作交流。
普通党员对所在党组织的有关工作或上级政策有不理解的,应敞开思想、真心实意向班子成员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有关班子成员应虚心接受对方对自己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指施。
(三)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开减布公,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
通过沟通彼此思想,不断增进感情;通过互相交流意见,理出共性间题,总结经验教训,争取共同进步。
三、基本原则。
1、相互平等的原则。
创造良好的谈话氛围,消除彼此间的思想顾虑,使谈话双方能敞开思想,推心置腹,坦诚相见,讲出真话,讲出心里话。
党内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

党内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全文3100字,共6章24条请在这里输入单位/组织名称二○一九年三月党内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团结奋斗的政治环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市委有关规定,结合XX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建立并完善定期谈心谈话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取得的成功经验,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各级党组织要把定期谈心谈话作为了解党员、关心党员、爱护党员、联系群众的重要手段,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谈话谈心活动,达到沟通思想、扬长抑短、促进工作的目的。
第二章谈心谈话的范围对象第四条各级党委(党组)及党工委班子成员、辖属部门单位或内设机构领导干部之间,必须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同时,坚持党内谈心谈话全覆盖,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也要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第五条各级党委(党组)及党工委班子成员、辖属部门单位或内设机构领导干部中出现以下八种情况时,党委(党组)及党工委书记必须及时约谈:①工作变动,主要是指按照管理权限,在领导干部离任、退任或岗位职务发生变化、调整情况时必谈;②不良反映,主要是指在党员、群众中出现有关党员干部不良反映情况时必谈;③履职不力,主要是指履行岗位职责不到位、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推进各项工作不得力,工作进度滞后、任务完成不理想时必谈;④违规违纪,主要是指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被上级通报批评或受到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⑤遇挫遇难,主要是指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特别是加强队伍建设、推进重点攻坚任务中遇到困难时必谈;⑥生活困难,主要是指党员干部自身或家庭成员生活遇到困难、发生变故,思想、情绪出现波动时必谈;⑦精神不振,主要是指在工作中精神萎靡、干劲不足、状态不佳、作风不实、组织纪律散慢时必谈;⑧出现矛盾,主要是指在党员干部之间存在矛盾纠纷或重大意见分歧,团结协作可能会受到影响时必谈。
谈话提醒制度实施细则范本

谈话提醒制度实施细则(范本)第一条总则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县所有党员干部。
第三条谈话提醒对象党员干部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或者有一般违纪问题但具备免予处分情形的,按照规定进行谈话提醒。
第四条谈话提醒内容谈话提醒内容主要包括:(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三)严于律己,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加强道德修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四)正确对待岗位和职位变动,保持良好心态,积极投身工作;(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协作,维护集体荣誉;(六)其他需要谈话提醒的事项。
第五条谈话提醒方式谈话提醒可以采取个别谈话、集体谈话、书面提醒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谈话提醒程序(一)谈话提醒由党委(党组)或者纪委(纪检监察组)组织实施;(二)谈话提醒前,应当认真了解被谈话提醒对象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明确谈话目的、内容和重点;(三)谈话提醒过程中,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倾听被谈话提醒对象的说明和解释,充分沟通交流;(四)谈话提醒后,应当对被谈话提醒对象的思想认识、整改措施等进行跟踪了解,确保谈话提醒取得实效。
第七条谈话提醒记录谈话提醒应当做好记录,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并妥善保管。
第八条责任追究谈话提醒工作中,如有违反本实施细则的行为,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条附则本实施细则由县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实施细则不符的,按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谈话提醒制度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水平,预防和减少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

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谈心谈话,是指对员工或组织成员进行非正式的个别沟通,以了解他们的想法、想法、需求或担忧,并提供指导和支持。
作为一项重要的管理工具,谈心谈话在组织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它可以帮助管理者了解员工的情况,发现员工的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为员工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提高组织的工作效率和生产力。
在实施谈心谈话制度时,应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实施细则,以确保谈话的有效性和顺利进行。
本文将详细阐述谈心谈话制度的实施细则,包括谈话的目的、谈话的对象、谈话的时间和地点、谈话的内容和方式、谈话的记录和跟进等方面。
一、谈话的目的谈话的目的是为了建立员工与管理者之间的沟通渠道,发现员工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解决,提供指导和支持。
同时,也可以加强员工的感情联系,增强员工的忠诚度和工作责任感,为组织提高生产效益做出贡献。
二、谈话的对象谈话的对象主要是在组织中工作的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和临时工。
对于经常性产生问题的员工,或者是在工作中表现不佳的员工,管理者应增加与其进行沟通的频率。
三、谈话的时间和地点谈话的时间应根据员工的工作和生活情况进行安排,最好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以免影响员工的正常工作。
谈话的地点应该选择相对安静、私密、舒适的地方,让员工能够自由畅谈。
四、谈话的内容和方式谈话的内容应该围绕员工的工作和生活等方面进行,了解员工的意见、建议、想法、需求和困惑,以及员工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谈话的方式应该遵循以下原则:(1)尊重员工的感受和不同意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给予肯定和支持;(2)对员工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解决办法,给予有效的支持和指导;(3)鼓励员工参与组织决策,提高员工的参与度和责任感;(4)开展积极跟踪和回访,关注员工的情况,及时响应员工的需求和问题。
五、谈话的记录和跟进管理者应当对每次谈话进行记录,包括谈话的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等方面。
谈话提醒制度实施细则

谈话提醒制度实施细则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放在前面,根据相关法规,清远出台《谈话提醒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下称《细则》),对39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明确提出要进行相应谈话提醒。
诫勉谈话记录要列入党员干部廉政档案,一年内被提醒谈话和廉政警示约谈2次(含2次)以上拒不整改,或违反启动提醒谈话和廉政警示约谈相关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进行诫勉谈话。
受到诫勉谈话的党员干部,将被取消当年和本任期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资格,6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
谈话提醒制度做到对党员干部的全覆盖,做到对各类轻微问题的全覆盖,切实做到对各类轻微问题抓早抓小,严防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与此同时,《细则》也要求,对于给予纪律处分的,不得采用谈话提醒方式进行处理,坚决防止以“抓早抓小”、谈话提醒为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以谈话提醒落实“抓早抓小”示意图●怎么谈?提醒谈话:存在作风问题等15种轻微情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日常廉政约谈(每年不得少于1次,需制定年度廉政谈话计划)、任前廉政谈话、廉政警示约谈(存在落实廉政建设责任不力的6种情形) 诫勉谈话:(存在违纪违规、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问题等18种情形)●谁来谈党委(组)、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均可组织谈话●谈话有何威力诫勉谈话都被记入廉政档案;一年内被提醒谈话和廉政警示约谈2次(含2次)以上拒不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受到诫勉谈话,取消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资格,6个月内不得提拔或重用;被提醒谈话、廉政警示约谈和诫勉谈话的,要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
找谁谈?做到谈话提醒全覆盖也要抓住“关键少数”《细则》提出,谈话提醒对象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参公事业单位、基层站所、村(居)党组织、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党员组织关系属地管理的中央和省驻清单位的党员干部。
对非中共党员干部、职工进行谈话提醒时,也参照该实施细则。
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

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谈心谈话制度的背景与意义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的精神状态越来越多元化。
在工作和生活中,人们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也不断增多,情感问题和心理问题也比以前更加普遍。
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提高工作和生活的质量,各种谈心谈话制度应运而生。
谈心谈话制度是在组织、企业、社会机构中开展的一种心理咨询和情感沟通活动。
该制度旨在通过谈心谈话的方式,为员工提供诊断、咨询、引导等多方面的帮助,从而更好地解决员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的问题。
由于谈心谈话制度的重要性和作用,制定谈心谈话制度的实施细则也愈发重要。
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一、谈心谈话制度的目的和意义为员工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问题,促进员工的身心健康,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
二、谈心谈话的时间、地点及方式1.时间:一般在工作时间或工作日内安排,如遇紧急情况,可灵活安排。
2.地点:一般在公司内部或各工作区内安排,具体地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3.方式:可以是个人谈心、小组谈话、集体谈话等多种形式。
三、谈心谈话的参与者包括: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等。
四、谈心谈话的原则和方法1.原则:自愿原则、保密原则、协商原则、服务原则。
2.方法:•热情友善:通过谈话,让员工感到关心和温暖,建立良好的情感关系。
•听取意见:关注和倾听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对员工的想法进行积极的回应和反馈。
•鼓励改进:为员工提供真实、精准、及时的信息,鼓励员工改进自己,提高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
五、谈心谈话的记录和跟进1.记录:建立员工个人情况档案,记录每次谈话的内容、日期等信息,方便后续跟进和评估。
2.跟进:根据每个员工的具体情况和需要,制定个性化的谈心谈话计划,并跟踪员工的进展情况。
六、谈心谈话的效果评估通过员工反馈、经验总结等方式,对谈心谈话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对制度不断优化和改进。
总结谈心谈话制度的实施细则,是为了更好地推进组织内部的心理咨询和情感沟通工作,解决员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的问题而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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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各级党委(党组)及党工委班子成员、辖属部门单位或内设机构领导干部中出现以下八种情况时,党委(党组)及党工委书记必须及时约谈:①工作变动,主要是指按照管理权限,在领导干部离任、退任或岗位职务发生变化、调整情况时必谈;②不良反映,主要是指在党员、群众中出现有关党员干部不良反映情况时必谈;③履职不力,主要是指履行岗位职责不到位、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推进各项工作不得力,工作进度滞后、任务完成不理想时必谈;④违规违纪,主要是指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被上级通报批评或受到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⑤遇挫遇难,主要是指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特别是加强队伍建设、推进重点攻坚任务中遇到困难时必谈;⑥生活困难,主要是指党员干部自身或家庭成员生活遇到困难、发生变故,思想、情绪出现波动时必谈;⑦精神不振,主要是指在工作中精神萎靡、干劲不足、状态不佳、作风不实、组织纪律散慢时必谈;⑧出现矛盾,主要是指在党员干部之间存在矛盾纠纷或重大意见分歧,团结协作可能会受到影响时必谈。
第十条党组织书记认为必要时可随时找党员干部谈心,主动征求意见和及时了解思想工作情况;对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应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党员干部可以主动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开展谈心谈话。
第十一条因公出差或流动党员要约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谈,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实行上门约谈。
第四章谈心谈话的方式方法
第八条谈心谈话采用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般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深入沟通交流,涉及共性谈话问题时,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
第九条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党委(党组)及党工委班子成员、辖属部门单位或内设机构领导干部之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安排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前进行。党支部(党总支)书记与支委班子成员、与党员群众之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安排在年末党员组织生活会或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前进行,也可结合“固定党日”活动单独组织开展。
第十四条实事求是原则。谈心谈话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否定其成绩。
第十五条突出实效原则。谈话内容要有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第五章谈心谈话的基本原则
第十二条相互平等原则。党组织书记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谈话对象进行交流,创造良好谈话气氛,解除彼此思想顾虑,使谈话双方能够敞开思想,推心置腹,坦诚相见,讲出真话,讲出心里话。
第十三条诚恳诚实原则。谈心谈话者彼此之间要心无芥蒂、开诚布公,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各级党组织要把定期谈心谈话作为了解党员、关心党员、爱护党员、联系群众的重要手段,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谈话谈心活动,达到沟通思想、扬长抑短、促进工作的目的。
第二章谈心谈话的范围对象
第四条各级党委(党组)及党工委班子成员、辖属部门单位或内设机构领导干部之间,必须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同时,坚持党内谈心谈话全覆盖,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也要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党内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团结奋斗的政治环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市委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建立并完善定期谈心谈话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取得的成功经验,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章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
第七条谈心谈话要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的原则,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敞开心扉、打开心门、摆开事例、说开话语,达到消除隔阂、诫勉提醒、帮助提高的目的,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时每位党员要毫不隐瞒地亮明自身问题,并虚心诚恳地征求对方对自己的批评意见,多方面听取和分析自己的缺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②诫勉提醒,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指出对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坦诚地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同志改进提高。尤其是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党员,党组织书记要出于公心、严肃认真地指出问题,及时地帮助提领子、扯袖子、醒脑子;③交流思想,谈话中要深入沟通交流,谈出真实心声,说出真心话语,不拐弯抹角,不遮遮掩掩,尤其是对存在的意见分歧和思想疙瘩,要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感情;④了解困难。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与党员群众谈心谈话时,要注重了解对方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对发现的实际困难主动给予帮助,体现党内关心关爱。
第六条党支部(党总支)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中出现以下六种情况时,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必须及时约谈:①先锋作用缺失,在完成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支持配合中心工作等方面不够主动,未起到模范带头、先锋表率作用时必谈;②组织观念淡薄,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参加组织生活等方面存在问题时必谈;③党员意识不强,党员出现参与封建迷信、无理上访、越级上访、集体性事件、打架斗殴、参赌涉赌等情况时必谈;④违反规章制度,存在违反党纪国法,社会主义道德,受到批评教育、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⑤群众反映较多,党员义务履行不够到位,党员作用不够明显,群众反映比较突出,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时必谈;⑥思想情绪波动,党员在家庭、工作、生活中遇到具体困难,出现思想波动、情绪低落情况时必谈。